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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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天涯海角,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家。”

船儿起锚,向远方飘去。

海外又是一片新天地。

慈禧太后垂帘听政四十七年,残暴奢侈,政治上采取高压手段,对儿子同治皇帝的操控亦极严苛,家人除袭“承恩公”虚爵外,并人可干涉朝政。

甲午之后,在愚民愚政的义和团失败后,引来了八国联军,签订了《辛丑条约》,使中国沦落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国运衰败近百年。

【民国】

花衫戏

民国十五年,秋,上海。

【壹】

十六铺码头繁华如旧,汽笛长鸣,黑烟袅袅,又是一艘远洋轮船徐徐靠岸。

轮船甲板上站着位西装革履的年轻男子,他身材很高,腰杆挺得笔直,五官长得更是英俊,带着金丝眼镜,头油抹得整齐,虽不发一言,但这份温润如玉的贵公子风采,已让身旁少女们偷偷用眼尾余光将他扫了一次又一次。

“少卿兄,少卿兄!”后面追上位略矮小的胖子,长得白净和蔼,带着小圆帽,拖着个硕大的行李箱,急冲冲奔上甲板,有些兴奋地对男子道,“留学五载,总算回来了,啊——还是咱上海的气味好闻,大闸蟹、八宝鸡、油爆虾,真真是想死我了。美国就算再强,饮食之道还是差了咱们何止十万八千里?!每天面包牛奶,牛奶面包,我都快吃出个鸟来了,这次回来你可得陪我去酒楼大吃大喝一顿。”

慕少卿微微转过头来,冲着好友笑了笑:“你这只吃货,船上这些日子,念叨得我耳朵都快疼了,行,过些日子,咱们去荣顺馆大吃一顿,带上你那引以为傲的媳妇儿。”

“那敢情好,我家媳妇可是圣玛利亚女校毕业的,我娘当初还嫌她书读得多,怕她心高气傲无德行,不会相夫教子,死活不乐意。现在家里生意被她接过手,蒸蒸日上,俩婆媳关系可好了,我娘天天夸她知书会算又顾家,做事别人占不了便宜,比自己个文盲强,”何思麟提起自己那死皮赖脸追回来的好媳妇,就往死里夸。他确实也有夸的本钱,他媳妇出身书香门第,父母开明,虽相貌平平,却最是聪明伶俐,在美国读书时给丈夫寄的几首小诗,让一众留学生都赞叹,尤其是那些受父母之命娶了乡下婆娘的,更是羡慕不已,只道娶妻当如是,慕少卿虽不说,心里也暗暗有些赞同,奈何他受父母之命,自幼订了娃娃亲,临出国前为怕他在花花世界心野,被不要脸的狐狸精勾搭,强令年仅十六的他与十四的未婚妻拜堂成亲,只是当时新娘年纪尚幼,没让他们圆房罢了。

慕少卿才学出众,品貌兼优,却要与个毫无感情的妻子绑定一生,与他交好的众留学生都替他大为不值,故时有叹息,何思麟亦不例外:“其实岳思思挺不错的,漂亮有才家境好,在美国她那么喜欢你,偏偏你又娶了个乡下小脚婆娘,真是神女有心,襄王无梦,中国什么都好,就是婚姻制度不好,都什么年代了,恋爱理当自由,还留下那么多旧制度,恶习俗!可惜了你们一对才子佳人,说起现在离婚也挺流行的,何不……”

慕少卿打断道:“岳思思活泼开朗,我只当她是小妹,这等话不可再提。”

“少卿兄眼光就是高,认识你那么多年,也没什么女子入得了你法眼,”何思麟和岳思思是朋友,如今也只好摸着鼻子,笑了两声,把好友拜托的说情丢下,过了片刻,又憋不住嘴劝,“不喜欢岳思思也没什么,可是你真能忍受一辈子要和这种没文化的小脚婆娘过吗?”

