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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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背对着他坐,一次也没转过身来,显然不知道他也在。她的出现让他感到莫名的心烦意乱。最后他起身正打算偷偷溜走,她忽然转身直盯着他看,就好像自始至终都知道他坐在那里,一直用她的雷达在侦测他。她的注视来得太突然,感觉像一种袭击。于是,他假装没看见便匆匆离开。她也没打招呼,只是用目光尾随他,这他能确定,直到在路口转弯后才终于摆脱那烙在颈背的炙烫目光。

她几乎从来不笑。但一段时间下来,阿曼斯基感觉到她态度软化。说得委婉些,她属于冷面笑匠型,只会偶尔露出扭曲、讽刺的笑容。

她的缺乏情绪反应让阿曼斯基深受刺激,有时候他真想抓住她把她摇醒,强行进入她的保护壳内,赢得她的友谊或至少她的尊敬。

她为他工作九个月以来,他只尝试过一次要和她讨论这些感觉。那是在米尔顿安保的圣诞晚会上,而且那次他喝醉了。倒没有发生什么不该发生的事,他只是试着要让她知道他其实很喜欢她,尤其想向她解释自己觉得有责任保护她,只要她需要任何帮助都可以随时来找他。他甚至想拥抱她。当然,只是纯友谊的拥抱。

她扭着身子挣脱他笨拙的拥抱,离开了晚会现场。之后她便不再出现在办公室也不接手机。她的缺席感觉像是折磨——近乎一种体罚。他找不到人抒发内心的感觉,这也是他头一次清清楚楚体会到她对他有多么强大的破坏力。

三星期后的某天晚上,阿曼斯基为了年终登记账目在公司加班时,莎兰德再度出现。她像鬼魅般静悄悄地飘进他的办公室,他后来才发现她站在门内暗处看着他,也不知道已经站了多久。

“想不想喝杯咖啡?”她问道。然后随手递给他一杯从员工餐厅咖啡机买来的咖啡。他默默地接过杯子,接看见她用脚一踢将门关上,心里既害怕又松了口气。她坐到他办公桌对面,直视他的双眼,然后用一种让人无法一笑置之或闪躲的方式问他:

“德拉根,我吸引你吗?”

阿曼斯基像瘫痪一般坐着,一面拼命想着该如何回答。第一时间他有股冲动想假装受辱。接着他看到她的表情,忽然想到这是她第一次提出这么私人的问题。她是认真的,假如他企图一笑置之,她会视为屈辱。她想和他谈话,而他好奇的是她花了多少时间才鼓起勇气提出这个问题。他慢慢地放下笔,往后靠到椅背上。他终于放轻松。

“你怎么会这么想?”他说。

“因为你看我的眼神,还有你不看我时的模样。还有,有时候你好像想伸手碰我又及时打住。”

他微笑着说:“我想如果我碰你一下,可能会被你咬断指头。”

她没有笑,只是等着。

“莉丝,我是你老板,即使我被你吸引,也绝不会有所行动。”

她还在等着。

“我可以私下告诉你,是的,有时候你确实很吸引我。我说不出所以然,但事情就是这样。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很喜欢你,但这与肉体无关。”

“那好。因为永远也不会发生。”

阿曼斯基笑了起来。她第一次说出很私密的话,却可能是让男人最沮丧的消息。他努力地寻找适当字句。

“莉丝,你对一个五十几岁的老头没兴趣,这我明白。”

“我对一个五十几岁又是我老板的老头没兴趣。”她举起手制止他插嘴。“等等,让我说完。你有时候很笨而且官僚得让人抓狂,不过你其实很有魅力……我也可以感觉到……但你是我老板,我见过你老婆,我又想继续替你工作,如果和你搞婚外情真是最愚蠢的事了。”

阿曼斯基一语不发,甚至几乎不敢呼吸。

“我知道你为我做了什么,我并非不懂得感恩。我很感激你能确实摒除偏见,给我一个机会。可是我不想要你当情夫,而你也不是我父亲。”

过了一会儿,阿曼斯基才无助地叹了口气。“那你到底要我怎么做?”

