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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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什么都看不出来。里面太黑,只能看到店里面桌子椅子都摆得很整齐,我觉得自己心定了定。伸手去包里摸钥匙,没摸着。把包拿下来放在地上兜底翻了一遍,还是没找着。难不成是忘带出门了?琢磨着,我朝门上拍了拍。

连拍三下,里面没有反应。我加重了力道又拍了几下。

还是没反应。

怎么回事,真的没人在?

想着我绕过店门口走到客厅的窗户边,对着里面看了看。里面很黑,但路灯能照的范围还是看得比较清楚的,里面很整洁,狐狸专用的那只杯子在茶几上搁着,边上摊着几份报纸,同往常一样,和我离开时没有多大区别。

于是我贴着窗用力拍了两下:“狐狸…狐狸!”

“汪!汪汪!!”叫了两声没有听见狐狸的回答,隔壁家的狗倒被我吵醒了,大着嗓门冲着天乱叫了几嗓子,被它主人从窗口一声呵斥,蔫了回去。

周围一下子安静了,空荡荡的安静,只有我一人的脚步和衣服悉悉琐琐的声音在夜风里轻响着,特别的孤单。

难道家里真的没人…

突然发觉自己还真的不是一般的霉,从跟林绢去吃喜酒后到现在。

转身对着那条空无一物的马路。钥匙忘带,家里狐狸又不在,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早知道应该听林绢的,跟她回去睡一晚就好了,因为明天她要带我去医院看我的脸。而这会儿…看样子只有干守在风里等出租车了。

真衰…

不过幸好,狐狸不在,那家伙看上去也不在。他不在就好,不然,我真要认为我是撞到衰神当道了。

边琢磨着,边抱着包看着马路,期盼着出租车快快出现好载我赶去林绢家过夜。

就那么干坐在台阶不知过了多久,身子一摇一晃开始感到发软,远远一辆出租车朝这方向驶了过来。

一下子跳了起来。

抓着包正准备奔向马路,还没迈步,头顶冷不丁飘来一道话音,在我耳边轻轻回转:“回来了?”

我一喜。

听上去像是狐狸。抬头循着声音望了过去,正想开口回应,及至看清楚二楼那道坐在窗台上的身影,我头皮猛激灵一下,然后一阵冷冷地麻。

窗台上坐着的那个人,穿着狐狸的衬衣,穿着狐狸的牛仔裤,连身高身形都几乎和狐狸一模一样,却并不是狐狸。

斜倚着窗台一双长腿在窗下轻轻晃悠着,他看着我,手指拈着脸侧一缕银白色的发。在我望向他的同时眼里暗紫色的光一闪而过,纵身从窗台跳下,轻轻落到我的面前。

然后侧身,微颌首,像个优雅的绅士般:“可找到驾驭麒麟的方式了么,我的神主大人。”

只是——看上去像个绅士般的优雅——而已。

我听见自己心里一声尖叫:铘!!!!!!

第六章

话说当年麒麟私下人间造成天下大乱,而遭天谴被高人用锁麒麟困住了魂魄之后,其实两千多年以来,一直都有知道这个传说的人在千方百计地搜寻这根锁麒麟的下落。

因为传说,得锁麒麟者,上观阴阳,下测鬼神,凡人得之能开天眼,修道者得之可谓通天。还因为自古的一个说法——得麒麟者得天下。

麒麟这种既被世人描绘成一种祥瑞,又无一不在那些描绘间隐露着它们煞气的神兽,它是成就一代枭雄的圣物。

听起来相当的诱人。

但麒麟这种生物,得之,并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够操控并加以利用的,正如并不是所有拥有王者之相之才的人,都能够成为一代霸主。何况这一头麒麟,它的降临于世并非遵照天意。铘是逆天的一个罪者,对于当时的朝代乃至今后的时代,它是多余的。

因为罪孽深重并且戾气不散,它既不能上天,又不能放任它在人间不管。所以为了防止它有一天脱离锁麒麟的束缚之后,由于没有更强力量将它约束而再次失控,在那名高人将它困住之后,神给予高人一个特权,也是个契约。

