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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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种怀疑:兄弟间所谓迥异的性格,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前后思量、左右算计之后做出的选择——“好吧,我就采用这种性格好了。”

如同在漆金木箱子面前选择戏服,来得早的,还能自由选择熨帖于自己性格的装扮;来得晚的,就有些无奈了。白脸的戏服被人穿了,自己就只能选黑脸;有人先穿了青衣华丽的绸缎襟子,自己只能草草系了条丫鬟的白裙子就出场。

小时候,我经常和一个同龄的远方亲戚过短期的姊妹生活。每到假期,亲戚们就把我们扒拉成一堆——“你们小孩自己去玩吧。”

她长得比我好看,五六岁时,眉眼间就有种少妇的俏丽。她比我要受宠和娇纵,爱生气,总爱把人锁在门外,动不动就让人哄,而且要多人连哄,实在没事,也要人的名字翻来倒去地高声呼唤。

然后,我就暗自决定成为“成熟懂事”的那一个。我还记得有一次,大家庭同桌吃饭。我的小亲戚忙着挑食,尖叫着挣脱种种食物安排。在她大闹饭桌的时候,我则连连欠身,含着下巴面带微笑,给在桌的所有大人布菜和倒酒。这行为其实完全违背我的常态,我并不太习惯于这种赤裸裸的做作。然而那天,我坐在小亲戚的对面,隔着整个圆桌冷冷地看着她,决心一定要做出一副和她截然相反的样子,一定要处处举止都和她形成参差对照。这种心情非常强烈,以至于我立刻就起身,做出自己日后羞惭不已的情态来。

后来,只要是假期与小亲戚聚首,我就表现出一种八面玲珑的老实乖巧来。如果,她有片刻的宁静与懈怠,我就立刻开始乖戾,恃娇行凶。家里永远有高而尖的声音,与低而缓的声音高低起伏,遥遥相和。

大人并没有因此就评判哪个孩子更讨喜,反而觉得各有各的可爱,大人们还有种坐享“齐人之福”的顾盼自得。

现在想起来,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有意识地选择某种面具戴上。

生活不易,为了双手擎出一片天来,每个人都要打磨和绘制一层层面目,用来遮住返祖还原的本来面目。

若你有个兄弟,那你得提前赶工做一个浓墨重彩的、另立山头的面具。

兄弟之间相处,太多的相似让各人的生存变得狭窄而呼吸苦难,一扭头就撞上另一个酷肖的人影;一转身,两人身上的共同点就摩擦出燃烧的火星来。

只有当其中的一个人抽身而退,另择居所,逼仄的空间才变得疏朗,有了一块宝贵的余地来培育彼此的“无间”。

二 祖父祖母

——家里拿着号码牌,排队准备着升天的旅客

慈祥有爱地谋杀亲孙

我总有这么个印象:只有百般无奈,或者是父母不负责任到了极点,才会把孩子放在一个只有老人的屋子。

老舍写过一个小说,叫做《抱孙》,故事讲的是一个慈祥有爱的老太太是怎么害死自己的孙子的。主人公叫做王老太太,第一个孙子是小产死的,第二个孙子好容易生下来,可得宝贝着,产房里放着四个火炉,小孩还盖着四床被子,五条毛毯,反而死了,真纳闷儿。

儿媳妇的肚子终于又大了,王老太太三更半夜还给儿媳妇送肘子汤、鸡丝挂面……媳妇的被窝深处能扫出一大碗什锦来,少奶奶吃得嘴犄角都烂了。

产期到了,小孩儿只探了个脑袋就再也出不来了,只能到医院去,医生反倒先抱怨:“你们这些人没办法,什么也给孕妇吃,吃得小孩这么肥大。”只得允许大夫给掏孙子,当然要说明了——要活的。掏出个死的来干嘛用?只要掏出活孙子来,儿媳妇就是死了也没太大的关系。