慕少卿笑得僵硬:“内子不是小脚。”

何思麟理解地笑了下,不再说。

慕少卿心里也有些苦涩,十六岁时匆匆拜堂成亲,然后出国留学,五年过去,他已记不清自己小新娘的模样,只记得她的母亲黄氏是自家母亲的手帕交,黄氏嫁去沈家,生了个女儿,名叫沈静好,黄氏生女后不久便染了肺结核,怕唯一的女儿被继母苛待,得不到好亲事,便盯上了年仅六岁的慕少卿,求着订下了娃娃亲。沈家倒也算个土财主,家里出过秀才,门第不算差得太离,就是守旧,对女子无才便是德极为推崇,家中所有女孩都学女红针线,最多听点女训的故事,教育贤良淑德,在家管家干活都是一把好手,出来个个睁眼瞎。慕少卿在新婚之夜也看了沈静好几眼,隐约是个羞涩娇小的女孩,似乎还算清秀,就是平平淡淡,好像白开水一般,不难喝,也没什么吸引之处——唯一庆幸的地方是现在上海及周边女子很少裹小脚,否则就算母亲再往死里哭闹,他也不能从的。

慕少卿是不爱喝白开水的,世间有那么多种选择,苦涩香浓的咖啡,烈如火焰的白酒,味道复杂的洋酒、还有回味无穷的茶,光是茶叶一种,就有绿茶、白茶、乌龙茶、青茶、黑茶,更有英国红茶、印度红茶、花茶等等,饮料的选择几乎无穷尽,不管是浅斟细品还是豪迈畅饮,一辈子都喝不腻。

偏偏他的妻子就是白开水样的无趣女人。

每每想至此事,慕少卿就忍不住叹息。

游子思绪万千,轮船已达岸,栈桥放下,接亲友的人一拥而上,哭的、笑的,热闹纷纷。

慕少卿一眼就在人群中看见了沈静好,她应该是为了自己特意从乡下赶来的,正踮着脚尖努力张望,她穿着嫩绿色喇叭袖绣杏花的丝绸短袄,掐了三道边的藏蓝色长裙,剪了个垂丝刘海,梳着条乌油油的大辫子,簪着朵小金花,手腕戴着个掐丝金镯子,提着个小包裹,虽看得出尽力打扮,却在周围身穿洋装旗袍的大上海时髦女子里有些打眼,更打眼的是她手中高高举着的牌子——这是在场所有接亲友的牌子中唯一一个把名字拿反的。

何思麟忍不住笑了:“嫂子是故意逗你玩的吧?还真是……呃,天真浪漫得可爱。”

慕少卿深呼吸一口,解释道:“我想她是不识字,找人写了牌子看不懂。”

何思麟再次对他投以同情的目光,欢喜地朝着自家才女媳妇奔去。

慕少卿也整整衣领,朝沈静好走去。

多年未见丈夫终于归来,沈静好欢喜得脸都红了,急急奔去,到了跟前,始觉害羞,赶紧低下头去,欲语还休,弱弱地叫了声:“少卿……”

慕少卿也想不出该和她说什么,想了片刻,道:“嗯,好久不见。”

慕家开有洋布行,也算颇有资财,他家车夫很有眼色,见男女主人相对无语,觉得没必要久留,便催着上车:“这儿人多,咱们赶紧回去吧,老爷和太太可想少爷了。”

慕少卿轻轻地应了声,领着沈静好就往马车走去,沈静好这才想起手中的包裹,赶紧打开,拿出清茶与糕点,殷勤献上:“你坐了那么远的船,怕是倦了,先用茶漱漱口,再填填肚子吧。”

慕少卿抿了半口茶,稍稍动了动糕点就放下了。

最初的害羞褪去,沈静好也开始活泼了,叽叽喳喳地在自家丈夫耳边说个不停:“上海好大噢,比咱们乡下热闹多了,我前两天刚到的时候,坐马车穿过南京路,看得眼睛都转不过来呢,那里有好多洋婆子,都穿着露胸脯的衣服,拖着怪里怪气的裙摆,也不知羞。还有好多女人的头发是卷的,也不知是怎么弄的,后来周婆说她们是用火钳子烫出来的,吓了我一跳,她们怎不害怕?”

