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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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 作者:酒徒

正文

第一章

蒙恬走在渔阳北面的树林里,望着不远处起伏不断的群山,忍不住长叹了一口气,叹气的原因不是在这样的山脉上修一道长城太难了,而是根本犯不上修。当然他那时还不知道几千年后会有人认为万里长城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之一,若是知道了他一定会兢兢业业的把长城修得金碧辉煌,就象我们现在的样板工程一样,说不定还能评一个阿房奖。尽管据说获了此奖的建筑通常是风吹就倒,所以当时的秦国人都躲得离获奖建筑远远的,就象我们现在很多人不愿靠近某些样板工程一样。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是他要知道长城后来的意义也许还会把原来几个国家修的长城给拆了,那样蒙恬的罪过可能比项羽还大,破坏了我们心中几乎是唯一可以缅怀先人的东西,尽管他们还有许多辉煌,但我们健忘,只能看到存在的。

这后一种可能性极大,因为蒙恬当年正值年轻。所谓年轻,就是骨子里有一些我们现在所说的“二杆子”,这正是他奉命修长城的原因之一。

叹气的更深层原因是他根本不需要费太大功夫,也就是在他没动手之前长城就已存在,并且绵延万里,他能做的只是补补漏洞的工作,而年轻的他当时有一种渴望,希望能在世间留下一点属于自己的东西,那是真正属于他的,权利和时间都夺不走的东西,这种冲动在很多年轻人身上都存在,所以也没什么可以奇怪的。

韩国的长城挨着赵国的长城,赵国的长城连着燕国,最可气的是燕国,号称拥有燕山以北数千里的土地却把长城修在燕山上,紧邻国都,燕山外的土地不是明摆着要送人么?几个国家的长城都修在北边,国家之间却没有城墙,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互相多么团结,而是如果修了城墙的话,等于设了明显的边界,不但能抵御别人入侵,还不方便自己去偷袭别人,无论从理论上和行动上都不方便。

这也正好印证了蒙恬说过的一句话:我们最擅长的就是自相残杀,对外么,就不怎么灵光。其实这句话谁都知道,只是别人都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说完这句话不久,始皇就下令让他来修长城,抗击匈奴来了。这也验证了一个真理:哑巴未必是坏事,至少在我们这个国家大多数时候如此。所以蒙恬修长城时不尽心,要不然长城也不会在后来那么轻易的被孟姜女哭倒。至于修长城时蒙恬吃了多少回扣,拿了多少例行的好处,就不可考证了。这也没有什么,只是证明工程上的腐败,古已有之,既然古已有之,现在贪污点工程款也不算什么,前人的传统么,当然要发扬。

第二章

蒙恬说错话的时候是跟着自己的老师王剪攻破楚国的时候,当时老师的白胡子都被染红了。据说当时秦军杀了楚军百万之众,当然这里面有不少妇女儿童,这也没什么错,谁能保证他们以后或长大后不会成为暴乱分子。其实老师很有先见之明,只是不该当时让一个姓项的孩子漏了网。反正老师当时威风凛凛,是秦国最大的英雄,在那时英雄是有数量级的,以杀过多少人来衡量。“当你杀一个人时,你是罪犯,杀了百万人,你就是英雄”。这是几百年后一个欧洲人说的,但蒙恬还不知道,知道了他就不会在城破时柱着剑疲惫的说一句:没意思,我们最擅长的就是自相残杀。其实他说这句话时并没有对老师不恭敬的意思,老师教了他很多东西,可以说他后半生的许多所作所为,都带有老师王剪的影子。只是他当时太疲倦了,容易说错话。说错话也不要紧,老师也不会太在意,只是不该让别人听见,报告给了李斯和始皇。

始皇当时只是笑笑,没和蒙恬认真,两人小时候拜过把子,说过不愿同年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日死的话。始皇不和他计较,一是因为不想蒙恬死得太早,以免誓言真的灵验,二是两人关系实在是好,不然后来始皇临死时也不会派使者千里迢迢奔赴渔阳邀请蒙恬喝药酒和他同登仙界。

