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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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梅庄是个翰林,他雇了三个仆人,一个狡猾,眼睛老是转来转去;一个忠实,从故事的开头到结尾一句话都没说,只是低着头执行任务。还有一个傻仆人。

  有一天谢梅庄请人吃饭,客人说:“哎呀哎呀,一点都不好玩,你招个歌妓来玩吧!”那个狡猾的仆人,眼睛转了一转,说:“好嘞!我请歌妓去。”为了躲开看门的傻仆人,特意绕到后门,结果还是被傻仆人看到了,他大喝一声:“闲杂人等不得入内。”就挥拳把两个歌妓打倒了。

  天气很冷,谢梅庄一边喝酒一边读书,酒瓶已经空了,狡猾的仆人眼睛转了一转,让老实的仆人出去买酒,半路上,老实的仆人遇见了傻仆人,傻仆人夺过酒瓶,怒气冲冲地回家对谢梅庄说:“干干干,肝可怎么办?今天两瓶,明天三瓶,后天四瓶,嫌你的钱多啦?”

  到目前为止,傻仆人都表现得像谢梅庄的恶妻一样,谢梅庄一直都不喜欢他。直到谢梅庄犯罪了,被派到边疆的沙漠去。狡猾的仆人眼睛转了一转,就赶紧收拾行李跑了,老实的仆人也哭着要回家,只有傻仆人收拾行李跟在谢梅庄后面。谢梅庄很感动,收了傻仆人为义子,给他取了小名叫做“傻子”。

  到了沙漠,没过多久钱就花光了,他们卖了马,卖了皮衣服。谢梅庄对傻仆人说:“我现在唯一能卖的就是你了,你说你能卖多少钱呢?”傻仆人说:“反正没你贵。”谢梅庄脸色一沉,说:“讨厌,你给我抓鹿去。”傻仆人就跑到树林里去抓鹿,一下子被几千两金子绊倒了——老天不公平吧,为什么总有人被金子绊倒,我却每次都被自己绊倒呢——傻仆人捡到了几千两银子,交给了谢梅庄。

  仆人本是个悲惨的职业,大部分人都把工作看成人生的痛苦之源,不过是在椅子上留下臀印的方法。但是傻仆人因为傻,所以对仆人这个职业反而有傻傻的忠诚和热忱。如果工作不是快乐之源的话,那么像狡猾仆人和老实仆人一样辞职也很好。如果不辞职的话,反而会过得糟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事业有成的人都喜欢自己的工作,所以傻仆人也是个成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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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人要嫁楚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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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庄王有个故事是关于公鸡打鸣的。那发生楚庄王青春期的时候,他经常抱着美女在皇宫大厅上听音乐,过得很舒服,伍子胥的爷爷跑到大殿说了个故事:“从前有一只鸡,嗓子不好,三年都不打鸣,长得很胖,三年都飞不起来……”楚庄王说:“这个故事我知道,这个鸡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叫,一鸣惊人。”伍子胥的爷爷高兴地说:“大王聪明啊!”从此楚庄王就经常减肥,经常练吊嗓子。他从王族成员手里夺到了实权以后,对着天空就唱了半个多小时的公鸡歌。

  楚庄王从此以后,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猛男。养着猛男才养的宠物,那是一只得了巨人症和肥胖症的大马,那只大马过得很好,穿着五色的绸缎,住在华丽的屋子里。最后胖死了。

  楚庄王是个猛男,他的休闲活动是出外打猎,一边打猎,一边打鸣。旁边的大臣都觉得此人非常之好看。他的老婆樊姬是个素食主义者,她对楚庄王说:“我是不吃肉的,你不要外出打猎给我弄肉吃,你从此也不要吃肉了。”女权主义杂志《列女传》得意地告诉我们这个故事的结尾:从此,楚庄王勤于朝政,再不打猎,还成为了一个环保主义者。

