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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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不在乎那么多了。”他说。

埃琳尼不明白爸爸这是什么意思。他们吃完饭,埃琳尼起身给父亲泡了一杯茶。老人说:“德国人来了,犹太人会更倒霉,我准备逃走。”

埃琳尼眉头一皱。“你准备去哪儿?”

“耶路撒冷。”

“你怎么去?火车挤得要命,去的犹太人还有指标。

“我走着去。”

她一下愣住了,两眼望着父亲,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走?”

他笑着说:“以前我曾走着去过。”

她认识到他真要那么干,很生他的气。“就我所知,连摩西都从未那么做过。”

“或许我能找匹马骑着去。”

“你疯了!”

“难道你不知道我一直有点疯吗?”

“知道!”她吼叫一声。突然,她的气消了。“是的,你一直有点疯癫。我怎么说你也不会改变主意的。”

“我会祈求上帝保佑你。你可以呆在这里碰碰运气,你年轻、漂亮,他们也许不会知道你是犹太人。可是我呢,这么大年纪了,改不了祈祷的风俗,一下子就会被认出是犹太人,会把我关人集中营,在那里我只有等死……活着总比死了强,这是你的话。”

她竭力劝他和她住在一块儿,哪怕是一个晚上也行,可他就是不肯。她给了他一件汗衫,一条围巾及手中所有的现款。她对他说,如果他再等一天,她会到银行取些钱出来给他,再给他买一套好一点的衣服,可他急不可待,非在这天夜里走不可。她哭了,眼泪顺着面颊一个劲地往下流。爸爸走了,她走到窗户边往下看,只见他沿着大街走去。”一他要走出埃及,顺着崎岖不平的原始道路,沿着希伯莱人的足迹往目的地进发。父亲似乎是给她留下了点什么。对了,是正统观念,老成持重的处世态度,还有他那坚如钢铁的意志。看到他消失在人群之中后,她才离开窗口。她想到了父亲的勇气,认识到自己不该躲开范德姆。

沃尔夫坐在床沿上说:“这个姑娘心眼太多,真让人猜不透。”此时,索吉娅正在一边穿衣服。“她还有点神经过敏,当我告诉她去野餐时,她吓得不得了,说什么她对我不了解,好像她得有人陪伴着似的。”

“有你不就行了?”索吉娅说。

“她对我总是不太放心。”

“你把她带到家里来,我会弄明白她的思想。”

“这就叫我为难了,”沃尔夫皱起眉头说。他在那里想了一会儿又说:“有人跳上车想和我们坐在一起。”

“是个乞丐?”

“不,他是个欧洲人。”

“一个欧洲乞丐。”索吉班已梳完头,从镜子里望着沃尔夫。“这个城市里的疯子多得很,这你知道。听着,如果你愿想点别的事情的话,想象一下她躺在咱们的床上扭动身子,你在她一边,我在她另一边的情景。”

沃尔夫抿着嘴笑了。这是索吉娅想要干的事,而不是他所想的。他的直觉告诉他要隐蔽起来,不同任何人约会。但是,索吉娅仍坚持要他把埃琳尼带来。他还需要她,不能得罪她。

索吉娅说:“我什么时候和柯米尔接头?他肯定知道你现在住在我这里。”

沃尔夫长叹一声。又是个约会,又多了个人知道他,又增添了一份危险;可是,他需要这个人的保护。“从俱乐部里打电话给他。我不想急于与他见面,但我们要一直吊着他的胃口,别让他失望。”

“好吧。”她准备完毕,她的出租车已等候在岸边。“与埃琳尼约个时间。”说完就走了。

她现在不像以前那样听他的指挥了,沃尔夫认识到了这一点。一个人建立起的保护自己的高墙也可能变成自己的牢笼。要不要对她的话置之不理呢?如果这事有明显的危险性,他肯定不会听她的。但他只是有一种危险的感觉,认为还是不出头露面的好。如果把索吉娅惹急了,她有可能背叛他。还是选择危险程度低的路走吧。