慕少卿知道她一直住在乡下照顾多病的奶奶,一年多前奶奶的病情骤然恶化,离世前叮嘱父亲不可因己耽误了他的学业,因此没有回来。沈静好一边守孝一边帮忙打理乡下田产家务,没见过城里世面,今年才刚刚出孝,第一次来上海的,对西洋景少见多怪。慕少卿少不得强打精神,为她解释一二。

沈静好只看见他的温柔,看不出他的敷衍,时而见路过马车上的女子都偷看自家丈夫俊美,知道大家羡慕自己,她觉得自己一定是前世积了好大的福,才得如此佳婿,又是骄傲又是欢喜,笑得灿烂如四月春花。

慕少卿对此只是无奈,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说服自己,反正国内女子没见识的多,沈静好虽不是他理想的妻子,但总归是个贤惠的妻子,而且木已成舟,明年他还要去美国继续深造和打理生意,不可能带这个中文洋文都不懂的妻子添乱,这段时间还是好好待她吧。

马车徐徐,夫妻二人相视一笑,相敬如宾,各有心肠。

回到家中,父母又哭又笑,诉过相思,慕少卿发现沈静好在家人心目中风评甚佳,母亲一个劲地夸:“你奶奶年纪越大,性格越孤拐,尤其是快去的那几年,真是见人骂人,见狗骂狗,也就静好能摆得平她。她这些年过得也不容易,卿儿你可得好好对待人家,别觉得读多几本书,就看不起别人,也别跟外面那些狐狸精眉来眼去,你不知道,这两年咱上海越来越多不知羞的女人了,天天就打扮漂亮,歌厅舞场转悠,娘最看不上这样的女人。”

父亲倒是懂他心思,私下告诫:“静好虽然没学问,却是为你奶奶送过终守过孝的,再孝顺不过的好孩子,正妻之位是铁板钉钉的,现在的年轻人不像话,你要谈恋爱纳妾什么的,老子管不着,但糟糠之妻不可弃,咱家出不了陈世美!”

慕少卿孝顺,一一应下。

【贰】

清晨的太阳才刚刚露出半个头,沈静好就早早起床,将自己所有的衣服都铺满床上,挑了又挑,红的太俗,绿的太艳,白色太素,紫色不好配首饰……好不容易在周婆的帮助下选好,又坐在镜前,将乌油油的头发梳了一次又一次,紧张得就像回到了五年前成亲的那天,那天她坐着大红花轿,带着对未来的憧憬与恐惧摇摇晃晃入门,虽然媒婆的嘴将慕少卿夸了又夸,她依旧很害怕,她怕自己嫁的是贪花好色,三妻四妾满堂的夫君,怕自己嫁的是绣花枕头一包草的丈夫,更怕自己嫁的是像周屠夫那样对老婆朝打暮骂的男人……

当她忐忑不安地坐在鸳鸯被上,等待自己命运的时候,揭开盖头的是个俊秀的少年,他温柔地问:“累了吗?让我给你倒杯水?”

轻轻柔柔的嗓音,宛若天籁,让心在刹那间沦陷。

厚厚脂粉下,沈静好的脸就像身上的嫁衣的颜色那般火烫。

公公讲道理,婆婆好脾气,慕少卿更是才华出众,负责认真的好男子,老天实在对她太厚道了,沈静好幸福得就像在梦里,她在神佛面前发下誓言,将对慕家倾心尽力,对夫君永不相负。

只要慕少卿高兴,她什么都愿意做,哪怕是要夫妻分离,留在乡下照顾病卧在床的坏脾气奶奶,哪怕是为了服侍奶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甘之如饴。默默等了一天又一天,等了一月又一月,等了一年又一年,她等了一千七百八十二天,终于等到夫君归来。

夫君更高大,更英俊,更有气质,更有才华了呢,可还是和以前那样温柔。

沈静好想着想着,笑容不自觉地再次挂上嘴角。

“少爷才去乡下给奶奶墓前磕完头,今天回来就要带少夫人去压马路呢,”周婆一边帮她梳头一边讨巧,“少爷长得真俊,性子也温柔体贴,大家都说少夫人是个有福气的,定是前世行善积福太多,感动了月老呢,夫人说反正脱了孝,好好挑个吉日让你们圆房,争取早日抱孙呢。”

