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看到未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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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星汉英雄谱
【人族】
康德:本书的主人公,初为人族,在忍受了无数的嘲讽之后,毅然决定去寻找魔族,成为一名伟大的圣骑士。被杀死后成为亡灵族,作为魔王苏醒的载体,他将如何对抗自己早已注定的宿命?面对挚爱的云迪与守护于身边的百亚,他将如何抉择自己的情感归宿?
云迪:人族,本书的女主人公。从十年后穿越回十年前的魔法师,原意是要杀死将成为魔王的康德,但在与其接触的过程中,却发现现实与未来已发生了改变,她将如何面对命运给予的任务?恋人康德的最终宿命即将来临,云迪将怎样守护两人之间的情感?
罗恩:康德青年时代唯一的朋友,最后一位圣骑士的弟子,暗恋云迪,最终却与康德走向了不同的宿命,成为其最可怕的对手。被民众誉为伟大的魔法师背后,又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呢?
明康恩:三百年前神殿战争的幸存者,最后一位圣骑士。《若星汉史卷》的搜集编写者,罗恩的老师。他将如何拯救被魔王附体的康德,又将圣骑士的光环传承给何人?
【魔族】
卡奇云德:魔族的王,因与圣骑士一役失败,所有力量被迫封印在盔甲之中。在故事发展的十年中,不断地与康德的本心交战,意图占据康德的灵魂使自己苏醒,重新成为大陆的主宰。
百亚:魔族使者,康德最忠诚的仰慕者,在既定的结局中将为康德牺牲自己,坚强的百亚至死都在守护什么?她的死又将令康德面临怎样的局面?
齐格扎里特:魔族大将,六翼神龙军团军团长,善于攻击,后于温泉关下,召唤神龙抵抗亡灵族大祭司受重伤,后不治而亡。
路华美亚:魔族将领,地狱火军团军团长,善于操纵飞龙军作战。
杨特克里达:魔族将领,曾率领墨苦城军团死战亡灵族,善于防守,后战死在长暗谷。
华优冰其斯:魔族将领,炼雷震军团军团长。善计谋,率领魔族最后的八万族人重返阳光之土。
缘起
魔王们做过许多事情,比如在大地上建了许多堵墙,并不是为了守护他的领地,只为了拼出一个单词让天主看到,当那句太空中能看到的唯一脏话印在辽阔的大地上,众神一定会后悔他们有那么遥远的眼界。
或把男男女女抓来放牧在一片几千公里的草原上,下令他们除了相爱不许做别的事情,但是又不许他们建造一间房屋。他喜欢看人们像驯鹿一样地活着,喜爱看男人和女人在草原上追逐,而嘲笑教堂里的钟声与誓言。
魔都是个奇怪的地方,没有一座建筑是风格相同的,但是却涂成相同的黑色。你会觉得走进了一块黑板,却无处不现出诡异的线条,那些线可以无限地远近组合,所以人们每天早上醒来都发现自己在一个新的地方。巨大的广场上是血池和肉林,所有人都到这里来吃饭饮酒,因为没有人家里有锅,也没有钱币、黄金和白银,因为任何和黑色作对的耀眼的东西都被视为丑陋。
所以魔都的人没有容貌的概念,因为他们永远都在黑暗中,没有人知道对面的人长什么样,只能用语言和歌声交流,声音浑厚动人者成为王。男女之间用互相抚摸来感知,强壮和性感主宰婚姻,以便生下卓越的孩子。而孩子们从小就被送去训练战斗,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魔王是他们的唯一信仰,可是……没有人知道魔王在想什么。
所有的魔族都怕光,因为他们长期生活在地下,当他们出现在地面上,他们一定戴着面具,狰狞的面具。魔族把自己隐藏在黑铁之后,用血在地上写字,倔强地捍卫着某些被看来是可笑的东西,比如关于神龙化育人类的传说。
在礼天教统治大地三千年之后,在天主造人的故事成为不可动摇的学院经典后,龙早就成为被骑士们寻找屠杀用来证明勇气与武力的邪恶物种。事实上龙只是龙,出生、求偶、死亡,守护自己的山谷。如果他们被神官宣布是邪恶的,那么只是因为他们听不懂礼天教的布道。
魔族和人族总是难以沟通,和精灵与矮人一样,人族歧视精灵和矮人,因为礼天教说天主在第一天造了人,然后在第二天造了精灵和矮人作为人的随从。至于魔族,好像天主不想造他们,他们却自己从地下钻了出来,这似乎证明天主并非全能地控制一切。于是天主说魔族的出现是为了考验人的信念与忠诚,所以人族的使命就是把魔族赶回地下。
于是,魔族和人族几千年的战争就注定不能停息了。人类勇敢的圣骑士与大法师们总能获得最后的胜利,之所以说“总能”是因为魔族就像地下的草根一样,白雪一化就又冒了出来,魔王终于被杀死,但魔王又总是存在着,一代一代。假如魔王不愿意被打败,那么故事就永不能结束。它们被写成各种版本,庄严的、动情的、诙谐的、无稽的,而这一个,是你从未听过的,也无法证实的,显然是编造的,但又是确有其事的——关于魔王的真面目。

