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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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节游行 作者:查理德·耶茨

译者:孙仲旭

美国作家理查德·耶茨(Richard Yates,1926—1992)曾被英国《泰晤士报》称为“被遗忘的最优秀的美国作家”。耶茨是真优秀,也真的被遗忘过。他被认为是“焦虑时代的伟大作家”,有人把他和写“爵士时代”(美国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菲茨杰拉德相比,他的影响遍及雷蒙德·卡佛、安德烈·杜波依斯等一大批美国当代现实主义作家。然而他的好几本作品都叫好不叫座,九本书的精装本销量无一超过一万两千册。他于1992年去世后,出过的几本书都已绝版。到了1999年,知名小说家斯图尔特·奥南在著名的政治及文学刊物《波士顿评论》上发表了一篇长文《失去的理查德·耶茨世界》,为耶茨长期被忽视大鸣不平。奥南逐篇详细分析了耶茨的作品,认为耶茨不仅是位好作家,而且他的作品代表了美国经历的一个重要方面:二战后经济繁荣之中的混乱,并预言他的作品会像菲茨杰拉德、福克纳的作品一样,一度被忽视,然后卷土重来。

奥南的文章发表后有了一定效果,自2000年起,耶茨的长篇小说纷纷再版,他的短篇小说也出了全集。而对耶茨身后名气推动最大的,则是耶茨的同名长篇小说处女作《革命之路》电影版于2008年12月上映,并成为当年最有影响的电影之一。

本文要谈的是耶茨1976年出版的小长篇《复活节游行》(The Easter Parade),这本书可以说是耶茨的“女性小说”。小说的第一句话,就为整本书定下了调子:“格兰姆斯家的两姐妹都不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回过头看,总是让人觉得问题始自她们父母的离婚。”小说的中心人物为妹妹爱米莉,其他主要人物还包括她的离异母亲以及姐姐萨拉。姐妹两人走的是不同的道路。姐姐萨拉循规蹈矩,未上大学,嫁了一个军工厂工人,育三子,当专职主妇,似乎生活美满,只是到了后来,爱米莉才得知她长期忍受家庭暴力,并且染上了酗酒的毛病(两姐妹的母亲也是),却又缺乏谋生能力,所以无法离家出走,最后死得也似乎有点不明不白,妹妹怀疑是丈夫殴打的结果。爱米莉与姐姐在各方面都很不一样,虽然她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踏入社会,行事上却有后来的女权主义者的影子。她大学毕业,性格文静。她结过一次婚,她的丈夫性无能并且有点心理变态,导致两人离婚。后来爱米莉虽然先后有过多个男友,却一直未能再婚。随着父亲、母亲、姐姐先后离世,长期同居的男友与其分居的妻子复合,最后爱米莉在世上孑然一人。雪上加霜的是,快五十岁时,她的职业生涯走到了尽头:工作越来越不顺利,出了一次差错后,她从长期供职的广告公司辞职。她选择辞职,而不等公司来炒掉自己,这样损失了一笔补助,她为保住尊严付出了代价。后来她长期失业,这种生活进一步影响了她的情绪,以至于希望自己能像母亲、姐姐以前那样,住进免费的公立精神病院,而且也像母亲和姐姐一样,染上了酗酒的毛病。最后她寻找微薄的亲情,去二外甥家探亲,却在见面后马上跟外甥吵了一架,暗示以后这方面也不容乐观。

情节就是这样,这本书名虽为《复活节游行》(在美国,在许多城市一年一度举行的复活节游行是普天同庆之时),其实是种反讽,具体提到的那次复活节游行,只是姐妹两人青少年时一个少有的无忧无虑的时候。故事是如此的惨淡,耶茨仿佛已经看透一切,执意要把以主人公爱米莉一家为代表的美国中下层人生活中所有的不如意展示出来。耶茨的一番话可以有助于我们理解他的写作并进入作者及其笔下主人公的内心:“如果说我的作品有一个主题,我怀疑这个主题并不复杂,那就是绝大多数人都生活在一种无法逃脱的孤独中,他们的悲剧也在于此。”

