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 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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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要去武威,去她爱的人生命的起点。

    
    第一章
    
    1
    他已经是一个死人。
    他原以为减去了肉体的重量,灵魂会飞速移动,但是他没想到作为一个死人的自己,依然如此笨拙和缓慢。
    他生前失去的腿,死后也没有长出来。别人称为“腿”的东西,在他身上是两个三十厘米左右的大肉球。他有一双“鞋”,套在手上,是两个比砖头略大的木盒子。他用手走路,因此有着异常发达的肩臂肌肉,衬衣永远显得紧。
    现在,他的淡蓝色衬衫上沾满了血,血渍以心口为原点蔓延开来。杀他的人用螺丝刀在他的胸口一共扎了两下,其实第一下就足以致命,然而,那人还是拔出了螺丝刀,更精确地瞄准他的胸肌上跳跃的那一小块肌肉,重重地扎了下去。
    他死在车上,一辆新车——不,是二手车,今年刚买的,花了大价钱改造。油门儿和刹车挖了两个直径一厘米的小孔,插上了一根加长的不锈钢钢筋,连接到座位上方,全部用手就可以操作。
    不锈钢钢筋的部位老是会松动,所以他车的置物箱里常年备着螺丝刀,能随时紧一紧。
    就是这螺丝刀,要了他的命。
    真讽刺,这车原本是他的骄傲,一辆上过报纸和电视的车。
    现在,这辆车的人造革座椅上溅满了血。血不是如泉涌一样汩汩流出,而是上扬喷洒,竟喷了那么久。他的嘶声长叫都已经慢慢停止了,血依然流着。
    他最后的记忆是疼痛中的轻松感。他因为长期用力而酸楚的手臂终于放松了,如同漂浮在深水的表层。
    “人生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在临死之前,他的脑海里忽然冒出这句话来。他笑了一下,觉得很讽刺,血就顺着脸颊流进了嘴里,杀他的人露出了惊惧万分的表情。
    杀他的人是谁?
    他发现,刚刚脑海中还存在的极清晰的脸,竟然以极快的速度在脑海里变得模糊,就好像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浪头打来,把画在沙滩上的图案抹去。
    从人间走向非人间的过程,就像裤子口袋破了个洞,硬币从里面源源不绝地漏出。
    原来死是这个模样。人们常说人死如灯灭。死了就一片漆黑,什么都没了。他活着的时候,常常劝未亡人:人死就死了,活着的人,你哭坏了身体怎么办?未亡人想想,也就真的不哭了。
    可待到他死了,他真想让所有人的家人、朋友,认识他的人与不认识他的人都痛痛快快地哭,哭他妈的三天三夜。不仅哭,更重要的是为他报仇,要抓住并惩罚、凌虐那个龌龊的杀人凶手。因为他已经什么都不能做了,甚至想不起凶手的脸。
    他其实是一个乐观的人,所有认识他但是并不熟识他的都这样说——熟识他的人知道他费了多大的功夫,强迫自己保持乐观。“身残志坚”,这是所有人对他的评语,就是这群人要在他的葬礼上致辞和洒泪。他真想忽然出现在自己的葬礼上,带着恶作剧的笑——就像他总是借助自己的身高优势躲在椅子下面,然后在人找不到他的时候猛地钻出来。
    他要像个英雄一样讲死后的经过,走过一片火热的荆棘地,再到白茫茫的冰雪平原,再步行回到人间。他要讲这个惊心动魄的故事,然后大喊:“人生!”话说到一半,把话筒伸向台下的观众,让他们齐声喊:“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
    他想到这个场景觉得非常快乐,划动着双臂的速度又加快了几分。忽然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原来是他的鞋没有发出熟悉的“咔咔”的响声,烂湿的草叶和飞溅的泥浆也没有弄脏他的裤腿和衬衫。
    “好家伙!”他赞叹道,享受着死亡带来的寂静和洁净。
    他远离了那辆车,回头看了一眼,看到自己的尸体依然横在驾驶座上,睁大了眼睛,不愿意瞑目。
    “古德儿拜。”他朝自己敬了个礼,走向一条起伏的柏油公路。
    2
    公路上停着一辆拉水泥的货车,驾驶室的车门是打开的,他一只手撑着车踏板,另一只手拽着座椅腿,把自己拉到了副驾驶的座位上。过了一会儿,穿着红背心的司机提着裤子跑上了车。
    “哥们儿,尿得好哇!”他说,司机没有反应,关上车门。
    “哥们儿,我叫田福福,你叫啥?”他用手拍了一下司机的肩膀,却像拍打空气一样,不,比拍打空气更虚无。
    虚无,这是一个好词,他还琢磨着,司机已经关上车门,一脚踩上油门儿。那是个目测还未成年的小伙子,车却开得猛,逢弯转弯,遇坡爬坡。司机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打开了车上的音响选着歌,还高声合唱:“哥只想有个窝,难道注定这一辈子在外漂泊……”
    田福福不会唱这首歌,只能拍打着自己的两只鞋去伴奏,声音只存在于自己的脑海中,重在参与。
    电话响了,小伙子不关掉嘈杂的背景音乐就去接听,嗯嗯啊啊了一阵,忽然大喊道:“那老子不是白跑一趟,我日他先人哦!”司机握着方向盘的手松开了,摸索着为自己点上一支烟。
    田福福吓得要去握方向盘,随即反应过来:自己怕个啥,又不能再死一遍。于是放松下来,用力地嗅了一口飘来的烟味,香。
    窗外的景色终于有了些人气,荒凉的路边开始出现一些破败的汽车维修店和五金店,还有呆滞的孩子们站在路边死死地盯着移动的汽车,仿佛那是他们人生唯一的娱乐。
    “我运气真好,你果然是回市里的。”田福福简直想抱着司机亲一口。
    司机有些困,不知道从哪儿翻出一袋槟榔来嚼。
    “说实话,我运气真不是盖的。你看我这样一个人,没腿,没学历。你猜我一个月挣多少钱?”田福福伸出两根手指满意地说,“两万块钱!”
    没有回应,他把这种沉默当作震惊过度的失语,停了一会儿,继续说:“而且我还有个超级美的媳妇儿,羡慕吧?”
