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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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蛮不知他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不过不是现在就动身赶路就是万幸了,她真是一点都不想再爬上臭烘烘的骆驼背,颠了一天,她的腰都快散架了。

  四下里突然起了一阵风,沙粒被吹得拂起一层金浪,像海上的波浪。小蛮从来没见过海,听人说那里是比所有湖泊加在一起还要大的大湖,无边无际,蔚蓝的海水和天际连在一起,令人心旷神怡。沙漠里的浪也十分美丽,只不过那是一种没有生命的、接近死亡的美。

  小蛮正看得发呆,突然有两个人走进棚子,低头对老沙说了一句什么。他点了点头,起身道:“我去去就来。”

  一直走到外面,那两人突然跪下,低声道:“属下们去梧桐镇细细打探过,这姑娘果然不是苍崖城小主。真实身份乃是镇上一家饭馆老板的女儿,那老板先时抛妻弃子离开镇子三年多,原配死后才赶了回来为她收尸,随后开始做起饭馆生意。这姑娘确实是他的女儿没错。”

  老沙心中一沉,心知此事干系极大,认错了苍崖城小主还在小事,最关键是稚龙之角居然在小蛮身上,看来这里面肯定有人捣鬼,分散开他们的注意力,将真正的小主不知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那两人见他不说话,自己也不敢说话。他们大张旗鼓地接了小蛮离开梧桐镇,江湖上一定已经传遍了苍崖城小主就落在不归山的谣言,这会突然发现是个假的,不说于不归山的名声有何损,这其中的利益牵扯,责任义务,不归山必须一力承担下来,等于白白被人耍了一道,吃了个巨大的闷亏。

  老沙沉吟良久,才道:“此事须得怪我,不够谨慎。若先时便让你们打听一番,也不会犯这种错了。如此说来,那姑娘委实是个普通人?”

  那两人道:“说起来,倒也不算普通人。那姑娘的亲娘是苏州郭先生的三小姐,十七年前出门上香为歹人挟持,索要一万两黄金,郭先生没答应。那伙歹人便将她丢在玉门关附近,被那姑娘的爹救起,成就了一段姻缘。”

  老沙有点震惊:“郭先生?可是郭宇胜郭先生?”

  “没错,正是那位郭先生。”

  老沙皱眉不语。那郭宇胜乃是苏杭一代相当有名的豪富,与寻常商人不同,此人精通诗词,喜好风花雪月,乃是个大大有名的雅人,更兼豪爽好客,犹喜与江湖侠客结交,倾心相待,在江湖上也有着不小的好名声。原来小蛮居然是他的外孙女,倒也难怪她举止与小户人家女子不同,她娘便是个真正的千金小姐了……只是郭先生看起来并不像爱财如命的人,当年怎会为了一万金舍弃女儿的性命?

  “沙先生?”那两人见他迟迟不说话,不由唤了一声。眼下如何解决这桩尴尬事才是最重要的。

  老沙定了定神,低声道:“此事须得保守秘密,都把嘴巴守好,谁也不许说出去!”

  他回头,小蛮还在棚子里坐着,手里抓着一块甜瓜有一下没一下地啃着。彼时他也想不到什么别的,只觉是这只小狐狸骗了自己,尽管先前她一直说自己不是小主,但他只当是推脱之词,没想到当真是个西贝货!

  他心中杀机顿现——都是她,害得他沙某人纵横一生最后栽在一个小丫头手上,此恨不除,何以为人?

