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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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是对的。

吕波公司闪亮推出该书。他们聘用了一位青年画家阿齐姆·吉埃尔设计封面,但当他坚持作为一件艺术品来设计全书时,吕波公司居然勇气十足地认可了他的观点。他索价甚高,但他与买主弗里茨希的沟通成功,认定这本书有独到之处。(他继续为我的全部作品的德文版本担任设计多年,创造了一种吕波一再使用的外观。)

我最初获悉读者认为该书非同一般,是在吕波公司做广告庆祝销售量达到十万册的时候。除去美国,我从来没有在任何国家销售过这么多的精装本(美国人口可是德国的三倍)。

时隔两三年,《圣殿春秋》在德国登上畅销书榜八十次之后,开始出现在畅销时间最长的书的名单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该书始终榜上有名。(迄今为止,上榜时间已逾三百多周。)

一天,我在察看来自我的美国简装本出版商——新美国图书馆的稿酬清单。这种清单设计得十分巧妙,使作者无从知晓他的作品的真实销售情况,但在我几十年来的不懈努力之下,我还是学会了从中了解真相。我注意到,《圣殿春秋》每半年便销售五万册左右。与我的其他作品相比较,《针眼》则是两万五千册,我大多数的作品都是如此。

我察看了一下我在英国的销售量,发现情况相仿:《圣殿春秋》的销售量大体上也是我的其他作品的两倍。

我开始注意到,在我的书迷的邮件中,提及《圣殿春秋》的最多。我在书店签名售书时发现,越来越多的读者对我讲,《圣殿春秋》是他们的最爱。许多人还要求我写出续集。(有一天我会的。)有人说,这本书是他们读过的最佳作品,这样的赞誉是我从未因我的其他作品而得到过的。一家英国旅行社还向我提议,创立一个“圣殿春秋”的节日。这简直有些像风靡一时的崇拜了。

我最终琢磨出了事情的原委。这是一部口口相传的小说。书籍销售的秘诀在于,最佳广告是花钱买不到的:那就是读者奔走相告的推荐。《圣殿春秋》的畅销靠的就是这一条。亲爱的读者,这是你们的功劳。出版商、代理人、评论家和颁发文学奖项的人们,普遍忽视本书,但你们却没有。你们注意到了本书非同寻常的特殊之处,并且向朋友们推荐;最终口碑就不胫而走。

事情就是如此。该书似是不当;我也似乎是不当的作者;而且我简直没有恪尽己责。但这本书却是我的最佳作品,得到了你们的赞赏。

我对此深表感激。谢谢大家。

肯·福莱特

一九九九年一月于哈特福德郡斯蒂芬内支

序幕

1123

小男孩们早早地来看绞刑了。

天还没亮,头一批三四个男孩子就偷偷摸摸地溜出了棚屋,他们穿着毡靴,悄悄地不发出声响,就像猫儿似的。小镇覆盖着薄薄的一层新雪,如同刚刚涂了一道油漆;他们踩下的脚印糟践了平整光滑的雪面。他们走在杂乱的木屋之间,沿着结冻的泥泞街道,来到了静谧的市场,高耸的绞刑架正等候在那里。

这些男孩子对大人珍视的一切全都嗤之以鼻。他们蔑视和嘲弄所有美好的东西。他们看到一个跛子就会哼哼哈哈,如果看见一个受伤的动物就会用石头把它打死。他们为自己的伤口吹牛,为自己的疤痕得意,对伤残更保持着特别的敬意:一个缺了指头的男孩能够成为他们的首领。他们喜爱暴力;他们愿意跑上几英里去观看流血;至于绞刑,他们是绝不会错过一饱眼福的机会的。

一个男孩在绞刑架的底座上撒尿。另一个男孩爬上台阶,把两个拇指扣住喉头,然后猛摔在地上,扮着鬼脸,装出被绞死的可怕样子。别的孩子佩服得狂呼乱叫,引得两条狗一路吠着跑进了市场。一个很小的男孩大模大样地吃起一个苹果,那些大一点的孩子中有一个在他鼻子上猛击一拳,抢走苹果。小男孩朝一条狗扔过去一个尖利的石块来发泄自己的怨气,那条狗嗥叫着跑回家去。接下来就无事可做了,于是他们全部都蹲在大教堂前廊里干燥的走道上,一心等着看热闹。