  楚庄王并不是一个怕老婆的人,只不过他的爱好的就是听人劝告,改正错误。以前,他发现了一个好官,那个好官就是孙叔敖,孙叔敖以前住在海边,家里除了海盐什么都缺。他做官期间,虽然把人民弄得很富裕,盗贼不偷东西都能吃得胖胖的。但是孙叔敖自己老是忘记拿工资,家里穷兮兮的。他死了以后,一个叫做优孟的演员打扮成孙叔敖的样子,跳到楚庄王面前唱歌:“我们家穷死了呀!楚国的宰相做不得呀……”如果我是受到惊吓的楚庄王,就会惩罚优孟一下。但是楚庄王不会,他给了孙叔敖的亲人很多钱,还亲切地拍了拍优孟的肩膀。

  我喜欢楚庄王,他又做得猛男,又做得听话的猛男,还做得懂事的猛男。如果我继续是个女的,我还要摸摸他的肱二头肌,我知道他不会因此而打死我。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勤练嗓子,勤练肌肉,你可以成为一只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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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也不嫁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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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有个女人,怀着孕就死了丈夫,她自豪地描述她的胎教:“睡觉要平躺,站着要立正,不吃过期的食物……(寝不侧,立不跛,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按照这样的方法,她顺利地生出了一个端正得像桌子一样的小孩:孟子。

  孟子小时候比较可爱,住在坟墓旁边的时候会拿着小铲子盗墓;住在集市上的时候,会学小小吹鼓手,孟妈妈不高兴了,把家搬到学堂旁边,看到孟子变得老老实实的,终于满意地点点头。从此孟子每天很早就起床,背了很大的书包,到孔子的孙子子思办的学校去,学习成绩很好。不过还保留了一点调皮,逃过一次学,孟妈妈知道了以后,把家里的缝纫机给摔坏了,孟子吓死了,战战兢兢地点头,从此长得越发方正了。

  我不喜欢孟子的,因为他跟我一样他刚刚小,就开始老了。

  孟子长大以后,好不容易说了一门亲事。有一次,孟子回家,走进卧室,看到他妻子张开双腿蹲着,便大惊失色,退步三尺,叫道:“啊呀呀,坐没有坐相!”然后跑到他妈妈的房间里说:“妈妈呀!我要离婚!”孟妈妈问:“儿啊,为什么呀?”孟子说:“我老婆用好丑的姿势蹲着。我亲眼见到的呀!”孟妈妈大概觉得给孟子讲性知识会被他骂“无耻无耻”,便以“礼”的知识教育他:“儿子,以后你进房间的时候要先敲门!”孟子没得到老妈允许,离婚不成,但从此再也不敢进他老婆的房间了。要是我嫁给孟子,孟子写休书就要写得头昏眼花了。

  诸子百家们生存的方式一般是出国和国君谈心。孟子也出过很多次国,但是没有国君喜欢他,诸子百家中的另外九十九家都先讲一个故事开头,而他总是板着脸说:“你改革了吧?怎么还没有改革嘞?你实施仁政了吧?怎么还没有实施仁政嘞?”然后就大段大段地说排比句。君主们一看到他来了就打呵欠,说:“叟啊(老头啊),你又来啦。”

  孟子经常以儒家的名义宣誓,打死都不作有悖于礼的事情;我以一个女的的名义宣誓,打死都不嫁孟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孟子的最大特长是会写排比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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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着一个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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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我所知,我是一个勇敢的人,但是我无比惧怕古代的丑女,因为她们一丑就有德,有德就很凶。

  钟离春就是一个比较凶的女人,她长得确实不好看,头顶像杵臼一样陷下去,眼窝深深地陷下去,鼻子高高的,长着一颗大喉结,手长得格外难看,关节特别粗壮,头发还特别少,胸部一点也不大。已经40岁了,还没有找到婆家。

  她四十岁生日那天,决定要把自己嫁出去,她跑到了王宫门口,对看门人说:“我是一个长得比较丑的女人,我想嫁给齐宣王,替他扫地(基本上就是当老婆,清理后宫的意思)。”看门人通报了以后,齐宣王召见了她,钟离春先是走性格路线,一言不发,但忽然拍手道:“惨了惨了。”齐宣王好奇地说:“为什么惨了呀?”这一问不得了,她忽然发起飙来,说什么你把国家搞得不行呀,你有点好色呀,你不理国政不象话呀。你娶了我就不一样了,因为我是一个讲女德的人。齐宣王胆子小,受到了很大的惊吓,立即把自己的扫把交给另类丑女钟离春,让她来当自己的老板。