    他想象着自己的媳妇儿盯着家门,盼着他回家。她会以为他抛弃了这个家吗?还是去报了案?他到底死了多久?他死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真想带着她找到自己的尸体,希望她能找出那个婊子养的凶手。
    可是现在,他什么也做不了。
    司机继续开着车,音乐已经停了。车载音响发出一种不间断的微弱声音,比呼吸还静。
    夕阳把这个小伙子映得像个小泥塑,脸是静止的,只有腮帮子有一丝蠕动,还有一点儿紫红色的液体从嘴角渗出。
    田福福看着司机的侧脸,忽然想摸摸他的腮帮子,摸摸他精瘦的手臂,感受一下温热的皮肤与血肉,嫉妒得连停止跳动的心脏都纠在一起的其实是田福福,他想哭。
    车停了,红绿灯。斑马线上走过一个穿着紧身条纹超短裙的年轻女人,轻快地,小屁股扭动得带点儿孩子气。小伙子探出头,对她报以庄严的注目礼。“啐!”司机猛地把嘴里的紫红色渣滓吐出窗外。
    田福福探出脑袋看了一阵儿,说:“这有啥好看的?你是没看过我媳妇儿,我有个超级美的媳妇儿。我要去找她!”
    他再次骄傲地宣布,并且满意地发现,记忆还没有毁掉他媳妇儿光着身子的模样。她如同一张泡在水中的素白的纸,柔软膨胀。他觉得自己的灵魂也在膨胀。
    3
    “停!停!”田福福享受着脑海里的回忆,差点儿错过车窗外那个熟悉的“家乐福”超市,它和旁边的加油站中间有条狭窄破败的小路,往里一直走,直到看见一幢灰黄的筒子楼,那就是他家了。
    田福福从车窗爬了出去,摔在地上,没有痛感。夕阳挺火辣,小路上行色匆匆的人都皱着眉头缩着脸,他却昂着头用手走着,没流一滴汗。又刮了一阵子凉风,路边的柳树都打了个哆嗦,他却连一粒鸡皮疙瘩都没起。
    他家住在几层呢?三层,还是四层?记忆消退的速度似乎加快了,像一块粗暴的橡皮擦。
    田福福靠在楼道口的墙上,努力捕捉脑海里最后一个清楚的画面。
    那是他和他媳妇儿成婚后的第一夜,桌上摊着结婚证,媳妇儿叫丁吉花。结婚照里的女人,穿着照片里那件白色贴身针织裙坐在桌子对面,衣服包裹着她呼吸的起伏,如同他少年时走在一片无名的山丘上,看呆了一片风吹过麦浪。
    烛光里,看熟了的女人也显得陌生:头发全梳了起来,戴着白色发箍,露出一张小窄脸,秀丽的笔直希腊鼻,眼角风骚地上扬,眼神里却全是对这风骚的怀疑与抱歉,惊惶得像个女学生。
    他伸出手来,去摸女人手腕上的金镯子。
    镯子是丁吉花的母亲送的。她的母亲是田福福不熟悉的那一类母亲的形象。他的母亲在他五岁的时候就把他扔给祖父,记忆里只有一个裹在大棉袄里的背影。而丁吉花的母亲是个小学老师,端庄、干净,一模一样的希腊鼻长在她母亲脸上就显得那么傲慢。
    丁吉花的母亲没有来参加他们的婚礼,甚至从始至终都没有要求见过田福福。
    他只是坐火车去了丁吉花的老家,在小学门口远远地见过刚下课的她的母亲,那个威严的女人,头顶上的粉笔灰与灰白的头发掺在了一起,在人群中很显眼。她隔着马路,看到了田福福,她立刻猜出那个盯着自己的无腿的人,是女儿的爱人,自己的女婿。沉默的暴怒在她脸上凝聚,眉毛拧成一个倒V字形。愤怒与对愤怒的压抑在她的脸上交替出现,终于后者占了上风,她转身又走回学校。
    田福福也讪讪的,“咔、咔”地拖着自己的短短的身体和长长的影子走了。
    结婚前一天,丁吉花的母亲托人送来了一个金镯子,当作婚宴的贺礼——所谓婚宴,不过是田福福请自己相熟的几个朋友,在家附近的一家火锅店吃饭。
    酒过三巡,几个朋友吆喝着要“办个仪式”,田福福窘得不得了,丁吉花在桌下捏了捏他的手,把包在红帕子里的金镯子偷偷放在他手里,说:“就把这个给我戴上吧。”
    田福福与丁吉花面对面站着,他站在板凳上,还比媳妇儿矮了半个头。火锅店里其他桌的客人都频频朝他们看。
    金镯子有点儿小,丁吉花用力地把五指都并拢,还是戴不进去。田福福急得满头都是汗,用力把镯子往里推,低着头耸着肩膀,越发显得矮小。
    终于,镯子上的一尾金鱼游弋在她的手腕上。同时,听到“啪”的一声,丁吉花攥得过于用力,折断了专门为结婚做的水晶指甲。她悄悄把指甲藏在手心,落落大方地朝大家笑着。
    “礼成!”朋友们欢呼起来。
    那天晚上,田福福就这样摩挲着丁吉花手腕上的那个金镯子,他是多么感激她。
    烛火越烧越旺,屋子里也渐渐有些热了。他的手指不自觉地向上攀缘,去抚摩那片薄绸一样软滑的裸露的皮肤。
    “你太瘦了。”他低声说。
    媳妇儿不搭话。
    “我以后一定要把你养胖。”他继续说,手继续往前摸着,伸进她宽大的袖子里。
    “先洗澡吧!”媳妇儿低着眼睛,笑着缩回手臂。
    在浴室里,他把自己整个身体放在两只木头鞋子上,上半身健硕,下半身戛然而止,像残缺的雕塑。丁吉花的身体却光洁而美丽。对比之下,自己是如此丑陋,他忍不住扭过身体,背对着她。
    她打开莲蓬头,温热的水柱冲上他宽宽的金色脊背。他是如此渺小而脆弱,无所遁逃。
    她的手指插入他湿软了的头发。田福福胸中仿佛有一块重达千斤的石头猛地炸裂,炸得五脏六腑一起震动。
    然后,他听到了声音。在床上,他听到丁吉花用尽残余的精力,连声惨叫,如同猪嚎。过了一会儿,他发现那原来是自己的声音,他牢重的身体如同溺水一样摊倒在丁吉花的身上,没有支撑,两条三十厘米的腿像是被掰断的翅膀,软塌塌地搭在丁吉花雪白的大腿上。
    他是个怪物!极度兴奋、疲惫和自卑同时在他的血管里爆裂,他持续不断地号叫着……
    4
    越来越多的事情从他脑中看不见的洞里流出,他唯独没有忘记自己是个死人,被人杀死,尸体横在荒芜的无人之地。
    而这个截点以前的记忆,却装载在一条驶离岸边的船只上,缓缓地远离自己。
    他忘了想记住的,记住了想忘记的。
    田福福恨得很,比失去双腿更恨,他气得想去推倒靠在楼道墙壁上的自行车,车没倒,人却扑倒在地上,鞋飞出去老远。
    一双鞋从自己手上踩过去,女人的鞋子。女人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胸前用亮片拼缀着“LOVE”的字样,楼道口的穿堂风吹起女人染黄了的中长卷发。
    女人熟悉又陌生,田福福把她和记忆里的少女做了对比。“吉花!”他不由得惊呼起来。
    记忆里的女孩儿听到这声音,总会停住脚步,背影的肩膀有些极细微的抖动,仿佛要克制着笑,过几秒才转过头。
    可是,听到叫声的女人却一直往前走着,越走越快。她心慌意乱地走着,路上有人叫她,好几声之后她才听到。
    “吉花,福福呢?”一个拎着馒头和卤菜的老太太问她,是他们的邻居。
    “出门了。我现在找他去。”丁吉花说。
    “我前两天又在电视上看到福福了,哎呀,哭得我哟,太不容易了……”邻居本想流眼泪,然而两手都提着东西没法擦,就把眼泪从眼眶里憋了回去。
    邻居老太太继续感慨着,眼看着没完没了,丁吉花赶紧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没有道别就钻了进去。
    田福福也爬进了出租车里,他坐在丁吉花旁边。她已经是个妇女了,依然是枣核一样的小脸,吊梢眼和希腊鼻,可这些却像炮火过后的断壁残垣,只能让人去想象之前辉煌的雕琢建筑。
    “我死了哇!”田福福竟然有些羞涩,半天才憋出这句话来。
    “我死得好惨哇!你要替我报仇哇!”田福福继续说,自己都忍不住想笑,太像一个典型的鬼魂会说的话了。
    丁吉花没哭也没笑,只是扭着脸看着窗外。
    “人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一个人上路。”他觉得自己独自走在一片无垠的平原上,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裹着沙尘从地平线那边席卷。他没有任何可以躲避的地方,没有任何可以交流的人,只有时间,漫天漫野,无尽的全是时间。
    “真想带你一起走。”田福福去拉丁吉花放在膝盖上的手,她却刚好抬起手来,露出手腕上的金镯子。
    谁送她的金镯子?
