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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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红日姑娘也从此跟我结下梁子,此刻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红日姑娘上上下下将我打量一番,看到我还穿着上次聚会穿的黑色裹胸小礼服,脖子上依旧光秃秃的,于是抬了抬她的锥子下巴,声音立马飞扬了八度。

“小夏,怎么自己来?文昭没去接你?不是我多事,你自己看看,除了那条裙子,你全身上下就没有超过一千块钱的东西。知道的,是你自己不尊重。不知道的,还以为文昭养不起你。好歹也是出入高级会所的人,你就不能…”(以下省略一百八十个字)

一边说话,一边还炫耀似的挽了挽秦暮的胳膊。

唉,有的女人就是这么可怜,衡量自己和别个女人的价值就是看她找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好像女人找的男人越高级,她自己也就跟着高级了一样。

理智告诉我,面对这种类型的美女,尤其是她的男朋友还在的情况下,出于人身安全考虑,你绝对不能她一般见识,你只能鄙视她。

就在我低头思量着,该用什么样锋而不利、激而不烈的言词,表达我的淡定和不屑的时候,秦少爷就非常体贴地把女朋友的话接了过去,压根不给我反击的机会。

“小夏,要么咱们一起上去吧。你来这么晚,文昭这会儿大概正生气呢。反正我们也晚了,你跟我们一块,还能替你挡挡。不过妹妹,一会儿你可悠着点,别又犯傻,否则…”(以下省略八十五个字)

这就是秦暮,善于观察细节,懂得在适当的时候出手,既圆润又周到。文昭圈子里那些人,只有他愿意理我,有时候还帮我解解围。

我认识他很久了,比红日姑娘认识他的时间还久。我们也算是朋友,但是跟这种精于世故的富家子,插科打诨可以,吃吃喝喝可以,却不适合谈更深层次的话题。所以我们只谈风月,从不交心。

虽然我很不愿意跟这对金童玉女走在一起,但考虑到秦暮的话很有道理,于是坐着电梯,跟他们一起走进了文昭在十四层的包厢,这些少爷在“黑池”的固定据点。

这间包厢很宽敞,装修奢华却不俗艳,酒水是一顶一的纯正,这也是文昭喜欢来这里的原因之一。因为他喜欢,“黑池”的老板就将这间包厢单独空了出来;他爱干净,这间包厢就没再招待过其他客人。

所以说,有钱真好。有些事,没钱办不到。

秦暮搂着红日姑娘翩然落座,屋子里一干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跟这对璧人亲亲热热地打过招呼之后,战线统一地把我晒在了一边。

这种场面不是第一次出现,我已经习惯了。

我理解他们,阶级仇视而已。历史上的王孙公子,都不大喜欢平民。其实也不能说不喜欢,而是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平民应该站在他们身后端茶倒水,而不是坐在他们身边喝茶倒水,喝高了还跟他们抢抢麦克风。

开始我还觉得尴尬,总试着找话说,以显示我的友好。可是后来才发现,这种做法实在是幼稚且多余。或许他们不是有意孤立我,而是真的跟我找不到共同话题。

比如他们如果说:“今天天气不错,可惜我们不在滨海城市,不然可以坐游艇出海。”我就会说:“不会啊,到公园划船也不错。”

然后,全屋子的人都会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我说了多么惊天动地的话。

这实在是没办法的事,生活经历决定了思维方式,我跟不上他们“贵族”式的想法,他们也不理解我“平民”化的生活。

这样的情况出现的多了,大家都觉得跟对方没什么话好说,也就干脆不说,开始还看着文昭的面子跟我打个招呼,慢慢发现文昭也不怎么待见我,所以连这个都省了。

我站在门口看了看,这些少爷和女伴们唱歌的唱歌,聊天的聊天,亲热的亲热…总之,大家都很忙。只有咱们文昭,非常安静地坐在偌大的沙发中央,一手搭着靠背,一手端着酒杯,神色冷漠地看着对面的大屏幕,好像他望着的不是屏幕,而是不共戴天的杀父仇人。

男人的表情固然冷若冰霜,可是他坐在那里,风姿卓然,挺阔俊朗,与周遭奢华的背景毫无违和地融合在一起,谁敢说眼前的景象不是赏心悦目、如画般美好?

可是看到这个熟悉的造型,我的体表气温自行降低了八度。

完了,又生气了。

文昭发脾气跟正常人不一样,这样说好像有点歧义,似乎在骂他不正常。而事实上,他也真的不太正常。正常人心里不痛快会说出来,有脾气会发出来,有问题会讲出来,要是实在不满会直接揍你一顿。

但是文昭从来不这样,他的喜怒哀乐只会摆在脸上,放在眉宇间,从来不会当面锣对面鼓地跟你谈、跟你吵。但是他总有办法,从其他地方找回这个平衡,绝对不会让得罪他的人“逍遥法外”。

我曾经怀疑过,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腹黑?

