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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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源于它的质地,它看起来那么湿润,并且新鲜,这是以往任何一具古埃及木乃伊所没有出现过的状况,如果公开,它一定会引起学术界的无比好奇。二则,我隐瞒了一些我在这具木乃伊身上的发现,这些发现能让我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把握去证明,它生前的身份可能不会低于一位王子。或者就如老默罕默德所说,它是位法老王,十七王朝时期的法老王。甚至有可能,他就是那个用一座城市来为自己陪葬的法老王斐特拉曼二世。

这些东西我一点也没有对老默罕默德说,虽然我也对他说了一些事实,比如这具木乃伊在学术上的价值,比如这具木乃伊很难在空气里保存长久,所以不具备收藏价值。

这笔交易我犯了这圈子里的大忌。

作为一个在这圈子里稍有点名气的鉴定师,虽然我们干的都是非法的地下勾当,但也是具备着自己的职业操守,譬如不可以靠自己的影响力和资历去欺骗自己的主顾,也不可以靠这些去欺骗那些为我们物色来各种货源的“老鼠”。否则整个圈子都会混乱,信用度不在,生意也就不存在,三方面没有信任可言,那还拿什么去做交易。

所以小默罕默德很生气,在听了我说了整个交易过程后,他耸了耸肩把我一个人丢在实验室走了,没有碰我特意买回来的香槟。那可是顶级的KRUG香槟王。

当然我并不介意。小默罕默德一直是个循规蹈矩的好人,无论在学校里还是在这鱼龙混杂的圈子里,所以他必然会因为我的行为而生气。因为我的行为不单叛变了这个圈子,同时也等于叛变了他这个拿我工资的合伙人。

不过不会太久。

就在同他谈起这笔交易之前,我已经给他开了一张支票,放在他的写字台上。看完那个数字后相信什么样的气也就会全消了,虽然他是个好人,但好人也是会缺钱的,不然我是怎么把他拉来同我合作的呢,不是么。

所以当他的脚步声在走廊的尽头消失,整个实验室因此安静得像座坟墓的时候,我一个人咬开了KRUG的瓶盖,在克里奥帕特拉那双漂亮的玉手曾经触摸过的犀角杯里满满斟上一杯冒着细细泡沫的液体,大大地喝了一口。

对面不远的地方躺着那具无名的木乃伊,解剖台的无影灯下它看起来格外的湿润,新鲜得好像刚被埋葬不久,象牙色的牙齿在灯光下泛着珍珠样的光泽,很漂亮。

“你叫什么呢。”我自言自语,一边走到它身边。

它身体很完整,没有动过刀的痕迹,因为它被木乃伊化的时候没有经过取出内脏的仪式,这很有意思。“你到底是谁呢。”翻开头发摸了摸它略显狭长的头颅,我问它。当然并不指望它回答我,虽然它暴露的牙龈令它看起来像在对我笑,很古怪的笑。

这叫我心里莫名其妙颤了一下,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周围太过安静的缘故。的确是太静了,静得可以听见杯子里沙沙的气泡声。

我放下杯子把无影灯拉近了点,将木乃伊的头发翻得更开,以便我看清楚里面头皮和头颅的样子。

它的头皮已经很脆了,在我力道的驱使下裂出一道白色的口子,里头微微有一些褐色的汁液渗出来,我不太确定那东西是不是血,但这木乃伊的湿润度如斯,再次令我吃了一惊。

为什么一具几千年前的木乃伊会出现这种状况?

马王堆的女尸很新鲜,得益于那座坟墓无与伦比的密封程度和完善的保存。但老默罕默德说过,这具木乃伊被发现的时候棺材盖是没有的,坟墓有裂口,那就意味着它根本没有密闭的条件,尸体周身亦没有诸如沥青类的东西隔绝空气,如此,那究竟会是什么原因,造成尸体这么新鲜的?