    她的手放在胸前,不住地去摸那金镯子。不知道回忆起了什么,极暖和也极凄凉地笑了起来。
    田福福想起来这个笑。不知道是哪一年的冬天,天气已经很冷了,是接近过年的时候,城市里最宽阔而古老的步行街边挂上了各色的灯笼,看橱窗里的电视墙,无数个迈克尔·杰克逊戴着黑礼帽,排山倒海地袭来。
    田福福就在这橱窗前唱歌,站在自己的木鞋子上,捧着吉他,面前是话筒,头发因为修剪困难已经变得很长了,只能微微仰着头。“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没有说一句话就走……”他记得自己唱的什么。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个笑,在稀疏的人群里,那个笑被黑而长的头发勾勒着,像个闪烁的贝壳一样,很是鲜明。人群陆陆续续地变换直到散去,她一直没有离开。
    那天田福福唱了很久,远远超过自己惯常的时间,以至于被排在他后面等着卖艺的人揍了一拳。
    第二天和第三天,那个笑容继续出现在同一个地方,同样不肯离开,只剩她一人。夜越来越凉,田福福放下吉他,对她说:“好啦好啦,赶快走啦。”
    他开始收拾话筒和音响,低着头数吉他盒里的钱,心却跳得厉害。抬起头,看到那女孩儿还站在不远处,水盈盈的吊梢眼,秀丽的鼻头冻红了,微肿的嘴里哈着白气。身后橱窗里的激烈的色块与光影,把她的脸照得像一块琉璃瓦。
    她看到他的目光,极暖和也极凄凉地笑了起来,仿佛面对着世界上最可爱也最可怜的人。
    田福福心里战栗着,他的人生就这样重重地摔落在了地上,碎成无数流离的粉末。
    记忆定格在这个画面。田福福眼里热得要汪出眼泪来。
    死人没有眼泪。
    5
    出租车停在火车站。
    巨大的车站总是像个舞台布景,所有人都有着明确的目标,然而被生活的洪流汇聚在一起,就变得有种戏剧性的混乱,生出许多生离死别的可能性。
    田福福进了车站,站在扶梯上往下望去,是无数蝼蚁一样移动的人们。脑海里一片混沌:他为什么要来这里?已经不记得了,田福福只记得自己被杀了,他是追寻着凶手来到这儿的?
    空气里有香水味儿、咖啡豆的味儿、油炸食物的味儿,灯光明亮,每个人脸上都亮堂堂的,不像是隐藏着秘密的龌龊的凶手。
    他记忆里的火车站不是这样的。那时的火车站还不是大理石的地面,而是粗糙的水泥地。那时的他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外貌比实际年龄看起来更小,十五岁看起来像十岁,瘦得肋骨把皮肤割成一条一条的。他那时还没有这两只木鞋子,而是把自己吊在两个自行车轮中间的横杠上。
    火车站里人稠密极了,可看着他在自行车轮上伸着手滚动过来,人群就立刻散出一条道来。
    这到现在也没什么变化。田福福看着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趴在地上,用胳膊肘爬着前行,拖着细得像两条小尾巴的腿。人群像传说中为神开路的大海,劈出一片空地来。
    车到站,乘客放行了。田福福也疲惫而迷惑地跟着人群往站台上走。
    一列火车咣当咣当地朝他们开来,红白相间的车厢轰隆隆地驶过,铁轨在重压下发出尖锐的悲鸣。
    田福福心里一紧,他能想起来,自己的腿就是在这悠长而刺耳的声音中失去的。
    那天,祖父拉着他的手,走在旷野上。他还小,还有腿,光着脚,还能感受到草在脚心的酥麻,他还故意去踩外壳已经变得焦黑坚硬的牛粪。
    “噫!”祖父极短促地呵斥一声,把他拽走。
    土腥味在空气中蒸腾,火车的鸣笛从旷野上呼啸而过,那片黄油油的油菜花听到响声便踊跃地集体探了探头。
    绿皮子的火车停了,祖父拿着一个大口袋,挨窗口地去收用过的矿泉水瓶子。祖父从车头走到车尾,佝偻的身影只剩一点点。田福福抓住火车车门的把手,想攀上火车,光着的脚上出了汗,滑溜溜的,一下子出溜到车底。
    火车重新开动了,车上的人只觉得有种难以察觉的动感,微微一个摇晃,沉重的车轮在铁轨上向前滑行。
    田福福听到了火车的嘶啸,直到车忽然停了那嘶啸还在,原来那声音是从自己喉咙里发出来的。
    已经死了的田福福有种奇特的感受,仿佛那天他就已经死了,六岁的田福福死于铁轨之下。之后的人生他全不记得,以至于何时是生命的终点都无法确认。他是否已经作为鬼魂成长,衰老,在世间漂流了几十年?
