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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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的玻璃却映着我们的影子,男人壮硕的腰上架着两条细白的女人的腿,画面浅白直接且略显暴力,像极了某部三级片的镜头。隐约记得是一部老片子,一时想不起名字,只记得那个变态的结局——在一场肉搏中,女主角被男主角活活闷死,接着分尸了。

想到这里不由得害怕,如果我即刻死在这里,有谁知道这世上少了我这么一号人物?又有谁会在乎?是我那些已经离世的亲人?还是那些在工作上认识的萍水相逢的朋友?

不会有人记得,除了眼前这个男人,其实我一无所有。

忽然感到难过,头搭在他肩上,颤颤的样子好似在寻求庇护。

我尊贵的男友竟然被糊弄住了,捏着我的下巴,沉着声音问:“你干什么?”

“冷…”我说的是实话,公寓的洗手台是大理石质地,冰凉冰凉的,我被他像张饼一样挤在上面,怎么可能不冷?

文昭看了看我,忽然将自己漂亮的嘴唇压下来。

可…这是吻吗?吻应该是温暖的,是循序渐进、和风细雨的。他这样狠,单方面的享受,所以这不是吻,他只是想把我吞下去。

扭过脸避开他,又被他一次又一次地扳回来…不知怎么就来了脾气,牙关紧咬,像跟他较劲一样。

可是我忘了,他不是那种你跟他耍耍性子,他就会迁就你的男人。他是文昭。你拒绝他一次,他会让着你;拒绝两次,他会冷着你;拒绝三次,那就是自找了。

于是就在下一秒,只听“咔嚓”一声,下巴剧痛。下颌骨连接的地方好像错位了,却不是真的错位,只是让我疼,疼得连冷汗都冒了出来。

我用膝盖顶他的胯,用手推他的肩,像只被猎人网住的小狐狸,明明无计可施,却偏要张牙舞爪。可文少爷总有自己的办法。他一手钳住我的下巴,另外一只手反剪住我的胳膊,人就被他制在怀里。

他终于如愿以偿,脖子上的不锈钢项链随着他的动作刮着我的脸,这条项链还是我送给他的,吊坠是一只小小的哑铃片。文昭当时特别喜欢,还说以后健身和练拳的时候都戴着它,多酷的一件事。我也是这么想的,总之他戴什么都好看。

而此刻,这链子冰冷的触感,比泪水都凉。

所以…这不再是缱绻欢爱,而是变相折磨。

我想,如果这一刻,万能的上帝金光闪闪地出现在面前,许我一个愿望。我不会要万贯家财,我只想跟他换一换。

让我也含着金钥匙出生,不用十几岁就为了钱发愁。或者让我的灵魂进入他的身体去感受一下,此刻这种令我痛苦不堪的活塞运动,到底有多痛快?

单看他的表情,我猜不出来。

因为我很疼,真的很疼,疼在身上,更在心里。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女人都像我一样,花了三年时间,还是无法适应他。更不知道如果他能试着爱我一会儿,哪怕只有在床上那么一小会儿,会不会让这近乎野蛮的一切变得好受一些?别这么残酷?

我找不到答案,因为我只有他一个男人,一个不爱我,也不心疼我的男人。

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为什么人一定要有痛觉神经?为什么这么高贵的灵魂无法脱离这么肮脏的肉体?如果我的身体在他怀里,灵魂却可以自由自在,那该有多好?

可惜,世间的事如果可以如此圆满,如果可以顺着我们的意愿去发展,那么所谓的悲剧,也就不是悲剧了。

如同几个小时前的那一幕,在那间被文昭私家独占的豪华包厢,秦暮满眼怜悯地问我:“小夏,你后悔吗?”

我说:“秦暮,后悔有用吗?”

是的,后悔有用吗?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回的卧室,等他身子一抽,倒在我身上,我感觉自己像被人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头昏目眩,四肢虚冷无力,整个人快被他的汗水蒸透了。他把保险套摘下来,扔进垃圾桶,没再理我,自己翻个身就睡了。

我朦朦胧胧地看着他的背,眼睛一合也盹着了,好像沉进一片沙漠,四周泥沙俱下,黑暗灭顶而来,不知道这样躺了多久,直到被卧室的空调冻醒,我哆嗦了一下,拉起被子盖住自己,听到细微的鼾声,转过脸,正对上一张高贵端正的脸。

我尊贵的男友,他就趴在离我不到30厘米的地方,被子只盖在腰上,皱着眉毛,还是一副很不满意的样子。

这个男人,他连睡觉的时候,眉宇之间都是倨傲之色。

我就这样看着他,不知怎么就想起三年前,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那年我刚满20岁,奶奶病重,我在南方走秀的花场辞了工作,赶回来照顾她。虽然在外辗转多年,但我那点可怜的积蓄却远远不够支付那些昂贵的医药费。

