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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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宁在故事的开头还是一个有为青年,学问做得挺好的,经常在报纸上写专栏。就在这时候,一个导致他变态的人慕名前来崇拜他了,这个人就是华歆。管宁热情地接待了华歆,在两人客套友好的对话中,华歆提出自己没有房子住,管宁就决定和他同居并一起学习。

  有一天,他们没有东西吃了,两个缺乏农业知识的人决定种菜:“我们来锄地吧?这样中午就有菜吃了。”于是,两人就在菜园子开始锄地,忽然,他们很好命地锄到了一块发光的东西,管宁背过一个名言:“发光的不一定是金子”;但是华歆同学却把它捡起来咬了一咬,才扔掉。管宁看到了华歆的动作,首先觉得这个人认金子的能力真差,其次是觉得这个人的人品还真是有问题耶。

  还有一天管宁和华歆坐在同一张席子上读书,忽然听到了窗外敲敲打打很热闹的声音,原来是有人升了官,高兴得上街游行。管宁假装没听到,一动也不动,华歆性格比较活泼,起身趴到窗口看热闹,还向管宁做实况转播:“现在走来的是锣鼓队,只见他们缺胳膊断腿,精神抖擞……”当游行结束,华歆回到席子上,才发现管宁不仅把他们比较贵重的财产——席子割成了两半,还抛给他一个意为“哼哼”的眼神。

  华歆也生气了,也朝他“哼哼”了两声,走了。华歆走了以后,过得好得很,成了曹丕手下官职最高的大臣。他升官了以后,也敲敲打打地上街游行,从窗口经过时,朝趴在窗口看热闹的管宁大声“哼”了一声。管宁以大把大把地花自己的钱表现愤怒——他盖了一座小楼,常年住在楼的最高那层,自称永不下来,因为“不想站在华歆管的土地上”。

  哎哟喂,我揭露管宁同学变态的嫉妒心的行径还真是不高尚哩。但嫉妒心是无法宽恕的人之常情。人们不会嫉妒一个人好,只会嫉妒一个人过得好。而且只会嫉妒身边那个性格像自己,智商像自己,长得也像自己,但老婆比自己的老婆好看一点点,眼睛比自己大一点点,薪水比自己高一点点的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发展嫉妒心,要做好大把花钱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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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条,咳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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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析有资格站在画像上,微笑着接受法学院学生的鞠躬。他是春秋时期的官,兼做中国最早的“讼师”,也就是律师。

  有一次他见到五个男人背着水罐浇地,就好心地走下豪华私车教他们:“我改进了一种机械,叫‘桔槔’(灵感大概来自法官桌子上摆的天平),一边坠个水罐,一边坠个石头,拉下水罐,水罐就喝满水了;一松手,水罐就提起来了。一天可以浇一百块地呢,!”五个农民说:“我们愿意累,要你管?你走你的路!”邓析的聪明常常被怀疑为奸诈,一些老实的官在朝廷里见到他都绕着走。

  有一个富人,不小心淹死了,穷人捞到了他的尸体。富人的家属想要回尸体,但是穷人开价很高,引起了法律纠纷。富人家找邓析做律师,问怎么办呀怎么办?邓析说:“安啦,除了你们没有人向他买的(安之,人必莫之买矣)。”富人家想想也对哦,就安心地等着尸体降价处理。过了几天,尸体变味了,穷人家急了,也找邓析做律师,问怎么办呀怎么办?邓析说:“安啦,他们不向你还能向谁买呢(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于是,在邓析的合理撮合下,尸体得到了双方都满意的公平价钱,高高兴兴地到黄泉去了。

  找邓析打官司的人原来越多,邓析就开始收费了,大案子收一件外套,小案子收一条裤子(大狱一衣,小狱襦裤)。老百姓看到当律师是个有前途的职业,都抢着把孩子送进邓析的法学院(民之学讼者不可胜数)。邓析觉得上学没有课本不象话呀,就在竹片上写了个教材,叫《竹刑》;认一点字的老百姓都买来看,觉得学法、懂法、用法蛮好的。

