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来不及错过你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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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冰,让我们最后做一次前后桌吧。我以前就这样坐在你的身后,你的头发短短的,但是背影那么纤细漂亮。我喜欢和你吵架,你生气的样子真是可爱,让我忍不住地要喜欢……


1莫小北,我跟你势不两立
我是秋天爱上轩的。
那时候,轩还不叫轩,他叫莫小北,满眼的金子一看就知道爱财如命。可是,爱就是那么瞬间的事情,他身着迷彩装晃过我的眼前,似乎就有一阵春风吹过,我扭头看窗外,天高气爽,除了蓝只有黄,这片绿却着实地温暖了我的心。
而那年,我只有十七岁,满脸姹紫嫣红的青春美丽疙瘩痘疯了似的长,头发短而硬,一根一根,如我的性格棱角分明。我只有穿了粗布的鞋子,蓝格子的衬衫,走路低了头,小心翼翼地像一株喜阴的植物,他看不见我。呵,他怎么会看见我?他生了一张元斌一样天使般纯净的脸,一微笑,眼睛似乎能绽放出火花来,身边围绕得都是一些花花草草,环肥燕瘦,好不热闹。而我总是对他是不屑一顾,因为,我坐在他的前位只需要一扭头,就可以看见他讨女孩子泡泡糖的丑恶嘴脸。我常常和同桌燕子八婆似的嘀咕:哼,帅有什么用,一看就是一个绣花枕头。哈,现在想想我是个多么典型的酸葡萄心理!
轩是有女朋友的,不和我们同班,叫徐莹,是一个瘦小单薄的女孩子,平淡的眉眼,看不出什么可餐的秀色。虽然他说,喜欢一个人不在乎她长得怎么样,我还是预感他们不久就会分手。果然有一天他趴在桌子上一脸懊丧地说:我和她分手了。我说:哦,分了好,早该分。他突然眼睛就红起来,弄得我措手不及:沈小冰,你就那么讨厌我?
哦,原谅我,我那时候年轻而自卑,说不出什么柔软动听的话,更不懂得怎样抚慰一颗脆弱的心,我嘴角扬起来:哈,我不讨厌你,难道还喜欢你吗?自大猪!
第一次,轩用他的天马流星拳捶了我的背,很疼,胸腔里有什么瞬间碎掉一角,我拍了桌子大叫:莫小北,我跟你势不两立!

 

 

2沈小冰,你不能诚实一点吗?
有了第一次,剩下的就顺理成章,我们开始频繁地吵架,和好,吵架,再和好。都是固执而年轻的,一个自恋成狂,一个自卑倔强,都不肯让步,势成折磨。我是每天头昏脑涨,而轩像是找到了新玩具的孩子般乐此不疲,那种又爱又恨的感觉,让我们每次大闹一场后,都忍不住朝对方叹气。我说:你不能有风度一点吗?他说:有风度就没温度了。是的,在别人眼中,我们打得火热,似乎一不小心就成就了一个乌鸦和凤凰喜结连理的传说。当然,乌鸦是我。
转眼一个秋天就快要过去了,我对这种无聊的纠缠已经彻底失去了耐心,眉目之间也多了点退让,起码我不会掂起板凳往他那张我爱的脸上砸。轩也开始安静了下来,像枝头的黄叶,再怎么惊天动地的坠落,最后也要归于平静。他开始跟我谈心事,我也学会了善解人意的聆听,会心地微笑。对于这样的发展,他是兴奋的,他说:好的男人就是女人的一所好的学校,会将女人调教得夏娃般原始美好。我看他的眼睛再添上一句:调教好了,再送给别人。他便沉默不说话。这样的情景,总是暧昧的,暧昧到连空气都是金丝菊泛滥的香气。然而,一切终究只能暧昧。我是没有勇气的,如果上帝赐给我一样光洁的面容,我也可以像灰姑娘一样穿上华丽的舞裙,争取王子的爱情。
时间就浪费在我对自己容貌的绝望里,瞬间毕业就来临了。他拿着同学录让我签的时候,问:你给我取个笔名可好?我说好,回家把字典翻了个通宵,经过层层筛选,最后"轩"这个字脱颖而出。多么干净的一个字,应该是一段美好的记忆。第二天,我揉着熊猫眼说:就叫轩吧,随便取一个就好了,太美好的字眼岂不是让你这种败类糟蹋?轩忽然上前拥抱了我,这个动作足已让我回忆一辈子,他说:沈小冰,你不能诚实一点吗?

