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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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我知道。文昭喝酒还是比较克制的,这样的话他也只说过一次。第二天早上醒了,他好像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他是被大家族规矩过的的人,就算再怎么不喜欢一个人,教养和礼貌还是有的。我心里明白,文昭就算真的看不起我,也有他的理由。他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他的朋友大多都是,出身于良好家庭,受过高等教育,能把英文说得像中文一样顺溜。其实日常交际英语我也能听懂几句的,但是他们随便说几句话带出来都是商业,谈得都是股票财经,我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在他朋友面前,我总是给他添麻烦,闹笑话。可是,如果他真的有点看不起我,为什么又要跟我开始?他一开始就知道我是什么样儿,我是个野模,但我从没靠过他,我也在努力工作,这有什么不对吗?”

我将下巴搭在胳膊上,望着窗外的夜景,像个迷路的孩子一样喃喃地说:“我知道,很多事情不能认真。可是人心肉做的,是人都有感情,难道有钱人的感情就是感情,穷人的感情就什么都不是?我是个人,我也会伤心,他为什么就是不知道呢?”

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被那段往事压抑得太久,我越说越难受,好像有什么东西被卡在喉咙里那个不见天的地方,脸上一会儿凉,一会儿热,连身上都是。

我不知道自己借着酒劲儿又说了什么,或许都是一些颠三倒四的话,反反复复就是那么几句,却已经不再连贯。

凌靖终于听不下去了,叹了口气,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温柔地说:“别哭了,小夏,都过去了…”

我哭了吗?我摸了摸自己的脸,全都是水,冰凉冰凉的水,竟然真的哭了。

自从懂事后,除了刚认识文昭的时候,偶尔故意流几滴眼泪让他着急之外,我真的很少哭,总觉得眼泪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如果眼泪有用的话,我早就让自己哭死了。

可是,我却在短短两天之内,在这个男人面前哭了两次,这种缘分还真不是一般的神奇。

他拍着我的背,安慰道:“小夏,你很优秀的,不懂英语没什么。我们没有经历过你遇到那些事,是因为我们命好。如果真遇上了,都不知道死了几百回了。你比我们都强,真的,你要相信自己。”

他的语气像在安慰一个因为成绩不好而哭鼻子的孩子。

我抹干眼泪,终于破涕而笑,“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

“一般好吧。”

我冲他晃了晃空杯子,“好人,我的酒喝完了。”

凌少爷长叹一声,“小夏,我开了两瓶酒,自己只喝了两杯,剩下的都被你牛饮了。这几瓶红酒是我从拍卖会上弄回来的,一瓶折成人民币要二十多万,我要是再给你开一瓶,你就得酒债肉偿了,你看…”

“二十多万”这四个字让我的酒醒了一半,我可怜兮兮地看着眼前这个好人,结结巴巴地说:“这个…你就当我没说吧。”

第二天早上,我在凌靖家的客房睁开眼睛,盯着天花板迷迷糊糊看了半天,才想起来,这不是我的房间。

昨天晚上喝了很多酒,天又晚了,凌靖就劝我在他这里暂住一晚。我看他家房间很多,房门还能上锁,考虑到这么晚一个人回家,可能被人劫财劫色又劫命,就答应了。

我坐起来,身上还穿着昨天的衣服,毕竟是在单身男士家里,就没敢脱下来,这会儿被我压得皱皱巴巴的,充分说明衣料的质量有多低劣。

我叹了口气,听到有人敲门,“小夏,起床了吗?”

我抱着被子说:“起床了,不过你不能进来,我还没洗脸刷牙。”

凌靖在门外说:“你的房间有浴室,洗漱用品还算齐全,但是护肤品只能用我的了,你不介意吧?”

我从床上起来,向浴室走去,“我如果说介意,你会出去给我买一套海蓝之谜吗?”

凌少爷斩钉截铁地说:“不会!”

“那我不介意了。”

“你快点洗,我在做早餐,一会出来吃。”

“好啊。”

等我顶着一头湿漉漉的长发,从客房走到餐厅的时候,热气腾腾的早餐已经上桌了。

“都是你做的吗?”我看着桌子上的香菇牛肉粥,凉拌藕片,三丝冬瓜,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凌大厨脱掉围裙,抹抹手,“你在房间里看到第三个人了吗?”

