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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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夸奖一定要留有余地吗?什么叫做就一个小时十一分钟来说,我做的算不错?”

贝翊宁反问:“那你还想要什么评价?”

“…”算了,不指望他会说出什么好听的。

贝翊宁这回放下筷子,认真地看她:“如果每个人都和贝思哲一样,对你做的菜赞不绝口,夸张地吹捧,时间长了,你不会有任何进步。”

熊橙佯怒:“你大晚上来蹭饭,我大晚上牺牲休息的时间伺候你吃的,你竟然一句好话都没有?!”

“原来想听好话。”贝翊宁收回目光,极为不诚心,敷衍地夸了一句,“你做的菜味道不错。”

怎么一点被夸奖的喜悦都没有呢?好像是自己硬讨来的一句夸奖。

“不过,你本职是厨师,会做菜是理所当然的。”他补充完整。

“…”

为了让自己保持心情舒爽,熊橙拒绝和贝翊宁交流。

贝翊宁吃完后,熊橙把盘子和碗端到盥洗盆,正对着唉声叹气,身后的男人已经走进来了,问道:“手套在哪里?”

“手套?”

“我来洗碗。”

“…”熊橙震惊,她没听错吧?这位大人要屈尊洗碗。

贝翊宁对此的解释:“有什么可惊讶的?之前你做菜,我都付钱,没有欠你半点。”

熊橙明白了,他的意思是,以他们现在的关系,不适合再有金钱交易,而他又有一副风光月霁,不喜欢亏欠人的品性,因此他用刷碗来抵钱。

“问题是你洗得干净吗?”熊橙担忧。

贝翊宁仿佛没听到她的质疑,又问:“手套在哪里?”

熊橙只好从抽屉里帮他找出了一双手套,他戴上后,侧头看她,简洁地下了命令:“出去。”

熊橙更纳闷,又不是洗澡,为什么怕她窥视?不过既然他已经准备洗碗了,她应该见好就收,走出了厨房,悠闲地坐在沙发上啃苹果。

等贝翊宁洗好了碗,熊橙才走进去,检查他洗的情况,不检查不知道,一检查吓一跳,他洗碗的功力很强,每一只碗都锃亮发光,在灯光的照耀下,如初雪一样清澈干净。

“你好像洗得比我还要干净。”熊橙惊叹。

贝翊宁:“洗碗向来不是什么难事。”

熊橙把碗盘碟放进消毒柜,而后削了水果,泡了茶招待贝翊宁,贝翊宁象征性地吃了一口梨,目光顺着熊橙穿居家衣的上身蔓延到她的腿,最后落在她的脚趾上。

“你的脚趾怎么了?”

“穿高跟鞋时间长了,多了两个泡。”

“既然不会穿高跟鞋,为什么要逞强?”

熊橙无言地看着这不解风情,不怜香惜玉的男人,片刻后用很自然的口吻解释:“穿高跟鞋比较有女人味。”

贝翊宁一手搁在膝头轻扣,另一手放在沙发背上,黑眸专注地凝视熊橙,直到她感觉脸颊要被他的眼神戳出一个洞,他才开口:“你穿了高跟鞋也没有增添女人味,以后别自找麻烦。”

熊橙暗暗一惊:“你觉得我没有女人味?”

贝翊宁有意无意地扫了扫她身上那件宽松到他都能穿的居家T恤,左胸口还印着一只滑稽可笑的黑熊,目光淡了两分,语气稀松平常:“不然?你不会以为自己是性感的吧?”

“…”

贝翊宁放在沙发背上的手轻轻挪了挪,在灯光的照耀下,俊颜如玉,声音是惯有的低沉动人,说出的话却反之:“你没有必要刻意追求那些,因为你本来就和那些不搭界,勉强为之不伦不类,不如维持自己原来的风格。”

熊橙一口气就憋在胸口,提不上来,原来他早注意到她初次约会的穿着打扮,没评价只是觉得她东施效颦,最后搞得不伦不类,滑稽可笑。

就算她没指望他深情款款地看着自己,说一句“宝贝,你今天非常美丽,让我心动”,也没料到他会全然否定她的一切。

“既然你觉得我没有女人味,为什么还要选择我?”

