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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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找什么。”刚凑近了他的手腕在黑暗里仔细看的时候,冷不丁他突然间开口,把我给吓了一跳。

“找拖鞋。”飞快地回答,一边飞快跳起身跑到墙边上打开了灯,没有去看狐狸的眼睛。狐狸的眼睛在黑暗里会发出一种蓝不蓝绿不绿的光,光里看不见瞳孔,只有两点黑东西闪闪烁烁,如果不小心看到的话,很有点吓人。

“找拖鞋干吗不开灯。”翻身从沙发上坐起,狐狸张开手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两只手腕上都空空荡荡的,而他似乎也知道我在看什么,手放下的时候故意敞开了搭在沙发背上,一副便宜你了,让你看个够的欠揍表情。

身后窗外一道影子贴着玻璃一动不动,是那位无头帅哥。

“不想吵醒你呗。”从鞋架上抽出拖鞋丢到地上,我朝无头帅哥瞪了一眼。他拍拍窗,然后转身离开了。而那样的动作通常是他表现情绪的一种方式,可怜的家伙,都这样了还对别人幸灾乐祸。

“哦,我真感动。”狐狸捻了捻头发。又习惯性看向我的,随即撞到我的目光,嘴巴一咧,垂下头。

“狐狸,我的手链呢。”

等的大概就是我这句话了,因为他眼睛又弯了起来:“什么手链。”一边回答,一边捏着手腕。

“我上课前借你看的手链。”

“哦,那个啊。”

“在哪儿?”

“不知道。”尾巴一甩,大概以为我看不见。

“狐狸,别太过分,还给我。”

“不还。”微微地笑:“已经扔了。”

“扔了?!”几步走到他身前。

而狐狸眼见着我过来,身子一横,重新缩进沙发里:“想非礼啊。”

我伸向他脖子的手一阵恶寒,特别是接触到他那双妩媚得让汗毛都能跳舞的眼神的时候:“我KAO,狐狸,你能不能别笑得那么□。我对女人没兴趣的。”

狐狸眨巴了下眼睛。一个翻身背对着我趴好了:“那就别来理我。”

“手链还我我就不来理你。”

“你要手链做什么,宝珠?”

“戴啊。”

“你不要原来那串了?”

“我还有左手的是不。”

“它不适合你。”

喉咙口一堵。耐了耐性子才把骂他的话咽回去,我在他边上蹲了下来:“狐狸,你又没见我戴过,怎么知道不适合。”

突然回头,他出其不意拍拍我的脸:“什么样的长相配什么样的首饰,猪一样的就带带珠子的啦。”

“狐狸!!你找死啊!!”

“谁让你趁我睡着的时候偷窥我。”

“我长针眼来才偷窥你这只裸体狐狸!!”

“裸体?宝珠你好色。”

“快还给我你个死狐狸!!”忍无可忍一巴掌拍向他的背,啪的一记脆响,不出片刻,他背上五根通红的指印随着声音的消失慢慢显了出来。

我愣了愣,因为没想到狐狸居然没躲开。平时指头离着几公尺远他就已经闪得没影子了。

然后看着狐狸坐起身,抓了抓后背。

我搓搓手,因为手掌心火辣辣的疼。看样子那一下够他受的:“你就是欠揍,”有点心虚,不过不能让他给察觉了去,狐狸这生物给脸上脸,同情他他会让你后悔到想哭:“还给我不就没事了。”

他看了看我,脚一翘,斜靠进沙发背:“扔都扔啦,怎么着,你看着办吧。”

“你…”

“我困了。”

“狐狸你今天有问题。”

“明天一早还要出门呢,晚安宝珠。”手撑着头,他闭上眼睛。

“手链到底在哪里。”

“问垃圾回收站吧。”

“给个理由。”

“宝珠,别让我感觉在甩了你行不。”

“死狐狸!!明天去垃圾回收站找你那些破糕吧!!!”

“好的好的,先准备好赔人家定单的钱。”

“死狐狸!!!!!!”

搬开阁楼正西方的桌子,底下有一只坛。坛子是姥姥以前用来腌酱菜的,很有些年头,那种五六十年代传统的纺锤形式样,原本油光甑亮的釉面上一层老灰。

把坛的盖子打开,里头还有一股淡淡的酱油味,不过坛子里是空的,除了坛底一层薄薄的朱砂,还有一张被朱砂压在下头的黄裱纸。

这是狐狸的印,作为收留它的报偿。

据他说这种印叫地网,是明末清初时道家常用的一种驱鬼术,虽然不是什么特别高深的术法,但驱散一般的孤魂野鬼,那是绰绰有余。我对此始终将信将疑,虽然确实从他住进这里之后,至少在这屋子的一定范围内,那些东西再不像以往那样频繁地出入我的视线,甚至靠近我。但也并不绝对,比如那只经常会闯到别人家找自己头的无头鬼阿丁。

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什么东西了,虽然在意料之中,但难免还是有点失望,手链确实不在这里,而这是我在狐狸房间翻箱倒柜一无所获后所能想到的最后一个可能。

连这地方都没有,那么手链到底被狐狸藏哪儿去了,还是真如他所说的,扔了?