契约里约定,麒麟铘可以被人所控制,虽然它没有命定的“宿主”。在麒麟留在人间继续其刑罚的这段时间,由那名高人暂时充当“宿主”的角色,在不滥用麒麟力量前提下掌控它,并由其亲自选择可以继承他衣钵的传人,以在他离世之后继续负责对麒麟的看押和监管。

一代衔接一代,直到麒麟回归天位。

这无形中束缚了那位高人的功德。因为对神的私加控制本身就是造孽,虽然之后这行为得到了神的肯定,但上古的规矩不能打破,于是这罪孽令得他不得不在独自承担那一切之后,要再继续受到轮回之苦。

所以相应的回报,是准许那位高人每隔三代借自己传人的身体复生,并保留有前世所有的记忆,借以这样的方式,来兑换神承诺于人的长生不老——那个原本并不存在的,被从古至今世人所无限向往和追求的传说。

所以说,除了当初将麒麟封禁的高人之外,也只有被他所认定的传人,才拥有主宰并控制锁麒麟的资格。其他的人,即使是无意中得到了锁麒麟,一旦把沉睡在内的麒麟唤醒,在一定的时间里如果拿不出那位高人所赐予的驾驭麒麟的方式,那么到了时间,他会被他召唤出来的麒麟反噬,因为他身上那根无法从血脉中剥离而去,并且时刻将麒麟牵引在他身周的锁麒麟。

反噬后锁麒麟重新回归自由,而麒麟亦将再次回到锁麒麟中沉睡,直到有一天刑满被重新召回天界,或者被高人真正的传人唤醒为其所用。期间,任何一种力量改变不了这个契约的有效性。

这是狐狸在送我离开前告诉我的。和更早以前,我刚得到锁麒麟那会儿他告诉我的关于锁麒麟的传说相比,更详细,但又更邪乎了一点。而那个时候我正为铘的言行而困惑不已。

铘对我说:你还有三十八天,我的神主大人。

那是他回到我家第二天,一早清醒过来后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综合狐狸所说的那些东西,听起来就像个天方夜谈,如果不是锁麒麟和那只麒麟本身活生生存在于我身边的话。而当时听狐狸说的时候,别的我都没怎么放到心上去,那些什么高人了,宿主了,长生不老了…只有那个关于得到麒麟锁的人所受到的时间限制的问题,我是留了心的。

看起来三十八天就是我剩下的找出驾驭麒麟的方式的时间,而这点时间又在林绢的老家用掉了八天,也就是说,找出驾驭麒麟的方式以避免最后被他反噬,我还剩下一个月的时间。

如果换成以往,可能我会把它当成听故事一样一笑了之。什么麒麟,什么高人,听上去就是那种小说里头都说烂了的神话故事。

可是麒麟真的存在,锁麒麟也是。

而我真实看到过麒麟吞噬东西的样子。

所以我知道,被麒麟吞噬…那会是种什么样的情形。就像那只控制人于无形的影蜃,虽然只是不经意间的一瞥,它被麒麟活生生吞噬的样子,至今让我难以忘记。

而从没想到过这种情形有一天可能会落到自己的头上。

怕吗?不知道,那会儿觉得脑子里挺乱的。但有一点我明白得很,那天清醒过来的麒麟,很可怕。一种陌生的、无法用我苍白的语言去形容的可怕。有这么一种感觉——当时狐狸就在我身边,可是一下子因为麒麟的醒来,变得很远,而那会儿似乎周围一下子被抽空了,只留下麒麟身上那种突然发散出来的麝香似的淡淡味道,还有他那双颜色很特别的眼睛。

直到后来狐狸把我送到林绢那儿,那种感觉才从我脑子里消失。

那时候我似乎还是比较笃定的,可能是因为狐狸的眼神。虽然狐狸有时候说话你根本分不清他到底是跟你开玩笑还是说真的,但我知道在重要的事情上,他不会兴口开河。他说这件事他能处理,所以我就跟着林绢屁颠屁颠地去参加婚礼了,以为回来,一切事情也就过去了,就像过去很多我不愿意面对,却又不得不去面对的种种境况。

狐狸会帮我的。

可现在…狐狸在哪里。

“可找到驾驭麒麟的方式了么,神主大人。”又一声轻而优雅的话音,在我脑子里乱烘烘被那些念头包围的时候突兀打断了我的思绪。

回过神脱口而出:“狐狸在哪儿?”

