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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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那白花花的凉粉,泡在暗红色的汤汁里,如同泡在血水中翻开的白肉。我刚吃了两口,就全吐了出来,连之前吃的晚餐都未能幸免。

我对着袋子吐得翻云覆雨,他站在一边还颇为疑惑地问:“避孕药不好使?小夏,不要怕。如果你不想要,这里做无痛人流也是很方便的。”

我真想拍死他。

偶尔,他也会跟我聊聊他自己的事。我那时候才知道,原来凌靖小时候是一个特别调皮的孩子。经常跟他堂哥混在一起,两个人闹得无法无天。

他们两个带头打过群架,宰过军犬,偷过菜田,砸过干部食堂…除了没上天入地,基本上是把能干的“坏事”都干完了。可无论他们再怎么胡闹,都不会有人管得太狠,顶多不疼不痒地教育几句。就连他们把食堂养的那条光荣退役的老军犬炖成了狗肉火锅,虽然在部队军犬等同于战士,炊事班长抱着吃剩下的狗头心疼得老泪纵横,也没好深说他们。大家都顾忌老首长的身体和面子,只要大面上过得去,下面的人都替他们瞒着。

可纸是包不住火的,他爷爷无意间听说了这哥俩的“丰功伟绩”之后,气得浑身直哆嗦,也不管天气有多冷,这两个孩子已经是半大小子了,就在自家院子的雪地里,扒了他们的裤子,当着他们爹娘的面,挥着马鞭一顿狠抽。

老人家边抽边骂:“你们爷爷我就是一个泥腿子,你们就是一群小泥腿子。才过了几天好日子,就忘了自己的祖宗!给我装什么太子爷!”

凌靖说,他直到今天都记得,爷爷的鞭子有多疼。大人们被训得灰头土脸,只敢站在旁边看,没人敢替他们求情。等到他老人家抽累的时候,他跟他堂哥都快吐白沫了。

那一次,他在医院里趴了整整一个月,发了几天的高烧。等他醒过来的时候,他父亲问他:“你知道错了吗?”

他很不服气,梗着脖子说:“谁家的男孩子不打架?不惹事?我们不过是小孩子,爷爷干嘛这么上纲上线?”

他父亲说:“因为我们是军人家庭。你知道什么是军人吗?保家卫国才叫军人;舍生忘死才叫军人;克制守礼才叫军人。拉帮结派、恃强凌弱、作威作福、横行霸道,这都不是军人该干的事儿。你爷爷当年打仗的时候,无论再怎么艰苦,都不拿百姓一针一线。你们现在砸食堂,破坏公共财物,你觉得你做得对吗?你要记住!你今天得到的一切,是人民给的。咱们这些人,都是人民养的。你没有资格站在人民的肩膀上高高在上,你不付出,不奉献也就算了,还糟蹋人民的血汗钱?还敢宰杀军犬?它都比你们贡献大。你觉得你做得对吗?”

凌靖告诉我,如果说那顿皮鞭让他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皮肉之苦。那么父亲这番话,却让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无地自容。

从那之后他就告诉自己,以后无论做什么,行动之前都要想一想,要对得起自己的姓氏,对得起自己的长辈,更要对得起自己军人家庭的身份。

我托着腮帮子听完,总结道:“你爷爷是位令人敬佩的人,你父亲也是一个好父亲。难怪你脾气这么好,原来是家里教得好。”

凌靖笑了笑,“我倒不算好,就像你说的,我们这些人,优越感是与生俱来的。自以为高人一等,真正的高人还看不起你。我不想被人看不起,只好比其他人虚伪一点,温和一点,把自己放低一点,当然,也狡猾了一点。”

我抱着他买给我的半个西瓜吃起来,边吃边说:“这不是虚伪,是与人相处的智慧。其实你比文昭适合经商,他话太少,人又太酷。虽说是名校海归,可惜是个学术派,做事一板一眼,既苛己又苛人。商场如战场,比奸诈,玩权谋,他怎么是那些老油条的对手?他又不是一个平易近人、交游广阔的人,领导不跟属下打成一片,就很难合理利用他们。他这样的个性,为官难,交友亦难,无论从政还是经商,都是一场悲剧。在其位不担其政,误人误己。说真的,我觉得你们两个换换还比较合适。”

他摸着下巴看我,“没想到你谈起生意经,也头头是道。这也是在书上看来的?”