  “你们带着驼队先走,我随后就到。”老沙淡淡说着。

  那两人见到他冷若玄冰的目光,便知道他要开杀戒了。当下谁也不敢多言,默默绕到后面,随便找了个借口,将驼队带着,远远走开。

  小蛮还在啃着甜瓜,见老沙走了回来,神色有异,脸色发白,便道:“干爹你老人家可要保重身体,沙漠里没大夫,真要病了,可不得了。”

  那一声干爹听在老沙耳朵里,真是说不出的讽刺。他冷笑一声,坐了下来,淡道:“小蛮身份不简单啊,我草莽之人,哪里来的福分做你干爹。”

  小蛮听他话里的意思有些不对,不由停下吃甜瓜的动作,眼珠骨碌碌转着,在他脸上不停打量。

  她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很少见到这么小年纪,又这么鬼灵精的人了。若放在平时,他必定舍不得杀了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

  “你娘亲是苏杭一带某位豪富的千金,我竟是刚刚晓得,难怪看你举止和普通人家的孩子不同。”

  小蛮立时明白他终于醒悟过来自己不是真正的小主,大概是钱老头的话让他起了疑心,这几天派人调查自己来着。啧啧,该死的钱老头,平时又色又讨厌就罢了,眼下不是要把她往火坑里推吗?

  两人谁也不说话,棚子陷入一种奇异的沉默中。

  不知过了多久,小蛮才轻轻笑道:“干爹是要杀了我,去除这个耻辱吗?”

  老沙森然道:“不要叫这两个字!”

  他打算一刀刺穿她的心口,给她个没有痛苦的死亡。

  手指刚刚扣上刀柄,忽听身后传来踏沙之声,方才走开的驼队竟又走了回来。他再凶悍,也不好当众杀人,只得按捺怒火,转身冷道:“怎么又回来了?!”

  一个低沉柔和的声音说道:“沙先生,金员外怕你们路上遇到危险,让我来接。”

  老沙脸色顿时变了,眼怔怔地看着一匹纯白的骆驼缓缓越过沙丘,行到棚子前,在驼铃叮叮当当的响声中,一个全身裹着黑色斗篷的男子下了驼背,走了进来。

  他一直走到小蛮身边,坐了下来,将头上的斗篷揭下,低头看她。小蛮只觉脑子里嗡地一声,有些僵住。

  外面的太阳简直是耀眼生花,不过再来一千颗也不及这男子来的耀眼。他大约只有二十岁上下,长发犹如丝缎一般束起一绺在脑后,其余的全部垂在肩上。

  小蛮从来也没见过如此俊美优雅的男人。他的双眸极黑,像一潭幽深的水,静静凝视着她的时候,里面也没有一丝波澜。

  冷漠,他的目光是如此冷漠,偏偏并不让人觉得讨厌。

  大概……书上说的什么贵公子,豪门少爷,便是这种类型的了。这般高贵、清俊、冷漠、有礼、矜持……小蛮突然觉得自己看他的时间太长了,便淡淡移开目光。

  不管这人是谁,来得倒正是时候,再迟一点,她难免就要命丧荒漠了。

  那人看了她一会,才道:“这位一定就是苍崖城的小主了,在下不归山天权,唐突之处,还请小主莫怪。”

  他的礼节没有办法去挑剔,然而还是从骨子里透出一股冷气,坐在他身边,好像热气腾腾的沙漠也没那么可怕了。

  小蛮未置可否,她这个小主是假的,刚被戳穿呢。她没回答,只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老沙赶紧陪笑道:“怎么是公子爷来接我们!这……如何担当得起!”

  天权没回答,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淡淡说道:“走吧,金员外还等着呢。”

  一个小小的蜡球滚进他掌心,老沙心中微微一动,趁着众人不注意,用手指捏碎了,里面却是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一行字。他匆匆看了一遍,冷汗满身,又是喜又是惊又是后怕,竟半晌做声不得。

  角之卷 第九章 出关(三)

  “小蛮,咱们走了。”老沙笑嘻嘻地对小蛮说着,好像刚才他根本没打算把刀子捅进她心口,而是打算给她摘朵花似的。

  小蛮皮笑肉不笑地低声道:“干爹是不打算杀我了?”

  老沙瞪圆了眼睛,奇道:“小蛮说得是什么啊!干爹怎么会要杀你!天太热,你只怕是身子不舒服自己乱想吧?”