破楚之后也就等于一统了中原,一统之后自然要分封,大家都这么认为,但是可分的实在不多,但功臣实在不少,于是大家互相打小报告。这就和单位现在分房差不多,领导如果想知道谁背后都作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下个即将分房通知就行了,比东西二厂和血滴子还厉害。我估计始皇当时迟迟不分封也是这个意思,最后通过群众的眼睛发现蒙恬牢骚最多,虽然看在是兄弟的分上不好惩戒,但正好和匈奴有边境纠纷,派蒙恬去修长城正合适。一来蒙恬比较要面子,不至于太快就逃回来,二来他既然喜欢枪口对外,这也遂了他的心愿。这个惩罚明显不太合理,比如领导要惩罚我,绝不会让我做一个工程的负责人,否则人人都要争先恐后的犯错误了。

不过秦朝时和现在情况不太一样,秦时渔阳一代是蛮荒之地,没有夜总会也没有洗头房。况且秦刚统一六国,有很多有油水的工程可做,犯不上争着到边境上冒险。只不过大家都没料到,始皇不打算分封。于是大家都不太高兴,因为即使功劳没有王剪、李斯那么大,封不到楚王、宋王,也差不多能封个卫侯、郑公之类,反正到时候山高皇帝远,即使仅仅做个乡王,也可以关起门来唯我独尊,多收点税款,泡几个小密什么的,也没人干涉。现在不分封了,实在令人失望。想不出什么原因,就都来找李斯。

李斯的日子也不好过,当年在楚国混不下去,才跑到秦国,如今好不容易可以衣锦还乡了,又落了个鸡飞蛋打。都是朝里那帮笨蛋给闹的,互相跻个什么劲,现在好了,始皇突然发现,敢情身边一忠臣都没有。这也不能怪始皇不能和大伙共富贵,这些日子大家你说我,我说你的,炒的他头晕病又犯了,这病是荆轲哪回落下的根,一着急就犯。最可气的是不知有哪个白痴奏的暗本,说赵高在外边强奸民女。始皇一想:还没分封呢你们就窝里反,若分了封,将来我不和周天子一个下场。想来想去,干脆,不分封了,省事。始皇的为人李斯最为清楚,若是象后人分析的那样是为了天下免受战乱之苦才不分封,始皇自己都不信。不过后人写这段历史的时候,李斯早死了,想反驳也反驳不了。反正历史么,怎么说都有理。

所以大家找李斯的时候,李斯不在家,说是被老婆赶出家门给蒙恬送行去了。

李斯去蒙恬家,不光是为了躲开那群无聊的同事,主要是为了想他的二儿子能跟蒙恬出去锻炼锻炼,最好能当个长城筹建处材料科主任什么的。其次他跟蒙恬渊源颇深,临走时不送送蒙恬,家里老婆那关也不好过。

第三章

李斯刚到咸阳的时候,是吕氏春秋思想研究学院的客座教授,他是国外来的知识分子,大家对他也比较尊敬,因为他是法学博士,所以课题是研究《吕氏春秋对法律的指导意义》。老实说,李斯的科研能力不怎么样,一年多也没出什么成果,写不出论文。这主要是因为李斯当时也很年轻,要不然也不致于在楚国呆不下去。其实他只要写一句“吕氏春秋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或“吕先生思想博大精深值得我们大家一生来学习”就可稳获社会科学发明奖。可惜他就是转不过弯来,所以一直拿不到奖金。

好在李斯的字写得好,几乎半个咸阳的酒楼都找李斯写牌匾,那时还没发明毛笔,所谓的笔就是一把小刀子,谁要是想找李斯写字,就那一块木板来,李斯就用刀子向上刻,有时刀子钝了,还得加点水,放到石头上磨磨,所以文人的报酬一般叫润笔。李斯的润笔也不高,仅要求他们夫妻二人可以随时可到他写匾的酒楼吃饭而已。这主要是他当时还没混上秦国的丞相,否则,一个字至少值几千万,至于下台后字会不会被铲掉,就另当别论了。