也不知道我那句问话有没有被他听进去,铘看了看我:“你还有三十天,神主大人。”

“狐狸在哪儿?”我又问,提高了声音。

这回他听见了,因为他皱了皱眉:“那只畜生,”眼波流传,嘴角轻轻扬起:“他被我处理了。”

“什么?!”我一惊。一时忘了眼下的状况,一步跨过去凑到他跟前:“你说什么??”

他朝后退开了一点,目光对着我的衣服,眼神一闪而过的不悦。

而这同时我突然全身像被什么东西猛撞了一下,离他两步开外的距离突然间朝边上斜了出去,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人已经重重跌在了马路中间。

一辆机车在这当口从我身边飞弛而过,朝着我连按了几下喇叭以示警告,我全身一层冷汗。

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都有点打颤了,而他看都不看我一眼,转身走向房门,而那扇原本紧锁着的大门,在他靠近的一刹那,咔的一声自动开启。

“你身上的味道很重,神主大人,”走进屋子,他再次开口,声音依旧是轻而优雅的:“洗个澡吧,你很脏。”

我看着他的背影嘴皮子动了动。

想说什么,可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身后又一辆车疾驰而过,卷起的风吹得我全身一个激灵,低头拍了拍衣服,我一摇一晃跟着他朝屋子里走去。

进屋后第一件事就是去卫生间,虽然这会儿我累得直想往床上倒。一路穿过客厅,铘就在厅里头坐着,一双暗紫色的眼睛看着我,像看着一个肮脏而卑微的奴才。

别看他刚才一口一个神主大人,看上去温润而有礼貌,事实上我在他眼里就是一只信手捻来捻去的蚂蚁。虽然有契约在身,我这种状况拿狐狸的话来说就是——对于人,控制不住麒麟之前,就只有被麒麟所控制的份。你不得不听他的话,哪怕你心里再不乐意,麒麟就是这样一种跋扈的生物。

而它们愿意放低姿态来控制你,已经算是对你这个人最大的恩惠,自古有多少人在“荣幸”见到了麒麟降世之后化成了飞灰,就因为入不得麒麟大人的眼。

这话也是狐狸说的。

有时候觉得狐狸知道的东西真多,虽然他也不过就五百年的道行。两千多年前的事情能如数家珍地一一道来,我想他大概几百年里没什么事做,除了修行就是拿这些故事当乐子了吧。

一头钻进卫生间,开了灯拧开水笼头。灯光扎得眼睛有点疼,揉着眼睛往镜子前一站,没仔细看,已经被自己照在镜子里那道影子给吓了一跳。

乌漆麻黑一张脸,痨病鬼似的。几天没吃好睡好以至颧骨下的肉都陷下去了,可是从太阳穴开始往下一直到下颚那块边缘地带却都还肿着,那种似胖非胖的古怪样子,冷不丁看上去,好不吓人…一双眼睛就别提了,蒙猪似的两坨鼓胀着,中间泛着透明发亮的红,边上一圈铁青色的黑。

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想起之前这张脸一直被铘盯着看,没来由忽然沮丧起来,而且这沮丧几乎一时压过我身体的不适和对铘的恐慌。

根本性地忘了铘是只麒麟,他是个男人,一个好看得让女人都会因为他的美而感到嫉妒的男人。然后突然意识到,即使在这种时候,面对的是这样一个人,女人虚荣的心理居然还是比性命更加重要一些。我的天…

不过沮丧只是一小会儿,身体的警告很快又让我回到了现实。

一路上的颠簸加上后来的呕吐,之后又被靠近铘时那一下突然的撞击,原本在铘面前可能太压抑自己了,所以没怎么感觉出来。这会儿放松了小半会儿,那些难受团在一起连本带利地回来了。一时难受有点得想放弃,蹲在马桶上坐了会儿,缓过劲勉强脱了衣服往冲淋棚里一站,等那些热水一把把刷在我身上,这才感觉全身的难受劲似乎缓了一缓。

