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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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1737-1793),美国政治家,独立战争领袖,他曾于1775-1777年任大陆会议主席,是《独立宣言》的第一个签署人,后来任马萨诸塞州第九任州长。

不过,仍然有数以千计的老建筑保留至今——十九世纪的出租公寓,殖民时期的木头房屋,联邦政府早期兴建的砖头住宅,巴洛克风格的礼拜堂,以及几座由奢侈腐败的国会议员费尔南多·伍德下令修建的埃及式公共建筑。这些建筑物有的已经废弃,正面长满了野草,地板被迸生出的树苗挣裂,但也有许多仍在使用中:这里是腐败的坦慕尼协会的所在地,是推车小贩和血汗工厂【注】聚集的地方,这里有“亨利街社会福利之家”,有明斯基的讽刺画和恶名昭彰的意大利哥摩拉——犹太黑手党。像这样一个曾孳生出如此众多的社会制度的地区,想让它完全消亡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注】:指工资低、工作时间长、劳动条件恶劣、残酷剥削工人的小工厂。

载着那个孤弱的女人和她年幼的女儿,集骨者正开着出租车朝这个地区驶去。

在察觉到警察已经识破了他的真面目后,詹姆斯·施奈德又像蛇一样浮出地表,在这城市众多的出租公寓寻觅藏身之地——当然这纯属推断。他找到适当的住所,并在那里潜伏了好几个月。

在驾车回家的途中,集骨者看见围绕在他身边的不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曼哈顿,不是韩国料理、雾蒙蒙的面包铺、成人录像出租点和空荡荡的时装店,而是一个如梦似幻的世界:戴着圆筒高帽的男人,穿着沙沙作响的硬毛布衬裙、衣服的缝边和袖口都沾有街道的垃圾脏污的女人,畜力拉动的单座四轮马车和货车。空气里弥漫着甲烷的气味,时而令人愉悦,时而令人厌恶。

但是,他心中挥赶不去的邪念驱使他再度开始犯案。不久,他便从巢穴中出来,寻找下一个无辜的良善市民。这一次,他盯上了一个刚到这个城市读大学的年轻人。

车子穿行在臭名昭著的第十八区,这里一度有五万多居民,分别挤在一千幢老旧的廉价公寓里。大多数人一想到十九世纪,就会联想到棕褐色——这是因为老照片的缘故。但是,这种联想是错误的。旧日的曼哈顿全是石头的颜色,在呛人的工业烟尘、昂贵的油漆涂料和亮度不足的街灯衬托下,整个城市处处显得灰暗昏黄。

施奈德悄悄跟在那个年轻人后面,就在他准备下手攻击的时候,命运之神终于良心发现。两名警察恰好路过,他们一眼就认出施奈德,就地展开了追捕。施奈德向东逃窜,奔上在这一事件前两年才完工、堪称工程界一大奇迹的曼哈顿大桥。然而,他跑到大桥中央就停住了,因为从大桥那端的布鲁克林区,也有三名警察正迎面向他跑来。他们是听见警笛哨音,以及曼哈顿同僚们的鸣枪示警,匆匆赶来支援的。

也许是天意,施奈德今天刚好没带武器。在警方的包围下,他爬上大桥的钢索。他冲着桥上的警察破口大骂,责怪他们毁掉了他的一生。他越骂越凶,当警察逐渐向他逼近时,他纵身一跃,从钢索上直接跳进哈得孙河中。一星期后,一位领航员在福利岛岸边靠近地狱之门的地方发现了他的尸体。尸体的皮肉已经所剩无几,螃蟹和乌龟辛苦工作了很久,才把施奈德的尸体净化成一堆他向来珍爱、迷恋的骨头。

他把出租车转进那条空旷的鹅卵石铺就的街道——东范布里沃特街,停在房子正前面。他先检查他离开时绑在门下的两条脏绳子,以确定没有人进来过。一阵突如其来的骚动把他吓了一跳,他又听到那群野狗从喉咙里发出的咆哮,看到它们黄浊的眼睛、茶色的牙齿,以及遍布疤痕和肿疮的身体。他把手伸向手枪,但它们突然转身,狺狺狂吠着,追逐着巷内的野猫或老鼠而去。