《复活节游行》这样一本内容令人唏嘘的小说,得到的评价却很高,盛赞者不乏库尔特·冯内古特、朱利安·巴恩斯、琼·迪迪昂这样的名家。的确,能把如此多内容放进一本薄薄的小长篇中,描写了几位女性的人生,展示了作者高超的写作能力,情节上绝不拖泥带水,文字像刀子一样直插人心。耶茨最有名的知音库尔特·冯内库特称:“福楼拜以来,少有人对那些生活得苦不堪言的女性抱以如此的同情。”英国女作家凯特·阿特金森称耶茨是位“卓越的现实主义作家”,这本书“催人泪下”。但是会有人喜欢读这样一本冷冰冰的书吗?我不知道,只知道耶茨写的是未经粉饰的生活,在压力无处不在、忧郁症盛行的今天,某种程度上说,读这样一本书差不多是找罪受。不过几年来,我一直记着卡夫卡的一句话:“我觉得我们应该阅读那些伤害我们和捅我们一刀的书。”有时候,我们并不是单单为了愉悦才读书。我在读过一些能以文字的力量撕扯人心的作品后,接受了这样一个事实,也就是文学的另一作用,是要记录和剖析生活,尽管是也许不堪忍受的生活,并给读者带来情感体验。读这种书,能帮助我们认识自身及外部的环境,它可能让你流泪,但并不会真正伤害你。让自己的心灵接受艺术的一番洗礼,对读者而言,只会有好处。王尔德的话也许夸张了些,但不无参考作用:“通过艺术,只有通过艺术,我们才能完善自身;通过艺术,只有通过艺术,我们才能让自己避过实际生活中后果不堪的危险。”

你准备好读这样一本书了吗?

献给吉娜·凯瑟琳

第一部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二部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三部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一章

格兰姆斯家的两姐妹都不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回过头看,总是让人觉得问题始自她们父母的离婚,那是在一九三〇年,当时萨拉九岁,爱米莉五岁。她们的妈妈——她鼓励两个女孩叫她“普奇”[1]——带着她们离开纽约,搬到新泽西州的特纳弗莱,住在一幢租的房子里,她觉得那边的学校要好点。另外她也想在郊区的房地产界有番作为,结果并不可行——她那些目标为自食其力的计划中,可行的很少——两年后,她们又搬离了特纳弗莱,但是对两个女孩来说,那两年令人难忘。

“你们的爸爸从来不回家吗?”别的小孩子会这样问,总是主要由萨拉来解释离婚是怎么回事。

“你们还能见到他吗?”

“当然能。”

“他住在哪儿?”

“纽约市。”

“他是干吗的?”

“他写标题,给纽约的《太阳报》写标题。”她说话的口气,显然是要让他们应该觉得这很不简单:谁都能当个华而不实、并不可靠的记者或者像负责改稿的编辑,整天干苦活累活,可是写标题的,嘿!他每天通读林林总总的新闻,挑出突出的要点,然后用几个精挑细选的词来总结,巧妙地编排进有限的空间——这是一位水平高超的报人,配得上爸爸这一称呼。

有一次,两个女孩子去市里看望他时,他领着她们参观了《太阳报》报社,她们什么都看到了。

“头版准备开印了。”他说,“所以我们去印刷车间看看,然后我带你们去楼上参观。”他陪她们走下一段散发着油墨和新闻纸气味的铁制楼梯,走进一间很大的地下室,里面有一排排高大的轮式印刷机。到处都有工人在忙碌,全都戴着挺括的方形小帽,是用报纸巧妙叠成的。

“他们干吗戴纸帽子,爸爸?”爱米莉问。

“嗯,他们很可能会跟你说是为了不让油墨沾到头发上,可我想他们只是为了戴着显得精神。”

“什么叫‘精神’呀?”

“哦,意思嘛,可以说就像你的那只熊,”他手指着那枚小熊形状镶石榴石胸针说,那天她别在自己的衣服上,也希望他能看到。“那就是一只很精神的小熊。”

他们看着刚铸好的曲面金属制纸型在传送带上滑行,扣紧到圆筒上,然后一阵铃响,他们看着印刷机转动。脚下的钢制地板颤抖起来,让人感觉发痒,另外,噪音充满耳膜,让他们无法交谈,只能面带微笑地互相看着,爱米莉用手捂着耳朵。往四周看,都有长长的白色新闻纸通过机器,印好的报纸绵绵不断地出来,很多很多份整齐地摞在一起。

“你们觉得怎么样?”他们上楼梯时,沃尔特·格兰姆斯问两个女儿,“现在我们要去看市内部。”

那里数不清有多少张办公桌,人们坐在桌前用打字机噼里啪拉地打字。“靠前边那儿,几张桌子推到一起的地方,就是市内部的办公桌,”他说,“那个讲电话的秃顶男人就是城市版编辑,旁边那个男的更重要,他是执行编辑。”

“你的办公桌呢,爸爸?”萨拉问道。

“哦,我在稿件部,靠边上,那儿,看到了吗?”他指着一张黄色木头做的半圆形大桌子。一个男的坐在中央位置,另外有六个人坐了一圈,在阅读或者用铅笔写东西。

“你就是在那儿写标题吗?”

