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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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到了初中,我们刚好又分到了一个班,整个初中三年,我一直坐在她的身后,我很喜欢静静地趴在桌子上看着她的一笑一颦,她的每一个微笑,每一个细小的动作我都可以如数家珍。”

  说到这里,牛博生稍微停顿了一会儿:“从初一那会儿,我就很迷恋她身上的那股沁人心脾的香味,那是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只属于她的味道。我在梦里无数次跟她牵手,无数次幻想着她跟我漫步在田野间,在我心里,她就是我的女神,谁也无法替代。”

  牛博生的脸上露出了痴迷的表情,而就在转眼间,他的脸忽然阴沉了起来,语速也渐渐放慢。

  “到了初二,我发现乐乐谈恋爱了,对象是我们班里的吴达。我很看不起吴达这个人,父母都是农民,自己的学习也一塌糊涂,整天油嘴滑舌哄女生开心,他除了有一张长得还算过得去的脸,没有一点比得上我,我真不知道乐乐怎么能看上这样的男人。”

  “你当年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去追?”明哥问的这句看似是题外话,其实却是引导审讯的点睛之笔。真正的审讯专家不光要注重嫌疑人的供词,还要能把握住嫌疑人在整个供述过程中的态度转变。很显然,问话问到这里,牛博生的情绪有些失控,嫌疑人在激愤情绪下的证词会存在一些偏差,而明哥的这句话对牛博生其实是一个引导。

  果然,听明哥这么问,牛博生的态度平和了很多:

  “我母亲死得早,是父亲一个人把我拉扯大,在我上初中那会儿,早恋是学校绝对不允许的,被抓到了肯定会被请家长,我不想让父亲伤心,而且当年我还有些自卑。”

  “你是一个孝顺的儿子。”明哥点头夸赞。

  牛博生微微一笑:“虽然我知道乐乐已经成了别人的女朋友,但这丝毫不影响她在我心目中的位置,她在我心里,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就这样,我默默地在她的身后,关注着她,喜欢着她,一直到高中毕业。”

  “高考那会儿,我本想和乐乐选择同一所大学,可我的父亲坚持要让我学医,看着父亲日渐憔悴的面庞,我带着无奈选择了咱们省的医科大学。”

  听他这么说,我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我们的学校在省城,而乐乐的学校就在本市,我第一次离开她那么远,上学期间,我的心里开始不安,我每天做梦都会梦到乐乐的影子,走到哪里都似乎能闻到她的味道。”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简直都要抓狂了,我开始出现幻觉,一种让我失去自我的幻觉。这个幻觉是只属于我和乐乐两个人的世界,我们两个赤身裸体地在只有我们的世界里疯狂地做爱,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我能感觉到她已经融入到了我的身体中,渗入进我的骨血。”

  我没有尝试过谈恋爱的滋味,无法去理解此刻牛博生所形容的那种场景,而明哥却屏息凝视,生怕漏掉了一个字眼。

  “再后来,每当我对乐乐的思念无法抑制时,我便开始一边幻想着她的模样,一边手淫。久而久之,我养成了习惯。”

  听牛博生说起这一段往事,我才知道明哥让叶茜出去是多么明智的选择。

  我的心里在开小差,可牛博生的话却一直没停过:“好不容易熬到了大学毕业,我放弃了省城优越的条件,选择回到云汐市妇幼保健院做一名妇产科医生,为的就是能离乐乐近一些。我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剖腹产,最多的一天要做十几台手术,虽然很累,但是我很开心,因为每天晚上,我都会走到乐乐家的楼下,看着她关灯入睡,我觉得这对我来说真的是太幸福的事情了。”

  我抬头看了一眼牛博生迷离的表情,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冷战,作为正常人的我,根本理解不了他的举动。

  “这些年我一直没有勇气去追她,最终一个我不得不接受的残酷现实还是出现了,乐乐结婚了,新郎是吴达。得知这个消息,我失眠了整整三天,也就是在这三天的时间里,我也彻底想通了。现在不是流行一句话吗,爱一个人不一定要占有,能看到她快乐也是一种幸福。看到吴达对乐乐那么贴心,那么认真,我也算是认了。他比我更有资格拥有乐乐。”

  牛博生咽了一口唾沫润了润喉咙:“吴达给乐乐在山城小区买了一套新房,那间房子的总价是三十万,而吴达只花了二十万。”

  “你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

  “因为那套房子是我让熟人低价转给他的,我又私下里给他们俩补了十万元的差价。”

  “你为什么这么做?”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关注着乐乐的一举一动,我知道乐乐的父母不同意他们在一起,我就是想帮他们一把。”

  “王晓乐跟吴达不能在一起,你不正好可以追求她了?”明哥也问出了我的疑问。

  十八

  牛博生微笑着摇了摇头:“你这么说,因为你不了解乐乐,就算是他们两个不能在一起,她也不会选择我,因为我属于偏内向的男人,不是她喜欢的那种类型。”

  “这点,你倒是看得很透!那后来呢?”