  靠,这人真是老奸巨猾!小蛮在肚子里骂他无耻的同时,也忍不住有些佩服。说到变脸和装傻的本事,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眼下情况很有些扑朔迷离,对方应当已经知道自己是假的了,可那个叫天权的贵公子一来,也不知怎么的居然就放过了她。事情到底怎么发展?小蛮看了天权一眼,他已经披上了斗篷,翻身跃上白色骆驼的背,身手矫健。

  真是个美男子,若是到梧桐镇走一圈,只怕镇子上那些天天为铲子尖叫的女孩子都会昏倒。

  只可惜,他的目光太冷了。

  似是感觉到了小蛮的目光,他回头望过来,小蛮竟有点不敢与他的眼神接触。太过美丽的事物,很容易让人畏惧。

  老沙把小蛮抱上骆驼,驼铃幽幽响起,驼队继续朝沙漠深处行去。

  小蛮在骆驼上颠了一天,浑身的骨头都疼,偏偏自从天权来了之后,驼队走得只有比先前还快,眼看着火红的太阳沉入遥远的沙漠尽头,一线墨蓝缓缓在天际铺开,夜幕降临了。但很显然天权根本没有要停的意思,他的白骆驼走得又快又稳,远远在前面带路,黑色斗篷随风飒飒响着。

  小蛮好几次想张口让驼队停下,她又饿又累,白天这里热得要死,晚上又冷得要死,她快撑到极限了。

  又不知过了多久,夜色已然完全笼罩沙漠。胯下的骆驼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小蛮也跟着晃来晃去,昏昏沉沉,突然一个惊觉赶紧扯住缰绳,这才避免摔下去跌个狗吃屎。

  倒是老沙看她实在是不行了,便赔着笑脸和天权商量:“那小姑娘只是普通人,体力不行,再这样赶路下去,只怕没到不归山她便要病了。公子爷,要不先休息一会吧?”

  天权看了看夜空,沉吟道:“最好是不要,我怕这两天会有沙暴,咱们还是尽快赶路。小主若是累了,你把她带过来和我同乘一骑,好让她睡觉。”

  话音刚落,忽听远方传来如泣如诉的呜咽声,小蛮从未听过这么可怕的声音,脸色微变,颤声道:“有鬼!”

  天权命众人将火把熄灭,只见远处星星点点许多惨绿的光芒,一闪一闪,鬼火一般,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也不知有多少。他淡道:“是沙漠里的狼群。”

  而且看起来还是很庞大的一个群体。

  沙漠里的狼凶狠狡诈,往往趁夜偷袭过往商旅,几乎没有失败过,只因它们是群体来袭,分工合作,一些在明处攻击,另一些就躲在暗处把去路堵死。这些狼早已习惯火把的光芒,故而竟然丝毫不惧火光,发出威胁的嚎声。

  眼看那些鬼火般的狼眼越靠越近,显然是打算将整个驼队包围起来。除了天权胯下的白骆驼还站着之外,其余的骆驼一听到狼嚎便吓得腿软,全部跪在沙地里不动弹了。

  小蛮从驼背上跌下来,颤声道:“是狼!是狼!”

  天权瞥了她一眼,似是对她的聒噪感到反感。他吩咐道:“点两枚冷烟火,看能不能把它们吓跑。”

  小蛮嘀咕道:“冷烟火能吓跑狼吗?都杀了岂不是更省事。”

  她只不过是自己咕哝,按理说旁人根本不会听到,谁知天权突然冷道:“上天有好生之德,这些狼也不过是为了生存而忙,为何这般歹毒要将它们赶尽杀绝?”

