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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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他们离开埃及后半个月,他们得到消息,说队里那名一直充当他们向导的埃及当地人,在开罗闹市区出车祸死了。谁都知道开罗的交通状况有多混蛋,车辆行人牲口一起占着狭窄的马路,这种交通状况别说是人,就是连只鸡都未必能被车撞死,可偏偏他就这么被撞死了。

这消息没过去多少天,队里两名来自法国的探险者也出了事。

两人生前在同一家博物馆就职,出事当天约好了一起喝酒,可是那天之后再也没有任何人见过他俩,就好象人间蒸发了。之后家人报了人口失踪,遗憾的是,至今都没有那两个人的一丁点下落。

而就在法国人出事没多久,队里唯一的一名女性成员被人发现死在伦敦桥下,死因是注射了太多的毒品。据她朋友说,自她回国后,她就一直看起来很紧张,怎样也放松不下来,即使是在人很多的酒吧里。因此不得不靠酒精和注射那些毒品来缓解她紧绷的神经,出事那晚她喝了很多酒,也嗑了很多药,后来一个人悄悄走了,到第二天再得到她的消息,居然是在报纸上。

这一系列悲剧的发生,看上去没有任何关系,可是却引起了那支考古队剩余队员的警惕。因为每个出事的人都是他们那支队伍里的一份子,这不禁让他们想起了曾被他们所不屑的,那些关于古埃及法老王坟墓的传说。

传说盗墓者侵扰了死者的安宁,所以沉睡在死者坟墓里的诅咒会对其展开报复。

听上去有点可怕,但因为千百年来盗墓的事件时有发生,却从没有人真的因此就见到了什么诅咒,所以一直都是被人所视作笑谈的。可是这次一件又一件可怕的事情的发生,令他们不得不对此感到怀疑和恐惧起来。

真的会是坟墓里的诅咒么?如果是真的,那么,下一个不幸的人会轮到谁…

带着种种不安,曾参与过这件事的那几名剩余队员相约来到伦敦,打算就这件事好好做一番调查,因为这整件事被政府出面干涉并接手调查,所以一切活动只能私下暗地进行。

可是就在两周后,警察在伦敦郊外一所别墅里发现了他们的尸体,尸体的状况同那晚浑身失血而死去的那名考古专家一样,身上布满了密集的孔状伤口,系失血过多而死。并且死时表情极度扭曲,仿佛目睹到了某种令他们极度骇然的东西一样。

那之后,政府再次出面封锁了一切有关的消息,因为事件太过诡异,怕引发民众恐慌。之后他们委派了最优秀的探员和专家开始着手对这系列案子进行调查,这一查就是十年,到1949年,英国政府出面邀请美国FBI协助调查,之后又进行了整整五年,仍然没有任何头绪,当然,也没有更多与此相关的诡异事件继续发生,于是为了不再继续浪费人力财力,在1954年,正式将它们归纳入无法处理档案,尘封至今。

一口气说到这里,我想大概应该已经结束了,因为小钱似乎没有再继续往下说的打算。我朝斐特拉曼看了一眼,想从他脸上找找看当他听完这些关于他坟墓的事情后,他是否会有什么反应。

可惜什么也没找到。

他依旧静静看着窗外,宽大的墨镜遮盖了他大部分的脸,要从这样一张脸上捕捉到任何细微的表情,都是很难的。

于是放弃,我将视线重新转向小钱,对他道:“所以,那支考古队的成员都死光了是么。但这故事到底和那本失踪的战国帛书有什么关系,我没听出来。”

他微微一笑。“不,并没有死光,还有人活着。”

第五十八章

“还有人活着?谁?”

“他叫劳伦斯,那个考古队的发起人之一,也是整个队能够成行的基础。因为他是安努城遗址地图的拥有者。”

听他这么说我不禁一愣。“安努城有地图?”

“有,据说有很详尽的线路标识,是两千年多年前一名非常精通星象的人根据那座城市流传下来的种种说法,再对比星星的位置推算并绘制出来的。”

“但并没有带来多少帮助不是么。”

“是的,”他笑笑:“按照那个地图他们并没有找到传说中的安努城,只找到一座让他们深陷诅咒的坟墓。”

“那么那个叫劳伦斯的,他是怎么逃过一劫的?”

问完见他微微皱了下眉,过了片刻,才继续道:“这件事说起来还蛮奇怪的。当时他也在那栋别墅里,警察找到他们的时候,确认过他们都已经死了,但不可思议的是,在解剖台上,他又活了。”

“死而复生??”

