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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札牙都笑着拉着他的手,道:“既是如此,就随我们去练习场,也好看看我们留宵玉树临风的飒爽英姿!”

谢留宵满脸通红:“札牙都!”

第三十六局:策马扬鞭(下)(新)

许是过几日便是赛马节,草原上已成为了帐篷的海洋,四处插满彩旗,随处可见四面八方涌来的马队,无不鲜衣怒马,盛装而来。

原野上,赛道一览无遗。除了起点到终点搭建的各种木头障碍物,两边插着的草环箭靶亦十分惹人注目。

叶长流把玩着拐棍,问道:“这是怎么个比法?”

札牙都在马背上系好箭筒,一个翻身上马,笑道:“且看我们演练一次。”言罢朝不远处遛马谢留宵的挥了挥手,二人一夹马腹,朝赛道乘风而去。

水水搬了两张凳子和叶长流两人一大一小坐在赛场外围围观。

高远的长空下,那策马疾驰的两人试弩射弓,仰射俯射,箭无虚发。叶长流看了一会儿,已是了然,两边木雕箭靶所中羽箭竟是相互对应,想来这骑射比得除了骑术与箭术,更需参赛者配合默契,否则即便两人技艺精熟,亦难取胜。只是草原上的人大多擅于骑射之术,谢留宵又有什么过人之处,非要他一个外族人代表哈克族……

“砰砰”两声,羽箭同入靶心,叶长流望着那绽开条条裂缝得箭靶,怔然道:“双箭齐发……”

即便是不善于骑射的人都知晓,双箭齐发比之一箭双雕难度更甚,除了技艺更需要天生的感知,谢留宵有这本事,中靶的机会多人一倍,那么即便札牙都偶有失手,亦不会轻易落败……

“我爹厉害吧。”水水转过头,神情骄傲,“他刚来的时候,连马都不会骑呢。”

“天赋异禀。”叶长流略一沉吟,喃喃道:“他是三年前来的,三年前……北疆大战,哈克族大胜……”

水水注意力集中在远处,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什么?”

“没什么。”叶长流支着拐棍动了动脚,眸色幽深,语调很轻,“看他们玩得那么尽兴,忽然希望……能够尽快好起来啊。”

接下来几日,谢留宵每天一大早都会随札牙都策马骑射,他们总先在草原上奔驰一段,或是心血来潮跑上几十里地,朝阳耀射下,那奔跑的英姿俨然已成了哈克族的风景。

叶长流便常常一个人拄着拐杖闲逛,他听不懂当地的语言,也不常和太多的人交流,偶尔会有草原的小姑娘大着胆子给他送花,倒也微红着脸收下。

到了夜里,处处篝火,欢歌笑语久久回荡在星空之上。叶长流虽也感染了他们的喜气,大多时间还是独处,不过,即使是逗逗他头顶上的小鸟,嘴角亦会轻轻勾起。

比方此时。

水水正和一个叫木拓的孩童玩摔跤,以及,他已经被摔倒三次了。

摔跤靠的是体魄和反映,水水灵活有余,身形却过于瘦弱,越比只会输的越惨。叶长流正琢磨着要不要去阻止他这傻帽的蛮劲,谢留宵忽然挽起袖子,一本正经地对木拓的父亲道:“让娃们先歇歇,我们比试比试。”

叶长流翻了个白眼,拜托诶,就你这身板和那么彪悍的人比摔跤,没事找摔是吧。

果然不出所料的被撂倒数次,不过,在第五还是第六次的时候,谢留宵竟扳回一局。他一身狼狈一鼻子灰的拍着水水的肩,笑道:“只要有恒心有毅力,没什么不可能的。”

叶长流这下连白眼都懒得翻了,只一人挑了个寂静的角落,平躺在草丛中看星星。谢留宵见了,撩开袍子坐在他身旁,嘴角咬着草枝,“你似乎不喜欢这儿的人打交道啊……”

叶长流不置可否的挑挑眉。

谢留宵道:“还看我威猛如斯,嫉妒了?”

“你塞给人家的那串铜钱叮当作响,太明显了。”

“你不懂,”谢留宵看了他一眼,“这是为了教水水奋发进取永不言败……”

叶长流打断:“行行,你说的都对,我说不过你。”

谢留宵见他这般服软,反倒噗嗤笑了起来,笑了好一会儿,方悠悠道:“你现在不用拐杖都走的好好的,过几日便要离开了吧。”

叶长流哈了一声,“怎么,舍不得?”

