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松六大杀手之飞鸢夜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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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松六大杀手之飞鸢夜歌 水阡墨

题记:这黑色是最干净也是最肮脏的颜色,什么罪恶都可以掩盖在夜色之下,它看着杀戮、阴谋和流血,却闭口缄默。


楔子——炽日之失

北夜风云庄里的历史传记中记载着:赤松那陵一族骁勇善战,以赤松神女那陵飞羽为首攻陷炽日都城,占领有“云国之心”之称的凌霄宫。赤松为了斩草除根四处捉拿云国皇族与云国国巫浮雪。而浮雪使了一招偷梁换柱,身边贴身影卫小琢被那陵飞羽当做国巫斩杀。一年后,国巫浮雪与云国皇族重整军队夺回炽日城。
史称这次战争为“炽日之失”。
这是风云庄刚写完的一本史书,撰写者则是庄主贺密的幺女贺游儿。
那站在窗前的素衣男子合上书,拿掉肩上的孔雀毛披风,淡金柔软的长发,漆黑无波的瞳孔。由于常年患病,他身形略显单薄,一张脸白得像那质地细腻的雪瓷,倒也衬得他俊美异常。
候在门口的侍女繁茵走过来关好窗,低声劝说:“殿下,更深露重,您身子不好要注意休息。”
“嗯,雪筝快到了吧?”
“您都问几次了,就这几日了,都城里张灯结彩,太子府上一切都准备妥当,就等雪筝公主来成婚了。”繁茵那张平淡到分辨不出五官的脸上带着真诚的笑意,“恭喜殿下很快就可以回国与您的父皇母后团聚了。”
“真的吗?”
“真的。”
夜榛恍惚了一下,七年了。他作为质子从北夜送到赤松已经整整七年。
乱世还是那样的乱世,而他已经不是他了。


【这好比是黑夜之前最暧昧不分的黄昏,所有蛰伏在黑夜里的眼睛都开始蠢蠢欲动。】

遇龙江赤松水域,榴花渡口。
此时已是华灯初上,江面船檐上挂的灯笼一盏盏燃起来。江面被灯火染成淡淡的橘红色,遮住头顶满天繁星的点点光辉。
下一个渡口便到了赤松都城北,因此无论路过的货船或客船都要例行巡检。尤其是近日赤松太子寻迦与北夜国雪筝公主大婚,各国都有权贵来参加婚宴,这榴花渡口便热闹得犹如集市,华丽而低调的官船比比皆是。
只不过今日与往日比起来,尤为慎重。除了往日的赤松水师,带领巡查的还有安家船厂的公子安素欢,一袭流火红衣在黑色的水兵服中格外的惹眼。待巡的船将渡口挤得水泄不通,不少人等得不耐烦,干脆上岸吃两枚茶鸡蛋,若运气好还能结交到南来北往性情相投的朋友。
这是泊在芦苇边不起眼的渔船掀开帘子,紫衣少女走出来站在船头嘴上却没消停,一遍吃着烤地瓜一边四处张望,丝毫没有什么不耐烦的模样。旁边大船的两个船工坐在船板上抽水烟,等得久了也就在那里唠闲嗑。
稍年长的叹口气:“原本我们货运到赤松,一来一往只要两日,如今要耽搁到三四日工钱照旧。这些个有钱有闲的皇族贵胄们聚到这都城来观礼,倒霉的是我们这些做苦营生的。”
另一个稍年轻的抹了把汗珠子说:“大哥,听说明日公主的绣船就到岸了,今天盘查得紧些明天省得出纰漏。嘿嘿,我这辈子还没见过公主长什么样儿呢。”
“呸,臭小子别胡说,小心让那边的官爷听见了割了你的舌头!”
俩船工声音越来越低,渐渐便听不见,仿佛沉没在茫茫夜色里。
不知谁家的船上笙箫合奏,有女伶唱着清甜绵软的云调,舞姬婀娜的身姿在风吹起的纱帘后若隐若现。那女伶必是土生土长的云国人,只有喝过云国的水的人,才能有这么一副美妙绝伦的好嗓音。
紫衣少女正听着入迷,船身微微一颤,似霞红衣已经落在她身旁。
炉子里的地瓜烤得正香,安素欢用剑挑出一个,轻轻一划,流着蜜汁的肉瓤便散出了香。
这整个赤松都知道安家公子从十二岁开始身边便跟着个贴身侍女叫紫离,紫衫紫眸,挺爱笑性子也好。不过只有少数人知道,这个紫离外表看似柔软无害,其实杀起人来跟切豆腐一样。
紫离看他吃东西文雅的样子笑了笑,又将目光投向不远处的船上:“公子,去年这个时候,我们还在云国都城听过云调。不过短短一年,云国便夺回失地,真是有趣得很。”
“战争只会制造悲伤而已。”安素欢说,“联姻也是。”
七年前,北夜与赤松结成同盟,使云国腹背受敌。
当时云国的叶氏族人镇守边陲清州城。叶氏族人使计将赤松军引入山谷中,又让北夜国安插在城内反水的细作回北夜都城禀报,赤松军已把云国军逼进山谷。北夜将军深信不疑,下令用火箭射杀了赤松两万精锐。
于是赤松与北夜同盟瓦解,北夜需要休养生息,为表诚意便送了本国的二皇子夜榛作为质子送往赤松。
清州叶氏也从此便名扬天下,深受云国百姓敬重。
“是啊,就像这江面一样,水面之上风平浪静欢歌笑语,水面之下却是激流暗涌。”紫离津津有味地啃着地瓜说:“这两天进出的船都没什么问题,云国的凌霄宫那边也没什么动静,不过国巫浮雪是绝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两国结为百年之好的。如今只有两个可能性。第一,凌霄宫的人已经在葬月都城部署好一切。第二,那个雪筝公主半路上就被掉包了,明日登岸的是个冒牌货。就像去年赤松女神斩杀的那个冒牌国巫,他们凌霄宫玩这套偷梁换柱的游戏最拿手了。”
紫离和安素欢并排坐在船板上,岸上自发形成了一个卖小吃和当地特产的小夜市,喧嚣与宁静如此契合——芦苇里突然飞出一只雄鹰掠过水面,抓着一条肥美的鱼消失在夜色里。一时间夜鸟惊飞,野鸭乱叫,好不热闹。
这好比是黑夜之前最暧昧不分的黄昏,所有蛰伏在黑夜里的眼睛都开始蠢蠢欲动。

