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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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西碧莱恩·洛琳度—高尔德的《猩红黑暗降临》第三章:

我遵照指示,在日落后赶到这里。天空开始落下细雨。我站在排屋的台阶上,攥着手提箱,周围的一切美得超凡脱俗:萨顿宫酒店雾气朦胧的路灯,黑沉沉的天际线,雨点无声地消失在河面上。我,萨莎·伯恩斯,一个小镇姑娘,居然受邀来整理亚拉姆和艾薇·维恩夫妇的私人藏品。斯克内克塔迪从未显得如此遥远。恐惧突然袭来,我想逃跑,想冲回佩恩车站,跳上第一班回家的火车。只是紧张而已,我告诉自己,但感觉却不是这样,而是一种原始的动物本能反应,就像老爸的猎狗闻到美洲狮的气味。就在这时,还没等我揿下门铃,锁就咔嗒一响,厚重的大门缓缓打开。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去。

“欢迎。”一个有点异域口音的低沉声音从我看不见的地方传来,“请进。”

这个天花板很高的长形房间极为华美,两端都有壁炉在呼呼燃烧。枝形吊灯绽放光明。从地板到天花板的书架摆满古语撰写的珍本书籍。摆设很少,只有一两块波斯地毯和几件保存完好的古董,房间一角是一架三角大钢琴,盖子上放着一把小提琴。一个男人从暗处走出来。他又高又瘦,全身黑衣,少白头——这是我的估计,因为他那张坚毅俊美的面容顶多三十五岁。他额头宽阔,肤色黝黑,贵族气的鼻梁挺直。与这些不相配的是他丰满得甚至有几分女气的嘴唇、一道从左太阳穴延伸到下巴的伤疤和深陷的绿眼睛,他的眼睛仿佛在眼窝里燃烧,就像从未被光线照亮过的矿井里沉睡的宝石。

“我是亚拉姆。”他握住我的手,“很高兴你能来,请允许我向你介绍我的妻子。”

他打个手势,我惊呼一声。不知什么时候,一个女人陡然出现在我身旁,就仿佛是烟雾凝聚起来的。她可不是什么普通女人,而是我这辈子都没见过的美丽人物。大家会说我挺可爱——瘦削、金发、蓝眼,田径队里跑得最快——但我绝对不会用迷人或性感形容自己,这位女士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假小子。她身材高挑,外形艳丽,黑纱长裙包裹着成熟的曲线,乌黑的头发披到臀部,白皙而完美的鹅蛋脸上嘴唇血红,有一双全世界最哀伤、最美丽的眼睛,仿佛两滴即将落下的泪水。

“晚上好。”她说,“我是艾薇。你远道而来,肯定很累了吧。我先带你去你的房间。”

接下来的几天一晃而过。非常愉快地一晃而过。白天我单独在图书室帮助归类那些无与伦比的藏品。我从没见过这么多文物:不但有苏美尔、古埃及、阿拉姆、希伯来和非洲的,也有中国、日本和印度的。听起来很死宅,但打开这些珍宝的包装,用紫貂毛的小刷清理灰尘,我简直像是进了天堂。只有两个念头让我烦恼:第一,为什么这些无价之宝从未见过天日和留下记录?第二,为什么要选我?没错,我在一所很不赖的州立大学念考古系,但我接触过的项目顶多是在发掘现场称量易洛魁族的箭头。

亚拉姆解释说他们想保护隐私,不希望他们所藏物品的风声外泄。另外,他们声称他们觉得我这种年轻人的天真很可爱。他们说他们对生活很厌倦,坐在盛宴前看着我狼吞虎咽吃松露和鱼子酱,但自己连一口也咽不下去,葡萄酒也只是沾唇而过;而我完全是厌倦这两个字的反义词。他们很有魅力,能讲十几种语言,两人的象棋都有冠军水准,能用钢琴和小提琴彼此应和,随着情绪改变曲目,从巴赫到勋伯格全不在话下。他们比赛看谁背出的莎士比亚的台词更多,但在黎明时分以平局告终。

我承认,我从一开始就迷恋上了亚拉姆,但压根儿就没动过他有可能注意到我的念头。我对艾薇的感觉比较复杂。我从没考虑过我会和一名女性共谱恋曲,但她那么美丽,那么优雅,那么聪慧,从某种神秘莫测的角度说又那么悲伤,另一方面又那么坚强和专横,几乎更像个男人。我实在不知所措。

