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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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我以前主要在郊区住。”

“我明白了。一直住在这儿肯定挺滑稽的,从来没有机会出去,跑一跑还是怎么样。我是说这是个了不起的城市,别误会,我只是说农村更适合成长。你还在上高中吗?”

“上完了,我秋天就要去巴纳德大学上学。”过了一会儿,她又补充道,“我获得了那儿的奖学金。”

“奖学金!嘿,你肯定脑袋聪明。在你这样一个女孩旁边,我最好小心点。”说着,他把自己的手从座位的木头靠背上滑下来,搂住了她的肩膀;他一边说,一边开始用他大大的拇指揉着她锁骨旁边的肌肉。

“你爸爸是干什么工作的?”

“他是报社的。”

“噢,是吗?是在帝国大厦上很高的楼层吗?”

“对。”

“我料到了。有意思,我早就看过这栋大楼的照片,可是真的不晓得它有多大。你的头发很漂亮,爱米莉。我一直不是很喜欢女孩长着卷头发,直发要好看得多…”

在四十二街再往上走的某个地方,他吻了她。这不是她第一次被吻,甚至也不是第一次在第五大道巴士的上层被吻:高中时有个男生就那么大胆过——但那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那样被吻。

到了五十九街,他咕哝着说了句“我们去散散步吧”,就扶着她走下了隆隆作响的弯梯,后来他们走进了中央公园,他还是搂着她。公园里的这一带到处都是士兵和女孩:有的坐在长椅上搂着脖子亲热,有的一群或者两个两个地搂在一起散步,有些散步的女孩把手指插在跟她们一起的士兵的屁股口袋里,别的女孩搂得高一点,到了胸腔往下的位置。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应该搂着沃伦·马多克或者马多克斯,可是他们才刚认识,那样做好像还太早,不过她已经吻过他,“早”或者“晚”,有什么关系吗?

他还在说话:“说起来挺有意思:有时候你遇到了一个女孩,好像根本就不对劲儿,别的时候倒是可以。比如,我才刚认识你半个钟头,现在我们已经成了老朋友…”

他把她领上一条小路,那里似乎根本没有灯光。他们走着走着,他把手从她肩膀上拿开,伸进她的腋下,捧住她的一侧乳房。他的拇指开始轻揉她已经变硬了的敏感之极的乳头,让她膝盖发软,她的手自然而然搭上了他的背部。

“…很多人只想从女孩那里得到一样东西,特别是他们在部队待过后;我对那不明白。我想去了解一个女孩——了解她整个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你挺好的,爱米莉;我一直喜欢瘦瘦的女孩——我是说你知道,苗条的女孩…”

只是在她感觉到脚下的草和土时,她才意识到他们已经离开了小路。他正在领着她穿过一小片草地,他们走到一棵沙沙作响的树下几乎一片漆黑的地方时,一起躺了下来,动作上没有一丝别扭,就像舞池里的某个动作一样流畅,这也好像是他摸着她乳头的拇指所发出的命令。有一小会儿,他们躺在那儿,身子扭在一起吻着;这时,他的大手摸向她的大腿根处,他嘴里说着:“哦,给我,爱米莉,给我…没事的…我有…快给我吧,爱米莉…”

她没说好,但也绝对没有说不。他所做的一切——甚至在他帮她把内裤从一只脚上脱掉时——似乎之所以进行,乃是出于迫切需要:她身不由己,他在帮她,世界上其他一切都无关紧要。

她以为会疼,但是还没让自己准备好,它就进去了——让她吃了一惊——进去后,快感开始一波又一波涌上来,增强着,达到了完全是极乐的境界,然后快感减退、消失了。它从她体内滑出来,一只膝盖陷在她腿旁边的草丛里,往旁边翻过身子,大口喘着气,然后他又翻过来,把她搂在怀里。“哦,”他说,“哦。”他身上有刚出的汗味和上过浆的棉布味,好闻。

她感觉疼痛,也感觉湿漉漉的,觉得自己可能在流血,但是最糟糕的,是担心他们找不到什么话说。这种事情完了后,你说过什么话?他们又回到公园里的一盏路灯下后,她说:“我衣服脏了吗?”他小心翼翼地戴上船形帽,退后一步看了看。

“没有,挺好的,”他说,“你身上甚至一点都没让草弄脏。想去喝杯麦乳精什么的吗?”