他从床上站起来,找出纸和笔,坐下来给埃琳尼写信。

十七

在父亲走后的第二天,埃琳尼收到一封信,是个小孩送来的。她给了小孩小费,然后打开信看。信不长,上面写道:“亲爱的埃琳尼:星期四晚上巴点我们在奥塞斯饭馆见面。你真诚的朋友沃尔夫。”与他说话不同,从他写的东西可以让人感到他有德国人固有的傲慢劲,也许这是她的想象。星期四,也就是后天。她不知道自己该高兴还是害怕,她首先想到的是给范德姆去电话,然而她又迟疑起来。

对范德姆的强烈好奇心涌上心头。她对他太不了解了。他除了抓间谍还干什么呢?他听音乐吗?集邮吗子玩牌吗?他对诗歌、建筑或古玩有没有兴趣?他的家什么样?他和谁在一起生活?他穿什么颜色的睡衣?

她要解开这些疑团,看看他住在什么地方。她现在有理由同他接触,除了打电话还可以去他家。

她决定换套衣服穿,在此之前先洗个澡,把头发好好洗一洗。坐在浴缸里,她在想穿哪套衣服合适。她在回忆与范德姆几次见面时的情景,想想她当时穿的是哪套衣服。他从未见她穿那件粉色、露肩、前面系扣的衣服,那件衣服很漂亮。

她在身上打了些香水,然后穿上真丝内裤。这内裤是琼尼给她买的,穿上它更显出她那女性特有的魅力。她的头发已经干了,往镜子里看,那短短的头发洗后更显乌黑发亮。她边梳头边想,我这样子会令任何一个男人陶醉。想着想着,自己对着自己笑了。

她拿起沃尔夫的信离开了家。范德姆一定会对沃尔夫的笔迹感兴趣,他对有关沃尔夫的任何一个细节都很注意,这也许是由于他们除了在晚上和隔了一段距离相遇过外,再没有面对面地见讨的原因。沃尔夫的字迹清晰流利,像艺术家写的一样,范德姆可能会从这上面看出点什么名堂来。

她朝花园城方向走,时间是7点,阳光还很强。她喜欢阳光照在胳膊和腿上,觉得热乎乎地挺舒服。一帮战士对着她打唿哨,她兴冲冲地向他们点头微笑,那些人跟在她的屁股向前走了好一段,后来进了一家酒吧。

她感到轻松愉快。去他家可真是个好主意,这比一个人呆在那套房子里好多了。以前她总是坐等男人到自己家里去,等他们一离开后她又觉得很寂寞,无事可干。今天她打破常规,主动到一个男人家里去。她感到令天变成了一个真正的人。想到这里,她有点飘飘然。

她没用吹灰之力就发现了范德姆住的地方。这是一幢法式别墅,房前有门柱,窗户很高。夕阳照着白色的石墙,使这幢房子增添了几分色彩。她走上前去按动门铃,然后在门廊的阴凉处等着。

一位上了年纪而且秃顶的埃及人来到门口:“晚上好,小姐。”那人说。从他说话的口气中可以听出他是个英国人家的管家。

埃琳尼说:“我要见范德姆少校,我的名字叫埃琳尼。”

“少校还没回来,小姐。”管家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

“我可以等他,”埃琳尼说。

“当然可以。”他问到一边让她进去。

她跨过门槛,进到用瓷砖砌成的门厅里,门厅的天花板很高。她正想继续往里走,管家说:“走这边,小姐。”他把她领进客厅后说:“我叫加法尔,有什么事叫我一声就行。”

“谢谢你,加法尔。”

管家走了。来到范德姆家,她很兴奋,独自一人呆在客厅里正好可以看一看这里的一切。客厅里摆放着许多英国高级家具,她认为这种摆设可能不是出自范德姆之手。屋里还有个大壁炉,是用大理石砌成的。这里的一切东西都很干净、整洁,好像很少有人送来一样。这些能表现出他的特点来吗?也许不能。

门开了,走进来一个小男孩。他长得很可爱,漂亮的脸蛋,微卷的头发,细腻的皮肤。他看上去也就10岁左右,好像她在什么地方见过他似的。

他先开口,“你好,我是比利·范德姆。”