夫妻二人吃喝不愁,倒也逍遥快活。但有时也会心烦。比如说李斯的老婆就一直未能解决咸阳户口。李斯没有问题,他是留学的博士,户口符合《外来人口留咸入户条例》,但他夫人不行。所以他和老婆已结婚几年了,虽然老婆就在身边,还得算两地分居。一旦咸阳搞个庆祝什么的,李夫人还得躲在家里几天不能出门,否则一旦被差人抽查到她没咸阳身份证,罚款还不说,还得驱逐出城,那时交通不方便,李斯也没混上专用马车,老婆一旦被赶出城,几天才能回来,还得担心她被拐卖了。

按咸阳规定夫妇分居,就不能给分房,所以李斯一直和夫人租房来住,西京城的房价可不便宜,;李斯的薪水一半都要花在这上面。关键问题是李斯这人是学法律的,就容易犯形而上学的错误。症状就是,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跑一躺户口管理衙门,问一问老婆户口的解决问题。这主要是他老婆说话,楚国口音太重,经常被公差捉到。每次被捉到,李斯就得拿上钱包,趁老婆没被遣送出城之前到收容站赎人。

每次赎人的时候,李斯都给别人讲法律,按大秦宪法,自孝公时,已经废了井田制,大秦国公民一律平等,有居住在国内任何地方的权利。据此一条,他老婆就不该被赶走。可惜,当时秦朝管市容的官是公孙龙的学生,辩才天下一流。他只是说了一句“这是咸阳”,李斯就无话可说。大秦国归大秦国,咸阳归咸阳,虽然咸阳也属于大秦国,但白马非马,人尽皆知。这位仁兄只不过将自己老师的理论发挥得淋漓尽致罢了。

其实办户口并不难,只要找对人,送上一笔银子,就可买一个。当时很多想留在咸阳的人都这样办。可是李斯是学法律的,且不能活学活用,在他眼中法律高于一切,不能亵渎,合不合理可以讨论,但不能玩弄。这说明他还是个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者通常可解释成智商高于150的白痴。其实现实是这样的,法律不能讨论其是否合理,但可以玩弄。他弄错了前后关系,所以在哪都不好混。后来他研究明白了,就混上了秦国的相国。并且当时他也没几个钱,科研没成果,没有奖金,字是用刀刻的,所以也写不多,卖不了太多的钱。

没钱的人通常都不招人待见,这时他就上临风楼喝酒。临风酒楼的老板喜欢李斯,总给他安排雅座,然后抱一堆竹子来,请他给刻菜单。老板是越国姓范的那个家伙的后代,所以很会投资。后来李斯发迹了,老板就开始卖菜单,据说每个菜单都卖到了三十两黄金。

安排李斯坐雅座的另一个原因是,临风楼的生意不好。临风楼位临咸阳主街,当时也没有什么污染,本来把酒临风的人应该很多。可近来咸阳的官吏们都不到这来了,这倒不是因为官员们都廉洁了,黄河清易,自古如此。不来临风楼的原因是最近有两个讨厌的家伙经常到临风楼喝酒,这两个家伙是当时秦国最没用也最让人头疼的人,一个是赢政,另一个是蒙恬。

赢政是当时秦国的王,可当了近十年王了,只能签字。至于签什么,是答应还是否决,早有吕不韦准备好了,赢政不用操心。但是他的姓名笔划太多,签起来太麻烦。后来内待赵高给他出了个主意,用笔在上面画圈,不用画得太圆。反正当时用刀子作笔,能画圆的人不多。所谓圈阅,大概就源于此。当时赢政一晚上能批一百多斤奏折,就是看都不用看,直接在规定的地方画圈。

蒙恬是当时秦国的将军,但不用打仗。他的先人为国捐躯,所以他生下来就可以当将军,自己的孩子放心。他指挥的是秦国的三军仪仗队,集秦国最健壮的军人与此,只为了礼宾时给客人看。蒙恬指挥仪仗队时也不尽心,一心想上前线。所以仪仗队的训练工作做的很差。有时他的老师王剪看不过去,帮他训练一下,但被吕相知道后,很不高兴,王剪是聪明人,就不插手了,只是告诉蒙恬一些好玩的游戏,于是蒙恬的部下每天比赛扔石头、摔跤、爬树、翻墙,输了的出钱请赢的喝酒,至于战阵、正步、一概不练。