“嗯,写标题是一部分工作,是的。是这样的,记者和改稿的人写完报道后,交给送稿员——那边的小伙子就是送稿员——他把稿件拿给我们。我们检查一遍语法和拼写,撰写标题,然后就可以付印了。喂,查理,”他跟一个去饮水机路上经过他们身边的人说,“查理,我想让你认识一下我的两个女儿。这是萨拉,这是爱米莉。”

“嗬,”那人弯下腰说,“真是一对小可爱。你们好吗?”

接着,她们的爸爸带她们去了电传打字室,在里边,她们看到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新闻电报,然后她们去了排版室,所有内容都在那里用铅字排成版面。“你们准备好去吃午饭了吗?”他问,“要不要先去下卫生间?”

他们走出去,在春天的阳光下穿过市政厅公园时,他抓着她们俩的手。她们都是在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外面又罩了件薄大衣,穿着白袜和优质皮革的黑鞋子,而且她们都长得漂亮。萨拉的皮肤黑一点,一副信赖人的天真表情,她在这一点上一直没变;爱米莉比萨拉矮一头,金黄色头发,长得瘦,表情很严肃。

“市政厅没什么看头,不是吗?”沃尔特·格兰姆斯说,“树林那边的那幢大楼看到了吗?那是《世界报》——以前是,应该这样说;去年关门了。美国最出色的日报。”

“嗯,可是现在《太阳报》是最好的了,对吧?”萨拉说。

“哦,不是,亲爱的,作为报纸,《太阳报》其实不怎么样。”

“是吗?为什么?”萨拉一副担心的样子。

“哦,它有点反动。”

“指的是什么?”

“指的是非常、非常保守,非常亲共和党。”

“我们不是共和党吗?”

“我想你们的妈妈是,我不是。”

“哦。”

吃午饭前,他喝了两杯酒,给两个女孩要了姜汁无酒精饮料。后来,在她们大口大口地吃皇家奶油鸡和土豆泥时,爱米莉开口说话,这还是他们离开报社后她第一次说话:“爸爸?你要是不喜欢《太阳报》,干吗还要在那儿工作?”

他忧郁的脸上——两个女孩都认为他的脸长得帅气——露出疲惫的神情。“因为我需要有一份工作,小兔子,”他说,“工作越来越难找。哦,我想如果我很有才华的话,也许可以换换地方,可我只是——你知道——我只是个负责处理稿件的人。”

没有多少可以带回特纳弗莱,但至少她们还可以说他是写标题的。

“…你要是以为写标题容易,那你可就错了!”有一天放学后,萨拉在操场上跟一个无礼的男孩说。

但爱米莉是个坚持精确的人,一到那个男孩不可能听到时,就提醒姐姐那些事实:“他只是个负责处理稿件的人,”她说。

埃斯特·格兰姆斯——或者叫普奇——是个性格活跃的小个子女人,她的生活,似乎是全力为了达到或者维持一种难以定义的特点,她称之为“派头”。她研读时装杂志,衣着颇有品位,也尝试过各种发型,可是她仍然眼神茫然,而且她从未学会涂唇膏时,不要涂到嘴唇以外。这让她看上去一副拿不准什么事、不知所措、容易受伤的样子。她发现有钱人比中产阶级派头更足,所以她在养大两个女儿时,力争让她们拥有富人那种仪态举止。她总是在寻求住在“挺好的”社区,也不管能不能负担得起,在礼仪方面,她也尽量严格要求。

“亲爱的,我真希望你别那样做,”有天早上吃早饭时,她跟萨拉说。

“做什么?”