第一卷 魔王归来

在这永远与光隔绝的殿堂中,忽然涌起了微弱的希望之光,也许这一次并不是重复与轮回,如人出生便必然死亡,正如魔族战斗便必然失败。但历史却仍倔强地前进,无数个意外与必然碰撞流涌。当时代的光芒被浓缩成发黄纸页上的寥寥数字,真实,也不过是永恒面前的一个短小的笑话。
年轻的女修习生云迪惊异地看着眼前的一切,落入黑暗的魔掌使她心乱如麻。火光在铜壁上跳动着,那些邪恶的雕刻仿佛正跳起癫狂的舞蹈。
她被带入黑暗殿堂的最深处,最深处的最阴冷的角落里,蜷缩着邪恶的康德。
几十尺高的大门在她身后訇然关闭,世界陷入了一片漆黑。云迪恐惧地向后退缩,倚在冰冷的铜门上,她觉得全身的血都要冻结了,僵直着连手指也不敢晃动。
黑暗中,渐渐有什么显现了出来。
那是一个人影,是魔王的影子?却又不像,更像是一个着甲的骑士,那微光,正是从这甲胄上散发出来的,在黑暗中惊心动魄得刺眼,似一个闪光的幽灵。
云迪没有想到恶魔出现是这样的,没有气势逼人的宝座,只有一把再简陋不过的木椅,邪恶的康德坐在椅子上,头深深地伏下去,抱紧双臂像是很冷似的。
声音从那着甲者深处传出。
“你还好吗……”
云迪更加用力地抵住了门,像是恨不得和背后的浮雕融为一体。
“和我说话的是谁?是骑士身体里的魔王,还是那个曾经的骑士?”
“你不必害怕……一切已不再重要,因为结局即将来到,骑士终将和魔王一同消失。有人会救出你,一切都会过去……但是……”
“但是什么……”
“结局终会来到……但是,却没有一个结局是注定的……云迪,只有你能帮助我。”
“帮助你?我能做什么?”
“没有一个结局是注定的……”黑影只喃喃地重复着这一句话。
然后黑暗中一片静默,过了许久,都再没有听到声音。
忽然,背后的铜门被砰地撞开了,云迪被撞得扑向那个光环,但她脚下绊到了什么东西摔倒了,是康德坐着的那把木椅。
冲进来的人形形色色,有盔甲闪闪的圣剑士,有举着大斧的矮人勇士,有举着法杖捏着光芒之诀的法师,还有演员、诗人、信使、画家、小贩……
“魔王呢?没有等到我来就已经被打败了?”他们高喊着,“但这不重要!魔王掉下的宝藏和装备呢?”
有人一把拎起了云迪:“啊!我救了你,美丽的女孩,献上你激动的爱吻吧,我们将幸福地度过一生!你准备要几个孩子?”
“嘿,是我先发现她的!你这个无耻的土豆商人!”另一个壮汉挤来。
“是我先捡起来的!你这个恶俗的小市民!”
“不要扯……”云迪气愤地喊,“嘿,谁偷走了我的腰带……放开我的靴子……”
忽然有一种力量使处在胜利欣喜狂欢中的人群安静了,纯白的光芒直射进来,他如星辰降落,使所有人都敬畏地退开了。
那是年轻的法师罗恩,他是打败邪恶的康德的至高法术的掌握者。
决战就要开始了。
“邪恶的康德,魔王的灵魂占据了你的身体,你背弃了圣骑士的尊严,多少年来你操纵着这个国家,使无数人死于战乱,使大地陷入血与火。现在,是洗清你邪恶灵魂的时刻了。”
人们包围了那极暗的殿堂,愤怒的声音在天空会聚。
而那坠入黑暗的骑士冷笑了:“你们一边喊叫着一边退后,打败我?请走上前来。虽然我已经只有最后一息,但我仍愿接受你们每个人的挑战。”
然后那个终极的法术出现了,赤红天空似粉碎的镜子般裂开,金色光线从裂缝中涌出,在晦暗大地上映出网般的光痕。树木、城堡、人脸,世界像是由无数碎片拼起来的。
人们敬畏地退开,退到那邪恶者百米之外,神怒将会聚的地方。
而那伟大的施法者,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法师,古卷系法术的开创者——佛斯·罗恩,正站在远处的山头,高举着他的神杖,来完成这最后的壮举。各地来的骑士与法师在山冈下抬头仰望,看奇迹如何发生。
远处,把灵魂献给魔王的圣骑士在狂笑着,当遍布大地的光芒猛地向他聚集的时候。
云迪看着那紫色的云升腾起来,魔王康德那极暗王座开始向下崩塌。
“魔王康德终于被打败了,世界将获得安宁吗?”
“可是,这也许是一场新的战斗的开始,邪恶总是会不断地降临大地的。”
“可是我听说康德在变成魔王之前,曾经是一位正直的骑士,他因为贪恋强大的力量而把灵魂献给了魔王,是这样的吗?”
“是的,但是,再强大的魔王,也终逃不过失败的结局……”
忽然有人喊道:“大法师罗恩,这有一样东西,请你来看一看。”
在极暗之殿倒下去的废墟里,那金色的光环正在闪耀着,喷出炽热。
“这是……”大法师罗恩的表情变得很奇怪,仿佛寒风一下子吹僵了他的脸,“这是一个时空之门。”
“它通向哪里?”云迪惊异地问。
“这其中必然有一个可怕的阴谋。”罗恩转头望向云迪,“不论它通向哪里,也许战争还没有结束。魔王可能重新归来。”
黑暗重新包裹了这里,所有的人开始疑惑与恐惧。