    火车开出了车站,速度越来越快。突然音量猛增,它与另一辆火车交会,猛然看见车窗上的面孔,仿佛是另一个平行时空无意的一瞥。
    田福福在车厢中走着,脚步不再轻快,疲惫像灰尘一样落在他身上。难道一个死人也会觉得疲惫?难道一个雪人也会觉得冷?难道一个阴影也会觉得黑暗可怕?
    他找了个座位,把自己放下,头歪在旁边人的身上,迷迷糊糊地有种要睡着的感觉,像是很小的时候被母亲抱在怀里。
    他记得母亲是很美丽且柔软的,他记得自己模模糊糊地醒来时,不在母亲的怀里,而在一张陌生的床上。他被说话声吵醒,睁开眼,是母亲与一个很皱很皱的老头儿坐在床沿上说话。只看到两人裹在棉袄里的背影和侧脸,母亲用手背在脸上擦一下,说:“那家不让我带福福。”很皱很皱的老人重重地叹息了一声,手臂如冬天干枯的树枝一样,在半空中摆了一摆。
    母亲转身准备抱一抱田福福,他闭上眼,假装在睡觉。母亲冰凉的脸贴上来,他已经觉出那不是抚爱。
    田福福觉得记忆变得越来越窄,他不再记得光荣与苦难,困扰与愤怒,梦境和现实。他旁边坐着一个安静的女人,穿着黑色的外套,胸前用亮片缀出的“LOVE”字样随着呼吸起伏着。
    他把头靠在她的胸前,虽然什么也感觉不到,可想象那也是极软、极温柔的。他的头越来越轻盈和放松,仿佛有人在帮他按摩着头皮。他像是在母亲怀里。
    火车经过一片湖,夕阳最后的余晖就沉在湖里。天暗了下来,车窗里的景色不断后退,没有消逝,可变得越来越模糊。暮景在那安静女人的面影里不断掠过,她也成了不断消逝的风景的一部分。
    田福福的世界暗了下来,只有些朦朦胧胧的气味与半明半昧的光亮,最后,连这些也被时间彻底吞噬。
    他已经是一个死人。
    
    第二章
    
    1
    她爱的人已经死了。
    当丁吉花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她套上了一件胸口印着“LOVE”字样的运动外套,从柜子里拿出一床旧被单铺在沙发上,准备出趟远门。
    出门前,她看了看这个家,有些脸红。如果是她母亲在,一定会在家庭里的每一个角落——门后、床底、置物架、浴室等地方,都喷上空气消毒剂,再用消过毒的布把每一件暴露在空气中的家具罩得严严实实。
    与细菌抗争,是贯穿母亲一生的主题。丁吉花记得自己小时候,刚睡醒就要抱着自己的枕头到阳台上去掸,用尽全身小得可怜的气力去捶打。阳光下飞舞着小的尘埃,仿佛细菌被捶出来了。
    母亲早早地就梳洗好,穿着硬挺的衬衣和蓝外套,用发网把头发兜在脑后,没有一丝碎发。她面色严峻,配以不远处的学校宿舍起床的号角,就像一个指挥一场伟大战役的将军。
    母亲是个悲情的将军,敌人是粗糙而污秽的生活——那是一张永远也擦不干净的木桌子,油腻从木头的裂缝里不断渗出来。母亲溃不成军,屡败屡战。
    她每天擦五遍桌子,擦两遍地,锅碗盆瓢都要用开水烫三遍。她把起床、刷牙、吃饭的时间精确到每一分钟,她甚至给自己女儿名字的谐音起为“定计划”。
    丁吉花按照母亲规定的严格的时间表生活了十五年,直到快上高中才开始忤逆母亲。她不再坐在教室的第一排,而是坐在最后一排;不再工整地抄写笔记,而是一本接一本地看言情小说;不再愿意去学校,而是买最便宜的电影票,在电影院里一天天地坐下去,看了无数遍的爱情电影还是会哭,眼泪把眼睛都泡肿了。
    她没考上母亲计划中的高中,也不愿意复读,自己偷偷坐火车去了大城市,凭着姣好的相貌在一家叫作“维也纳风情”的湘菜馆当服务员。那是一家无论如何也无法达到母亲的卫生标准的餐馆,厕所地上永远有尿液,小便池上面贴了一张A4纸,写着“禁止扫射”。
    十七岁的丁吉花,身上总有股厕所的味道,穿着袖口和腰间都有油渍的土黄色制服,住在十个人一间的小房子里,睡觉时要把所有的财物都枕在头下面或者抱在怀里。
    她觉得自己老了。
    她的腿有着老年人常有的疼痛;她有着老年人一样干燥发痒的皮肤;她眼眶里总是含着一泡水;她害怕外出;她憎恨一切新的东西——比如菜单上出现的新的菜品,还有餐馆里新来的服务员;比起新的顾客,她更喜欢常来的回头客。
    “不能这样下去。”她常常对自己说。她发现自己和母亲一样,永远在擦那张擦不干净的桌子,一心要逃离的命运像追债人一样总能找到她。
    生活中还是有快乐的时候。客人留下一瓶没打开的葡萄酒,被她带回了宿舍。没有开瓶器,在桌沿敲断了瓶颈,倒在搪瓷杯子里一口气喝了大半,非常甜,有种过家家的感觉。
    她从此爱上了这种葡萄汁和酒精勾兑的廉价饮料,而且喝完之后能够迅速地沉入睡眠。她总是下了班去大超市买,最近的一家大超市在城市最古老也最宽阔的步行街上。
    那天预报要下雪,她很兴奋,她从没见过雪的。然而等了一天雪也没下,只是天阴得厉害。丁吉花下了班出去逛,怀里像抱着孩子一样抱着一瓶葡萄酒,慢悠悠地走在红灯笼下。其实街上脏得很,脚下不知道踩着什么,她也无处可去。可就是不想那么快回到宿舍,怕错过了一场雪。
    她听到渺渺的歌声,看到人群聚拢,就也上前凑热闹。
    走动的人比驻足的人多,围成了一个流动的半圆,半圆中央是一个没有腿的男孩儿在对着话筒唱歌。
    丁吉花模糊地觉得,他不像个残疾人——其实,她没见过几个残疾人,只是觉得他不该这么好看,而且还有种很不羁的神情,像是电影海报里的人。
    丁吉花看了很久。第二天,第三天,她又来到这个地方。
    等到所有人都散去,只剩下他们两个,那男孩儿对她挥着手,说:“好啦好啦,赶快走啦。”
    丁吉花十几年的生命里,从来没有和年龄相仿的男孩儿单独接触过,她脑海里是几年前在放映厅里看的爱情电影的片段。在生活里,她总是尽可能地减少和客人的对话,她不知道该怎样制造对话。
    “天真冷啊。”丁吉花说,抱紧了双臂,脸却像发了烧一样,一直红到耳朵根。
    “冷还不赶紧回去。”男孩儿的声音深沉而成熟。
    “你送,我才回去。”她说。
    的确天色已晚,一个女孩子独行不安全。男孩儿说:“你别看我没有腿,我打起架来也很厉害的。”他把木鞋子在空中抡着,嘴里发出“呼呼”的声音。
    他坚持要自己背着吉他箱,丁吉花就帮他提着音响。热闹的街到了晚上几乎没有人,街灯也越来越稀少,有点儿寒森森的,像是街道以外的天地都已经消失,而他们却不知道,最后连街道也变成一种抽象的存在。
    把丁吉花送到了宿舍楼下,她又要送那男孩儿,然而那男孩儿没有住处,两人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了一气,又折了回来。
    “你不怕我是个坏人?”男孩儿说。
    丁吉花低着头笑着摇头,把头发拂到耳后去,又觉得这个动作太羞答答,不够利落大方,就大声说:“不怕!”