【繁茵握住他的手,发誓般郑重:“殿下,您放心,奴婢会一直守着您的。”】

雪筝公主进城那日,都城百姓将火红的赤松叶洒满了公主的步辇经过的街道。
是赤松女神那陵飞羽亲自去渡口迎接,还与她并肩坐在垂着纱帘的步辇上,接受百姓的礼拜,这对一个异国公主来说是莫大的殊荣。
夜榛的行馆与太子府相隔不过两条街,下摆绣着繁复的孔雀开屏图,淡金的长发倾泻在背上,带着浅浅笑意立于门前。步辇经过行馆门口时,雪筝公主掀开纱帐望了他一眼,几欲落泪。夜榛看着那步辇慢慢经过,蒙着红色面纱的那陵飞羽突然回头看了他一眼,那眼里是带着莫名笑意的。
夜榛望着远去的步辇,许久没动。
繁茵扯了他的袖子:“殿下,要变天了小心着凉,回去歇着吧。”
远处天边的积云越来越重,天光隐去,开始起风了。
“啊,我的鸽群还在外头,得快点召回来······”说话从来都是细细软软的殿下突然着急起来,慌慌张张的,“还有几个兔笼子,怕还在胡萝卜地里放着呢!”
说罢便是一阵哮喘,繁茵瞧他面色发青的模样心里一痛,咬住唇低下头。夜榛殿下得的是痨病,而这病是无药可医的,发病时只能依靠随身携带的小药丸子,那是救命的物件。这病只能靠养,却也不知道养到何夕才好。可是夜榛殿下从来也没有抱怨过,甚至总是宽慰她一些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之类的蠢话。
真是蠢话,他明明是个金枝玉叶的皇子。
“喂,繁茵,帮我把鸽子屋的门锁好可以吗?”他回头不好意思似的,“我累了,想去睡会儿。”
“好的,殿下。”
繁茵悲伤地敛下眼,夜榛殿下的痨病已经得了四年,身体一年比一年差。对于夜榛殿下的病,赤松王很是关心,每月初都派医馆来诊病,珍贵药材也不吝啬。尤其是今年入了春以后,他卧床的时间便更长,且睡得极浅。医官叮嘱殿下极需静养,睡眠尤为金贵。
所以夜榛休息时,她便在门外候着,生怕有不长眼的奴才惊扰了他。
无数个日子便是这样度过的,夜榛殿下在寝房里安睡。她便在盘膝坐在门口的团蒲上寸步不离,陪伴她的是喜欢趴在廊柱上盯着笼子里的鸟雀们流口水的白猫。那猫是殿下从外面捡的,从前他陆陆续续往家里捡过不少活物。他是很喜欢小动物的,这几年不知不觉养了不少,都是稀松常见的动物,没什么挑拣。
赤松王听闻他喜欢动物后,特意送来了两只威风凛凛的黑鹰,还有一只羽毛美丽的孔雀。夜榛殿下把那两只鹰便留下来,却让繁茵将那只孔雀送了回去。繁茵记得当时年仅十岁的夜榛殿下眼底一派清澈的纯真。他说:繁茵,我不过是一个质子,可是殿下却待我如此宽厚。不仅没有软禁我,还让我跟宫里的皇子们一起在太学读书。我吃的用的都是殿下给的,如今还要用陛下的银子养那奢侈的孔雀,真是让夜榛惭愧。
繁茵将这番话原原本本地转告给赤松王。
那高高在上的王者摸着下巴思索了半天,笑着问:“繁茵,你觉得这个二皇子这番话是真是假?”
繁茵沉默了一下说:“以奴婢看来,夜榛不像说谎。”顿了顿,繁茵补充,“他不过是个十岁的孩子。”
赤松王目色幽深:“如果一个十岁的孩子说了谎却骗过了你,那就更可怕了。”
那是繁茵刚被派到夜榛身边做侍女不久,她比夜榛年长四岁,是赤松王安插在夜榛身边的眼睛。他从十六岁登上王位,一直到现在稳当地坐了二十年,最大的缘由是:他从不小瞧任何人,包括对他忠心不二的侍女繁茵。
几日后,赤松王派宫人送来一件孔雀毛的披风作为赏赐。
任谁都知道那孔雀毛是从那只孔雀身上拔下来的,夜榛殿下看见那披风就呆怔了半晌,谢恩后抱着那披风回屋半晌没出来。夜榛消沉了许久,让繁茵觉得有些好笑。再金贵也不过是个畜生而已。有天半夜繁茵醒来看见他圆睁着眼睛,繁茵早已适应了这侍女的身份,凑上去安抚地拍着他的胸口。
夜榛闭上眼睛,安心地笑了:“繁茵姐姐,幸好我没把你送回去。”
后来每次繁茵想起十岁的夜榛脸上的纯真,都会觉得心悸,而后变得柔软无比。这个孩子从某种方面来说,已经是北夜国的一颗棋子,这个年纪出来更有可能已经是弃子。而在帝国却有着无数的眼睛盯着他,稍微有些异常,他就可能身首异处。即使如此,他却还能拥有这样一颗赤子之心,为无辜的生命而担心自责,揪着自己袖子的手如此稚嫩有力。
繁茵握住他的手,发誓般郑重:“殿下,您放心,奴婢会一直守着您的。”
这一守便是七年。
夜榛殿下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长成今天这般斯文俊秀的少年。