  “我朋友的那间房子,我以前经常去,我知道站在她的楼后面的一颗歪脖子松树上,能看清楚整个房子的布局,所以从吴达和乐乐搬进去的那一天起,我几乎隔两天就会去那里一趟。”

  “去那里干什么?”

  “之前我趁他们不在家的时候,在卧室和卫生间的窗帘上做了手脚,这样我每天可以在树上看到乐乐的生活起居。”

  “是不是还包括她洗澡和上厕所?”明哥插了一句。

  牛博生丝毫没有避讳:“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我也有性需求,为了乐乐,我这么多年没有接触过任何的女性,我看着她洗澡,看着她跟吴达在床上翻云覆雨,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然后你就在树上面手淫?”

  “对!”牛博生回答得很爽快。

  “说说这方面的细节。”

  牛博生点了点头:“我父亲开了一家社区医院,每年计划生育服务站都会送很多免费的安全套过来,但这种安全套质量太差,没人敢用,送都送不掉,在我们家的诊所堆了好几千个。所以我干脆拿来手淫,为的就是防止精液沾到裤子上。”

  “你每次使用完的安全套都扔在了哪里?”

  “我会把使用过的安全套打成结,装在口袋里带回来,我是学医的,有这方面的洁癖,不喜欢把这些东西乱扔,尤其是从我自己身上流出来的。”

  “你每次手淫之前,是不是都事先戴上乳胶手套?”

  “你们是怎么知道的?”牛博生有些惊讶。

  奶奶的,我当然知道,处理一夜的安全套包装袋,累得手都快得帕金森综合征了,一枚指纹都没有。我在心里小声暗骂了一句。

  “接着往下说吧。”明哥没有正面回答。

  “警官,你说得没错,我的确有这种习惯,因为我经常做手术,不管是接触患者还是接触自己的私密的地方,如果不戴乳胶手套,我会感觉很别扭。”

  “说说你每次的来回路线。”

  “我起先几次是直接从小区的铁丝网上翻过去,可翻护栏的动静太大,我怕时间长了会让乐乐产生警觉,所以只能每天从后山爬过去。”

  “你有穿钉鞋的习惯?”

  “算是吧,我平时不穿,只有晚上爬山的时候才穿,要不然脚底容易打滑。”

  “你把案发当晚的情况给我仔细地说一遍。”

  牛博生听言,沉默了一会儿,开口说道:“吴达跟乐乐结婚才一年就离婚了,乐乐的母亲给她介绍了一个叫黄冲的家伙。这家伙的底子我查过,就是一个下三烂的坯子,嫖妓、乱搞男女关系,他还跟自己的下属有一腿。我本以为乐乐会拒绝,没想到她竟然同意跟这样的男人交往,这个叫黄冲的还不止一次去过她的家。”

  讯问进行到这里,空气中紧张的分子开始活跃起来。

  “我一直默默地喜欢她这么多年,她最后就是要找一个这样的烂货做老公?我为她付出多少,吴达为她付出多少?她这样做,对得起吴达吗?对得起我吗?”

  牛博生已经开始咬牙切齿。

  “自从这件事后,我对她已经失望透顶。可最让我气愤的是,前几天晚上,她竟然打电话给吴达,吴达刚进家门口,她就像一个婊子一样冲了上去,跟吴达在家里疯狂地做爱几个小时。难道她自己心里不清楚,再过三天就要跟黄冲结婚了?”

  “在我的眼里,王晓乐就是一个满足不了的荡妇,吴达都已经跟她离婚了,她还戏弄他的感情用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她在我的心里从小就被奉为高高在上的女神,我曾经都有为她去死的冲动,她竟然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我觉得我三分之一的人生都被这个女人给毁了,被她给骗了。我要杀掉她,我一定要杀掉她!”

  牛博生像一只疯狗一样在审讯室内咆哮。站在门外的几个侦查员一把将门推开,却被明哥给挡了出去。

  “我知道我忍不住了,我对她这么多年纯洁的爱,已经被她的举动染成了彻底的黑色。那晚,我从口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手术刀,翻越阳台来到了她的屋里,当时她正在沉睡,并没有注意到我站在她的床头。”

  “我抓起她的头发,使劲地朝床头柜的尖角撞了过去。我也不知道撞了多少下,一直到她停止了心跳。”

  “把她杀了以后,我依旧没有解气,我想到要奸尸,于是我把她的下半身衣服全部脱了下来,可后来一想,她这么肮脏的身体不值得我去这么做。”

  “为了解气,我开始用手术刀在她的大腿上使劲地划着刀口,一直到划累了才停手。”

  “我在喘息的过程中,又闻到了那种久别的香味,只属于王晓乐一个人的味道,香气夹杂着血腥,我觉得是那么恶心。于是我拿起手术刀,把她身上的所有体毛全部刮掉,扔进了马桶里冲走。”

  “做完这一切,我抬头看了看天花板,一想到这房子还有我的十万块钱在里面,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我到厨房里找来一把菜刀,把她的整个头切下来,摆在床的正中间,用她那肮脏的血在墙面上写满了污秽的词语。一直到我的手没了力气,我的怒火才稍微平息了一些。”

  “之后你又做了什么?”