他领着她坐的士到了时代广场,他们在一个站立式柜台前,喝了一大杯巧克力麦乳精饮料,根本没有说话。喝下这种东西,她的胃似乎抽紧了——她就知道自己会恶心的——可她还是喝了,因为喝了比站在那儿什么话都不说要好。等她喝完后,她恶心的感觉很强烈,她不知道到家之前能不能忍住不吐。

“准备好了吗?”他擦着嘴说,他抬高肘部,领着她走出去到了熙熙攘攘的人行道上。“哎,你跟我说你住在哪儿,我们看看能不能找到怎么坐地铁。”

他们路过的每个人都显得那么丑陋,好像在发烧时的梦中看到的:一个色迷迷的戴眼镜的水手,一个穿着紫色套装的喝醉了的黑人,一个拎了四个油腻的购物袋、一边嘴里念念叨叨的老太婆。街角那里,有个市政的铁丝网垃圾篓,爱米莉冲过去,刚好来得及。他跟了过来,她呕吐时,他扶着她的胳膊想帮她,但是她挣脱了:她想一个人经历这种不堪入目的出丑事。她呕吐完,甚至也不再干呕后,她从自己的包里找了几张纸巾擦净嘴巴,但是她的喉咙和鼻子里,呕出来的巧克力麦乳精味仍然很浓。

“你没事吧,爱米莉?”他问道,“我去给你弄点水好吗?”

“不用了,没事,我挺好。对不起。”

在去下城的地铁上,他什么也没说,坐在那里读广告或者仔细研究过道对面乘客的面孔。就算爱米莉知道怎样开口聊天,地铁上的声音也太大了——他们得大声说——而且很快,她又想到一件让她感到丧气的事:既然她呕吐过,他跟她说晚安时,不会想去吻她。下车后,新鲜的空气感觉不错,可他们仍然保持沉默,一直到了华盛顿广场,到了公园里他们见面的地点附近。

“你家在哪儿,爱米莉?”

“哦,你最好别送我回家。我就在这儿跟你说晚安了。”

“真的吗?你没事吧?”

“真的,我没事。”

“那好吧。”果然,他只是抓紧她的胳膊,在她脸上轻轻吻了一下。“保重吧,”他说。

只是在她转过身看他走开时,她才意识到真是糟糕:他们没有交换地址,也没有互相保证说要写信,她甚至不能肯定他姓什么。

“爱米?”普奇在床上叫她,“电影怎么样?”

一个星期后,上午十点钟时,普奇接了个电话。“…哦,是,您好…他怎么了?…哦,天哪…什么时候?…我明白了…天哪…哦,天哪…”

她挂上电话后说:“亲爱的,你爸爸今天上午去世了。”

“是吗?”爱米莉坐到一张吱吱作响的椅子上,手放在大腿上。她一直忘不了的,是刚听到这个消息时,她一点感觉都没有。

普奇又说了几遍“天哪”,似乎在等自己领会这个词,然后就哭了起来。哭得没那么厉害时,她说:“是肺炎。他病了好几个星期,医生想在他家里给他治,可是你了解爸爸。”

“我‘了解’他,你指的是什么?”

“我是说你知道,他只要待在自己家里,就会喝威士忌、抽烟。他昨天终于同意住院,但是已经太晚了。”

“谁给你打电话?医院?”

“哈蒙德太太。你知道,艾琳·哈蒙德,你爸爸的朋友。”

可是爱米莉不知道——她从来没听说过艾琳·哈蒙德——这时她想到艾琳·哈蒙德很可能不仅仅是朋友而已,她开始有感觉了,不完全是悲痛,更倾向是遗憾。

“哦,我真害怕给萨拉打电话,”普奇说,“她一直是爸爸的宝贝。”

等到普奇真的给萨拉打电话时,爱米莉从普奇这边的说话听得出来,萨拉的悲痛是立刻就有的,而且程度很深。可是如果萨拉一直是爸爸的宝贝,爱米莉又是谁的宝贝?