可是为什么…

“铛!铛!铛!”墙上的挂钟敲了三下,突然想起来差不多是狐狸该回来的时候了。

每周四是狐狸的采购日,天不亮他就会出门,到下午三四点的样子回来,同住那么些日子都是如此,像是一种生活规律。

我迅速朝楼下跑,因为得赶在狐狸到家前把他房间被我弄乱的地方收拾干净。可是没跑几步忽然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犹豫着回头看看上面的阁楼,再看看底下那些台阶,又说不出到底是哪里不对。

又往下走了几步,猛一停,因为突然觉出这不对到底是不对在哪里来了。

我家这房子是有着将近七十年历史的老房子。七十年前,这地方是属于当时那些比较有钱的新人类,拿现在的话就是白领们的公寓楼。独门独户,临着街,典雅气派。文化大革命时期,这片房子一度成为‘72家房客’的典型,一栋楼往往住能住上好几户,于是原来那些典雅的雕花墙壁慢慢被油烟侵蚀了,楼梯间成了杂物间,镂花窗上的镂花钢拆了被换成了统一的玻璃窗,考究的木制的扶手上伤痕累累,东少一块西补一块…有比较投机的,比如我们家,住在底楼,又对着街,于是延伸出许多店面,最高峰的时候,走到这里,一整排人行道都被这些店面所占据,热闹非凡,哪还有当年小资们的清雅和高贵。

也就是当年靠这些赚了点钱,后来住阁楼上的邻居搬家后爸妈把楼上的产权买了下来,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房子便宜,很多人也不愿意继续鸽子似的一窝挤在这片被熏得乌七麻黑的方寸之地,所以买下来的价钱若换成现在来看,简直是便宜得笑得死人。

后来随着市政建设的扩展,原先一些老住户陆续搬走了,很多类似的房子被规划,这里一下子安静了很多。而因为我们家这一批房子临街而且式样有标志性,所以被保留了下来,只在表面做了适当的翻新。于是从家门口扩建出去的点心店也被保留了下来,一来因为时间早把店面和建筑融成了一体,二来自狐狸来了后,这里生意好得出奇,有些导游还会大老远带老外上这里来品尝“正宗”传统手艺,所以,也算是种文化保留吧。就是不知道那些人知道他们保留的其实是狐狸文化,会有啥感想。

说实在的这倒还真得感谢狐狸,否则,万一店被拆了,我还真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靠什么谋生,对于我这样除了两只眼睛能看到些不该看的东西,学历、能力都一无是处的人来说…

我的家在周围这一排建筑里算是规模最小的了。上下共两层,说是两层,其实而楼也就个阁楼,也不知道当初住在我们楼上的邻居四季里是怎么熬过来的,总之我觉得,那地方一到夏天就热得待不住人,一到冬天就冷得等把人冻成棍子,简直是个连鬼都不愿意多待的地方。

一道狭窄的楼梯连接着阁楼和底下的门厅。楼梯两旁是墙,墙壁被利用空间的邻居凿了两口壁橱,现在存放着从我太姥姥起无数条棉被,包括给我备着陪嫁的。两处墙壁中间不多的地方有道弯口,经过时,视线会被墙壁挡住,而现在我就处在这个位置,楼梯的当中段。跨一步就能绕过墙壁看到下面的厅,退一步就能看到阁楼里那口柜子露出的角。可就是这么一步的距离,我跨了无数个步子,硬是没有跨过这个视觉死角。

一时有些懵了,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大白天的,不像是在做梦啊。

又朝下跑了一步,墙壁依旧暗暗地挡着我的视线,脚下的台阶一路绕着它而过,沉默着,我看不到它们更下面一点的样子。

心脏没来由地紧了一下,因为我想到一个词——鬼打墙。

但怎么可能…那种东西的形成通常需要更大的空间,小小的楼梯道是根本出不来的。

可这种上不上下不下的处境又到底是怎么回事。

后脑勺突然觉得有点凉,一种被人无声窥望着的感觉,但四周静寂无声,也没有任何异常的动静,除了楼上挂钟滴答滴答机械的响动。

我下意识回头朝阁楼处看了一眼。

大概是光线的作用,阁楼门口这个位置看上去很暗。原来柜子突出的部位都被昏暗的光线给模糊了,可以看得清它的形状,但这几乎天天可见的形状这会儿在我眼里看上去既熟悉又陌生。

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突然有什么声音从那扇半掩着的门背后传了出来,低低的,像什么小动物从某些空洞的东西上头一跑而过。

我愣了愣。

转过身想上去看个究竟,刚一抬步,视线所及处门内像是有什么东西倏的直窜了出来!

