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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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金蝉脱壳这种方法,不是谁都能想到的。”

“不止如此。更难得的是,玉佩被发现之后,你没有隐藏自己,而是主动抢出风头。那些人个个心狠手辣,心性多疑,做事勿保滴水不漏。此事你本来就干系其中,是证人之一,若退后不声张,他们必定存更多疑虑,倒不如先主动吸引目光,借此排除自己的嫌疑。这叫置之死地而后生。这一招看起来有风险,一旦做成,却是最保险的。”

林芳洲摸着下巴,“被你一说确实是这么回事。其实我当时没想那么多,卫拐子死了,我不想让陈屠户夫妇再为我顶风,当然也可以借此去去他们的疑心病。我觉得,他们肯定会想,没有人做了勾当还傻乎乎地往前凑…我偏偏往前凑,令他们意想不到。”

“你是一个聪明绝顶之人。”

“哈哈哈哈你这样夸我我就不好意思啦,我其实——”

“只是见识有些短浅。”

“…”林芳洲一口喜悦的呼吸还没享受完,就被他又敲了一棍子。她怒道,“谁见识短浅了?!你这臭小子,会不会聊天?”

那小元宝愣了一下,连忙改口道:“你并非见识短浅之人。你心胸开阔,眼界宽广…”

林芳洲并没有感觉好一点,她翻了个白眼, “你给老子闭嘴!”

小元宝于是闭嘴了。

林芳洲感觉气氛有点尴尬,真是莫名其妙,刚才明明大家聊天聊得很火热…她摸了摸鼻子,突然问他,“嘿,我救你这一命,你打算拿什么报答我?”

小元宝问道:“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黄金万两,你又没有,”林芳洲摊了一下手,“这样吧,我救了你,你这个人以后就是我的了。”

他想了一下,点点头,“好。”

“我让你做什么,你便做什么。”

“好。”

多年以后,每每想到今时今日这段对话,林芳洲都只能用一个成语来总结自己:自掘坟墓。

作者有话要说:标题是不得不改的,因为“裙下”会引发人污污的联想,我囧。

我本来想改成《我辛辛苦苦取的标题被指太污勒令更改伐开心》之类的,据说这样太乱来了…-_-#

10

小元宝在灶底沾了一身脏灰,泥猴一般,林芳洲去井边打了一桶水,让他洗了个澡。那井水有点凉,她又懒得烧,小元宝平生第一次用凉水洗澡,那滋味很不好受。

他洗澡时,林芳洲坐在门口,提着鸟笼子逗那猫头鹰。猫头鹰的血已经止住了,有了些精神,可惜它叫声难听,长得也不好看,因此除了吃肉,她想不出这东西还能有什么用处。

王大刀王捕头,挎着他的大刀,走过来说,“大郎!真是好消闲。”

“王捕头,你吃过猫头鹰吗?好吃吗?”

王大刀慌忙摇头,“却是不曾吃过!”

“想尝尝吗?”

“不想…”

林芳洲放下鸟笼,见王捕头不像是路过的,她问道:“你找我可是有事?是太爷让你把赏金送过来吗?”

“不是。太爷派我来请你,让你晚饭去望月楼,他要请客。”

“哦?他都请了谁?”

“都是为打虎出过力的兄弟。”

林芳洲明白了。太爷这是要摆庆功宴,那宴上的吃食想必不会太差。她很高兴:“有劳王捕头,我晓得了,晚上必定过去。”

王捕头告别林芳洲之后,又去请别人了。

林芳洲在卖馒头的小贩那里赊了五个馒头。小贩一边捡馒头一边说,“大郎好智谋,好英雄!区区几个馒头,拿回家吃罢,什么赊不赊的!”

林芳洲平生第一次被夸赞好英雄,她都要飘起来了,笑嘻嘻地说:“你都道我是英雄了,我还吃你白食?今日手紧,等宽松了,必定还你。”

“不急不急,大郎宽裕时再说。不够再来拿。”

林芳洲拿着馒头回到家时,小元宝已经洗好澡了。穿一身林芳洲很久以前的破烂衣服。林芳洲走进门时,他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

她把馒头放在桌上,“吃吧。都是你的。”

小元宝问:“你怎么不吃?”

“晚上太爷摆庆功宴,我要把肚子多腾出些地方,吃他个十斤八斤的羊肉!这一餐便免了。”

小元宝头一次听说这样的奇谈怪论,他无奈地摇了摇头,自顾自拿起馒头来吃。

林芳洲摸着下巴,看着小元宝斯斯文文的吃相,说道,“我得给你找个新的身份。”

“嗯?”

“想换个新身份,就得取个大名,麻烦。”

小元宝说,“不如说我是来投奔你的远亲。也姓林。”

“那你叫林元宝。”

“不妥。这样的名字做大名,除非那些山野粗鄙人家,我看起来不像。”

林芳洲翻了个白眼,“你就直接说我俗就好了。”

小元宝低头沉思一番,说道:“我是你的远亲,也姓林,应该就是同宗旁支,和你平辈,名字也要带一个芳字。林芳洲,林芳洲…”小元宝说到这里,突然问道,“你的名字是谁给你取的?”