终于把大胖孩子掏出来了,老太太就只管趴在育婴室的窗户上盯着自己的孙子看。老太太把肚子上还有一个盆大的洞的儿媳妇放在医院,自己到底把孙子抱出来了。王老太太一上汽车就开始打喷嚏,一直打到家,每个都照准了孙子的脸射去,孙子还在怀中抱着,以便接收喷嚏。王老太太知道自己着了凉:可是至死也不能放下孙子。到了晌午,孙子接受了至少两百多个喷嚏。

到了下午三点来钟,奶妈已经雇妥了两个,可是孙子死了,一口奶也没吃。

王老太太悲愤医院靠不住,就把儿媳妇从医院接出来,接出来不久,儿媳妇的肚子上裂了缝,也不言不语地死了。

王老太太要把医院告下来,小说的最后一句话铿锵有力——

“老命不要了,不能不给孙子和媳妇报仇!”

这个故事,要是放在现在,是断然不能成文成章的。

那个时候,生命的成本价还不高,时代允许老舍这样轻描淡写地牺牲了这许多生命。而当今社会,每个生命的成本都变得很高,即使在文学作品里,杀一个人也变成奢侈的行为,必须得像做检讨一样先啰里八嗦一大堆前因后果才能下手。这样塑造一个茫然无知也无辜的连环杀手,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这导致如今文学背后讥讽和控诉的潜台词,软弱地化作调情。

时代限制了文学放大人性丑陋污点的倍数。要么是让人不屑的小龌龊,要么是大得无边无际——人性的破洞把人性都盖过了。

这个糊涂祖母杀人狂,即使让读者心里再膈应再反感,她却是一个放大倍数刚刚好的人物形象,让人恰好看清祖父母们一个致命的弱点——他们老了。

人一老,最明显的外在表现是他们对外在的人事失去了敏锐。

老人最大的福利,就是再没有与庞大的大世界和逼仄的小世界搏斗的义务。所谓“天伦之乐”,不过是人生在尾声中终于得空喘息。然而,正是因为不必搏斗,他们不仅荒了武功,锈了兵器,对外界刺激的被动反应都变得迟钝。

年轻时弑亲杀佛打下的天地,就这样在一种钝感中渐渐萎缩,最后,就缩到一亩地,一张藤椅,一张罩着迷蒙蚊帐的红木大床。这样就够了,反正他们的身体也随之萎缩了,因此还能蜷着持久地恬笑着。

当一个婴儿被递给祖父祖母,他们手忙脚乱地把孩子塞进自己的世界里。然而他们拥有的天地如此如此的小,能够空余出来,提供给孩子的温暖而安全的生长空间,狭小得只剩下贫瘠干瘪的怀抱。

我很小的时候,不止一次地向我妈抱怨过:“我睡觉的时候,我的爷爷奶奶把我抱得太紧了。”

那时候我三岁,我爸妈同时没空照顾我,就把我送到老家——我爷爷奶奶的家里。

对那段日子,我几乎没有任何回忆,甚至也没有任何回忆的凭证。因为在那个家里,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是属于我的,没有宠物,没有玩具,连书也没有。那个屋子,没有什么幼童生存过的痕迹。很多人热衷于回忆自己小时候在老家吃过的零食,因为老年人爱吃容易消化的甜食,正好对了孩子的胃口。但是我奶奶口味又咸又辣,我爷爷每顿饭都一定要有酒,所以,我对吃的回忆,是几盘乌漆抹黑的腌制肉类,和一股冲鼻而尖锐的酒味,我一边吃,一边“呲呲”地从牙缝里吸进冷气。

大部分时间我都独自坐在藤椅上。我总是不耐烦地抠椅子的把手,撕出一条一条细细的藤丝出来剔牙,剔得嘴里一股血腥味。没过多久,藤椅就被我抠出一个洞来。后来,这就成为我孤独时候下意识的动作,我上学之后放暑假,一个人在家时,也喜欢撕身子底下的竹席剔牙,张大了空虚的嘴。