  后来郑国换了个新官郑驷歂执政,他很奇怪:怎么案子这么多呢?把他快忙疯了。一追查,原来是老百姓都学会打官司了。他就判邓析“泄漏法律”罪。邓析是律师,当然不服:“你杀我是根据哪一条哪一款哪?”郑驷歂背在身后的手忽然往前一伸,变出《竹刑》来,说:“这上面第……咳咳……条,第……咳咳咳……款!”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猜中了开头的人常常猜不中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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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变成科学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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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弼之是晋朝人,全家都是研究家谱学的,他自己就编了700多个家谱。

  如果贾弼之没有发生下面的故事,我就不会大胆猜想他长得好看。有一天他做梦,梦里出现了一个人,那个人长得很丑,像没进化完的样子,毛发浓密,鼻子很大,这个人对贾弼之说:“我看上你的脸了,准备和你换个头,可以吧(爱君之貌,欲易头可乎?)。”贾弼之听了以后很生气,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头,自己用自己的,不换不换,岂有此理!”

  这个梦刚结束,下一个梦就开始了,那个人又来了,贾弼之觉得很丧气:“怎么又是你呢?”那个人看上去可怜兮兮地,他可怜兮兮地和贾弼之打商量:“我们换个脸好吧?”贾弼之心里很厌恶他,不耐烦地答应了他:“好好好,换吧。”这时贾弼之才得以安心做其他的梦。

  第二天贾弼之起床了,仆人一进他的屋,就吓得四处逃跑,并互相转告:“家里来了一个怪男人!”贾弼之很奇怪,拿起旁边的镜子。晋朝的镜子不是很发达,贾弼之照镜子的技术也不是很好,照来照去看不真切,只是觉得自己长得很像梦里出现的那个丑男。

  贾弼之是一个冷静的人,他首先觉得自己上班要迟到了,于是赶紧赶到单位里,但同事们都不认他,他就骑在单位门口的石狮子身上开始处理公文。在领导也出来围观时,贾弼之向所有的人解释了这件事。古代的人真好,很快就相信了他,家人和领导都轻快地拍了拍他肩膀。

  从那以后,贾弼之发现自己有很多超能力,他只能用半张脸笑,但是却能用两只手同时握笔写字,每当他半笑着飞快地编家谱时,就会有一帮人仔细地观察着他,还啧啧有声的,他抬头问其中一人:“我现在长成什么样子了呀?”那人困惑地说:“就像半张脸的科学怪人吧。”贾弼之说:“原来这样啊!”从此再不问起自己的相貌。他变成了编家谱的第一猛人。

  保留原版脸孔?或者能力飞涨?你选哪一个?我倒希望自己一夜醒来,变成用四只手打键盘的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有人一定要在梦里教你超能力,不要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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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奔向you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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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设你是个妓女,咳咳,古代妓女。在你的幻想里,结局当然不会是升级为妓院老鸨,而是从良,但却没有想到最好的从良方式,于是就割舍下了这个理想,咳咳,设想。

  我是个愿意帮别人想问题的人。十分严肃地告诉你:不要抱着红漆珠宝盒子跟着你看到的第一个书生,结果往往会穿着白衣服大唱大跳:“奴家~~跟了个~~陈世美啊~~我的红漆盒子呀~~”这是第一种办法:辞职。

  还有一种办法是“诽谤法”。具体做法比它的名称还要骇人。妓女们总是坐在妓院门口,盯着来往的男人,看到自己喜欢的以后,就要打探到这个人叫“王生”。从此以后逢人就说:“王生是我老公”“我老公叫王生”。妓女的话总是传得特别快,过了一会儿,全城的人就都知道了。王生要是成婚了,就只得离婚,离完婚从衙门出来,还得专程去一趟妓院,看看那个点名要他的妓女长得好不好看,要是碰巧是个好看的妓女,他就抱着“算了算了”的心态把她娶回家。要是不好看,就要报案,把那个“诽谤罪”的妓女关到监狱里去。

  “夜奔”是第三种。最有名的夜奔女就是红拂了,红拂是大胡子家的歌妓,有一天,一个叫李靖的年轻人到大胡子家作客,张红拂觉得此人长得非常之好看,在李靖要走出门口的时候,红拂跟在他后面,不停地问他:“你几岁呀?你有没有老婆呀?你住在哪一家旅馆呀?”李靖像听到远处警犬的叫声一样,露出惊恐的神色,结巴着回答了。