第一章 就要远行

康德抬起头,看着眼前阳光斜照着的这面高大的城墙。此刻,他除了一身破旧衣装,只有八十个铜币。
每天都有无数渴望闯荡与历险的新面孔出现在这里,他们在青鹅卵石铺就的窄小街道上行走,他们在灰泥骑楼的夹缝中行走,他们在泥泞的马车小路上行走,光辉照在纪念圣堂的巨大雕塑柱上,把那些历史上伟大的人形印在地面,如巨大的阴影压在渺小者的头顶。历险者们站在城门口呢喃不休,或苦苦发呆。在遥远的未来,他们或将成为一个打败恶魔的英雄骑士,或是一个屠龙的伟大法师,或是一个模范民工。而现在,他们会聚向同一条坑洼不平的碎砖路,两边全是板棚的店铺,挂着五花八门的招牌:“绝对有效的魔药,伤口一抹就消失。”
“强力手套,让你可以轻松举起一头大象,只需五十铜币。”
“魔狼召唤卷轴,基洛岗魔法行会信誉制作,绝对保证能有五十只,免费传授口诀。”
普通的农夫在走过这条路之后,掏光兜里的钱,就能变成一个全身包铁的罐头,或是挥舞着不知从哪棵树上折下来的魔杖的法师了。但没有人知道他们之后去了哪里,如一场浩浩荡荡的长跑,人们只会记住最后在终点看到的人。
康德踢了踢他那沉重的靴子,他的脚指头立刻露了出来。这位破落骑士叹了一声,一眼望见街道的拐角,鞋匠哈什米安正站在木楼梯上冲他笑。
哈什米安的木屋中摆满了各种改后的旧靴,有高帮的、有厚底的、有镶铁跟的、有鲱鱼皮的、有插孔雀毛的,就是没有康德买得起的。
“请帮我补一块牛皮。”骑士把脚跷高,“最近路上的石头还真是多啊!”
“给你补上一块铁也没有用,”哈什米安一挥鞋锤把他的脚扫开,“这鞋已经不能穿了,再说你还欠我十六个铜币。”
“可是我下午要去参加云迪家的舞会。”
“你下午应该去街上看看有什么背包的活可以做,或者去和广场上那些吉米赛人混在一起吧,里面有几个姑娘,跳起舞来真是够劲。”
“请不要这样对一个骑士说话,你要知道我们是有世传的……”
“知道……阿帕亚红衣骑士是吗,自从上一次神殿战争,你们的爷爷辈跟随国王丁鲁克十六出征被那些依德尔人修理之后,这个名字就已经像街边鱼摊上的黄尾鱼一样难闻了。快跟着你的破靴子一起消失吧,别让我又想起那该死的十六个铜币!”
康德仓皇逃出木屋,在下木梯时他那不争气的靴子又滑了一下,整个人栽进街上的泥水里。
似乎四处都传来了笑声,好像突然全镇的人都从巷子里、木门后、窗子下冒出来,大声地笑着:“看啊,这就是那个自称是有世传骑士封号的可怜家伙。”
他使劲晃晃头,握着拳头愤怒地站起来,但并没有人围观他,街上零落的几个人都在走自己的路,连石墙根的小摊贩也懒得看他一眼。是的,没有人注意他,一个骑士摔了一跤和一个乞丐摔了一跤,在外行人眼里看不出什么不同,有世袭勋位的也并不会摔得精彩一点。
笑声却的确是有的,在这条小石街通向的广场上,有男人们的口哨和女人跳舞时的兴奋喊声,还有音乐声,想必就是那个什么流浪帐篷族的辣妹歌舞团在演出。
“其实我小时候也会跳这种野街舞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小时候我也天天跑去街上看这种演出,学大人样讨论女人们的腿……那时候我好像没觉得自己和这些市井小民有什么两样,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从我发现那勋章?从姑母告诉我我们家其实是有世袭封号的,但因为我父亲不是长子,所以他就不再是男爵了,家道也赌穷了,留下来跟我一辈子的,只有一个阿帕亚骑士的称号而已……”
“无论如何,我还是一个骑士,虽然口袋里几乎没有铜板。”康德想着,挺了挺腰板,“我是不会上街去做苦力或者向那些旧商人低头哈腰的,一个骑士不会放弃他的高贵使命而活下去……可是……使命在哪儿呢?在去参加齐米丽亚的舞会之前我需要找个地方吃点什么,但愿下午那个该死的门房会让我进门,上回我真想揍他——居然转身进去拿了一条咬了一半的面包给我叫我滚蛋……可是女孩们对我也越来越冷淡了,她们更多的是做出各种笑容围着那个该死的费迪南德。同样是骑士,我显然比他更英俊一点,可为何她们对我视而不见呢?难道穿着一身鲜亮的镶银带骑士礼服和一身灰色磨掉了毛的旧紧腿套装真有那么大的不同?”
一边咒骂着这个势利的社会,一边来到一座漂亮的带小花园的白色小楼前,那是他姑母的家。
“又来蹭饭啦?”女佣用眼神愤怒而无奈地问。
“是啊,怎么着——你敢不让我进去?”康德同样用眼神坚定而无畏地回答。
这无声的较量后,女佣终于努力屏住气,沉重地挪到了一边,康德知道她正和自己那大肚子里要翻腾的嘲骂作斗争,生怕一吐了气就全蹦出来。
他大模大样在饭厅中坐下,迅速扫了一眼桌上是否有油光:“怎么,齐斯姑母呢?你们……”康德努力把“你们不是都这个时候吃饭的吗?”咽回肚子权当饭前小吃。
女佣拿过拖把在他坐的椅子前的地毯上使劲地擦着,那里很多街上的泥点也兴奋地跟着康德一涌而入。想到弄不干净一会儿准被一顿好骂,女佣就恨不得这地毯是康德的脸,想到这儿她好像看到自己真的拿拖把在康德的脏脸上蹭着,不由脸上露出一丝幸福的笑意。
这笑容使小康骑士信心大增:“我那两位可爱美丽的表妹呢?阿兹若亚和香其亚,哦,她们见到我一定非常开心,从小她们就爱跟在我屁股后面。”
“可惜人是会长大的啊!”女佣心里冷笑着,嘴中说:“女主人去访友了,要晚上才能回来,两个小姐在楼上吃,你不应该打扰她们。”
听见楼上传来女孩隐隐的说话声,康德心中发痒:“她们还不知道我来了吧?”