广场四周一幢幢结实的木石结构住房的百叶窗后闪起了烛光,那都是富裕的工匠和商人们的住家,这时洗碗碟的女仆和男学徒在点火烧水做粥了。天空的颜色由黑转灰,镇上的居民们穿着厚重的粗毛外套,低头走出矮矮的门口,颤抖着走下河边打水。

不久,一伙年轻的男仆、工人和学徒昂首挺胸地走进了市场。他们连踢带打把那些男孩子轰出了教堂走廊,然后靠在石雕拱门柱上,搔着痒,朝地上吐着痰,一边煞有介事地议论起绞死人的事。一个人说,要是那家伙走运,就会在往下一落时拽断脖子,这样死得干脆,没有痛苦;不然的话,他就会吊在那儿,满脸憋得通红,嘴巴张开又闭上,活像离了水的鱼,直到勒死为止;另一个人说,那死法时间之长足够一个人赶上一英里路;第三个人说,还有更糟糕的呢,他就看过一个受绞刑的,到死的时候,脖子足有一英尺长了。

市场的对面聚着一群老妇人,她们尽量躲得远远的,因为这些小伙子可能会朝他们的老奶奶们叫嚷些脏话。这些老妇人尽管不再为婴儿和孩童操心,总还是起得很早;她们都是最早把炉火点着,并且把灶台打扫干净。她们公认的领袖这时来到她们中间,她是个肌肉饱满的寡妇,以酿酒为生,她滚动一桶啤酒的轻松劲儿,就像小孩子滚铁环。还没等她揭开酒桶,已经有好些个顾客拿着瓶瓶罐罐恭候她了。

郡守的助手打开城门,放农民进来,他们都住在郊区靠着城墙的房子里。有些人带来了鸡蛋、牛奶和新鲜黄油出售,有些人是来买啤酒或面包的,有些人站在市场上等着看绞刑。

人们不时地伸长脖子竖起脑袋,仿佛警觉的麻雀,张望着位于小镇上方山顶上的城堡。他们看见一缕炊烟冉冉上升,城堡箭楼的窗后偶尔有火把闪光。后来,大约是太阳该从厚实的灰云后升起的时候,门楼的两扇大木门打开了,一小支队伍走了出来,郡守领头,骑着一匹黑骏马,后面跟着一辆牛车,载着被捆绑的囚犯。车后是三个骑马的人,虽说离得太远看不清他们的面孔,但他们的服饰表明:一个是骑士,一个是教士,再有一个是修士,队伍殿后的是两名武装的士兵。

他们在前一天都出席了在教堂中殿进行的郡法庭审判。教士是当场抓住窃贼的;修士鉴定出被窃的银质圣餐杯系修道院所有;骑士则是窃贼的家主,证实他是私逃的;郡守判他死刑。当他们一行人缓缓走下山坡时,镇民们在绞架四周聚集了起来。最后到场的是居民中的头面人物:屠夫、面包师、两个鞣皮匠、两个铁匠、磨刀匠和造箭匠,他们都带着妻子。

人群的情绪很古怪。通常,他们乐于观看绞刑。囚犯往往是窃贼,他们都是靠辛苦挣家当的,自然对窃贼满腔愤恨。但是这个窃贼大不相同。谁也不认识他,也不晓得他来自何方。他并没有盗窃他们的财物,而是偷了二十英里以外的一家修道院。何况他偷的又是一个镶嵌了珠宝的圣餐杯,其价值之高,根本不可能销赃——这可不同于偷了一块火腿、一把新刀或一条蛮好的腰带,丢了这种东西的人会伤心的。他们无法痛恨一个难以定罪名的人。囚犯被带进市场时,有几声嘲弄和嘘声,但这种凌辱并不由衷,只有那几个男孩子很起劲地揶揄他。

大多数镇民没有出席法庭,因为开庭那天不是假日,他们都得挣钱谋生,所以这是第一次看到那个窃贼。那人年纪轻轻,也就是十六到二十岁之间,身材高矮很普通,只是模样陌生。他的皮肤白得如同屋顶上的雪,他的一双暴眼晶亮碧绿令人吃惊,头发的颜色像是削了皮的胡萝卜。女仆们认为他长相丑陋;老妇人们为他感到难过;那些小男孩直笑得前俯后仰。

郡守是大家熟悉的人物,但是其他三个在他的判决上画押的人都是生面孔。那骑士一身肉膘,满头黄发,显然是个什么重要人物,因为他胯下的那匹战马腿高体长,其价值抵得上一个木匠干上十年。那修士岁数要大得多,总有五十开外了,他又高又瘦,颓然坐在马鞍上,似乎生活是个难堪的重负。最惹眼的要数那个教士了,他年纪轻轻,长着一个尖鼻子和一头平直的黑发,身穿黑袍,骑着一匹栗色的小公马。他目光警觉而危险,像一只能够嗅到一窝鼠仔的黑猫。