从受伤生病到现在,我都还没好好洗过一次澡呢。

洗澡有点难度,因为受伤的关系。

小心翼翼避免水冲到那只受伤的手,一边小心给自己涂上沐浴露,感觉自己像是在避雷。不过那只手愈合得还挺好,虽然小镇上的医生说我发烧是因为伤口发炎引起的,事后证明他的话是错的,在拿着可笑的幌子忽悠我们。

明天差不多就可以把线拆了吧,翻开纱布朝里面看的时候我心里琢磨。那些线把我的手缝得像只蜘蛛网似的,但愿拆线不会太疼。不过谁知道呢,最近我实在是有点够背的。

重新贴好胶布把纱布遮好,我把满是肥皂泡的手腕放到花洒下头去冲,刚把泡沫冲开,准备换只手,一眼瞥见手腕上似乎有什么东西,隐隐一层淡青的颜色,在我手腕上随着泡沫的消失而逐渐清晰。

不确定那是什么,一开始我还以为是脏东西。用手搓了半天没搓掉,对着光线照了照,好象是块淤青。

挺长的一块淤青,沿手腕而下,大约有五六公分的长度,但我想不起是哪里碰的了,而且手指压上去,也感觉不到疼。于是也就没再继续注意,我低头继续冲身体。

冲着冲着,觉得水有点过烫,我把凉水调大了点。似乎没用,因为水依旧挺烫,于是伸手把凉水开关调得更大。这一下又似乎有些过了,因为水温一下子低了下来,甚至直往凉里走了,我忙转过身。想把凉水笼头往回拧,手还没摸到笼头把,花洒里那股水陡然间一冷,又在同一时间里骤然喷出一股滚烫到沸腾般的水来!

我一声尖叫。

一时不知道应该是去关热水还是把凉水开得更大,那些烫得像一把把针往皮肤上扎的水,劈头盖脸朝我身上浇过来,而我唯一的反应就是朝冲淋棚外直跳出去!

脚落地,被地板上水一滑,整个人砰的一下就栽到地上了。

膝盖撞地,然后是肩膀。

那一下真的是重,因为当时根本毫无准备,而且边上除了马桶,连搭个手的地方都没。一下子跌得人都闷掉了,等反应过来,一片鲜红的血已经顺着脚底下的水花团似地漾了开来。

很大的一片,衬在雪白的瓷砖上面红得让人心惊肉跳的刺眼,而同时发觉自己这条腿已经没办法动了。躺在地上歪着头看着我这条腿,腿朝一边拧歪着,用着一种相当别扭、而我一点都没有知觉的姿势。

“咔!”正脑子一片空白地在地上抽搐着,脖子后一凉,卫生间的门被推开。

门就撞在我的头上,我一声闷哼朝里缩了缩,再抬头,就看到铘站在门口,一手搭着门把,一双眼睛沉默着对着我看。

我当时就呆住了。浑浑噩噩地感觉不到自己的表情也看不清楚他脸上的表情。片刻就见他一个转身,反手带门像是要准备离开。

眼看着门就要在他身后合拢,他的脚步却突然一滞。

因为我的手抓在了他的脚脖子上。

他又回头看了我一眼。目光依旧是安静的,事不关己的安静和淡然。

我在他那样的眼神里嘴巴蠕动了半天。然后一把把他的脚踝抓得更近,在他试图抽离的时候,总算从嘴里憋出几个字来:“我要去医院…”

第七章

“医生,化验报告出来了吗?”