  马上就到了晚上,李靖睡在床上,忽然听到有人拍他的床,对他说:“喂!起来一下!”李靖睁眼一看,原来是白天的那个红拂女,红拂气喘吁吁地说:“我从大胡子家跑来了,从此,我就是你的老婆了,好不好?”李靖觉得此人不丑,便点了点头,又睡过去了。

  夜奔最好,需要的勇气并不比辞职大,可以这样说:“我从此就跟了你,好吧?不好啊,那算了,打扰了哦,再见哦!”然后再摸黑回来,神不知鬼不觉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其实古代妓女都是可怜的,无论哪种从良方法都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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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阴白骨爪开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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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慈小时候在山洞里捡到了一本神仙书,叫做《九丹金液经》,性质就是增订本的《九阴真经》,从此,左慈就成了一个会魔法的普通人。等他长得够大了,他就去找曹操了。他对曹操说:“我以后很难见到你了,请你在给我签名之余,还要和我用同一个酒杯喝酒。”曹操说:“好吧。”

  左慈把头上的头饰取下来搅了搅酒,酒杯就一下子变成了鸳鸯火锅的样子,分成了两半。曹操还没喝,他就把酒杯甩到房梁上,一只鸽子从酒杯里飞了出来,他自己也从座位上消失了,然后还用“千里穿音”之类的本领,发出“哈哈哈”的声音吓唬曹操。

  你知道的,曹操和他的保镖对于这场魔术表演都没有幽默感,曹操并没有目瞪口呆地鼓掌,扔玫瑰花,而是命令军队:“追杀这个怪男人。”

  左慈是个无业人员,天天在街上闲逛,还故意把自己的行踪暴露给曹操的军队,当他们气喘吁吁地赶上来的时候,就忽然变成石头啊,水壶啊,大姑娘啊。在曹操的军队走远了之后,再翻筋斗到他们面前。

  我以为他真的厌倦了这个游戏,其实他只是厌倦了这一种玩法。第二天,他故意被抓到监狱里,狱吏想拿板子打他屁股,但他却像孙悟空一样,变了满屋子的左慈,每个都“哈哈哈”地笑。曹操听说以后,更厌恶他了,下令说:“把他运到菜场杀了吧。”

  左慈在被押运的时候,忽然不见了,再睁眼一看的时候,发现满街都走着长得像左慈的人,曹操真是烦死他了呀,从此以后再也不管他了。

  左慈其实可以当神仙,他应该被我们叫做“左慈仙翁”,一不小心出现在《西游记》上,几千年后被人唱:“天上掉下个左神仙”的。但他只是魔术表演艺术家,乐于为一群没有幽默感的人群表演的多动的魔术家。在没有接到表演邀请函的情况下,连续到好几个国家的国君面前表演喷火呀,大变活人之类的魔术,并成功地被通缉。

  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神仙?人们已经好几千年没有听到左慈的消息了,也不知道左慈现在过得怎么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学会了九阴白骨爪,常常只能用来开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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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你是为了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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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晋的陆机——有名的名士,写过《文赋》——他养了一只狗,名叫黄耳。他带着那只狗到京城做官,狗帮他叼拖鞋的时候,陆机对黄耳笑道:“我家好久都没有给我写信了,你说他们是不是不喜欢我了?我写了一封信你帮我带回家吧?”狗以狗特有的方式狂叫着跑了一圈,点头答应了。

  陆机把信装在竹筒里,系在黄耳的脖子上,黄耳就上了高速公路。它一路上都高兴得惊人,饿了就吃草丛里的小动物。每当经过大河的时候,它就依偎在摆渡人的腿边,用脸磨蹭着他们的裤脚,讨他们的欢心,因而就得以乘船过河。

  它来到陆机的老家,一路狂叫着奔向大厅,陆家人打开竹筒,看完了书信,圈出了信里的几个错别字,就要回卧室了。黄耳却大叫着把他们喊了回来,陆机的家里人只好在黄耳的监督下写了回信,如果写得不够肉麻,黄耳还会不满意地叫。他们把回信放在竹筒里,把竹筒系在狗的脖子上,狗又以惊人的快乐跑回了洛阳。平常人走完往返的路程要五十天,但是黄耳只用了二十五天,陆机很是得意,把黄耳借给了很多人当邮差,当然,黄耳都活蹦乱跳地完成了任务。