我一惊。

想也没想就朝后退,等意识到不对,脚下一空,人一头朝着楼梯下直栽了过去。

第五章

肘同坚硬的地面直接撞击,生疼,我一时有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因为眼前除了混乱就是星星。

缓过气来的时候发觉自己已经坐在厅里的地板上,那道原本困扰着我的弯口在楼梯上黑沉沉地对着我,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但又觉得和平时不太一样。

总觉得…好象有什么东西看着我,在那个转弯不见的视角盲点处。

挣扎着从地上坐起,手一撑,突然尖锐地一疼。害我几乎从直跳起来,收回手,就看到原先手撑的地方一串链子静静躺着,十多颗大小不等的骨坠依次含在链子银色的扣子下,月牙似的白,在窗子透进来的光里折着冷冷柔柔的光。

是被狐狸号称已经扔掉了的手链。

我翻箱倒柜了半天都没找到的东西,它怎么会在这里,那么明显一位置,我居然一直都没看见?见鬼了…

正对着它琢磨着,门上钥匙孔咔啷一声轻响,我一把将它抓起塞进自己的口袋里。

抬起头的同时门开,狐狸的身影从外头慢悠悠晃了进来,脚还没进门鼻子已在空气里东嗅嗅西嗅嗅,闻到它自个儿房间的方向,眼梢微微弯起:“宝珠,忙哪?”

我忍不住拍拍地:“喂!狐狸!没看到我摔倒了?”

“好累啊…”自顾自伸了个懒腰,狐狸看都没看我一眼,一头倒进沙发。

我胸闷。

所以说,狐狸就是狐狸,即使他的外表再像人,还是一只狐狸。别指望一只长得像个帅哥一样的狐狸真能对你做些帅哥常会做的那种风度翩翩的事情,那是小说里才会出现的情节。

不过心里藏着事,也就懒得跟这只一点绅士风度都没的狐狸计较了,我一骨碌爬起身,拍拍屁股朝门外走去。

“你去哪儿?”反手关门的时候,身后响起狐狸的声音。

我用力拉上门:“玩!”

打手机把林绢约出来的时候,我坐在前往西街的公车上。手链被我缠在了右手,和原来那串珠子混在一起,颜色还挺配的。不过仔细看,日光下的那些骨坠带着点淡粉的色泽,很怪的颜色,和骨头本质不配,看上去倒有点像石头记里出品的东西。

不会真的是石头吧…

举起来对着太阳仔细瞅了瞅,突然觉得头有点发晕。天热车开着空调,门窗都紧合着,让人有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我坐了坐直,把窗拉开了一点。

一阵热风从窗外灌了进来,还没来得及深吸一口气,窗门啪地被重重合上。我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坐着个中年妇女,见我看向她,朝我白了一眼。

我没言语,也没再朝她的方向多看。目光转向窗外的时候听见她对边上人说:“喂,把空调朝边上转过去点,吹得我脖子疼。”

“本来就在对着我吹啊。”边上人道。

女人不再说话。

我看着窗玻璃,车子一个转弯,玻璃上映出一双眼睛。

一双是人都不太愿意看到的眼睛。

其实,女人的脖子当然会被吹得疼,因为有个东西正趴在她脖子上一鼓一鼓地吹着气,只不过她看不见而已。那东西一边吹气一边盯着我瞧,而我只能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像以往碰上这种东西时一样。

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这种东西似乎越来越多了,错觉吗…

西街是本市最有名的服装一条街,专卖各种品牌的水货,基本上高档商厦里有的,这里有,国外有而商厦里还没引进的,这里也有。所以即便是林绢这样讲究‘档次’的有钱人,也时不时要到这里来淘点最新款的衣服好穿出去显摆。

到的时候她已经在那里等了挺久了,抱着肩膀靠在自己那辆小巧鲜艳的红色POLO上,享受着人来人往间投到她身上的目光。看到我走近,她朝我招了招手,突然眉头皱了皱,直起身有点仔细地在我脸上看了看:“宝珠,怎么了,今天脸色那么差。”

“有吗?”我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眼角突然瞥见自己手腕上什么东西红艳艳一闪。

“这是什么。”没等仔细去看,手腕被林绢一把抓住,送到她的面前:“很别致的嘛,新买的?”

我突然觉得后脑勺凉了一下,在看到手上那道鲜红色东西的时候。

是新缠上去的手链,可是原本粉得几乎呈白色的坠子,这会儿不知道起了什么化学反应,通体显出一层鲜红的色泽,由内而外,一颗颗血滴子似的鲜艳。

一下子有点呆了,也没听到林绢继续在我边上说着些什么。只是一味盯着我手上这条链子看,绕在两排珍珠之间,它就像一条爬行在我手腕上的血。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喂!”见我半天没理她,林绢在我背上重重拍了一巴掌。

我回过神。手腕还被她抓着,她拍拍我的手背:“有没有觉得很眼熟?”

“什么?”

“这根手链啊,像不像我昨天给你看的照片上的骨镯?”

“好象有点。”

“哈,简直太像了,你看这样子,”抬起来对着阳光照了照:“哦,上面居然还有纹理,要不是颜色太出挑,我还真以为你得到了宝贝呢。”

“呵呵…”干笑,我收回手:“得到宝贝还会大摇大摆带来给你看吗。”

“很难说的,你个小白,就算‘非洲之星’估计都能被你当成玻璃带出来。”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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