我叹为观止,“你真了不起。”

“那当然,来,尝尝味道。”

香菇牛肉粥米香肉嫩,入口即化,两道小凉菜也十分爽口。我吃得很舒服,忍不住夸他,“你以后会是个好老公,嫁给你的女人会有福气。”

他笑眯眯地看着我,“是的,嫁给我很不错的。我父母很开通,没有门第观念。我家里也很有钱,基本可以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我也不是工作狂,不会为了工作冷落妻子。而且,我很会做饭,会把自己的女人养得白白胖胖的。她也不用担心生孩子身材走形,因为我喜欢女生胖嘟嘟的,抱起来很有手感。长了皱纹也不怕,我爱她年轻漂亮,也会爱她饱经沧桑的容颜。”

唉,他就不能谦虚点吗?我不过夸了他一句,他就跟我说了一堆。

“你除了照相,做饭,都不用上班的吗?”我有点好奇,同样都是有钱人家的小孩,怎么文昭每天那么忙?

凌靖把他修长的手指交叠在一起,笑盈盈地看着我说:“这就是纨绔子弟的好处。我父母很想得开,反正人家都说‘富不过三代’,他们就告诉我不必太努力,干脆顺应广大人民的美好愿望,踏踏实实当个败家子。文昭就惨了点,他父母对他期望很高。”

我由衷地羡慕,“你父母还真洒脱。”

“其实,主要是因为家族里有教育失败的例子,他们不敢不洒脱。我有个堂哥,就是被我伯父逼得太紧了,所以总是离家出走,一直在外面流浪,吃了很多苦,弄得心里都不健康了。”

我忍不住一叹,“你堂哥真可怜,他后来怎么样?”

他拨着自己的粥,淡淡地说:“继承了他外公的事业,做得很不错,偶尔跟我老爸抢抢生意,我老爸还抢不过他。”

我咳了一声,“你们家都是能人。”

凌靖点点头,“我这个堂哥的确很厉害,进过军校,有自己的事业,人长得也帅,就是性格叛逆,在家族里算是传奇人物。可惜,前些日子我伯父心脏病发。他坐飞机赶回来看他,结果飞机失事,我伯父没事了,他却进了医院。”

“那他现在怎么样?”

“躺在床上还没醒。医生说,可能一辈子都醒不了,只能等奇迹。”

我叹了口气,“那真可惜,浪费了一个帅哥。”

“对了,我卧室里有他的照片,你要是不着急回去,我带你去看?”

我点点头,“好,我不着急,等我吃完就去。”

他很疑惑,“你昨天晚上一夜没回,不担心文昭找你?”

“他如果去我那儿,会给我电话。现在没有电话,就是没去。”

“他不担心你?”

我放下勺子,用餐巾纸擦了擦嘴,“凌少爷,他不担心我很久了。”

他一脸内疚,“对不起。我只是想说,如果他问你,我可以帮你解释,你是跟我一起工作。”

我赶紧摆手,“别了,他不喜欢我跟他的朋友有太多接触。如果不是为了工作,打死我都不会来你家。”

“哦,那如果他知道你给我工作,他会怎么样?会揍你吗?”

“不会。”

“那还好…”

“他会直接杀了我。”

“这个…”凌靖揉着太阳穴想了想,“那我们还是不要告诉他好了。”

我点点头,对这个答案比较满意。

说真的,我不担心文昭会误会我跟凌靖有什么,毕竟要让一个人费心去误会你,也要看你在他心里有没有那个地位,让他劳神去误会你。

再说我有多少斤两,文昭一清二楚。凌靖是何等人物?对我来说,他就像天上的星星,别说我对他没什么想法,就算有,给我一个梯子都够不到。

文昭也不是那种没见过世面小家子气的男人,见到女人的裸照就联想到“男盗女娼”。这要归功于他良好的家教和海外留学的经历。他没时间研究艺术,但是他尊重艺术,也尊重所有认真工作的演艺人员和职业模特。