正是我对金钱最向往的时候,所以只要有赚钱的机会,我都会不遗余力地去争取。

于是,在那个预先安排好的饭局上,我作为主人家请来的“陪坐”,陪在素未谋面的文昭身边,一直小心翼翼地看着他,一句话都不敢说。

不是我不想缓和一下尴尬的气氛,毕竟主人家请我们这些小模特过来,就是为了让这顿饭吃得别开生面,有滋有味。

可眼前这个男人简直是铜墙铁壁,就算再八面玲珑的姑娘,面对这么一个冷若冰霜的主儿,都无计可施。看到这种情况,就连主人家都对我流露出同情的目光,理解我这顿饭吃得是水深火热。

文昭那天喝了很多酒,一张冷峻逼人的脸看不出悲喜,50度的烈酒却一杯一杯的干,让我这个习惯了喝混酒的人都看得胃里直打颤。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我让服务员端了一碗醒酒汤过来,轻轻放在他的手边。中间他碰倒了自己的酒杯,酒水溢出了一点,我用餐巾帮他擦了擦袖口。

可是这顿饭一直吃到结束,他却连看都没看我一眼,一句话都没对我说过。

终于到了酒尽人散的时候,似乎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如今回想起来,这顿饭从头到尾都吃得很压抑,因为无论别人说什么,主角总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让看着他脸色的那些人着实不好受。

临散席之前,那些在风月场游刃有余的陪坐们,已经在桌子下面偷偷搞些小动作。这是场面上的惯例,大家彼此心照不宣,而我也不过是抱着试试看的心里,将自己的电话写在一张便签上,随手压在了那碗醒酒汤下面。

我出来的时候路过停车场,没想到在一辆跑车旁边,远远看到那个在席间对我视而不见的男人双手撑着车盖,低着头,半俯着身子。

我以为他喝多了,走近之后才看清楚,这个高傲矜贵的男人,竟然在一个没人看到的地方,哭得像个孩子。

我知道中国有句话叫做“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是我也知道,其实男人心中的眼泪不比女人少。人生在世,活着不易,做人又太过辛苦,谁不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放肆的痛哭一场?

这没什么,不丢人。再说,看帅哥流泪本身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

这不是我第一次看到男人哭。可是,却是我第一次看到一个本应傲视一切的男人哭成这个样子,压抑得好像被什么东西扼住了喉咙。

他为什么哭?失恋?亲人离世?事业不顺利?生活不如意?还是…仅仅为了想哭而哭?

他人长得帅,又有钱,看席间那些人对他恭恭敬敬的样子,就知道身份显赫,老天爷把最好的都给他了,这种要什么就有什么的人,难道会比我们这种身不由己的草根更痛苦?

我没敢走过去,悄悄从他身后溜走了。

当我走出了很远很远,耳边似乎还回荡着他压抑的哭声,在寂静的夜里,那么寂寞,又那么孤独…

我一夜没睡好。

我以为这个男人没有把我放在心上,可能连我长什么样儿都不记得,没想到,第二天就接到了他的电话。

在那之后发生的一切…算不算是一碗醒酒汤引发的悲剧?

可这碗醒酒汤的故事,我却一直拒绝跟任何人分享。

真的只是后悔吗?

三年后,我看着跟我躺在一张床上的文昭,辗转难眠,直到天蒙蒙亮的时候,还是想不清楚。

第二章:如果死亡也是一种艺术

第二天早上起来,上帝没有听到我的祷告,文昭依旧是文昭,楚夏依旧是楚夏。

文昭和我有个共同的习惯,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开手机,所以有时候,两个人的手机就一起响起来。不过他是真忙,我是瞎忙。

“两亿八千万?嗯,可以,这个项目快点给我拿下来,就这样…”这是文昭。

“两千块?好好,没问题,这个活儿赶紧帮我接下来,谢谢啊…”这是楚夏。

这就是差距。

文昭每天不到八点就要起床上班,刚认识他的时候,我以为像他这样“根红苗正”的世家子,应该像过去那些皇城内的“老八旗”一样,每天溜弯跑澡,提笼架鸟,养花、养狗、斗蟋蟀。茶馆戏院中逍遥半日,女人的臂弯里耗尽一生,这才配得上“纨绔子弟,无赖儿郎”八个字。

可惜相处久了之后,才知道原来他是一只勤劳的小蜜蜂,起得比我早,睡得我比晚,工作比我累,赚钱比我多,就是每天忙得像牛一样。

后来我才明白,要想学“八旗子弟”把生活过成一门艺术,一要钱,二要闲。可惜文昭只有钱,没有闲。所以他只能当一个五好商人,成不了一个艺术家。

伺候文少爷穿好衣服,他就衣冠楚楚地出门了。我看了一下闹钟,还有时间,索性躺在床上发呆。

我们的床很大,圆形的公主床,欧式复古风格,从天花板垂下白色的纱帐,古典而浪漫。床里床外,就像两个世界。

文昭不喜欢这张床,尤其不喜欢那些蕾丝和白纱,说像高级蚊帐。可是我喜欢,因为这张床是我选的,当初搬进来的时候,就琢磨着一定要给自己弄张好床,睡着才舒服。

我不能像公主一样活着,还不允许我像公主一样睡着?