3蓦然回首又见他
很多年以后的今天,我已经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写着一些漂亮煽情的文字,赚一些廉价的眼泪。男友shtanley是个执着成熟的台湾男人,大我六岁,将我呵护得无微不至。年少时候的感情就是一朵风干的金丝菊,依然鲜艳,只是少了很多水分,适合收藏。有时候,时间真的是个奇妙的东西,可以把很多东西打磨得精致圆滑。比如我,五官雕刻得精致细腻,身材丰满妖娆,头发蓄长了,烫了金色的小波浪,美人鱼般温柔。
有一天在QQ上遇见了高中时候的同学李言,记得原来我与轩争吵,他是轩的同位,也是个间接受害者。他问:下个月同学聚会,来吗?我说哦,模棱两可的回答。他说:他也会去的。我说哦,波澜不惊。听说轩大学毕业后做起了软件开发,女朋友走马灯似的换,不乏环肥燕瘦,好不热闹。记忆中轩就是这样受女孩子欢迎,可是我还是不小心摔碎了一只水晶杯,骂道: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最后,我还是去了。
我穿了浅绿的毛衣外套,米白的休闲喇叭,头发垂落,这样的打扮让我在秋天感觉格外温暖。我对着一张张陌生中透着熟悉的面孔,心中百转千回,虽然我变化很大,但是燕子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我,她只是喃喃地说:真没想到,真没想到……呵呵,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我习惯地拨开重重身影寻找那个挺拔的身形,忽然,背后传了一个陌生而好听的声音:沈小冰!
我扭头,是轩,依然英俊,多的只是成熟性感的男人味。他手持一个高脚杯,背后灯光闪烁映着他灿烂的笑,我忽然想起了一句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4沈小冰,我喜欢你
总以为这一次和轩见面后,就了结了一个心愿,毕竟都不是小孩子了,不可能任性地撕裂一道加了防火墙的幸福。Shtanley说:宝贝,冬天到了的时候,我们就去台北,有一个盛大的婚礼等着你。我听了竟然内心一片冰天雪地,机械地点头,他才放心地去北京的公司出差。
晚上六点,轩的电话打过来:沈小冰,去哪HAPPY?那疯狂的语气好象一切还停留在十七岁那年的秋季,我沉淀的感情突然蠢蠢欲动。我们去了迪厅,灯光闪烁迷离,到处都是相爱的身影。他牵着我的手滑入舞池,我的长发飘起,动感激荡的音乐让我们一起叫喊起来。Shtanley是不肯带我到这种地方来的,他和我唯一的娱乐就是就某高档异国餐厅就餐,做着烦琐而无聊的用餐礼仪,吃得胃口全无。轩的手扶住我的腰的时候,我的手也吊在了他的脖子上,他的唇落下来,我毫无顾忌地迎上去。是很好的吻,有薄荷糖的清爽,生津止渴呢。轩的身上有不同与shtanley的古龙水的味道,是柠檬草的清新,我如坠五彩梦里。
从迪厅出来,他的手一直缠绕着我的,我低着头不知道怎样解释刚才的吻。轩说:沈小冰,我喜欢你。我说哦,抽回手用力地搅着衣角,不知所措。轩扣住了我的下巴,逼我迎向他的目光:你也是喜欢我的,对吧?我说:谁没有几次年少轻狂呢?我总有办法把狮子座的他弄得暴跳如雷,不出所料,他用力地把我抱在怀里,似乎要把我揉碎了:沈小冰,你不能诚实一点吗?

5幸福的终点
我住的房子在三楼,一棵高大的梧桐树在我的窗前,一年一年地花开花落。我喜欢趴在窗户上,看它的枝繁叶茂,生命如此旺盛美好。可是叶说落就落了,刚开始一片两片,蝴蝶般翩翩飞舞,也不失一种美丽。而现在,只是一阵风,它们就纷纷跌落,看得我胆战心惊,终于,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枝头,孤单落寞。我裹紧了衣服,忽然就哭了。
周末轩来电话说:见面吧!我正收拾着行李,简单而烦琐。我说:只能一个小时,我赶飞机呢。Shtanley问谁,我说高中同学。轩在那头听的真切,想必也是心疼成海,只是一句高中同学就否决了,我们所有的关系?
我赶到高中的学校门口,他已经在等我了,没有什么沮丧难过的表情,歪着嘴巴坏怀地笑。他牵着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只是笑着往学校里跑,边跑边快乐地欢呼,我沸腾地几乎要尖叫。在三楼东头的教室里,也就是我们原来教室的位置,我坐到了第四排的座位上,他坐在我身后,声音穿梭时空得柔软,我不敢回头:沈小冰,让我们最后做一次前后桌吧。我以前就这样坐在你的身后,你的头发短短的,但是背影那么纤细漂亮。我喜欢和你吵架,你生气的样子真是可爱,让我忍不住地要喜欢……
轩说着起身就走,甚至没有回头看我一眼。我心里叨念着,泪流满面:轩,你别回头,你一回头我就走不了了。直到他的身影消失不见了,我忽然发觉自己的世界空了,连呼吸都失去了力气。手机响起来,是shtanley:宝贝,我在机场,你马上过来。我说哦,就挂了机。我走出熟悉的教室,忽然奔跑起来,边跑边欢呼,眼泪飞得很高,跌落得很疼。原来,加了防火墙的幸福也不能让我快乐地尖叫,或者确切的答案是,我所谓的幸福的防火墙在这样的一个秋天早已经悄然倒塌了。
轩走到学校门口忽然停住,转身,张开双臂,他的笑容在脸上开得很大,那么温暖。我站在楼道口破涕为笑,似乎看见了幸福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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