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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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雇了很多人吗?”

  “只有一个,老汤姆。”

  “这岛上还有别的牧场吧?”

  “没有。我们住在这一头,汤姆住在另一头,我们中间除了羊之外,什么都没有。”

  费伯缓缓点了点头。这很好——好极了。一个女人、一个残废、一个小孩和一个老头,构不成障碍。他立即感到自己强壮多了。

  费伯说:“你们怎么和陆上联系?”

  “每两周有一艘船。这个星期一就该来了,不过要是暴风雨不停的话,船就不会来了。汤姆的小屋里有一台无线电发报机,我们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会使用。如果我认为别人可能在找你,或者你需要紧急救治,我就用那发报机。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看没必要用它了。用了也没意义——在暴风雨停止之前,谁也没法上岛来把你接走。再说,天气一好,船也就会来了。”

  “当然,”费伯掩饰着内心的窃喜。如何跟U型潜艇取得联系一直是他心里烦恼的问题。他在露西的客厅里看到了一台普通的收音机,他曾打算过,迫不得已时就把它改装成一部发报机。但既然汤姆那儿有机器,这一切就迎刃而解了。

  费伯说:“汤姆要发报机干吗?”

  “他是皇家监视哨的一员。一九四〇年七月阿伯丁遭到轰炸,当时没有空袭警报,结果造成了五十人伤亡,于是他们就招募了汤姆。幸好他的听力比视力要强。”

  “我猜轰炸机是从挪威起飞的。”

  “我想也是。”

  露西站起身:“咱们到客厅去吧。”

  两个男人跟在她后面。费伯不再感到虚弱和晕眩了。他拉着客厅的门,让大卫通过。大卫摇着轮椅车到壁炉前面。露西请费伯喝些白兰地,他谢绝了。她给她丈夫和自己倒了些。

  费伯向后靠坐着,打量着这对夫妇。露西的外貌确实动人:她有着一张鹅蛋脸,两只眼睛离得略远,一双眸子是不同寻常的猫一般的唬珀色,深红色的头发十分浓密;那身男式的渔民毛衣和宽大的裤子,遮不住她凹凸有致的身材;要是她把头发卷一卷,穿上晚礼服,一定会光艳照人。大卫也长得很好看——如果没有那暗黑的胡茬,简直可以称之为漂亮;他的头发几乎是乌黑的,肤色像是地中海沿岸的人;从他手臂的长度来判断,如果有腿,他应该是个挺高的人。费伯猜想,由于长年累月地摇着轮椅转来转去,大卫那双手臂一定锻炼得很有力。

  确实,他们是动人的一对——但彼此之间却有着某种严重的失调。费伯对婚姻不内行,但他在探询技巧方面受到的训练使他学会了察颜观色——透过一个人身体的某个小动作,他可以看出对方是惊慌失措,还是信心十足,是无所隐瞒,还是在撒谎欺骗。露西和大卫很少对视,从来没有肌肤接触。他俩和他说的话多于彼此的交谈。他们互相兜着圈子,如同两只火鸡各自在面前留出一些空地,充当中立地带。他们之间的紧张关系是很明显的,就像丘吉尔和斯大林,为了与共同的敌人作战,不得不把更深的敌意暂时强压下去。费伯不晓得他们相互痛恨的背后有着什么可怕的伤痕。

  这栋小巧玲珑的房子,尽管铺着地毯,摆着雕花靠背椅,挂着镶框水彩画,燃烧着熊熊炉火,却不啻是个情感的高压锅。他们离群索居,只有一个老人和一个小孩作伴,中间又有隔阂……这使他想起了在伦敦看过的一出戏,是由一位叫做田纳西什么的美国人编的剧。

  大卫一口把酒喝完,说:“我得去睡了。我的背开始不舒服了。”

  费伯站起身,说:“对不起——我耽搁你睡觉了。”

  大卫摇着轮椅走开:“没关系。你整天都在睡,不会马上想再上床的。况且,我敢说,露西也会很乐意再和你聊聊。我让我的背太操劳了——你知道,背的本来任务只该是分担双腿的受力啊。”

  露西说:“那你今晚最好是吃上两颗药丸。”她从书柜上层取下一个瓶子,摇出两颗药丸,递给了她丈夫。

  他把药干咽下去:“我得说晚安了。”他摇着轮椅出去了。

  “晚安,大卫。”

  “晚安,罗斯先生。”

  过了一会儿,费伯听到大卫拖着身子上楼去了,他真想不出他是怎么上去的。

  露西说话了,仿佛要掩护大卫的响声:“贝克尔先生,你住在那儿?”

  “请叫我亨利吧,我住在伦敦。”

  “我有好多年没去伦敦了。大概样子都变了。”

  “是有变化,但不想你想象的那么多。你最后一次是什么时候去的?”

  “一九四〇年。”她给自己又倒了一杯白兰地,“自从我们来到这岛上,我只在生孩子时离开过一次。这年头,人们很少旅行了,是吧?”

