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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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又点了炸药,群众又不让了,纷纷大叫大嚷,说谁敢叫捕快坏人姑娘名声,还有的反咬一口说要叫捕快抓奸商,花佑堂的小伙计被群众拦得死死的,还有暴脾气的将其一把掼倒在地上,只能爬起来不知所措的望着自家管事。

  这是没法善了了。

  管事长叹一口气,咬牙,最后一次努力:“今日生意是做不下去了,姑娘若是不弃,可否进来商谈。”

  左颜轻笑:“明知有虎,还要往虎山行么?”

  “哎!”管事长叹一声,想直接关门,又怕被人戳脊梁骨,只能走进店里冥思苦想,求神拜佛的盼着东家快回来解决这事。

  左颜便静静的坐在外面,间或理理头发掸掸裙摆,怡然自得的样子。

  这样的场面没有爆点,看久了别人也无趣了,好心的过来劝慰两句才离开,纯看热闹的没一会儿就走了,到了傍晚花佑堂按照往日时间关门打烊,左颜还坐在外面,直到宵禁才优哉游哉收拾东西离开。

  此时心怀希冀的花佑堂管事并不知道,他全部的希望——东家雨歇和风声,已经再不可能回来重整大局了。

  他们花佑堂的名声,将因为一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女子,从此被划入了临安妇女的黑名单。

  而罪魁祸首左颜,一身轻松的回到客栈,在路过一个房间时,用windows开机的调子敲了一下门,回到自己房,看书的雁鸣头也不抬,指了指桌上的药:“喝。”

  左颜微微一笑,端起碗来。

  没一会儿,青山越窗而出,一路疾行到某个医馆的后院,找到了一个男子,递出一袋钱。

  那男子其貌不扬,一身青褂,俨然是个书生,他接了钱掂了掂,笑眯了眼:“英雄好算计啊,就吩咐了在下说那么一句话,偏偏就让花佑堂成千夫所指了,连百草堂都一身脏水……往后我们医馆若有得罪之处,可千万直说,若让那女侠原样来一套,小的可承受不起啊。”

  “你知道就好。”

  男子很是兴奋,停不下来:“话说先前我瞧那女侠似有松动,还以为她变卦了,却不想竟是给花佑堂下了个套啊,我现在一想到她擦眼睛那信号掐的时机,就佩服的五体投地。”

  “说完了么?”青山很有礼貌的问。

  “这个……其实,就说那么一句话便得了那么多钱,在下还真有些过意不去,明后两天,可还有用到在下之处?”

  “没有了,足够了。”青山转身,“花佑堂若还站得起来,便是你们无能了。”

  男子若有所悟,嘿嘿一笑:“英雄放心,百草堂我们一时扳不倒,这花佑堂算哪根葱,都这样了还能让它回来,我们也白经营那么些年了。”

  话落,英雄已无觅处。

第122章 鹤唳被困

  自花佑堂门口一炮打响, 左颜又观察了几天,感觉有点不放心, 便撺掇青山又去贿赂了几家医馆的人, 专门落井下石, 四面传播女人的脸比生命还重要花佑堂简直谋财害命等观念。

  女人的脸嘛, 确实跟命一样重要。花佑堂这事儿一出, 基本不用指望从女人身上再撸出一文钱来来了。

  雨歇的事业废的差不多, 风声的她却反而不怎么担心了。

  “按照史载,光学玻璃要公元十八世纪才出现, 为的就是望远镜, 风声做的事情提前了快七个世纪, 你知道这七个世纪意味着什么吗?”左颜竖起一根手指, “技术隔断!”

  雁鸣在一旁给自己做复健,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

  青山根本听不懂,他手里把玩着自己的师门虫坠子, 静静的看着。

  “虽然以古代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发展速度,七个世纪说不定还不够咱那一年的,可有些革命性的东西, 却非得一定的量变才能引起质变。以我们民族这个工匠的制度和发展方向,光学玻璃如果不靠外力,清朝都不一定出得来。因为,这个技术在我们这的量变太缓慢了。”

  “所以,你想说明什么?”

  “从雨歇的做法来看,风声应该也不会公布强力火药和玻璃的炼制方法, 我们需要从源头开始考虑这个东西的传播,一,知情的工匠;二,成品的下落。解决了这两个,那么对历史最大的威胁,也就基本抹除了。”

  “这就是难点吧。”

  “如果你愿意全力配合的话,就不是了。”左颜凝视着她,“和他们斗智斗勇那么久,你不会什么都不知道吧。”

  “哦,你既然知道是斗智斗勇,就该明白,这些都是他们的杀手锏,我怎么可能知道。”

  左颜了然点头:“说的也是。”

  晚上,等确定雁鸣已经在房间里睡了,左颜和青山在外面碰头,一改方才云淡风轻的样子,极为焦虑:“怎么办,雁鸣这样消极抵抗,我怀疑鹤唳要白跑一趟了!”