“像那样,把吐司的硬皮浸到牛奶里。”

“哦。”萨拉从自己那杯牛奶里,把浸泡过的长长的一条黄油吐司硬皮捞出来,牛奶还在往下滴,就拎向她伸出的嘴巴。“为什么?”她嚼了并咽下去后问道。

“原因很简单,样子不好看。爱米莉比你小四岁,她就不会做那种幼稚的事。”

对了,就是这样,她总是以上百种方式,暗示爱米莉比萨拉更有派头。

在她清楚地看到自己不可能在特纳弗莱的房地产界取得成功时,她开始经常花上一整天时间去别的城镇或市里,把两个女孩留在别人家。她不在家,萨拉似乎不介意,但是爱米莉介意:她不喜欢别人家里的气味,她吃不下东西,还会担心一整天,想象发生了可怕的交通意外,要是普奇迟一两个钟头来接她们,她就会哭得像个婴儿。

秋天时有一天,她们去一家姓克拉克的家里待,她们带上了自己的纸娃娃,以防没人跟她们玩,那好像很有可能——克拉克家的三个孩子都是男孩——可是克拉克太太提醒过她的大儿子迈伦要当个好主人,他也看重自己的职责。他十一岁,那天大多数时候,他都在她们面前逞能。

“嗨,看着,”他总是在说,“看这个。”

克拉克家后院离房子最远的地方,有一根与地面平行的铁管,用铁支架撑着。迈伦翻单杠很拿手,他会冲向单杠,衬衫后摆在毛衣下面飘动着,他双手抓住单杠,把脚后跟晃起来,伸到单杠下面,再到上面,然后用膝部吊着;接着他手伸上去,翻个身,落到地面,震起一股灰尘。

后来,他带领两个弟弟和格兰姆斯家两姐妹玩起复杂的打仗游戏,之后,他们进屋看他的集邮收藏,等到他们又去外面时,没什么好玩的了。

“嗨,你们看,”他说,“萨拉长得刚好到了单杠下面,碰不到。”确实,她的头顶离单杠差不多半英寸。“我知道我们要干吗了,”迈伦说,“我们让萨拉以最快的速度跑向单杠,她会刚好擦着单杠跑过去,看着会很带劲儿。”

定了约有三十码的距离,其他人站在边上观看,萨拉开始跑了,她的长头发飘了起来。谁都没意识到萨拉跑起来会比站着时高——爱米莉意识到时,晚了几分之一秒,甚至来不及喊出声。单杠正好磕在萨拉眼睛上方,爱米莉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声响——“咚”——接着萨拉就倒在泥地上扭着身子尖叫,满脸是血。

在和克拉克家的男孩往房子那边冲去时,爱米莉尿湿了裤子。克拉克太太看到萨拉时,也发出了一小声尖叫,接着她用毛毯裹着萨拉——她听说过事故受害者有时会休克——开车把她送到了医院,爱米莉和迈伦坐在后排。当时萨拉已经不哭了——她从来不怎么哭——可是爱米莉才开了个头,在去医院的一路上,还有在急诊室外面的走廊上,她哭个不停。克拉克太太从急诊室出来了三次,先后说的是“没有骨折”、“没有脑震荡”和“缝了七针”。

后来他们都回到那座房子——“我从来没见过有谁能够那么忍疼。”克拉克太太一再说——萨拉躺在客厅里的一张沙发上,室内光线已经暗下来。她脸上大半地方肿着,红一块紫一块,厚厚的绷带裹着一只眼睛,上面用毛巾包了一包冰。男孩们又去院子里了,可是爱米莉不肯离开客厅。

“你一定要让你姐姐休息一下,”克拉克太太跟她说,“赶紧去外面吧,马上,亲爱的。”

“没事,”萨拉说,她的声音听着奇怪而冷淡。“她待这儿也行。”

爱米莉就得以留下,大概这样也好,她站在克拉克家丑陋的地毯上,咬着她已经湿了的拳头,要是有人想把她拉走,她会又挣又踢。这时她不哭了,只是看着平躺在阴影处的姐姐,心头一阵阵掠过失去亲人的可怕感觉。

“没事的,爱米[2],”萨拉用那种恍恍惚惚的声音说,“没事的,别难受了,普奇很快就来了。”

萨拉的眼睛没有受伤——她一双深褐色的大眼睛,仍是那张后来变得美丽的脸上最突出的特点——但是在她余生里,一直留下一道纤细的白色发蓝的疤痕,从一侧眉毛延伸到眼睑处,颤颤的样子像是用铅笔犹豫着画了一道。爱米莉每次看到这道疤痕,都会想起她姐姐有多么能够忍受疼痛,也一再让她想到自己有多么容易惊慌失措,还有她对一个人待着的无限恐惧。

* * *

[1] 原文为“Pookie”,此处用做昵称。

[2] 爱米是爱米莉的昵称。

理查德耶茨作品系列

第二章

是萨拉教给了爱米莉最初的性知识,她们当时正在纽约拉什蒙特——那是她们在特纳弗莱之后住过的另外一处郊区镇——自家的院子里一边吃橘子味冰棒,一边捣鼓一张破吊床,爱米莉听着听着,脑子里全是乱七八糟、令人困惑的画面。

“你是说他们把它塞进你的身体里面?”