他向炽热的人行道望了望,没看到任何人影,这才打开车库的挂锁,回到车上,把出租车开进车库,停在那辆福特轿车旁边。

在恶魔施奈德死后,他的住所也被搜查,警方查扣了他的遗物,进行研究解读。从他的日记中,警方得知他一共杀害了八个市民。他并非不屑去盗墓,根据他自己的记载——如果他说的是实话,他确实曾亵渎过城里几处神圣的墓地。没有一名受害者应得如此冒犯,完全没有,他们全是正直的市民,勤勤恳恳,清白无辜。然而,施奈德却丝毫没有罪恶感,事实上,他似乎始终执著于自己那种疯狂的妄想——他是在帮这些受害者的忙。

他停了停,擦掉嘴角的汗水。滑雪头套弄得他有点刺痒。他把那个女人和小女孩拉出后备箱,推到车库里。那女人力气很大,拼命挣扎,他费了好大工夫才把她们一一铐好。

“混蛋!”她大骂,“不要碰我女儿!你敢碰她一下,我就杀了你!”

他紧紧抱住她,在她嘴上贴上胶带。然后把小女孩的嘴也给贴上。

“肌肉会萎缩而变得疲软,”——那恶人用他无情但稳定的手写道——“骨头是人体最坚强的部分。我们的肌肤会衰老,但骨头却永远年轻。我的目标是高尚的,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会拒绝接受它。我对他们所有人做的都是善事,他们现在都已不朽。我解放了他们,把他们全变成了骨头。”

他拉她们到地下室,把那个女人重重地推倒在地,又让她女儿躺到她身边。他用晾衣绳绕住手铐捆到墙壁上,然后转身上楼。

他从出租车后座取出她的黄色背包,又从后备箱里取出手提箱,推开一扇镶有螺钉的木门,进入这幢房子的客厅。他正打算把它们推到角落里,却不知什么原因,忽然对这两件猎物的来历产生了好奇。他在一幅壁画前坐下来——壁画上有一名屠夫,一手冷静地提着刀子,另一只手抓着一块厚厚的牛肉。

他先检查行李上的姓名牌。卡罗尔·甘兹。卡罗尔,为什么不叫卡罗,还多了一个“尔”?他想不通。手提箱里除了衣服以外,没有其他东西。他又翻检背包,很快找到了现金,大概有四五千块。他把钱放回背包带拉锁的隔层中。

背包里还有十几样儿童玩具:一个洋娃娃、一盒水彩、一包橡皮泥、一个土豆脑袋玩偶。里面还有一台价格不菲的CD随身听,五六张CD和一台索尼旅行报时收音机。

他翻检出几张照片,都是卡罗尔和女儿的合影。那个女人在大多数照片中的神情都十分忧伤,只有少数几张稍稍开心一点。不过,尽管她戴着结婚戒指,却没有见到她和丈夫的合影。有不少照片是这对母女和另一对夫妇合拍的——一个是穿着旧式老奶奶衣服的胖女人,另一个是穿着法兰绒衬衫、满脸胡子的秃头老者。

集骨者长时间地凝视着照片上的小女孩。

可怜的玛吉·奥康纳的命运最为悲惨。这是个瘦小的女孩,年仅八岁。警方推断,她是不小心撞见了正在处理尸体的威廉·施奈德,才惨遭不幸。

这女孩住在恶名昭彰的地狱厨房,此地是这座城市的贫民区,街上随处可见动物的死尸。这个女孩大概是想出门拔一些马毛,这是当地孩子的习惯,他们常把动物的尾毛缠绕成手环或戒指,作为他们装扮自己的唯一饰物。

皮和骨,骨和皮。

他把这张照片靠在壁炉的平台上,摆在一小堆尸骨旁。这堆骨头有些是他那天早上刚打磨出来的,有些是和那具蛇骨一起从商店里偷来的。

据推测,施奈德可能发现小玛吉就站在他的巢穴附近,观看他屠杀被害人的恐怖过程。他究竟是立刻将她杀害灭口,还是慢慢折磨致死,我们不得而知,只是知道她不像其他被害人一样,最终被发现尸体——玛吉·奥康纳的尸体就这样凭空消失,始终没有找到。

集骨者走下楼梯。

他扯下母亲嘴上的胶带,那女人大口地吸着空气,用冰冷的目光怒视着他:“你想干什么?”她尖声大叫,“想干什么?”