一个小男孩瞄得准准地朝囚犯啐了一口唾沫。他啐得还真准,刚好把唾沫落到那人的两眼之间。那人大骂一声,就向啐唾沫的人冲去,可是被把他捆在车帮上的绳子给拽住了。这件小事原本没有什么了不起,但他开口说的话却是诺曼法语,正是贵族大人们用的语言。那么说,他出身高贵?要不就是他从家乡长途跋涉到此?谁也不知道。

牛车在绞架下停了下来。郡守的助手拿着绞索爬上了车身的平板。那囚犯开始挣扎。男孩们雀跃了——要是囚犯一动不动,他们准会大失所望的。那人被捆住他手脚的绳子束缚住了,只能来回摆着头来躲避绞索。过了一会儿,高大的郡守助手往后退了一步,对准囚犯的肚子猛击了一拳。那人弯下腰,蜷缩起身子,郡守助手趁机把绞索绕过他的头,打紧了绳结。然后那助手跳到地面上,把绳子拽直,把另一头拴牢在绞架底座的一个钩子上。

这可是个转折点。假如那囚犯此时再要挣扎,只能死得更快。

武装士兵解开了捆住囚犯脚踝的绳子,让他自己站在车身上,只留下一双手还捆在背后。围观的人群一片寂静。

这种时刻常会发生一阵骚动:囚犯的母亲会尖叫一声,或者他的妻子会抽出一把刀子冲上刑台,要在最后一刻救他一命。有时囚犯会向上天请求原谅或者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诅咒行刑的刽子手。此时,武装的士兵站在刑台上,一边一个挨着他,随时准备应付不测。

就在这时候,那囚犯开始唱歌了。

他有一副极纯净的男高音歌喉。歌词是法语,不过就连那些不懂法语的人都能从那哀调中听明白,那是一支凄凉伤感的歌曲。

一只百灵落入猎网,

却唱得益发甜美,

就如那哀婉的曲调,

能让它破网而飞。

他一边唱着,一边盯视着人群中的某个人。那人的周围渐渐形成一块空地,她就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了。

她是个十五岁左右的少女,人们看着她,纳闷原先怎么没注意到她。她长着一头又浓又密的深棕色秀发,额头上留着齐眉刘海。她五官端正,嘴唇丰满性感。老妇们注意到她腰粗乳沉,断定她怀着身孕,猜测那囚犯正是她胎儿的父亲。但别的人除了她的一双眼睛没去看别处。她算是个漂亮姑娘,不过她的眼睛深陷,眼珠出奇的金黄,目光专注、晶莹而犀利,她看人的时候,简直让你感到她能一直看透你的内心,你只好避开她的注视,生怕她会窥到你的秘密。她衣衫褴褛,泪水淌下她柔嫩的双颊。

赶车的车夫期待地望着那郡守的助手。而助手则望着郡守,等着他点头,那年轻的教士露出邪恶的神情,用肘部顶了下郡守,不耐烦地催促着,但郡守却不予理睬,任凭那窃贼一直唱下去。那丑汉的美声阻止了死神的脚步,人群中一阵可怕的阒静。

薄暮时猎人来取猎物,

百灵鸟再也不得自由,

所有的鸟和人终有一死,

但歌声却能绵绵永留。

歌声终止时,郡守看了看助手,点了下头。助手高叫一声“起!”并且朝着牛肋甩了一鞭。车夫同时也打了个响鞭。牛迈步向前,囚犯站在车上摇晃起来,牛拉着车朝远处走,囚犯给吊在了半空。绞索绷紧了,窃贼的脖子噼啪一响就断了。

人群中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人们都望着那少女。

原来不是她叫的,而是站在她身边的磨刀匠的妻子,不过那少女是她尖叫的原因。少女已经跪倒在绞架跟前,两臂向前平伸在地,正是她这样做的时候,一下发出了诅咒。人们吓得直往后退,躲开她远远的,大家都清楚,那些遭受不公的人所发的诅咒是最灵验不过的了,而且他们都怀疑这次绞刑一定有什么不大对劲的地方,那帮小男孩都给吓坏了。