  “应是白跑了。”青山手里还握着坠子,“恐事情有变,她多日不曾动了。”

  左颜一愣,算了算时间,眉头蓦地皱紧:“对啊!差不多也该回来了!”

  青山瞥了她一眼,没什么特别的神情,但分明有种引而不发的怨念在其中,寒森森的,还带点委屈。

  “我知道你担心她……你现在能找她吗?”

  青山又怨念的瞥了她一眼,沉默。

  左颜猜了猜,试探:“你是,放不下我这儿?”

  “接下来做什么?”他避而不答,但言谈分明就表达了尽早了结这儿的迫切。

  “我……真没计划。”左颜答得小心翼翼,见青山没什么过激反应,心里反而更加没底,“暂时真没有……风声明显比雨歇高杆不少,他走的又是高端路线,要搞清楚情况,恐怕得混到岳飞身边才行,这哪有说混就混的,我们没那么多时间啊,人家混到岳飞身边据说花了大半年,那还是开挂的速度,到我们这,岳飞还有三四个月就要死了,我的天,我也想掏炸药开挂了。”

  “还有一种情况。”青山冷静道,“岳飞一死,一了百了。”

  左颜一怔。

  “风声的东西既然还没打动岳飞,则必然不会往帝王处去,只要扼杀在岳飞这,届时岳飞麾下群龙无首,要趁虚而入逐个扫清,亦或是那些东西自己就会消亡,都由我们掌控了。”

  左颜顺着青山的说法仔细想了想,目瞪口呆:“还,真是……我们只要先等岳飞死就行了!”

  “嗯。”

  “哦不。”左颜苦笑一声,“是确保他死……”

  “恩。”青山还是看着手里的坠子,“所以。”

  左颜了然:“你要去找鹤唳?”

  “她应该在等什么,或者被困住了。”青山声音沉冷,“我要去看看。”

  “那……我和雁鸣就在这等你们。”

  “好。”

  鹤唳蹲在草垛里,竖起耳朵听外面金兵鬼哭狼嚎的盘问村民。

  过了一会儿,声音渐熄,一个大叔小心翼翼的凑了过来,低声叫道:“女侠!女侠!他们走咧!”

  “哦,谢谢你呀。”鹤唳走出来,先给了个灿烂笑容,接着长长的吁了口气,“多亏了你们,要不然我还真躲不到今天。”

  “女侠不要客气,你一弱质女流,竟敢刺杀金国皇族,抗金之功远胜我等男儿数倍,若连这点举手之劳都做不到,不仅不敢扛这抗金大旗,更无颜面对列祖列宗啊!”

  “大哥不要妄自菲薄!”鹤唳一脸正气凛然,“若没有你们的慷慨相助,小女子不仅刺杀皇族未成,很有可能命丧金狗之手!那才是最不值当的事啊,还是要多谢你们,留得青山在,大宋必有北定中原日!”

  “好!好一个北定中原日!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鹤唳全情投入,分明就是一个抗金义士,可看到那大叔拿在手里崭新的通缉令,嘴角却在抽搐。

  见了个鬼,得罪了个金国皇族不可怕,那个皇族貌似很受宠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他妈的那个皇族居然貌似很会画画!

  不是说古代的人物画都很意识流吗?不是说古代的通缉令都很抽象派吗?怎么那个病鬼就黑夜里打了个照面就能把她记得八酒不离十啊!而且好几拨通缉令是越来越像!这怎么玩?她好运遇到一群暗搓搓在和金兵打游击的所谓抗金义士,还能藏她一藏,可这群人归根结底就是些有点闲钱还能讲情怀的小老百姓,若是冷不丁遇到个吃上顿没下顿的,分分钟卖她不需要犹豫啊!

  可现在金兵在两国边界查得紧,甚至有点当成一项战略要素对待的感觉,这就有点蛋疼了,她没把人家怎么样吧!

  “对了,女侠,有个事情我们打听到了,前些日子进开封的那位金国皇族,是金国皇帝的第九个儿子,叫完颜宗敏,称号自在郎君。”

  “……自在郎君?噗!”那病鬼也敢称自在,真是喊一次扎心一次。

  “这完颜宗敏虽然不是嫡出,但是在金国皇族里地位却不低,你说你觉得他规格很高才去刺杀,这个是很正常的,他的排场,在金国是快赶上太子了。”

  “咦,他很厉害吗?我看他身体很差啊,难道很聪明?”