“周妈妈真是的,再打趣我可恼了。”沈静好回过神来,恰好听见圆房两字,羞得面红耳赤,只恨不得将脑袋埋到妆台上,待听见门口传来少卿的敲门声,赶紧再照一眼镜子,理了理梳得规规矩矩的辫子,急匆匆跑了。

慕少卿仍穿着洋服,带着条白色围巾,负手站在楼梯口处耐心等待,听见脚步声,抬首冲她一笑,柔声问:“母亲说静好才来上海没几天,许多地方都还没去过,你有想去的地方吗?”

沈静好连连摇头:“静好从乡下来,没有见识,全凭夫君做主。”

慕少卿略一沉思,点头:“好。”

他叫来老周,询问几句后便做了安排。马车先到城隍庙,让她虔诚地拜了菩萨,又买了梨膏糖与五香豆,各色糕点,然后去到繁华的南京路,先吃了顿美味的本帮菜,又去成衣行订了好几件时兴的旗袍,再带她去理发店将头发剪短,烫成最时髦的卷儿,再慵懒盘起,然后去老凤祥买了两支点翠金簪,替她插上,接着是镯子、耳环、项链、香粉、香水、高跟鞋,慕少卿毫不吝啬,大撒金钱,马车上衣服首饰盒子堆成山,各种从未见过的女孩子玩意惹得沈静好的兴奋就没停过,嘴巴也没停过。

最后,她不安拉着慕少卿的袖子问:“夫君破费太多了吧?上海什么都贵,田嫂说咱们乡下一块大洋能买四五斤猪肉,这儿只能买三斤,奶奶说媳妇要会勤俭持家,才是兴旺之象……”

慕少卿含笑:“不多不多,这是补你五年辛劳的份,何况奶奶在乡下过了一辈子,有些东西不知道,你要在上海过日子,进交际圈,穿乡下的服装是不合适的,出门待客会失礼。”

沈静好方不言语。

待路过洋服店的时候,慕少卿又叫停了马车,带着她走进去,说是要挑选几套西服。

慕少卿知沈静好不懂番邦的衣衫习俗,问了几句见她没主意,便做主替她挑拣起来。

沈静好无事,四处参观,恰好有两个高鼻深目的洋人走进洋服店,站在她身边用听不懂的鸟语与叽里呱啦说个不停,沈静好悄悄戳了下自家夫君,好奇问:“这些洋人说的那些听不懂的玩意,就是你说的英语吧?嘻嘻,音调听着好古怪,和咱们不同呢。”

慕少卿从洋装样式中抬起头来,略略扫了眼,答:“不,他们大概是葡萄牙人,说的是葡萄牙语。”

“葡萄牙?这个名字真有趣,”沈静好更加好奇,“莫非那个国家种着许多葡萄?”

慕少卿解释:“他们的葡萄是酿酒的,波尔图的酒世界闻名。”

沈静好表示理解:“原来种葡萄就叫葡萄牙,可惜我不爱喝酒。嗯,记住了,洋人起名挺省事儿的,夫君还知道其他的有趣名字吗?”

“多着呢,”旁边俩洋人听见小姑娘娇憨对话,忍不住笑了,其中略年轻的那个用一口不甚标准却流利的京片子,坏笑着说,“咱们起名字省事儿,除了葡萄牙,还有苹果牙、香蕉牙和菠萝牙,都是盛产水果的好地方。”

沈静好见对方听懂了自己的话,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接道:“大哥说得对,我最喜欢吃苹果,有机会定要去苹果牙看看,那儿的苹果一定很好吃。”她的表情很一本正经。

两个洋人见她相信,终于忍不住了,疯狂大笑起来,其他客人也笑得直不起腰,就连店中掌柜和伙计也不禁莞尔,只是死憋着不笑出声来。沈静好呆呆站在笑声中,茫然不知所措,闹得慕少卿很是丢脸,赶紧会账,拉着她冲出门去。

待上了马车,沈静好见丈夫脸色不好,小心翼翼地问:“是不是我说错话了?”