  其实钟离春并不是最凶的,最凶的是拽着别人不让走的凶女人,我是指桑骂槐地说阮家女,很早以前,就有人替许允做媒,要把老阮的女儿嫁给他,许允听人说她丑,不要。后来,媒人说:“去看看长长见识也是好的。”许允就去看阮家女,一看确实很丑,扭头便走,哪知此女一把拉住许允的衣服。许允很不高兴说:“你干甚么?你讲不讲女德呀?”阮家女说:“当然,我所缺的只是容貌。你是不是新好男人呢?”许允说:“我,我我当然是。”阮家女说:“才怪,新好男人不会看着女的就跑。”许允只好坐在阮家女旁边,无言以对,结果一坐就坐了一辈子。

  我有一个疑问,古代丑女很多——不是美女的女人都算丑女——为什么出名的有很多凶女人呢?用无法再烂的台词来说:她们更能无所顾忌的追求人生。冒着变得更丑的危险,为了自己的婚姻和生活凶一把,吓着一个是一个,而不是躲在家里丑一辈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女德》是一本吓人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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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口哨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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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啸,我一直以为是怪叫“哦嗬嗬——”是山民用来驱赶野兽的,后来发现啸不是叫,也不是笑,也不是哭,也不是哼,正确的解释是吹口哨。写到这儿,我抄一下《说文》:“吹气如歌。”更令我觉得新鲜的是,吹口哨,是女的发明的——吹口哨,本来就是很女性化的动作,嘴巴要撮成可爱的花瓣形状,发出的声音也介于女性和儿童之间。

  我推理是这样的:古代的女人,给婴儿把尿尿,发现“嘘嘘”的效果好,然后就发明了吹口哨。然后时光飞梭,到了《诗经》时代——流行歌曲的时代。比如有个女的,看到中意的男子从她门前过,又不理她,她就会冲他唱歌,现场创作歌曲不是人人都能胜任的,没词的时候,就插一段口哨:“之子归,不我过,其啸也歌。”不知道男的会不会像听到“先生,交个朋友吧”一样,蒙面逃走。

  最有名的女子口哨艺术家是春秋时期的漆室女。口哨是需要练习的,比如我吹口哨的时候,好像看到自己从肺里吊上一口气,气在脖子里面绕了几绕,就化为几滴无声的口水,喷在下巴上。漆室女因为沉迷于吹口哨耽误了出嫁,变成了大龄女青年。当时懂得欣赏口哨的人不多,无知家庭妇女觉得吹口哨无非是调戏男子。漆室女只好每天倚在表演大厅的柱子上,吹得柔媚又凄厉,用来自娱自乐。邻居的大婶说:“莫吹了,好吵啊,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好吧?”漆室女冲她翻翻眼睛说:“多管闲事,哪个要你给我找对象?我吹口哨是忧国忧民(吾忧鲁君老,太子幼)!”邻居家大婶羞愧地告饶:“好好,你境界高,我是没见识的欧巴桑行了吧?”后面没说漆室女嫁出去没有,依她的坏脾气和对事业的执着,应该没有。

  后来史上最有名的口哨艺术家,变成晋代的孙登了。按照古人夸张的说法,他吹得满山树叶直掉——我觉得这只是表示男的肺活量大,而且山里有回音的效果,而且古书上并没说他吹得好听。再后来口哨就用来调戏妇女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有钱买乐器,可以闲着的时候,研究自己的器官能发出什么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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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死人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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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也想当一个医生,这个愿望一直持续到我是个二六佳人的时候,到了我二七佳人的时候,我前所未有地清醒,正视到一个现实:树叶拌泥水是会喝死人的。在这之前,我坚信九天仙露是某种草和某种草一块生成出来的,变成绝色美女的面膜是某种石头浸在某种泥水里制成的。使人变性的药藏在一片树叶里。我现在相信古代大部分医生都是有着和我一样的想法的有识之士或者——笨人。