有的时候,我会在门口看我们家养的几只鸡。鸡也没有年轻可爱到足以当宠物,所以我总是隔着笼子和它们对视,我奶奶要教我剁青菜喂鸡,我也没有热情。只有一次,我忽然兴致很好,从厨房抓了几把米扔进鸡笼里,还蹲着看它们吃完。我奶奶回来,发了很大的脾气,因为她从来不用米来喂鸡——她说“米是人吃的”,而且我抓的还是她最高级的糯米——她说“糯米是人都舍不得吃的”。这件事,在我童年的淘气里,算是最最严重的一

桩了。

晚上,我和我爷爷奶奶一起睡,他们一个抱住我的头,一个抱住我的脚。我被死死地抱住不得动弹,有时甚至不得呼吸。这样僵直地躺着,我能活动的最大幅度,就是微微偏过头,看着床边的墙上贴着的观世音菩萨的巨幅照片——真的是照片,是电视剧《西游记》里的观音娘娘。那时候,我对观音菩萨的印象,就是一个常来串门的很白很阔气的老奶奶。

记忆里,我和我爷爷从来没有过对话。我和我奶奶会进行一个程序性的对话,就是她每天都会问我:“你是喜欢爸爸,还是喜欢妈妈?”问了几个月,我终于说:“我不喜欢爸爸,我更不喜欢我妈妈。”言下之意,就是我只喜欢爷爷奶奶。我奶奶很高兴,后来的年岁里,每次见到我们家的任何一个家庭成员,都会重提这个掌故——跟在拿米喂鸡事件的后面,作为知错能改的补偿。

当我妈妈来接我的时候,我奶奶当然在第一时间向我妈通知我的见异思迁。我妈当时提了一整桶桃子,那是我所吃过的最熟烂甜腻的桃子,每一个都巨大,我吃得狼吞虎咽,几乎把整个脸埋进桃子里。我从桃子里,抬起脸来,又羞赧又生硬地叫了声:“诶,妈妈。”

几个月不见,我对爸妈除了陌生之外,还有一种轻易就变节的愧疚。这么快地,我就从“爸爸妈妈的孩子”,变成了“爷爷奶奶的孩子”。

祖母们有空闲坐在苍惶惶的阳光底下,皱着全部的皱纹一点点修补,扭曲,重塑。她们的叙述常常是自相矛盾的,越是不可信,祖母们越是固执地重复,完全不容一点质疑。祖母们胸中的世界,无论是结构还是色彩都完全违背构图完整,全面失真反而自成逻辑和体系,那个世界反而是最完整的。

口袋里装着绰绰鬼影的祖母

最理想化的祖母似乎是西方式的,有蓬松庞大的白发和蓬松庞大的乳房,不下厨也穿着围裙,下厨也不做什么正经菜肴,只做松饼和布丁。人生所有的“过去”汩汩地流失在脑中一个神秘的空洞里,取而代之的是花生酱与奶油的香味儿,然而拨开香气,里面是什么也没有的。

但中国式的祖母似乎不是这样。中国的祖母更像西方故事里孑然孤老的老巫婆。东方的奶奶矮身段枣核脸,总穿藏青或浓黑大祆,一开口说话只有满堂沉寂的回应——没有人有资格同她对话,除了手中总捻的佛珠,以及幽暗房间里影影绰绰的泥塑佛和菩萨,他们总与她喃喃地耳语不已。

中国祖母比西方祖母威严得多,威严的唯一倚仗就是她有满肚满肠的磨难。

侯外庐是这样描写他记忆里的祖母的:“她总是盘坐在炕上,拿起一件针线活,对着小小豆油灯,自言自语起来,有条有理地诉说她生平经历的一幢幢最难忘却的往事。那些往事,似乎都是伤心事,是她的奋斗史,所以,她的声调如泣如诉,异常痛苦。”

这幅画面很平淡,却让我有一种平静的震动。如果我是电影导演要拍摄这个画面,我会让她手中的针线活越来越蔓延,最后会在她身旁围绕出一整个她脑海里黯淡惨烈的世间来。

我喜欢祖母记忆里的那个人世。因为她们的记忆总是不公平的。老祖母的胸中不仅有乾坤,而且极为繁复,收纳了几世几代,还包容了好几次元的神秘空间。

马尔克斯的传记《回归本源》写道:马尔克斯的外祖母时常身穿花纹很淡的黑色和半黑色的衣服,从早到晚轻风似的在家里飘来飘去。她的王国不在这个世界上。别的女人告诉她,她老公有外遇,她也不动声色。因为她太忙了,忙于料理活人死人相遇的阴阳两边边界上的事物,忙于用迷信保护全家人。

