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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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暮看着前方的路况,半晌后,他长叹一声,“小夏,其实这三年,有句话我一直想问你,你究竟是不能离开他,还是你根本就不想离开他?”

秦暮把我送到公寓楼下,我回到家里,发现文昭不在。一点都不意外。基本上,我需要他的时候,他从来不在。我不需要他的时候,他还是不在。

折腾了一晚上,我觉得很累,洗完澡之后,就沉沉地睡下了。

午夜之后,下了一场大雨,卧室里一片漆黑,文昭带着满身风雨而来,问了我一个非常严峻而深刻的问题。

“这么多人死,你为什么不去死?”

我当时睡得正熟,这句话响在耳边,听得不甚真切。我以为自己在做梦,尚未清醒的脑子迷迷糊糊,想抓住点什么,紧紧抓住的却是男人强壮的臂膀,指尖触到凸起的青筋,吓得我一激灵。

那只手臂牢牢箍住我的腰,我辗转在黑暗中,觉得很疼,迷迷糊糊地问:“文昭?是你吗?”

身上的男人凶猛地沉在我身体里,强悍的力量,坚韧的皮肤,不留一丝缝隙,嘴唇贴在我耳边,呼吸里有灼热的酒气,诘问的语气却能冻死人。

他说:“这么多人死,你为什么不去死?”

我在做梦吗?真实感这么强烈的梦?被人在梦中侵犯的感觉,竟然跟初夜一样疼?

人还没恍过神来,额角的汗已经冒了出来。我摇摇头,努力让自己的意识清醒一些,睡眼惺忪中,看到文昭在黑暗中的脸。

那么棱角分明的一张脸,那么炙热而强悍的身体,窗外划过一道闪电,炫目而短暂的流光,让我清楚地看到这副活色生香的躯体,每一寸肌肉,每一块骨骼,都像三年前初见的那般完美,而现在身体的主人对我说,他要我去死!

我觉得疑惑,小声问他,“文昭,你是想杀我?还是想睡我?”

如果他想杀我,那我有必要告诉他,他这样杀不了人,顶多半死不活。他那个东西又不是刀子,不会戳几下就要人命。

他也不可能用这样的方式累死我,如果他真做如此打算,可能他把自己累死了,我还没死呢。

可是我忘记了,文昭是个很聪明的人,他不需要我提醒,他自己已经发现了问题所在,所以下一刻,他直接用手卡住我的喉咙。

这会儿我可以确定,他是真的想杀了我!

我无法呼吸,觉得很难过,握住他那只铁钳一样的手,想拉开他。可那是一只经过无数次力量训练,可以举起上百斤重物的手。我要是拉得开,那我得是大隐于市的侠女。

生死徘徊之间,我变得无比清醒,仔细回想了一下,最近似乎没做什么伤天害理到活该让我死于非命的坏事,怎么会突然招此横祸?

我又有点忧伤的想,倘若我即刻死了,法律上应该怎么界定?文昭这算是先奸后杀?还是先杀后奸?

方式不一样,大约量刑也不一样。

但估计他会淹没证据,让我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像这浑浊的世界,我从没来过一样。

当我还没冒出新的想法,只觉得脖子上一松,文昭用身体压住我,汗湿的鬓发用力摩挲着我的侧脸,杀人未遂,所以贴在我耳边,还在不甘心地呢喃着:“你怎么不去死?你为什么不去死?”

我缩在床上咳嗽不止,被他蹭到了脸上的伤口,忍不住喊疼,非常害怕,一边捶他一边带着哭腔说:“别蹭我的脸,医生说如果撕裂了伤口,我就该毁容了。”

文昭愣了一下,看到我包着纱布的脸,似乎不忍下手,可他为人固执,轻易不改初衷,就换到没受伤的一边使劲儿蹭,嘴里还在念着,“你怎么不去死?你怎么不去死?”

我叹了口气,抱着他汗淋淋的脊背开解道:“文昭,为什么一定要我死呢?你看,我们一起这么久了。我死了,你不伤心吗?”

他把脸埋在我胸前,恶狠狠地说:“你先死了再说!”

他竟然如此执着?

我哭笑不得,拉开他的手,“那等我死了,你记得把我埋在一个风景好的地方,墓碑上不用写名字,反正我家里也没人了,不会有人来上香。”

他却不依不饶,嘴唇压在我脖子上,“你先死了再说…”

我认命,“那好吧,等我把钱还给你,我就去死。只要你高兴…”说说而已,反正我也不会真的死掉。

谁知他非常固执,“你现在就去死!”