谢留宵难得的没有反讥,他伸了个懒腰,双手枕着后脑勺躺下,轻飘飘地道:“赛马节玩的尽兴点吧。”

叶长流略略一怔,随即略略勾起嘴角:“好。”

山水云雾,凛然壮重。

赛马节的第一个上午是十分隆重的祭神仪式。

所有参加者都虔诚的双手合十,高声诵告,场面十分震撼。

仪式过后,首先进行的是短程赛马,人们随意站在赛道旁为各自的部族呐喊助威,笑声不绝于耳。

短途赛马更多比拼的是赛马的威猛,一眼望去,以哈克族与乌族最为神勇。叶长流多瞅了几眼,便知哈克族的赛马乃是谢氏马场的神骏,但看谢留宵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果不其然,这第一场比赛哈克族轻而易举取得胜利。

赢了比赛后,谢留宵随札牙都他们狂喝烂饮,肆意张扬,倒惹得乌族频频侧目,甚至有人见叶长流揣着酒壶从那个阵营踱出来,眼神的杀气险些戳穿了他,叶长流连连摆手直到自己不是哈克族人,只是来围观的。

第二日的比赛是长途越野性质的障碍赛,大抵是搭一些横栏为坎,最快的速度越过沟渠斜坡,这种考验骑术的活显然不是哈克族的强项,乌族毫无悬念的夺魁。

叶长流围观整场赛事都没发现谢留宵与札牙都的身影,一想便知他们压根就没打算过赢过这场,定是把精力放在第三场赛事上,遂撇着嘴角捧着酒壶的跑去看其他赛事,摇摇晃晃的模样倒不知是因为脚伤未愈还是醉了。

天高气爽,艳阳铺展,耀得天如美玉云似水。

赛马节的重头戏,自然是第三日的骑射赛,赛道未开,就见万众人身着盛装,站得漫山遍野,气氛渲染的很是浓烈。

大概是要亲自上阵,谢留宵一大早便爬起身试衣裳,最终选了件哈克族特有的骑马装,青衣绣鸿雁,衬着他那漂亮的面孔相得益彰。叶长流见他抚着袖口沾沾自喜了半天,不声不响的投去鄙视的目光,谢留宵恍若未觉,只道:“我这般像不像戏文里说的那种青衫客?放浪形骸点点忧郁……”

“是浪荡不堪层层悲哀。”

谢留宵愉快地笑着,“好说好说。”

两人步行到马棚时,水水已经备好了上等的赤马,云雨正认真的给马鬓被编成条条辫子,叶长流走近细瞧,不觉啧啧两声,“别再编了,这是头公马,再编下去它会哭的。”

云雨是北疆当地的孩童,听不懂中原话,继续若无其事的编辫子,谢留宵哈哈大笑,摸了摸水水的脑袋,问道:“扎牙都呢?”

“他定一早就过去准备啦,哪像公子磨磨蹭蹭的。”

谢留宵用指尖弹了弹手中的弓弦,“这叫厚积薄发。”

浅草绿茵的赛道两侧,金鼓大张,数名身着骑马装的鼓手执木槌,用尽全力鼓击,将赛事气氛渲染的华彩热烈。

依据前两场比赛的名次进入决赛的五支队伍实力不俗,随着响箭射向长空,第一支参赛队伍扬鞭催马,箭去如风,方一上场便引发草原上的吆喝欢呼。

叶长流专注的看了一会儿,转头道:“看来你们胜算还是蛮大……呃,怎么了?”谢留宵心不在焉的东张西望,“找不到扎牙都啊……”叶长流皱眉道:“不会吧?马上就轮到你们了。”

这时一名哈克族人火急火燎的跑来,惊慌失措的和谢留宵说了一堆话,但见他神色愈发凝重,叶长流问道:“出什么事了?”

谢留宵道:“扎牙都昨夜感染了风寒,高烧不退,现下还在昏迷当中。”

叶长流挑眉,“这么巧?”

“现在不是追究这个的时候。”谢留宵视线在不远处扫了一下,对哈克族青年说了什么,那青年连连点点头,飞快跑开,叶长流瞟了他一眼,“你要临时找人与你上场?”

“别无他法。”

场中欢呼再起,乌族参赛者两人双箭齐齐入靶,竞逐激烈,叶长流拂了拂袖,“乌族的实力……便算是扎牙都能上场,都未必能赢……”

谢留宵眸光微凝。

叶长流淡淡道:“不过是一场比赛,便是输了又有什么打紧?”

“你可知,最终拔得头筹的部族,可以获得什么好处?”

“无非是一些牛啊羊啊什么的……”叶长流反问,“难道不是?”

谢留宵轻轻呼出一口气,伸手指向远方无边无际的草地,“那里,是北疆最好的放牧之地,山清水秀,四季如春。”

“你的意思是……赢的部族可以使用那片草地……”

“直到来年赛马节,重新角逐。”

叶长流微微颔首,“算是个诱惑,不过哈克族亦算占据富庶草原了,又何必在乎……”

“若被其他部族赢了去,倒也无妨,可……若是乌族,”谢留宵淡淡道,“就等同他们公然越过那道属于我们哈克族天然的屏障,随时都有可能进行突袭。”

叶长流微微沉默,道:“我倒是奇怪你为何这么热心的帮助哈克族呢?”