    男孩儿自嘲地一笑,说:“是啊,哪见过这样废物的坏人。”
    丁吉花没说话,内心却很愤怒,不知道在生谁的气,可也无法反驳。
    气氛有些尴尬,很长时间没有人说话。然而沉默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像是谈话已经终结了,没有续起话题的必要。这时候,细雪霏霏,把一切声音都裹住了。
    雪下了一晚上,到了第二天变得更大了。街上的人越发少,到了饭点儿,“维也纳风情”里只坐了一桌客人,服务员们都闲得在厨房打牌。丁吉花一个人坐在向着店门口的桌子,嘴里哼着男孩儿前一夜唱的歌。
    远远地,一个短短的身影过来了,深一脚浅一脚,头发和肩膀上全覆盖着雪。丁吉花心里非常愉快,脸上泛起一层层笑意。
    雪断断续续下了半个月,刚有了放晴的意思就又飘下雪花。男孩儿就在餐馆里待了半个月,从开门到关门。没客人的时候,他和丁吉花坐着说话,有客人的时候就笑眯眯地看着她忙。好像他们生来就是为了这样整日整日地交谈,彼此注视。
    丁吉花买了一个电吹风机。她总是嫌自己的制服上有油渍,每晚都洗,水太冷手上冻出了疮,用吹风机把衣服一点点地吹干,热风吹在脸上如同喝了酒一样微醺。吹风机发出嗡嗡的声音,把其他人的只言片语也掩盖住了。
    雪停的时候,男孩儿说自己要流浪到别处卖唱了,他站在餐馆门口,地上的雪与霜都在融化,慢慢化成一小摊污水,他就这样陷在一摊污烂里。
    说是道别,他却久久地不走,屡屡欲言又止。她知道他在等着什么,她想的和他一样。
    她想告诉他,从第一片雪花落在地上的时候,她心里就做了这个决定。
    2
    丁吉花坐在出租车上,摇开车窗,扑面而来一股热气。天一晴就暖和,她的保暖内衣贴在身上,往外蒸着汗。
    “今年春天来得真早。”她对司机说。
    “新闻里不是说了吗,全球变暖,北极熊都快灭绝了。”司机说。
    街上的女孩儿穿得很轻很美,有的已经露出了大半截腿。早知道她也可以只穿一条针织的裙子。然而这个想法仅仅存在了几秒钟,丁吉花就觉得窘。不过三十多岁而已,她就觉得自己老态而孱弱。
    她的手放在胸前,不住地去摸那金镯子。人胖了,原来镯子与手腕之间还有半指的空隙,如今全陷在了肉里,镯子上的小鱼游不动了,死了。为她戴上镯子的人,也死了。
    丁吉花从餐馆宿舍里拎着一个箱子出来,一步一磕一碰地和田福福走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不是他也会是另外一个男人,任她摆布,同时也让她身不由己。一个男人,把她从宿舍、家庭、工作的手中抢走,让她终身远离过去的生活,从此生死未卜、无人过问。
    她跟着田福福辗转走过了十几个城市,他唱歌,原本应该她去拿着饭碗挨个朝人要,她只讨了一次,就觉得太丢人,并且,她不愿意去索要他用劳力与尊严换来的钱。后来,她就在不远处擦皮鞋,听着他的歌声,手下的活儿也轻快了许多。她在皮鞋上反复擦拭的动作,全是被一股意念支配着,平静而稳定。
    他在大排档里捡吃剩的东西带给她,笑着说:他们就像原始动物一样,男人在外觅食,带回来喂饱自己的伴侣。
    人处于极度的贫苦中,真就成了动物,睡觉有时在天桥下的门洞里,冬天在车站。田福福靠在墙壁上坐着睡,丁吉花在旁边躺着。长久以来,她都没有真正入眠,而是觉得沉在水底,得不断地舞着双臂才能挣扎着活下来——不知道是否是白天擦鞋动作的惯性。
    她累得起不来也睡不着,全身像灌满了铅,意识却是清醒的。“冷……”她的鼻水流了出来,用手背擦掉。“这不是人过的生活。明天一早我要回家。”她对自己说。
    “你回去吧。”过了好几分钟,她才听到田福福的声音,闷闷的。原来他也没睡着,而这句话又让她心软了。
    生活的转折发生在丁吉花跟着他流浪的几个月之后。
    电视台做一档歌手选秀的节目,一个编导恰好曾在街上听过田福福唱歌,就辗转地找到了他,让他去报名。
    “太感人了!”在一家餐馆里,听完田福福叙述的故事,编导不住用筷子敲打着桌面。
    而丁吉花,只记得自己很长时间没那么饱过,又是鱼又是肉吃得油都溢出嘴角,滴到下颌。吃得两耳嗡嗡的,没注意到田福福是她没见过的多话和神采飞扬。
    电视台决定把田福福作为重点选手,派了摄像去拍他们俩的日常生活。跟着他们到街头,跟着他们到车站。
    丁吉花从小常常设想上电视的场景,只是没想到是以这副样子,她一直躲避着镜头。
    “跟镜头说两句吧,介绍一下你自己。”编导在机关枪口一样的摄像机后面说。
    “不说了。”丁吉花用手捂住脸。
    “就是要拍你们的爱情故事,你不说还拍啥?不拍了,走了走了……”交涉了几个回合,编导生气,让摄像收了机器。
    丁吉花无助地望向田福福,他应该知道的,母亲上一次知道自己的消息还是在餐馆当服务员,如果被她看到自己现在跟着一个残疾人乞讨,该多么震惊和失望。
    丁吉花希望他能替自己解释几句,没想到他也是一副愠怒的样子,脸冰冷冷的。
    终于没有录成。那是两人第一次冷战,他们坐火车去了另外一座城市,在宾馆住着,一路无言。
    宾馆房间里,两人分别躺在两张狭窄的床上,田福福睡得很熟,时而发出巨大的鼾声,时而喉头凝噎,时而又是尖利的磨牙声,如同一部恢宏的交响曲。而丁吉花又一次失眠了,微弱的气息如同一曲将尽的小提琴曲,已经没有旋律,只有弓与琴弦还恋恋不舍地摩擦着。
    田福福很早就起床了,窸窸窣窣地穿衣洗漱。丁吉花悄声走进卫生间,看到他坐在浴缸里,身体周围浮着一圈灰色的肥皂沫。双臂撑在浴缸边缘,身体使劲向前撑着,想把自己撑出去,全身如落叶一样战栗着。
    “我帮你。”丁吉花说。田福福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当作是答应。
    她跪在浴缸旁边,抓着田福福的手臂,想把他拉住,同时说道:“我不想去录了,你跟他们去说,还是我自己去说?”