  小蛮到底还是脸皮嫩了点,被他这样一个人物冲了两句,居然有些脸红,又羞又愧又怒,一时竟说不出一个字来。她随口的一句气话,被他拿出来正大光明的指责,是个人都会受不了。

  她吸了好几口气,才把那股羞愤的感觉给压下去,正要微笑着将这句话的效力四两拨千斤拨回去,人家却早就不理她了。

  两枚冷烟火高高抛向天空,霎时间,方圆数里亮若白昼。周围果然密密麻麻全是狼,有大有小,有胖有瘦,一见到冷烟火的亮光,吓得一个个掉头就跑。其中有一只体型特别大的黑狼,站在最高的沙丘上,嗷嗷叫了几声,躁动的狼群顿时平静下来。

  那一定就是狼王了。

  天权从骆驼身上取下长弓,搭了一根铁箭,想了想,抬手将箭头折断。他的箭尖对准了狼王的腰腹处,双手一拉,那一面长弓顿时饱满如月,“嗖”地一声锐响,那被折了箭头的箭流星一般窜了出去,正中狼王的腰腹。

  它吓了好大一跳,低头看看跌在地上的箭,看看自己没受伤的腰腹,转头再看看远处那手拿长弓的英武男子,心知人家是存心相让,不想伤害它们。

  沙漠里的狼虽然凶狠,却也识得好歹,聪明的很,人家既然相让,它们自然也不好下手,当即长嚎数声,狼群流水一般撤离了包围,这一场混乱,消弭于无形。

  老沙带头第一个鼓掌喝彩,后面的白衣人也慌忙跟着,一叠声的“公子爷箭法如神”,“公子爷宅心仁厚”,就差叫嚷“公子爷万岁万岁万万岁”了。

  肉麻!小蛮不屑地撇了撇嘴角,先时对天权升起的一丝丝好感,顿时化为虚无。再怎么样的美男子,出言不逊,高傲刻薄,都不会讨人喜欢的,更何况小蛮最讨厌这种板起脸说大道理的人。

  天权收了弓箭,吩咐众人吆喝骆驼上路,突然回头对小蛮伸出手:“上来吧。”

  什么意思?小蛮立即充满了戒备,面上却不好意思地笑道:“不……不太好吧?我怎敢和公子爷同乘一匹骆驼。”

  天权不由分说,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小蛮只觉整个身体腾云驾雾一般飞了起来,吓得僵住,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坐在了他身前,他的胳膊绕过她的身体,牵住缰绳,双腿一蹬,清叱:“起!”

  骆驼晃晃悠悠继续赶路,小蛮浑身如石头般僵硬,不敢靠上他身体半点,竟比先前还累上几十倍。

  好在这人沉默寡言,一个字也不说,万一还找她说话,那才真叫生不如死。

  又走了很久,骆驼还在晃啊晃,像小时候娘的摇篮,漫天的繁星一起旋转着落下来,小蛮终于撑到了极限,恍惚中靠在一个温暖的物事上,渐渐睡去。

  小蛮是被刺目的阳光晒醒的,那绺讨厌的日光总在她眼皮子上打转,逼得她不得不醒过来。

  她似乎枕着什么温暖的物事,带着一股好闻的男子的气息,耳边还传来稳重的心跳声。小蛮迷迷糊糊地抬头,见到一个弧线完美的下巴,上面冒出了一点青黑的胡渣。再往上,是微抿的双唇、笔直的鼻梁。

  阳光照在他脸上,他耳朵那里有什么东西闪闪发亮,仔细一看,原来他两只耳上都打了耳洞,塞着明珠的耳环。只有女人才会打耳洞,男人怎么会打耳洞还戴耳环?虽然好笑,可……还真的很配他,他面容清俊,这双明珠耳环令他看上去有一种独特的妩媚——男人特有的妩媚。

  “醒了吗?”胸膛突然震动起来,这清贵的公子低声开口了,冷若地下九层泉水的目光扫到她脸上。

  小蛮一下子从迷离的梦境惊醒过来,刷地一下坐直身体,赶紧摸了摸头发,整整衣服,生怕自己有什么失仪的地方,紧跟着才略带尴尬地笑道:“抱歉,我竟然睡着了。公子爷莫怪。”

  他没答话,只淡道:“把斗篷穿上,阳光很毒。中午咱们就能到不归山了。”

  手下送来一袋水和几块干饼,权当早饭了。

  小蛮一边小心翼翼地吃着,一面暗自想这人某些方面倒不坏,他对所有女子都是这样照顾爱护的吗?还是只因为她是什么小主?