总之,当时赢政和蒙恬是当时秦国最没用的两个人,两个摆设。所以两人总凑到一起喝酒,到哪个酒楼,哪个酒楼就面临关门。秦国官员再胆大,也不敢再国王面前吃公款,虽然这个国王不怎么管事。

第四章

秦王赢政一直很奇怪,通常他和蒙恬到任何酒楼吃上半个月,这家酒楼就得关门。临风楼一直未倒,实在佩服老板的经营之道。然后他就看见一个书生抱着一大堆竹片在兢兢业业的刻菜单。临风楼的菜单上的字实在漂亮,能把这么无聊的活当做事业来对待的人,一定是一点正事也没有的人,于是同病相连,招来痛饮。

可惜李斯酒量实在太差,几杯下肚,便支持不住,趴在地上。这倒不是装的,当时李斯还没学会酒后吐真言之类的外交手段,所以也不能借酒求秦王办事。

倒是蒙恬好心,将李斯扛回了他的住所。恰巧李斯的夫人在家,见李斯这样回来,少不得就一番唠叨,也不管蒙恬还没走。李斯怕老婆,也不敢还嘴,这是中国男人的美德。另外,混倒如此地步,实在也对不住夫人,两人结婚后一直没敢要小孩,因为当时咸阳规定,小孩的户口随母亲。虽然大秦的律例规定可随父母,可咸阳不执行。没有孩子,对不起祖宗,所以李斯在家就更没地位。蒙恬当时听着,居然忘了走,这倒不是他不给李斯留面子,是他一直生长在咸阳,没听过这种事,实在忍不住好奇。

第三天管户口的就给李斯送来了夫人的户籍证明,还一再声明自己办事不力,请李斯不要见怪,让李斯简直受宠若惊。

于是李斯就拉着夫人到临风楼上找赢政道谢,前天他一直没敢相信赢政就是秦王,因为秦王身边连个保镖都没有。其实他不明白,这不是秦王不怕暗杀,是吕相国为了显示百姓爱戴秦王,社会安定,不给秦王派保镖,所以蒙恬当时还兼作秦王的贴身卫士,秦王一直也苦练身手,毕竟命是自己的。

李斯谢了半天,秦王苦笑了一下,告诉他说这是蒙恬办的,自己没这个权力。

蒙恬这个将军也没这个权力,是他求叔叔蒙嘉办的。蒙嘉官也不大,仅是秦国的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级别比蒙恬低不知有多少级。但当时秦国的规定是这样的,为了保证有足够的兵员,要计划生育,不是少生,而是多生。每家咸阳户口的人都得领生育指标,所以谁也不敢得罪蒙嘉,否则他给你下一个本年内生十五个小孩的指标,你就不用活了。蒙嘉经常干这种给人一年下十几个生育指标的事,所以生了几个儿子都没屁眼,养活不大,要是现在就没关系,生了儿子没屁眼可做人工肛门,这只能说明那时科技不发达。

于是四个人就在一起喝酒,喝道尽兴处,秦王就说将来要做全天下的王,虽然现在连秦王都有名无实。李斯当时想做一个立法者,并且在他的法律梦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蒙恬想干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大家当时都年轻,所以还有一种东西叫理想。

然后蒙恬舞剑,秦王击缶,李斯拍案而歌,然后李斯想在酒楼的墙上写几个字,但刀笔太小,写起来着实费劲,蒙恬就割下自己的一缕头发,绑在筷子上,沾了点酒给他,于是李斯就提笔写下“李斯、蒙恬、赢政到此一游”。这几个字的确漂亮,比后来他写的“受命于天,其寿永昌”要好看的多。现在我国人到哪都喜欢刻上“***到此一游”就是源于此。后来,人们说蒙恬发明了毛笔,典故也出于此。

