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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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他并不是个喜欢张扬的人,甚至觉得身上扛着的军衔以及官位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光看他总是一身简便的粗布短衣打扮,像是随时可以卷起裤管下田耕作,就知道他根本不讲究。可是,在她面前,他却会想要让她觉得他是优秀的,优秀到足以为她解决一切疑难杂症——就像只开屏的孔雀,他暗想。

秦勉曾经有幸在大将军家里看到这种漂亮而不实用(不能吃)的禽类,它们吃得比人好,像个大爷似被一群下人伺候着,还完全不用干活,每天游手好闲展现美丽,死了还没人觊觎它们身上的肉,不知道老天造了这个物种是用来干嘛的?

虽然那时心里唾弃至极,可如今,他却想着,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也想带她去看看这种漂亮的东西;甚至于,去看看全天下各种好看的事物,让她分享他曾经领略过的各种美好,以及,一起去挖掘更多没有见过的美好……

这是面对她时,才会猛然浮现的想法,一种毫无理由的冲动,仔细思考起来完全没有道理的一种冲动,说起来莫名其妙,做起来却觉得心情会很美好……

钱香福又将目光投向那群林氏族人离开的方向;他们已经走得很远了,在山丘起伏间蜿蜒移动,人影已经变得像蚂蚁般大小,就要看不见。

「下来吧,咱们回去了。」秦勉一直抬头看着她,说道。

回去了……

钱香福不情愿地将目光朝下挪,毫无意外地对上了他的眼。

她知道他一直在看她——这几天,只要他出现在她面前,那一双眼就看着她,并等待她看过来的那一刻,让双眼迎对上。他就爱这样看着她,并等待她的注视;而她先是被他看得莫名其妙,后来是被看到恼怒,觉得他有病!然后,便成为现在这样,气恼抗拒之后,竟是没种地躲避了起来。

这实在不符她一贯强悍不认输的个性,她搞不懂这个男人到底在看什么、有什么好看的;也搞不懂自己怎么会被看到发怯,竟就躲了!

不就是被人看吗?这又有什么?从小到大,朝着她看来的各种不怀好意目光,她领受得还少了?那些想抓了她吃的、想抢她食物的,以及,长到十二岁之后,略略像个女人之后,那些淫秽的注视,从来就没有少过。对于那些目光,她能打就打,不能打就逃,找到机会一定报复回去。乱世生存法则就是这样,没有害怕柔弱的权利,也不容奢望有人能伸出援助的手,在她遭难时扶一把。

「下来啊,发什么呆?」秦勉见她没动,朝她伸出双手。

她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的动作,目光不由自主定在那两只健壮的手臂上,因为衣袖挽在肘弯处,所以满布在小臂上的擦伤便一目了然。那双手,保护着她在跌落秘道时没有受到太大的磕碰伤害,原本应该落在她身上的伤,都由他的手臂与身体承受了。

「你不会是睡着了吧?睁着眼也能睡觉?」秦勉见她仍是在发呆,所以决定帮她一把。「算了,我上去扶你下来,省得你害怕。」

见秦勉一只手臂搭上了最下头的粗树枝上,就要爬上来,她连忙道:「你别上来,我这就下去了!」

「你是我婆娘,不用跟我客气,我知道上树容易下树难,敢爬树的不一定敢下树。别怕,我来了——」突然发现如果能帮她下树的话,不就能趁机亲近她了吗?这个好这个好!怎么先前没有想到呢?秦勉心头一阵亢奋,矫健身形已然动作,转眼间就爬上了树,并且抓到了钱香福站立的那根碗口粗的树枝,只要跃上去,两人便并肩而立了。

「你干嘛?别上来!给我下去!」他的动作太灵活快速,等钱香福能够发出声音阻止时,他双手已经攀在她踩的那根树枝上了!急得她抬脚就朝他的手踢过去——多年来丰富的打架经验,让她习惯做出攻击的防御动作,都不用经过大脑思索的。

她的动作既凶狠又精准,少有错落,所以她理所当然以为就算没一脚把人给踢下树,至少可以踹得他一只手暂时残废!

当然,前提必须是——如果她踢踹的人不是眼前这个身经百战、无数次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秦勉的话。

所以,她理所当然地踢空了;并且,因为踢出的力道没落到实处,以致于整个人在踢空之后,随着那发力的力道朝下方扑了去——

她掉下树了!她竟然有掉落树下的一天!