一天夜里,她带着红酒敲开我的房门,解释说亚拉姆出去了。他们似乎从不离开这幢房子,于是我问亚拉姆去哪儿了。

“打猎。”她说,用低沉的嗓音哈哈大笑,我不得不放弃这个话题。打猎?在纽约?她指的是其他姑娘吗?所以她才这么悲伤?假如这是他的取乐方式,那么我想恐怕很少有谁能拒绝。我能拒绝吗?我想拒绝吗?有一瞬间我记起公园里扑向袭击者的那头狼。那头野兽似乎也有一双绿眼睛。

“你难道不请我进门?”艾薇打断我的沉思。我笑着摇头,驱散那幅画面。

“哎呀!”我拉开门,她轻盈地跨过门槛。

那天夜里,我们聊天说笑,听音乐喝酒——至少我喝了,接下来我肯定睡了过去,因为再醒来时周围一片漆黑。我的感官渐渐适应黑暗,我觉察到旁边有人。强有力的手抚摸我的面颊,呼吸的气流打在我嘴唇上。亚拉姆?我心想。我知道这么做不对,但我无法抵抗,我张开嘴,迎接那贪婪的一吻。我张开手臂……摸到长发和一个美丽女人的温暖躯体——是艾薇!

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告诉自己这只是一个梦,第二天早晨我开始思考这到底是不是真事。但事情继续发生:白天整理书籍和积灰的古物,夜晚躺在靠垫上听舒伯特,然后艾薇会偷偷摸上我的床,用手指封住我的嘴唇,不许我提问。

“今晚不行,亲爱的,我求求你,”她耳语道,“不要打断我们共度的良宵。”我估计我是昏头了,没法理智思考。就像中了咒语。我从没遇见过他们这样的人,但直到有一天晚上,我看见他们在会客室击剑,这时候我才意识到他们有多么独一无二。

没错,击剑,就是两人持剑对决。我走下来,想听一晚上的莫扎特,却看见他们手持长剑互相劈刺,头发飘扬,汗水四溅。他们时而突进时而翻滚,时而跳过沙发。他们时而前刺时而闪避,时而碰倒座椅。我有一瞬间想到他们也许是在为我决斗,但两人似乎并不在乎我的旁观。最后,亚拉姆大吼一声,像豹子似的扑向前,花剑深深刺入艾薇的胸部,位置就在我几个小时前还在亲吻的雪白双乳之间。这一幕让我惊恐万状。艾薇踉跄后退,撕开礼服,大声呻吟,花剑就留在胸口,亚拉姆无动于衷地看着,脸上露出残忍的笑容。我惊呆了,无法动弹。艾薇撞在第二帝国时代的小茶几上,旋即倒地。

“艾薇。”我叫道,跑向她。但就在这时,她从茶几抽屉里取出一把大号手枪,扣动扳机,击中亚拉姆的心口。我看见亚拉姆的胸膛开了个窟窿,他倒地不起,艾薇叹了口气,在我面前堪称无价之宝的地毯上死去。我跪倒在地,泪流满面。忽然,艾薇抬起身体,给了我一个吻——深深的一个吻,吻在我的嘴唇上。我惊呼起来,死去的女人在我身下大笑。

“艾薇,你还活着?”

“当然。”她坐起来,花剑还插在乳沟里,“不过这个挺疼。”她拔出花剑,揉了揉伤口,伤口开始缩小,在我眼前渐渐愈合。

“但你对亚拉姆开枪了,”我说,“你杀了他。”

“他活该。”艾薇说。

“酸葡萄,”亚拉姆坐起来,摸着弹孔说,“你就不能大大方方地输一次吗?”他站起身,微笑着走过来,“别担心,我会报复回来的。”我诧异地看着他,不敢相信我的眼睛。这是什么把戏?变魔术?怎么做到的?

“不好意思,吓到你了。”艾薇说,“不过如你所见,我们活得很无聊,婚姻维持了这么多年,你必须想办法释放压力。等你年纪大了自然会明白。亲爱的,我们在一起多久了?”