  这就能够解释古装剧上的医生为什么都很烂,大部分医生是中年男人,留着两撇胡子,驼背,用头巾裹着秃头,从来医不好人:他们总是一边收拾药箱一边说要和病人家属谈谈:“我无能为力你的丈夫你自己看着办。”“基本上她活不过今年。”其实医生全都有同样的宿命:医好人是偶然的,医死人是必然的。

  古代有个医生不小心又医死了人,请他治病的病人家属很伤心,哭道:“我哥我哥,如何能相见。”那个医生很高兴,说:“这个容易,你哥所服的药渣还在不在?你再服一帖,就能见到你哥哥了。”

  古代的医生医死人并不必赔人命,吃官司,只要抬着病人的尸体绕着街唱着歌走一圈就行了。有个医生医死了人,要带着全家一起抬棺材游街。出葬时,他唱道:"祖公三代做太医,呵呵咳!" 妻子接着唱:"丈夫做事连累妻,呵呵咳!” 他的小儿子不会作诗,随便接到:"无奈亡灵十分重,呵呵咳!”他的大儿子在青春期,脸上张满了青春豆,脾气古怪,唱到:“此后只许拣瘦的医,呵呵咳!”

  古代一定是有名医的,我相信他们号脉的能力,并不相信他们用药的能力,名医也会说:“你要是再不吃五石散就会死掉。”其实五石散是一种矿物质的药物,很像毒品,偶尔能减缓死亡的速度。

  在我心目中,最厉害的医生是张仲景,因为他发明了人工呼吸,主要是针对跳楼的人的,他先把病人放在地上,向他嘴巴里喂好吃的东西,或者他最爱吃的菜,如果他能吞下去,就向他两耳内吹气。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原来人工呼吸,可以一点都不黄色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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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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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的人太喜欢哭了,在古代人写的言情小说里,一半女的都是哭死的——当然她们有的后来又复活了,此是后话。我发现古代的男人也很喜欢哭。

  古时候有个人叫做唐衢很有文才,但是高考老是落榜,他一直考到老还是没有考上。他擅长哭,哭得像驴子一样,每哭一声,声音凄切哀婉。碰到有什么使人感到悲伤的事,唐衢就哭,听到的人无不因此落泪。碰到高兴的事也哭,他曾经在太原一带游览,赶上军队设宴,等到酒兴正浓的时候,唐衢便哭了起来。在坐的人都感到很扫兴,主人只好撤了宴席。

  唐衢属于心里的门打开了就关不上的类型,我还知道一个男的,他也爱哭,每当他哭的时候,他的学生就在旁边站成一圈啧啧赞叹,这个人就是孔子。有个故事说, 春秋的鲁地西部有只麒麟出现,当地人不懂这是吉祥物,就合围击杀了它。孔子听说后,赶去察看,痛哭不止。 弟子们恐老师悲伤过度,就用铜钱串织后披在牛身上,对孔子说:"麒麟还在,一点也没有受伤。"孔子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才怪,它不过是一只有钱的村牛罢了!"

  古代有很多男人很用力地哭,宋世祖死了贵妃的时候,就对臣子说:“你如果对我死去的贵妃哭得很悲伤,我就好好地赏你一顿。”那个人果真哭得很伤心,号啕大哭,眼泪鼻涕一齐流下。皇帝非常高兴,便升了他的官。

  在一些场合,男人必须要哭,那是在死了丈人的时候,男的必须穿着白衣服站在路边上哭。从前有一个男人哭不出来,他就用一种较宽的手巾把湿纸头夹在中间,扎在额头上,每次叩头,总用力撞地以挤出水来,还装着嚎啕大哭的样子。他的老婆思想觉悟不高,没有意识到他发明了湿巾,还把他的发明没收了。

  就像我每篇作文的开头一样“随着社会的进步,文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不爱哭了,准确地说是男的越来不爱哭了。我觉得这是因为人们不信任话语圈,不敢哭给周围人看,于是就越来越沉默。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他们保证不乱擦鼻涕的话,应当允许男人打开心中的水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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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起源的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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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鼎在《夜雨秋灯录》上讲了一个鬼故事,他说麋鹿是鬼,因为鹿是鲨鱼变成的,有驴那么大,不可能有麋那么大。