  “你们怎么会到这里来的?”

  “嗯。”她坐下去,啜饮着酒,眼睛看着火。

  “也许我不该——”

  “没什么。我们结婚那天出了车祸。大卫就因为这个失去了双腿。本来他是受训要做飞行员的……事发之后,我们俩都想离开人群远一点。这在当时看来像是个好主意,但我现在相信这是错误的选择。”

  “他变得更愤世嫉俗了。”

  她敏锐地看了他一眼:“你倒是蛮有观察力的。”

  “这是件很明显的事情。”他平静地说,“你不值得受这份罪。”

  她连着眨了好几次眼睛:“你看到的太多了。”

  “这并不难嘛。既然无法相处,又何必维持呢?”

  “我不知道该对你说什么才好。你想听听陈词滥调吗?婚誓、孩子、战事……如果另有答案的话,我也不知该用什么字眼。”

  “内疚,”费伯说,“但你正在想离开他,不是吗?”

  她瞪了他一眼,难以置信地慢慢摇了摇头:“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你在这岛上住了四年,已经失去了掩饰自己的能力。再说,这种事正是旁观者清。”

  “你结过婚吗?”

  “没有。这是实话。”

  “为什么没结婚呢?我想你该成家的。”

  这次轮到费伯看着炉火沉思了。真的,为什么没结婚呢?他要是自问自答,答案是现成的:他的职业不允许。但他不能这样告诉她,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得太随便。他突然说:“我不相信自己对谁能爱得那么深。”这句话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他很惊讶:他原以为自己正在解除对方的武装,没想到她反倒穿过了他的防御。

  有一阵两人都没有说话。壁炉里的火在暗下去。几点雨滴沿烟囱淌下来,在渐冷的煤上发出嘶嘶声。暴风雨毫无止息的迹象。费伯发现自己正在想着他有过的最后一个女人。她叫什么来着?格特露丹。那是七年前的事。此时,他能在蹿动的火焰中看到她:一张德国人的圆脸,金发碧眼,漂亮的乳房,过于肥大的臀部,腿很粗,脚也难看;说起话来像开快车;有着带野性、不知疲倦的性欲热情……她恭维他、崇拜他的头脑(这是她说的),爱他的躯体(这是她不用说的)。她为流行歌曲写歌词,在柏林的一处简陋地下公寓里读给他听,这不是什么赚大钱的职业。他看到她一丝不挂地躺在乱糟糟的卧室的床上,催促他和她做更稀奇古怪的性爱动作:要他把她弄疼,或要他自己抚摸自己,或要求他躺在下面,让她坐在上面……他轻轻摇头,把这回忆赶走。这么多年来的独身生活中,他从来没想过这些。这些景象扰乱着他。他看着露西。

  “你在想着久远的事情。”她微笑着说。

  “回忆。”他说,“这种有关爱情的谈话……”

  “我不应该给你增加负担的。”

  “你没有。”

  “是美好的回忆吗?”

  “很美好。你在想什么?美好吗?”

  她又莞尔一笑:“我想的是未来,不是过去。”

  “你看到什么了?”

  她似乎就要作答,但立刻改变了主意。她有两次这样欲言又止,目光有紧张的迹象。

  “我看出你找到了另一个男人。”费伯说。他边说边想:我为什么这样做?“他没有大卫强壮,也没有他英俊;不过正因为他弱,你才爱他。他聪明而不富有,情感丰富而又不滥情;温柔、体贴、可爱。他——”

  白兰地杯子在她的紧握下破了。碎片落到了她的膝盖,落到了地毯上,但她却无动于衷,一动也不动。费伯走到她椅子那儿,跪到她面前。她的大拇指在流血。他拿起她的手。

  “你把自己弄伤了。”

  她看着他。她在哭。

  “我很抱歉。”他说。

  割破的是表皮。她从裤袋里取出一条手帕,扎住手止血。费伯松开她的手,开始捡玻璃杯的碎片,后悔刚才没抓住机会吻她。他把碎玻璃片放在壁炉架上。

  “我没想让你难过。”他说。

  她拿下手帕,看着拇指,血还在流。

  “用绷带包一包吧。”他建议说。

  “绷带在厨房里。”

  他找到了一卷绷带、一把剪刀和一个别针。他盛了一小碗热水,回到客厅。

  在他出去这一小会儿,她擦掉了脸上的泪痕,木然地坐着,任凭他把她的拇指浸在热水中,然后擦干,用一小块纱布裹住伤口。这一段时间她始终看着他的脸,而不是他的手,表情难以捉摸。

  他给她包好伤,往后猛地一站。他太蠢了,走得太远了,该撤退了。他说:“我想我最好还是上床去吧。”

  她点点头。

  “我很抱歉——”

  “别道歉了,”她对他说,“这不像是你该说的话。”