【繁茵抬头直视夜榛的眼睛,像是裹着一层透明的水膜的眼睛,清澈而美丽的,如雪山上的湖泊。】

雨一直淅淅沥沥地下,天地之间撑起朦胧的雨帘。
自从雪筝公主进城,至今四天,雨都没停过。今年赤松干旱异常,入春后雨水少,本已经做好了秋后跟紫国借粮的打算,如今久旱逢甘霖,百姓纷纷称赞这太子大婚冲喜冲得妙。
繁茵却是没有多少喜色,这阴雨天对夜榛来说好比是催命符。
不过他记挂这宫里的皇妹,这几天倒是精神不错,只是明显心不在焉,连他最喜爱的两只黑鹰都失了宠。好在今日一早宫里就来了个侍人传信,今晚赤松王在宫里摆家宴,叫夜榛一同前去。
夜榛很高兴,眼睛里汪着笑,晌午雨势稍小时,便跟繁茵出了门。他前些日子在首饰铺子里打了个簪子,图样是夜榛自己描的,是一直振翅欲飞的蝴蝶。
街上到处是朵朵油纸伞,雨水多,却丝毫不冷清。
近日城里来了不少闲人,多数是些权贵,十个人里有九个是观礼的,剩下的一个是捣乱的。赤松皇族的婚礼在九国之中是有名的庄重神秘。赤松敬拜月神,赤松太子与太子妃的拜堂之礼,不拜天地,只在祭月台上拜月神。新人要在月圆之夜沐浴更衣,身上各处用狼血画出象征吉祥的咒符,经过一番无比繁复华丽的礼数,最后互相饮无名指之血滴入的酒。无名指的血连接的是心脏,便是心心相印,永不离弃之意。
所以托这些人的福,城内各家商户都迎来送往,财源广进。
首饰铺子在不起眼的街头,门脸儿做得粗糙,生意实在是有些惨淡。刚到门口就瞧见老板揣着袖子在门口看天气,嘴上还喃喃自语颇像个神棍。
“玉老板。”
“哟,是夜榛殿下啊,有失远迎呐。”玉老板懒洋洋的,“簪子打好了,小张子你带着这位姐姐进去拿去。”
繁茵看了一眼夜榛,见他点头示意这才跟着伙计去了后堂。
俩人在门口站着,玉老板抬头看着天,被胡须遮了大半的邋遢的脸上一双小眼睛泛着精光:“对了,听说殿下快要回北夜了啊,恭喜啊。小老板我听说去年你那个太子皇兄死了,你俩皇弟争得挺厉害,不过你那老爹倒是谁都没偏向,看来是等殿下您回去呢。这北夜百姓也盼着您回去呢,不知道是谁传开的,说夜榛殿下在赤松都城都很受百姓拥戴,将来继位一定是心存百姓的仁君。”
夜榛双袖拢在身前,清清爽爽事不关己地看着天:“哦?”
“小老板我还听说啊,最近赤松太子寻迦大婚,黑市里也挺热闹的。有人花钱买你皇妹的人头,也有人花钱买你的人头,不过你那皇妹没你值钱呐。”玉老板一咧嘴露出一排细细的黄牙,整个人突然精神抖擞,“您猜您值多少?”
夜榛又斜了一眼:“哦?”
“两千两黄金啊!要不是小老板我做正经生意,没那个胆子,说不定也打您脑袋的主意呢。不过看在小老板我挺喜欢殿下您这张脸的份上,就卖您个人情,好心告诉您一声。你和你皇妹的暗花啊,都被六大杀手排名第一的墨鸢买去了。黑道上的规矩,接花就要见红,这墨鸢可从没失过手呐。”玉老板突然倾身过来拉住夜榛一缕淡金色的发放在鼻间闻了闻,舒畅地笑,“好香呐,夜榛殿下的发香,小老板我怕是再也闻不到啦。”
黑市里的暗花,接了便要完成任务,除非死,否则不能退出。
所以暗花的价钱很高,也很少有杀手敢接。
赤松是个尊重杀手,并对买凶杀人这种事视为正常买卖的国家。于是都城聚集了不少散杀和杀手联盟,六大杀手这个组织是杀手们公认的顶尖杀手。这个组织里的六个人名扬已久,接的暗花也从未失手过,算是缔造了杀手行业里的一个神话。
如果这暗花是墨鸢接的,基本上,北夜就可以考虑给他们的二皇子准备好棺材了。
夜榛涩然一笑:“多谢玉老板好意,夜榛这病恐怕也拖不了多久了,既然有人想要,那就拿去好了。”
玉老板“啧啧”两声,退回去继续看他的雨。
繁茵拿了簪子赶回来,见夜榛脸上带着淡淡笑意,想必是聊得愉快。于是撑了伞,随着夜榛走进雨里。
“真不愧是安公子介绍的铺子,不起眼,打的簪子倒是漂亮极了。这蝴蝶跟真的一样。”繁茵轻声说,“殿下,太子大婚后您就要回北夜了,也要做几件像样的衣裳打几样首饰才行。”
“那时候我就能回去了吗?”
“嗯。”
“若是你,会希望我回去吗?”
繁茵抬头直视夜榛的眼睛,像是裹着一层透明的水膜的眼睛,清澈而美丽,如雪山上的湖泊。她垂首,慢慢地说:“奴婢······不希望殿下回去······”
夜榛微微颔首:“你看,你都不希望我回去,谁能希望我回去呢?”
还没等夜榛举步前行,繁茵呼吸一窒,已经伸手拽住了他的袖子。
伞骨握得汗湿,周围的大雨将他们隔绝在这小小的伞下,这一刻,除去身份地位尊卑,只有他们两个人。
“因为奴婢······深爱着殿下······”