慕少卿:“世间没有苹果牙这种可笑的名字。”

沈静好不安地揉着衣角:“对不起,我以为……”

慕少卿打断了她的话:“我知道你以前在家没做过学问,懂的东西少,这不是你的错,可这里是大上海,你在外应慎言谨行,免得被无聊人嘲笑。”

沈静好死劲忍住眼角想泛出的泪光,诺诺应下,不敢多言。

慕少卿也觉得不应太苛责她,放柔了声音:“时候也不早了,先回去吧,晚上我与同窗约了去吃饭看戏。”

沈静好:“嗯……”

慕少卿拍拍委屈的小妻子肩膀,表示安慰。

沈静好壮着胆子,微微地往他怀里依了过去。

慕少卿的身子闪电般略略缩了一下,仍由得她了,只扭头看车窗外景色,如今的大上海,文人雅士齐聚,才女名媛风流,和五年前又变了许多。他并不讨厌沈静好,甚至有些怜惜她,只是不爱,他们的生活差距太远,不合适。他渴望的妻子,哪怕不能与自己高谈论阔,把酒人生,至少自己说话要能听懂,不是睁眼瞎子。

回过头去,沈静好正偎依在他肩上幸福地迷糊着。

慕少卿长长叹了口气,替她将披风拉紧。

他这辈子,也就这样过了。

纵使举案齐眉,仍是意难平。

【叁】

何思麟虽然胖了点,贪吃了点,爱玩了点,不靠谱了点,嘴巴贱了点,却是慕少卿的多年好友,他们从小一块念书,一块儿留学,感情非同寻常,逮着机会就要找好友吃喝玩乐。

慕少卿自幼只爱读书,崇尚西学,从来不爱听戏,要不是何思麟吃饭时听见邻桌把梅老板夸得天上有地下无,于是闹腾着要去兰桂第一台看戏,他是没兴趣踏入戏园子半步的。

何思麟抱着大包五香豆,边吃边奔边叫:“少卿快点,都演了大半了!”

“戏有什么好看的?”慕少卿边加快脚步边抱怨,“若不是你非要等那头乳猪烧好才走,咱们怎会拖那么久?”

何思麟傻笑两声:“算了,区区小事,别在意,快跑快跑!”

慕少卿无奈,只得加快脚步。

戏台未至,有悠长婉转歌声扑面而来,宛如大珠小珠落玉盘,带着说不出的韵味。

“劝君王饮酒听虞歌,解君忧闷舞婆娑。嬴秦无道把江山破,英雄四路起干戈。自古常言不欺我,成败兴亡一刹那。”

字字句句,砸入心中。

慕少卿的心,猛地动了下,他抬起头去,却见戏台上有古装女子,手持宝剑,边唱边舞,乍一眼尚不觉出色,但动起来,剑光流转,身段婀娜,双目时而含情,时而含悲,仿佛能勾得人魂魄去。

幼娴诗书,习文兼武。

如此美丽、勇敢、忠贞、坚强、聪慧、侠骨铮铮集一身的女子,心中唯虞姬一人耳。

他曾在梦里反反复复见过她,亦痴痴地迷恋过她。

长大后,他认为这样的女子不可能存在人世。

如今,梦里曾见过的虞姬,竟舞着剑,活生生走到了他面前,低吟浅唱,万般哀愁在一身:“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慕少卿的呼吸停顿了,心跳快得如音乐鼓点,他的脚就像生了根般扎在地上,死死盯着台上虞姬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只恨不得将她印入心中。当虞姬剑舞回身,惨然一笑,拔剑自刎时,他几乎恨不得奔上台去,拦下那把自刎的剑。

他就这样痴痴地站在那里,看着虞姬舞,看着虞姬唱,直到她步入后台,消失在视线内,仍看着她离开的地方,仿佛不愿醒来,就连何思麟三番四次让他坐下的声音都听不到,直到被狠狠拉了把,才从梦中惊醒。

何思麟问:“梅老板唱得可好?”

慕少卿盯着戏台,艰难地吐出一个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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