在殡仪馆,他们给沃尔特·格兰姆斯化过妆,和他五十六岁的年龄比起来,显得年轻得多。他们在他的脸颊和嘴唇上涂了粉红色,爱米莉不愿意看他。可是萨拉俯身亲吻了遗体的前额,然后普奇亲了嘴唇,让爱米莉打了个冷战。

艾琳·哈蒙德原来是个身材苗条、长相好看的女人,四十几岁。“我听说过很多关于你们这两个女孩的事,”她说,她跟托尼·威尔逊握手时,她说她也听说过很多关于他的事,然后她对爱米莉说:“你爸爸对你获得奖学金的事开心极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火葬场在西切斯特县那边,他们坐在跟着灵车的大轿车里去了。萨拉和托尼坐在活动座位上,普奇和爱米莉坐在后面。他们后面还有一辆车,坐着艾琳·哈蒙德和沃尔特·格兰姆斯的几个亲戚,他们从本州的北部地区赶来了,然后跟着的还有另外几辆车,一起来的,是纽约《太阳报》的几位职员。

小教堂里举行的仪式不算隆重。电风琴响了起来,一个面带疲惫的人念了几句不分宗教教派的祈祷,棺材搬走,仪式结束了。

“等一下,”他们鱼贯而出时,萨拉说。她快步又走回她坐过的那一排,独自弯下腰,不可自抑地最后一次痛哭起来,好像过去几天内哀悼得还不够充分,还需要最后一次扭曲她垂下的脸庞,最后一次颤抖她的肩膀。

然而爱米莉至此还是一滴眼泪也没有流。回市里的一路上,她都感到心神不安。在车上,她把一只手垫在自己的脸部和大轿车冷冷的、颤动着的车窗之间,那样似乎有点用。她试过跟自己低声说“爸爸”,试过闭上眼睛想象他的脸,但是都不管用。然后她想到一件事让她的喉咙发紧:她也许不是爸爸的宝贝,可是他一直叫她“小兔子”。这时她不费事就哭了起来,让妈妈伸手过来攥紧了她的手,唯一的麻烦,是她拿不准自己是为了爸爸而哭,还是为了沃伦·马多克或者马多克斯而哭,他现在回到了南卡罗来纳,正要被分配到某个师。

可是她意识到就连那也是谎话,她突然停止了哭泣:这些眼泪,就像她这辈子里一贯的情形,完全是为了自己而流——为了可怜而敏感的爱米莉·格兰姆斯,谁也不明白她,她也什么事情都弄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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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萨拉三年生了三个儿子,爱米莉总是能够计算出他们的岁数,方法是这样想:小托尼出生在我上大一时,彼得出生在我上大二时,埃里克出生在我上大三时。

“哦天哪,瞧他们生养的劲头,”在得知萨拉第三次怀孕时,普奇说。“我还以为只有意大利的农民才会那样做呢。”

第三次怀孕是最后一次——这一家一直是三个男孩——可普奇会悲哀地翻两下眼珠,总是让人感到她不言而喻的意思,生三个已经够多的了。

就连第一次怀孕的消息,也似乎惹得她不开心。“咳,我当然高兴,”她跟爱米莉说,“只是萨拉还那么小。”普奇已经放弃了华盛顿广场的那处房子,她在格林尼治村的一间房地产公司找了份普普通通的工作,搬到了哈德逊街附近的一套没有门厅的小公寓。爱米莉从巴纳德大学回来跟她共度周末,普奇在做沙丁鱼三明治当午餐,她用两个手指从罐头里抠出最后一块油乎乎的沙丁鱼。“况且,你能想象我当外婆吗?”

爱米莉想说我甚至没法想象你当妈妈呢,但还是忍住了。这些个周末里,重要的是要挨过去,第二天她们要去长岛圣查尔斯,这是爱米莉首次参拜威尔逊庄园。

“你说有多远?”

