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远赴J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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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不宜迟,经司马局长批示,在开具相关手续后,我带了几名同志坐飞机前往J市。一出机场,顾不上吃饭,我们直接来到了J市市公安局。

  天下警察是一家,这是我们这一行的最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刑事案件的犯罪分子普遍具有流窜的特点,刑警全中国奔波办案,如果没有其他地方同行的协助,根本就玩不转。所以大家对同行的求助一向很重视,谁求不着谁啊,哪个敢说以后就不会异地办案呢。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天下刑警更是一家人,可以说真正做到了资源共享,协同作战。

  J市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在得知我们的来意后,表示会全力支持并配合我们在J市期间的侦查工作。为此,他们特意找来了当年参与侦查舞厅纵火案的两名老警察协助我开展工作,一个叫老陈,一个叫老刘,同时,还调出了当年的老卷宗供我参考。

  老陈和老刘告诉我,舞厅纵火案发生后,J市警方针对外地来的郝雷,曾询问过同伙的其他成员,大家都说当天郝雷的确在舞厅看场子。当时看场子的算上郝雷,一共有四个人,三个人死在那次的大火中,有一个领头的因为当晚家里有事,曾经离开过一段时间,并在大火发生前回来,看到纵火的另一伙成员,双方还发生了殴斗,后来这个领头的侥幸逃了出来,但受了重伤。

  这个领头的人叫熊天阳,现年51岁,是当年郝雷所在团伙的骨干分子。

  1984年那起舞厅纵火案发生后,省、市的党政领导十分重视,明令必须严查,坚决打死,不能留尾巴。刑警这边马上成立了专案组,先是将纵火案破获。然后,足足又搞了多半年,掌握了不少其他方面的犯罪证据,彻底打掉了这两个团伙,绝大部分成员都给逮了进去,一些首犯和重犯均被判处死刑。熊天阳因为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检举揭发了团伙成员很多不被公安机关掌握的犯罪行为,而且当时还是身受重伤,所以被判处死缓。

  在监狱服刑期间,熊天阳由于表现优秀,有过重大立功表现,多次获得减刑,已于五年前提前释放。出狱后,他利用在监狱里学到的技术,自己开了个电器修理部。据派出所跟踪走访记录显示,据说生意还算不错。

  因为他是当年舞厅纵火案的第一目击证人,还是那个团伙的骨干,肯定知道很多第一手资料,我决定将突破口放在他的身上。

  熊天阳的电器修理部位于J市市岔路街易百超市附近,从市公安局开车过去不过二十分钟的路程。

  听我们问起当年那起纵火案,熊天阳表示印象很深刻,舞厅当时就是他领头罩着的,自己两个比较好的兄弟和郝雷都是死在那次大火中的。

  据熊天阳回忆,郝雷于1984年年初加入团伙,是老大直接带进来的,而且看起来两人关系不错,老大不但让郝雷跟自己搭伙看舞厅的场子,还专门给他找了房子居住。

  当问到是否注意过郝雷后背文有鹰形刺青,熊天阳表示,因为当时是冬季,而且郝雷并不与自己居住在一起,所以没有机会看到他的后背。

  熊天阳还告诉我,郝雷平时少言寡语,不怎么爱和别人交往,也就跟自己还算走得近一些。自己曾经问过他,在老家那边犯的什么事,怎么想到跑来J市,郝雷并没有深说,只说事儿不算小,正好自己有个朋友在这边,和老大认识,通过这层关系到的J市。听郝雷这么说,熊天阳也就没多问,毕竟之前“严打”的势头太猛了,每个人身上都不干净,大家对这些事情都很敏感。

  对此,我认为没有疑点。1983年“严打”期间,一些漏网的重大刑事犯罪分子都在进行全国大流亡,当年S市的二王兄弟就是在发案后逃脱,并先后流窜鄂、湘、赣、皖、豫等多个省份,最后在某省的M县被人发现,经当地军警配合,于1983年9月18日被击毙。郝雷虽说不至于像二王兄弟那样罪行累累,但也是身负重案,不透露实情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从熊天阳的描述来看,似乎这个老大对郝雷真的不错,而且是通过某个中间人联系上的。那么,郝雷在我市案发后逃亡J市是否意味这一种有目的的行为,就是投奔那个所谓的中间人,然后通过中间人的关系来到这个老大的团伙?

  再就是,那个中间人是否就是那晚搭救郝雷的人?这个人协助郝雷逃到J市,并动用自己的关系,将郝雷安顿在J市的团伙中。这个中间人会是谁呢?他和老大是什么关系,和郝雷又是什么关系?可惜的是,当年的团伙老大被执行了死刑,这些都已经无法查证了。

  但据当年队里的同志在本地的调查,郝雷自小长在我市,从来没有去过外地,他怎么会有着这样一个朋友,明知道他身背重案还如此包庇他?而且,在1983年“严打”的时候,一些漏网的逃犯都在大迁移,一般地面的大混子也消停不少,并不敢随便收人。由此看来,这个所谓的中间人,和老大的关系也还真是够铁的啊。

  针对这个疑点,我们又问熊天阳是否注意到郝雷身边出现过特别的人员,比如陌生人或者行为举止较为反常的。

  熊天阳经过思考后,告诉我们并没有发现太特别的人。经再三提醒,他说出这么一件事情:自己某天去找郝雷,曾在其家中看到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而且口音与郝雷相同。郝雷看到熊天阳来了,就让那个女子赶紧回去,女子好像还挺舍不得,一直嘱咐郝雷要照顾好自己。自己曾问过郝雷,是不是从老家那边带来的鉄子。郝雷仅仅回答是一个老乡,措辞模糊,指代不清,而自己此后也没有再见过该名女子。

  操着和郝雷相同的口音,那应该就是我市的人。想到之前的种种推测,其中有一种可能,就是某个本地人在那晚打晕了老张,然后与郝雷一同逃亡J市,难道就是这个女人吗?如果她不是,那是否意味着郝雷被救后是来投奔她的?她是一个住在J市的我市人,并且和搭救郝雷的人有着特殊关系,因此帮助郝雷在J市落脚?

  如此一来,后来郝雷被剥皮制鼓,会不会还和她还有关系呢?这个假设要是成立的话,那么送鼓回我市的推测,也就有了一定的理论支持。

  但是,据熊天阳描述,该女子对郝雷十分关心,说明两人关系绝对非同一般。那么,是不是可以排除她和郝雷是通过其他人的媒介认识的,也就是说,搭救郝雷与联系加入帮派的人都是她?那么,她一定就是我市人,在搭救郝雷之后,两人一起逃亡到了J市。还真是没想过,这个中间人会是一个年轻的女人。

  不过,既然两人关系暧昧,她还如此帮助郝雷,后来郝雷被剥皮制鼓的事情就未必是她所为。而且,以一个女子的能力要去谋害郝雷这么个彪形大汉,可能性估计也不会太大。所以,这里面一定隐藏着另外一个人,也就是我们之前推测的,郝雷在J市期间与人结怨,是这个人将其剥皮制鼓。

  但是,这第三个人为什么又要将鼓送回我市呢?而且还是送到了京剧团那种地方,难道他(她)也是我市人?这样一推,里面的人物关系就有些复杂了。

  我迅速将这些问题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把可能存在的人员理顺了出来,他们分别是:当晚搭救郝雷的人,操着我市口音的年轻女子,与老大有着特殊关系的人,与郝雷结怨的人。仔细想想,这四个人既可以各自独立,又有可能彼此重合,目前还无法分清。唉,案子里面到底有几个人?另外,会不会出现第五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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