那少女把她那能催眠的金色眼睛对准三个陌生人:骑士、修士和教士;然后发出诅咒,用银铃般的音调叫出了可怕的字眼:“我咒你们生病受苦,咒你们挨饿忍痛;你们的房子将被大火烧毁,你们的孩子将死在绞架上;你们的敌人将要繁荣,而你们将在伤心和悔恨中变老,并且在腐臭和极度痛苦中死去……”那少女说完最后一句话,把手伸进她身边地上的一个口袋里,取出一只活蹦乱跳的小公鸡。不知她从哪儿又拿出一把刀,只一下就把鸡头砍了下来。

就在鸡脖子还在往外冒血的时候,她把那无头的小公鸡朝黑发的教士扔去。鸡身在那教士面前落地,鸡血喷了他满身,也喷到了站在他两边的修士和骑士身上。那三个人厌恶地扭动着身子躲开,可是鸡血还是落到了每个人身上,把脸和罩袍全沾污了。

那少女起身就跑。

人群在她身前让开一条路,又在她身后合拢上。接着是一阵大乱。最后,郡守看到了武装士兵,气恼地吩咐他们快去追她。两个士兵开始挤过人群,粗暴地推挤着男人、妇女和小孩,要他们让开路。但是转眼之间那少女已无影无踪,虽说郡守想要搜出她,但他也明白是找不到她的。

他憎恶地转过身去。骑士、修士和教士还没看见那少女已经跑了。他们还死盯着绞架。郡守随着他们的视线望过去。那绞死的窃贼吊在绞索的一端,苍白的年轻面孔已经发青,在他那轻轻摇晃的尸体下面,那只无头小公鸡还没有死透,在血渍斑斑的雪地上绕着乱糟糟的圈子跑。

?第一部分?

1135-1136

第一章

在一个斜坡山脚下宽阔的谷地里,一条清澈涟漪的小溪旁,汤姆在建造一所房子。

四壁已经有三英尺高了,还在迅速加高。汤姆雇的两个建筑工在太阳底下有节奏地工作着,手中的瓦刀嚓嚓嚓、咔咔咔地响着,那壮工在大石块的重压下已经汗湿了。汤姆的儿子阿尔弗雷德,正在搅拌灰浆,一边往一块硬板上铲沙子,一边出声地计着数。汤姆旁边的板凳处,还有一名木匠,仔细地用手斧把一截山毛榉木料削成形。

阿尔弗雷德只有十四岁,但已经和汤姆一般高了。汤姆比一般人高出一头,而阿尔弗雷德比他矮不了一两英寸,并且还在长。父子俩模样也很像:都长着浅褐色的头发和淡绿的眼睛,还有褐色的雀斑。大家都说他们是一对挺帅气的父子。两人的主要区别在于汤姆蓄着一把卷曲的褐色胡子,而阿尔弗雷德还只有金色的柔细绒毛。阿尔弗雷德的头发也曾经有一度是金黄色,汤姆想起来就挺痴迷的。如今阿尔弗雷德就要长大成人了,汤姆巴望他会对自己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发生更多的兴趣,因为要想成为他父亲一样的建筑工,有很多东西得学呢。可是到目前为止,阿尔弗雷德对建筑原理仍感到乏味和困惑。

等这所房子盖好,就会是方圆几英里之内最舒适的住宅了。底层将是宽敞的半地下贮藏室,天花板是穹形拱顶,便于防火。上面是居住用的大厅,从户外的楼梯上去,其高度易守难攻。靠着大厅的一堵墙将是一个烟囱,把烟火排出室外。这是一个大胆的创新:汤姆过去只看过一户住宅带有烟囱,他觉得这办法实在太妙了,就决心照建一次。在房子的一头,在大厅的外面,将要盖一间小卧室,那是当今伯爵的郡主才要求有的——她们过于娇嫩,无法在大厅里和男人们、女仆们以及猎犬睡在一起。厨房单设在外,因为所有的厨房迟早总要起火的,既然别无办法,只好把它远远地隔在一边,不和别的东西靠近,单单用来贮藏半冷不热的食物。

汤姆正在给房子做大门。门框要做成圆形,看起来就像柱子——说明就要住在这里的新婚贵族有多么显赫。汤姆的眼睛落在用做标准的成型的木制模板上,手中的铁凿斜着对准石头,然后用大木锤轻轻地敲击着。石头表面飞起一片片碎屑,四散溅开,剩下的石头轮廓圆滑多了。他又敲了一阵。这一次光洁得足够大教堂使用了。

