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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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尸体,腐败得也挺严重,臭气熏天的,加上天气那么热,就没有太仔细的检验。

怪我,怪我,全怪我。”

那么,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使得勾根云的头颈在死后分离两地呢?

2004-11-4 13:00:00

我发现死者颈部及头部断面的边缘并不整齐,断端没有切割伤的特征。

那么,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使得勾根云的头颈在死后分离两地的呢?经过仔细的检验,我们在死者的左耳边缘上发现了像是犬类啃咬造成的缺损。

我心中暗暗窃喜。为了进一步查找证据,我们又认真检查了死者的衣着,我特别留意观察其衣裤破损的情况。终于,我们在死者的衣领及裤筒下边发现了一些类圆形的破口。这些类圆形的破口相互之间具有一定的间距,经过测量及比对,我们认定这些类圆形的破口是犬齿的咬痕。此外,我们还在勾根云的衣服上发现了犬爪的痕迹。

原来,勾根云的头颈分离是大犬咬食腐尸的结果。

没听说过吧?

记得上学时一位老法医曾对我们讲起过这样的一件往事:在一次去山村出现场

的途中,一只满身满脸都是鲜血的大狗用嘴叼着一个断端鲜血模糊的马头,迎面冲着他奔跑而过。这事儿引起了他的关注,经调查了解,证实这马头是那条大狗从附近村子里浅埋着的一匹病死的马身上咬下来的。

你想,狗可以咬下那么巨大的马头,更何况本案的人头?

看来,的确不应低估犬的惊人力量。

另外,从犯罪的一般规律和罪犯的心理角度来分析考虑问题,杀人者要花费那么多的时间及精力去肢解死者的头颅应该有十分明确的目的。一般情况下其目的显

然是分尸灭迹,罪犯应该将好不容易才割下的人头毁掉或者深埋于地下,造成无头碎尸案,以阻止人们对尸体进行辨认。而本案中的头颅与尸身几乎是同时被人发现的,从头面部的容貌及尸身的衣着上,均看不出有人为破坏从而达到毁尸灭迹的迹象。单从此点来看,这事儿也不像是有脑子的人干的!

那么,怎么解释死者肛门处的刀伤呢?

从现场的照片上,我注意观察到死者的衣着是比较整齐的。我又再次检验了死者的衣着,尤其是其裤裆部。在裤裆部我并没有见到由刀伤形成的破口,看来肛门处的“伤”不好用“他伤”来解释了。

当我们再检验肛门时,发现肛门处的“刀伤”已经远远不止一处了。位于肛门内外成群的蝇蛆们又在肛门内外形成了好几处的损伤。显而易见,这些损伤是蝇蛆咬食软组织的结果。

黄石吐了吐舌头说道:“乖乖,什么时候又添了这么多的损伤。当时损伤就一处,尸体上也没见到有那么多的蝇蛆,所以我就根本没敢往蝇蛆咬食腐尸上想。”

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查找勾根云的死因。

尽管尸体已经高度腐败,但我还是决定对尸体进行全面系统的解剖检验。这种情况下,尸体是最好的物证,作为一名法医,只要还有一点希望,就绝不应放弃对这一特殊物证的检验。

剖开胸腹腔后,勾根云肥大的心脏让我兴奋了好一阵子。

勾根云的心脏已经远远地大于他的右拳,其重量为600 克,是正常成人的两倍。

此外,他的左心室异常的肥厚,而左心腔又异常的狭窄。

根据进一步的检验,勾根云心脏所呈现的病理变化,完全符合肥厚性心肌病的病理诊断。

肥厚性心肌病的病变特点是左心室异常的肥厚和左心腔的狭窄。其发病原因目前还在学术探讨之中,有人认为与病毒感染有关,也有人认为与自体免疫过程有关。

由于该病家族性发病率较高,因此被认为是一种遗传性疾病。

部分肥厚性心肌病的病人生前可以不表现出任何心脏疾病的症状,其心脏病变是在体内潜隐地进行及发展的。这类病人可以在一些外界因素的影响下,突然诱发致死性的心电紊乱,导致心室纤颤而即刻死亡。

根据调查,勾根云的爷爷、大伯及两个堂兄都是在正当英年时突发猝死。如果当时有条件或有机会做一下尸体解剖,大概应该发现肥大的心脏吧。

那么是什么原因诱发勾根云突发心脏病而死呢?勾根云独自一人到苗圃幼林地里又去做什么呢?

勾根云,36岁,是个有家室的男人。据说在永清县和几个女孩子关系暧昧,那片苗圃幼林地没准是他偷情的地方?

一年后,真相大白。

县剧团演员白慧两个月前生下了一个男婴。孩子生下后不久,丈夫江大勇就和她没完没了地吵闹。

原来,江大勇根据分娩日期推算受精日期,证实在白慧受精期间夫妻二人根本就没有同过床。为了进一步验证他的推算,他又通过血型的判定,最终否定了白慧生下的这个男婴和他的亲子关系。

那么,孩子到底是谁的呢?