“不,她们知道,可她们有事情。”女佣的声音硬得掉在地毯上叮当作响。
她们明知我来却都不肯下来见我,康德心中发冷,看来我的两位纯真无邪的表妹也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剩下来的只有一个个被这世道改变得冷漠势利的壳而已,不知她们的母亲和那些闲亲戚在她们面前怎样轻蔑地把我说成一个好吃懒做只会蹭饭的流浪汉呢——虽然这也是事实——但他们就从来不曾看到一个人破旧的外套下那高傲而正直的心吗——哦见鬼,这连我自己都觉得没用……
坐在空荡荡的桌前,感受着世态炎凉人情淡薄,骑士心中不由奏起哀伤的乐曲,忽然想就这样大步出门而去,不立下功业就再不回来。但是一听到女佣在厨房里叮当作响地弄着什么,他就又觉得世上还有一丝希望。这可怜的人就在这若有若无的憧憬中静坐着,听着钟声的嘀嗒,默默体会着时间带给人的伤怀和腹中的火烧还有眩晕感。他抬头看见厅中祖父的画像,那老骑士身上挂满勋章,威武地望着他……我的长相还真随祖父啊……康德这样想着,不觉站起身来到画像前,单膝跪下去默默祈祷:“祖父啊,我们那高贵称号的光荣呢?为何它也像那老橱里铁盒中的勋章一样锈蚀得没有了光亮,阿帕亚听说是过去骑士团中的豪门,但现在它的后人们却连一个骑上马的机会也没有啊!我不想再过这样终日混迹无着的生活,但我也不愿像我的伯父那样守着世袭的爵位变成酒囊饭袋坐吃山空,也不想去扛米袋或是做一个鱼贩度过一生。先辈啊,以你的慈爱和威严指引我吧。”
他将额头靠上手背,无声抽泣。
背后一阵楼梯响,他大表妹阿兹若亚走了下来,看见这男人不落于人前的眼泪让她心软。
“亲爱的康德表哥,你还没有吃饭吗?我让丽斯给你做。”
康德抹去眼泪回头,突然不愿再在这里待下去。
“我不是来吃饭的,我只是来看看你们,看看……祖父的画像。嗯,你们一切都好就好。我就要远行了。”
“你要去哪儿?”阿兹若亚惊奇地问。
康德也有些惊讶于自己的脱口而出,他只是下意识地不想再让人们看到他这个样子过活:“我……我要和几个朋友去开采金矿,很远……但我发誓,我会带着几大车的金银财宝回到这里来的。”
是的,我要成为一个英雄,康德想。我必须去开始历险。只有战斗才能改变一个骑士的命运,美丽女孩只会投入勇士的怀抱。
当我成为一个英雄的骑士,我将要求所有败在我剑下的人承认我爱的人是世上最美的女子,并传颂她的名字。
一路想着哪儿有魔巫与恶龙,康德却发现自己的脚走到了齐米丽亚家的府园外。他知道他想见云迪。
齐米丽亚家是他们家的世交。小时候康德经常与她在她们家大厅宽阔巨大的石阶上跑上跑下,在花园里追逐。但是孩子不会知觉时世的变换,两家的情分却早就随着康德家的败落而淡漠了。齐米丽亚长大后也及时懂得了不要虚伪的道理,所以只对那些望族子弟投去微笑。康德经常成为舞会上的开心菜,人们喜欢看他穿着他父亲那不合身的旧式礼服,却举手投足硬要摆出一副骑士架子的模样。康德知道他们在笑,却不明白为什么。向往骑士的道德与荣耀有错吗?还是这个时代只习惯向女孩子们炫耀赛马、打猎与收藏?
唉,骑士的年代已经过去了,魔族被打败已经三百年,剑与甲都锈蚀了,伟大的神殿战争只有通过戏剧和小说才能追寻了。
站在大厅中,康德觉得时光又回到与云迪相识的那个时刻。
那一天也是这样的舞会,齐米丽亚从康德的身边目不斜视地走了过去。康德觉得自己虽然穿得暗旧,可也不致连面目也一起模糊了。
“齐米丽亚。”他喊道。
“哦,是亲爱的康德啊。”齐米丽亚连脖子也不愿费力转回来似的挥挥手,“你先吃些点心,我现在很忙。”
是啊,她忙着要去谈论时装呢。
倒是旁边那个爱在姑娘们面前取笑他来显示自己不凡的费迪南德耳朵尖,觉得又找到了拿康德逗乐的好机会,过来亲热地和他碰杯。
“嘿,我们神奇的骑士康德,听说你有了一个新的计划?”
旁边的女士们立刻捧场似的笑起来,可康德一点也不觉得这谈话有什么好笑。
“是啊,我准备去学习马术和剑术。也许哪儿有人需要我去帮助,也许魔族正在黑暗中蠢蠢欲动。”
一阵哄堂大笑。康德越发纳闷了,自己的话哪儿幽默吗?
“哦,正好。”费迪南德神色忽然变得一本正经,“我刚得到消息,富里斯海上有一位公主的船被巨龙击翻了,公主也被龙带去了龙岛,富里斯国王正以半个王国和公主本人来请求英雄相助。”
“这是真的?”
一阵爆炸式的狂笑。康德没有想到那些淑女能笑出那么可怕的高音,有人都倒在地上快要打滚了。
康德叹了一口气,忽然觉得这舞会以后倒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当初是为了一份虚荣,觉得自己属于这个阶层,可现在既然自己要远行了,倒可以不必在社交圈与受轻视间为难了。只需要一匹马一把剑,高山的风雪和路边的羊群不会嘲笑他的。
忽然笑声全部停止了,大厅中变得安静无比。人们都望向一个方向,仿佛真有一个魔族从那儿冒出来似的。
康德也望过去,他看见那个女孩从门口走进来,像星辰忽然降临在人间,是她使所有的人鸦雀无声。所有的男士心无旁顾,所有的女士心生暗妒。她那褐金色的长发舒卷着,眼眸像蔚蓝的深湖,缓步走来,脚步轻盈得像漫步在云端。
事实证明,看到太不寻常的东西并不是好的征兆,但康德现在不知道。
这个女孩直接向康德走来了。
“是什么这么好笑?”
“我来介绍,”一位即将受勋的年轻准男爵跳了出来,“这位是云迪小姐,来自伟大的荷华德家族,西兹夫人的侄女,刚刚来到本城居住,她使我们的基洛岗城更加美丽了。”