我摇了摇头,“不是,从男人身上学来的。去花场玩的男人形形色色,三教九流的都有。男人去那里开心,就是为了缓解压力。有时候走完秀,下去陪熟客喝两杯,那些人兴致来了也会跟我们聊聊工作上的事,听的多了,也就知道了一些。只要你有心,能学的东西还真不少。”

凌靖表示赞同,并对我说,文昭看着心气极高,其实是个挺简单的人。

他既不喜欢经商,也不喜欢从政,他们一起上学的时候,他最大的心愿是去新西兰开农场。他从小就是这样,不喜欢理人,跟那些小猫小狗都比跟人亲近。

可惜他跟凌靖不一样,文家是家族事业,这一辈就他一个男孩。家族又是老思想,海外的产业可以由女性继承,内地的主事业却是传男不传女,这就意味着以后整个文家都要他来掌舵。他从小接受的就是精英教育,父母对他期望极高。他又是个孝子,不忍心让他们失望。

所以当年他们一起从国外留学回来,凌靖按照自己的心愿开了一家摄影工作室,文昭就进了公司。在那之后,他一直都很压抑。同样的位置,对别人来说可能是个施展的平台,对他来说就是沉重的负担。

可惜他跟凌靖不一样,文家是家族事业,这一辈就他一个男孩。家族又是老思想,海外的产业可以由女性继承,内地的主事业却是传男不传女,这就意味着以后整个文家都要他来掌舵。他从小接受的就是精英教育,父母对他期望极高。他又是个孝子,不忍心让他们失望。

那段时间,他被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来。整夜整夜睡不着,只能靠酒精和安眠药才能睡得好一点。后来慢慢适应了环境,作出了成绩,才一点点好起来。

听到凌靖这么说,我倒是想起来,刚跟文昭在一起的时候,的确是经常听他说头疼,说在公司很累。而这三年他住在我那儿的时候,晚上偶尔也会睡不着,躺在我身边辗转反侧。

我公寓床头柜的抽屉里,直到今天还留着他的安眠药。

一个初入社会的高傲青年,还不了解人心的险恶,世道的艰难。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很多人来到你的生命中,只是为了给你上一课,然后转身离开。

25岁之前的文昭,可以给他上课的人实在太少;而25岁之后的文昭,想给他上课的人又实在太多。

我还记得,那时候他在外面虽然话不多,可是在我面前却不是那个样子。虽然不像凌靖这样能说会道,但是他会把在公司发生的事情讲给我听,开心的,不开心的,生气的,郁闷的,让他觉得不耐烦的。

那时奶奶还在,我也没有搬到现在住的公寓里,只有晚上过去陪他。文昭自己住的别墅,靠近郊区,绿化得很好,对面种了一大片蔷薇花海,站在阳台上,就能闻到风中馥郁的花香。

他喜欢抱着我站在阳台上看风景,偶尔有风吹过,红色的花朵如同海浪一般层层翻滚,那美丽的景象一度让我无法言语。

他对我说:“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就好了。”

那时候真的很傻,真的以为他会带着我逃到世界的尽头去。

可惜,世界上不会只有两个人,会有很多很多的人,很多很多的事。于是,就有了很多很多的无可奈何和身不由己。

住了半个月的院,拆线的日子终于来临了。我记得那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鸟语花香…

其实有没有鸟语,我并不知道。因为拆线的过程是如此恐怖,占据了我所有的注意力。

虽然护士告诉我拆线不会很疼,连麻药都不用打。但是一想到脚心最脆弱最怕疼,平时叮个蚊子包都让人无法忍受的地方,竟然被人缝了二十多针,我在感情和精神上都觉得难以忍受。