她不像埃斯特那么瘦,不过,感谢上帝,她也没胖得像汉娜·高德施密特那样。他可以清楚地看见她身体的精华部分,那窄窄的下颌骨,那锁骨,还有透过薄薄的蓝裙,隐约可见的无名骨——由髂骨、坐骨和耻骨共同构成,这些名称很像罗马诸神的名字。

小女孩不停地扭动着身体。他走过去,把手放在她的头上。头盖骨并非由一块骨头生长而成,而是有八块骨头拼合在一起,顶端的骨头隆起,就像天文观测馆穹顶的三角形厚木板。他碰碰小女孩的枕骨,又摸向头盖骨最上面的颅顶骨。还有两个他最喜欢的、环绕眼窝的两块骨头——蝶骨和筛骨。

“住手!”卡罗尔拼命地摇着头,疯狂地大喊,“离她远点!”

“嘘……”他把一根戴着手套的手指竖在嘴唇中央,发出警告。他看着小女孩,她正在呼喊着向母亲靠拢。

“玛吉·奥康纳,”他嘴里咕哝着,留心观察小女孩的脸形,“我的小玛吉。”

女人惊异地望着他。

“孩子,你在错误的时间跑到了错误的地点。你看到我做了什么吗?”

年轻的骨头。

“你在说什么?”卡罗尔喃喃地说。

他把注意力转向她。

集骨者总是对玛吉·奥康纳的母亲捉摸不透。

“你丈夫呢?”

“他死了。”她恶狠狠地说。随后,她看了一眼小女孩,才把口气放得柔缓一些。“他两年前被杀了。听着,放我女儿走吧,她年纪还小,不会泄露你任何事。你……在听我说话吗?你要干什么?”

他抓住卡罗尔的双手,举高。

他怜爱地抚摩着她的手掌和腕关节,还有那些指骨——她的手指很细,能捏到骨头。

“住手,别这样。我不喜欢这样,求求你!”她的声音里充满惊慌。

他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控制,而他一点儿也不喜欢这种感觉。如果他想继续按计划进行,好好处置这两个人质,就必须压抑住这股突如其来的欲念——疯狂正逼使他越来越深地陷入到过去,将现实与过去完全搅乱。

过去和未来……

要完成他开始时确定的目标,需要施展所有的智慧和狡诈。

但是……但是……

她的骨架是如此纤细,她的皮肤是如此紧绷。他闭上眼睛,想象用刀子剥开她胫骨的情景,那声音一定很动听,就像拉动一把年代悠久的小提琴。

他呼吸急促,汗如雨下。

终于,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盯着她脚上的凉鞋。在他拥有的脚骨中,没有几具是状况良好的。在过去数月里,他抓过几个无家可归的游民,但他们都有软骨症或骨质疏松的毛病,脚趾也都因塞在不合脚的鞋里而扭曲变形。

“我和你做笔交易。”他听见自己这么说。

她低头看向女儿。那孩子在地上不停地扭动,拼命想靠近她。

“做笔交易。如果你让我做一件事,我就放你们走。”

“什么事?”卡罗尔小声说。

“让我把你的皮肤剥掉。”

她眨眨眼睛。

他低声说:“可以吗?求求你。一只脚,只要你一只脚。如果你答应,我就放你们走。”

“怎么……”

“深到骨头。”

她惊骇地望着他,咽了口唾沫。

有必要这么麻烦吗?他心想。无论怎样,她就在这里,如此近,如此单薄,如此瘦削。的确,她和其他人有些不同——和他俘获的其他猎物都不一样。

他把手枪放到一边,从口袋里掏出刀子。刀子弹开,发出一声令人心惊的声音。

她没有躲避,把目光从小女孩身上收回来,然后又望向他。

“你真会让我们走?”

他点点头。“你们没看到我的脸,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她四下打量着自己置身其中的地下室,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轻轻地吐出一个字。是名字吧,他想,隆尼或是罗伯。

然后,她用坚定的目光望着他,伸出两腿,把双脚凑到他面前。他动手脱掉她右脚的鞋子。

他握住她的脚趾,揉捏着这无根脆弱的嫩枝。

她向后仰身,眯着双眼,颈部肌肉的筋腱漂亮地隆起。他用刀子轻轻刮动她的皮肤。

然后,猛然握紧了刀子。

她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发出一声含混的呜咽。“动手吧!”她低声说。然后紧紧抱住小女孩,把她的脸扭开。