他曾经盖过一次大教堂——埃克塞特大教堂。起初他把那工作,当做别的建筑一样看待。当匠师警告他说,他的活儿不那么合标准时,他真是又气又恼:他深知自己比一般建筑工要仔细得多。后来他才明白,一座大教堂的四壁不能光是好,还要完美。那是因为大教堂是为上帝建的,还因为那建筑实在太大,墙壁稍有一点倾斜,比绝对的笔直和水平哪怕有一点点变动,都可能从根本上削弱结构的牢固。汤姆的恼火变成了着迷。宏大雄伟的建筑物与一丝不苟的精密细部相结合,打开了汤姆的眼界,让他看到了他的行业的奇妙之处。他从埃克塞特的匠师那里学到了比例的重要性、各种数字的象征意义,以及用来计算出墙壁正确宽度或螺旋形楼梯各级的角度的那些几乎是魔法的公式。这类事情让他入迷。他吃惊地发现,很多建筑工居然感到这类事情不可思议。

过了一段时间,汤姆成了匠师的得力助手,也就在那时,他开始看出匠师的短处。匠师是个了不起的工匠,可惜不是个称职的管理者。如何得到恰当数量的石头来与建筑工的进度保持一致,如何确保铁匠造出足够的所需工具,烧好石灰,运好沙子供搅拌灰浆土之用,砍好树木供木匠用,以及如何向大教堂的修士大会要来充足的资金为各方面付款——这些问题搅得他一筹莫展。

假如汤姆在埃克塞特待到匠师去世,他本人很可能就当上匠师了;可是修士大会的钱用光了——部分原因就是匠师的管理不善——工匠们只好各奔东西,到别处另找工作。埃克塞特的城堡主人曾经邀汤姆担任工匠,修缮和改进城堡工事。这件工作只要不出事故,他可以做上一辈子。但是汤姆回绝了,因为他想再建一座大教堂。

他的妻子埃格妮丝始终不了解他的决定。本来他们会有一座不错的石头住宅,有仆人,有自己的牲口棚,而且吃饭时可以有餐桌的;因此她从来不肯原谅汤姆放弃了这样一个机会。她无法了解建造一座大教堂的那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需要全部投入的复杂的组织工作,需要应付各种计算挑战的智慧,需要尺寸绝对精确的墙壁,以及最后完工时大教堂那种令人叹为观止、博大雄浑之美。汤姆一旦尝过葡萄酒,就再也不满足于乏味的饮料了。

这都是十年以前的事了。从那时起,他们从来没在一处地方待上很久。他会给一家修道院设计一座修士会堂,在一座城堡干上一两年,或者为一位富商建一座镇上的住宅;可是只要他一存下些钱,就会立刻离开,带着妻子儿女,上路去找另一座大教堂。

他从板凳上抬起头,看见埃格妮丝站在工地边上,一只手提着一篮子食物,另一只手扶着架在胯上的一大罐啤酒。这时刚刚晌午。他柔情地看着她。从来没人说过她漂亮,但她的面孔却充满着力量:宽宽的额头,大大的褐色眼睛,直直的鼻子,有力的下巴。她那满头深色的硬发在中间分开,挽在脑后。她是汤姆灵魂的伴侣。

她给汤姆和阿尔弗雷德倒好啤酒。三人在那儿站了一会儿:两个大汉和一个壮实的女人,从木杯里喝着啤酒;这时家中的第四个成员从麦地里一路蹦跳着过来:她叫玛莎,刚刚七岁,像黄水仙一样艳丽,可惜这株黄水仙缺了一片花瓣,因为她掉了两颗乳牙,而新牙还没有长出来,留下了一个缝隙。她跑到汤姆跟前,亲吻了他那满是尘土的胡子,要求喝一口他的啤酒。他搂住她那骨瘦如柴的身体。“别喝太多了,要不你会掉进沟里的,”他说。她摇摇晃晃地转了一圈,假装喝醉的样子。

全家人都坐在柴堆上。埃格妮丝递给汤姆一大块白面包,一厚条煮咸肉和一小片洋葱。给孩子们分发完食物,她自己也吃了起来。汤姆想,回绝了埃克塞特那份枯燥的工作,到处找建大教堂的差事也许不负责任;不过,尽管我考虑不周,但始终能养活全家。

他从他的皮围裙的前兜中取出餐刀,切下一片洋葱,就着一口面包吃起来。洋葱让他的嘴里有一种甜丝丝、辣酥酥的感觉。埃格妮丝说:“我又有孩子了。”

汤姆停住了口,瞪着她瞧。一阵喜悦的激情掠过他周身。他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只是冲着她傻笑。过了一会儿,她脸红红地说:“用不着那么吃惊嘛。”