  这让我很奇怪,因为鲨鱼和鹿一点也不像,那是怎样进化的呢?我努力地认了很多字,才搞清楚古书上所讲的一整套生物进化链:青蛙变成鹌鹑,得水变成水鸟,在岸上就变成青苔,在土上就变成了草,草在肥沃的土地里变成乌足草……跳过很多复杂的字之后,我发现人是由马变的,而且万物的变化都和手机有关?(若蛙为鹑,得水为畿,得水土之际,则为蛙蠙之衣。生于陵屯,则为陵舄。陵舄得郁栖,则为乌足……马生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我差点用骂脏话的方式,来表达我对自己不认识更多字的愤怒的思想感情。

  以上的生物进化理论,是战国的列子发现的。列子让我非常激动,他离古代的古代近,想问题总是从本源开始。不像现在有的人,想到清朝就往前想不动了。列子很厉害,指着动物尸体对他的徒弟解释进化论,而他的徒弟听不懂其中一大半的话。庄子的朋友惠子更伟大,他说过“南方无穷而有穷”,意思是到达南极点后,再向前就不是南方了。他还有很多伟大的发现,跟对手庄子辩论的时候,经常兴奋地滔滔不绝,然后庄子就说:“不啦不啦,对方辩友,说而不休,多而无已,烦死我了。”一般文人,就像宣鼎一样,讲鬼故事的同时,可怜兮兮地插一点科学发现。

  这使我悲哀地发现,为什么惠子不如达尔文有名,因为只有实验,才有足够的份量,能够使劲地砸在不肯听他们说话的人的脸上,让他们鸦雀无声。

  我决定也像不懂得科学实验的古人一样,激动兴奋又不负责任地悄悄告诉你,我的生物变化理论——退化论:其实人并不是进化的,而是退化的。人类在大幅度退化的同时小幅度地进化。

  希望好几百万年后,有人用实验的结果来证明我的观点。那时,我会让我的曾曾曾孙女,不要跟那个做实验的人抢诺贝尔奖。我会告诉我的孙女,我是一个多么又懂事又慷慨的好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实验比说话更能压服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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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当豪侠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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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于决定我的古代职业了,我当穿着黑色紧身衣的豪侠头子。

  这是我根据某人受到惊吓的经历得出的人生理想。这个人叫吴举人,来到京城参加高考,到了京城之后,不好好学习,天天逛街。有一天,他无意中闯进了一户人家,看到那个房子里坐满了少年,都穿着麻布袋子,表情严肃。吴举人还来不及溜走,就听到那些少年一齐喊道:“来了来啦!”只见一个少女走了进来,十四五岁,长得好看。

  那个少女严肃地看着吴举人说:“你小时候有没有学过什么特殊技能?”举人说:“我小时侯学过电子琴算不算?”女子说:“不是这个。”举人想了很久,说:“我在学校中,曾穿着靴子在墙壁上走了几步,其它就没了。”女子说:“这个好这个好,表演一下好吧?”举人便在墙壁上走了几步。其他少年也跟着他跃上墙壁行走,有的在墙边的撮箕上行走,举人知道这群人不是马戏团的就是飞贼。

  吴举人走了,在他走之前,少女留下了他的马。几天后,在高考考场上,吴举人被逮捕了,因为宫中丢了东西,在宫外只找到了驮东西的吴举人的马。吴举人被推进了一个很深的监狱洞里,到了深夜,又有一个女犯人被甩了进来,原来是上次的那个少女,她摸了摸吴举人说:“不要怕,我办事你放心。”她用绢带绑住了这个人的胸、胳膊,绢带那一头拴上自己。她纵身便跳了出去,吴举人跟着她在宫墙上走了几十里,出了城飞过了宫城,少女最后对吴举人笑着说:“后会有期。”吴举人吓得要死。