第五章 我离开,你颓败,血肉成泥,辗成灰

在凌靖家里蹉跎了半日,相簿看完之后,我觉得我该告辞了。凌靖拿钱给我,昨天的报酬,并且跟我约好了下次拍照的时间。

他真是一个好客户,大方得体,礼貌周全,诚实守信,还兼做了我的心理医生,厨师,又搭了两瓶上好的红酒。

如果以后每一个工作都这么顺利,我的美好生活指日可待。至于昨天的酒后哭诉失态,在钞票和美酒的安慰下,被我自动清零。

再说不清零又能怎样?自己的问题,终究要自己来面对。

下午回到公寓,就接到了文昭的电话,说晚上有聚会,为秦暮庆生。这就是有钱的好处,有情趣、有面子、有地方、有时间,随随便便就能找个理由烧钱。

聚会还是晚上七点,为了不再迟到,我早早化妆。

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描眉,不知怎么,就想起了凌靖的脸。

“小夏,我尊重你,在乎你,不好吗?”

“小夏,你是一个好姑娘。”

“小夏,你很优秀的,你要相信自己。”

“小夏,你再这么可爱,我就要爱上你了…”

我对着镜子笑了笑,倒是个浊世翩翩佳公子,说话的时候,眉眼总是温煦的,仿佛一块上好的古玉,一派清净淡然。这样的男人,无论是魔是神,都让女人心生向往。

可是…这不包括我。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洁白的颈项,微卷的长发,小巧的下巴,细致的额角,眉目如画的一张脸,并非不美丽,把手放在左乳下方,那是最靠近心脏的地方。

这里住着什么?是爱吗?爱又是什么?

是千年不换的真心等待?是“生死契阔、与子成悦”的永恒约定?是苏轼与王弗“千里孤坟”的伤感和无奈?还是牛郎织女银河遥盼亘古不变的痴情守望?

或许什么都不是。

然而多年之后,我才知道,爱是我离开,你颓败,血肉成泥,辗成灰…

聚会的地方依旧是“黑池”,我进门就看到凌靖坐在包厢里面,正在跟秦暮聊天。

文昭从没正式介绍我们认识,所以理论上来说,在文昭和圈子里其他人面前,我们是陌生的。所以我进门之后,没有跟他打招呼直接坐到文昭身边,也就理所当然。

他的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一秒,然后转过脸,继续跟秦暮说笑。

文昭还跟以前一样,见到我从来都是面若严寒,冷若冰霜。有时拿我当空气,有时拿我当家具,有时拿我当抱枕,大多时候当床上用品。

他的朋友自然跟他同一战线,仿佛包厢里就没我这么一个人。

有时候我真的奇怪,文昭既然这么不待见我,为什么每次聚会偏要我跟着?

难道只是为了享受,我被这群富家子弟孤立的快感?抑或是有意树立我这么一个反面形象,让他们可以精诚团结,同仇敌忾?

就在我茫茫然,苦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文昭端着酒杯,闲闲地开口,“今天干什么了?”

我放下饮料,老实交代,“吃饭,睡觉,看小说。”

“没出去?”

我果断地摇头,“没有。”我没撒谎,我的确没出去,只是上午刚回来。

文昭点点头,没再说什么。我也知道,他不过是没话找话,随便问问。话说完了,我们两个人就一起沉默。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我理你,你不理我;你不理我,我也不理你,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一会儿别喝太多。”文昭忽然说,又不耐烦地补充道,“别见到好酒就没命,一个女孩子总是喝得醉醺醺的,像什么样子。”

我有点委屈,文昭用了“总是”两个字,我委实有点冤。

我跟了他三年,喝醉的次数加起来,也不过三次。而且三次都不是因为我贪杯,而是遭人陷害。

就拿第一次来说吧,纯粹就是被他灌的。我们第一次做那事,他刚脱衣服,我就紧张得快哭了。文昭提议先喝点酒,40度的轩尼诗XO,我傻乎乎地灌了半瓶。

第二次…

我想到这里,忽然想起来什么,问他,“你今天晚上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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