  “我在卫生间里把乳胶手套上的血迹冲洗干净,便离开了房间。”

  “你漏掉了一个细节,你再仔细想想。”明哥提醒道。

  “细节?”牛博生皱起了眉头,但也就在转瞬间,他的眉头舒展开来:“我在临走之前又在厨房里找了一些胡椒面,撒在了屋子里。”

  “你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我经常看法制节目,因为我杀王晓乐的时候已经耗尽了体力,我怕我离开的时候,你们用警犬搜索我的气味,然后找到我,所以我就想当然地在现场撒了一点胡椒面。”

  “哼,你想得还挺周到,不过你多虑了。”明哥冷哼一声。

  牛博生没有说话。

  “说说你的逃跑路线,还有你穿的那双钉鞋扔在哪里了?”

  “我杀完人,从大门直接离开了王晓乐的住处,等我出门我才发现,我的上衣上都是血,于是我想先把血迹洗一洗再跑,要不然街面上巡逻的警察肯定会抓到我。”

  “我经常来这里,知道小区外不远有一处水塘,我趁着夜色跑到了那里,由于我当时有些紧张,我蹲在池塘边洗血迹时,一个趔趄掉进了水塘里。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了上来。既然带血的上衣已经湿透,我就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衣服扔进了池塘里,为了不让衣服漂浮在水面,我还在衣服里裹了块砖头。”

  “做完这些,我准备一路小跑回家,可我全身湿透,晚上的气温又太低,实在冻得受不了,我就想着找点东西御寒。我天天爬山路过这里,知道在一个巷子里住着一个拾荒者,我从他手里抢了一件棉衣,跑回了家里。”

  “你的钉鞋、乳胶手套、作案用的手术刀都在哪里?”

  “案发后全部被我销毁了。”

  按照牛博生的口供,现场的所有物证全部都得到了印证,这起影响十分恶劣、作案手段令人发指的凶杀案件,只用了不到四天的时间,便成功告破。

  十九

  案件破获当晚,距离云汐市北两千公里的地方,雪夜。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一句词,把北方冬天的雪景形容得是恰如其分。

  咯吱,咯吱。深夜,一座从外表看来极为普通的农家小院外,传来了一阵阵鞋底碾压积雪的声音。

  借着皎洁的月光,一位身穿皮草的年轻女子轻盈盈地朝院子的铁门走去。女子在紧锁的红色大门前停下了脚步。她从口袋中抽出戴着黑色皮手套的右手,把挡住她清秀面庞的口罩掀开。女子的头抬起四十五度角,仰望着院墙的上方,视线正好落在了围墙顶部的红外摄像头上。

  身份被确认,院子的红色铁门哐啷一声被打开,女子重新戴上口罩,伴着刀割似的冷风,走进了院子当中的一间平房之内。房间内只是象征性地摆着几件家具,从屋内落满的厚厚尘土来看,这里没有任何生活起居的痕迹。

  “嫂子!”女子刚一进门,两名荷枪实弹的东北大汉恭敬地喊道。

  女子把身上厚重的皮草随手脱掉,扔给了其中一名大汉。

  “火哥在哪里?”

  “在小型会议室。”

  女子走到衣柜旁,用手使劲地转动了一件看似不起眼的摆件。

  伴着一阵嘎吱、嘎吱的齿轮声,一个LED电子屏出现在了墙面上。她先将眼睛的瞳孔对准两个圆形镜面,在嘀的一声之后,她又把双手十指贴附在泛着蓝光的屏幕上,在一切确认无误后,一道隐藏在墙内的厚重金属门缓缓地打开。女子加快脚步,走了进去。

  门的另一边,是一个占地几千平方米的地下工厂,空气中飘散着刺鼻的味道。

  她微微地皱起眉头,掏出一块手帕按压在那高挺的鼻梁上,然后加快了双脚的频率,走进了一间板房内。

  屋里已经坐了三个男人。

  “火哥。”她一进门,就冲着坐在会议桌主座上的男子喊道。“火哥”年纪四十五岁左右,圆脸、鹰钩鼻,一副处变不惊的样子。

  “嗯。”火哥应了一声。

  “嫂子。”

  “好,老三。”被她唤作“老三”的男人因为早年被仇家剁去四根手指,所以得了一个“六爪”的绰号,六爪三十多岁,体格健壮,脖子上有一处很惊悚的蝎子文身。

  “知道有事,还来这么晚。”房间内另外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小声嘀咕了一句,从面相看,他比六爪大不了多少岁。

  “老二,他妈说什么呢?这是你嫂子,没大没小的。”从说话的语气不难看出,火哥才是这里的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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