【杀手与雇主之间的中间人,便叫白刃。白刃手不沾血,有人买凶便在他这里放下消息,杀手们来买,成事以后他便抽些佣金,在杀手中很受敬重。】

近日城内各家各户都挂起喜庆的红灯笼,行馆一顶软轿晃悠悠地进了宫。雨水打在石路上溅起水花,繁茵在轿边随行,鞋都已经湿了。若是以往,殿下定然会叫她进轿,可是今日裤脚都已经湿透,里面的人却决意一声不吭。
繁茵知道今天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冲撞了殿下。
她比殿下大四岁,没有美貌也没有身段,身份还只是个低贱的婢女。
只是,现在不说,以后怕是没有机会了。
轿子停在宫门口,早已经有宫人在门口候着,引着夜榛一路进了宴厅。他今天脚步虚浮,怕是今天出门又受了凉。繁茵想要上前扶他,却硬生生地忍住,敛眉跟在他身后。还未到宴厅,就看见安素欢与侍女紫离候在那里,安素欢看廊前的花,紫离蹲在地上看蚂蚁,脸上都是阴郁之色。
夜榛揉了揉紫离的头顶:“······吵架了?”
紫离幽幽地看了夜榛一眼,转过头去继续看蚂蚁。
安素欢冷笑一声:“夜榛你不要理她,人家的小情人失踪了,心情不好是正常的,我们碍手碍脚反而讨人烦。”说完,便扯着夜榛进了宴厅。王与王后还未到,那陵飞羽却早来了,正与雪筝相谈甚欢。夜榛隐约听见她们在讨论北夜著名的瑞雪祭,雪筝说得正高兴,见那陵飞羽正笑盈盈地盯着身后,便疑惑地转过头去。
夜榛一身玄色长衫,浑身带着沉沉的雨气。
“······二皇兄!”雪筝眼圈一红,也顾不得礼数扑进夜榛的怀里,哽咽着,“二皇兄,我听父皇说你病了,现在身子好些了吗?”
夜榛离开北夜时,雪筝只有八岁,儿时很是依赖这儿性子清淡温柔的二皇兄。如今七年过去,终究是有些陌生了。夜榛等她哭够了,这才稍稍欠了欠身,有些羞涩却也是高兴的。只是离别太久,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取出那个簪子递给雪筝说:“以前我答应过,你大婚时要送你一支漂亮的金簪的。”
雪筝怔了一下,突然想起那年小王叔新娶了个王妃,带到宫里来给皇祖母请安,皇祖母赐了一个明晃晃的金簪,让小雪筝嫉妒得不行,回去缠着二皇兄要。夜榛便哄她说,以后待他出阁时送她一支独一无二的金簪。现在想来,也不过是孩子间的童言,长大后她便忘了。
“······二皇兄,原来你还记得。”
“我一直记得。”
雪筝默默地垂下首,用力握紧那支金簪。
后来赤松王偕同王后前来,虽有歌舞助兴,这顿饭却吃得每个人都各怀心事。赤松王准夜榛过了大婚之日便启程回北夜,一晚都是满口不舍的言辞,听口吻是无比真切。夜榛礼貌周到酒水敬了一杯又一杯,看得跪在身后的繁茵为他的身子挂心不已。
好容易宴会散了,繁茵正要松口气,却见那陵飞羽走过来说:“殿下,今夜这雨落得真美,我的步辇恰好经过你的行馆,一同回去如何?”
夜榛微笑:“那就打扰了。”
神女的步辇由四年抬着,前后各四十名仆从,走在街上却也挺安静。那陵飞羽邀请夜榛看雨,他便看雨,安安静静的什么都不说。这样气质清幽的少年很讨她的喜欢,所以别人要他死,她还是有些舍不得。
“你今天送雪筝的那只蝴蝶金簪,是城北首饰铺子的玉老板打的吧?”
“是的,神女也喜欢?”
“以前朔风在那里也给我打过一支簪子,后来我便常去,那个玉老板真是个精巧的人。”
那陵朔风是她的七弟,向来与她亲近,一年前在云国都城企图谋反自立为王。赤松王得到消息后,便派安素欢带兵马前去悄悄查实后,趁夜擒住。可是砍下那陵将军的脑袋的却是他的姐姐。
这件事全天下的人都知道。
那陵飞羽接着说:“不过殿下只知道老板会打簪子,却不知道玉老板可是这都城有名的白刃。去年在黑市捉拿云国国巫浮雪的暗花就是玉老板做的中间人,也算是老朋友了。我听说最近黑市挺热闹啊,殿下也真是出了名儿了。”
杀手与雇主之间的中间人,便叫白刃。白刃手不沾血,有人买凶便在他这里放下消息,杀手们来买,杀手们来买,成事以后他便抽些佣金,在杀手中很受敬重。
“原来神女邀请我同行是想说这个啊!”夜榛伸手揭起雨帘,目色明媚,“今天玉老板也提醒过我这件事了,我可以花钱买墨鸢的命,有钱赚的活儿就会有人干,蚂蚁多了也能咬死大象。可是有人想让我死。其实我们不用费那么多力气,我这病也拖不了多久了。”
“这样啊。”
“嗯。”
“那么夜榛,你真是聪明,把自己这一生打点得如此纯白干净。”
夜榛还是微笑,这一路雨势越来越凶,那陵飞羽再没说么,只是好好赏了一路的雨。直到经过行馆,夜榛与她告别,那陵飞羽突然说:“朔风出事之前,雨也是这样下得没玩没了呢,好不吉利啊!”
夜榛一顿,步辇的纱帘已经放了下来,那女人半真半假的笑也变得模糊起来,有些悲伤似的。
次日雪筝公主的陪嫁侍女送来一个锦盒,繁茵打开盒子,欢喜得差点儿掉下眼泪来。那是一颗鸡蛋大,莹白到半透明的果子,被几块寒玉养着好像会呼吸一样微微颤抖着。传说中北夜雪原的冰层之下受到危险会逃走的兔儿果,能治百病。
“殿下,你的病有救了,是兔儿果!”
夜榛只看了一眼,就敛下眼,长睫毛透出浓重的阴影。他拿出那只果子,手心里沁着寒气,在繁茵惊异的目光中,将那只果子凑到白猫的嘴边。等繁茵想阻止已经晚了,白猫张口就把那救命的果子吞下去,舔舔爪子,喵喵叫得高兴。
“殿下!您在做什么!”
“······有毒。”夜榛说。
“有毒?”繁茵瞪大眼睛。
“昨晚这个盒子雪筝就带着,以她的性格,既然是救命的东西应该当下就让我吃了,才不会留到第二天让一个侍女捧着这命根子似的果子送来。”夜榛摸着猫的脑袋说,“······雪筝的母亲并不得宠,雪筝一向孝顺,她外嫁只能将母亲托付给哪个皇兄照顾,否则只怕以后日子会不好过吧。”
繁茵这么一听便明白了,心下也有些黯然。
“繁茵,这世上只有你对我好。”
“殿下真这么想?”繁茵皱眉,“我是陛下派来监视您的人,我的家人都是陛下的人,所以我不敢对陛下不忠。我说过要守护您,可是太子大婚后您回北夜,我就要回宫继续侍奉陛下,我明知道您回不去北夜的,因为外面还有个叫墨鸢的杀手等着您,我也不能继续守着您。即使这样,我还算对您好吗?”
繁茵跪在地上无助地痛哭,古往今来也只有长得漂亮的人哭起来梨花带雨惹人怜爱。本来就不好看的人,哭起来更不好看。
可是夜榛却丝毫不嫌弃地低头抱住她:“繁茵,是我对不起你。”


【繁茵,没想到你能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连眼神都没了杀气,谁能想到你就是当年十岁就成为顶尖杀手的‘夜叉’。不知道‘夜叉’和‘阎罗’到底哪个厉害呢?】