齐米丽亚上前亲热地揽住云迪:“是啊,自从我们上次在西兹夫人家相遇,我们就成了好朋友,我们亲热地讨论了当前的文艺与潮流。”
康德在那一瞬间看见,这个叫云迪的女孩的笑容中闪过一丝无奈。他忽然就觉得,这女孩应该不属于这群人。她是那么不同,不论是因为优越或是卑微,他们的孤独是一样的。
“你在谈论些什么?”云迪问。
“哦,关于历险。”不等康德张口,费迪南德便抢着说,同时使劲微笑,“我们在讨论龙和魔族是否存在。”
“怎么有人想去寻找魔族吗?”云迪说这话的时候,却只看着康德,这也许是因为他的衣装、神色与周围格格不入。
“是的。”康德说,不知为何又充满了勇气,“我认为人应该去做点什么,而不是在闲聊与牌戏中度过一生。这个世界上的某处,也许就在哪座山的背后,就有我们所不知道的奇迹存在。”
所有人都在等着一场新的笑声,但是云迪说:“康德,如果你要去历险,也请通知我好吗?我愿意一路与你同行。”
康德一直觉得云迪的来到像是一个梦,因为太美好而变得不真实,不敢相信。
是的,几乎所有人都厌弃康德,补鞋匠、水果贩、修下水道的、门房、杀猪的,就因为他们是平民而他有世袭骑士的封号,可是他却不得不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因为他破落的家世。当他们工作时,他穿着破衣在街上游荡,企图以自己的好吃懒做讨得一点骑士阶级的优越感,结果却换来更多的嘲笑和白眼。
但即使这世上所有人都抛弃他,有一个人却不会,那就是美丽的云迪。天主虽然剥夺了康德的荣誉与财运,却给了他一个美丽的奇迹:她的褐金色的长发和蓝色星辰般的眼眸。自从那次偶然相逢,这女孩就总是对他投入热情与关切,她不嫌弃他居住在贫民区,经常坐着马车来邀他游玩。每当那白马的蹄声敲响石子路,康德就觉得心中变得明亮,所有人看他的目光都变得不同,云迪就是他的荣耀。
他们一起讨论骑士文学,谈论古代英雄的传说,去旧书店寻找古卷,把里面的诗歌当成魔法咒语来互相逗笑;他们去郊外骑马,云迪策马跑起来时就像草原上的轻风,她是那样与其他娇气做作的贵族千金不同。康德相信云迪与他有着共同的兴趣——渴望冒险,也相信她对他有着暗中的好感。不论有多少酸溜溜的家伙打击过他的妄想,康德仍然执着地相信云迪注定是属于自己的奇迹,为了云迪,他发誓将来一定要成为一位真正的英雄骑士,那时他将向她求婚,报偿她所给他的荣光与快乐。
所以即使他只有一件没有破洞的衣服,哪怕经受其他名门子弟的再多白眼,他也要去参加云迪的舞会——像一个骑士一样!
那美丽的白石大厅里,康德一人捧着酒不安地站着。除了云迪,没有多少人会愿意过来与他说话。而他也全不在乎,只等待着云迪。他知道她应酬完其他朋友之后一定会向他走来,热情地对他微笑,询问他今天的经历。她似乎永远对他的一举一动充满兴趣。他不知道是否该与云迪作一次道别,告诉她他决心作为一个骑士去历险,去为她立下丰功伟绩,向各国英雄传扬她的美丽。如果她坚持要和自己去,他会深情地说:“不,艰难的道路请让我来探寻,你只需要眺望远方,鹰会传来我新的功绩,而四方的人也将传诵你的名字。”
他想她一定会感到高兴的,为他终于有了勇气。
可是当云迪真的向他走来,听到他这话时,眼中的星光却立刻蒙上了阴影。
她几乎是惊叫了起来:“别傻了,康德。放弃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吧。你能做什么?一只城外的野狗也可能让你丧命,这么多人都平凡地生活着,你为什么不能安分一点?我不在乎你天天游荡街头,但你能不能少一些这样幼稚的念头!”
她的声音如此之大,连周围的人都听见了。康德觉得所有人都在嬉笑着望着他,说,看啊,那个被女孩子教训的家伙。
康德忽然觉得很沮丧,原来他的梦想、他的动力……他一直以为唯一能理解他、欣赏他的人,也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分别。
“呃,我只是说说……我其实……呃……算了……如果你不喜欢这个主意,就当我没有说过。”
康德逃也似的走出了大厅,云迪却从背后追来了。
“康德……”
康德回过头。
“我们去广场上散散步吧……”
他们漫步在基洛岗城的广场上,夕阳在广场上洒满暗金色的光,霞光像是涂上去的一样不真实。这个时候,如果能牵上心爱人的手,一起远眺,那该多么美好。可是他们只是低头默默地行走,能感到彼此间的距离。
“云迪,我要走了。”
而云迪只是注视着他,像他们第一次相见时那样:“康德,你所相信的,你会一直这样坚持吗?”
“当然。”
“不,这世上一切都会变的。你也一样。”
“为什么你对未来这么悲观?”
“因为……未来本就是希望消亡的过程,一切都将展现在你的眼前,再不会有悬念、不会有盼望,你以为你所能追寻到的一切,最后都消失在遥边的天际。”
“云迪……”康德叹了口气,“你阻止不了我,也许未来真的和你说的一样糟,但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待在这里更糟。”
云迪勉强地微笑着:“别再胡思乱想了,明天我去找你,我们一起去庄园骑马吧。”
不,康德想说,明天你不会再看到我,我会独自远行。
但他却说不出口。走出很远,回头云迪还站在那儿,一直望着他,霞光洒在她的身上。摸着口袋中可怜的八十个铜币,康德在集市上转了半天也没敢掏一个子儿。思来想去只有一把铁片刀是他能买得起的含铁物体。不过,一张小纸片标明着“常磨防锈”,使这英勇的骑士有些犹豫了。