所以护士还没开始拆,我看着那些冷冰冰的医疗工具,自己就快把自己吓死了。

凌靖一直陪在我身边,看我吓得脸色发白,安慰我说:“小夏,不要怕,你要是疼就抓自己的手背。再说,你看护士小姐这么漂亮,跟天使一样,拆线的功夫也一定了得,不会让你疼的。”

几句话逗得小护士笑得像银铃一样,看着他的眼神尤为着迷。

什么叫做男色如花?什么叫做哄死人不偿命?这就是了。

拆线过后,凌靖办好了出院手续,开车送我回家。车走在路上,半个月没看到外面的世界,我觉得神清气爽。

我看着街边如画的风景,忽然想起一件事情,转过脸问他:“对了,你的摄影比赛怎么样了?”

正在开车的人笑了笑,“你终于想起来了。你这个模特受伤了,我这个摄影师当然就没有参加喽。”

我很过意不去,“真不好意思,如果不是为了照顾我,你可以找其他模特的。”

凌靖说:“没关系,那不算什么,你不用放在心上。其实我正想告诉你,过些日子,我想参加一个国际摄影大赛,估计那时候你的脚也该好了,你看能不能…”

“你想要我当你的模特?”

“是啊,我觉得咱们的合作得不错,很有火花。所以这次比赛,我想用你的照片,也算弥补了这次的遗憾。”

我问他:“你需要什么类型的作品?”

他迟疑了一下,说:“人体摄影,这是一次高水准的国际化大赛,所以…”

所以要全裸,他没说完,但我已经懂了。

我低头想了一下,说:“给我点时间,让我考虑一下。而且,我需要跟文昭商量一下。”

凌靖扭过脸看了看我,眼中有些许的惊讶,“你之前不是说,这是你自己的事,你没必要跟他交代吗?”

我看着车窗外的景色,点点头,“我之前的确是这么想的,这是我自己的工作,只要我问心无愧,我就可以不告诉他。我是他的女朋友,不是他的情妇,没必要每件事都向他请示,他做什么也没问过我。这三年,除了最初那三个月,我每天都是自己吃饭,自己逛街,自己赚钱,自己生活。他除了给我安排了一个住的地方,让我借住在里面,关于我的事,他好像什么都不上心,什么都不在乎…”

我顿了顿,接着说:“我们拍照的那一天,记得你问过我,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才答应做你的模特。我当时告诉你,我没受刺激,也没带情绪。其实我说了谎,我那时的心情很差,也很低落,我不想报复谁,但是不排除有跟他赌气的成分。可是…这几天我反复想了想,既然我们在一起,就该彼此尊重,要考虑对方的感受。人与人之间相处,最怕的就是不解释、不沟通。文昭对我的态度固然不对,可我什么都不告诉他,这样做就对吗?再说这么大的比赛,不是你们俱乐部内部的小比赛,咱们就是想瞒,也未必瞒得住。如果让他从其他渠道知道这件事,到时候更难解释。你们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如果因为我造成你们之间的间隙,这个责任我担不起。所以还是说清楚比较好,而且…我也需要问问他的意见。”

他看了我一眼,“如果他不同意呢?”

我低头想了想,回道:“如果他不同意,我会问他理由,如果他说的理由我能接受,我想…你可能要换个模特了。”

我有点抱歉地说,“凌靖,不好意思。他是我男朋友,你又是他最好的朋友。毕竟我们不是活在孤岛上,不能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他听我说完,沉默了片刻,最后笑了笑,“好,我尊重你的想法,等你的消息。”

车停在我的公寓楼下,他递给我一把钥匙,“上次把你家的门锁弄坏了,我让开锁的师傅换了新锁,这是新换的钥匙,你拿好。”

我接过钥匙,有点过意不去,“谢谢,总是麻烦你。”

他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这没什么。只是,我不想再有下一次了。小夏,你要照顾好自己。”

回到家后,我看到卧室已经被人打扫干净,连床单都换过了,清新的海蓝色。房间里不知道洒了什么,到处弥漫着清淡而温软的香气,沁人心脾。

一看就是凌靖做的,他应该很喜欢蓝色,因为我看到他平时的穿戴大多以蓝色为主,蓝格子棉布衬衫,蓝色T恤,深蓝色的休闲西装…就像他的人,低调内敛,却有一种霁月清风般的气韵。

我摸着床单上细致的花纹,典雅的花色是说不出的妥帖,比之前弄脏的那条床单更配这张圆形的公主床。

他真是一个心细如尘的人。

我躺在床上,看着白色的床帐,一个人觉得很寂寞。想想还不如在医院里,起码还有一个人陪我说说话。现在自己在家里养伤,不过一时片刻,就无聊得想大叫。

可是这偌大的房子,空荡荡的,我又叫给谁听?