    “不是特地交代了,一定要两个人一起上台。”
    她感到他的肌肉一下子变得紧张。
    “我身体不舒服。”她说。
    田福福一下子发了脾气。“不舒服你就走啊!不要你帮,你走啊!”他大吼道,用蘸了水的毛巾去打丁吉花。她躲闪不及,被砸了一脸,半边脸都红了。
    两人一直是互为父母的状态,全力维护和照顾对方,可那一整个早上,田福福极任性,滴水难渗,任何言语都入不了耳。
    田福福被电视台的车接走,丁吉花在宾馆的床上躺着,看着窗外明亮又复黑暗,她的眼睛是房间里唯一亮着的灯。
    他回来的时候,看到她恬静安详地躺在床上。他爬上她的床,全部身体的重量压在她的身上,粗硬的头发蹭着她的脸,有力的手去抓她的乳房。“你不知道你老公有多出风头!”他说,气息吐在她的耳郭里。
    他进入她,木桩子似的进入她,一撞一撞,要把她撕扯成两半。
    雷电风暴都已经结束,他全然忘记她曾经激怒他,忘了自己为什么生气,甚至忘了自己生过气,像孩子一样讲述自己精彩绝伦的一天。
    3
    “去哪儿?”火车售票员的声音透过话筒传出,像过了铁一样冰冷而坚硬。
    丁吉花抬头看了下大屏幕上跳跃的列车时刻表,半晌,说:“武威。”
    武威是田福福的老家,他在那里生活到十几岁。在两人流浪的日子里,有很多个极度困倦而睡不着的夜晚,他就给她讲他在老家的故事,讲祖父,讲还有腿的时候常常去爬的几棵树,讲谷和粟、苞米和草。
    “等我们生活好了,我就带你回我们老家。”田福福说。
    可生活永远没有“好”的时候。生活不好,便忙着让它好起来;等生活好了,又得让它维持着好,变得更好,人也更忙。
    田福福第一次上电视,参加电视选秀,虽然没有得到冠军,可也走得足够远——足以让他不用流浪在各地的街头卖唱,而是被餐馆和酒吧请去当常驻歌手。丁吉花也在一个美甲店找了份工作,两人在美甲店附近的筒子楼里租了第一个家。
    美甲店只有两个员工,丁吉花一天工作十个小时,饭是楼上的饺子馆送来的一盘半凉的猪肉白菜饺。看久了那粉色的墙壁,又吸了一天化工的香味,丁吉花嚼着卫生纸一样的白菜,直眩晕想吐。
    美甲店开在大学附近,客人不断,她整日整日地低着头,猛地一抬头,看到墙上一个巨大的女人的手,鲜红的长指甲逼迫过来,像是要扼住自己的喉咙。
    每天她回家的时候,田福福正准备出门唱歌,两人如两艘驶往相反方向的船,在交错时已有一瞬离得很近,可彼此却连挥手的工夫都没有。
    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待着,她一盏挨一盏地打开所有的灯,又一盏盏灭掉。日子已经比几年前好多了,到底对什么不满,她自己也不知道。
    “要惜福!”她在心里对自己说。
    田福福回来的时候,她往往半睡半醒,有时连续在床上搜寻几个小时,才能摸到那熟悉的残余的肢体。
    “我不想这样下去了,我想回家了。”她眼泪流在枕头上,不自觉地说出这句话来。想起流浪的日子里,自己常常用“回家”来威胁田福福。
    过了好半天,才听到田福福闷闷的声音:“那你别干了,钱的事我来想办法。”
    这话没说几天,办法自己就找上了门。
    丁吉花记得那个晚上,回家开门就闻到一股强烈的发胶气味,一个矮小敏捷而光鲜的陌生男人迎上来,声音高亢:“终于见到本尊了!伟大的女人!传奇的另一半!童话的缔造者!我叫王帅,叫我帅哥就行了。”
    田福福在他身后腼腆地补充:“资深营销顾问。”
    王帅坐在屋里最高的凳子上,田福福和丁吉花在他对面,坐在两个低矮的塑料板凳上,像小学生一样听他解释这回来访的目的。
    王帅说他要把田福福包装成励志偶像:“讴歌生命,坚强自我,传递正能量!你对整个社会的意义,你自己没有意识到哇!你失职了哇!”
    他痛心疾首地用目光扫视了一下两人,略带责备。丁吉花也瞬间变得羞惭,觉得好像愧对了谁。
    “一定要把你的价值最大化,全方位地最大化,这不仅仅对你本人有好处……”他一只手做出点钱的动作,表情依然很威严和庄重,说,“同时,也是功盖千秋、造福全世界、推动人类进步的好事!”
    他话音落下,房间瞬间变得安静了,三人微微发怔。王帅本人也没有想到会把话抬到这个高度,简直无法再接下去。
    田福福问:“那需要我做什么呢?”
    王帅伸直了手臂,往空气中笔直地切下去,说:“做自己!一定要做自己!要全力以赴做自己!大江南北做自己!讲出自己的故事,在报告厅做自己!在电视上做自己!在讲坛上做自己……”
    他的声音绵延回荡,以至于他离开了屋子许久,丁吉花都以为他还在说话。
    “就算雾霾,你也得自己带着一米阳光。你丫不勇敢,没人替你坚强!”
