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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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皮。”莱姆纠正她。

“哦。但不知为什么,他后来却没这么做。她说,到最后,看上去倒像是他自己迟迟下不了手。”

“就像第一个犯罪现场——那个被埋在铁轨旁的男人。”塞林托说。

“有意思……”莱姆沉吟着说,“我原以为他剥去被害人手指上的皮肤,是为了吓阻想偷戒指的人,但现在看来未必如此了。看看他的所作所为:割下出租车司机的指头,带在身边到处跑,割伤那个德国姑娘的手臂和腿,偷窃了好多人骨和蛇骨,在折断埃弗瑞特的手指时放到耳边听……这和他看待被害人的方式有关。涉及的领域是……”

“解剖学?”

“完全正确,萨克斯。”

“除了这名叫甘兹的女人。”塞林托说。

“我的疑问是,”莱姆说,“他可以剥下她的皮,然后把她活着还给我们,但他却因为某种原因放弃了。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塞林托说:“她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吗?不可能因为她是女人。或许因为她是从外地来的?但那个德国姑娘也一样。”

“也许他不想在她的女儿面前伤害她。”班克斯说。

“不至于,”莱姆微微一笑,说,“他可不会有恻隐之心。”

萨克斯突然说:“可是她确实有一点和别人不同——她是个母亲。”

莱姆想了想。“这点有可能。母亲和女儿,虽然还不足以构成放她们离开的理由,但他有可能因为这个才没有折磨她。把这点记下来,托马斯,加上一个问号。”接着他又问萨克斯:“她有没有描述嫌疑犯的外貌?”

萨克斯翻翻笔记本。

“还是和以前一样。”她念道,“滑雪头套、瘦小身材、黑色手套,他……”

“黑色手套?”莱姆看向墙上的便览表,“不是红色的吗?”

“她说是黑色的。我问过她,但她十分肯定。”

“以前也发现过黑色的皮革残片,是不是,梅尔?也许全都来自手套。如果真是这样,那红色的皮革又是从哪里来的?”

库柏耸耸肩。“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们找到过两块这种东西,所以应该是他随身的物品。”

莱姆翻来覆去地查看证物袋。“我们还有什么其他发现?”

“还有在教堂小巷里和侧门口吸起来的碎屑。”萨克斯把吸尘器里的东西拍落在一张白纸上。库柏走过来,用放大镜仔细查看。“一堆废物。”他说,“大部分是土壤。有一点点矿物,云母片岩和长石。”

都是这座城市里随处可见的东西。

“还有呢?”

“还有一点腐化分解的树叶。就这么多,没别的了。”

“甘兹穿的衣服上有什么?”

库柏和萨克斯又打开一张白纸,检视从衣服上刷下来的碎屑。

“大部分还是土壤,还有几块石头样的颗粒。”

“他把她关在他老巢的什么地方?准确位置?”

“地下室的地上。据她说是土地。”

“太好了!”莱姆叫了一声,吩咐库柏,“用火烧烧看。”

库柏取了一些样本放入气相色谱分析仪中。他们耐着性子等待结果。终于,电脑屏幕闪动了几下,显现出月牙状的格子图案。

“好了,林肯。很有趣,丹宁的含量很高,还有……”

“碳酸钠?”

“没这么神吧?”库柏笑了,“你怎么知道?”

“十八、十九世纪的人把这种东西用在制革业上。丹宁酸用于保护兽皮,而碱用于修补。这么说,他的老巢应该在以前的制革厂区附近。”

莱姆笑了起来,掩饰不住自己的得意。他心想:你听到脚步声了吗,八二三?我们已经到你背后了。

他把目光落在兰德尔测绘的地图上。“制革的气味很难闻,没有人愿与他们为邻,因此被政府部门限制得很严。我知道在下东区有一些制革厂旧址,还有在西格林尼治村——当年它真的是个村落,紧挨着城区边缘。在五十年代,远一点的西区也有制革厂,就离我们找到那个德国女孩的牲畜场不远。对了,二十世纪初的哈莱姆区也有制革厂。”

莱姆瞥了瞥杂货店清单——上面列着卖出牛小腿骨的夏普瑞超市的位置。“切尔西可以排除,那里没有制革厂;哈莱姆也不可能,那里没有夏普瑞超市。所以,他的老巢应该在西村、下东区或中城西区——又是地狱厨房,他似乎很喜欢这个地方。”

可是,这片地区的范围足有十平方英里,莱姆心里明白得很。他在从事刑事鉴定工作的第一天就已懂得,曼哈顿远比北森林更容易躲藏。

“我们继续往下看。卡罗尔衣服上的石头是什么成分?”