谢留宵耸了耸肩,“看乌族碍眼,想帮就帮了。”

叶长流闻言扬唇而笑,“好个想帮就帮,下场比赛,我随你上去就是。”

谢留宵脑袋一歪,疑惑道:“你?你行么?”

“小瞧我。”叶长流伸出右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指缝间的厚茧,“我可是高手,之前深藏不露的。”

“我是说……”谢留宵眉梢微挑,“你的脚伤行不行啊?”

叶长流这才想起自己腿伤未愈,旋即笑道:“一会儿用布条缠紧,破釜沉舟了。”

四周鼓声再起,场外两人乘着骏马奔驰而来,杂沓尘扬,手挽弯弓,响箭方一射出,便齐齐以电闪之势纵马飞驰,“嗖”“嗖”的箭去如风,眨眼间数枝箭头正中靶心。

这两人均是乘骑精熟,驰骤如神,飞马奔腾之际手中长箭不缓,顷刻便将一排箭靶破空扫过,竟是射无虚发。

围观众人似乎都被这阵势给震懵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下一瞬,雷鼓震天,雀跃之声四起,而场上的两人却丝毫未被影响一般,专注的驭马朝向终点,手中的箭如长了眼睛般精确地落入红心。

没有人会想到,这两个配合默契的青年,直到上场比赛的前一刻才临时凑成这个组合,他们连一次赛前预演都未曾有过。

很多很多年以后,这些在场的人都不会忘怀,那一年,万里长空之下,二人一个傲如骄阳,一个清华如月,共同长楸走马,隐隐然,那狂傲不羁之势荡漾于草原之上,竟是美的入画。

当两匹马同时撞过终点线上的黄绸时,叶长流在万众赞呼声中朝谢留宵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谢留宵视若无睹,撇过脸去,然而微微勾起的嘴角,终究掩不去他的笑意。

是夜,所有参加赛马节的人载歌载舞,觥筹交错,哈克族胜得实至名归,众人都欢欣的竞夜狂欢。

谢留宵这个众矢之的被灌得烂醉如泥,好容易才逃出包围圈,往脸上泼了几下凉水,这才清醒一些,却四处找不到叶长流人,拉来云雨一问,原来他一早便回去歇息了。

“才骑了一下马就累了?这么娇气?”谢留宵心中奇怪,索性提早回牧场,一撩开营帐,便见在枕畔酣睡的叶长流,他真的睡的很沉,谢留宵“喂”了一声,“叶长流?”

叶长流没有应他。

谢留宵觉得不对劲,伸手往他额上探去。

好烫……不会吧,烧得这么厉害,看这家伙不像是病秧子啊,该不会是……

谢留宵想到了什么,掀开叶长流的袜套一看,果然是因为赛马撕裂了伤口受了感染,稍一思付,便急急忙忙的冲出营帐,跑去熬药去了。

黑暗中,床上的病人缓缓睁开眼睛,忽然说:“你可以出来了。”

一个身材娇小,身着夜行衣的人缓步踱出,看面孔,却是个相貌清丽舒适的少女,她有些恼怒地道:“你叫我出手下毒让扎牙都大病一场,我还当你是想让哈克族落败,现在倒好,你自己倒染了风寒……你、你究竟是不是想替姐姐报仇。”

“沈暖姑娘,不用太心急。”叶长流眼中掠过一抹淡淡的残酷,“我们的目标是一整个部族,要循序渐进。”

沈暖冷哼一声,又有几分担心的从怀里掏出针包,“看你似乎病的不轻,还是先让我替你治好罢。”

“不必了。”叶长流迎着窗外的清辉,露出一种琢磨不透的笑意,“这场病,来得刚刚好。”

第三十七局:何谓朋友

叶长流这场高热足足烧了三日,待他悠悠醒转,只觉得浑身酸痛,气力被病魔抽去了大半,不禁后悔为什么不让沈暖医好自己,活活遭这份罪。

遭罪的当然不止叶长流,谢留宵也被这家伙来势汹汹的病折腾的焦头烂额,他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为何同样的症状,札牙都喝了药睡一觉又是生龙活虎,叶长流偏偏病的奄奄一息。

他当然猜不到,叶长流这个混蛋每每趁他离开之际都把吞进去的药统统吐了,药没喝不止,高热之下严重缺水,病能好得了已经是奇迹中的奇迹了。

等到天微微亮,老大夫诊断叶长流总算有退烧迹象,可以脱离生命危险时,谢留宵才舒了口气,交代水水云雨好好照料他,自己则跑回自己的营帐睡回笼觉去了。

暗淡无光的太阳灰蒙蒙的,挂在混沌的天地间。

谢留宵再来已经过了午时,他换了一身新料子青衫,神采奕奕的撩开帐帘,端了一盘颇为丰盛的饭菜,叶长流头皮发麻地靠在床榻上,问道:“发生什么好事,这么高兴?”

“我若说是因为你的病好了,你信不信?”

“勉为其难的信吧。”

“好吧。”谢留宵笑着舀了一小碗热汤,递给他,“今天早上,我做成了一桩大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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