“哦,我忘了准确地说有多少英里,”普奇说,“不过只是坐两个钟头的火车。要是带点东西读,去一趟真的挺舒服。”

爱米莉带上了一本大一的英语课本,但是她几乎还没有开始读,列车员就来剪票,他说了句“杰麦加换车”。

“他说什么?”

“坐火车去圣查尔斯,总是要在杰麦加换车,”普奇解释道,“不用等很久。”

但是的确等了很久,她们在刮着大风的杰麦加站的月台上站着等了半个钟头,去圣查尔斯的火车哐当哐当地开过来,这才刚刚开了个头。长岛的火车都是声音那么大、那么脏,而且迫切需要修理呢,还是仅限于去圣查尔斯的?

她们最后在一个很小的车站下了车后,普奇说:“的士当然没有,因为在打仗嘛,不过只是走一小段路。那些树挺漂亮的吧?闻闻这新鲜空气!”

在圣查尔斯短短的大街上,她们经过了一间酒铺、一间五金铺和一间邋里邋遢的小铺子,供应“红虫及沙虫”[1]。后来她们就走上了一条乡间道路,走路时,爱米莉穿的那双两色高跟鞋的鞋跟老是崴。“还有很远吗?”她问。

“过了下一块田地就到。然后会经过一片林地,那是庄园的一部分,过去就到了。我真是忘不了一切都多么漂亮。”

爱米莉愿意承认这里确实不错,草木需要修剪一下,但是挺好。路边接着一条车道,通向树林和飒飒作响的高树篱。到了树篱那儿,车道又岔开了,普奇说:“大屋在那边——只能看到一个角,不过晚一点我们就会看到——萨拉家的小屋走这边。”

那是一幢有白色护墙板的平房,带一块小草坪。萨拉站在草坪上迎接她们。“嗨,”她说,“欢迎来到小熊维尼角落的房子。”她说得像是排练过,在穿着上也能看出经过精心准备:亮丽的新孕妇装,也许是专门为了这次而买的。她的样子很漂亮。

她招待的那顿午餐几乎像普奇做的任何一顿饭一样,让人吃不饱,后来的问题是总是聊着聊着,便无话可说。萨拉想听听关于巴纳德大学里的“一切”,可是当爱米莉谈起来时,她看到姐姐的眼里露出笑意但又显得不耐烦。普奇说:“真好啊,又是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可是那根本不算真的挺好,那天下午的大部分时候,她们坐在只有几件家具的客厅里,强扮欢喜。普奇抽了好多根烟,把烟灰掉到小地毯上。三个女人互相之间也没多少话要说。一面墙上,全是马格纳姆海军战斗机的彩色照片,另一面墙上,挂着萨拉和托尼那张复活节时拍的照片,镶在相框里。

杰弗里·威尔逊邀请他们去大屋那边喝一杯,普奇老是在看钟点:她不想去晚了。

“你们先去吧,”萨拉说,“要是托尼按时回家,我们就也去跟你们一块儿,不过他很可能不会,他最近加班很多。”

她们就去了大屋那边,萨拉没去。大屋也有白色护墙板,大屋本身又长又丑陋——有的地方三层,有的地方两层,顶着黑色屋顶的山墙突出到树枝中间。走进去后,首先注意到的会是霉味,霉味从门厅那里的褐色油画、从那间长而光线阴暗的客厅里吱吱作响的地板、地毯和样子寒碜的家具上渗透出来。

“…这是座老房子,”杰弗里·威尔逊说,一边给普奇倒了份威士忌。“没有用人,收拾起来就显得太大了,不过我们尽量应付吧。爱米莉,你也喝威士忌,还是跟埃德娜一起喝雪利酒?”