“这种说法太飘渺了。医学上倒是对此作过解释,说他当时因为失血过多所以出现一种假死状态,就好象一台几乎快要耗尽电量的笔记本电脑,自动处于休眠状态,但内部其实还在做着最基本的运作。而解剖过程刺激到了他的中枢神经,所以,把他给激活了。”

听完他的说法我没吭声,不过对面前那盆饭有了点倒胃口的感觉。不是因为那解剖台上死而复活的状况令我恶心,而是那瞬间,一个念头在我脑子里突然闪电般形成——

那个死而复生的劳伦斯,他受过的伤,以及他那些同伴所受的伤,听上去似乎同我背上的伤如出一辙。如果确实是这样,那么劳伦斯是怎样存活下来的?连斐特拉曼都说过,这伤无可救药,那他是怎么从这诅咒里逃脱出来的?

“之后,他开始慢慢康复。那个时候人们开始盘问他那栋别墅的事情,还有他们身上那些密集的伤口,到底是因什么而形成的。可惜,他却失忆了,这个幸运的、死而复生的男人,他在经历了别墅里所发生的事之后,又在解剖台上受了过大的刺激,所以把别墅里所发生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但他把那张地图交给了英国政府,这算是他对这系列诡异可怕的事件所能提供的唯一帮助。”

“然而可惜的是,当时谁也没有把多余的精力投注到那张看起来破破烂烂、不知道画了些什么鬼画符的地图上去。因为他们认为比起寻找血案的幕后真凶,这东西是没有任何价值的,这张所谓的地图,它由一大片奇怪的花纹所组成,有几千年的历史,是件真正的古董,但在这系列案件中,它不起任何作用。”说到这里,手指交叉捏了几下,他抬头朝我看了一眼:“你看,这就是当时的调查局状况,他们甚至都没有去仔细研究一下,那幅地图上鬼画符般的花纹究竟是些什么东西。”

似乎他说话的时候不太喜欢看着对方。琢磨着,我问他:“它们是什么东西。”

“文字。”

“文字?”

“是的,文字,西周大篆。”

“西周大篆??”这四个字不由得令我微微一怔:“你是说,这地图是中国人绘制的?”

他没回答,转过头朝边上的斐特拉曼看了一眼,随后道:“之后因为迟迟没有进展,那起案件于54年起归档,被尘封了大约五十多年,直到最近,由于埃及突发了一系列重案以致当地政府不得不寻求联邦调查局的协助,关于那起案子的档案,才又重新被激活。”

“埃及?”

“是的,几天前,孟菲斯一个名叫Maho的街区里发生了一宗…可是算是暴动的事件。”

听到那个街区的名字我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暴动?”

“不好说,不太好说。据目击者称,有人持枪行凶,还有人发了狂一样冲到街上杀人。后来警方在暴动发起的地方找到了好几具尸体,死状很惨,简直像是恐怖分子的极端行径。而就在当天,当地警察又通报政府,说发现了一具十分可怕的男尸。尸体是个名叫默罕默德的老头,”说到这里他话音再次一顿,朝我投以意味深长的一瞥:“默罕默德全名默罕默德.哈里.侯赛因,此人我想你应该认识,因为据说你们有过工作上的合作。”

“没错。”当着这种人撒谎是浪费时间,所以我回答得很干脆。

“他的尸体被人在奈特伦洼地和吉萨之间一座废弃的寺庙里发现,死状很令人骇然,因为他全身包括脸上都布满了密密麻麻类似针孔般的伤口。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耳熟,A小姐?”

“是的,和那几个考古队的人身上的伤口一样。”

“没错。两起事件几乎是同时发生,并且很诡异,令人联想到三十年代时那系列血案。所以他们当即同我们总部取得联系,经过仔细研究,决定重新调出那次事件的全部档案,以协助调查此次的案件。而这次,他们把首要的调查目标就定在了那张地图上,而调查结果令人匪夷所思,知道是为什么吗。”

“为什么?”我问。

“因为经过仔细的分析,并且请了中国的有关专家专程到美协助确认之后,他们发现,那张所谓的地图,竟然是战国年间,诞生于中国的一张锦帛。锦帛是用羊皮制成的,再纺以金银丝线,历经数千年仍保存完好。上面的花纹是西周大篆,纂写着一些类似于医术般的文字,而不是当初劳伦斯所谓的,地图的标识。而至此,问题出现了,那名被请到美国协助调查的专家称,这幅锦帛是九十年代初在中国被挖掘出来的,至今应该仍保存在中国的博物馆珍宝库里,怎么会跑来美国。并且当天他就跟中国文物局取得联系,将这件事告知,要求他们马上去长沙博物馆——那个保存着锦帛的地方进行确认,看物品是不是仍安全存在。”