  “聪不聪明是不知道,但他受宠,全因他有个了不得的亲哥哥,女侠你应当知道是谁。”

  “……兀术?”

  “正是!不愧是抗金义士!”

  “嘿嘿!”鹤唳擦汗,她也就知道那一个。

  “那兀术对金国的重要性,在下就不多说了,听说那兀术对自己多病的幼弟很是上心,看不得他受一点委屈,每到一个地方第一件事就是搜罗民间药方给他弟弟治病,那些金国人有时候是宁愿得罪他也不愿意得罪完颜宗敏,你如今遭如此严密搜捕,多半是那金狗兀术也插了一手!”

  “兄弟啊……”鹤唳听完不见一分担心,反而摸着下巴畅想起来,“哎呀呀……”

  “女侠?女侠?”

  “哦!没事,继续继续!”

  “女侠接下来,可有何打算?”

  “我?我要赶快回去,有人在南边等我。”

  “可如今回到大宋的必经之路已经被封死,若要绕路势必要在金狗的地盘再走好远的路,现在他们这般严防死守,很难有可趁之机啊。”

  “大哥可是有什么办法?”

  “若女侠不嫌弃,可到在下一友人在山中的宅子中躲一躲,待金狗松懈下来,我等再来通知你。”

  “山中……”鹤唳不想让自己的表情这么冷漠,可是她忍不住,“大叔,入冬了。”

  “额。”大叔眼神游移,“但若在这村中,又实难保证次次都躲过搜查。”

  鹤唳很想嗷一声蹲地上松快松快,可她现在保持着女英雄的形象,也没这个脸自毁设定,只能绷在那儿一脸正直的点头:“有道理,多谢了,容我想想。”

  这一想就想山上去了,没办法,金兵不知怎么的,杀了个回马枪,鹤唳一阵夺命狂奔,硬是躲进了山林中,才免于被发现。

  她深切体会到那个自在郎君找她的执念了,大概被一个女人骑着确实很破廉耻吧,可他敢这么大张旗鼓的搜,也不怕她把他的囧事儿给抖出去?

  还是说,他真的就确定,那一夜骑过他的女人,依旧是个他观念中应该三从四德的大宋标准女性,比他更丢不起这个脸?

  她就这么在山中猎户家住下了。

  刚进房子,她就心里就合计起来,等任务完成了有了自己的私人小岛,她一定要弄个猎场,自己放养豺狼虎豹,做个正儿八经的猎场主。猎户这个身份现在简直有点幸运星的感觉,汉朝的时候在猎户那发现了潇潇,唐朝靠猎户这个身份又顺利混进了宫,现在又要靠猎户躲金兵,以后还当什么大侠啊,说自己是猎户一准儿好办事!

  她从唐朝回来没过多久就来了这,猎户之魂正熊熊燃烧,刚安顿好就进山晃了一圈,傍晚背了个獐子回来,就见门口放着几袋米粮,还有一缸酱菜,那大叔还挺热心的。

  但是同时问题也来了,人家一副在给她准备过冬的样子,莫非是觉得她得在这长待了?这绝对不行啊!要不她努力一把,先不穿越火线,在金兵的眼皮子地下走一段,到了开封附近再回南宋?

  这和直接在这突破封锁到南宋,两者危险程度差不多啊!

  哎呀下次再遇到这种事,干脆豁出去顺手宰掉算了啦!反正金国人也不大可能是自己祖宗!

第123章 兼夫银妇

  山中无日月, 天气骤转寒。

  当鹤唳披上第一件自制皮衣的时候,她觉得不能这么耽搁下去了, 眼见着小一个月过去了, 不仅山下村民, 她自己也时常在摸索, 发现这儿作为金宋两国之间的必经之路, 能够被守得一丝缝儿都没有, 也是有它的道理。

  这是个一线天一样的隘口,村子就在隘口的北面开阔处, 隘口那儿被一个坚固的城楼死死把着, 上头金兵严防死守, 而且一天比一天多。

  城楼边上就贴着一排通缉犯的画像, 其中一个,最新鲜的,就是她的。

  她发现自己当初趁金兵还不多的时候咬牙冲过去, 或者往东沿着金国边境再走一段,说不定现在早就到临安了。

  如今不知怎么的,金兵越来越多, 而且貌似还有大规模行动的趋势,这就有点尴尬了,她现在反而有点行动不开。

  她现在相信了,就算一开始金兵严查隘口是为了她,现在也绝对不是了,她反而成顺带了。

  虽说夜里守卫会自然松懈点, 可对她来说夜行也不科学,这可不是未来那个光污染的时代,晚上黑那是真的黑,冬夜里月高星远,一不小心就是伸手不见五指,她能耐再大,也不可能进化出猫的夜视能力来。

  点火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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