  她的语气很生硬。他猜她也觉得场面有点不好收拾了。

  “你还不睡吗?”他问。

  她摇摇头。

  “好吧……”他走到门口,为她打开门。

  她走进他前面时,回避着他的眼睛。他跟在她后面穿过厅堂,走上楼梯。他看着她登着楼梯,禁不住想象着她穿别的衣服时的样子:想象她的臀部在丝绸布料下面轻柔地扭动,想象她修长的双腿穿着的是丝袜,而不是灰色毛呢裤子,脚下穿的是高跟鞋,而不是磨损的毡拖鞋。

  在楼梯上端的狭窄楼道里,她转过身来,悄声说:“晚安。”

  他说:“晚安,露西。”

  她凝视了他一会儿。他伸手要去摸她的手,但她迅速转身,走进卧室,头也不回地把门关上了。他愣在那儿,手还伸着,嘴巴张开,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更中肯地说——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22

  布劳格斯驾着那辆征用来的加大马力的山比姆·托伯特汽车,不顾危险地在夜间高速行驶。苏格兰的公路崎岖而多弯,由于下雨,路面变得十分湿滑;在一些低洼的地方,积水有两三英寸深。滂沱大雨淌过挡风玻璃。在一些没有遮蔽的山顶上,劲风大得仿佛要把汽车吹下公路。布劳格斯向前探着身子,透过由雨刷在挡风玻璃上刮出的一小块空间,紧盯着车头灯在如注的大雨中照出的一小段路面,就这样开了一英里又一英里。在爱丁堡的北边,他轧死了三只野兔;每当轮胎碾过那些小小的身体时,都会颠一下,让他感到恶心。他没有减速,只是纳闷,野兔是不是通常都在夜间出没。

  过分紧张让他头痛,他的坐姿则让他背疼。他还感到饿。他打开车窗,让冷风吹进来,想以此保持头脑清醒,但扫进来的雨水太多,他被迫立即又把窗户关上。他想到了“针”:一个身穿运动服、手捧奖杯笑眯眯的年轻人。费伯正在赢得眼前这场比赛。他抢先了四十八小时,而且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要走的线路。要不是赌注这么高,他妈的这么高,布劳格斯倒还蛮高兴和这家伙赛上这一场的。

  他不知道,如果他和“针”面对面的话,他会怎么办。他想:我会在那坏蛋动手杀我之前先击毙他。

  费伯是个行家,和那种人较量可不能手忙脚乱。大多数间谍都是业余的:他们要不是失望的左派或右派革命者,就是对间谍工作心存浪漫幻想的人;要不是贪婪的男子、痴情的女子,就是遭到威逼利诱的倒霉鬼。而专业的间谍虽然为数不多,却相当危险,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的对手也是冷酷无情的。

  布劳格斯驶进阿伯丁时,还差一两个小时才天亮。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这样对路灯感激不尽,尽管遮着灯罩,灯光昏暗。他不知道警察局在哪里,街上也没人可以给他指路,于是他就绕着城找,终于看到了熟悉的蓝色电灯(也是昏暗的)。

  他停下车,冒雨冲进大楼。大家正在等他。高德里曼己经打来电话,他现在可真成了上司了。布劳格斯被带到阿兰·金凯德探长的办公室。金凯德五十多岁,他的房间里还有另外三名警察。布劳格斯和他们一一握手,但随即忘记了他们的姓名。

  金凯德说:“你从卡莱尔来得也真够快的了。”

  “我差点没死在路上呢。”布劳格斯回答说。他坐下去:“要是你们能帮我弄来一份三明治……”

  “当然。”金凯德把头探出门去,喊了句什么。“马上就来。”他告诉布劳格斯。

  办公室的墙壁刷成了灰白色,地板是木头的,家具简陋:一张办公桌、几把椅子和一个档案柜。布置很单调:没有鱼,没有装饰品,没有个人色彩的任何东西。地板的一个托盘上有几个脏杯子。空气中烟味很浓,嗅起来像是人们工作了一整夜的地方。

  金凯德有着稀疏的灰头发,留着小胡子,戴着一副眼镜。他个头很大,上身只穿衬衫,裤子用的是吊带,看上去很能干。布劳格斯认为,他就是构成英国警力骨干的那种警察。他说话带有地方口音,这说明他和布劳格斯一样是一步步升上来的——不过从他的年龄来看,显然他比布劳格斯晋升得慢。

  布劳格斯说:“你们对这件案件的全部情况到底知道多少?”

  “不多。”金凯德说,“不过,你们的头儿高德里曼说过,伦敦的谋杀只能算是这家伙犯过的罪行里的最小部分,而我们又知道你是哪个部门的,加一加,就可以推断出费伯是个非常危险的间谍。”

  “就是这么回事。”布劳格斯说。

  金凯德点了点头。

  “你们到目前为止都采取了什么措施?”布劳格斯问。

  金凯德把一双脚放到办公桌上:“他是两天前到达这里的吧,嗯?”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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