我拿出手机,看着漂亮的风景屏幕,一个未接来电都没有。文昭走了很多天,一个电话都没打给我。

有人说,经历千万人和无人经过是一样的,都让人感到孤独。或许吧,当你被一个人遗忘在世界尽头的时候,无论你经历了多少人,本质上你都是孤独的。

我放下手机,闭上眼睛,以为自己会很难入睡,可是没想到,竟然没多久就睡着了。

我好像做了一个梦,一个很美的梦。我看不清梦的内容,太模糊了,却知道那个梦很美,美得让人心碎。

我一直认为,梦就是现实的对立。现实里得不到什么,梦中就会出现什么。那么按照这种理论,我应该梦到钱才对。可是我却清清楚楚地知道,我梦到的不是钱。

我梦到的,是一件我永远都得不到的东西,因为得不到,唯有在梦里才能拥有。可是太短暂了,短暂得让我连做梦都害怕。

因为我知道,当我醒过来,发现一切不过是一场梦的时候,我该有多么伤心?

以前听人说过,人活在世上,最悲哀的不过两件事,求不得和已失去。

求不得和已失去…

求不得和已失去…

求不得和已失去…

我在梦里疼得辗转反侧,恍惚间,听到窗外有雨水拍打树叶的声音,夜雨淅沥,声声如泣。

“如果你看到天空在下雨,那就是我在想你。小夏,你就知道,我有多想你。”

“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就好了。”

“这么多人死,你为什么不去死?”

此刻我终于愿意相信,人有痛苦是因为记性太好。如果此刻金光闪闪的上帝出现在我面前,我想,我不会要万贯家财。

我要变成一条小小的金鱼,只有七秒的记忆,在他身边轻轻地游过,流泪,转身,就已经忘了自己游过的地方,那里应该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失却了记忆,就不会再有悲伤,是不是这样?

我这一觉好像睡了很久很久,等我再次张开眼睛,又一次看到的我那浪漫无边的蕾丝床幔和明亮的阳光。

看了看床头的闹钟,居然已经下午三点了。我睡了整整20多个小时。

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我低头一看,文昭的号。

我愣了一下,拿起手机,文昭的声音从那边没什么起伏地传过来,“我回来了,今天不过去,带了一个朋友过来,晚上要陪他,你自己睡吧。”

电话断了。

他临走的时候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回来只扔给我这么一句话,而我有很多话,却还什么都没来得及跟他说。

我维持着拿手机的姿势,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卧室里,耳边是空洞的忙音,目之所及,满心茫然。

“盛世”的酒吧区…

这里的音乐一如既往的震耳欲聋,外籍酒保正在炫目的灯光下表演花式调酒,将几个彩色的酒瓶抛得凌空乱飞,又堪堪接住,看得人眼花缭乱。

前“哈尼宝贝”成员芳芳,双手交叠在吧台上,下巴搭着手背,用痴迷的目光看着正在调酒的金发帅哥,标准的花痴造型。

我单手拄脸侧眼看她,这个丫头,说什么特意从杭州过来看我。依我看,是醉翁之意不在我,在乎帅哥。

“小夏,你脸色不太好。”芳芳看够了调酒师耍宝,好不容易得空跟我说了句话。

我搅动着饮料里的冰块,“前些日子脚受伤了,踩进去好几片碎玻璃,前天刚从医院出来,当然好不了。”

“你住院了?你跟文昭又怎么了?”

我无奈地看着她,“我怎么样,一定要跟文昭有关吗?”

芳芳看了我一眼,“可你脸上写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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