  先别急着喜欢陆机家的黄耳,我再给你们讲个故事先。

  陆机的邻居海老头也养了只宠物。是一只白色的狐狸,他给白狐盖了一间房子——我愿意把我对自己房间的最终幻想借给白狐。那是一间墙壁白色的房子,有一张柔软的床——亲友来作客时,海先生都会对白狐通报姓名:“王生,男,二十五岁,未婚,现任九品官。”报完以后,白狐就从它房间的窗户里伸出手,同客人握手,小手肥白软腻,如同七八岁的孩童。有人把头伸进白狐房间的窗子,想偷窥他的样子,白狐就会拿石头打他,并且再不和他握手。

  我想当那只坏脾气的白狐,被所有人在背后指点批评,但主人最宠我呀最宠我。那只最劳苦却开心的小狗则是凄凉的,把宠物当成新款邮政车也不是厚道的。

  过了几年,两只宠物都死了,陆机给黄耳挖了个土坑,海先生给白狐竖了个牌位。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宠物是用来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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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的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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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古代笔记《酉阳杂俎》记载,在唐朝荆州的街上,有很多专业的刺青工人,叫做“扎工”,也有卖文身工具的摊子。简单的刺青工具像印章,印章上有一簇小针,围成各种东西的形状,最卖座的图案是蛤蟆,此外还有比较时髦的蝎子和小鸟等等,古代人比较夸张,把这些样式称为“应有尽有”。文身的步骤是:先把自己惹怒,惹到足以自虐的程度,然后再把那个印章狠狠地刺向自己,刷上一层石墨,或者拔出铅笔芯涂一涂,接下来就可以上街转一转,收一收保护费,等到痂掉了以后,文身就会保留下去。

  不过,刺青的意思不仅仅表现在花少量的钱,忍受剧烈的疼痛,在身上留一个永恒模糊的吓人的伤疤。不仅蛊惑仔刺青,比较变态的文化人也搞文化刺青。

  有个叫王力奴的,他梦想住在大房子里,但是一直没有住上,后来他到了纹身店里,叫文身师从脖子开始,在他全身刺出一个完整的庄园来,好像他的身体住在庄园里。

  还有个韦少卿,学习不好,喜欢文身。有一天老师要检查背诗,他想把那首诗连带配图都刺在身上。结果第一句就很复杂,图上面有人、有树、有牛,还有一棵大树,他整个胳膊都刺满了,却还没刺完第一句——用刺青来作弊,显然不是个好办法。

  还有一位葛清——见过变态的,没见过这么变态的。他是白居易的超级大fans,所以他把文身和崇拜白居易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他把白居易所有的诗都刺在身上,只空出自己的一张脸来。完成这项工作以后,他也不工作啦,每天都赤条条地逛大街,有人问他:“‘不是花中偏爱菊’在哪儿呀?”他就指指后背;有人问他:“‘足蒸暑土气’在哪儿呀?”他就指指脚丫子。每当白居易写出一首新诗的时候,他就要刺在身体上——很不巧的是,白居易写出了罗里罗嗦的《长恨歌》——路上的人都不是葛清的老婆,所以给予了他最大的支持,他们称赞葛清:“你可真是体无完肤呀!”也有人称葛清为:“流动的白居易。”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崇拜写长长长长恨歌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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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穷是一种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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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用迷信的方法,推算出古代的我是一个富人,不过我没有开心,担心身在古代的我没有选择正确的生活态度,过得像《世说新语》上面的郭太太一样。

  郭太太是晋朝人,刚刚死了老公,她唏嘘了一会儿,就招来了家里所有的婢女,要带她们上街,婢女们都很高兴,穿得漂漂亮亮的。来到了大街上,郭太太却布置任务:“你们每个人都要捡几斤粪,人粪马粪牛粪都可以,达不到指标不要吃饭。”她自己先伏下身捡粪,穿得漂漂亮亮的婢女只好分头找粪。

  郭太太每天都带着婢女上街,晚上回到家里,就把粪堆在西厢房里,准备种菜用,种菜也用不了这么多的粪啊,剩余的粪,盘算着卖给菜农。郭太太总是无比依恋地看着这群粪,用棍子拔拉来拔拉去。郭太太的继子住在西厢房旁边,每天闻到这味道,头发都竖起来了,对郭太太说:“你这样做是不行的。”郭太太吼道:“你爸把你托付给我,不是把我托付给你!”然后拿着大棍子打他。她的后儿子跳窗户离家出走了。