很令人费解。有那么一瞬间我想会不会在诱骗了老默罕默德的同时,其实我是被他诓骗了,用一具伪造的木乃伊。但这想法很快被我推翻,因为无论皮肤组织,骨骼还是毛发,包括它身上的衣服,种种都显示,这具尸体至少存在了三千年以上,不会更少。

尸体的头颅上有一圈不太容易察觉的压痕,隐藏在那些干枯的头发下,如果不仔细触摸的话也许很难发现。压痕以上后脑勺的部位略显拉长,这是长年被某种沉重的冠压迫所产生的颅骨畸变。我摸索着这片颅骨和那圈压痕,然后在纸上画出那个冠的形状。

倒扣的锥形,上面盘着蛇,古埃及人所信仰的眼镜蛇。

我一直很喜欢这种冠,自从我在纳菲尔蒂迪的头像上第一次见到它之后,就对它有一种病态的迷恋。但这种美丽的王冠带给其拥有者的压力也是蛮大的,当然,这种压力却方便了我们这类人在现代对它们主人所进行的识别。

“你的身份绝不会低于一位王子,是么帅哥。”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大口,我对这具尸体道。

它静静躺在那儿,两眼深陷在眼眶里,薄薄的一层皮覆盖着眼球,看起来似乎没有完全腐烂。眼皮上清晰可见一排睫毛,很密很完整,在空调流动的冷风里微微颤抖,好像随时会睁开一般。这想法似乎有点吓人,因为我手臂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于是忍不住又朝嘴里灌了一大口酒,趁着酒精的味道还没有在嘴里消散,我收拾完东西离开了实验室。

第五章

开罗的夜晚有点无聊,也许是因为我在这国家待得太久的缘故,那些吸引外国人的东西已经对我不起什么作用。而尼罗河也早就没了它几千年来的安静和神秘,现在的尼罗河漂亮而干净,每天晚上流光溢彩,到处能看到装满了兴奋游客的漂亮游船。

不过开罗塔还是很美的,夜空的黑衬托着它周身纯净的蓝,像一杯冰冷的伏特加,冰冷和灼热的交替,强烈刺激的美感。每天晚上我都会开着车朝塔的方向故意开上一段路,沿着尼罗河。然后过桥,再转过几个街区,到那里的酒吧街待上一阵。

通常是一整个晚上,如果第二天没有什么特别事情的话。

常去的酒吧叫“榆树街”,老板是美国人,说得一口地道的埃及土语。他说他在埃及待了快二十年了,从十五岁开始。他说他很爱这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

看,这就是和我们这些人的不同之处,所以在这个干燥炎热而乏味的国家里,他能过得甘之若饴,而如果不是为了多赚那一点钱,我是片刻也不想在这里多待。

“榆树街”是间颇有南美风情的酒吧,酒吧招待也颇为南美风情,风流而热情。第一次去的话他们会免费为你挑一杯浓烈的‘沙漠红’,这样的酒几杯下肚,你就会变得和台上的脱衣舞娘一样放荡得不计形象。

为此我送了样东西给这里的老板,一尊从某个贵族坟墓里淘汰出来的裸体阿顿神雕像。虽然上半身毁于几百年前的盗墓,下半身倒是完整无缺,每个来这里喝酒的客人都会习惯性地去摸摸它,跟它照张相。我说它就这间酒吧最形象的代名词——欲望。

老板很喜欢这件礼物,收下的当天我跟他在酒吧顶楼的天台上纠缠了一整夜,说不清是他用他的欲望征服了我,还是我用我的欲望征服了他。但是我知道每次只要成功了一笔交易,我的金钱欲得到满足之后,我总是喜欢上这间欲望的酒吧来找他。

今次也是如此。

驱车进酒吧的车道后,我的嘴唇已经像被‘沙漠红’熨烫过一样,很热,并且有少许的烦躁。于是有点急切地进去寻找那个男人高大而黝黑的身影,但令人失望的是,他并没在酒吧。

“老大刚回纽约。”嘈杂的音浪声里酒保大声告诉我。我点点头,抽出一支烟在吧台附近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

这种酒吧的好处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它总是热闹的,充满活力,并且幽暗。你不需要为了躲开寂寞而暴露在光下,也不会因为黑暗就感觉到无处排遣的孤独。这是我那几栋数百坪的大房子所不能给予我的。

我点燃烟,看着吧台上被灯光勾勒着曼妙身体的舞女的身影,她们像蛇一样在穆斯林略带诡异的鼓点节奏里扭动,缠绕,仿佛没有骨头一般。我用力吸了口烟,它们顺着我的喉咙像那些舞女的身体一样缠绕进我的肺。