  我想当这个少女,我想在一生中说一次:“我办事你放心。”我想在夜晚的时候,穿着麻布袋子在宫墙上跑,我想在房子里养一群动物,我的狗叫做富豪,喜欢奔跑;我的老鹰叫做青翅,我的鹞叫做从风,它们都会追逐野兽。我不想违法犯罪,只是希望墙壁当我的舞台,而人们在看到我在墙上走太空步的时候张大嘴巴,我得在意识里不断重温这个场面,当作对自己平庸生活的反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你还没许一个极端体验的心愿的话,现在就赶紧许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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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童变成小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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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戎是三国著名神童之一。他和一群小朋友在马路边上玩,玩了一会儿就口渴了,在马路的另一边突然发现一棵枝繁叶茂的李子树,上面的李子个大皮红的,小朋友们纷纷表示要上去摘,只有王戎不动,别人问他为什么不摘,他说:“这么大的李子都没有人摘,不是说明这儿的人智力退化,就是说明这些李子都很苦(李生大路而无人摘,必苦也)。”

  还有一次,魏明帝曹丕把去掉爪牙的老虎放在广场上,让众人观看,王戎七岁,也去看。老虎在笼子里面叫得很响,观看的人都吓得发抖,只有王戎一动也不动。这两个故事都说明他习惯一动也不动,从小就是冷静或者自私的人,因为冷静自私而被误认为是神童。

  这个小孩长大了以后,成了一个小气鬼。《世说新语》上面,一半的小气鬼故事都是他的。他学会分辩好坏李子之后,就在自己家种了好吃不苦的李子,李子吃完了,还要把核砸碎,怕别人捡了去种。实在吃不完的就拿去卖钱,他的广告词是:“新鲜品种无核李子噢!”事实是他前一夜加班苦干,把李子核一个个钻掉。王戎的女婿借了他几万块钱,结果每次女儿省亲,王戎总是一副死人脸,他女儿赶紧凑了钱把欠帐还了,王戎才嘻嘻地笑了起来。还有一次,他堂侄儿结婚,他送了一件保暖内衣当礼物,到了过冬的时候,又把保暖内衣要了回来。

  其他夫妻都喜欢在月光下对对联,只有王戎夫妇喜欢在灯光下算帐。王戎老婆数钱的时候,就亲切地叫他“卿”。王戎说:“卿是男人做好朋友时叫的。”他妻子说:“我喜欢你,才叫你卿卿;我不叫你卿卿,谁叫你卿卿(亲卿爱卿,是以亲卿;我不卿卿,谁来卿卿)?”他老婆可能真的爱他,对他亲亲;要么就是可怜他没有好朋友,对他卿卿。

  王戎加入了“竹林七贤”。竹林七贤是怪人群体,社团活动是坐在竹林里一边喝,一边狂笑。王戎不会狂笑,实在不像这个组织的成员,其他人一看见他就说:“俗人来了,我们散了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神童变成有名的小气鬼和小亲亲,是多么讨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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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两只王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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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代的王敦是驸马、将军、谋反失败者。是历史剧进行到一半就死翘翘的红脸胖子,跟我没有半点相似。但是我在《世说新语》中,一看到此人,就觉得自己伸出了两只王敦手,不停地抓呀挥呀敲呀,特别不自在。

  王敦“嫁”到公主家以后,不到一会儿就要上卫生间。他进去一看,卫生间好好啊,里面还放着一个红漆箱子,箱子开开看一看,里面放着一箱干枣,他觉得公主家就是好,上厕所还供应零食,就一抓一把地把枣子吃完了。不料他一转身,发现洗手台上放着琉璃碗,碗里放着大块的豆糕,他心想吃得这么饱还要吃呀?公主家不会在厕所里开饭吧?他往碗里倒了点水,把豆糕弄得可口一点,又吃了。打扫卫生的婢女快笑死了,马上向公主告状,说驸马把塞鼻孔堵臭气的枣子吃光了,把洗手的肥皂也吃光了——古代的肥皂是用豆粉猪油之类做的,叫澡豆。我很害怕,如果我看到一浴缸牛奶,肯定要弯下腰,一边喝一边骂的:这么大一碗,要撑死人哪?其实,谁能保证自己不伸出两只王敦手,把公主的沐浴液洗头液洗面奶都喝了呢?谁叫古代的化妆品大部分都能吃呢?