  在古代赚钱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很多人,一辈子都在耕自己那块地,弄自己那个摊,捡街上那坨粪,他们小小气气节节约约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他们不小心被贫穷选择到了,但像郭太太那样的人,本来不怎么穷,却选择了贫穷这种生活方式,他们吃菜只吃菜根,家中堆满了腐烂的苹果,古代的人把这叫做简朴,其实这是到死都无法改正的恶习。

  贫穷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且还是容易让人沉迷的生活方式,迷失在无数快乐的细节——“呀!这个易拉罐可以卖五分钱!”“我挖了一点菜根吃!”——让人沉沦,这是最邪恶的沉沦,使人忘记生活的本质:生活虽然曲折,但是要不断快乐地向前呀,不改进的生活不是好生活。

  我害怕变成郭太太,因为我现在已经是小小郭太了,走路时弯着腰随时准备捡钱,整理了十四年的存钱罐。我要停止这种恶习,萧伯纳说得好啊:“(有人)一辈子都在弄他的那片土,那只猪,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片土,一只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远离粪便,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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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亲子鉴定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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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园李嫣是兄妹俩,后来长成了两个一样坏的人,而且一样穷。李嫣说:“如今的战国时代,是多么适合流氓无赖生存的好时候啊!我俩为什么受穷呢?”李园啃着发霉的馒头说:“可能是我没有本事,你没有气质吧。啊呸,馒头好难吃!”

  兄妹俩就出国了,先后到齐国找孟尝君,到赵国找平原君,到魏国找信陵君,这几个君是有名的贵族,都在招聘门客,门客就是要么不做事,做事就涉嫌命案的闲人。面试完了之后,人家就客气地请兄妹二人“另谋高就”。李嫣兄妹俩深情地说:“妈妈的,要想阔,多炒作!我们也要炒作!”

  他们的最后一站,是到楚国找春申君。春申君是楚国宰相。名叫黄歇,黄浦江姓黄,又名春申江,就跟他有关系。有一次开会,李园故意迟到,气喘吁吁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好几个国家的王子向我妹妹求婚,我好不容易才把他们打发掉,所以来晚了。”春申君说:“真的,订婚戒指送了吗(聘入乎)?”李园说:“还没有,不过已经有意向了!”意向的正确解释就是:八字没有一撇。但是春申君不懂,说:“你妹啥样啊,我想见见!”见了之后,李嫣就做了春申君的姨太太,顺利怀上了小baby。

  当时的楚王患了不孕症,委托春申君给他找适合生儿子的妇女,找了几百个,还是没有用。李嫣说:“还不如把我献给楚王,直接给他戴个绿帽算了。到时候楚王一死,你就是王子唯一的爸爸了。”——这个创意,好像是从吕不韦那里抄来的,他的妾就是怀着小秦始皇嫁到秦国的。春申君一想也对哦,反正也没有发明亲子鉴定方法,不会穿帮的。

  李嫣生了一个健壮得可疑的早产婴儿,立为太子。楚王幸福地糊涂地死了。春申君又愧疚又开心地去认儿子,李园早就训练了杀手,把春申君“挟死”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挟”的),然后割下春申君的头,像扔橄榄球一样,准确地投进王宫的大门。春申君还没有做一天吕不韦,就被灭口了,并成全了一个成语:无妄之灾。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养门客不好,接受门客进献的东西或者人,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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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无赖的想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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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一个古代的无赖,一生中少不了做骗钱的勾当。

  有一个体力不足以打架的无赖,他的正业让他赚到了不少钱,但他的副业是乱花钱,他总是把钱用来买金灿灿的手镯或者项链,又难看又贵,他很快就穷得丁零当啷响,穷得没钱吃饭了,有一天他走在街上大声摇晃黄金首饰的时候,忽然感到一阵急迫的晕眩,他仔细地辨别了一下身体各器官的运作,发现原来是饿的呀。他坚强地爬到附近的一个有名的寺院里,那个寺院有名是因为它收藏着一个舍利(就是佛祖的牙齿,骨头之类的),他要求方丈把那个舍利拿给他看,方丈小心翼翼地拿给他看,他一把抓起来吃了下去,方丈打他,说:“你讨厌啊你好讨厌啊!”无赖露出职业化的笑容,说:“你给我两百块钱和一个巴豆我就还给你。”方丈只好给了他两百块钱,无赖吞下巴豆,开始泻肚,顺利地拉出了舍利。