繁茵是在宫里长大的,父母原本都是杀手,后来成为陛下养在宫里伪装成宫人的暗卫。她从小就跟着太子寻迦,而太子八岁就懂得指使繁茵在游戏时趁乱把年幼的皇弟推进水池里。繁茵也会用那些死囚的惨叫来教会太子人身体每个部位被伤害会是什么反应。
繁茵十岁时,父亲便跟陛下请求让她出宫历练。
这个历练是很残酷的,父亲通过白刃买她的暗花,刚开始是几十两金子的小暗花,可还是有些学艺不精的杀手愿意做的。整整两年她在杀手的追杀下度过,从最开始的惊恐失措东躲西藏,到后来冷漠无情浴血奋战。当繁茵习惯了血液的味道,一次次在死亡中重生,还加入了杀手组织落霞堂,暗花身价一路狂飙到三千两黄金。
对于繁茵来说,杀人这种事就像吃饭喝水一样是每天必须要做的事,没有对错,只有命令。
她的手已经沾满了鲜血,灵魂都泛滥着肮脏不堪的气息。
可是夜榛不同,他是月光,他的眼睛如雪山上澄澈的湖泊,他的黑衣包裹着他的羊脂白玉雕刻的身,干净得让她自惭形秽。
这些年在夜榛身边,她没有杀人,从前杀戮的生活像一场噩梦,而她不过是醒了过来,一切都是那么平实又幸福。只有每次进宫,跪在陛下面前时,她才能感觉到刺痛,不是梦,这才是真实。
“······繁茵,你在走神儿?”
繁茵心下一凉,平平淡淡地道:“陛下恕罪,奴婢只是在想,黑市花钱买雪筝和夜榛殿下的命人,和北夜唆使雪筝下毒的人,是两路人马。买暗花的人,是不希望北夜与赤松结为盟国的人,多半是云国凌霄宫。可惜北夜那边的皇子不笨,让雪筝献兔儿果的胜算很大,若是夜榛殿下死在我赤松都城,那么即使全天下的人都知道,陛下不希望夜榛殿下或者离开,可是更不愿意他死在赤松境内,这个黑锅也是背定了。”
赤松王赞许地点头:“是啊,我是不希望夜榛或者,不过有人更希望他死。我只需要保住雪筝,保他平安离开赤松,如此便可以。”
“可是墨鸢从来没有失手过,有人见过墨鸢像只黑色的大鸟从天俯冲而下,因为他总是深夜动手,在众目睽睽之下像举行血祭仪式一般,还会把杀死的人的肉割下来。凡是见过他杀人的人,都觉得他传说中无垠地狱里的嗜血魔神。”
“你相信?”
“奴婢只相信奴婢亲眼看见的。”
“依照你看,墨鸢大概什么时候会动手?”
繁茵慢慢地说:“两天后,寻迦太子与雪筝公主的大婚之夜,在所有人眼皮底下,血染祭月台。”
“嗯,那夜你只需要护好夜榛。”
繁茵领了令刚要退下,却听见陛下开玩笑似的:“好像从两年前起,你便开始叫他殿下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繁茵微微一愣,不知道他是何意,那高高在上的王者已经哈哈大笑起来,挥了挥手,示意她可以走了。
出了宫外面看见天边的缺了小半边的月亮,原来不知不觉雨早就停了。
城内的赤松树上挂满了灯笼,听从云国回来的人说,云国都城有种灯笼树,盛夏会长出青葱的绿灯笼,入夜便会发光。那种树却是吃蚊虫的,所以,深夜后百姓们纷纷出来纳凉,整座城都陷入柔软的光源里。
“哟,这不是繁茵姑娘吗,真巧啊。”
繁茵并没有转身,只是轻轻地问:“平常的人若是想见玉老板一面都要费些功夫,何况是巧遇,繁茵自知还没那么大的福分。玉老板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不过繁茵如今已经不是落霞堂的杀手,不知有什么吩咐?”
玉老板靠在墙上,懒洋洋地磕了磕烟袋锅子,又“吧嗒吧嗒”抽两口。
“繁茵,没想到你能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连眼神都没了杀气,谁能想到你就是当年十岁就成为顶尖杀手的‘夜叉’。不知道‘夜叉’和‘阎罗’到底哪个厉害呢?”
“玉老板,繁茵已经放下了杀戮。”
说完,繁茵微微福了福身子,就要走。
玉老板低头从袖子里掏出一张黑色的锦缎暗花令,抖开凑到烟锅上面,惋惜地说:“小老板我还以为繁茵姑娘愿意为了夜榛,重新变成‘夜叉’。看来‘夜叉’不接,这墨鸢的暗花也便没人接了。小老板我少了一千两黄金,真是心疼的很。”
眼看火苗舔到锦缎,只听“叮”的一声,一支七棱镖擦着发梢将黑色的榜单钉在石墙薄薄的缝隙里。
“这暗花令我可以接。”繁茵看着那头发胡须纠结得看不清脸的男人,“不过我要知道,这令是谁买的?”
“我们做白刃的有白刃的规矩啊。”
“白刃的规矩里并没有让您拿着暗花令出来找卖命的人。我不知道玉老板为什么一定要我接下这令,不过,我相信玉老板不会害我。”繁茵走过去取下暗花令,叹口气,“玉老板若是不想回答的话不如换一个,您和夜榛殿下有什么关系吗?”
“······是赤松国身份最尊贵的女人哟。”
他选择回答的是前一个问题。
看来夜榛与玉老板之间定有些关系是不想让人知道的。
繁茵突然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想知道了,她只想回去好好看着夜榛,即使短暂的几日也好。
“啊,小老板我再多嘴一句,你好像很希望夜榛死?”
繁茵如同被什么利器刺中,身体被撕裂似的,她抬头看着夜空问:“玉老板知道,这世上最干净的颜色是什么吗?夜榛殿下说是黑色。因为黑色可以包容一切,就像夜可以包容一切颜色,隐于无形。黑色不像白色会变脏,所以它是最干净的。我希望那个人永远都藏在黑色之下,即使他被死亡夺取,只要我还记得他,就可以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接墨鸢的暗花令?”
“因为繁茵不愿意独活。”
······
很久之后,繁茵都记得那晚玉老板的声音温柔得令人沉醉。
他说,谢谢你愿意这么爱着夜榛。