比方说,阴魂走开以前就应该让小孩睡觉;孩子躺着的时候如果门前有出殡的队伍经过,应该叫他们坐起来,以免跟着门口的死人一块死;应该注意别让黑蝴蝶飞入家中,因为飞进来就意味着家里要死人;如果听见怪响声那就是巫婆进了家门;如果嗅到硫黄味就是附近有妖怪。

马尔克斯小时候是个多话的孩子,当他开始没完没了地提问题的时候,外婆终于火了:“鸡巴孩子!”她的喊声响彻整个老宅。一个晚上只有一个办法让他一动不动,就是用死人吓唬他。叫他坐到椅子上,说:“别离开这里,要是乱动,死了的表姑和表叔就来了,他们正在屋子里。”马尔克斯被吓住,一直保持这样一动不动的姿势,像被供奉的雕塑一样挪到床上,在床上继续做噩梦,直到黎明轰跑外婆故事里的妖魔鬼怪。

同住一个宅子,祖父母却有更多夹层的空间和更多的室友,他们的空间是很多层半透明空间的叠加,鬼魅穿行其间,和我们一样衣食住行,平静有序。与这个灵异的夹层混熟了,也就没有什么恐怖,反而有一种家常的热闹。这个世界,只有祖父母能够给予,只有儿童能够承接。

马尔克斯在叙述他的童年时说:“我怀着几乎虔诚的惊讶观看着鬼魂,依次打发童年消逝缓慢的时光。”

我小学的时候看过一个电影,印象很深的是这么一个情节:祖母和孙女在田间夜行,老太太牵牢了孙女的手,不远处忽然有橘红泛蓝的火光突突地跳着,孙女瑟缩着说:“奶奶,我怕。”奶奶和蔼地安慰道:“不怕,不怕,那是鬼火……”然后就开始讲魂灵的传说,在冗长琐碎的鬼怪陪伴下,祖孙俩相携穿行夜的田地。

画面一转,又到了几天后的大白天。孙女穿着白衬衣蓝裙子,脖子上拴着红领巾,袖子上别着表示学生干部官阶的“三道杠”,她指着祖母铿锵有力地说:“小刘老师说了,那不是鬼火,是磷,磷在空气中……奶奶,你搞封建迷信!奶奶,你真不对!”

这个情节让人反感极了。小孩子还没在迷蒙中看清什么,就先学会拿着扫把一通恶狠狠地清扫:鬼火是磷,人体是细胞组成的,世界上是元素构成的,死亡是火葬了再也回不来了的,奶奶是吓唬人的……谁都别想骗到我,什么都吓不到我,哇哈哈!

一个清明的世界并不是不好,只是太过无聊。

长大之后,人比自己想象的要寂寞得多。朋友不多,知己更少。人在大多数时候,都无人陪伴,只有自己形影相吊,深夜拥被。身处一个纤尘不染的世界,烁亮的四壁全部反光出自己的脸来。这时,才后悔如果当时保留祖母那个烟雾缭绕的世界就好了,至少自己有所逃遁,不至于落到现在这样与自己穷凶极恶地对视。

对马尔克斯来说,外祖母的宅子,不是一个偶尔逃遁休憩的小公馆,而是他一生居住着从未离开的地方。

马尔克斯说:“我一辈子每天睡醒的时候,都有一种亦真亦幻的感觉,似乎自己依然身处那所令我魂牵梦绕的庭院。在梦境和记忆中,我找到了童年从来没有找到过的墙壁的缝隙,听到了童年从来没有听到过的蟋蟀的叫声……”

看着祖父就是端详死亡

同祖父母一起长大的孩子,见过世界上最多的鬼怪。已死的魂灵于他们,已是热闹亲切多过恐惧。真正让孩子恐惧的,是将死未死的魂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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