“请来点雪利酒吧。”

“最糟糕的是供暖问题,”他又说,“我父亲买下这里,是为了过来度夏,你们知道,一直没安装管用的供暖系统。有位租客的确安了座油炉,好像勉强够用了,不过我想今年冬天,我们得把大多数房间里的取暖器都关掉。嗯,干杯。”

“我觉得这是一座可爱的房子,”普奇说着安心享受起这个鸡尾酒时刻了。“我一点都不想听有谁说它不好。哎,爱米,你看到那些可爱的旧画像了吗?那是杰弗里的几位祖先。这个房间里的每样东西都有段故事呢。”

“恐怕大都是些无趣的故事,”杰弗里·威尔逊说。

“精彩的故事才对,”她坚持道,“哦,杰弗里,我都没法跟你说我开始有多么喜欢上了这儿——可爱的草地啦,树林啦,萨拉的小屋啦,还有这座很棒的老房子,它有种——我说不好,很有派头。它有名字吗?”

“名字?”

“你知道,庄园都有名字的,就像‘贾尔纳’、‘绿山墙’[2]嘛。”

杰弗里·威尔逊装作考虑了一下。“照它现在的样子,”他说,“我想我们也许可以叫它‘丛生树篱’。”

普奇没意识到他在开玩笑。“哦,我喜欢,”她说,“不过不能叫‘丛生’,不是很准确。”——她咬着嘴唇——“‘无敌树篱’怎么样?”

“嗯,”他和气地说,“对,很好。”

“反正我就要这样叫,”她宣布道,“纽约长岛圣查尔斯‘无敌树篱’。”

“哎,”他对着爱米莉说,“你觉得大学里怎么样?”

“哦,非常——有意思。”爱米莉抿了口酒,然后就往后靠在那里看她妈妈喝醉,她也知道不需要很久。随着普奇的第二杯酒下肚,聊天开始成了她的独角戏,讲着关于她住过的房子的又臭又长的轶事,她在厚坐垫的椅子上往前弓着身子,两个肘部搁在稍微分开的膝盖上。爱米莉坐在她对面,能够看出随着她又是说话又是喝酒,脸上的肌肉变得松松垮垮,也能看到她的两个膝盖越分越开,直到能看到她袜子顶端的系袜带,阴影里肌肉松弛的光光的大腿内侧,最后是她内裤的裆部。

“…不,我住过的最好的房子在拉奇蒙特。记得拉奇蒙特吗,亲爱的?我们有真正的门式窗,屋顶是石板的;当然,我们住不起的,可是我一看到,就说那就是我想住的地方,我马上进去签了租约,两个女孩很喜欢那儿。我永远也忘不了有多——哦,谢谢你,杰弗里;只加一杯吧,然后我们真的要…”

她为什么不可以安安静静地喝醉,把腿蜷在靠垫中间,就像埃德娜·威尔逊那样?

“再来点雪利酒,爱米莉?”

“不要了,谢谢,我够了。”

“…当然,拉奇蒙特那边的学校很棒,这也是我希望我们当初能一直在那儿住的原因,不过我总觉得到处搬一搬家,对两个女孩有很大好处,当然还有…”

等到她终于准备要走时,杰弗里·威尔逊不得不扶她到门口。天色正在黑下来,爱米莉搀着她的胳膊——感觉她那里软弱无力——她们好不容易经过树林和需要修剪的灌木丛,走向通往火车站的那条长路。她知道普奇会在火车上睡觉——反正她希望她会睡,那样比她不睡觉说话要好——还有她们的晚饭,吃的话,会是在潘恩火车站吃一个热狗加一杯咖啡。不过她无所谓:这个周末马上过完,再过几个钟头,她又会身在校园。

校园是她生活的中心。她去巴纳德上学之前,从未听说过“智力的”这个词能用作名词[3],她铭记于心。这是个勇敢的名词,一个自豪的名词,这个名词让人联想到毕生奉献于崇高的事,对凡俗之事抱以冷冷的蔑视。一位知识分子有可能在公园里让某个士兵得到了她的处女之身,可是她可以学会用一种嘲弄的、觉得好玩的超然态度来回顾;一位知识分子也许有个在喝醉时露出内裤的母亲,可是她不会让自己为此烦恼。爱米莉·格兰姆斯也许还称不上知识分子,可是如果她甚至在最枯燥的课堂上也巨细无遗地记笔记,如果她每天晚上读书一直读到眼睛疼,那就只是个时间问题。她的班上有些女生,甚至还有几个哥伦比亚大学的男生都仅仅从她的谈吐,就认为她已经是个知识分子了。