  有一个文身师,也穷得叮叮响,他用自己最后的钱,在他背后纹了一个神仙像,然后光着上身到街上明目张胆地偷东西,受害者纷纷表示,他们“自那个以为自己穿了隐身衣的偷儿(一叶遮目的主角)之后,再没见到过这么明目张胆的小偷”,衙门很快抓到了文身师,但是看到他背后的神仙像,却又不好下板子了,他们的捕头脾气比较火爆,亲自凶狠地打了文身师几十大板,然后给了文身师几百块钱“亵渎神灵赔偿费”。

  还有一个读书人常年走在大街上,长得很脏,手上拿着一篇文章,看上去像乞丐,但他总出其不意地拍一下路人的肩膀,表现出熟络的样子,介绍自己的情况:“我是上届状元呀,准备上任当官的,但我不小心把委任书弄丢了,你看你看,这是我的高考满分作文。”他的收成好得惊人,有不少人给了他不少钱,他坚持从事这项工作十几年,秘密地成为了那座城市的富人。

  当然,骗钱是不好的,但在我的脑海里,却总是浮现出古代无赖改邪归正的幸福晚年:骗钱人有了足够的钱买下一块儿地,从此耕地劈柴,永远不再谈起“想当年”。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满分作文就是吸引眼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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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人士速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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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读《论语》,总看到孔子坐在那里谈论他的学生:这个可以做什么,那个可以做什么。孔子不像办学校,倒像办“成功人士速成班”。那时很多人报名当孔子的学生,当他的学生有很多外出的机会,一游就游到了国外,在路上孔子还会组织大合唱,。

  下面几个学生是没有在速成班里成功毕业的。

  子路的一生都跟随着孔子。他和孔子的年龄差不多,是孔子的首席马车夫,每次孔子出国的手续都是他安排的。有一次孔子要去见名声不太好的南子夫人,子路就在马车外唱《男女授受不亲歌》,逼得孔子在马车里发毒誓:“我要是瞎胡乱搞,我就天打雷劈呀天打雷劈(天厌之天厌之)!”

  孔子最喜欢的学生是曾子,曾子按照孔子的教导修炼人格魅力——孔子做到的他做到了,孔子还没做到他也做到了。他白天抄写《孝经》和《大学》,晚上就三省自身,反省他有没有做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有一天,他忽然感觉到自己快死了,赶紧大声把他的爸妈叫来:“父母呀,过来一下好吧?”他爸妈惊恐地走进曾子的房间里,曾子说:“我快要死了呀,临死前我只有一个请求,我身下的这个席子太漂亮了,我不配用,赶紧给我换个破的吧。”他爸妈赶紧七手八脚地把他抱起来换席子,他却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挂了。

  冉伯牛是个意外,昨天刚刚得到老师的表扬,转眼就得了严重的皮肤病,躺在布帘子里看自己腐烂的手,数有多少人来看望过他。孔子听到了这个消息之后,激动地说:“我要看他,我不怕我不怕。”孔子搬着一个小凳子坐在冉伯牛床边上,把手伸进布帘子里,他向冉伯牛讲了很多道理,冉伯牛十分激动,手从布帘子里伸出来抓住孔子的手,孔子哭道:“你是个蛮好的人,怎么会生了这么难看的病嘞(斯人有斯疾也)?”

  每当我考虑着“我当孔子学生中的哪一个”时候,就一定会选子路,因为他没有速成,也没有死,也没有把孔子的人格魅力当回事,始终在孔子身边保持着清醒和暴躁。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孔子挺天真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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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穿拖鞋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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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粲一生受到两大诅咒——一是成名在即,一是不久于世。他一生都落魄地等着这两桩大事的到来,做啥都做不成。在元杂剧《王粲登楼》里,他有两句极好的唱词:“又不在麋鹿群中,又不在麒麟画里。”

  王粲的头衔是“建安七子之一”,仅此而已。王粲是一个忧愁的人,他刚加入建安七子这个团体的时候,刚高兴了一秒钟,就不胜悲哀地想:“其他六子的爸爸妈妈都是高级干部,就我的爸爸妈妈不是,真不好。”

