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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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儿?请问地址是什么?”

“我不知道。我只记得霍雷肖街,所以才跑来找。妈的……”电话让我分神,我走得太远了,已经不知道方向,“妈的,妈的。”

“怎么了?怎么了?”警探大喊。

“我迷路了。你知道西村的街道都是拐来拐去的对吧?”我转身沿着格林尼治街向北跑,拐上霍雷肖街。电话那头的警探在斥责我,但我喘息得太厉害,没法回答,脑子全放在认路上,没精神去听他在说什么。看见了。我记起来了。摩根·切斯住的那幢楼。

“我再打给你。”我说,挂断警探的电话。

她那幢楼很容易闯进去。西村的古老建筑物就是这样,一方面别致迷人,另一方面只要我把地铁卡插进门缝,门锁就会应声而开。电影里他们用信用卡,但信用卡太硬了。至少我替我的小说主角这么认为,他们经常需要破门而入。我拿自己的房门做实验发现了这个诀窍,事后换掉了门锁。

至于摩根·切斯的公寓,我不需要尝试破门而入,因为门没锁。恐惧卷土重来,流淌在我的血管里,涌进我的嘴里,我颤抖着手推开门,随即闻到了那股气味。虽说我在小说里描述了许多次,自己并没有亲身体验过,但我还是立刻就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会明白:那是死亡的气息。

摩根·切斯——至少我估计是她——被捆在床上,两臂和双腿展开。头部不见踪影。正在变干的血液浸透了床铺。苍蝇嗡嗡乱飞。我知道我要呕吐了,为了不破坏证据,我跑下楼,在几个行人的注视下对着阴沟大吐特吐,然后再次拨通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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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在原地等警察。一辆配无线电的巡逻车带着两名制服警察首先出现,他们都很年轻,一个是拉丁裔,另一个是黑种女人。他们让我坐在台阶上等着,然后上楼去了。我为他们感到难过。一分钟后,他们走了下来,明显受了巨大的震撼,失魂落魄,甚至没有注意到他们紧紧抓着彼此的手臂。管理员和部分邻居出来了,警察不许他们靠近。警察呼叫支援,用黄色胶带封住门框。又一辆警车带着两名制服警察赶到,然后是一辆卡车,带来了身穿风雨衣拎着设备箱的现场勘察技师。他们看上去很专业,一个字也不说,径直从我身旁挤过,我猜他们和那两位新手不一样,在工作中见过许多可怕的景象,但我还是为他们感到难过。我们最近恐怕都要做同样的噩梦了。

布隆卓维奇警探和附近分局的两位警探几乎同时赶到。他块头很大,面颊红润,沙黄色的头发,板刷似的小胡子,身穿廉价的蓝色西装。曼哈顿分局的是一男一女,都穿黑色正装。他们先谈了一会儿,不时看我两眼。然后布隆卓维奇警探走了过来。

“你是布洛赫?”

“对。”

他向我出示证件,我伸出手,他随便握了一下。他的手背长着乱蓬蓬的红色毛发,戴着婚戒和毕业纪念戒。

“别乱跑。我下来就找你录口供。”

“好。”

他大踏步走上楼梯,我注意到他的两只袜子不相配,我有点替他难过。他看上去很硬朗,就警察而言也挺亲切,但我感觉到他并没有那么精悍,此刻正要踏入不可知的境界。那两个曼哈顿警察?我才不在乎他们呢。

三个人都上楼去了,汤斯特别探员也来到现场。他没有说话,只是看了我一眼,像是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自己没有踹我,然后也爬上楼梯。我根本不喜欢他,但我知道他是最能干的一位。几个人一起下来,默不作声,皮鞋重重地踏着吱呀作响的楼梯,他们在门廊上围住我,我对着他开始说话。

“我有一种不妙的感觉,我们应该去一趟新泽西。”

“为什么?”他问,眯起蓝眼睛盯着我。

“也许还有一名受害者。名叫玛丽·方丹。地址在我家,但开车去的话我认得路。里奇菲尔德公园的榆树街。我可以解释为什么,但我认为我们应该边走边说。”

他的厌弃表情没有改变,但只思考了半秒钟就点点头。

“咱们走。”

开车的还是上次那位探员,他身旁还坐着一个人。汤斯和我坐后排。我们驶向隧道,警笛不时响起,车流随即分开。我向他介绍情况,然后讲出我和达利安·克雷的交易,他的讥笑表情变成怒吼。

“天哪,我知道你们作家都是人渣,但这次对你这种投机分子来说都太没下限了吧。居然和恶魔做交易。”

“混合隐喻,”我说,“你写书时得多注意。”

他瞪了我一眼,然后转开视线。

“你怎么会知道?”他用威胁的单调声音说。但我并不在乎,他吓不住我,因为我已经吓得屁滚尿流。

“通过我们投机分子的网络。”我说,“你大概想守住受害者,只准你一个人利用。”

我没有看见他的拳头。估计是因为我没料到。我的右眼突然冒出金星,我倒向左侧,脑袋撞在车窗上。我转过头去,汤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双手摆在大腿上。前面的两位探员也无动于衷。就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除了我的脸痛得要命。坐在他左边算我运气好。他用同样单调的声音面对前方说:“你要是像我这样看了二十年的血腥场面,抓住了这么多凶手,也可以考虑靠这个挣点钱。”