兵器铺老板大胖子古拉恩费力地抬起眼皮,看了看对着店中最便宜的商品思考了半个下午的康德,从鼻子中哼了一声:“没关系,你这样的家伙不用担心修理兵器那么长远的事。”

“那就给我最便宜而且又不用修理的,谢谢!”这布衣骑士一气之下说。

一分钟后,康德拿着把木剑出了门,身上还剩下七十五个铜币。好心的老板想附赠他一个纸袋做剑鞘,高傲的康德扬了扬手果断地拒绝了,他不想让人觉得他抱着长条面包去与恶魔战斗。

药品店里,面对满柜注明“二十四小时迅速补充体力”的药瓶,康德想起了兵器店老板的话,但最便宜的也要二十个铜币。

“我觉得这只值两个铜币,这是用什么草汁捣的?我看着像红叶花不是吗?”

“从哪来的这么多苍蝇!不要弄脏我的药。”瘦瘦高高的药店老板看着柜台上飞舞的苍蝇骂。

“这多少钱?”康德指着门口一叠布袋。

“那是给人买了药装药用的。”

“也就是说不要钱啰?”康德说着抓了一把扬长而去。

装备铺的老板娘阿加莎像是哪个秘密帮会的成员,康德不说对暗号她就不搭理,后来康德发现暗号就是——钱币落在桌上的声音。最便宜的布衣也要五十个铜币一件,腰带十五个,靴子三十个,“头盔……不好意思,”康德说,“我的意思是角落里那个太阳帽——这也要三十五个?那么……五十加十五加三十加三十五等于……七十,这答案绝对正确。不是我算数不好,我就只有这些你收不收吧。”

老板娘看了看康德,发出一声叹息,把布衣的袖子扯下来后扔给了他。

康德穿着背心戴着遮阳帽举着木剑在街上高兴地走着,现在一个游历战士该有的他全有了。接下来,他该像那传说中的伟大骑士一样迈出第一步了。

他正要迈出第一步,忽然有个声音在康德的耳边响起来,是的,就在耳边。

“有人想知道自己的命运吗?”

康德四下张望,可看到的是路边空地上的一个老头。他无力地靠在树下,穿着一件破旧的灰袍,脸上泛着发青的病色,脚边还放着一个装了几个铜币的破碗,看他那瘦弱的身体,像是坐下之后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五个铜币,五个铜币就能知道自己的未来……”那老头看见康德望着他,立刻用有气无力的声音喊了起来,周围人来人往,似乎没有人喜欢五个铜币就能看到的廉价命运。

“嘿,年轻人……”他正要走开,那老头探身向他招手,像是召唤一块会走路的面包。

康德有些盛情难却地移了过去。

“不想知道你的命运吗……”老头打量康德像打量一棵长满金币的树。

“不妨说来听听。”

“如果你不相信,我为什么要说呢?”

“告诉我今后一周会发生什么?”

“你会遇上来自远方的人,你要小心那些出现在你身边的奇怪美女,尤其是她们对你表现出格外的兴趣时。”

“然后呢?”康德听得很有兴趣。

“我饿了。”

康德抓了抓脑袋,拿出一个铜币丢在碗中:“我就只能给你一个铜币……”

“真可惜啊……本来你可以成为这世界上最强大的人,这下只能成为某个不知名的剑士了。”老人捡起那铜币研究着它的真假。

康德抓抓脑袋:“你,你说什么?”

“天主本来准备让我给你以神示,告诉你到哪儿去取得无穷的力量,可是你太小气了,我决定另选他人。”

“天主的嘱托你也能随便改?……那、那么成为最强大的人收多少钱?”康德瞪大眼睛。

“五个铜币。”

“倒还挺便宜。如果我给你八十个铜币我会变成什么?”

“如果你把身上所有的钱给我,我就什么都不说,立刻收摊去找个地方吃顿饱的。”

这个坦白的老头使康德笑了,他又丢下了两个铜币:“这也够你今天的面包了。”

“这下你升级成普通骑士了……”老头点着钱说。

这时一个金币丢在了老头的碗中,有个富家子把康德挤到了一边。

“你会成为圣骑士的。天主赐福给你。”老头点头哈腰地说。

“老兄,你亏了,一金币够当两百次圣骑士了。”康德对那浑身鲜亮的家伙说。

那富家子白了他一眼,弯腰凑近那老头:“我才不稀罕什么圣骑士,我只想知道城里最美的比利娜会不会看上我?”

“哦,这可比拯救世界难多了。”老头收起碗就想溜。

这时有一群人冲到了他面前:“浑蛋老骗子,刚才我们老大丢了五个铜币当圣骑士,可刚出了城就被怪兽咬断了腿,退钱!”

老头把碗死死护在怀里喊:“死人也能做圣骑士,断腿又有什么关系?”