后来才明白,这只是他从小养成的良好习惯。像他这样的人,是不屑跟任何人争吵的。因为吵架也是一种沟通,而位高权重者不需要跟平民沟通,他们会发出最简单的命令要你执行,或者直接将你清理出大局之外。

所以,你爱一个人吗?把她送到文昭身边吧,他会让你看到极尽奢华的生活和贵族般的享受。你恨一个人吗?把她送到文昭身边吧,他很快就会让你明白,锦衣华服,珠宝首饰,美酒佳肴,这一切不过是你用青春和美好堆砌出的公主梦,而且一碰即碎。

我没时间忸怩,用最快的速度走过去,坐在文昭身边,看到大屏幕上一个丰臀硕乳的比基尼美女,正半眯着的眼睛,躺在金色的海滩上,无比性感地抚摸着自己的蜜色娇躯,那画面是说不出的诱惑撩人。

我说他怎么看得这么认真,呃…的确好看。

“怎么又晚了?”文昭将手臂搭在我肩膀上,慢悠悠地问。

我答:“堵车…”

他皱眉看着我,“堵车堵了两个小时?”

我在心里苦笑。

文哥,你可真是不知道人间疾苦。你倒是好,车上挂着特牌一路顺风顺水。我坐着一辆小破出租车,的哥见谁躲谁。

我倒是想快,我快得了吗?

正要开口解释,忽然,门开了。除了音乐声,整间包厢安静下来,唱歌的放下了麦克,喝酒的停住了酒杯,就连跟女伴调情的人都收回了自己的禄山之爪。然后,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当然,除了文昭,不过这种气氛也够诡异了。

文昭放开我,眼睛看向门口,眉眼含笑,眼波流动。那温柔如水的眼神和笑容,如同看到失散多年的亲兄热弟,又像是饱经离乱后的战友重逢。

我看得头皮发麻,什么人有这么大的魅力?能让文昭如此“失魂落魄”?

我顺着他们的眼神看过去,对上一双栗黑色的眼睛,好像两泓望不尽底的深潭,而那潭水倒映着白月光,说不出的清冷。

凌靖,他就站在那里,穿越污浊的空气和暗淡的灯光,穿过满室的衣香鬓影,越过文昭的手臂,沉静而淡漠地望着我。

一眼万年,天地无声…

显然凌靖也认出了我,因为我又在他眼里读到了那种情绪,第一次见到他的情绪,他的眼神里有一些我说不清楚的东西。

这种眼神让我觉得很不舒服,好像又回到”盛世”的包厢,我们隔着一条门缝,半丈红尘,晦暗的色调,贲张的欲望,彼此对望,各自荒唐。

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才能看到他这种眼神。但为了不甘示弱,我也回敬了他同样的眼神,我生平自认为最锐利的一个眼神,这种感觉就像高手对决,胜败只在一秒。

但是很明显,我是败下阵来的那一个。

那天晚上,我没有跟凌靖说话,倒不是我矫情,而是文昭压根就没把他这位了不起的发小介绍给我。

包厢里的几位少爷和他们的女伴们,不管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亲亲热热跟凌靖打过招呼之后,文昭说想看看凌靖的球技有没有进步,就带着几个少爷到娱乐室打台球去了。

女伴们自然陪着,而我——文少的小小女友,文少爷没让跟着,我也乐得不用去讨人嫌。

就在我一个人悠哉地喝饮料,看MV的时候,秦暮忽然回来了。

我有点奇怪地看着他,“你怎么自己回来了?”

“累了,白天开了一天会,现在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回来眯一会儿,今晚还有得折腾呢。”他坐在沙发上,一边揉太阳穴一边说。

“红日呢?”

“跟JOJO她们去大厅看表演了,听说今晚来了一个欧洲舞团。”

“哦…”我点点头。

秦暮说完,就靠着沙发闭上他的桃花眼,不再理我。

我端着饮料,隔着一个沙发细细看他。

别说,秦暮这厮不说话不放电的时候,看着还真是妖孽,唇红齿白,眉清目秀,比电影明星还漂亮,大概是因为他们家基因好。

秦暮的妈妈以前是个电影演员,听说长得非常国色天香,还没大红大紫之前,就被他父亲私家珍藏了。

我以前认为明星和模特就是最漂亮的,认识文昭之后才知道,其实不是这样。

真正美丽的女人都被权贵养在家里,不会出来抛头露面。就好比最顶尖的奢侈品,不会在电视里向劳苦大众打广告;真正的世家子弟都有自己封闭的小圈子,不屑对外人道。这的确不是外面那些被民间八卦娱乐的二世祖可以比的,因为根本不是一个级别。

所以我再不服气也得承认:劳苦大众打得倒贵族,却消灭不了阶级。因为贵族是可以转型的,区别只是从一个称谓,变成另一个称谓,从一类人群,转换到另外一类人群,旧的倒下了,新的站起来。只要贫富差距存在,阶级就会一直存在,这实在是很无可奈何的事。

我喝着果汁想着这些有的没的,闭目养神的秦暮忽然说了一句话,让我差点呛到。

他说:“你以前见过凌靖?”