亚拉姆耸耸肩。“感觉像是天长地久,不过只有九百年。”他咳嗽两声,“抱歉。”他说,清清喉咙,朝嘴里吐了一口。他微笑着向我伸出手掌,掌心躺着一颗子弹。我惊讶地瞪大眼睛,难以呼吸。有一秒钟我以为我已经疯了。两人忽然开始狂笑,像两个野孩子,带着癫狂的喜悦拥抱。

就在这时,我第一次看见尖牙。

14

“你就是汤姆·史丹克斯,别名荡妇密语?”他的声音柔和而低沉,稍微有点嘶哑,和我一样带着皇后区口音。我走过探视区,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克莱尔挑选并打好的领带紧紧地卡住我的喉咙。警卫在我背后关门,我只被吓了一小跳。那不是栏杆门或吱呀作响的大铁门,只是一扇带小窗的普通房门。我们也不是在牢房里,而只是一个水泥墙壁的房间,房间刷成丑陋的绿色,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

我说:“我的真名是布洛赫,哈利·布洛赫。”

“哦,对。我总是忘记。我是达利安。”

“很高兴见到你。”我伸出手,他哧哧地笑。

“有段时间没听见别人说这句话了。”他抬起手臂,给我看手铐,“请坐。”

我去拉椅子,但椅子一动不动。

“所有东西都是固定死的,”他说,“包括我。”

“好吧。”我坐下。

“那么,”他问,“我是你想象中的那个模样吗?”

我不置可否地耸耸肩,说:“我没想过你是什么模样。”事实上我当然一直在想。这是无数作家迟早要面对的问题:变态杀人狂应该是什么模样?要让他像个魔怪吗?比方说一个痴肥的大块头,就像可怜的萨德老先生本人,沉溺于自己的肉体牢笼?或者是坐着轮椅的枯萎怪物?大卫·林奇最喜欢的邪恶侏儒?满头乱发戴着眼镜把玩大号开关的疯狂科学家?外表和蔼可亲的恶棍天才,一肚子坏水的俊俏少年,从汉尼拔·莱克特一路回溯到德古拉和路西法?或者你更喜欢安安静静不起眼的小人物,连一只苍蝇都不肯伤害?

为变态角色想出有新鲜感的外形,这个挑战底下还有一个更深刻的难题:邪恶没有面容,也许只有照镜子的时候除外。比方说,此刻你在通勤列车上读这本书,请你左右看看。周围的哪一个是大话精,哪一个是奸夫,哪一个是窃贼?再比方说纵火者、变态狂、食人魔?说真的,谁都有可能。历史上有的是没什么特别理由就犯下滔天罪行的普通人。然而,在小说里,我们却会觉得平淡无奇的真事不够有说服力。我们不买账。至少在平装书里不行。因此,小说就必须完成一项荒谬的任务,连宗教、心理学和每日新闻都无法完成的任务:让现实变得可信。

所以我将如实写下我的所见所闻,你愿意怎么看那是你的事情:他看上去挺不赖。他不是半兽人,也不像布拉德·皮特(不过我很乐意把主演权卖给他)。他像是一般人的好看表叔,常年保持身材、每天打网球、去餐馆总是点鱼肉的那个表叔。监狱待他不错。他在健身,就算身穿宽松的连体囚服,我也能看清他胳膊、颈部和肩膀的每一块肌肉如何像拨弦般跃动。进监狱之前,他算是蛮好看,不过贼头贼脑的,庭审时身穿瘦巴巴的黑西装和衬衫,油腻腻的长发为了出庭扎成马尾辫,几颗烂牙不时探头探脑。但州监狱修好他的牙齿,剃掉他的头发。时间染灰他的鬓角,使面容变得优雅。他有了皱纹,棕色眼睛闪闪发亮。他像是随时可以去拍摄圣诞购物小册子里的保暖内衣广告,深情地望着金发妻子的眼睛,身旁是熊熊炉火。

坐在他对面,离恶魔仅有两英尺,我知道这个可怕的事实,但并不能完全理解。和我会面的是个普通人,和善可亲,虽说也许不太聪明。你不会害怕他。你甚至会喜欢他——直到你发现他剁掉了姑娘们的脑袋,把尸体扔进垃圾箱。

“好吧,你却和我想象中不一样。”他上下打量我,皱起眉头,像是后悔点了特餐的食客。

“是吗?”

“比想象中年轻,年轻得多。体型也比较小。比想象中矮和瘦。你真的是荡妇密语吗?”

“是啊,我是那个专栏的主笔。”

“你完全不像天生就能占据上风的那种男人,但你有经验?”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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