可他还是被踢倒在地,碗中的钱散了一地,那些冒险者把它们全部捡起来。

“嘿,其中有一个金币是我的!”那富家子喊着冲上去,可立刻挨了劈面一棒,晕倒在地上。

当他们散去,老头哆嗦地在地上摸着有没有剩下的钱。

康德叹了一口气,蹲下去又把一个铜币放在老头手中:“好了,换一种安全点的职业吧。”

“你刚才为什么不冲上去和他们搏斗,帮我抢回那些钱!”老头气冲冲地问。

康德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我还不想在历险的前一天就倒在地上。”

“真可惜,你怕什么?在你快要被打死那一刻,自然就会有一个美女来救你,她又碰巧是这个国家军队统帅之女,你便顺理成章地走上了圣骑士之路。可现在好了,你贪生怕死,机会没有了。”

“你被打糊涂了吗?”

“不,因为我有一双可以看到未来的眼睛。”

这时,几匹骏马跑到他们身前。为首一位衣着华贵的美丽女子,神情高傲,后面跟着随从的军士,他们看也没看康德就跑了过去。如果这时候康德正在与人搏斗……

“我不要神示了,我只要你那双眼睛就行!”康德扑向老头。

老头护住眼睛:“玩笑,玩笑而已,我只不过是碰巧看见他们跑过来。”

“哼哼,我也是玩笑。”康德站起来转身走开。

广场的一角,康德听见一位弹唱者正在人群中卖力地唱着关于古代骑士历险的歌本:那少女终于开启了她的玫瑰的嘴唇

低吟在夜行者的耳边

她的娇羞使那骑士心醉

那把沾着魔血的宝剑落在脚边

打败魔龙的手此刻抚上那柔弱双肩

那冰雪的肌肤在微微颤抖

这骑士再也不能抑制自己身上火焰

他一把抱起公主叫着她的名字

把那洁静玉体外的白纱扯落

哦……哦啦……啦啦……

“别啦了,快接着唱下面的!”人群中有人喊。

康德皱起眉头,走上前去,喊起来:“不是这样的!”

“别打岔,正唱到关键的时候!”人们回头瞪来。

“不是这样的,”康德喊,“这段《阿菲格》我听过两百遍,阿菲格骑士虽然是十二位骑士里第一个见到公主的,可是那时已经受重伤了。一路把她送到巨鳍港,交给前来的赫兰骑士和静水骑士,就伤重而亡。一路上,连她的手都没有碰一下,所以后人才称他是骑士的典范,哪有他和公主那个……的一段啊,怎么给改成这样了?”

人群中的唱歌者一下冲了出来:“哪个浑小子在依拉古王的雕像下面说疯话!我唱的是正宗的《若星汉史诗之范克德尔王和他的十八骑士带领人类英雄们在这片大地上的伟大而永不可磨灭的胜利》,卡休理大神官亲自修订的版本,你又是从哪儿听来的?”

“哦?这叫《若星汉史诗》吗?我一直以为它叫《十二骑士传》,是我小时候我们村阿尔沁大爷讲给我听的。”

人群中发出笑声。

“快走,小子,别在这儿捣乱!”人群中有人向康德挥着拳头。

康德悻悻地从人群中走出来,“那故事绝不是这个样子的。”

这时一个小孩扯了扯康德的衣服。

那是一个戴尖帽的小孩,穿着捡来的成人衣服剪成的不合身的袍子,如果那也算袍子的话,破成一条条长须拖在脚边,手从衣服上的大洞里伸出来,一看就知道是从流浪者营地来城中心乞讨的。

“我没有钱了,小家伙。”康德说,“真的,我和你一样穷。”

“不!我想告诉你,我听过一个人和你有一样的抱怨。他也说:‘现在真正的《若星汉史诗》已经失传了,要不就是被后人改得面目全非。’他也是一个游吟歌手。他叫罗恩。”

“哦?他会唱真正古卷版本的《若星汉史诗》吗?”

“不,他也知道得不全。他一直流浪各地就是想补足全本的史诗,上次他还为这事和其他的歌者打了一架。他就在广场的那一边,我可以带你过去。”

康德走过广场,午后的阳光使楼塔上的石条发出乳白色的光。他看见了那个年轻人,抱着一把橙色的琴懒懒地躺在阳光下,仿佛世上的一切都和他无关。

“我看见你的帽子里没有半个钱。”康德说,“为什么来到一个游吟歌手面前却听不见歌声?”

“我的歌曲里没有他们喜欢的东西,”罗恩说,“我不知道范克德尔王曾经娶过十六个美女,也没法把他每夜如何求欢这些无聊的事编成歌来唱。”

“那你的歌里有什么呢?”

罗恩手指懒懒地抚过琴弦,忽然一股音乐涌了出来,像是光的泉冲洗了广场的喧闹,使那些早已破碎的古老大钟重新回荡鸣响。

“我的歌里有当路里兹走过教堂时的钟声……”

他又抚了一下琴弦,这回康德仿佛听见了风雪声和马啸。

“还有卡利尔带着军团翻过坎帕拉山……”

罗恩的手指飞快地拨动着,无数个音跳了出来,像火星,开始会成火焰。

“依德尔人攻占了古都,他们的弯刀上血色焦黄,漫天大火烧了七十天。”

康德好不容易才让自己从眼前的历史幻境中跳出来,他摇了摇头:“我不明白,你有这样好的琴技,却没有人听你演奏。”

“人们浑然梦游,根本听不见我的呼唤。而我嗅到不好的气息,我在阳光明亮的大地上看到了黑暗,有些什么正躲在阴影里,等待夜的来临。”

“真棒,你什么时候说话都和念诗一样吗?”康德说。

“不,这是《当黑夜从大地涌出》中的经典唱词,你这白痴。”罗恩不满地瞪着他,“你或许该知道这段诗歌的典故。”

“是指四百年前魔族从地下涌出吗?”