吕相国知道三人喝酒烂醉之事,就把李斯、蒙恬申斥了一顿,也未太介意。

几年后秦王奉太后命加冕亲政,吕相国阻拦,可是禁军没打过蒙恬手下那些军容不整的仪仗队,没办法,在咸阳巷战时,比的是摔跤、扔石头、翻墙、爬树,战阵派不上用场。吕不韦自杀,史书如是记载,至于史书有多少可信之处,不得而知。 据说司马迁之前还算真实,在那之前仅仅是奉孔夫子的学说,篡改一小部分为尊者讳。后来另一个姓司马的认为历史的作用不是纪录事实而是当镜子,人当然有选择镜子的权利,至于是否是哈哈镜,就没人管了,这个历史么,就有点像小说了。所以你看这篇文章时可以认为我是在篡改历史,反正历史本来就是为了让人篡改而诞生的。

第五章

亲政之后,赢政决定灭六国,一统天下。于是派王翦为三军总司令,蒙恬为参军,向六国进兵。

一路上也没遇到什么正经抵抗,当时的人都以拥有秦国的绿卡为荣,秦兵一来,立马变成了正式的秦国人,不必再偷渡了或想什么政治避难的损招。但也有一群读书人不太满意,早知道这样,他们也不用费劲考什么秦国的GRE了。那时候的百姓觉悟低,虽然也受了很多爱国主义教育,但是本国的官员没比秦国的好哪去,除了收税、要红包外,只想着睡下一代。国家没了,对百姓而言,也就是换个政府交税罢了,并且不用再交什么防线建设费。

在蒙恬的记忆中,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打的及其没意思,临出发时,一向不贪财的老师向秦王要了很多钱,蒙恬觉得老师的行为很奇怪,老师告诉他,其实大多数战争决胜不在疆场上。当时蒙恬不太明白,等他明白时,战局已经明朗了。

当时六国很多城市都有城墙,防御敌人进攻,并且很多城墙都是百姓捐钱修的。捐钱的时候,实行自愿的方式,每家最少十两。那时候人官员的文化水平不高,分不清“捐款”的捐和“苛捐杂税”的捐的区别。后来为了省事,这两个字就统一了。很多城墙被秦兵一冲就塌了,还有很多没等秦兵来,自己就塌了,没办法,那时建筑技术不过关,况且官员们也都不富裕,所以老百姓轻易不靠近城墙,万不得已,也是快速通过。

个别真正坚固的城池,还是要打一打的。但大多也是象征式的进攻,秦兵两边对着喊几声,就像拍卖会一样,然后守将喊出出卖城门的价码,双方再讨价还价一番,然后开城投降。王翦马上给守将送上了足够的红包,拿人钱财,自然得与人消灾。那时有个行情,城墙每高一尺,可多卖一万两黄金。这也不贵,王翦出征前,向秦王要了很多黄金,足够应付。如果一般情况下双方会买卖很愉快,一旦谈不拢,就开打,打一会再接着谈,最终凭实力论价钱。很少有打到底的。有时也有例外,有个叫李牧的赵将不识抬举,率兵抵挡了半年,结果王翦买通了赵国的丞相,赵王下旨把他杀了。李牧死的时候,都不知自己的头换了多少钱。

本来这样下去,很快战争就结束了,但是最后几年,秦军遭到了殊死的抵抗。抵抗的是六国中仅存的两个国家,楚和燕。本来还有个齐国,但他们和秦国是盟友,齐王的儿孙都有秦国的红卡,并入秦国是早晚的事。

楚和燕军队拚死抵抗的原因是,王翦做事太不漂亮。本来秦兵的到来,是各国文臣武将发财的大好时机,所以打胜打败的价钱大家都心照不宣。但是王翦这人有点小气,可能是手中的钱买来买去所剩无多。加上他又不大瞧得起贪官,并且胜利在望,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偷偷派人去把以前受他贿赂的官员都给杀了,把钱又抢了回来,以便贿赂下一个。开始大家还以为是强盗干的,后来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于是收买的方法就此失灵。但此时,韩、赵、魏已亡。

于是楚军屯兵四十万,派了一个最不爱钱的项燕与王翦对垒。燕国守将则是秦王的仇人,樊于期。

王翦也不着急进攻,派自己的儿子带一部分军队与燕军纠缠,自己则带近百万大军,驻扎在楚国边境上,天天让士兵们玩爬树、跳高、扔石头的游戏,蒙恬知道为什么,他也知道在那时,已注定了楚军的命运。