然而事实却是这样,女人睡什么样的床并不重要,但是跟谁睡,就很重要。

如果一个男人只需要你对他张开双腿,而不是张开怀抱,就算你躺在一张金床上,你也不会快乐。

痛定思痛之后,我从床上爬起来。洗脸,刷牙,化了个淡妆,穿好衣服,拎上我的二手宏基笔记本就出门了。

前几天一起做模特的姐妹帮我接了一个工作,给一家原创服装网店做平面模特,俗称“网络麻豆”,按天算钱,菜鸟一天几百,出名的麻豆据说一天可以赚到几千块。

那个姐妹说,如果干得好,在网上出了名,就可以跟网店签长约,一周工作两三次,每个月收入就可过万。这对在经济上总是捉襟见肘的我来说,真是个极大的诱惑。

比起给商场走“内衣秀”,在夜店“炒更”,或者是给某个摄影师做独家平面模特,我更喜欢接这样的工作。虽然刚开始赚的不多,但比“内衣秀”有尊严,比“独家”安全。

我最不愿意接的工作就是给某个摄影师拍所谓的“原创照片”,因为这个圈子里有太多打着艺术的名义,渴望空手套绵羊的色狼。

有的人拿着个卡片机,就敢说自己是摄影师。每次看到这种侮辱群众智商的人物,我都想劝劝他——你起码拿个入门级的单反,我也算你专业。

偏就这种人还特别能吹,今天告诉你他给某时尚杂志拍过封面,明天又说给国际摄影展当评委,后天又说去给某当红剧组拍剧照,说得有模有样,动不动就带你走向国际、名震宇宙。

能不能走向国际,我不知道。但是他一定渴望带着你走向他的床,这是一定的。

其实色狼倒还好,不理他也就算了。最可怕的是遇到骗子,尤其是带点黑道势力的骗子。

有些摄影工作室用高薪诱惑一些刚出道,没有经纪公司,又缺少社会经验的小模特。说是找模特拍广告,其实大多是艳照。把人约到宾馆,或者是某住宅公寓,让模特穿着很少的衣服,摆出一些不堪入目的姿势。摄影师就打着艺术指导的名义占便宜,有的甚至直接要求模特脱光了拍人体。

你说不拍了?妆都化了,到了人家的地方,就是人家说的算。要是碰上个狠的,黑的,不拍走得出去吗?

你也可以抵死不从,但是之前拍的照片一分钱都拿不到,甚至很快会在某色情网站上看到自己的玉照。

就算自己认栽,忍痛拍完,拿到的钱也跟之前的约定相差甚远,至于照片最后的去处,基本同上。

你告他们?这样的“黑店”基本都是无照经营,流动性又大,你到哪里去告?

这就是野模的生涯,看着风光无限,却是人前微笑、人后流泪。

记得刚入行那会儿,我们圈子里有这么一个笑话:一个模特如果没被人骗过几次,你都不好意思告诉别人你是专业的。

我不知道每年有多少像我一样的人踏入这个行业,但没有人天生就该做野模,做野模的人分很多种。有人想成名,有人想赚钱,有人想认识有钱人,有人梦想当演员,有人渴望被模特经纪公司看中,像那些传奇人物一样光荣转正。

可惜这个世界的神话太少,用“凤毛麟角”来形容都嫌太多。而现实太残酷,用“刀山火海”来比喻都不为过。

那些扬名立万的梦想,那些功成名就的野心,人人都渴望破茧成蝶,可成蝶的那个人为什么是你?难道你就不会变成一只丑陋的飞蛾吗?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欲享文明之幸福,必经文明之痛苦;而放在我们这儿就是:欲享成功之辉煌,必经成功之苦难。

这苦难,除了焦灼地等待,辛苦的工作,微薄的收入,可怕的骗局,剩下的就是白白流逝的青春和捡也捡不回的尊严。

而苦难是会让活物迅速成长的,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团队。经过这些血雨腥风、千锤百炼,我们这些小野模也慢慢磨成了精。我们学会了资源共享,互通有无,闲下来就聚在一起讨论——哪家公司规模大,那场秀给钱多,那个中介更靠谱。

将自己暴露在别人眼中是一种极大的痛苦,这需要绝对的信任。这个世界充满险恶,或许我们也绝非良善。像我们这样的人,不彼此帮助就无法存活。尽管,我们大多数人对这个世界的信任早已支离破碎。

经验告诉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是对的,别人踏过的路就算不是风光大道,至少也不会有捕兽夹子和插着尖刀的陷阱。因为那些危险的狩猎区,已经被人趟过了。

所以现在,基本上不是熟人介绍的工作,我不会接。

约定见面的地点,是高级写字楼区的一家星巴克。

我来早了,到柜台点了一个中杯拿铁,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打开自己的二手宏基笔记本。电脑里存着我过去拍的照片,每次见客户,我都随身带着。现在的客户都越来越专业了,见人不算,还要看照片。

因为有些模特看着是美女,身材高挑,曲线玲珑,可就是脸不上相,或者脸很上相,但是肢体语言欠缺,表情没张力,对着镜头就像一块木头。

所以带照片最好,感觉对不对,气场合不合,一目了然,彼此都不用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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