【她接着笑着说,殿下,刚才风太大奴婢没听清。】

大婚那日,天还未亮,外面鞭炮齐鸣,士兵们扫街撒赤松叶,布置祭台。因为赤松树从根到叶是点不燃的,家家户户在赤松树的枝蔓上凿开小洞灌入火油点燃。一眼望上去火树上挂着羽纱灯笼,颇为壮观。
按照北夜的皇族的婚嫁风俗,新娘要父兄抱上婚辇,羽纱夜榛换上了北夜皇子隆重的庆典时穿的黑色浴火凤凰衣,一大早就进了宫。
在宫门外遇见安素欢,白马红衣,容貌生得艳丽,即使是皱着眉,也赏心悦目的。夜榛扫了一眼,不见他那个形影不离的宝贝侍女,便下了马车问:“紫离呢?”
“走了。”安素欢敛下长睫,“我同她说,你走了就再也别回来了,她还是走了。”
“紫离她舍不得离开你······”
“她又不喜欢我,喜欢的是别人,当然舍得离开我,我对她来说又算什么?”这席话说得颇像妇人在埋怨出去寻花问柳的丈夫,一股子酸气直冲云霄,几乎要将牙咬碎了,“夜榛,我们进宫吧,今日是我送婚辇呢。”
雪筝公主入宫后暂住在那陵飞羽在宫内的神女殿内,自从雪筝来了,她也没怎么出宫,整日在殿里待着。天气并不冷,夜榛畏寒穿得厚,那陵飞羽也披着毛皮斗篷正帮雪筝梳头。雪筝脸上挂着恬淡的笑容,看来这几日过得的确愉快。
安素欢的母亲是那陵家的小姐,与那陵飞羽是表亲,只是他知道,那陵飞羽恨他,因为那陵飞羽最疼的人便是她那个命根子一样的七弟,是他生擒的。彼此心照不宣,面子上却依旧要顾及礼数:“表姐。”
“是素欢来了。”那陵飞羽声音愉快,“殿下也来了,紫离,看茶······”
听见这个名字连夜榛都愣住了,更不要提安素欢。
只是人从帘子后面出,却是个陌生的侍女,上了茶就退了回去。
那陵飞羽并没有回头看二人,脑勺后却像长了眼:“真巧,我新来了个侍女也叫紫离,不知道表弟的那个宝贝今日怎么没来?”
大约是因为那陵飞羽笑得太畅快,安素欢也隐约觉得不对劲,声音都有些不自然:“表姐问这些做什么?”
“难道是闹别扭了?表弟放心,以你那宝贝的功夫谁能动她?即使能动,也舍不得动吧。”那陵飞羽边说边把发簪梳好,露出小女儿的神态来,“雪筝真美,以前我弟弟说,即使姐姐神女不能出嫁,也要让我这么过上一回的。好了,你跟你皇兄说会儿话吧,我跟素欢出去等着。”
夜榛并没有让繁茵出去,不过繁茵已经打定主意,即使殿下让她出去,她也不会出去的。夜榛可以死,但是不能死在宫里,不能死在赤松太子妃手里,更不能死在她的面前。
只要夜榛不死,那么就代表他已经知道下毒的事。雪筝咬着唇问:“二皇兄,你不恨我?”
夜榛摇了摇头,他送的那支蝴蝶金簪就放在铜镜前,定是雪筝这几日把玩,于是拿起来轻轻插在她的发间,蝴蝶微微抖动着,展翅欲飞。
“什么都别想,好好做你的新嫁娘。”
待夜榛转身出门前,雪筝眼圈一红:“二哥,我也是不得已,父皇还在等你回去,你万事小心些。”
繁茵最后看了她一眼。
是的,最后。
只要墨鸢想杀的人,就算是多少个人他也能见缝插针寻找杀机,六大杀手的名声并不是空穴来风的。
繁茵在身后轻声说:“殿下,如果今夜雪筝公主死了,您就不要回别馆了,趁夜逃出都城,我会送您到赤松外的榴花渡口,而后您便坐船从水路回北夜吧。”
忽然大殿的上空飞过一群白鸽,繁茵看见夜榛回头唇一张一合,他的心涨得满满的,又酸又痛,耳边都是翅膀扇起的风和声,吹起了夜榛的袍角和淡金如水的长发。一瞬间,她在夜榛的眼睛里看见那湖水荡漾起来,又迅速平静无波。
等静下来,天空是空白的蓝,繁茵伸手摘下夜榛发上沾的一根鸽羽:“殿下,最近我们的鸽子越来越小了呢,都飞丢了吧。”她接着笑着说,“殿下,刚才风太大奴婢没听清。”
既然该听的人选择没听清,那么说的人,也只能说一次。
繁茵觉得自己一定很后悔,但不是此刻。
午宴很丰盛,在宴客的大殿坐满了赤松有头有脸的权贵们。紫国的舞姬纤细的腰肢似迎风摆柳,美貌的宫女们奉上沧澜美酒,案上摆的是西临国特产的雪瓷,极尽奢华。
下午是新娘由喜娘陪着去各殿娘娘们那里讨彩头。
大多都是给装了枣子和花生的香囊,生过小皇子的还要送上孩子穿过的绣着麒麟的肚兜。
整个皇宫都喜气洋洋,水上风平浪静,水下激流暗涌。
黄昏后,新人登上婚辇,出宫绕城一圈后去祭月台行礼。婚辇前头安素欢素衣玉冠,后头压阵的是蓝相爷家的公子,都是出色的人物,气质一冷一暖,相得益彰。
婚辇经过城北首饰铺子,那邋里邋遢的玉老板望着天,还是那样神神叨叨的。
夜榛经过时,他流里流气地吹了个口哨。
周围人声鼎沸,繁茵读出他的唇形:天这回真的要黑了啊。


【殿下他,太干净了,这样干净柔软的人活在这样的世上,只会痛苦而已。】

满月之日天边飞来几多厚重的云。
隐约还能听到滚滚雷声。
祭月台上,太子寻迦与准太子妃互饮滴了对方无名指血的酒,即使隔着重重的面纱,都能看见她脸上含羞带怯的笑。而寻迦则没多少耐心,掀了面纱跪拜月亮,百姓们纷纷欢呼起来。
繁茵看见护卫警惕地站在祭台两边,手心里已经扣紧了暗器。不知名的杀气酝酿开来,从四面八方。繁茵从靴里拔出匕首,将夜榛挡在身后。刹那间,繁茵似乎听见了猫变了调的哭叫,细听起来又是鹰极高亢冷厉的嘶鸣。
夜榛抬头望着天空。
“啊!天上那是什么?!”不知道谁喊了一声。
人群中尖叫起来,谁都不知道那是什么,像冥界来的死神,如同一团裹着闪电的云张开翅膀俯冲而下。繁茵看见自己的父母一左一右扑上去但已经晚了,那比人还要打的黑鸢抓住雪筝公主飞到半空中,然后锋利的喙一下子啄中雪筝的胸口,只听见鲜活的生命凄厉地惨叫一声,心脏已经被黑鸢啄出吞食。接着爪子一松,浴血的新娘掉下来,被带走寻迦接住。
这骇人的场面不过发生在瞬间,观礼的人怕自己成为那黑鸢的口粮,尖叫哭喊着向四面八方逃窜,城内顿时兵荒马乱。繁茵咬紧牙关,拽住夜榛的袖子喊:“······殿下,快跑!”
她已经在城北破落的宅院里准备好了马车,天边雷声滚滚雨却迟迟不落,遥望夜榛的行馆与几个皇子府的位置火光冲天。
夜榛被繁茵扯着一声不吭地冲进混乱的人群,原本用玉簪挽好的发跑得七零八落。繁茵一直牢牢地抓住他的手,而他也牢牢抓住她的,如同生离死别那般。今日太子大婚,城门彻夜不关。繁茵驾着马车一路狂奔出城,到北边的葬月渡口。
岸边停泊着大大小小的货船,船头都挂着红灯笼,唯独有一艘船头挂着海螺做的风铃,一个身着白衣的男子等在船头,不是别人,正是安素欢。
“繁茵,快扶他上船!”
夜榛已经喘成一团,他躺在船舱里,脸色发青,眼神已有些凌乱。
没有人注意这艘不打眼的小渔船,它承载着微弱的光,驶入芦苇丛掩盖的支流,直接去榴花渡口,过了这榴花镇,就进入了云国水域。
繁茵往夜榛的袖里一摸,顿时呆住,药不见了。
夜榛按住她的手,淡淡地说:“我扔了。”
“为、为什么······”
“你放心,我不会死在赤松境内的。”夜榛虚弱地说,“我不会给你们惹麻烦。”
繁茵坐下去,瞪着眼睛半天才问:“你知道对不对?你知道我会把你送到赤松境外,也知道我让安公子通知你父皇在榴花渡口等你,然后墨鸢会追来,在你父皇的眼皮子底下死在赤松境外,跟赤松任何关系都没有。你都知道······你竟然都知道!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看着我像小丑一样在你身边戴着假面具演戏!你该杀了我!我教过你武功的,你为什么不杀我!你也可以下毒啊!为什么!你这样干干净净地走了,我算什么······”
天边滚过了雷声,闪电劈开江面,芦苇在风中沉默地摇晃,雨落下来了。
安素欢随手折了一支荷花叶顶在头上,静静地看着涟漪阵阵的水面,对繁茵痛苦的叫嚣充耳不闻。
“繁茵,我跟你不同,虽说我们都效忠陛下,但是夜榛是我安素欢认定的兄弟,我并不希望他死。可这是夜榛自己的选择,我愿意成全他的决定。”安素欢问,“那你,又是为什么呢?”
她又是为什么呢?
她比任何人都希望他能好好活着,太平盛世锦衣玉食,养兔子养鸽子,去酒楼跟文人雅士们饮酒作赋。她希望他脸上带着无忧无虑的笑,眼睛永远像那雪山上清澈的湖泊,只有高贵的黑色能配得上她不染尘埃的夜榛殿下。
她愿意在他身边做一辈子的侍女,看着他娶妻生子,然后照顾他的孩子,一直默默地守到最后。
这便是很长很好的一生。
“殿下他贵为皇子,可是从没有人珍惜过他。他的父皇把他送到北夜,为了保护北夜的安定,百姓免受战火之苦,他是个好皇帝,人人可以称颂。可他不是个好父亲,他牺牲了殿下,可是殿下不光是他的儿子,还是他的子民。在赤松的这几年,殿下无时无刻不在受着陛下的监视,就算是安公子您,当初也是陛下授意您可以接近殿下,你们才有缘成为这样托付生死的好兄弟。只是这次即使殿下能回去,也不过是陷入皇位之争,即使殿下自己不想要,可是只要他活着,永远都是威胁。”繁茵低下握住夜榛的手,“殿下他,太干净了,这样干净柔软的人活在这样的世上,只会痛苦而已。”
雨势越来越大,扰得江面波澜起伏,两边的芦苇都挣扎着,也只能挣扎。
后来繁茵在熟睡的夜榛脸上看见了笑容。
一如往昔。
天快亮时,雨停了,榴花渡口停着一艘低调的客船,船头挂着一串海螺做的风铃,风一吹便发出短促欢快的歌声。
安素欢抱起夜榛,他半闭着眼,呼吸若有似无,出船舱时他回头看了她一眼。
“繁茵,我走了。”
与君一别再见怕是黄泉之下。
繁茵恭恭敬敬地叩了个头:“殿下,您走好。”