集骨者幻想她身上穿的是维多利亚式的服饰,有硬蓬蓬的裙衬和黑色的蕾丝花边。他看见他们三个人,一起坐在代尔莫尼克餐厅【注】或走在第五大街上。当他们经过运河大桥时,他看见小玛吉和他们在一起,衣服上镶着泡沫般的花边,正用杆子滚动着一个铁环。

【注】:Delmonico's,纽约著名餐馆,由美国饮食业巨头代尔莫尼克·洛伦佐创办,是上流人士饮宴聚会之处。

过去和现在……

他把污渍斑斑的刀子架在她右脚脚背上。

“妈咪!”小女孩尖叫起来。

有什么东西砰地击中了他。一时间,他被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的憎恶所压倒了。憎恶自己。

不!他不能这么做。不能对她这样。埃斯特或汉娜,是的,也许是下一个人,但绝不是她。

集骨者哀伤地摇摇头,用手背碰触一下她的颊骨。他又用胶带封住卡罗尔的嘴,然后割断绑住她双脚的绳子。

“来吧……”他喃喃地说。

她奋力挣扎,但他紧紧箍住她的头,掐住她的鼻孔,直到她昏厥过去。他把她扛在肩上,走上楼梯,细心地提起放在一旁的袋子,非常细心,他不想掉下任何东西。到了楼上,他只停顿了一下,又回头望了一眼年幼、卷发的玛吉·奥康纳。她正坐在泥土上,仰着头,绝望地看着他。

第二十三章

他在莱姆的住所前拦住他们俩,动作快得像那条蛇。班克斯一直紧紧地把那具蛇骨抱在怀里,好像那是从遥远的圣达菲带回来的纪念品。

德尔瑞和两名探员是从小巷里突然窜出来的。他不阴不阳地说:“亲爱的朋友们,我有个消息要宣布:你们被捕了,罪名是窃取在美国政府保管下的证物。”

林肯·莱姆猜错了。德尔瑞根本没有回联邦大楼,而是一直躲在莱姆的住所外盯梢。

班克斯转了转眼珠,说:“冷静点,德尔瑞,我们救出了人质。”

“幸亏你做的是好事,年轻人。要不是这样,我们就控诉你谋杀罪了。”

“但救出人质的是我们,”萨克斯说,“而你们却没有。”

“谢谢你精彩的综述,警官。现在,请你把手伸出来。”

“这太荒唐了。”

“把这位年轻的女士铐起来。”变色龙德尔瑞以夸张的语气,吩咐身旁一位身材魁梧的警探。

她喊了起来:“德尔瑞探员,我们找到了新的线索。他又抓了一名人质。我们不知道还剩多少时间。”

“对了,别忘了邀请那位小伙子也来参加我们的聚会。”德尔瑞用头指了指班克斯,一位FBI女探员马上向他走去。班克斯转身面向她,似乎在考虑要不要反抗。

德尔瑞微笑着说:“不、不、不,你最好别做蠢事。”

班克斯极不情愿地伸出双手。

带着一腔怒气,萨克斯冷笑着对德尔瑞说:“你们晨边高地之旅的收获如何?”

“他杀了那个出租司机。那幢房子里现在挤满了我们物证反应小组的人,多得像爬满大便的甲虫。”

“这就是他们能发现的一切,”萨克斯说,“这个不明嫌疑犯对犯罪现场的了解,比你我都要强得多。”

“回总部再说吧。”德尔瑞说完,对萨克斯点点头。当冰冷的手铐紧紧扣上萨克斯的手腕时,她不由得往后一缩。

“我们同样可以救出下一位人质,只要你……”

“你知道你拥有什么权利吗,萨克斯警官?猜猜看。你有权保持沉默,你……”

“够了。”一个声音从他们身后传来。萨克斯回过头,看见吉姆·鲍林正沿着人行道大步流星地走过来。他的裤子和黑运动衫都皱得一塌糊涂,好像他穿着这身衣服睡觉似的。不过,从他一脸疲惫的样子可以看出,他至少有一两天没阖过眼了。他的胡子已经好几天没刮,淡黄色的头发也乱成一团。

德尔瑞吃了一惊。虽然鲍林探长对他不足以构成威胁,但在鲍林身后,却跟着一个高个子,他是南区的联邦检察官。此外,跟在最后面的,还有联邦调查局的特派员帕金斯。

“好了,弗雷德,让他们走吧。”联邦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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