汤姆搂住她。“好啊,好啊,”他说着,仍然高兴地咧嘴笑着,“又会有个小宝宝扯我的胡子啦。我原以为下边该是阿尔弗雷德的孩子呢。”

“先别高兴得太早,”埃格妮丝小心地警告着,“孩子没生下来就起名不是好事。”

汤姆同意地点了点头。埃格妮丝曾经多次流产,还生过一次死胎,他们原来有过另一个小女孩,叫玛蒂尔达,只活了两岁。“我倒是想要个男孩。”他说,“如今阿尔弗雷德已经这么大了。什么时候生?”

“圣诞节后。”

汤姆开始算计。第一场霜下来,房子的外形就可以完工,然后,石头构件得蒙上草保护过冬。建筑工们在冷天里要切割石料用来造窗框、顶棚、门限和壁炉,而木匠们要做地板、门板和百叶窗,汤姆自己则要给楼上搭楼架。到了春天,他们要给半地下室上顶,给楼上的大厅铺地,再架屋顶。这项工作够全家吃到圣灵降临节,到那时候,婴儿就该半岁了。他们又该搬家了。“好的,”他满意地说,“这样就好。”他又咬了一片洋葱。

“我岁数太大了,生孩子难了,”埃格妮丝说,“这是最后一个了。”

汤姆思索着这件事,他说不准她的确切岁数,不过很多妇女在她这种年纪还是生孩子的。然而,女人岁数大了,生孩子确实要受更多的苦,而且婴儿也不那么结实。她无疑是对的。可是怎么有把握她不会再怀孕呢?他不明白。后来他想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那晴朗的心情蒙上了一层乌云。

“我可以在一个镇子上找个活干,”他竭力平息着她说,“一座大教堂,或是一座宫殿。到时候我们就会有一所带木头地板的大房子,还可以雇个女仆帮你看孩子。”

她的脸色一沉,干脆地说:“也许吧。”她不喜欢听他说什么大教堂。她的面部表情流露出来的意思是说,要是汤姆从来没造过大教堂,她恐怕早就住进城里的房子了,他们可以把钱省下来,埋在壁炉下,就用不着操什么心了。

汤姆把目光移开,又咬了一口咸肉。他们值得庆贺一番的,但他们有点小别扭。他感到失望。他使劲嚼了一会儿糙肉,这时听到了马蹄声,他侧耳细听。骑马人来自大路方向,他躲开村落,抄着近路,正穿过树林朝这里走来。

过了一会儿,一个年轻人骑着一匹小马,快步来到跟前,翻身下马。他的样子像是扈从,一种尚未取得资格的骑士。“你们的老爷来了,”他说。

汤姆站起身来。“你是说珀西老爷?”珀西·汉姆雷是全国一个很重要的大人物。他是这块谷地和许多其他地方的领主,而且是他花钱盖的这所房子。

“是他的公子,”那扈从说。

“威廉少爷。”珀西之子威廉将在婚后住进这所房子,他的未婚妻是夏陵伯爵的郡主阿莲娜。

“都一样,”那扈从说,“他正在大发雷霆。”

汤姆的心往下一沉。即使在最好的时刻,跟一所正在建造的房子的主人打交道都十分困难,而在他发脾气的时候,简直就无可奈何了。

“他为什么会生气呢?”

“他的新娘拒绝了他。”

“伯爵的郡主?”汤姆惊诧地说。他感到一阵恐惧:他刚刚还在想,他的前途多么有保障。“我原以为这事已经说定了。”

“我们大家原来也这么想——看来,不包括阿莲娜郡主,”那扈从说,“她一见到他,就宣称,她绝不会嫁给他和一只山鹬。”

汤姆忧心地蹙起了眉头。他不愿相信这是真的。“就我的记忆,那小伙子长得不赖。”

埃格妮丝说:“在她的地位,似乎那没什么两样。要是伯爵家的小姐可以想嫁谁就嫁谁,我们大伙不是要让吟游诗人和黑眼强盗统治了嘛。”

“那姑娘也许还会变主意,”汤姆抱着一线希望说。

“要是她母亲用桦木棒教训她一顿,也许还可以,”埃格妮丝说。

那扈从说:“她母亲已经过世了。”

埃格妮丝点了点头。“所以嘛,她就不谙世事了。不过我想不通她父亲干吗不能强制她。”

那扈从说:“他好像有一次答应过,绝不把她嫁给她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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