【这黑色是最干净也是最肮脏的颜色,什么罪恶都可以掩盖在夜色之下,它看着杀戮阴谋和流血,却闭口缄默,就像夜榛。】

赤松太子婚典上的惨事没几日就传遍了九国大地,都城几座皇子府起了大火,幸好一场大雨来得及时,否则便要殃及附近民宅,能毁掉小半座城。
北夜也迎回了离开了七年的二皇子,白夜都城的百姓欢呼沸腾,却迎来一个装着夜榛殿下衣冠的骨灰坛。后来有同去的卫兵说,夜榛殿下已经病入膏肓,刚出赤松境内不久便断了气,入夜后有杀手闯到船上,发现夜榛殿下已死,便将尸体踢入江里,众人下去找,可是江底暗流汹涌不知卷到哪里,只能将殿下穿过的外衣装入骨灰坛。
而夜榛这干净又荣耀的一生都被风云庄贺氏一族记载下,供后人传阅。
白夜城里二皇子大丧那日,繁茵正在收拾别馆,这里已经被烧成一片废墟。在焦黑的瓦砾中,她仔细搜寻着与夜榛殿下有关的东西,可是什么都没有,他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有夜榛睡过的床,是赤松木做的,完好地矗立在那里。
她仔细的摸索着,像在感受他存在的痕迹,手指突兀地戳进床内侧的凹槽。繁茵想都没想用力一拧,床下发出机关启动的轻微的隆隆声,赫然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处暗道。
暗道?!繁茵微微一惊,却毫不犹豫地走进去。暗道并不宽,也只能容许一人通行。这条暗道挖得很妙,却不怎么牢固,蜿蜒曲折又长又深。繁茵默默算着距离,按照这个距离,怕是已经到了城北。正想着,眼前豁然开朗,竟是通往一口枯井底下。繁茵借力用轻功一跃而上,眼前是熟悉的后院,种满了青翠的竹,而在竹海拥起的亭台,坐着一个人正懒洋洋地磕着烟袋锅子。
“繁茵姑娘来得真快。”
“······玉老板。”繁茵皱眉,又看见他肩上停了一只鹰,正是府上夜榛养的,便脱口而出,“你跟殿下到底是什么关系?”
“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玉老板不大正经地笑了,逗了逗肩上的鹰说,“夜榛人都死了,什么关系也就不重要了。你还是想想怎么想办法杀墨鸢吧,你也瞧见了,那夜杀死太子妃的那只大鸢。那种鸢叫血鸢,生活在西临国的深山老林里,必须有灵猫引路才能寻到它的气味,能捕到它怕是也要拼了性命和手段才行。阎罗不愧是第一杀手,那么夜叉你要怎么做呢?”
繁茵苦笑:“殿下那日问我,要不要跟他一起走。”
玉老板顿了一下,面色有些难堪。
“我说我没听清,他又不爱我,我还是知道的。其实,我心里早就决定跟他走了,不过,只是我跟他说的不是一码事。今天我才发现,这么多年,我从来都不了解殿下。我们说的,从来也都不是一码事。”
玉老板点头:“夜榛跟你说过黑色是最干净的颜色,可是他只跟你说了一半。这黑色是最干净也是最肮脏的颜色,什么罪恶都可以掩盖在夜色之下,它看着杀戮阴谋和流血,却闭口缄默,就像夜榛。你喜欢的是他干净的一面,而我爱的正是他毫不掩饰的肮脏的一面,如此而已。”
繁茵不明白,她也无法明白,因为让她搞不懂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玉老板吩咐店小二拿来一大块浸了火油的布,走到枯井前,用烟袋锅子点着扔进井里。不一会儿,只听见地下传来爆炸声,大地都在晃,繁茵记得自己来时的一路都闻到火药味。
玉老板理直气壮地掩埋罪证后,回头问:“你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我想知道为什么阎罗的血鸢会认人,那夜他并没有出现。”
“······你难道不记得你家殿下在我这里打了一支簪子吗?血鸢啊,对自己主人的血的气味很敏感,只要涂点血上去,它便会去咬。既然阎罗去拼命让小老板我赚钱,帮点小忙还是应该的。”
“你利用夜榛?”
“她本来就是要害死夜榛的。”玉老板打了个哈欠,“说是白刃手不沾血,可是白刃又是哪个真正干净的,小老板我只是为了钱而已。”
繁茵久久地立着,屋檐上落了几只鸽子,玉老板肩上的鹰如离弦的剑般飞出去,按住一只慢吞吞吃谷粒的鸽子,毫不留情地啄下去。
血染红了鸽羽,令人不寒而栗。