“对,一直塞进去,而且疼。”

“大小不配怎么办?”

“哦,配的,长得就配。”

“然后怎么样?”

“然后你就有孩子了,所以要一直等到结了婚才可以做。不过你知道八年级的伊琳·西米科吗?她跟一个男生做,就怀上了孩子,只好退学了,现在谁都不知道她去哪儿了。”

“你肯定吗?伊琳·西米科?”

“绝对。”

“嗯,可是她干吗要做那种事?”

“那个男生引诱了她。”

“什么意思?”

萨拉舔了一下她那根冰棒,舔得又慢又久。“你太小了,听不懂。”

“我不小。可是你说那样做疼,萨拉,既然疼,干吗她还要——”

“嗯,疼是疼,但是也感觉舒服。你知道有时候你在洗澡时,或者也许你把一只手放到那里揉一揉时,感觉怎么——”

“哦,”爱米莉窘迫地垂下眼睛。“我明白了。”

她经常就她并不完全理解的事情说“我明白了”——在这点上,萨拉也是。例如,她们俩都不理解她们的妈妈干吗要这么频繁地搬家——她们会在一个地方刚刚开始交上朋友,就得再次搬家了——可是她们从未提出过疑问。

在很多方面,普奇都让人捉摸不透。“我什么都跟我的孩子们说,”她会跟别的大人吹嘘,“我们这个家里没有秘密。”然后马上会压低声音,说些两个女孩子不宜听到的话。

按照离婚协议的规定,沃尔特·格兰姆斯一年看望两个女孩两三次,不管她们租住的房子在哪里,有时,他会在客厅的沙发上过夜。爱米莉十岁那年,她在圣诞夜躺在那里久久没睡着,听楼下她的父母让人感觉不习惯的说话声音——他们谈啊谈啊——因为她得知道是怎么回事,她表现得像是个孩子:大声叫妈妈。

“怎么了,亲爱的?”普奇打开灯俯视着她,她身上有股杜松子酒味。

“我肚子疼。”

“想吃点药吗?”

“不。”

“那你想要什么?”

“我不知道。”

“你只是在犯傻。我给你掖好吧,你只用想着圣诞节你得到的好东西,睡吧。你一定别再叫我了,答应吗?”

“好吧。”

“因为我和爸爸正在进行一次很重要的谈话,我们谈了很多事情,我们很久、很久以前就该谈谈了,我们现在正在达成一种新的——一种新的谅解。”

她给了爱米莉一个湿吻,关了灯又匆匆下楼,去那儿谈话谈得没完没了,爱米莉躺在那里,在涌起的温暖的幸福感中等待睡着。达成一种新的谅解!这就像电影中的一个离婚母亲有可能说的话,就在配合画面渐隐的宏大音乐响起之前。

但是第二天早上显得跟他以前来访时的最后一天早上一样:吃早饭时,他像个陌生人一样,说话不多,彬彬有礼,普奇有意不跟他的目光接触;然后他打电话叫了一辆出租车送他去坐火车。一开始,爱米莉以为他也许只是回市里拿他的东西,但是过了几天和几个星期,希望破灭了。她不知道怎样问妈妈这件事,也没有告诉萨拉。

两个女孩都有牙医所称的龅牙问题,小孩子们称为哨牙,可是萨拉的情况更严重,等她长到十四岁时,她几乎合不拢嘴唇。沃尔特·格兰姆斯同意支付矫正牙齿的费用,这意味着萨拉每星期一次坐火车去纽约跟他过一个下午,去把她的牙套调整一下。爱米莉对矫正牙齿和去市里都感到嫉妒,但是普奇解释说他们负担不起同时为两个孩子矫正牙齿,以后会轮到她,等她长大一点后。

这段时间,萨拉的牙套很糟糕:牙套上会卡着难看的白色食物碎屑,学校里有人称她为走动的五金店。谁能想象会吻那样一张嘴?说到这里,谁又受得了靠近这样一个身体待上哪怕一会儿呢?萨拉洗她的运动衫洗得很仔细,想让染上的颜色保持鲜艳,但是没用:一件海军蓝的运动衫的腋窝处,会褪色成知更鸟蛋的那种蓝色,一件红色的,会变成发黄的粉红色。她出汗多的毛病似乎是个诅咒,跟她的牙套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普奇宣布她在一个很棒的小镇布拉德利找到了一幢很棒的房子,她们到秋天就搬过去时,对两个女孩来说,又一样诅咒降临了。她们几乎不记得她们已经搬过多少次家。