“结果,反馈回来的消息令两国间一下子处境尴尬了起来,因为博物馆里那幅锦帛失踪了,或者说,它根本没有在博物馆里被放存过。可是,一匹九十年代初才被挖掘出来的锦帛,为什么会出现在三十年代的英国贵族手里?是它穿越了,还是本身这种帛有两块?可惜两名当事人——你的父亲,以及劳伦斯,都已经过世了,谁也无法再为我们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线索。于是带着这个谜团,上面找到了我,让我在这里进行调查。于是,现在我坐在了你的面前,A。”

终于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部听完,我推开面前的盆子,用力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

太复杂,把原本就已经被自己的事情搞得筋疲力尽的我弄得更加混乱,什么战国的锦帛,什么汉武帝的巫女,什么穿越…听得越多,谜团越多,就好象在一团浓雾里走迷宫,越走越复杂,越走越找不到出路所在。

但唯一有一点,是让我所特别注意的,就是那些考古队员的死,以及劳伦斯的活。他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在中了那种东西的诅咒之后…这问题令我心脏砰砰跳得飞快,我有种似乎要抓到了什么,却不知道怎么下手的冲动感。

“在想什么?”正琢磨着的时候,听见小钱问我。

我抬头朝他看了看:“我在想,这故事听起来很有趣。”

“故事…”他脸微微一红,看上去有点儿尴尬。

“三十年代一个英国贵族所持有的地图,成了我爸爸九十年代初从汉代坟墓里挖出来的一块锦帛,这块锦帛在中国失踪了,现在却在美国的联邦调查局档案库里。多有意思,也许是外星人干的好事。”

听我这么说,小钱的脸再次红了起来,轻轻挠了下后脑勺,他对我道:“觉得很不可思议是么?”

“当然。”

“那你背上的伤是不是也很不可思议?”

这句话令我蓦地一凛。

而他那张脸依旧红红的,带着初出校门的学生般稚气的笑,把手伸到我面前,继续道:“两天前,他们在长沙中心医院的监视录像里找到了样挺不可思议的东西,说让我看看。我看了,的确很不可思议,那里头录了一个女人,全身都是血,血快要流干了,因为背上那些密集的、仿佛针孔样的伤口。说来…介意让我看下你背上的伤么,A?”

第五十九章

记得以前有谁对我说过类似这样一句话:‘如果你被联邦调查局盯上了,你必须弄清楚这到底是为什么,因为有些原因未必是你所能想到的那个。’

我先后碰到了两批自称来自联邦调查局的人,一批像绑匪,手法很粗暴很直接;一批应该是正牌的,他们知道得很多,但又很有限。而无论像绑匪的还是官方正统的,找上我的目的无非一个——他们都想从我身上找到某些答案,某些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的答案。

走出华山医院时,天已经黑了,稀稀拉拉落着几片雨丝,牛毛似的,在这样的季节里粘得人皮肤一阵阵发凉。

跟着小钱的车回到上海后,整整一下午的时间我都是在这所医院的病床上度过的,听着那些奇奇怪怪的仪器在我后背发出嗡嗡的声响,并且被用一些暖和的光线将我背上的皮肤从头至尾扫描了一遍。

扫描,真是个奇怪的词,特别是用在人身上的时候。

我不确定那些医生究竟在我身上做了些什么,他们的脸大部分都被口罩遮盖着,所以很难辨认出他们的神情,也永远无法从他们职业历练出的习惯性语气中感觉到些什么。

长达数小时的检查过程里,那些人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用他们冰冷的语气不停交流着一些冰冷晦涩的学术用语。我不确定小钱能从他们的话语里听出多少有用的东西来,不过看他的表情也知道,他并没有花多少心思在听。更多的时间他在观察着我背上的伤,我确信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这种伤结痂的样子,因为当他第一眼见到那些伤时,他立刻以迅速而直接的口吻问我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而不像之前在南桥的小饭馆里时,那种慢条斯理的笃定和耐心。

当然,对于他的这个问题,最终我并没有给他任何能令他满意的回答。整个答案牵涉着太多复杂的东西,一旦说出来,必然会被细究,而一旦被细究,恐怕会令我的处境变得更加麻烦。

之前他问我会不会选择相信他,其实他当时看着我的那种眼神早就替我做了回答。

信?信个鬼,信鬼都比信这些替政府办事的谍报人员来得强。

而良久的沉默似乎并没有给这年轻的FBI探员带来多少负面情绪,他一如既往一副好脾气的样子,慢慢踱到一边,在那些医生身后继续观察着我背上的伤口。

“你自己有看过它们的样子么?”之后他再次问我。

我摇头。

他笑笑:“很明智的做法。”

“因为它们很糟糕?”