库柏俯身在显微镜上。“好了,找到了。”

“传给我看,梅尔。”

莱姆的电脑屏幕亮了,显示出一些碎石和晶体,看上去就像一颗颗璀璨的小行星。莱姆仔细观察这些颗粒。

“转动一下方向。”莱姆要求。屏幕上有三种物质紧紧地靠在一起。

“最左边的是大理石,粉红色,”库柏说,“和我们以前找到的一样。至于夹在中间的那层物质,是……”

“是灰泥,另外一种是褐砂石。”莱姆大声宣布,“这是联邦时期风格的建筑,就像一八一二年兴建的市府大会堂。只有建筑物的正面使用大理石,其他部分则用褐砂石,这样做是为了省钱。的确,他们只有这么做,原本用做购买大理石的钱才能挪出来,流进承办者的腰包。好了,我们还有什么东西?火场的灰烬。让我们找出引发这场大火的元凶。”

库柏用气相色谱分析仪分析灰烬的样本。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上的曲线图。

新近精炼的汽油都掺有制造厂家加进去的染剂和添加剂,只要嫌疑犯购买汽油的加油站没有把不同批次的汽油混在一起,就能借此追溯到单一的来源。库柏宣布,灰烬中的汽油成分与“汽油市场”下属加油站出售的汽油完全吻合。

班克斯马上抓起工商企业名录查阅。“曼哈顿有六座这家公司的加油站,三座在下城,一座在第六大街休斯敦路口,一座在德兰西,东五〇三号。还有一座在十九街与十八街之间。”

“十九大街太偏北了,”莱姆说,眼睛盯着一览表,“东区或西区,到底是哪一座?”

百货超市,汽油……

一个瘦长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房门口。

“我还能参加这场聚会吗?”弗雷德·德尔瑞问。

“那要看……”莱姆回答,“你有没有带礼物来?”

“哦,我这份礼物可不轻。”德尔瑞说着,挥了挥手中饰有FBI碟形徽章的档案夹。

“德尔瑞,你又没有敲门吧?”塞林托问。

“我没有这个习惯,你是知道的。”

“快进来,”莱姆说,“你带来了什么好东西?”

“还说不大准,搞不清楚和那家伙有多大关系。不过,谁知道呢?”

德尔瑞读了一会儿分析报告的内容,然后说:“我们请物证反应小组的汤尼·法考尔——他让我向你问候,林肯——分析了你们找到的那个证物,结果显示是一小片金箔,可能有六十到八十年的历史。他在金箔上发现了少许的植物细胞纤维,因此,他认为这是从一本书上掉下来的。”

“当然!这是书页边缘的金色涂料。”

“他还发现上面有一点点油墨的痕迹。他说,请允许我直接引述他的原话:‘这和纽约市立图书馆用来盖在每本书末页的油戳并没有什么矛盾。’他说话很有趣吧?”

“是图书馆藏书。”莱姆会意地说。

阿米莉亚·萨克斯加上一句:“一本红色皮革封面的图书馆藏书。”

莱姆看看她。“没错!”他叫道,“这就是红色皮革的来源。不是手套,而是他随身携带的一本书。说不定那就是他的圣经。”

“圣经?”德尔瑞问,“你觉得这种人还会有宗教信仰?”

“我不是指真的《圣经》,弗雷德。再给图书馆打个电话,班克斯。也许这就是他鞋子磨损的原因——常在阅览室读书。我知道,这种希望不大,但我们现在已经没有更多选择了。我需要一份在过去一年里曼哈顿地区各家图书馆失窃的旧书清单。”

“马上办。”班克斯一边抚摸着脸上的伤疤,一边把电话直接打到市长家里,毫不客气地请市长的私人秘书联络市图书馆的馆长,要他们马上提供警方需要的资料。

半个小时后,传真机沙沙响起,吐出两页传真纸。托马斯走过去,扯下这两页从市图书馆传来的信息。“哇,本市读者的手脚还真不干净。”他说着把传真纸举到莱姆眼前。

在过去的十二个月里,纽约各公共图书馆共有八十四本超过五年以上历史的旧书失窃,其中有三十五本是在曼哈顿区。

莱姆逐条查看着这份清单。作者有狄更斯、奥斯丁、海明威、德莱塞……涉及的主题有音乐、哲学、红酒、文学批评、神话故事。这些书的价格都低得惊人,顶多值二三十美元。他估计这些书没有一本是最初的原版,但也许那些窃书贼根本就不懂这个。

他一条条看下去。

这本不是,那一本也不是。也许……

接着,他找到了。

《老纽约的犯罪》,理查·威尔·斯蒂芬著,邦特福出版公司一九一九年出版。这本书现在的价值是六十五美元,九个月前在位于德兰西街的纽约市立图书馆分馆失窃。书籍资料上注明,书的大小为五乘七英寸,红色羔羊皮封面,大理石纹纸扉页,书页边缘镀金。

“我要拿到这本书的副本,不管用什么方法。如果有必要,派人到国会图书馆去找。”

德尔瑞说:“这件事包在我身上。”