但是,就在此时,秦国发生了一件大事,有人刺杀秦王,他的名字叫荆轲。

第六章

荆轲,卫国人,擅长剑术。历史上对他的记载十分矛盾,人们总是期望侠客来解决他们的梦想,但最好不要碰掉他们屋檐上的茅草。

其实,荆轲开始并不想做一个剑客,后来也不想,只是他不能选择自己的角色。

他是卫国的贵族,生在那个年代只能学剑术。卫国人都不太现实,骨子里有一种浪漫与天真。自从灵公纵鹤亡国又复国后,卫国人明白了国家之间什么才是公正。所以他们很想强大,于是采用当时流行的仁政。后来发现比他们还早实行仁政的徐国被人家轻松的就给灭了,赶紧吸取经验。所以卫国的孩子自小得就学剑术,荆轲学剑学了十数年,直到秦兵的到来。

秦兵来时,卫国人决定应战,但是败了。卫亡,荆轲逃走。

挥三尺剑,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一个梦想就这样破灭了。当你用一万人去迎击相同的敌军,剑术管用,但敌军是一百万,尽管你的士兵个个以一当十,总有第十一个人冲上来。

数年后荆轲的梦里,仍然是满眼的刀光,他总是痛苦的从恶梦中醒来,尽管那时,他已名满天下。

荆轲逃到了燕国,以杀猪为生。经常一个人喝的烂醉,然后大声高歌。这本是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但燕国的差人谁也不去管它。这并不是因为荆轲的嗓子比帕瓦罗第的还好,只是差役们的功夫没人比荆轲的好。所以街头一传来荆轲的歌声,差役们都远远的绕到别处巡视。

荆轲喝酒唱歌的时候,认识了高渐离。高渐离本来是餐馆里洗盘子的,但是他能用用筷子在盛了水的一排碗上敲出美妙的声音,于是他就再也不用洗盘子。荆轲唱歌的时候,高渐离就在一旁伴奏。后来就认识了樊于期、燕丹。燕丹告诉荆轲,他是燕国的太子。

于是荆轲和太子丹共同设计了一个大胆的计划,行刺秦王。

太子丹买了当时最名贵的名牌,徐夫人匕首,喂好了毒药。

但是不知用什么借口接近秦王,当时燕王想和秦国讲和,割督亢等地给秦国,但秦国不答应,还要主战的樊于期的人头。燕王虽然混,但也知道不能给,一旦给了,秦国不守信用,再来进攻,就没人领兵抵抗了。但大臣们都恨不得樊于期明天就死。

于是樊于期就自杀了。

于是燕国的很多人拍手相庆,因为燕国再也没有人惹恼秦国了,秦兵也许就不会杀来,即使来了,也未必杀到自己的头上,自己何必去送死。很多人一哄而上,把樊于期的练兵的剑士台给拆了,把砖拿回家去垒墙。燕人自古喜欢拆东西,这是习惯,拆台一词,也源出于此。后来波斯人根据燕人的习惯,把定都于燕的国家叫“拆那”,那是后话,在此不提。

荆轲在那一瞬间明白了原来全国不愿降秦的只有他们几个。不由的仰天长啸,那时正值隆冬,所以一道长长白气久久不散。后人就说,当时白虹贯日。夸张是文人的习惯,读书人的事,不算说谎。与此同理的还有屡战屡败和屡败屡战。

于是荆轲与秦舞阳仓促的上路了,明知秦舞阳不是最佳人选,但形势已不能再等。太子丹和自己这伙“爱国贼”在燕国已无容身之地。

太子丹在易水边上给荆轲饯行,所有人都身穿白衣。太子丹举杯向荆轲敬酒,说:事成,先生必死。事不成,先生与丹俱死。众人在高渐离的筑声里痛饮,荆轲留下了那句千古绝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只有两句,後来无数人想续写,都续不出来。后来也再没出过荆轲。