这时一个人在我边上坐了下来,带着一身浓浓的金属味。

能穿透酒吧间被各种香水、酒精和烟混杂出来的空气的味道,很难不让人引起注意。

于是我朝他看了一眼,可巧,他也正朝我这边望过来。

男人很高,很瘦,浓密的金发朝后梳得一丝不苟,就像他身上那套妥帖而昂贵的西装。

长得说不上好看还是不好看,因为他没有当地埃及人那种沙漠风暴般的英俊,也没有酒吧老板那种雕像般润滑而阴柔的美。

或许在人群里一站就没了踪影,如果他不是那样的高挑,眼神那样的温柔,嘴唇的弧度那样的漂亮。

记得谁说过,微笑也是种艺术,不是随便哪个人,随便一笑,便是好看的。

于是我不由自主也朝他笑了笑,嘴里的烟因此吹到了他的脸上,不知道是否不太礼貌。

“一个人?”他似乎并不介意,并且招手叫来一杯酒。

“对。”声音好听的人难免勾起人交谈的欲望,所以我回答了他。

他将端来的酒推到我面前。

一杯艳得像火的“沙漠红”。

这一晚上我一共喝了多少杯这种浓烈而充满欲望的酒,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后来我从椅子上坐到了那个连名字都没有问过的男人的身上,又从他的身上坐到了他的车子上。

车子还没到酒店我们已经纠缠到了一起,而酒店房间那张柔软的红色大床彻头彻尾成了“沙漠红”辛辣并伴着微甜的液体。

他的身体就好像那尊阿顿神的雕像,坚硬而欲望喷张,叫人疯狂。

疯狂的结果就是第二天被疯狂的手机铃声吵醒的时候,我的头和身体痛得疯狂。

睁开眼,发现那男人已经不在了,我有点遗憾,也有点后怕。因为我甚至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就随便跟这么一个陌生人上了床。

摸索着接通手机,是默罕默德打来的,手机那头他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古怪,他说:“你去哪儿了,我找了你一上午,你没在家。”

“酒店。”我老实回答。

“又通宵?”

“没什么事我要挂了。”被人管是我不喜欢的,尤其是被一个男人管,保守而无趣的埃及男人。

“别挂。现在有空么,你最好马上到实验室来一趟。”

“来做什么?”

“有样东西,你最好过来看看。”

第六章

出酒店门,发觉碰上了沙尘暴,整个城里一片黄蒙蒙的,我赶紧往车道跑过去,却想起来车还停在“榆树街”。

没有车又赶上沙尘暴,这让我头疼得更加厉害,而最让我头疼的原因是不得不叫辆出租。

一直以来最不喜欢叫这地方的出租。很脏,很旧,有些甚至连车窗也没有。很难想象一座世界闻名的旅游城市它的出租车会是这种状况,从我第一次来这座城市讨口饭吃,一直到多年以后有了自己的别墅和车子,这里出租车的状况就始终没有改善过。

司机见我不是本国人,要了我三十埃磅,我头疼得厉害也就没跟他讨价还价,只是跟他强调我在赶时间免得他带我绕圈子。说的时候用的是流利的阿拉伯语,这有效制止了他蹩脚英文的喋喋不休,只是安静后车里闷热的空气显得格外令人窒息起来,所有车窗都被关得严实,因为沙尘暴很厉害。

我到开罗那么久还从没遇到过这么强烈的沙尘暴。

一路过去,漫天的黄沙遮天蔽日,原本刺眼的阳光这会儿勉强透过尘沙射出一些昏黄的光线,以致能见度很低,十步开外人和车都变得模模糊糊。因此原本就混乱的交通变得更加拥挤不堪,一条四车道的马路上并排六七辆车扭动着缓缓前行,五分钟的路走上半个多小时都走不完。

“哈瓦日…”龟速朝前驶的时候,我听见司机咕哝了句什么。原本以为他在抱怨这拥挤的交通,可是后来发觉他通过后视镜在朝我看,那话像是正在对我说的。

“哈瓦日?”于是我重复了一遍这个词。

他点点头:“哈瓦日,伊西斯女神的风暴。”

伊西斯女神的风暴?听起来似乎挺酷的一个名字,但我实在无法将这片浑浊的颜色同那个美丽的女神联想到一起。所以我耸了耸肩。

“哈瓦日比一般沙尘暴都要强,它把北边沙漠整个儿都吹来了,该死的鬼天气。”说着话司机闷踩了下刹车,并且往边上那辆紧贴着他泥鳅般超了过去的丰田猛按了两下喇叭:“每次碰到这种天事故总是最多的。”说完,想想不太爽,他探出头去冲前面大吼了一声:“嗨!赶着去投胎啊?!”