百货超市、汽油、图书馆……

莱姆必须做出选择。现在在外面待命搜查的人虽然不少,市警、州警以及联邦调查局各部门的人加起来有三百多,可是一旦要他们分散到下城的东西两区同时进行搜索,这点儿人手就显得不够用了。

莱姆凝视着墙上的一览表。

你的老巢是在西村吗?莱姆在心中默默地向不明嫌疑犯八二三发问。你到东区买汽油和偷书是为了迷惑我们?还是你就住在那附近?你到底有多聪明?不、不,问题不在于你有多聪明,而是你到底觉得自己有多聪明?你到底有多少自信,认为我们绝对找不到洛卡德法则所说的,你必然会留下的蛛丝马迹?

终于,莱姆做出了决定。“到下东区去,别管西村了。把所有人都调过去,所有霍曼的人,所有你的人,弗雷德。你们要找的是:一幢大型的联邦风格建筑物,将近两百年历史,外观是玫瑰红色的大理石,侧面和背面是褐砂石。这幢房子过去可能曾经做过官邸或公共建筑,有车库或马车房。最近几周有一辆福特金牛汽车和一辆黄色出租车出入,这几天尤其频繁。”

莱姆望望萨克斯。

忘掉死者……

塞林托和德尔瑞正忙着打电话。

萨克斯对莱姆说:“我也一起去。”

“我没指望你会做出其他的决定。”

当楼下的大门关上时,莱姆喃喃地说:“一路平安,萨克斯,一路平安。”

第三十一章

三辆巡逻车沿着下东区的街道缓缓驶过,每辆车里都坐着两名警察,不停地四下张望。

一会儿后,两辆黑色马车出现了……他的意思是,两辆轿车。车身外没有标志,然而摆在左侧后视镜旁的警用探照灯,将他们的身份暴露无遗。

当然,他已经知道他们正在逐渐缩小搜索范围,找到他的房子只是时间问题。但让他惊讶的是,他们居然已如此接近,尤其令他心烦不安的,是他看见有两个警察走下车,检查一辆停在滨河街上的福特金牛轿车。

他们是怎么发现他的运输工具的?他知道偷车会冒很大风险,可是他认为赫兹公司要过几天才能确认车辆失窃,而且就算他们报案,警方也绝不可能把他和车辆失窃案联系在一起。嘿,他们还真有两下子。

一个警察不怀好意的目光,恰好瞟向他的车子。

集骨者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缓缓地把车子转上休斯敦街,融入街上一大群出租车中。半小时后,他已经把这辆出租车和赫兹公司的福特金牛轿车都丢弃了,步行回到“老巢”。

小玛吉抬头望望他。

没错,她很害怕,但她已停止哭泣了。他在想自己或许可以留下她,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抚养长大。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闪过一两次,然后便慢慢消退了。

不行,这样会带来很多问题。何况,这女孩看他的眼神很有几分怪异,似乎比她的年龄要成熟不少。她会记得他干了什么。呃,也许起初一段时间她会认为这只是一场梦,但总有一天,真相会突然跳出来。事情总是这样。抑制住这种想法,真相总有一天会揭露的。

不行,他不能相信她,就像他不相信任何人。所有人类的灵魂,最终都会让你失望。你可以相信仇恨,你可以相信骨头,除此以外,其他一切事物都会背叛。

他在玛吉身旁蹲下,撕去贴在她嘴上的胶带。

“妈咪!”她高声哭喊,“我要妈咪!”

他一句话不说,只是站在一旁,低头看着她。看着她精巧的头骨,看着她细瘦的手臂。

她突然像警笛一样尖叫起来。

他脱下手套,手指伸到她头上,迟疑了好一会儿,才充满爱抚地落在女孩柔顺的头发上。(“在发生接触后九十分钟之内,指纹可以从皮肤上采到。但迄今尚没有人,能从人体的毛发上成功地采集到有效鉴定的指纹。”——《物证》,林肯·莱姆著,刑侦出版社,一九九四年第四版。)

集骨者慢慢起身,走上楼,经过绘在墙上的工人、瞪眼凝视的女人和小孩的壁画,走进这幢建筑宽敞的客厅中。他仰起头,侧耳细听屋外传来的一声轻响。又是一声,比刚才更响,像撞击金属的声音。他拔出手枪,匆匆奔向屋子后门,拉开门闩猛地向外一推,双手握枪站成射击的姿势。

在屋外望着他的,是一群野狗。它们瞄了他一眼,就很快把注意力转回到刚刚推倒的垃圾桶上。他把手枪插回口袋,回到客厅。

他发现自己又站在玻璃窗旁,注视着外面的老坟场。在那里!那个男人又出现了,一袭黑衣,站在墓地上。远方的天空被高耸林立的黑色船桅遮蔽住了,那是东河上沿着外港停靠的帆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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