    丁吉花坐在候车大厅,听到邻座的手机里发出的声音,那是一个瘦长脸的年轻人,用膝盖夹着一个破了窟窿的双肩包,脚下还躺着一个大塑料袋,里面有烤鸭、饼干和一铁盒点心——大概是带给老家的弟弟妹妹的。
    手机小小的屏幕里有一个穿黑西装戴红围巾的男人,在讲企业做大了之后该如何管理好自己的员工。那个年轻人看得非常认真。
    丁吉花觉得手机里那个声音非常像王帅,或许那些励志演讲的人声音都一样高亢。视频里的人不知说了什么妙语,赢得了一片笑声和掌声,从劣质音响里放出来像噪音。
    “他们真的崇拜我!”她想起第一次演讲之后,田福福回到家,一边吃饭一边拍着桌子说。
    “嘴里的饭咽下去再说话。”她像个母亲一样温和地斥道,内心真为他高兴。
    “可惜你没去。”田福福说,然而神色却不见得有多遗憾。
    丁吉花不敢去,不敢听他讲他自己的故事,不敢听他提到她——甚至有可能指着坐在台下的她,不敢接受他人目光的洗礼。
    他的精神和原来完全不一样了,过去总是苍白的,现在微笑的面颊上露出以前从未有过的粉红,浑身散发出剃须水和发胶的香味。
    “你原来话少成那样,我说十句你只说一句,现在倒成了一个演讲家。”
    “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他喝了一口酒,伸开双臂陶醉地闭着眼睛,复原演讲时的样子,露出厚实的肌肉和胸膛来。
    富含酒精的唾沫喷在她的脸上,凉丝丝的。
    田福福把筷子头嘬在嘴里,说:“王帅说,以后的演讲你还是得去,增加可信度,观众也更有带入感。”
    “你什么时候开始听王帅的了?”丁吉花有些惊讶。
    “你就是见不得我好。”田福福的脸色不再是愉悦的粉红,而是变成了青白色。
    丁吉花心里一阵寒意,不是因为受到了侮辱,而是有种被说中心思的恐怖。他好像是自己孵养出来的小鸟,羽毛丰满后就飞走了。她那样苦地过日子,掏心掏肺地牺牲,原来全是为了自己,她是那样自私的人吗?
    丁吉花无法接受这个对自己之前的人生全盘颠覆的结论,不停摇着头,虚弱地说:“不是这样的。”
    田福福没说话,自己下了凳子,去卧室练习演讲。
    这以后,丁吉花就总想着要补偿田福福,她想自己过去对于他的事业,这一份他非常在意而且为之兴奋的事业,是太不支持了。甚至仅仅作为一个妻子,她也是很失职的。她习惯了被田福福当作女儿一样照顾,下班回到家里,总是吃他放在锅里热着的饭菜。
    丁吉花辞了美甲店的工作,打算专职做一个好妻子,她每天去跑菜市场,回来变着法子做饭。另外,她也爱上了用做菜去消磨时间,炖肉或者煲汤往往需要好几个小时。她就这样搬了凳子坐在锅前,看着蒸汽一点点升上来,气味一寸寸漫过屋子,大半个白天就过去了。时间不是一分一秒地过去,而是一不在意就漏了一大截。
    田福福总是不回来,饭就白做了,倒掉。第二天再愈加认真地重来一遍。
    王帅给田福福安排了为期两个月的全国巡回讲座,中间不回家。“这回我要跟着你。”丁吉花快乐地宣布。没想到田福福竟拒绝了。
    “那这一路谁照顾你?”丁吉花笑道,想他还在赌气。
    “王帅给我找了个助理。”他说。
    田福福没说谎,出发那天,一个圆脸的女孩儿进了他们家的门,帮田福福拎着行李。临出门前,回头对她笑道:“吉花姐,福福哥借我用一下哦。”说罢,自己先笑了,笑声在楼道里回荡着。
    丁吉花趴在窗台上往下看,春风一起,柳絮便漫天漫地,像飘雪一样。女孩儿和丈夫一高一矮,走在那条简陋而抽象的小道上。
    4
    一个人的日子里,丁吉花养了只猫。
    她想,日子真是好过了,原来要从猫嘴里抢吃的,现在连猫都养得起。
    那是一只漂亮的暹罗,只对她忠诚,只许她来抱和抚摩,其他人若是想碰它,它要么瞬间跑远,要么露出尖利的牙齿。丁吉花也对它报以同样程度的溺爱,自己舍不得吃好的,却给那只猫买最高级的鱼罐头,还买了一个人造假山的装置让它喝水。
    有了这只猫,丁吉花就总是忘了自己在等田福福。猫毛掉得满地都是,地上堆着猫的玩具,家里一股猫粮的味道,甚至连田福福居住过的痕迹都被抹去了。
    她极偶尔地想起田福福,也只会想起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笑,或是在火车站睡觉时用大手盖着她的耳朵。这些回忆,让她有时觉得他只是很久以前出现过的一个恋人。这想法让她觉得安慰和幸福,或许这是大多数妻子让自己生存于世的方式。
    田福福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夏天了。他晒得黑了一点儿,更加显得健壮,他也更爱笑,总是露出两排白牙来。
    他一进家门,暹罗就窜进了电视柜的后面,不见踪影。丁吉花并没告诉他家中这个大变化,想让他自己发现。
    田福福说了好一会儿话,才觉出家里环境的不对劲来。他走到丁吉花买的放着软垫的藤篮前,用鞋子把它掀翻在地上,说:“这是什么鬼玩意儿?”那是她为猫买的榻。
    她气得转身,从电视柜后面把猫抱出来,去挠它的下巴颏儿。
    “我辛辛苦苦挣了钱,你就拿来喂这个畜生?”田福福从裤兜里掏出一沓厚厚的人民币放在沙发上,慢慢地说。然后解开衬衣的扣子,转过身往厕所走,脱了脚上的鞋子,赤着脚走进厕所。“过来帮我洗澡。”他扬声说。
    丁吉花感情受到了伤害,然而看着那沓钱,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辩解,只好把猫放在地上,它一溜烟地又不见了。
    厕所里,她用莲蓬头冲着他的头发、他的脸、他的胸膛、肚皮、小腹、阳具和一小截腿,就像她之前千百次去冲洗他的顺序。他的每一块皮肤与骨头,她都熟悉。
    “巡讲成功吗?”她问。
    他脸上露出有些吊诡的笑,答非所问:“现在的女学生啊,真是和你那时候不一样了。你那时候羞得……”
    她想象着他出现在讲坛上,人们先是诧异,继而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他在台上吐出美丽的字眼,台下的人露出仿佛迷醉的表情。宗教化的场景。
    田福福说:“有个电视台看了一场我的讲座,说特别好,特别励志正能量,邀请我们……”
    丁吉花纠正道:“邀请你。”
    他说:“不是,就是咱俩,要一起上台,说我们俩的故事,还要补办一个现场婚礼。”
    丁吉花有点儿反应不过来:“咱们不是有婚礼吗?”
    田福福没什么反应,哧哧地笑道:“我问那个主持人真人是不是也像电视里那么好看,腰细得只有一点点。王帅说真人丑,像个棒棒糖,脸黄不拉几的。”
    丁吉花继续努力地问:“咱们为啥还要上电视办个婚礼呢?”