原来,这个男婴是勾根云的。

既然丑闻已经大白于天下,还有什么事情不能说呢?于是,诱发勾根云死亡的因素也找到了。

勾根云是在苗圃幼林地里与白慧发生不正当的两性关系时,突发心脏病而亡的。

证据呢?

还好,白慧保留了勾根云写给她的所有情书、便条,包括那晚与她约会的“预约单”。

2004-11-4 13:05:00

27

拿死亡开玩笑的人

伪装成自杀的凶杀,人们已经听到的太多了。可是伪装成凶杀的自杀您听到过

吗?我就碰到过。

干法医这行,见过的事可以说无奇不有。这个拿死亡开玩笑的人,结结实实地把活人给涮了一通。

伪装成自杀的凶杀,人们已经听到的太多了。可是伪装成凶杀的自杀您听到过吗?我就碰到过。

干法医这行,见过的事可以说无奇不有。这个拿死亡开玩笑的人,结结实实地把活人给涮了一通。

这是一个轰动全市的大案,只因为受害者是身为市建设银行行长的龚起帆。

那天,接我到现场的车都比以往高级许多。到了现场才发现,停在那里的车全都是上档次的。

身着白衣头戴警帽手提现场勘察箱的我,从车上一走下来,立刻成为众人瞩目的人物。尽管这种情景对我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但今天还是多少有点儿令我心动。

因为在这片给我以关注目光的人群中,有许多是那种已经习惯于让别人仰视自己的大人物。

就要到达死亡现场时,突然,我被一个女人拦住。

“你就是他们说的那个韩法医?我是陆医生,还记得我吗?我是给你瞧病的陆医生呀!”

“陆医生?噢,您好,陆医生。怎么,有什么事吗?”

“韩法医,我爱人让人给害死了!您快去看看吧,他死得好惨,惨极了。韩法医,您帮帮我,帮帮我吧。我要知道是谁这么凶狠这么残暴,我一定要知道是谁杀了我爱人!韩法医,我知道您能帮我找到凶手。拜托您了,我求您了!”“扑通”

一声,中亚医院妇产科的权威人物陆珀石居然出人意料地跪倒在我的面前。

这下子我可乱了方寸。我真没想到,那个从来都是对病人端着一副专家架子的陆主任,竟会跪倒在我的面前。

死亡现场位于一座即将完工的大型建筑物中,尸体是在大楼顶端的平台上发现的。

死者龚起帆仰卧在平台上的东墙边。他的脸被一层浓密的水泥粉所遮盖;他的嘴被一团白布塞住;他的手臂被一根绳子捆了起来,绳端又绕颈一圈后打了个结。

位于死者臀部的地板上有一小堆水泥粉,他的脚旁有一把剃刀,剃刀上沾满了血迹和水泥粉。

其实,整个死亡现场最让人触目惊心的还不是尸体,而是尸体旁的那一大摊血迹。天哪,一个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血。尽管我是一名法医,我应该知道人体究竟有多少血,也曾不止一次地见过流尽血液的人。可一见到眼前有这么多的血,我还是有些吃惊。

我仔细观察着现场,发现靠近尸体颈部位置的血液呈暗红色,很浓稠,有些已经形成了血凝块,由此向外扩散的血液,浓度越来越稀,最后是向瓷砖边缝扩散的血清。这些情况说明,颈部是血液流出的中心位置,而且死者生前出血的时间比较

长,或者说龚起帆从颈部受伤到死亡有相当长的一段存活期。如果是凶杀现场,死者应该拼命地挣扎抵抗。但从血迹的范围和流向来看,血流是从颈部顺着尸体的体位自然流向尸体周围的,血迹分布既不杂乱,又无沾染,说明死者从颈部外伤到死亡,一直都是很平静的。

此外,尸体头颈部位置的墙角上,也有密集的雾状喷血点,这些雾状喷血点的位置较低,高度都没有超过60厘米,看来死者是坐位致伤的。

整个现场,从尸体躺卧的地面,地面下的水泥粉,地面及墙壁上的血迹分布,到尸体的衣着及体表,均没有发现搏斗的痕迹,也没有他人遗留的痕迹。如果是凶杀,那杀手也太厉害了。难道是自杀?这话可千万别从我的嘴里蹦出来,拿不出真凭实据来,那个陆珀石还不得把我给撕成碎片!

从表面上看,死者似乎先是被人投撒了水泥粉迷住了双眼,然后遭到堵嘴、捆绑,最后被人切颈致流血过多而亡。但这仅仅是表面现象,还是让我们透过表面现象来看看死亡过程的真实再现吧。

我让大力将尸体从嘈杂的现场运到了我的解剖室。在解剖室里,我可以静下心来,仔细地勘察尸体。

“奇怪,这满脸的水泥不像是别人投撒的呀。”我用镊子把死者的上、下眼睑翻开,发现死者的眼球光亮洁净,球结膜和睑结膜都没有沾染上水泥粉。

可以肯定, 死者是生前闭着眼睛将水泥抹到脸上去的。要不然为什么他满脸都遍布水泥,而眼球和结合膜却是干干静静的无粉区呢?