  生活在魏晋,压力好大呀。在一起聚会就比,你会什么我会什么,有的比写诗,有的比怪叫,有的比脸白,有的说“我站起来一个给你们看看”,大家看了就喝采,佩服得不行:“他撩起衣襟的姿势好有风度,谁都比不上!”王敦什么都不会,他看了看四周,气哼哼地说:“我会打架子鼓(自言知打鼓吹)。”他把乐队赶走,卷起袖子使劲打鼓,打得轰隆轰隆。其实我的潜意识里也长着王敦手,见到能敲的东西,比如鼓、锅盖、核桃、脑壳,就在心里敲得暴雷一样。

  王敦因为有乡巴佬的名声,见到有风度的人就特别不自在,不由自主地用扇子遮住自己的脸,又觉得不礼貌,还是应当把脸露出来,过一会又觉得自己脸上好脏,要遮住才礼貌;过一会又觉得还是露脸礼貌些,他手持扇子在自己的脸上忙个不停(辄扇障面不得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管住自己的脸,先管住自己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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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古法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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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长在古代的话,我永远都不会化装。不是因为我不需要化妆就国色天香,主要是因为我从小被教育,认为化妆的都是心怀鬼胎的女人;其次,我会在化妆品抹上脸以前就把它全部吃掉。这不怪我,怪古代女人喜欢拿食物来化妆,像鸡蛋呀,猪皮冻呀,青菜呀,黄瓜呀,任何一种东西,光听名字就会流口水的。

  在古代,女人不化妆是比较难堪的,很多书生都夸小姐们的妆面若桃花,然后又批评她们的妈妈:“狭腰黄面,多发不妆”。唐代还有很多男人也化妆,出门前一定要抹上唇膏,然后叫仆人仔仔细细地梳自己五尺长的头发。

  我不敢学古人化妆,只敢学古人洗头。步骤是,先把淘米水发酵三天,然后烧开,然后拿两个鸡蛋,在头上磕破,然后就开始搓,实际上整个过程是十分美味的。看到盆子里的鸡蛋汤,我克制自己不要喝下去。洗完头之后,再拿浴巾包住头发,做一会鸡蛋护发。总之,除了头发上染了一点点臭臭味道,而且粘手,一切顺利。魏晋时候,许多爱美的女孩家里不是那么有钱,不能经常用全家的伙食来搓头发,所以她们就制作了假发,“假发”分完全假发和半假发(一半自己的真头发,一半假头发两种),戴上了以后,可以盖住原来头发的臭味。平常不戴的时候,就把它放在木头假脑袋上,一套工具合称“假头”。更穷的女孩儿,每次约会前,都要向邻居借假发用。

  每天化妆实在繁琐,而且花钱,古代也有纹眉纹眼线的工程,不过不好。魏晋的时候,有一个姓崔的女人很爱嫉妒,身边的奴婢不允许出现浓妆艳抹和头上盘着高高发髻的现象。每年只发给每人豆粒大一点胭脂与一钱粉。有一个婢女是新买来的,不懂得主人的规矩,妆扮得稍稍艳丽了一些。崔氏发现后气恼地对她说:“你喜欢化妆吧,我来为你化妆!”于是命令人用刀子刻她的眼眉,用青色填上;把闩门用的铁门闩烧红了,灼她的两只眼角,再用红粉敷上。等到疮痂脱落后,瘢痕粉红粉嫩,犹如新化的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什么时代,纹眉纹眼线都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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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是危险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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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画家容易把自己的老婆画出去。齐国的敬先生就是。有一年,齐国的国王建了一座九层高的台子,把敬先生召去画壁画。敬先生很可怜,每天躺在梯子上,脖子都躺歪了。每当晚上静悄悄的,所有人都睡觉了,敬先生在治歪脖子的时候,就特别怀念自己的新婚老婆。他就把他老婆的画像画在了天花顶上,画得很漂亮。

  完工的时候,敬先生颤颤巍巍地从梯子上下来,接受齐国国王的审查,齐王仰着脖子看了半天,对敬先生画的名为《我老婆》的画发生了强烈的兴趣,觉得此老婆长得非常之好看,然后就把敬先生的老婆迎入宫内当嫔妃,敬先生只好龇牙咧嘴骂骂咧咧地度过下半生。