“我希望继续为你工作。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他点点头,并尽可能诚实地回答她。“我真的希望你替我工作。但我也希望你对我抱有一点友情和信任。”

她也点点头。

“你不是个会让人想交往的朋友。”她听了似乎脸色略沉,但他又接着说:“我可以理解你不想让任何人打扰你的生活,我也会尽量做到。但我可以继续喜欢你吗?”

莎兰德思考许久后,起身绕过办公桌给他一个拥抱作为回答。他完全惊呆了。直到她放开他以后,他才拉起她的手。

“我们可以当朋友吗?”

她点了一下头。

那是她唯一一次在他面前显露温柔,也是她唯一一次碰他。阿曼斯基一直记得那柔情的一刻。

又经过了四年,她仍未对阿曼斯基透露过任何私生活或背景细节。有一次他将自己学到的“私调”艺术运用在她身上,他也去找潘格兰长谈——他见到他来访似乎并不惊讶,而最终的发现并未增进他对她的信任。对此他始终只字未提,也没有让她知道自己在打探她的生活,反而隐藏起内心的不安并更加提高警觉。

在那怪异的一晚结束前,阿曼斯基和莎兰德达成了协议。未来她将以自由工作者的身份为他做调查计划,无论有没有接案子都能领取一笔微薄的月薪,而每接一件案子还会再按件计酬。她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做事,相对地,她也得保证绝不做出可能令他尴尬或让米尔顿安保卷入丑闻的事。

在阿曼斯基看来,这么做对他、对公司、对莎兰德本身都好。他将麻烦的私调部门缩减到只剩一名全职员工,那是个较年长的同事,除了例行公事游刃有余之外,还能处理征信事务。至于复杂或棘手的任务则全交给莎兰德和其他约聘者,后者是独立承接案件,万一出状况,米尔顿安保其实可以不必负责。由于他经常有案子交给她办,因此她收入还不错,原本还可以更好,但莎兰德总是得看心情工作。

阿曼斯基也不勉强她改变,只是不许她见客户。今天的任务却是例外。

这天,莎兰德穿了一件黑T恤,上面印着露出獠牙的外星人和“我也是外星人”等字样。下半身的黑裙边缘已经磨损,外头罩上破旧的黑色中长皮外套,再加上铆钉腰带、厚重的马汀大夫靴和红绿相间的横条长筒袜。她脸上的妆色调怪异,显示她可能有色盲。总之,她是特地装扮了一番。

阿曼斯基叹了口气,将目光移到穿着保守、戴着厚眼镜的客人身上。迪奇·弗洛德是个律师,他坚持要见见写报告的员工,并当面问问题。阿曼斯基已经尽可能地以莎兰德感冒、出远门或忙于其他工作等借口推脱,以避免他们碰面,但律师却淡淡地回答说没关系,事情不急,他大可以等个几天。到头来终于避无可避,只得安排这次会面。此刻,看上去已年近七十的弗洛德很明显地看着莎兰德看得出神,而莎兰德也以不带丝毫热情的表情怒目回瞪。

阿曼斯基叹口气后,再次看着她放在他桌上、标示着“卡尔·麦可·布隆维斯特”的讲义夹。这个名字工整地印在封面上,后面还有社会安全号码。他大声念出名字,弗洛德先生这才从着魔的状态中惊醒,转向阿曼斯基。

“好啦,关于布隆维斯特,你能告诉我哪些事?”他问道。

“这位是负责写报告的莎兰德小姐。”阿曼斯基顿了一下才又接着说,他脸上带着微笑,试图增加对方的信心,但口气中却有些心慌道歉的意味。“别看她这么年轻,她可是我们最顶尖的调查员。”

“我绝对相信。”弗洛德的冷淡语调透露出他言不由衷。“说说看她有何发现。”

弗洛德显然不知该如何与莎兰德应对,因此决定对她视而不见,转向阿曼斯基提问。莎兰德嚼着口香糖,吹了个大泡泡,然后没等阿曼斯基回答便说道:“请你问问客户想听长的还是短的版本。”