【最后墨鸢与她一起眺望远处城池上空紫色的云雾,那么美,像陷入在梦境中,可是繁茵知道那不是梦。】

中秋节前夕,紫国都城的紫星花开了,深深浅浅的如云如雾般覆盖了城池上空。
繁茵最后一次听到墨鸢的消息是在紫国的边境梧桐城,她一路追着足迹而来,到了凤鸣都城已是中秋佳节。紫国供奉的是狐仙,姑娘们盛装打扮,挽着装满紫星花的篮子去狐仙殿去求姻缘。
以前夜榛殿下说过,若是有机会,真想去紫国凤鸣都城去看紫星花,九国之内唯有紫国不染纷争,是座世外桃源。如今见了才知道,这凤鸣城的确是座美轮美奂的城池。
繁茵拿着一块紫星花做的糕饼发怔,不知什么时候靠窗的桌子上落了零星的几片花瓣。
“姑娘是外地人吧。”来添茶水的伙计笑嘻嘻地问。
“何出此言?”
“凤鸣城的姑娘们今日可不会穿着旧衣裳来这里吃点心。姑娘吃完东西不如去狐仙殿扔点儿香火钱,求个姻缘,给家人保个平安也不虚此行。”
或许是因为店小二说得恳切,繁茵吃过东西便去了狐仙殿。此时已是黄昏后,每家每户都燃起红烛,夜市上格外热闹。繁茵进了狐仙殿,殿中央塑的狐仙的金身双耳长尾,面容俊美祥和。繁茵看了半晌,转身便走出殿门。
这个世上并没有真神,她也不需要神,神不会去帮她杀人。
夜深了,繁茵穿好夜行衣,在夜色的掩护下,她爬上城内最高的摘星顶。今夜墨鸢肯定回来凤鸣城,因为这里有他要杀的人。月亮升上中天时,城内歌舞游行也到了最鼎盛之时,城内一片欢歌笑语,却与她无关。
刹那间,繁茵好像听见了猫哭叫的声音,接着便是鸢短促的嘶鸣。
远处的老紫星树的花冠里凭空飞出一只巨大的血鸢,一个黑衣蒙面的男人抓着鸢爪,而那鸢的头上赫然趴着一只全身雪白的紫色眼眸的灵猫。
“父亲!看!老鹰抓着一个人!”孩童兴奋的喊声。
不少人闻声抬头看,还以为是哪个马戏班子的即兴节目,纷纷兴奋地朝空中招手。那巨大的血鸢厉声叫着俯冲而下,墨鸢手中的花篮倾覆,紫色的花瓣随风而落。人群中爆发出叫好声,而在这些花瓣里繁茵看见了一枚铁蒺藜,不偏不倚地打中路边华衣美妇。她瞬间便瘫下去,真是美丽的杀人方式。
墨鸢杀了人掠过人群上空,繁茵施展轻功跟上去,渐渐听不见人声,越过城墙,到了紫星山谷脚下——那血鸢却猛然停下来,那人吊在半空中,繁茵抬头看见他好像在月亮里。
“你就是‘夜叉’?”那男人冷漠地问。
“墨鸢,你知道的,暗花令接了,不是我杀了你,就是你杀了我。”
“我答应过一个人不杀你,所以,你有本事就来杀了我。”
繁茵冷笑:“玉老板吗?不过我无法承这个情,你更无须小看我,尽量使出本事来。”
“我没兴趣杀个一心求死的女人。”
繁茵不再废话,流行锁飞出去,牢牢抓住那只血鸢,她踩着锁链飞身而上,暗器如雨点般飞上墨鸢的几处大穴,却被墨鸢的暗器迎面打落。繁茵杀红了眼,空门大开只攻不守,利落的玄铁断刀反射出月的冷光,墨鸢一闪身,跃到铁索上,头巾已经被划开。
——淡金色的发散乱着被风吹开,一瞬间,墨鸢终于看见了他的眼睛,如冰封的湖,清澈冰冷,熟悉的香味扑面而来。
她手一松,匕首脱落,颈前贴着短剑。
“你······”
“我答应过夜榛不杀你。”
“殿下······”
“他已经死了。”墨鸢的眼睛是冰封的湖,“······可是我活着,我是墨鸢。”
刹那间,繁茵什么都明白了。买了暗花看好戏的那陵飞羽,将这一切都安排妥当的玉老板,还有那通往首饰铺子的暗道。她颤颤巍巍地摸上那黑色的面巾,墨鸢看着她的眼睛波澜不起,陌生而无情,属于一个绝顶杀手的眼神。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防下了。
“你说的对,我杀不了你,这么多年,我的刀已经钝了。”
墨鸢拿开短剑,淡金的发飘扬在风里,像是从黑色夜走进月亮里的夺命阎罗。他是阎罗,可这世上再没有夜叉。
“······殿下的这一生真是纯真干净,墨鸢,你说若是他有下辈子,一定会隐藏在夜色里,像黑鹰一样过着他自由的生活吧?”
墨鸢没说话,可是她能感觉到他在笑。
“以前殿下跟我说过,鸢活到了四十岁时,会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等死,另一个选择是用喙在悬崖击打岩石让它脱落,等长出新的喙,再拔掉自己的利爪,待长出新的爪再一根一根地拔掉自己的羽毛,重获新生后再活三十年。”繁茵也笑了,“大概殿下就像那鸢一样,定然会重生的吧。”
最后墨鸢与她一起眺望远处城池上空紫色的云雾,那么美,像陷入在梦境中,可是繁茵知道那不是梦。
次日她便离开凤鸣城,回到赤松葬月都城。
玉老板一如既往地站在门口抽烟,繁茵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审视他,突然很想知道这个人到底长什么样。
“哟,这不是繁茵姑娘吗,听说去紫国看花啦,不知道那花好看吗?”
“玉老板,您缺不缺伙计?”
玉老板慢悠悠地燃上烟锅袋子:“可是会很辛苦,工钱很低,三天吃一次肉,偶尔还要帮小老板去外面跑腿,风寒露宿没有赏银,这样也行吗?”


作者说:我爱夜榛!我爱玉老板!我爱安素欢!下篇就是紫离与安素欢的戏了,金童玉女什么的最讨厌了!虐之!哼!(→_→ 好傲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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