  敬先生的惨绝人寰不具备普遍性,大部分画家的悲惨命运是这样的:古代君主经常在吃饭的时候对客人说:“咦?我们找个画家来助兴吧?”而不是:“我们找一个妓女助兴吧?”他们要画家来画他们吃饭的盛况。画家本来在吃饭,忽然来了个太监召他到皇宫里去,他只好疾步跑去,大汗淋漓,跪在地上画起来,过了一分钟左右,皇帝问他们:“画好了吧?"画《最后的晚餐》花了好几年耶,但是画《刚刚的午餐》却限时一分钟。这个倒霉的画家就是古代著名画家阎立本。

  还有一次,皇帝吃饭的时候有一只七彩鸟飞进皇宫,皇帝把画匠找来让他画。画家刚把笔拿出来,鸟就飞走了,皇帝问他:“你画好了吧?”

  张衡发明了地动仪,很有名,他也会画画。有一年,山中的水潭里出现一只怪兽,人头猪身,经常在水边石头上晒太阳。张衡前去山中想将它画下来。他来到水边取出纸笔后,怪兽又不出来了。有人说:“这只怪兽惧怕写生和照相,所以不出来。”于是张衡收起纸笔,双手交叉放在胸前,一动也不动,怪兽果然出来了。一看见张衡就说:“画什么画?再画就吃你!”张衡赶紧扔掉纸笔,说“好好不画了”。不过他悄悄地用脚趾头在泥地上把怪兽画下来。古代画家还有点像新闻记者,接受那些不愿意被爆光的家伙的威胁。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古代画家是个危险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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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起臭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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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自己的脚丫子扭转一下,让它面朝自己——翻了一个面的脚,比过去的那个面熟的脚大了好多好多,而且面带阴晴不定的表情,经常吓人一跳。

  无论你怎样搬,脚都不可能正面朝自己,所以看脚通常发生在给为对方洗脚的过程中。《北梦琐言》上说,唐朝有个童仆叫吴行鲁,他对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侍侯小便和洗脚十分敬业,每天把主人的便壶揣在怀里焐暖。有一次他给主人洗脚,主人捧着自己的臭脚怜惜地说:“就凭这样的脚纹,怎么就做不上大官呢?”吴行鲁说:“脚相不准,我的脚和你一样,我还不是安心做仆人这份没有前途的职业。”主人让他脱下鞋袜,发现两人的脚纹果然一样——这是缺乏科学观察的表现,即使双胞胎也没有脚纹一样的。于是主仆两个互相洗脚,共同进步,都做了刺史——我也不知道刺史是多大的官。

  《定命录》上说,唐朝的安禄山,最早在韩国公张仁愿手下当警卫,安禄山最喜欢给主人洗脚,按摩脚的时间又长——其实他是偷看上司脚下的痣,上司说:“我的痣好啊,是贵相;你看得这么详细,你也有吗?”安禄山说:“好奇怪啊,我这么一个贱人,脚下也长痣,而且一脚一个,也不知道是什么兆头(比将军者色黑而加大,竟不知其何祥也)。”上司沉默了半天说:“你当我干儿子吧!来来来,我给你洗脚!爹给儿子洗脚是应该的。”史书上没有记载下文,我猜他们俩经常背着外人洗脚,而且以耳语的声音剧烈争执,抢着给对方洗脚。

  我觉得看脚纹,是一件诡秘兼暧昧的事情,表明两个人的关系已经很不一般,所以互相提拔互相勾结互相赞美——俗称为“捧臭脚”。脚纹其实一点也不准。晋朝的程逊脚下有龟文形的痣,相士告诉他说:“你会溺水而死”。后来,程逊到浙江上任,掉到海里了。但是《汉书·李固传》上说,李固脚下也有龟纹痣,但是李固却是重臣,到死没遇到水害。我脚下也有一颗痣,网上电脑相士说,这代表一生到处周游,好像徐霞客。我感到不是说我。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看脚相历史悠久,至少追溯到汉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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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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