“不单单是枯燥,”她有次说起一本乏味的十九世纪小说,“而且是枯燥得邪门。”她不由得注意到后来几天,另外几个女生在宿舍里,动不动就会用上“邪门”这个词。

但是要想当一名知识分子,需要的不止是说话方式的问题,甚至不止是每个学期都是优秀学生,也不止是把空闲时间都花在博物馆、音乐会和那种名为“影片”的电影上。还要学会在走进满屋子都是年长的、货真价实的知识分子的某场派对时,不要被吓得张口结舌——也不要反过来犯错,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句又一句愚蠢或者离谱的话,白费心思地想弥补两分钟前说过的一句愚蠢或者离谱的话。你要是在那种派对上出了丑,还得学会不要后来悔恨交加地在床上睡不安生。

你必须认真,但是——这是个让人着急的悖论——还必须显得从来不会把任何事情看得很认真。

“我觉得你表现得很好,”她上大二时,在一场派对上,有个不修边幅的男的跟她说。

“我什么?你什么意思?”

“就刚才,你跟拉兹洛说话时,我在听。”

“跟谁说话?”

“你根本不知道他是谁?克利福德·拉兹洛,教政治学的,他可是一霸。”

“哦。”

“反正你表现得很出色。你没被吓倒,也没有咄咄逼人。”

“可他只是个戴着双光眼镜的滑稽的小个子男人啊。”

“有意思,”他晃晃他浑圆的肩膀装作哈哈大笑。“真的很有意思。戴着双光眼镜的滑稽的小个子男人。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吗?”

“不,事实上,我——嗯,好吧。”

他叫安德鲁·克劳福德,是哲学课的研究生助教。他说话时,潮湿的头发垂下来扫到了眼睛,爱米莉想用手指把那些头发拨回去。他并不是真的像第一眼给人的印象那样又矮又胖,而是自有吸引人之处,特别在说话说得投入时,可是他看上去似乎应该去室外多待一会。他说,等他拿到了博士学位,会继续教书——“如果部队不要我,要我的机会不是很大,我身体上是个废人”——他也会去旅行,他想去看看欧洲不管怎么样,还剩下什么,他也想去俄罗斯,去中国。世界将以无法预见的方式得以重塑,他一点都不想错过。不过最重要的是,他想教书。“我喜欢教室,”他说,“我知道这听上去没劲,可是我喜欢学术生活。你攻的是那一领域?”

“嗯,我只是个大二学生,英语专业的,可是我真的没有——”

“真的?你看上去比那要大,我是说你并不是看上去比那大,而是你显得大一点。就凭你的举止,凭你应付老拉兹洛的方式,本来我绝对敢说你是个研究生。你有种非常——我说不好,你似乎很自信,这样挺好,我是说。在这种派对上过了一阵子,就变得有点沉闷了,你不觉得吗?大家都大声说话,想说得比别人声音更大,人人都想出风头。全是自我,自我,自我。你准备好再来一杯吗?”

“不,我最好该走了。”

“你住哪儿?我送你回去。”

“不,事实上,我跟别人在一起。”

“谁?”

“你不认识的。戴维·弗格森,他在门口那边,高个的那个。”

“他?可是他才十五岁啊。”

“瞎说,他二十一岁了。”

“他干吗没参军?就他这样身强力壮的年轻人。”

“他膝盖有毛病。”

“‘蹊跷膝盖’,对吗?”安德鲁·克劳福德说,“‘橄榄球膝盖’。哦,对,天哪,我知道那种人。”

“嗯,我不知道你在暗示什么,可是我——”

“什么也没暗示,我从来不暗示,总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反正我得走了。”

“等一下。”他开始在人群中跟着她走。“我什么时候给你打电话好吗?给我留个电话号码好吗?”

