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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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他不是真傻缺,也没有神经病,肯定不会坚持把这样的东西打包带上路。不然别说最后还吃不吃得到原味,马匹车厢肯定也污得一塌糊涂。

晚上九点整,左右隔壁的店家都歇了。唯有七晏阁和绿纱坊两家依旧灯火通明。

我穿了一身淡青色的男装,头发高束成一束在脑后,捏着手底下人从对面刚买来的冰镇三生酒,面前桌上,摆着三两小菜,还有一只盛着冷水和青色莲花的青花大盆。

我坐的正是正对着门口的位置,酒喝了一壶见底,就听周遭响起些微骚动。抬眼一瞧,就见一人,银色长衫,湛蓝眼瞳,步履从容走过门口,直往我面前走来。

这人还真是怎么端详怎么好看…

待他走到桌前站定,我便摇摇酒壶,朝不远处的小跑堂打个手势,示意他再取两壶过来。接着又朝他翘起嘴角一笑:“这位客官,想点什么请随意,不过这张桌子我已经包了。”

他也随着我的表情露出一抹相似的笑,自然效果要比我好多了。长得好看的人,做什么动作表情都很迷人,想当初,我还不就是因为他这张皮相迷了眼盲了心,对他一见钟情再见倾心死心塌地至死不渝——直至今日么?

当初为什么会原谅,为什么没有坚持离开,为什么不再继续折磨于他,客官上是只要我在这异世一日,便永远都不可能躲得开他;而主观上,是我终于肯面对自己的真心。

肤浅又如何,犯~贱又怎样,无论他是怎样一个人,无论他曾经如何待我,我都始终爱着这个人,无疑。

会恨,是因为爱而不得太痛苦;会心死,是因为仅剩的一点自尊不允许再继续。如果我真的心里不再有他,那就是把我一辈子困在他身边,我都应该不再有任何情绪才对。而我会觉得煎熬,会觉得难以为继,本质是因为我还在爱,却不肯面对这样的自己,面对这样一个事实。

他那么聪明一个人,自然也是想通这一点,才始终执着将我困在身边。又或者他本来就是霸道又骄傲的人,即便要磨上一辈子,也要将我两人困死在这个局里。

我这样醉眼朦胧的看他,不仅客观觉得他确实样貌出众,而且要比平常清醒时顺眼许多。眼见他嘴唇轻动,就听他道:“我想点——这位公子与我同席。”

我一听这话就笑了:“不好意思,佳人有约。”

他眉毛一挑,一掀袍子翩然落座:“确实是佳人。”

我被他挑着一边眉毛大言不惭的夸奖说的脸颊发烫,压低嗓音说了句:“我是在扮男装!”

他也学我压低嗓音,上身略微前倾道:“我知道!”

我无力扶额,过去怎么没发觉这人上来一阵会这么贫?

“怎了,是不是头晕?”

我警醒的放下手,恶狠狠的瞪他:“你不会又下药了吧?”

上次他跟金子姐家小绵羊串通一气的事儿我还没跟他算账,要是他敢在酒肆出卖的酒坛里下药,我就敢去府衙告官!

他露出一抹有些错愕的表情,很快又恢复了惯常的平淡神情:“酒里虽然放了补身子的药,到底也还是酒。你身体还不大好,少喝为宜。”

一手撑住下巴,另一手提着酒樽又咽了一大口:“唔…”

两人如此静静坐了好一会儿,我突然觉得四周围好像安静了许多。放下酒樽四下一望,怎么一个人都没有?!

站在前台扒拉算盘的年轻书生朝我露出一抹腼腆的笑:“老板,刚刚这位爷…包场了。”

我一口噎住,咳嗽的差点没把自己的肺叶吐出来,算他狠!

人不知何时已经走到我身后,先是轻轻抚着我的背心,而后又扶住我的腰身,低声在我耳边道:“咱们不为先前的事置气,就这样算了,好不好?”

我挑眉望他近在咫尺的脸,伸手摸上他的下巴,又沿着脸颊的轮廓抚上他的耳垂,嗓子因为酒精的作用而有些沙哑:“宝贝儿,给爷笑一个…”

身子一轻,整个人已经被他打横抱起来,我顺手一拎,将早先从他家酒肆后院摘下来复又浸泡在冰水里的青莲捧在怀里,带湿了我俩一身的水。

“喜欢这支莲花?”

我听到耳边有人轻声的问。

三生酒的后劲儿很足,我此时有些头晕脑胀,便稀里糊涂的点了点头。青色的莲花,好像我第一眼见到那个人时的感觉,确实很漂亮啊…

耳听到他低沉的笑,身体仿佛被放在云朵上,软绵绵轻飘飘,好舒服…

半醉半醒间,我感觉到有人解开我身上的衣衫,用什么湿漉漉的东西擦拭过我的胸口,又将什么东西轻敷在我的眼…

身体敏感的部位均被那种湿漉漉冰凉凉的东西来回拂拭,我试着抬手,抹开眼皮上的遮挡,就见灯火阑珊之中,他手里捏着几片青色的物事,笑着朝我附身亲过来:“喜欢么?”