贝翊宁蹙眉,不解状:“你觉得我选择你,是为了要那些?如果是那样,我找谁都不会找你。”

“…”

贝翊宁拿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

第31章

鉴于他身体力行地洗了碗,熊橙表示不和他计较。

“痛吗?”贝翊宁又看了一眼她的脚趾。

“用针戳破的时候有点痛。”

贝翊宁想了想说:“如果你一定要穿高跟鞋,就在磨脚的地方涂点白酒,会有软皮的效果。”

熊橙有点意外,她当然也知道这个小贴士,意外的是贝翊宁怎么清楚这个。

“你怎么知道?”她问的同时,心想八成是他以前的女朋友教他的。

“我妈告诉我的,她每次买新鞋都会这么做。”

“骗人吧,是不是你以前的女朋友告诉你的?”

贝翊宁把目光挪到清茶上,否认:“不是。”

“对了,我还没问过你,你交过几个女朋友?”

贝翊宁连眼皮都没抬:“你问这个干什么?”

“互相交代情史啊,那我先说好了,我交过两个男朋友,一个是初中时候的同伴同学,还有一个是你知道的。”熊橙目光灼灼地看着他,“该你说了。”

他的手掌按在杯口,安静地看着热气袅袅上升,微微的湿气熏热了他的指端。

“你怎么不说话了?你是不是交过一打女朋友?”

“交过一个。”

“贝思哲的妈妈?”

贝翊宁抬眸,清黑的眼眸凝视在熊橙的脸上,淡声:“你怎么知道?”

“你上次说贝思哲是你已故朋友的孩子,我就隐隐猜到了,你和那个朋友的关系一定不一般,否则怎么会把贝思哲留在身边?”熊橙有条理地分析,“小说都是这么写的。”

他蹙眉:“什么小说?”

“你没看过的爱情小说。”

他保持安静。

“我猜对了?”

“你猜对了。”他倒承认的直接。

熊橙还有一堆疑问,但看出贝翊宁神情安静得有些诡异,觉得不该在今晚刨根究底,于是转移了话题:“你平时喜欢做什么?”

“在家看书,去图书馆查资料,爬山和钓鱼。”

“除了这些就没有了?”

“差不多就是这些。”

“你的爱好和楼下的薛大伯一模一样。”

他没什么情绪地看了她一眼,反问:“那你又有什么高雅的兴趣爱好?”

“我喜欢逛街,尤其是去夜市淘小东西。”

“真是不错。”他略带讽刺地夸了一句。

熊橙瞪了他一眼:“你一定没去过夜市,所以不懂领略其中的趣味。”

“我不觉得那里会有什么趣味。”

“你又没去过,凭什么下定义?”

“那改天你带我去。”

熊橙一楞,确认道:“你真的要去?我提醒你,那里人很多,你可能会不习惯。”

“不是你建议我去领略一下那里的趣味吗?”他反问。

“好,那要不要带上贝思哲,那里有好多小吃,他一定会喜欢。”

“再吃他体重就要超标了。”他立刻否决了带上贝思哲,思考过后说,“到了那天,我把他丢去奶奶家。”

“可以让他少吃点,多玩玩啊。”

“我们的约会,为什么要带上他?”

“…”好吧。

这晚,贝翊宁走之前,熊橙多嘴问了他一句:“你真的确定了?”

“什么?”

“我问你说的和我试试,有没有经过深思熟虑?”

“你觉得我是那种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也不是,我就是觉得怪怪的,说不出的感觉。”

他闻言,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和摸一直小猫似的:“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想那么多?跟着自己的感觉走不行吗?”

“…嗯。”

“对了,忘了提醒你一件事,少吃一点糖,贝思哲最近吃了太多生了两颗蛀牙。”

“你真当我是九岁的孩子?我都二十四了。”

他专注地看着她,淡淡纠正:“我指的是心智。”

“…”

送走贝翊宁,熊橙从厨房找出一瓶白酒,在高跟鞋的磨脚处涂了点,她一边涂一边看这双鞋,心想这双鞋子她还是会穿的,不为了讨好任何人,是她突然想穿了。

就穿着高跟鞋和他恋爱一回。

即使她和他有太多不合适,即使她清楚自己和他不一定会有结果,但至少此时此刻,她就想当他的女朋友,那就听从内心做快乐的事情,不去问是缘是劫。

*

贝翊宁本打算把贝思哲丢到他奶奶家,谁知前一天和熊橙打电话的时候被他偷听去了。

他转过身来的时候,贝思哲已经叉腰站在面前,仰着脑袋质问:“你太狡猾了,明天晚上要约小熊出去玩的事情为什么没有和我说?是不是不打算带我去?!”

“本来就没打算带你,因为你要去的是奶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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