“还没收到呢。”

“…会不会有什么问题,都几天了。”

“你这种化验需要的时间多一点,不要担心。”

“哦…”

这段对话,几乎已经成了我入院几天以来的例行公事。

住了四天,等了四天的化验报告,不过不知道是因为这种类型的化验特别麻烦,还是化验的地点和别的都不一样,我到现在都没等到这个报告。不过脸上的肿在这几天连续的吊针下,和我手背上被针扎出来的青肿成正比地消退了下去,至少这一点,让我安心了不少。

四天前的凌晨三点,我被送进了这家颇具规模的市中心医院,当然不是铘送我过来的,而是我爬到客厅打电话把林绢叫到家送我来的。

说真的,当时想把那只麒麟杀掉的心都有,因为根本没想到在那种状况下我居然会被他丢下不管,而且面对那种状况的我,他甚至连伸手扶我一下的念头都没有。就那么转身走了,在我刚求他送我上医院去之后。干脆直接得让我有点想不通。

总想说,就算再不把人当回事儿,好歹有点同情心吧,至于做得那么绝吗?后来想想,也许我是过于高估了这只麒麟在人类外表下面所存在着的那一些可能存在的人性,或者根本就不应该以“人”的行为和思想来要求他吧,不过也正因为此,我在卫生间被他撞上那种样子后那瞬间的窘迫,后来很快就消失了,因为发觉那就跟被阿狗阿猫撞上没什么区别。

被送到医院那会儿,我的腿肿得伸都伸不直,腿上的伤口被缝了四五针,膝盖和小腿骨严重错位。

不过这并不是造成我住院的根本性原因。

医生在对我全身做过检查之后,决定让我留院治疗的主要原因是我身体的过敏,以及身上没有完全消退的热度。他们在我的血样报告里发现,导致我脸和眼睛过敏成这样的原因似乎并不单纯是青霉素,还有些别的东西,而那些东西需要更进一步的化验和观察。

虽然听完医生的说法以后,我挺害怕的,因为得过病的都知道,看病最怕医生说不清楚你得病的原因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因为那就意味着根本确定不了你病的危急程度,也没办法完全对症下药。不过躺在医院病床上之后,看着那些叫不出名字的输液从点滴管里一点一点输进我身体,心还是稍微定了定的。没别的原因,虽然从小到大就不喜欢医院的气氛和味道,但是有了病,而且还病得不轻的时候,这地方比什么样的环境都能让人觉得安心。

说起来,这几天多亏了林绢的帮忙了。

从帮我挂号,到陪我化验,取报告,找病房,安顿我直到一切都搞定…我都不晓得如果她不在的话我该怎么办。我甚至连住院申请都不知道该怎么领,该怎么填。每每看着她风风火火地从这个服务台冲到那个服务台,一边看着化验单一边跟人谈着病房的事情,真觉得挺佩服她的。虽然说一起上课,一起逛街,一起腐败了那么多日子,常常的只看到她懒散而没有任何责任心的一面,她在医院里的这样一种样子,我还是头一回看见。

通常,林绢每天会来看我两次,上午和晚上,给我送点骨头汤什么的,顺便陪我聊会儿天。她不在的时候挺寂寞,因为整个病房只住着我一个人。

说起来似乎住院也分淡季和旺季,我住的这段时间正好是入院淡季,空出个房间我一个人用,单人套房似的让周围路过的病人都羡慕不已。不过我知道,羡慕归羡慕,真要让他们跟我换,还未必就有人乐意,因为这房间的优势只体现在白天。白天它够清净,够独立,这和其它被人来人往探病的人堵得有点拥挤的病房比起来,看上去别样的美好。不过到了晚上,这美好难免就变得有点诡异了。

林绢说这家医院的停尸间和住院部是一体的,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那时候是我入院的第一天。坐电梯直上十七楼,当时就我和她两个。医院的电梯是比较老的那种,听说都用了十多年了,所以铁腥味挺浓的,加上头顶那盏不温不火的白炽灯,种种因素促成了林绢某些方面的感觉,所以电梯刚朝上爬了会儿,她就在老电梯嗡嗡的声音里,煞有其事地指着B2那只按钮对我说:“喂,宝珠,他们都讲这层楼里是放死人的,嘿嘿嘿…”

说的时候还眉飞色舞的,不过…如果她当时要能看得见她说话时那个站在她后面一动不动的身影,我不晓得她是不是还能继续笑得那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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