上学的时候曾经听人说过一个理论:一个男孩子越喜欢你,就越喜欢跟你过不去。这就是所谓的“爱你就要折磨你”。在我看过几十本言情小说之后,对这个理论几乎深信不疑。

但我没机会来验证这个理论的真伪,因为我高中没念完就辍学了。而之后在花场遇到的男人,喜欢你就会送花环给你,跟你过不去,就真的会让你过不去。

所以我没有机会去体验别人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青春萌动,花样华年。

在我印象当中,我的成长似乎是一瞬之间完成的,没有过真正的童年,少年,自从懂事起,就直接步入了成人的世界。

成人的世界可以很简单,也可以很复杂。

比如,你可以简单地记住第一个真心对你好的男人,一辈子都忘不了。但是,这绝对不妨碍你对着每一个想把你搞上床的男人逢场作戏。

一半真心,一半假意。这就是成人的游戏。

我们大家都明白一个道理,钱能造就禽兽,也能把人变成禽兽。

花场就是一个五光十色的野生动物园,走秀的女孩子如果不愿陪睡,又想赚钱,那无疑是在夹缝当中求生存。我们要比其他欢场女子付出更多的心力,要更有眼色,更善于钻营人心。

男人不仅想要被取悦,也想要知己,可是这个知己不能凌驾在他之上。所以你可以聪明,但是不能表现得太过聪明。很多事情,你可以看穿,但不能说破。

尽管大家都假得不能再假了,可是这一点都不妨碍我们每天晚上卸了妆之后,临睡之前开个小会,会议主题永远都是“如何嫁个有钱人”,“有钱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如何成为有钱人喜欢的女人”…

可惜讨论了一年,最后也只有一个姐妹凤凰涅盘,给一个山西小煤窑的老板当了小三,还不是正室。

可见欢场有真爱,不过是个神话。

有个姐妹没嫁给有钱人,攒了点小钱回家开了个花店,嫁给了总来花店送货的小司机,一个老实巴交的小伙子,炒得一手好菜,据说小日子过得不错,孩子都有了。

听说了这个事情之后,我把欢场真爱系列的小说,都拾掇拾掇拿来烤红薯了。

后来我才明白,小说毕竟是小说,我们经历的是生活。生活本身就是苍白无力的,是粗制滥造的,是阴险狡诈的,也是温暖安全的,它有太多太合逻辑和太不合逻辑的事实存在。

有了这样深刻的认识之后,我将自己之前的世界观做了新的修正。

最后认定,一个男人如果爱你,就会希望你吃饱穿暖,无惊无险,无忧无虑,即便这些自己给不了,也希望别人给得了。而不是打着爱情的幌子,将你占为己有,欺负你,伤害你,就叫爱你。

还有就是,爱你的男人,不一定非得是一个有钱的。

可惜,当我最无知懵懂的时候没有遇到文昭,而当我不再向往嫁个有钱人,不再把“爱你就要折磨你”奉作至理名言的时候,老天爷信手一点,把我扔到他身边。

这一扔,就是三年。

第二天早上,窗外的雨停了,一道五色斑斓的彩虹横跨在城市的上空,很是壮观。

我咳嗽了几声,头很疼,大约是感冒了。在床上翻了个身,正好看到文昭站在床边穿衣服。他的后背上宽下窄,线条挺拔,我能清楚看到每一块肌肉的轮廓。以前听人说过,每个人的肌肉对刺激的敏感度都不同,骨骼结构也不同,也就是说,不是每一个练健身的男人都会有文昭这么漂亮的身形,这得感谢爸妈给的好基因。

但是想到昨天晚上,此人的“壮举”,我顿觉生命之可贵,向床角缩了缩。

我以为他穿好衣服,就会像阵风一样离去。谁知道他系着袖扣转过身,一双黑色的玻璃眼,至上而下看着来不及装睡的我。

这样的眼神和表情让我蓦地一愣,仿佛回到三年前那个晚上。我缩在床角,抱着双手环住不着片缕的自己,像一只褪了毛的白老鼠,因为闯入了不属于自己的世界,在灯火通明的房间里瑟瑟发抖。

他当时也是这样看着我,整张脸沉浸在灯光的暗影中,喜怒难辨…

有人说,命运之所以艰难及多苦难,是因为它想让我们变得更坚强。

有人说,温暖是极奢侈的东西,需要用极深的寒冷和孤独才能体现。

有人说,别去抱怨生活,因为生活压根就不认识你。

可是…

有没有人经历过那样的屈辱?

有没有人遭遇过那么冰冷的夜晚?

那天晚上,好像连哭都不会了。

他的手真冷,指尖触到我脸上的纱布,我心里一哆嗦,生怕他一激动给我扯下来。模特的脸和身体一样重要,都是我吃饭的本钱,我可不想毁容。

“我知道为了当年的事儿,这三年你没有一天不委屈,你一直在后悔…”他深吸一口气,顿了顿才说,“可是楚夏,你怎么不想想,当初是谁不对?”