  不知又走了多久,沙漠中突然出现一条宽敞的河流,老沙看到河流,心中难抑激动,急忙招呼驼队带骆驼过去饮水。

  小蛮终于能从骆驼上下来,她的屁股快被颠烂了。

  老沙给她送了一些新鲜的水,道:“沿着这条河一直走,不出两个时辰,就能到不归山了。”

  小蛮点了点头,故作天真好奇地问道:“干爹,不归山是什么样子的?那里也全是沙子吗?”

  老沙笑道:“当然没有沙子!那是沙漠的边缘了,是一大块绿洲,有山有水,富饶的很。”

  小蛮赶紧符合时机地拍马屁:“不归山可真是沙漠里的一块宝地呀,为什么要叫不归山?”

  老沙正要说话,天权突然淡道:“出发吧,不要浪费时间。”

  老沙不敢忤逆他,赶紧赶着骆驼们继续走。小蛮终于可以骑回自己的骆驼,不用和天权在一匹骆驼上挤了。虽然他是个养眼的美男子,但她也受够了此人的冰块脸。

  小蛮生平第一不喜跟她一样虚伪的人,第二不喜跩到天上去的人,第三不喜摆着铁板脸,怎么都难以讨好的人。

  最讨厌的三个里面,天权就占了两个位置,这也算难得了。

  小蛮饶有趣味地看着天权的背影,盘算着怎么使出浑身解数把他那张冰块脸给砸破。嗳呀呀,她就不信,收拾不了这个天权。

  角之卷 第十章 不归山

  若不是亲眼见到,打死小蛮都不会相信沙漠里会有那么大的绿洲,而且不单有绿洲……这里简直就是一个小小的城镇!镇子被一条河一分为二,两边都是人来人往,热闹的很。远远地还能看见一顶顶帐篷,有大有小。

  小蛮第一次见识到这种异域风情,看得有些发怔。对面迤逦走来一群年轻女子,扎着许多辫子,头上蒙着面纱,衣服也拖拖拉拉和她见过的完全不同。面纱后都生得一双漂亮棕色眸子,顾盼多情,每个人都头顶着一个瓦罐,里面装的是清水,一见驼队过来,她们便嘻嘻哈哈地让路,大眼睛一直往天权身上送过去,热情大方。

  一见到小蛮,她们又开始笑,棕色的眸子一个劲在她身上打转,从脸看到脚,唧唧咕咕也不知说些什么,都是她听不懂的。

  老沙见小蛮莫名其妙,便笑道:“她们是西域人,说的是方言,都在夸小蛮漂亮。”

  小蛮急忙对她们露出个友好的笑容,要不怎么说她的容貌给她带来许多优势呢,那些女孩子一齐围上来,叽里咕噜也不知说些什么,摸手的摸手,捏腿的捏腿,小蛮被弄得浑身发毛,脸上友好的笑快挂不住了。

  老沙大声喊了一句什么,那些女孩子顿时吓得花容失色,掉脸就跑,头也不敢回。

  小蛮并不知道,不归山在这一代名声极大,当地人见他们会武功,行事神秘低调,更兼财力雄厚,都以为是天上的仙人,谁也不敢冒犯。方才他们进城,身上都穿着斗篷,没来得及脱下,若在平常,见到他们的玄色帽与象牙白的袍子,便都要避让的。

  她笑道:“干爹何必凶那些女孩子,怪可怜的。”

  老沙没来得及说话,倒是天权又开口了:“咱们去前面打个尖,下午再回不归山。”

  驼队停在一个大帐篷前,早有蒙着面纱的女子迎出来叽里咕噜地说着什么,跟着递上一封信。天权见到那封皮,眉头不由一皱,抽出信纸,上面好像只写了几个字,他匆匆看了一遍,随手就扯碎了,帐篷里吊着一个小铁锅,里面热腾腾煮的也不知是啥,下面烧着木炭。他把碎片丢进火里,找了一个小案,席地而坐。

  老沙凑过去低声道:“公子爷,可是江湖上有什么不长眼的东西要来找您的麻烦?”