“是的,是战争的开始。”罗恩望着广场上游动的人群,“太阳落下前一瞬,人们浑然不知,它将不再升起。”

三个人都陷入了沉默。

“我倒希望魔族能再来一次,”康德忽然变得高兴了,“没有壮举的人生是多么乏味,我正期待着这样的冒险。如果魔族再次涌出地下城,我可以再一次打败他们,成为新的英雄。”

罗恩怔怔地看了眼前这个家伙好久:“成为新的英雄?你?我想你或许会在故事的第二十八页就死掉。”

“至少我是一个剑士不是吗?”康德挥舞着他的木剑,“而你呢?用你的歌声使恶魔流泪并理解和平与爱吗?”

“看不起一个游吟者?”罗恩冷笑着,“你们都是些在白天行走的盲人。你们看不到我所看到的事情。”

“等等,我呢?也许我才是未来的英雄。”刚才那一直跟着康德的流浪儿突然说。

“你?哦,对不起,主角大人。我们把你忘了,呃……你叫什么?”康德问。

“柯斯丁·米泰尔·柯斯丁。”

“哦,”康德的确有些惊讶了,“一个流浪儿居然有一个这么高贵的姓,柯斯丁?我几乎以为你是三百年前那个最伟大王族的后裔了,以后别乱给自己起名字了好吗?”

罗恩忽然站了起来:“你们根本意识不到什么即将来临,和你们在一起只是浪费我的时间。”他拔腿就往远处走去,把康德和流浪儿甩在原地。

“我听说……事实是我猜的,他有个很了不起的老师,因为他懂很多东西,比如你看不出来的事他一眼能看出来,而且他懂古精灵语,这是很了不起的事,没有一个大师级的人物教授,根本不可能学会。”

“听起来倒是比我更有本事,可现在他只是在这里流浪,怪不得会像一只开水壶上的锅盖,他所说的什么将要来临,那是怎么回事?”

“没有人知道,或许他有预见或占星的能力。你也可以去找人推算一下命运,听说城中的法师史台比的水晶球就很灵验,可以看到未来,不过算一次要五个金币。”

“天哪,我身上只有五个,不,四个铜币,有没有便宜点的?”

“当然,‘这世上有你所需要的一切,’”流浪儿柯斯丁做出一副饱经世事的劝导者模样,“‘……只要你愿掏空你的口袋。’知道是哪位诗人说的?”

“现在我的脑袋和我的肚子一样空,我现在得找个地方去弄点钱,再见,我的小王子殿下。”康德装模作样向他行了个礼。

“再见!我的首席骑士!”

游吟歌手罗恩回到了他的住所。

这不过是一个流浪者的营地,这样的营地在基洛岗这样的大城有好几个,但毁弃的破屋、临时的草棚、乱飞的苍蝇,连到处窜的野狗看起来都是一样的。罗恩这个月已经把几个地方都住过了。他想找一个能在月光下静静弹琴的地方,但这种地方老是臭气熏天、嘈杂不堪,半夜也常听见酒鬼的干号、斗殴的喊声和男女吵架的尖叫。看来只有城中心的花园区和城外的树林是安静的。但花园里警卫在巡逻不准流浪汉进入,而城外则潜伏着野兽和传说中的妖魔。

“这个时代是不需要歌手的。”罗恩在一间只有一半屋顶的破屋的一角叹了一口气,拨弄琴弦,听见了敲破锅般的声音。这琴算是修不好了,他一生气把琴狠狠甩了出去。但刚扔出手他又后悔了,于是他纵身蹿出,在琴撞到墙上之前又把它接在了手里。

他警惕地看看周围,被人发现他有这样的速度会是一件可能招来麻烦的事,没准会招来卫队的审查,那会牵出很多事。但除了一个以算命为生的老头儿傻傻地望着这边之外,没有人发现他刚才瞬间的动作。他觉得累了,靠坐在墙边沉沉地睡去。

……

“罗恩,你要拯救我们。”一个女子的声音说,“从魔王的手中。”

他似乎正站在一个无边的黑暗殿堂中。

殿头响起了脚步声,那个可怕的黑影正一步步走来。

“未来的魔王正在苏醒,快去从若星汉古卷中寻找到力量,你是唯一能与他抗衡的人。”

那个身影越来越近了,罗恩想使用魔法,却发现自己一个咒语也不会。

“我不会!”他大声喊着,“我的老师什么也没教给我。”

黑影越走越快、越来越近,大殿倒塌了,一切直压过来。

……

罗恩醒来,忽然发现眼前,有一双大得吓人的眼睛正盯着自己。

“罗恩失踪了,”小流浪汉柯斯丁匆匆来找康德,“哪儿也看不到他。”

“是吗?他会去哪里呢?也许只是吃早饭去了。”康德满脑子都是早饭。

“听说有人看见他被一个可怕的怪人拉入地下带走了,他的琴还落在地上。人们都说那可能是生活在城外森林中的魔怪干的。”

“啊,看来是需要我出城历险的时候了。”康德挥舞着木剑。

“就你这么弱,我看还是不要出去了……”柯斯丁一脸难色。

“哪个英雄没有经历过风险?若是不从现在就开始锻炼,将来怎么与魔王的大军战斗呢?”康德壮志满怀。

“魔王?”柯斯丁抓着脑袋,“可三百年前就没有魔王了啊……”

“不,只要魔族还在,他们终究不甘心失败的。不然我们怎么有机会成为英雄并拯救公主呢?”

“可那是骑士小说家们需要不停地出版小说的缘故吧,这世上,还有魔族这种东西吗?”

是啊,世界上,真的还存在魔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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