秦王知道燕国派荆轲为使臣,在见与不见的问题上就犯了难,见吧,荆轲是天下有名的剑客,自己虽然也被迫苦练过几天武功,但自从加冕之后,就搁下了。蒙恬远在前线,不能护驾,一旦不慎,难免被荆轲打死。不见,又太没尊严。

这时小太监赵高出了一个主意,撒砂土。这小子小时候和人家打架很没品,打不过就用沙土迷人家眼睛。秦王听了,觉得这主意虽然有损尊严,但毕竟能保障安全。性命比面子重要何止百倍。为了保险,李斯让太医夏无且将沙土替换成迷药,只要撒在脸上,就立即睁不开眼睛,并且吸进鼻子里会全身无力,逐渐晕倒,为了保证药的有效性,提议让夏无且站在秦王旁边,一旦药物失灵就抱住荆轲,否责株灭九族。这一招很管用,比如现在你对制药的说,他生了病就只能用他自己生产的药,他肯定不会造假。夏无且研究了好久才把药配好,并保证有效。

于是在迎宾殿召见荆轲。

荆轲托着人头和地图,在卫士的刀剑从林中走向秦王,没等走上大殿,却听到了滴答地水声,回头一看,原来是秦舞阳尿了裤子。笑了笑,拍拍秦舞阳的肩,让他在殿外等。自己慢慢的走向人生的尽头。这一刻,荆轲很平静,他知道,此后再也不会在恶梦中惊醒了。

秦王看过了人头,荆轲为他展开了督亢地图。图穷,匕首见。荆轲拿起匕首,刺向秦王。这一着他练了很久,绝对不会失手。但他刺空了。那把天下有名的名牌匕首居然在半空中断开,原来名牌不一定结实,越是名牌假货越多,这个谁都明白的道理荆轲居然不懂。

这时,无数个白布包向荆轲飞来。霎那间,荆轲就被白布袋砸晕了,四百多个药包砸在身上,不用迷药,也能把人砸扁。原来秦国的三百多个大臣每人都藏了药袋在身上,有人还藏了两个。

秦王还想治荆轲一个恐怖分子的罪名,但想到自己使化学武器,也不高尚多少,就马马虎虎的把荆轲杀了。加派二十万大军攻燕。秦兵没等到边境,燕国已向秦国投降,以太子丹的人头作礼物。

燕亡,只剩下了楚国,还在苦苦支撑。

第七章

秦以六国之力攻楚。

项燕以四十万楚军对抗秦国的百万大军,对峙三年。楚人在秦国的绿卡和死亡之间,更愿意选择后者,这让王翦很不明白。楚王对百姓并不好,秦国的制度也比楚国更合理一些,况且楚国的腐败,天下闻名。

但楚国的贵族更愿意投降,唯楚有才,当时天下的人才大多出于楚国,最有有名的便是吴相伍子胥和秦相李斯。楚国的士子人人以李斯为楷模,如果楚国被秦国吞并,他们说不定也能混个丞相当当。至于他们是否有李斯那样的才能,无人能知。反正他们看着自己的国家不顺眼,也不管是谁是谁非。不过如果楚王能赏他们个一官半职,他们就会为楚国的一切歌功颂德,楚王抢了别人的老婆,他们也能把这事说成是与民同乐。若说他们和贪官有什么不同,其实就是在朝和在野的差别。

项燕战败,楚亡。两军交战并不精彩,也没有什么高明的计策,王翦与项燕都是名将,谁的计策对对方都没用。但秦兵人多,挟百战连胜的声威,并且总使些见不得人的怪着,也难怪,国王都干迷人家眼睛的事,小兵还有什么干不出来的。

但那些追随项燕的楚兵可以忍受自己的土地被长官以改革之类的名义抢占,可以忍受妻儿被贵族劫掠,却不愿家乡落入秦人之手。而更多人,可以允许文化的融合,却不能忍受文化的强加。不管入侵者打着解放还是其他冠冕堂皇的幌子。因为无论是怎样正义的借口,入侵的结果,必是奴役。倒是楚国的官吏和精英,投降起来唯恐落在别人的后面。项燕没有投降,他自杀了,临死前遗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那一仗,很多人成名,更多人死去。但王翦更难过的是自己的学生蒙恬看自己的眼光,那曾经的热切与崇拜不复存在。更可惜的是,仗打完了,王翦也无没机会和自己的学生说明,