尴尬地沉默片刻后,弗洛德终于转向莎兰德,为了弥补对她的伤害,便改用长辈的慈祥口吻对她说:

“如果这位小姐能口头总结一下,我将十分感谢。”

有一度她露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仇视神情,弗洛德不禁感到脊背发凉。但就在一瞬间,她的眼神立刻变得柔和,弗洛德又怀疑是否自己眼花了。她开口时,简直恭敬得有如公仆。

“请容我先声明一点,这次的任务并不特别复杂,只不过工作内容本身的描述有点模糊。你想知道‘所有能挖得出来’有关于他的事,却未明说特别想查哪些事,所以这份报告有点像是他一生的杂录,虽然共有一百九十三页,但有一百二十页都是他写的文章或剪报拷贝。布隆维斯特是公众人物,几乎没有秘密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但他毕竟还是有秘密吧?”弗洛德说。

“每个人都有秘密。”她平淡地回答。“只是要去发掘出来罢了。”

“说来听听。”

“布隆维斯特生于一九六○年一月十八日,现年四十三岁。他生在博尔兰格,但从未住过那里。他出生时,父母库尔特和阿妮塔都在三十五岁左右,现在两人都死了。他父亲是装机器的工人,经常跑来跑去,而母亲呢,据我所知,一直都是家庭主妇。麦可上学以后,全家搬到斯德哥尔摩。他有个小他三岁的妹妹叫安妮卡,是个律师。另外还有一些表兄弟姐妹。你准备替我们倒咖啡吗?”

最后这句话是对阿曼斯基说的。开会前他命人用热水瓶备妥咖啡,此时正仓促地压出三杯咖啡来,一面以手示意莎兰德继续说。

“所以一九六六年,他们住在小埃辛根。布隆维斯特先是在布罗玛上学,后来到国王岛上预备学校。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讲义夹里有成绩单拷贝。在预备学校期间,他选修音乐课,还在一个名叫拔靴带的摇滚乐团担任贝司手,而且乐团曾经推出单曲,一九七九年夏天在广播电台上播过。预备学校毕业后,他到地铁站当收票员,存了点钱之后出国。他离开了一年,多半都在亚洲游荡——印度、泰国,然后又跑到澳大利亚。二十一岁的时候,他开始在斯德哥尔摩上新闻课程,但只上一年便休学入伍,在拉普兰的基律纳当步枪兵。那算是个很糙的单位,但他表现得很不错。退伍后,他完成了新闻学位,之后一直在新闻界工作。你要我说得多详细?”

“说你认为重要的事就好。”

“他有点像是《三只小猪》里那只勤劳猪。到目前为止他都是个杰出的记者。八十年代,他接很多临时工作,先是在外地报社,后来才到斯德哥尔摩。我列了清单。关于‘熊党’的新闻是他的转折点,就是他认出那群银行劫匪。”

“小侦探布隆维斯特。”

“他恨死这个绰号,这倒不难理解。如果有人敢在报纸版面上叫我‘长袜皮皮’①,我就把他们打到鼻青脸肿。”

① 长袜皮皮(Pippi Longstocking),林格伦最受欢迎的作品“长袜皮皮”系列中的主角,她是个满脸雀斑、腿上穿着不同颜色长袜的九岁女孩,她力大如牛、很有正义感,是全世界儿童读者心目中的女英雄。

她阴阴地瞥向阿曼斯基,他则心虚地咽了一下口水。他已经不只一次把莎兰德想成长袜皮皮。只见他挥挥手让她继续。

“一项消息来源显示,在那之前他一直想当刑事新闻记者,还曾经在某晚报实习过,后来却是以政治财经报道成名。他起初是签约记者,到八十年代末才在一家晚报找到全职工作。一九九○年,他离开那家报社,协助创办《千禧年》月刊。那份杂志背后没有任何大出版社撑腰,一开始完全不在状态,如今销售量已经达到每个月卖出两万一千份。他们的办公室在约特路上,离这里只有几条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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