埃琳尼惊奇地望着他。对了,他是范德姆的儿子,怪不得他有点面熟呢!他长得很像他的爸爸。为什么她没想到范德姆可能早已结婚呢?范德姆英俊、潇洒、迷人、聪明,如果不是那几道皱纹爬上脸的话,人们不会想到他是个快四十一的人了。她多傻呀,竟然想成为第一个与他生活在一起的女人。她觉得自己太愚蠢了,羞愧得无地自容。

她握住比利的手。“你好、我叫埃琳尼。”她说。

比利那灵巧的小嘴说:“我们从来都掌握不住爸爸回来的时间,但愿别让您等得太久。”

她还没从羞愧中缓过来。“别担心,我不介意,没什么关系……”她语无论次地说。

“您要不要喝点什么?”

他很有礼貌,像他爸爸一样让人感到很亲近,这使她完全放松下来。“不喝,谢谢你。”

孩子走了,埃琳尼重重地坐下,心里像一团乱麻。她看到在大理石上边挂着一张照片,便起身走过去看。照片上的女人很漂亮,年龄只有20岁左右,从她那不太明显的傲慢笑容来看,她是位贵族妇女。埃琳尼很羡慕她那身穿着,那衣服可能是真丝织品,穿在她身上显得那么优雅合体。她的发型做得也很完美。那双淡蓝色的眼睛水灵灵的,好像能洞察一切似的。这对眼睛怎么似曾相识呢?埃琳尼突然想到比利就长着这样一对眼睛。那么说这就是比利的妈妈,范德姆的妻子了。当然,她这样的人正适合做范德姆的妻子,一位典型的英国漂亮女人,具有高雅的风度。

埃琳尼觉得自己太傻了。像范德姆这样的男人会有成队的女人愿做他的妻子,他怎么可能让那些人一个个过去而留下一位埃及下贱女人呢?她细细地对他们二人进行了区别。他是个受人尊敬的男人,而她是一个名声败坏的女人;他是英国人,而她是埃及人;他可能是个基督教徒,而她是个犹太人他受过良好的教育,而她却来自亚历山大城的贫民窟;他快40岁了,而她才23岁……差别太多、太大了。

像框的后面夹着一张从一本杂志上撕下来的纸,纸已发黄开始老化,上面印着与像框里一样的一张照片,照片占了这张纸的一大半。在照片的下面写着:彼得先生和贝雷斯福德女士的女儿安演拉与琼·范德姆夫妇的儿子威廉·范德姆结婚。埃琳尼按原先的褡印叠起来把它放好。

这个家真完美。英俊的英国军官,自信的英国妻子,还有那机灵可爱的儿子,漂亮舒适的住房,用不完的钱财,较高的社会地位,这是个多么幸福的家庭啊。其它一切都像在梦中一样。

她在客厅里来回踱步,心想,这一切一定是范德姆的妻子市置的,处处都显得那么协调、高雅。他们的卧室是个什么样子呢?一定很雅致。主色调可能是淡绿色。他们会在卧室里摆两张床吗?她希望那样,也许她永远不知道卧室是什么样。

靠墙有一部立式钢琴。她从钢琴顶上拿下来一本书,翻开B,第一行写道:“昨晚,我做梦又去了曼德里。”这句开场白就引起了她的兴趣,她不能肯定范德姆是不是正在看这本书。也许能从他手里借来看看。手上有他的什么东西都会令她高兴。她有个感觉,觉得范德姆不是个常看小说的人。她不想从他妻子那里借这本书。

体利进来了,她赶紧把书扔下,好像做了亏心率一样。比利看到了她刚才的动作,说:“那本书不好。讲的是一个傻丫头怕她丈夫的女管家的事,没劲。”

埃琳尼坐下来,比利过来坐在她对面。很明显,他过来的目的是陪伴客人。他除了那双眼睛外处处都像范德姆。

她问:“这么说你读过这本书了?”