她写下电话号码时,纳闷自己干吗要那么做。完全很容易跟安德鲁·克劳福德说不,难道不是吗?但是麻烦就在这儿:不容易的,他身上有哪儿——他的眼睛、嘴巴,他那显得柔软的肩膀——让人想到你说不的话,他会极度受伤。

“谢谢。”他说着把她的电话号码放进口袋,他看上去像是个被单独表扬的小孩子。“哦,谢谢你。”

“那个小胖子是谁?”他们走到街上后,戴维·弗格森问道。

“我不认识,一个学哲学的研究生。我不会真的说他长得胖,”过了一会儿她说,“傲慢倒是。”接着她又感到困惑:他也不能真的说是傲慢。

“他可是对你色迷迷的。”

“谁你都这么说。”

这是个晴朗的夜晚,她喜欢跟戴维·弗格森散步。他紧紧搂着她,但是不像有的男生那样死死搂着,几乎是不顾一切的样子;他的两腿跟她的步伐配合得很好,他们的鞋后跟在街上敲出令人振奋的清脆节奏。

“我可以上去吗?”在她的门口,他问。她在经过批准的学生住所那里,有自己的住处,她之前让他上去过三四次,有两次,他整晚都没走。

“我想今天晚上不行,戴维,”她说,不敢正视他的眼睛。“我真的很——”

“怎么?你病了?”

“没有,只是我很累,我想马上睡觉。明天我还有场要命的考试,关于乔叟的。”

在转身看他穿着雨衣耸起肩膀,又下到人行道上时,她纳闷自己干吗要把他打发走。生活让人困惑啊。

爱米莉在大学里学到的令她烦恼的一件事,是她觉得自己比姐姐更聪明。她已经有好几年都觉得自己比妈妈聪明,但是那不一样。轮到萨拉时,她觉得自己背叛了一种信任。

她开始注意到这一点,是在萨拉的第二个孩子出生不久,她和普奇去圣查尔斯的那一次。她们看婴儿床上那张小小的新脸蛋,小托尼这时站在那儿,淌着口水,抓着他妈妈的腿。

“哦,我想彼得是个好听的名字,”普奇说,“你说得对,萨拉,他的确不一样,他和小托尼性格完全不一样。不是吗,爱米?”

“嗯。”

看完了,孩子们也都睡觉了,他们围坐在客厅里,萨拉倒了三杯雪利酒。她显然是从埃德娜·威尔逊那里学会了喝雪利酒。

“哦,坐下来真舒服,”她说,她的确看上去累,不过她聊着聊着,又显得振作起来。有时候,特别在她血管里有点酒精时,萨拉几乎会像普奇一样话多。

“…八月份还是什么时候,意大利投降时,我忍不住想到了爸爸。你们看了那天的报纸没有?标题?嗯,《新闻报》——我们只能看到那份报纸,托尼喜欢看——《新闻报》的标题是‘意大利停战’,可是那天我刚好去了村子上,看到了所有别的报纸。《时报》和《论坛报》说‘意大利投降’之类,大多数别的也是。可是你们知道《太阳报》怎样写?爸爸的报纸?亲爱的老《太阳报》的标题是‘意大利屈兵’。你们能想象吗?你们能想象爸爸会写出那种标题,或者有可能允许那样写吗?他死都不会愿意,我是说,”她马上又加了一句,“他绝对不会允许发生这种事情。”她喝了一大口酒。

“我没听懂,”爱米莉说。

“哦,爱米,”萨拉说,“有多少人知道‘屈兵’的意思?”

“你知道它的意思吧?”

萨拉眨了眨眼睛。“嗯,可我是说有多少别的人也知道?对于一份按说会有几百万人读到的报纸——我说不好,我觉得滑稽,如此而已。”

“说得太好了,”普奇说。

萨拉靠在沙发上,把脚踝蜷在身下——那个动作,她也是从埃德娜·威尔逊那里学的吗?她又开始了下一段独白,带着一个表演者知道观众将被吸引住的热忱。“哦,我一定要跟你们讲讲这件事,”她开始讲了,“首先,去年,我收到了唐纳德·克莱昂的一封信,他——”

“唐纳德·克莱昂?”爱米莉说,“真的?”

“哦,只是可以说有点伤感的短信,无关紧要。他说他当时参军了,他经常想到我——你们知道——他说他到了这儿的厄普顿军营。所以不管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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