这叫人忍俊不禁,显然各国间骂人的方式总是差不多的。

见到我笑,司机也笑了,然后对我说:“嘿,姑娘,你笑起来真是好看,有电话号码么?”

得,显然各个国家男人泡妞的方式也是大同小异的。

我没有理会他,把头转向了窗外。这会儿窗外能见度似乎已经变得更低,几步开外人影就已经模糊起来,路边棕榈树被风吹得东倒西歪,大团塑料袋在天上飞舞扭曲着,很快噗的一下就被卷到了更高的空间。

“风可真大。”忍不住叹了声。

司机见状挑挑眉,对我道:“第一次碰到吧?”

我点点头。

“我也快十年没碰到过这种天了。明天开始至少三天你要少出门,姑娘。”

“为什么?”

“因为伊西斯女神风暴来临的时候,阿努比斯会睁开他的眼睛。”

到实验室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我午饭没吃就出酒店,这会儿饿得前胸贴后背。又饿又渴头又痛,这让人脾气无论如何也是好不起来的,所以看到小默罕默德衣冠楚楚地坐在实验台上,口气不免有点生硬:“叫我来看什么。”

他正低头在显微镜前看着什么,很专注,以致我问他他都没有反应。

直到我问了第二遍,他才做梦似的把头抬起来,直愣愣看向我,一边眼睛因为太靠近显微镜的边框以致有点红,这让他看起来有点好笑。

“过来。”见到是我,他有些游离的神情看起来振奋了一些,甚至有些兴奋。手朝我招了招,一边将位子让给了我。

我坐□,按着他的手势朝显微镜里看了过去。

里头是组细胞,蠕动着,并且有一些正在发生分裂。“这是什么?”看了半天没看出个所以然,我抬起头,朝目光看起来兴奋得有些闪烁的小默罕默德望去。

“细胞。”

“我知道是细胞,怎么了。”

“这是一组人的表皮细胞。”

“谁的?”

“问得好。”夸完,似乎并不急着回答我的问题,他负起手在边上走了两圈,然后问我:“它们看起来怎么样,死的还是活的。”

“当然是活的。”

“这就有趣了,”说着,拿起桌子上的眼镜戴了起来,他再道:“猜猜它们是谁的。”

“我怎么知道。”肚子里很猛地叫了一声,我没好气道。“如果不急着告诉我,那我先去吃饭了,小默罕。”

“它们是从你带回来那具木乃伊身上采的。”

“什么??”一句话,硬生生让我把离开的脚步给停了下来,我转过头仔细在他脸上看了看,以确定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在拿我开玩笑。“木乃伊?”

“是的。”他点点头,并且在手腕的地方比划了一下:“就从这个地方采集的,货真价实。”他脸上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但他的话却让我没办法去相信。

你见过一具表皮细胞还活跃并且能发生分裂的木乃伊么?

怎么可能。

那东西经过几千年的时间早就干得彻底了,虽然…我带回来的这一具有点儿特别,特别的湿一些。

但也无法改变它已经死去了几千年的事实。

“你确定你给我看的不是细菌。”脑子里挣扎了一下,我问他。

他朝我摊了摊手:“镜片上的切片,你自己去确认。”

不需要确认,因为细菌和细胞的差异还是很明显的。只是无法相信而已,换谁都不会相信的,因为这根本就不可能。

“怎么会的…”再朝显微镜里看了一阵,我问他。

小默罕默德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其实本来只是想确认一下的,没想到…”

“你想确认什么。”

“你的这具木乃伊,亲爱的A,你把它带回来的时候,就没发觉它比较特别么。”

“当然,不然老默罕怎么肯那么便宜就让给我。”

“我是说更特别的一些东西。”

“更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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