  王粲是个很丑的人,不过算术学得很好,围棋下得很好,诗也写得很好。他十四岁的时候,到蔡邕家去玩,蔡公听说王粲来到,慌忙出门,拖鞋都穿倒了,历史上把这次事件称为“倒屣迎之”。蔡公为了掩饰自己不会穿鞋子的缺陷,向宾客解释说:“这个王粲呀,很厉害,我真是不如他,听到他来我真兴奋。”有好事者听到了以后,说:“咦?你不是有个女儿吗?为什么不嫁给王粲呢?”蔡公的女儿就是蔡文姬,蔡公考察了一阵,决定还是不要把女儿嫁给他;后来王粲到了襄阳,地方官刘表看了他的文章以后,本来也答应把女儿嫁给他的,后来不知为什么不仅收回了女儿,从此也不重用王粲了。该叫王粲“岳父杀手”?

  有一天,名医张仲景看到了王粲,他对王粲说:“你已经患病了,应该及早治疗。不然,到了四十岁,眉毛就会脱落。眉毛脱落后半年,就会死去。现在服五石汤(一种矿物质的软性毒品),还可挽救。”王粲半死不活地说:“哦。”二十年后眉毛果然慢慢地脱落,然后就死了。

  真恐怖啊,王粲眉毛脱落的那段时间。他在死前的半年里,一定一直在回忆他十四岁时蔡公穿倒拖鞋迎接他的景象,这是他人生里最辉煌的记忆,因为这使他勉强保持一点积极的调调。这种积极的调调又不足以扭转命运。

  王粲的葬礼是他的人生另一大辉煌的事情:王粲生前喜欢学驴叫。在他的葬礼上,魏文帝曹丕率领所有参加葬礼的人一起学驴叫,所以王粲最后的记忆是“一片怪叫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王粲呀王粲,你不是一般地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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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模陆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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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岩是晚唐时候的人,长得好看,那叫一个“风貌神俊”呀。每次走在街上,都有人给他塞名片:“你好!我是星探,有没有兴趣做模特?”陆岩没听说过模特,觉得读书人要以学业为重。毕业之后,做了个小官侍中,人称陆侍中。当然,他依然继续好看他的,没有发生意外变丑的噩梦。

  那时星探公司很缺男模,因为唐朝是女权时代,男的比女的还爱打扮。时代召唤能够引领时尚的男模。于是陆岩经常穿着设计奇特的时装上街,他戴的头巾样式也很奇特,上街逛了一圈,三天之后,整个成都的男子都戴上了这种头巾。他把头巾剪了一个角,人们又仿效他把头巾剪破;他的牛仔裤上故意开着露风的大洞,人们也仿效他剪破裤子。时尚风向被他弄得十分混乱而快活。一般市民见到油头粉面的邻居就讽刺说:“这么时髦?你又不是陆侍中(闾巷有袨服修容者,人必讥之:汝非陆侍中耶)!”见到破衣烂衫的乞丐也讽刺说:“这么时髦?你又不是陆侍中!”

  “陆侍中”已经不是陆岩了,而是漂亮的代名词。卖萝卜的会说:“我的萝卜多么好,长得跟陆侍中一样!”屠夫形容自己杀好的猪肥白鲜美,也会说:瞧我的猪长得多漂亮,陆侍中都比不上(此豚端正,陆侍中不如!)”

  过去没有地铁广告,也不太可能天天上街,所以陆岩的时尚品味,大多是通过口头描述的,你知道,口头描述常常经过多次美化,和真人有距离。所以,当美好的流言蜚语在市井上转了一圈,又回到陆岩这里的时候,他的压力当然是很大的。当男装代言人真的压力挺大,一变换花样,就不可避免地走向女里女气。修指甲、留长发、戴耳环、涂唇膏,最后头上插脸盆大的大花,花枝招展,十分骇人。

  当时有个街头霸王,他的仇家多次想谋杀他都没有办法。后来街头霸王学陆侍中在头上插花,当他从酒馆出来之后,门帘把花刮掉了。当他弯腰捡花,并以优美细致的动作往头上插的时候,杀手终于有个足够的行动时间,把他杀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男人永远都不应该戴花,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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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有成的傻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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