还是让我先来看看尸体的双手吧。

果然,我在这双手上找到了答案。

2004-11-4 13:08:00

龚起帆右手掌面粘满了水泥粉,而左手掌面却挺干净,两只手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现在再看看被堵住的嘴,我用镊子将塞进龚起帆嘴里的那块白布慢慢地从他的口腔里拉了出来,发现这是半块白色的小浴巾。在浴巾上,我没有发现血迹。接着,我又仔细检验了死者口腔的各个部位,口腔粘膜和牙龈的状态都很正常,既没有破损也没有出血。看得出,这毛巾是在畅通无阻的状态下进入死者口腔内的。

我发现被撕开的那半块浴巾,断端是新近形成的,于是下意识地将手伸进了龚起帆的裤兜。

浴巾的另一半竟然就在他的裤兜里。

除非有一种情况,即死者的双臂让凶手给捆绑住了,死者已经失去了搏斗能力,所以很多事情都是受凶手威逼,不得已而为之的。那么看看死者是怎么被捆绑起来

的。

我仔细地研究了死者两上臂绑扎麻绳的情况,发现死者两条胳膊的上方,经过胸背部扎了两道麻绳,绳端再绕颈一圈,拴成了一个活结系在了颈部。由于麻绳的捆绑靠近腋窝,所以双臂尚能自由运动。围在颈部的绳圈也很宽松,对颈部并不形成压力,我试了试可以伸进三个指头。最后我让助手高剑找来了一条麻绳,模仿着死者身上的捆绑程序,跟着死人学了一招儿。

首先,我把对折成双的麻绳端打成一个活结圈,拴成活结,套入右上臂。然后在一定距离打成第二个结圈,绳子绕胸背部横过,拉到左上臂,在左上臂绕一圈,绳端再套入第二个结圈收紧。其余的绳端再自左腋后抽出,向上经左肩到颈部,绕

颈一圈,再拴成活结。

这下子,我心里就更有底了。第一,自绑可以形成龚起帆身上的捆绑;第二,由于这种近腋窝处的捆绑并不影响左右两手臂的自由活动,因此捆绑后仍能进行一系列的伪装和自残活动。

为了排除死者是在昏迷状态下被杀的情况,我重点检验了死者全身的损伤情况,除致命性的颈部刀割伤外,没有在死者的身上发现其他致昏性暴力痕迹,毒物化验也没有检出体内有致昏性药物。

死者的致命伤,是颈部两侧的切创。死者左侧的颈动脉及颈静脉全都被割断了,右侧仅颈部的浅静脉被割断,大量的血液就是从这几根断裂的血管里流出来的。

死者衣服胸前位的血迹流向是自上而下的,裤子大腿前侧也有大量的滴血迹,而小腿位的裤管和两个足背都没有看到滴血,两足掌亦无血迹;现场尸体仰卧的地板上,靠近头部的墙角上喷血区距地面高度在60厘米范围之内。这些现象告诉我,这是一个静态的低位的喷血现场。因此,可以断定死者是坐着致伤而后倒地呈仰卧位直至死亡的。

死者颈部两侧都有一处开口较大的纺锤形裂创和好几道方向一致的浅创伴行,在每一个纺锤形裂创的上创角处,都可以看到“鼠尾状”的皮瓣,这是重复切割时造成的。我知道在致命性的纺锤形深切创形成之前,死者的颈部已经挨了好几刀“试切创”了,这就是与深切创相伴行的浅切创和“鼠尾状皮瓣”。

“试切创”的存在,是刎颈自杀的有力证据。如果是他杀,凶手一刀下去就得了,还用得着先在脖子上试上几刀吗?

死者的双手,尤其是背部有多量的喷溅血迹,这是双手接近正在喷血的伤口时被喷染的证据,也是自刎的证据。

龚起帆这家伙,把我们当傻子玩儿呐,以为我们都弱智,一看到他的双手被捆绑,我们就该迷失方向了。他也不好好想想,哪个法医敢不检查死者的双手呀。我们要是都蠢得跟他一样,早就被公安局给开了。

根据龚起帆颈部伤痕的特征,比对现场遗留下的那把剃刀,我认定这把剃刀完全能够形成这位老兄颈部的那些伤痕。经提取检验刀上的血迹,我们发现其上的血

型与死者的血型完全一样。刀上的指纹,全是死者一个人留下的。再比较一下死者身上的伤痕,都呈现出左重右轻的特点,这些特点反映出右利手者一般的自杀规律。

出现在龚起帆身上的种种现象,无情地揭示了一个结论:“龚起帆系自杀身亡。”

但是龚起帆为什么这么残忍地杀害了自己?为什么要把自杀伪装成他杀呢?这可就不是我要研究的问题了。

不过,从心理学研究方面,作为一名法医是不是应当对此类自杀现象更多一些关注呢?

2004-11-4 13:18:00

28

阔佬的离奇之死

年轻的杜维那双美丽的凤眼,一遇上我的目光就慌乱地四下躲避,后来干脆低下头来,盯着自己的一只脚在地面上划来划去。

一丝疑虑闪过我的脑海,这些不经意的小动作是否意味着什么?是杜维腼腆内向的性格使然,还是内心隐匿着什么巨大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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