因为蒙恬要奉命去修长城。

蒙恬要去北方前,送行的人也不少,虽然他长年出征在外,和百官并不熟,但干工程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虽然大家不愿去主抓,但都愿意推荐一两个包工队,毕竟是重点工程么,都所有人都希望尽一下心,这里面多少是公心,多少是私心,书上没说。我也没证据。

虽然有了隔阂,王翦还是提醒蒙恬,秦国之所以所向披靡是因为秦国人有西戎的血统,无惧生死,而北方的部族却比秦人更彪悍。

蒙恬笑着回答,我这回真的不是去打仗,我是去修城墙。然后就和王翦、李斯商量让胡人考秦国的托福、每年给胡人的移民配额和边疆开发建设拨款问题。并请李斯举荐工程处材料科长和投标办主任。并邀请王翦的孙子王全做财务主管。还请李斯保证每年征调美女若干,请在座的所有人推荐人才,到边疆大搞开发。

王翦却很高兴,看着蒙恬,有如看着年少时的自己。

于是在杯觥交错声中,蒙恬向北方进发。临行前秦王面授锦囊一个,并叮嘱再三。

离开咸阳后蒙恬拆开了那个锦囊,里面有一行字:“打不过,逃,无罪”。他轻轻地笑了。

军队还没到边境,胡人的大军就到了,当时,蒙恬率军四十万,胡人各部联军也是四十万。在渔阳北边的平原上,两军对垒。

胡人是清一色的骑兵,秦国是步兵、弩手、战车等组成的混编部队,两军就静静地对持着,只要一方主帅一挥手,便是一场惨烈的搏杀。一方自小在马背上、杀戮中长大。一方久经战阵,都看惯了敌人和朋友的鲜血。

蒙恬看了看纯净的天空,率军数十万,醉卧沙场中,曾是多少那个时代男人的梦想,只要他一挥手,便可听见铁与血的赞歌。

然而,仗却没打起来。

第八章

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

第一天, 两军对峙。

第二天, 两军对峙。有一半胡人没了精神。

第三天, 两军对峙,晚上胡人召开作战会议,由所有部落联盟首领涂主持。

涂,胡人部族之共主,胡人无姓,以天地万物为名,其本名为虫儿,涂是他的号。史家称之曰:胡涂虫儿。

这几天,蒙恬派人给所有族长送了足够的金子,对自己的军队惊扰了他们的生活表示了诚挚的歉意。顺便送上了“长城开发区共同开发协议草案”,内容十分优厚。承诺所有的设施都放在长城外,胡人不必出资,以土地作股份,共同致富。

于是有了下面这段对话。

“看来,秦人不是来打仗的,真是来修城的”。

“蠢才,修完了城,就只能他们打我们,我们无法打他们了”。

“人家不是说了嘛,修城不是为了防备我们,是为了防备波斯等流氓国家的”。

“再说,秦国人把公司都开在我们的土地上,打起来他们还不是自断财路”

波斯等流氓国家在哪,族长们不太清楚,黄橙橙的金子,却在眼前。中原的夜夜笙歌,也听自己赖在中原不愿回来的儿子说起过。既然已拿了人家的钱财,当然不能再打人家,加上有公司可开,有钱可赚,况且,土地又不是自己的。这个族长,只能任到死,不能传位于子孙。不如给儿孙留点钱财。

于是胡人决定和蒙恬共建长城开发区,开女闾,通商贾,繁荣娼盛。但要留一手,对秦人听其言,观其行。

不久,探子汇报,秦人修的长城是个摆设,风吹都晃悠。胡涂虫儿不信,亲自去看,果然如此。开来蒙恬修长城是假,捞外快是真。倒是秦人开的娱乐场所,个个都极尽奢华,里面的小姐全是从六国掠来的佳丽,秦国长城开发区的各级官员和胡人的族长们在里面好不快活。

于是心安,与民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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