我来不及申诉此种情?趣玩法绝非出于我的暗示,而是某人邪恶思想自动自发的产物,就被他从床褥上抱起来,与他面对面坐着,靠在他怀里,迎接又一波轻柔却诱惑至极的爱抚…

舒服与难耐交织的同时,我听到他在耳边说:“别再记恨了,好不好?你想怎么样都好,别再不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一不小心写超了,原本打算两千字一章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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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番外三 抱养和生养 ...

午后,我摇着团扇躺在一张藤椅上,身旁的地上趴着酸奶。他这会儿正扭着头,下巴颏搁在自己两只前爪上,仰着脸盯着我瞅,那双钴蓝色的眼总让我想起那个人,只不过眼神要比他纯洁多了,一看就是个老实的乖孩子。

这座纳凉的小院是我特别在饭庄后园开辟出来的。头顶是紫藤花,春夏之交的时候会开出一串串的紫色花朵,没有太香的味道,待久些也不会头晕,但样子特别漂亮,尤其从二楼后窗一望,紫色花串随风摇曳,好像仙境传说中的水晶帘。

旁边是一口水井,一张石桌,两只同样材质的石墩子,另外还放了一张可以摇啊摇的藤椅。

四周围栽了不少木本的白茉莉和栀子,再远点是一片小菜园,种了些黄瓜西红柿一类的蔬菜。饭庄里给客人做菜的原料都是从外头购买,我们自家人吃的就是这个小菜园里的蔬菜了。

一般如果他不出去,三餐都会过来我这边吃。要是赶上特别忙,我就让小灰他们给送过去。

从桐城一路回来汴京,到现在已经将近一年了。那天在山里发现泉水里有血飘上来的时候,我只觉得一霎那间整个人魂儿都要飞了,连脱鞋袜的动作都是僵硬迟滞的。后来,尽管心里仍然别着个结,我还是跟着他回来了。

但是直到现在,我心里的那个结依旧没有完全解开。这些天我总是想起甄娘和她的两位夫君,突然觉得他们三个真是十分了不起的人。

人活一世,图得不就是个痛快么?

我已经痛过太久,可这个快意的“快”字,我却写得迟疑不决,歪歪扭扭。

每天跟他见面,亲吻搂抱的动作一点都不少有,虽然极少主动,也不是那么抗拒他刻意的温存和亲昵。我会在一个人躺在床上入眠的时候想念他的体温,会在研究出什么新吃食的时候第一个想到要送过去一份给他品尝,会在像现在这样的悠闲时刻,止不住的回想我俩那些过往。

从西夏回来那天,我抱回来一个孩子。

论辈分,这孩子将来若是长大了,应该叫他一声大伯的,可我却是她的杀父仇人。这半年来,我总觉着自己这辈子可能都不会有宝宝了,所以当天抱回来的时候,我就想着等教她学舌的时候,要叫他跟我爹娘。等孩子长大了,再看情况决定要不要告诉她自己的身世。

养育之恩大过天,既然抱来了,我肯定会好好宠爱、教导这个孩子,只要她本性不坏,日子久了,总能教出一个贴心的女儿来。

可这个孩子前天晌午被他的手下抱走了。

我这些天已经习惯怀里总贴着个软糯糯的小家伙,习惯了每天晚上起夜,清晨早起,晌午哄着小东西睡午觉,用黏米汤一勺一勺喂她,腰上总别个拨浪鼓,随时都能拿出来哄她玩儿。

要搁在现代,我这个年龄恐怕还在没日没夜的奋斗工作,怎么也想不到会这么早就成家立业,更别提会总琢磨着孩子这件事。可现在,我觉着或许是真的到年龄了,又或者,是当初那件事,给我落下一块心病。没了那个孩子,这两天我连前头大堂都没去,就懒洋洋躺在屋里或者这儿,扇着扇子发呆瞎琢磨。

他大概也发觉我跟从前不同了,虽然没再回到最初那样,什么事儿都憋在心里不说;但我也不是曾经那个忘记一切的傻姑娘,每天只要能黏着他就乐得合不拢嘴。

其实他也跟从前不一样了。

最初认识他那三年里,我俩各自都是骄傲的人,只是他特别霸道,我也太倔强。他不知道早就对我有了不一样的感觉,所以犯下许多过错,而我…其实整件事里,我也并不是那么无辜的。

我现在常常会想,或许当初那种局势,即便我俩对彼此剖白了,也很难有好的结果。因为那时候我俩的性格并不合适在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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