  天权淡道:“不是,一个熟人而已。过几日会来不归山,为了苍崖城小主的事。”他朝小蛮那里看了一眼,目光冰冷。小蛮被他看得浑身不舒服,面上还要摆出若无其事的微笑,如坐针毡是什么滋味,她算明白了。

  有女子过来问了一句什么,天权并没回答,只问小蛮:“小主喜欢吃什么?”

  小蛮柔声道:“我什么都无所谓,还请公子爷随意。”

  如果没看错,这男人眼里好像闪过一丝恶意的笑?小蛮突然警惕起来,虽然不晓得为什么,这人对她的印象很不好,这让一向八面玲珑长袖善舞的她感到有些挫败。难道她在这方面还是太嫩了?看来以后得多学习……

  等菜端上来,她才知道他为啥要笑。

  羊肉羊肉羊肉……全是羊肉!和中原的做法还不同,一端上来满帐篷都是膻味,熏得她脸色发绿,根本不知怎么下手。

  老沙扯下一截烤羊腿递给她,“小蛮,这羊羔肉很难得,烤得也刚到火候。你尝尝。”

  她腿肚子都在打抖,只得皮笑肉不笑地接过来,凑近一闻,熏得险些晕过去。她硬是憋住呼吸咬了一口,嫩确实是嫩,可为啥没味道?没放盐吗?她再也吃不下去,眼见伙计又送上来一碗雪白的东西,她端起来喝了一口,又被另一股怪味冲得差点吐出来。

  扎着长辫子的女伙计笑吟吟地和她说了几句生涩的中原话:“酸奶,对美丽,有好处。漂亮的姑娘,更漂亮。”

  小蛮连连点头,惨痛地抬头看其他人,都吃得很香很习惯。

  特立独行不是她的习惯,于是她大口吃肉,大口喝酸奶,一直笑,笑得脸都僵了,一面还要夸好吃。她突然痛恨起自己的个性,做嘛非要讨好别人,搞得自己惨兮兮。

  结果她嘴里的膻味一下午都没消掉,天权后来看了她一眼,好像带了些怜悯。也不知是怜悯她吃不惯西域的美食,还是怜悯她非要八面玲珑的性格。

  小蛮告诉自己,天权是个混蛋,她讨厌他到底。所以,她如果不能把他捧得不知道自己是谁,她就不叫小蛮!

  下午赶路的时候,小蛮特地驱着骆驼和天权并肩走,笑吟吟地问他:“天权公子,你年纪轻轻却很厉害呢。你是中原人吗?”

  天权淡道:“多谢小主,天权的身世不足为外人道。”

  一句话就把她堵了回去。她偏不信邪,在小蛮眼里,没有钻不透的铁板,哪怕只有一丝小缝,她也能钻过去,奉承到人家心尖尖上。

  “公子爷今年贵庚?”

  “……”

  “我见公子爷使得一手好箭法,当真可以算得上是百步穿杨。真教人佩服。”

  “……多谢。”

  “谢什么呀,我说的是实话。其实呀,箭法妙算不得上乘,难得的是有那么大的本领,还宅心仁厚。我见你用折了的箭头去射狼王,心里真是佩服的不得了。大概公子爷这样的人才能算得上大家口中的侠客吧?我真是长见识了。”

  她一口气说了一串,终于见到他清澈眸子里的一丝笑意,她顿时狂喜,正要再接再厉,忽听他回头吩咐:“给小主送一袋水来。她说了这许多,一定口渴了。”

  后面那些白衣人憋笑憋得几乎内伤,赶紧给小蛮送了水。她死死捏住皮袋,恨得牙痒痒,恨不得把水袋砸在他高傲的脑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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