我睁开眼睛,看着他那张隐忍的脸,低声说:“是我不对,我活该,我有罪…”

“啪”的一声,他反手一拳打碎了床头的台灯,碎片飞溅,满地狼藉。

我还没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他就一把揪住我的胳膊,手背上的筋都暴了起来,高高抬起手臂。

我们在一起三年,这是他第一次动手。

一切都来得太快,惊惧让我忘了护住自己,眼睁睁看着那巴掌马上就要招呼到脸上,那只如同凶器的手却陡然停在半空中,慢慢变掌为拳,攥得骨节泛白…最终,收了回去。

我松了一口气,还好他良心发现,否则这一巴掌下来,我的脸会变成团鱼。

按照文昭的个性,事情本该到此戛然而止,他应该像阵风一样离去。可文昭就是文昭,他总有办法让自己出人意表,让我招架不住。

当他一手按住我,另一只手扯开自己腰带的时候,我忍不住提醒他,“文昭,你不用去上班吗?你看看表,你都迟到了。”

他一口咬在我脖子上,力道适中,我唯有闭口不语。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我越不喜欢什么,他越要干什么。当然,他要干什么,也不在乎我喜欢什么。

我咳嗽了几声,浑身发热,真的感冒了,头顶的床帐被他晃得眼花缭乱。

半昏半醒间,我迷迷糊糊地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瞳仁那么黑,好像被墨汁染就的天空。我看着自己被他按在枕侧的手,他的手那么大,大得可以把我牢牢扣住,紧紧握在手心里。

他贴在我耳边,清清楚楚地对我说:“要是这么放不下,你就去死,没人拦着你。”

我闭上眼睛,耳边除了他的呼吸,只剩了这一句。

有时候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每个人对生活失望的时候,都喜欢把“死”字挂在嘴边上,好像那就是世界上最惨烈的事。

其实死很容易,真的,只要你有足够的决心。活着却很难,因为…我们要活很久。

等我再次睁开眼,看到这个可爱的世界和明媚的阳光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房里。

早晨的空气很好,能听得到窗外小鸟的叫声,声音清脆悦耳。

我坐起来,看到这间病房十分精致,跟当年奶奶住过的那间非常雷同。

我怎么会在这儿?

又看到脚上缠着的纱布,一动,生疼。我有些恍惚,于是推了推那个像小学生一样,趴睡在我病床边上的男人。

“凌靖,醒醒,天亮了…”

“我怎么会在医院里?”我接过凌靖递给我的稀饭,边吃边问。

“高烧,脚底还扎了很多碎玻璃。不过不用担心,医生已经把碎片取出来了,给你缝了针。送你来的时候,他们还埋怨我,怎么烧成这样才送医院,也不怕烧成急性脑膜炎。你从昨天睡到现在…”凌帅哥笑呵呵地说,“我差点以为你要挂了。”

我仔细想了想,昨天早上,文昭终于像阵风一样消失之后,我忽冷忽热在床上躺了半日,觉得口干舌燥,浑浑噩噩地想下床找水喝。

正好手机响了,我拿着电话,好像一脚踩到了什么东西,钻心地疼,整个人倒在地上,接着就晕了过去。

“我好像接了个电话,那个电话是你打的?”

“是啊,本来想问你的脸怎么样了,没想到电话通了,只听到一声闷响,疑似某人昏倒在地的声音。我担心你出事,就飞车赶过来了。”

他从袋子里拿出一个苹果,找出一把刀子,坐在椅子上,慢悠悠地削起来,边削边问:“楚夏妹妹,我倒要问你,这一天一夜的,你到底遭遇什么了?怎么我带着你们小区的物业管理员冲进你家的时候,卧室里就像一个奸杀现场。”

我一口粥水呛在嗓子里,凌靖马上放下手上的苹果帮我顺气,我咳嗽了几声,结巴着问:“奸、奸杀现场?”

凌靖又拿起苹果接着削,笃定地点点头,“对,玉体横阵,发丝凌乱,被褥狼藉,再加上满地的鲜红血迹和碎玻璃,看着就像一个重口味的奸杀现场。可惜我没带相机,不然的话,可以拍下来给你留念。”

“咳…”我又呛了一下,反驳道,“为什么一定是奸杀,凶杀不行吗?”

凌靖看了我一眼,放下手里削了一半的苹果,拿了一面镜子给我,“你自己看。”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上的纱布换了,没什么问题,目光向下移,我明白了一切。

脖子上有五个清晰的指印,外加一个牙印,至于病服领子露出的皮肤和锁骨…看着那大片斑驳的青紫,我认为让看到那个场景的人不联想到奸杀,实在太难为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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