我“扑哧”一声,赶紧用纸巾掩住嘴,想起“盛世”那次不体面的邂逅,马上心虚地否认,“没见过,没见过,为什么这么问?”

秦暮睁开那双桃花眼瞅瞅我,“我发现他看你的眼神…好像不太对。”

我愣了一下,“哪里不对?”

秦暮揉了揉太阳穴,“说不上来,就是一种感觉,可能是我多心了吧。你们也没机会认识,他去美国的时候,你还没认识文昭。不过小夏,我给你提个醒。在这个圈子里,你得罪谁都行。唯独凌靖,你可别惹。”

我疑惑地看着他,“他有多了不起?他爸是李刚?还是他杀人不犯法?”

秦暮笑了笑,轻斥道:“又胡说八道。小夏,凌靖的父亲不是官,是商人,事业做得很大。但是凌靖的伯父…”

秦暮对我说了一个名字,我愣足了一分钟。

坦白说,跟文昭和秦暮这样的少爷们混久了,我自以为算是有点见识,虽然没见过多少大人物,但大人物的儿子也算见了不少。

可这一会儿,还是结结实实地惊讶了一把。有这种背景的人物,在我的概念里,应该是天天被装在防弹玻璃里,出门带着随行的保镖,个个要有李连杰哥哥当年的风范,才对得起这样的身份。

可刚才他就活生生地坐在我面前,喝了一罐啤酒,上了趟厕所,还吃了两块西瓜。说实话,在感情上,我不太能接受。

我看着秦暮,好奇地问:“这种背景可是稀有动物,你们怎么认识他的?”

“文昭拉进来的,他们俩个是发小,从小玩到大。文昭去美国留学的时候,也是跟凌靖一起。他们住同一间公寓,念的还是同一所学校,同一个专业,连毕业文凭都是一样的。”

我再一次好奇地问:“那文昭又是怎么认识他的?”

秦暮像看傻瓜似的看着我,“小夏,你不会不知道吧?文昭的叔叔是…”

秦暮说完,我茫然地看着他。

秦暮叹了口气,“算了,无知也是一种幸福。所谓干一行,爱一行。你一个小模特,不当官不从政的,没必要认识那么多高层。”

我苦笑一声,“秦少爷,这个人我认识。我是在想,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秦暮看着我茫然的小眼神,“你就当假的好了。”

我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只觉得三年时光,恍然如梦。

以前听人说过这样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从来就是不公平的。

因为你从一出生,你的性别、国籍、家庭背景、出生地…这些影响你未来发展的客观因素,都是确定好的。有些人出生就赢在了起跑线上,而另外一些人就算用一生的时间来追赶,也追不上那些先走了很多步的人。人家的起点,就是你永远无法到达的终点。所以别去抱怨,要想别人对你公平,就要用自己的实力,逼得对方不得不对你公平。

这个道理曾经一度鼓励了我,而我也一直致力于将自己的境界,提升到不仇富、不抱怨,要用自己的努力开拓美好未来的至高点。

但是看到这么多赢在起跑线上的人在我面前,不遗余力地得瑟,我这个用一生时间都追赶不上的人,还是要忍不住要说一句:这两个人的命实在生得太好了,好得都有点欠揍了。

那天晚上,我没有跟凌靖说话,倒不是我矫情,而是文昭压根就没把他这位了不起的发小介绍给我。

包厢里的几位少爷和他们的女伴们,不管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亲亲热热跟凌靖打过招呼之后,文昭说想看看凌靖的球技有没有进步,就带着几个少爷到娱乐室打台球去了。

女伴们自然陪着,而我——文少的小小女友,文少爷没让跟着,我也乐得不用去讨人嫌。

就在我一个人悠哉地喝饮料,看MV的时候,秦暮忽然回来了。

我有点奇怪地看着他,“你怎么自己回来了?”

“累了,白天开了一天会,现在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回来眯一会儿,今晚还有得折腾呢。”他坐在沙发上,一边揉太阳穴一边说。

“红日呢?”

“跟JOJO她们去大厅看表演了,听说今晚来了一个欧洲舞团。”

“哦…”我点点头。

秦暮说完,就靠着沙发闭上他的桃花眼,不再理我。

我端着饮料,隔着一个沙发细细看他。

别说,秦暮这厮不说话不放电的时候,看着还真是妖孽,唇红齿白,眉清目秀,比电影明星还漂亮,大概是因为他们家基因好。

秦暮的妈妈以前是个电影演员,听说长得非常国色天香,还没大红大紫之前,就被他父亲私家珍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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