“我不知道。怎么了?”

“芳洲,出自《九歌·湘君》,‘采芳洲兮杜若’。为你取这名字的人,当是个读书人。”

“我也是读书人。”

小元宝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她。

林芳洲怒道:“你不服吗?你忘记了?我可是会写字的!”

“哦。”小元宝不忍心说,那字是他见过的最难看的,没有之一。

小元宝说,“我也从《九歌》中取名吧,《九歌·山鬼》,‘折芳馨兮遗所思’,我便取名林芳思,如何?”

“折…什么?喂…喂什么?”

“折芳馨兮遗所思。”

“什么意思?”

“折下香花,送给我所思慕的人。”

林芳洲乐了:“哈哈你小小年纪,毛都没长呢,你思慕谁?!你还要脸不要了,哈哈哈…”

小元宝愣了一下,接着有些窘迫,面色发红,撇开脸解释道,“诗以言志,借物托喻,并不是字面那种意思。”

林芳洲还在说胡话:“乖,你要听话,等你长大了就能娶婆娘了。你长大了必定是个美男子,一表人才,肯定能娶个漂亮媳妇。”

小元宝红着脸,埋头只是吃,不再理她了。

傍晚,林芳洲出门赴宴,小元宝一人在家中。他有些无聊,头昏沉沉的,只当是因自己这些天没能出门憋得。

他见那猫头鹰蔫蔫的,像是饿了,便把吃剩的馒头掰碎扔进锅里,过了没多久,果真有老鼠上了钩,跳进锅里吃馒头。

小元宝听过关于老鼠的故事。曾经在他的理解里,老鼠都是狡猾的,可是这几天的经历使他发现,原来老鼠是一种又蠢又笨的东西。

他不想碰老鼠,于是把那鸟笼子的门打开,将猫头鹰一并倒进锅里,然后盖好盖子。

好了!又可以喂猫头鹰,又不用看到那样血腥恶心的场面。他很满意。

做完这些,他还是觉得头晕,四肢乏力,困倦得很。看看窗外,霞光渐渐暗淡,天也快黑了。于是他把被子一掀,睡觉。

林芳洲在望月楼吃喝正酣。

县令把赏金放下来了。原本悬赏文书上写的是白银五十两,到了林芳洲手里,只有十两。她有些不高兴,质问道:“太爷,为何只得十两?”

太爷解释道:“赏金总共五十两。主意是你出的没错,可还有二十个义士冒险进山,他们理应得些好处。本官便做了主,将赏金分作二十一份,你一人独得十两,其他人每人二两,你可有异议?”

如此倒也有理。林芳洲虽穷,却不是那吝啬之人,听县令这样解释,便道:“太爷英明得紧,正该如此。”

晚宴很丰盛。有烤猪,羊羹,丸子,鱼片,酿螃蟹,等等等等,还有各色的点心。有些点心林芳洲吃都没吃过,算是长见识。她把那些点心拣了几个偷偷藏在袖中,打算带回去给小元宝也尝尝。

许多人朝林芳洲敬酒,把她喝得七荤八素。

太爷很高兴,找了花楼里最红的姑娘来唱小曲,还特地点了一曲《送瘟神》。这种曲子只有过年节会唱,平日不多见。

众人都以为此处的“瘟神”是指那老虎,觉得十分应景。

只有林芳洲知道真正的瘟神是谁。

酒宴一直摆到深夜,林芳洲喝得醉醺醺,摇摇晃晃地回了家。进家门时,她听到厨房里有奇怪的响动,便走进厨房查探,原来那声响来自灶台。

“闹鬼呢?”

若是在平时,她早已吓出冷汗,不过现在喝醉了,她整个人飘飘的都快成了仙,自然看不上这些鬼。

锅里有东西砰砰砰的,好像在撞锅盖?

她使劲把锅盖掀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直冲出来,飞走了。

“还是个飞天鬼。”

林芳洲走回到卧房,黑暗中见小元宝已经睡下,她一把将他的被子掀开,笑嘻嘻道:“看看,看看,哥哥给你带回了什么?”

说着,把各色点心都掏出来。

小元宝却一动不动。

林芳洲将点心都放在桌上,“明早再吃罢!”说着也翻身躺在床上。

睡在小元宝身边,她感觉他在瑟瑟地发着抖。她奇怪地推了他一把,“怎么了?”

模模糊糊的呓语:“冷…”

林芳洲一把将他拉进怀疑搂着,“这样就不冷啦。”

作者有话要说:小朋友等长大了才会谈恋爱哦。

话说,我发现我还是喜欢写细水长流的日常啊,太复杂的剧情,写着写着就会不耐烦。

突然好想写一篇纯粹的市井文。就是讲那些平民阶层的,小商贩,小老板,医生脚夫皂隶之类的,市井悲欢。哎呀呀我想写的梗太多了,三年都写不完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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