    田福福说:“我是没问题,上电视之前要给你培训一下,要一炮打响。”
    丁吉花在他话语的间隙问:“福福,我没听懂,为啥……”
    他不耐烦地大声说:“再现场演一个,演,演,演你还不会吗?”他转过身,去拿墙角的一瓶洗头膏。
    丁吉花看着他的脊背,如同刀脊一样,厨房砧板上的一把菜刀……她摇摇头,让自己不要再想下去。
    田福福一边用大浴巾擦干自己,一边往厕所外走。当他踩到自己的鞋里,忽然大骂了一声:“操!”那只暹罗在他的鞋子里拉了一泡温热的屎。
    他伸长手臂,一把抓过那只想跑的猫,逼它与自己对视,仅仅一瞬间,他们就立刻察觉了彼此的敌对和仇恨。他在它的蓝色眼睛里看出了仇视与鄙夷,一张狡诈的反人类的脸。
    猫如水一样从他的手里滑走,躲在自己的软垫下面。它察觉出这个家庭的怪异,男人一心想把自己除掉,女人对自己的过度溺爱不仅没有起到保护的作用,反而增加了危险。它不知道人们为什么要说这么多的话彼此伤害,为什么不能去摸摸对方的肚子,或者去舔舔对方的手?
    它不知道,到了晚上他们还躺在同一张床上睡觉,假装一切分歧都没有发生,假装要共同面对某种命运。它想,人是很有悖常理的动物。
    它不断提醒自己要保持警觉,不要睡着,要睁着眼睛小心可能发生的危险。可温暖的环境带来一阵阵的困意,它还是舒服地睡着了。
    猫在一片黑暗中醒来,它立刻发现自己不是躺在惯常的软垫上,而是一块污秽的塑料皮上。它嫌恶地舔了舔自己的爪子。
    黑暗中猛然裂开一道缝,灰蒙蒙的阳光射了进来,白烟一样。猫便顺着这道缝跳入阳光之中,敏捷而轻巧地落在碎石地面上,头也不回地跑远了。
    把男主人的怨懑与女主人的缠绵,还有温暖的软垫和罐头,都远远地抛在了脑后。它的记忆短暂,因此从不留恋什么。
    看到猫跑远了,田福福撒了泡尿,把后备厢关上,回到车里,继续往前开。车窗外是一些破败的汽车维修店和五金店,还有呆滞的孩子们站在路边死死地盯着移动的汽车,仿佛那是他们人生唯一的娱乐。
    他心情非常轻松,打开了收音机,路有些颠,他感觉到自己的肌肉在“哆哆哆哆”地颤抖着,还能感到自己的肉和盆骨,他觉得很幸福。“你说,我们现在是不是最好的时候?”他忽然说。
    副驾驶上坐的是丁吉花,她低垂着眼睛,眼泡和脸都肿肿的,极困倦的样子,没有回应。
    “没睡好啊?”田福福问道,语气罕见地温柔。她模棱两可地摇摇头。他忽然想起,深夜两三点醒来,模模糊糊地看到丁吉花似乎坐在床边看着他,他原本以为是个梦。
    “你自己说说,你现在高兴不高兴?”话一问出口,田福福才发现自己从来没有问过丁吉花这个问题。原来流浪的日子里,他总是问她:“饿不饿”“冷不冷”,现在,他问的是:“钱够了吗”“我讲得好不好”。
    丁吉花垂着眼睛,说:“我高兴。”
    田福福发出动物一样古怪的笑声,说:“你撒谎。你知道我为什么知道吗?因为我也不高兴。”
    丁吉花很惊讶,她原以为牺牲了自己是为了成全他,没想到他也没有得到幸福。她原想着自己如沉船一样沉到海底就了结了,没想到他也在这沉船上。
    “那么我们分开吧。”她说道。
    没想到他大笑了起来,头往后仰着,笑声向上飞起,触着车顶,又重重地弹回他的脸上:“你怎么这么天真?离婚了,我不就完了。”
    一个贩卖“爱情战胜一切”的故事的人,怎么能够以爱情的破灭作为故事的结束。
    车往越来越荒凉的地方开着,路没有尽头,就像生活一样,可怕的不是死,而是能无止境地延伸下去,无止境地坏下去。
    田福福继续说:“不过,我今天倒是很开心。”
    丁吉花说:“为什么?”
    田福福说:“因为我刚刚把那只浑蛋杂种给扔了。”
    丁吉花震惊而愤怒,第一反应是去抢他的方向盘,要把车开回去找那只猫。
    “你疯了吗?”田福福一只手握着方向盘,伸长另一只手臂扣在她的喉咙上,要把她推回座位上。手上的力道重了些,丁吉花眼前渐渐模糊了,鼻腔和眼眶变得热和湿。
    当感到丁吉花的挣扎变得有些软弱的时候,田福福才惊恐地停下来,看着她满脸泪痕。
    他紧张地看着她,只能吐出“你”一个字来:你没事吧?
    你生我气了吗?
    你配合我的工作好不好?
    你原谅我好吗?
    你再给我一次机会。
    你再给我一次机会。
    “你怎么越来越像你妈了?”他脱口而出。
    他立刻意识到说出去的话已经无法收回,正如他的成功无法收回,他们现在的生活无法收回,他的自私和加注在她身上的冷淡无法收回。
    丁吉花在他身上付出的半生时间无法收回。她伸出手,想要摸他的头发。他的头发一向是她剪的,这回他回家,她却发现他的发型变了,额头前的头发翘了起来,显得更时髦。
    田福福微小的一个躲避的动作,点着了丁吉花心中的导火线。她的手在身旁的车门上摸索着,在车把下的置物篓里摸到了一把冰凉的螺丝刀,往前一划。
    她的大脑与视觉都出现了十几秒钟的空白,待到恢复的时候,她眼前的田福福已经彻底安静下来,像一棵盆栽植物。她把他的头放在自己的胸前,他不再能够抗拒和躲避她的抚摩和亲吻。
    5
    火车经过一片湖,夕阳把那片湖染得像血一样。
    田福福最后的眼神是很怪的,他看着她,目光又穿透了她,看着她身后无穷的过去,还有远方。她也看进他的目光深处,仿佛是要在他与她今生今世的联系彻底消失之前,看清他对自己所有的爱与仇恨。
    直到田福福彻底死去,这目光也一直伴随着丁吉花,她觉得他还陪伴着自己,枕在她的胸前,依附在她的心跳上,要等到两人的相互亏欠和加注在彼此身上的伤害一点点消失,他才会随之消失。
    丁吉花看着窗外不断倒退的风景,心里有种古怪的感觉:仿佛人生也在不断地倒退,她奔赴在一条通往过去的道路上。她要去武威,去她爱的人生命的起点。
    她爱的人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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