“《雷别卡》?是的。不过我不怎么喜欢它,但我还是看完了。”

“你喜欢看什么样的书?”

“最喜欢看侦探方面的书。”

“侦探?

“没错,就是反间谍小说。克里斯蒂和塞耶斯写的那些小说我全都看过。但是我最喜欢美国作家范迪尼和钱德勒写的书。”

“真的吗?”埃琳尼笑着说:“我也喜欢看侦探小说,有空就看。”

“嗨!你最喜欢哪个侦探?”

埃琳尼想了想,说:“玛格丽特。”

“我从来没听说过他。书的作者是谁?”

“乔治·西蒙。他是用法文写的这本书,不过有些已翻译成英文。这些书在巴黎畅销。情节……很复杂。”

“你能不能借给我一本?现在找本新书看可不容易哪,家里的书和学校图书馆的书都让我看遍了。我想同我的同学们交换书看,可是他们都喜欢学生在假期里冒险的故事。”

“行,我同你换。你想借给我什么书?美国人写的书我好像一本都没看过。”

“我借你一本钱德勒的书给你。你知道吧?美国人写的书比较接近生活实际。我把描写英国乡下生活的书都卖掉了。因为书中的人物连个苍蝇都杀不死。”

真奇怪,这孩子不把英国乡下的生活看成是人们实际生活中的一部分,却说美国小说中的故事“贴近生活”。

她问:“你妈妈看侦探小说吗?”

比利很轻松地说:“我妈妈去年在克里特死了。”

“啊!”埃琳尼本能地把手捂在嘴上,只觉得脸上的血液刷地一下消失了。这么说来范德姆是一人带着孩子过,没有妻子。

过了一会儿,她对自己刚才的思想活动感到羞愧,因为她首先想到的是自己,而不是首先同情这个可怜的孩子。埃琳尼说:“比利,这对你来说大惨了,对不起。”谈到真正的死人,使他们轻松地谈话谋杀故事的话题停止了,她感到很尴尬。

“没什么,”比利说,“这是战争嘛。”

这时他又像他的爸爸。刚才谈论读书时,他完全充满了孩童的稚气,而现在他又装成一个大人的模样,与范德姆的举止有些相同,有一副主人对客人应有的礼貌、亲热态度。

“这是战争嘛。”这句话他一定是听别人说的,而他把它用作自我安慰的手段。

她很难为情地说:“我想,你爸爸在英军司令部工作,你知道的有关战争的消息肯定比我们这些人多。”

“我想是这样的。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当爸爸回来,情绪很不好的样子,我就知道我们一定是打了败仗。”说完,他就咬了一下手指尖,然后把双手插进裤兜里。“我真希望是个大人。”

“你想去打仗?”

他瞪了她一眼,好像她的话是讽刺他似的。“我不是电影上只知道贪玩取乐的那种人。”

她轻轻地说:“我相信你不是。”

“我害怕的是德国取胜。”

埃琳尼心想:比利,如果你再大上10岁的话,我也会爱上你的。她说:“德国胜了也不见得不好,他们又不是魔鬼。”

他用怀疑的目光望着她,意思好像是:你别给我吃宽心丸了,应该知道其中的利害。他说:“他们对我们会像我们这50多年来对待埃及人那样。”

这一点又像他的爸爸,她想。

比利看了看壁炉台上放的钟说:“9点了,我该睡觉了。”突然他又回到孩子的本来面目。

“那么你就去睡吧。”

“好吧。”他站了起来。

“我能去跟你道晚安吗?几分钟就可以了。”

“你愿意的话就去吧。”他出了客厅。

他们在这座房子里是怎样生活的?一个男人、一个孩子,还有一个年纪很大的仆人在一起,各人有各人的心事。这里有欢笑,有慈爱,有活跃气氛吗?他们会不会一起娱乐、唱歌和野餐呢?与她的童年相比,比利的生活环境实在是太优越了。但她担心这里的一切对比利的成长并不利。他小小的年纪,长得很可爱,也很聪明,但却失去了母爱。她突然觉得他很值得同情,他生活在异国他乡,周围都是外国人,更多的则是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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