“哎,没那么糟糕,对吧?”她们去布拉德利上了第一天学后,普奇问她们,“跟我说说怎么样。”

爱米莉忍受了一天沉默的敌意——她是整个六年级仅有的两个新生之一——说她觉得还可以,但是上高一的萨拉兴奋地报告那天过得有多么好。

“他们给全部新来的女同学特别开了个会,”她说,“有人弹钢琴,全体女生男生都站起来唱这首歌,你们听:

你们好,新女生,你们好,

我们能为你们做点什么?

我们很高兴你们来这儿

因为你们总是让大家很开心

你们好,新女生,你们好。”

“嗬!”普奇高兴地说,“多好啊。”

爱米莉心里一阵厌恶,只得别过脸去。那样也许是“好”,但是具有欺骗性,她知道那样一首歌中暗藏的欺骗性。

小学和中学在同一栋大楼里,这就意味着白天上学时运气好的话,爱米莉偶尔能看到姐姐,也意味着每天下午,她们可以一起走路回家,说好的是她们放学后,会在爱米莉的教室门口碰头。

可是在橄榄球赛季里,有一个星期五,爱米莉发现自己在空教室里等了又等,萨拉的影子也没有看到,她一直等到因为焦急而感觉胃里发紧。最后萨拉终于来了时,她显得诡异——她诡异地微笑着——一个皱着眉头的男生脚步沉重地跟在后面。

“爱米,这是哈罗德·施耐德,”她说。

“嗨。”

“嗨。”他长得魁梧,肌肉发达,脸上长着粉刺。

“我们要去阿蒙克看比赛,”萨拉解释说,“你跟普奇说我晚饭时到家,好吗?你不介意自己走路回家,对吧?”

问题是普奇那天上午去了纽约,之前在早餐时她说:“哎,我想我能在你们回到家之前先到家,可是我最好别保证。”那就意味着不只是自己走路回家,而且是让自己走进空荡荡的房子,一连几个钟头瞪着光秃秃的家具和嘀嗒作响的钟点等候。如果她的妈妈到底还是回来了——“萨拉呢?”——她又怎么能告诉她萨拉跟一个名叫哈罗德的男生去了一个叫阿蒙克的镇上?那不可能。

“你们怎么去那儿?”她问道。

“坐哈罗德的车,他十七岁了[1]。”

“我想普奇会不高兴的,萨拉,我想你知道她会不高兴的。你最好跟我一起回家。”

萨拉无助地转过脸看哈罗德,他那张大脸抽搐着,露出不敢相信时半笑不笑的样子,似乎在说他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捣蛋的小孩儿。

“爱米,别这样,”萨拉恳求道,她的声音发颤,说明她并不占理。

“什么样?我只是在说你也知道的事。”

最后爱米莉胜利了,哈罗德·施耐德垂头丧气沿着走廊走了,一边还摇着头(他很有可能会在比赛前另外找到一个女孩),格兰姆斯家两姐妹一起回家——应该说是一前一后,爱米莉在前面。

“你混蛋,你混蛋,你混蛋,”走在人行道上,萨拉在她身后说,“你这样做,我真想干掉你——”她跑了三步,结结实实地一脚踹在妹妹的屁股上,让爱米莉两手撑着趴倒在地,书包里的东西全掉出来了,活页夹子开了,弄得纸张到处都是。“你把一切全弄砸了,我真想干掉你。”

后来发现,讽刺的是,她们到家时,普奇已经在家里了。“怎么了?”她问,萨拉就原原本本跟她讲了,边讲边哭——爱米莉很少看到她哭,这是一次——显然,那天下午错全在爱米莉。

“很多人去看比赛吗,萨拉?”普奇问道。

“哦,是的,所有毕业班的,每个人都…”

普奇显得不像平时那样困惑。“嗯,爱米莉,”她严厉地说,“你那样做,一点都不好,你明白吗?一点都不好。”

在布拉德利有过舒心的日子。那年冬天,爱米莉结识了几个朋友,她放学后跟她们一起玩,那让她没那么担心普奇在不在家,也是在那年冬天,哈罗德·施耐德开始带萨拉去看电影。

“他亲过你吗?”他们第三次或者第四次约会后,爱米莉问。

“不关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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