“好吧,”我说,“有道理。我收回我的话。”

“你还好吧?”他问。

“还好,有点头疼。大概是过敏,春天嘛。”

前排的探员看着GPS,听着无线电给出的方向,我们从正确的出口驶下高速公路。当地警方与我们会合,一辆警车开路,另一辆殿后,开着警灯领我们驶过那些街道。我们经过公共汽车站。生锈的秋千。我在支离破碎的记忆里寻找那幢屋子:露出黑斑的白色墙板,参差不齐的草坪,山茱萸。

“那儿,”我说,“右边那幢。”

“那儿,”汤斯对司机说,“右边那幢白色屋子。”

探员在车道停下,他的搭档通知当地警察,警察在玛丽家门前刹车。

“在车里等着。”汤斯对我说。三扇车门摔上,我被关在静悄悄的车里,望着警察跑向主屋的大门。开门的是个大块头女人,穿弹力裤和粉色运动衫,我猜她是玛丽的母亲。我后来得知,她和丈夫之前度假去佛罗里达探望祖母了。回到家,女儿没有来开门,他们并不担心,因为这种事很寻常。她经常几天甚至几个星期不见踪影,还会一段时间不和父母说话。他们注意到她的房间散发出怪味,但这也没什么不寻常的。

一位女警请母亲返回室内,汤斯带着调查局探员和警察跑到屋后,爬上通往车库二楼的楼梯。我坐在后排,车窗没有放下,草坪仿佛电视剧开场前的布景:两名警察把守笼罩了一层暗蓝色的白色房屋,旋转的警灯给景观玫瑰染上异色。风吹动薄云,摇晃山茱萸,粉色花瓣斜着飘向地面。有两三片轻轻落在引擎盖上,像正在融化的雪花似的贴在车窗上。

一分钟后,两名警察回来了,用手帕捂着嘴。一名警察在楼梯上滑了一下,他的伙伴拉住他。他的鞋跟留下一抹血迹。两人互相搀扶着回到草坪上,一名警察跪倒在地,连连干呕,另一名警察搂住他的肩膀。两名探员跟着出来,黑色风衣在背后飞扬,他们跑过草坪,拿着对讲机说个不停。剃平头的大块头探员停下脚步,抬起反光太阳镜,擦掉面颊上的泪水。汤斯慢慢走下来。他打开车门,外部世界的声音、气味和感觉回到车里。

“来,”他说,“你看过另外两个,应该也看看这个。”

我紧闭抽痛的嘴唇,不情愿地下车,跟着他穿过草坪。走到一半,我听见主屋的纱门里传来哀号声。有人告诉了母亲。我有一秒钟飘了起来,像是被大浪卷得离开了地面,汤斯扭头看我,我的脸上毫无表情,跟着他爬上楼梯。气味难以忍受:甜腥味。呕吐物、排泄物、变质的肉和腐败的鲜花。来到楼梯顶层,他让到旁边让我进去。我在门口犹豫片刻,汤斯从背后推了我一把。我屏住呼吸,踉跄着踏入地狱。

还是我见过的那个房间——海报、床、厨房区、镜子、连环杀手爱好者的照片——但所有的东西都被涂上了血液。我的视线在黯淡的光线中聚焦,我的大脑挣扎着理解涌现在眼前的画面:床垫仿佛黑色海绵,满是嗡嗡乱飞的苍蝇。渗出黏液的地毯。滑溜溜的墙壁。床的正中央躺着的尸体就像曼陀罗。

我剧烈喘息,深深吸气,但立刻意识到了错误。有毒的空气涌入身体,黑色的恶意充满大脑,血红色的墙壁开始旋转。视野变暗,我在惊恐中逃向房门,如果在房间里失去知觉,哪怕只是一秒钟,我就永远也无法逃离。汤斯在我昏倒前抓住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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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扣留了我八个小时。三起凶案跨越州界,所以汤斯探员有权指挥,但各个地区的警察也得到许可向我问话:布鲁克林的布隆卓维奇警探,曼哈顿二人组,还有一个新泽西的亚裔瘦子。他们没有碰我,警察不是那么问话的,虽说给我一巴掌说不定能让我说得更快。总而言之,我在五分钟内说完了我知道的所有情况,然后从白天坐到晚上,看着他们说服自己相信。他们就像摔跤组合。每个警察都过来让我从头到尾说一遍,然后扔下我盯着单向玻璃看一会儿,再然后下一个警察推门进来,换个不太一样的态度重新问一遍相同的问题——愤怒、和蔼、真诚、怀疑——就像一群烂演员在试戏,争取同一个无聊角色。

我当然为类似场景写过蹩脚的对话,次数多得我都记不清了:莫尔德凯被种族主义警察用电击枪打翻,被山地匪帮用私酿酒灌醉,萨莎被捆在柱子上,吸血鬼猎人用火慢慢烤她。在我的书里,主角永远摆出勇敢的样子,说着好笑的俏皮话,心里却因为秘密而在颤抖。他们从不就范。我恰恰相反,我惊魂未定,只想一吐为快(想到这个词都要昏过去了),但我说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

最后让我崩溃的是曼哈顿的那位女警探,记得好像叫豪瑟——她击垮的是我的耐性。刚开始我为她难过。身为警队内的女性成员,她无疑特别需要表现得像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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