这问题他同样没有给我正面的回答。

一度我俩处在了一个相对沉默的状态里,只有机器嗡嗡的声响,还有那些医生交头接耳的话音。直到进入最后检查的那个环节,他突然再次开口:“A,油王是谁。”

我呆了呆。

“你合同单子上最后那名客人。”怕我没听明白,他又补充了一句。

我朝他勉强挤出一丝笑。

油王是谁,这问题似乎对我来说都是个问题。因为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是谁。

虽然有过数次生意上的交往,但那人都是通过中间人同我取得联系的,而从最初到现在,那人给我的全部概念就是:他住在迪拜,他很有钱,他是个挖石油的。

除此,他究竟是谁,叫什么名字,肤色是黑是白,真正的身份究竟是什么,作为一个不需要对此了解太多的商人,我对此一无所知。

我甚至连他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都不知道。

很多时候,对于我们这种非传统的商人而言,那些客户仅代表一行数据,一些金额。

我只需要他们的信用度和银行打款速度就够了,因为经常性的,为了安全起见,那些客户通过虚拟身份,代理机构和帐户,来取得同我们的商务合作。而至于那些称呼背后究竟藏着怎样一个人,有着怎样一种身份,怎样一张脸,于我来说都是无所谓的。

干我们这行,往往知道得越多越危险,不是么。

“我不知道他是谁。”于是我回答。

小钱朝我露出一道意味深长的笑:“好吧,我们慢慢来。”

之后不多久,小钱接到了一个电话,随即离开。临走前给了我一张附近酒店的房卡,很高级的酒店,并好心告诉我钱已经支付了。

我并不会因此感谢他。

当时至少两台机器在我身体上轰轰作响,那些白大褂们通过机器人隔着一层玻璃观察着我的伤口,令人感觉自己就像一台被绑在实验室手术台上的外星人,身上充斥着令地球人感到害怕的外星细菌。

而离我不远的地方,斐特拉曼靠在墙边目不转睛看着我,就像那时候他作为一具尸体躺在我的手术台上被我观察时的样子。

我发觉我很不喜欢这种状态所带给我的感觉,它令我作呕。所以一走出医院大门,我就吐了,吐得昏天黑地,连胆汁也一并呕了出来。吐完后觉得天似乎变得更冷,我习惯性地想找小默罕默德借件外套,然后意识到他并不在我身边。

记得他曾经对我说过,不要把什么都当成一种习惯,因为有些东西早晚会被从你身边剥离。被剥离的时候觉得难以习惯,那感觉是很遭罪的。

是的,的确遭罪。

经过那家酒店时我把小钱给我的房卡丢进了门口的花坛里,然后搓着冻僵了的手臂继续朝前走。

可是究竟要走去哪里,我却不知道。

家已经被炸掉了,兜里剩下的钱也不多,没护照没身份证没一切证件,这茫茫大城市,虽然陌生而又熟悉,我却真不知道自己能上哪儿去。小默罕默德,裴利安,那些能帮我一把的人,此时一个都不在我身边,只有那个活死人在我身后,像个活死人一样跟着我,冷眼看着我带着身上的诅咒走在他的世界之外,等着我最后的死亡给他带去超脱的平静。

思及此,更有一种苍白的无望感,令我无所适从,而身体上逐渐蔓延出来的不适将这种感觉无限制扩张,将我的情绪开始往最糟糕的一面引领。

此后整整一个多小时,我带着这种情绪漫无目的地走着,脑子里一片空白,甚至连自己走到了什么地方都懒得去思考。直到最后用所剩不多的体力爬上了一座立交桥,站在桥上对着周围那些林立着的大厦发着呆时,忽然听见斐特拉曼走到我身后,对我道:

“累的话,不如找个地方睡一觉。”

我回头朝他看了一眼。

短短一天时间,他脸上的皮肤又恢复了不少,原先围绕在眼睛和额头上的死皮几乎已经看不清了,所剩下的那些也被隐藏在了浓密的头发里,那把漂亮的头发在雨水里像镀了层釉的瓷,灯光下闪着柔软的光。

“找地方睡觉,找什么地方?”抱着手臂我问他。

他朝桥下花坛里指了指:“哪里都可以。”

“神经。”问一个几千年前的木乃伊找什么地方睡觉,或许本身就是种神经的行为,所以我也不知道这两个字究竟是在骂谁。无奈之下转过身继续朝前走,继而发觉,一段时间没有走路后,两条腿有种生了锈似的酸沉,我不由自主叹了口气。

“怎么了。”他又问我。

“累。”我老实回答。

“那跟我过来。”话音落,他掉头朝桥下走去。对此我本不想理会,可是脚步却管不住似的跟了过去,仿佛他的话和他的背影有某种令人顺从的能力。

“去哪儿?”跟到他身边时,我问他。

他扬起手朝前面指了指。

我抬头一看,马路对面不远处一栋金碧辉煌的大楼上洋洋洒洒几个华丽的、充满了诱惑的花体单词——Hilton hotel。

“希尔顿?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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