一声不可置信的尖叫硬是哽在喉咙间发不出来,然后,那股劲力便被吓掉了。吓着她的,不是因为掉落,而是因为他用难以想象的速度,像只展翅的雄鹰,精准地勾抱住正往下掉落的她,继而随着两人往下掉的力道,在空中做了个后空翻,以缓和两人掉落的速度,于是,她便在他怀中,稳稳地随他安全落地。

一切动作皆发生在眨眼之间,纵使钱香福脑中闪过许多莫名的情绪,其实呈现在秦勉面前的,就是瞪大双眼、一副被惊着了的模样,看起来真是有点呆;不过……呆得挺可爱的,他想。

「吓着了?」

没有吓着。她想驳斥他的胡言乱语。

「别怕,瞧,我们都好好的。」

谁怕了?她钱香福生来就不知道怕字怎么写!

「只要我在,必能护好你,不教你有一丁点损伤。」

她一个人本来就一直是好好的,有他没他一点也没差的好吧?

秦勉瞧她还是瞪着他,眼珠子都不转的,看来真是给吓着了。

如果是他的下属,别说掉下树了,就算被战马给掀落马背,甚至挨了马蹄踹,他别说怜惜了,没一鞭子打过去已算大发慈悲了,哪会有这样柔软的心肠?

事实上,秦勉在还没有见过他的小媳妇之前,真不知道自己的心竟然还能这样柔软……

身为一个大老粗,无法细致去分辨心中这种奇怪的情绪,更没法像个文人墨客那样,当下吟出几百首软趴趴的诗作来形容这种的感触;但秦勉知道,他就是无法克制自己想对她微笑;想要,更亲近她一些。

这是他的媳妇儿;这是,他心动的人。

他吟咏不出一首象样的诗来表达心情,动手才是他的长项,动口可不是……不对!其实大老粗也是可以动□的,心随意动,就再也不愿克制。

这是他的婆娘,他的!

因为是他的,所以——

他的唇,在他还没搞清楚自己做了什么之前,已经精准地覆在她那张微启的红嫩小嘴上。

他的婆娘,他的女人,他的!

钱香福失眠了一整夜,清晨挣扎起身时,眼睛浮肿酸涩得快要睁不开;她拖着没精神的脚步,也懒得去灶间烧热水,就着放在房间里的水盆想洗把脸,动作有些迟钝,全然没了平时的利索劲儿。看着水盆里倒映出的那张属于自己的、总是黑抹抹的脸,她实在忍不住要怀疑,对着这样一张枯黑干瘦的脸,怎么会有男人亲得下去……是的,害她失眠的原因正是昨日那个男人莫名其妙对她的嘴胡乱咬一通造成的!

就算没有吃过肉,也在肉摊上看过肉是长得什么样子的;所以就算钱香福这小半辈子没经历过被男人真实上下其手欺侮过,到底也清楚男人女人之间是个怎么回事。

在她看来,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儿,虽然都是脱光衣服两人滚到草堆里办事,有时会生出孩子,有时不会,但还是有差别的——给钱的以及不给钱的;自愿的以及非自愿的;诱哄的或者暴力的。

她想了一整晚,除了刚开始恨恨想着那男人胆大包天竟敢这样对她之外,后来就变成了不解,不解于她这样一张完全吸引不了男人色欲的枯黑脸,他怎么就亲得下去?

好吧,祖母说这个男人离家之后当了匪又当了兵,打仗打了十来年,大概没见过几只母的,所以可能只要是母的他就不挑……钱香福一想到这里,心里就觉得堵堵的,于是不愿再想这个,改想别的去了。

失眠的后半夜,她想着自己的身分。当她开始被祖母取名叫钱香福,被袓母认作孙女,然后还阴错阳差地不得不背负起另一个死去的小女孩的婚约,去当一个小寡妇时,就没有想过这个婚约会给她带来一个男人。明明她是打定主意当一辈子寡妇的,可偏偏就是有人硬要诈尸,不好好死着,却是活着回来了。

明明是寡妇,但突然间却当不成了,她整颗脑袋还懵着呢,这个男人却是一点问题也没有,就这样接受了他有一个婆娘的事实……好吧,他当然没有问题!钱香福想到这里就忍不住撇撇嘴,她可没忘了当他还不知道她是他婆娘时,就把她打晕给带走了!俨然就是土匪行径;果然是干过这行的,就算改当兵了,也没有手生。

所以这个人就算不是人贩子,也不会是什么好货。当然,在这样的世道,要求别人去当一个好人,实在无异于骗人去死,所以钱香福对于人心的险恶其实很包容,毕竟自己从小到大,为了活着,逼不得已时,也干过一些偷鸡摸狗的事。

其实整夜失眠到最后,最令她纠结的终究还是这一点——她虽然叫钱香福,却不是那个男人真正的婆娘。与他有婚约的那个小女孩,早病死在逃难的路上,还是她帮忙挖坑埋上的。

被啃了一口之后,她忧郁地发现,她最在意的,竟然是,她不是他真正的婆娘。

其实祖母早就说了,她老人家把婚约放在她身上,那么她就是那男人真正的婆娘,不用想太多。当年两人跑来永梅县这边投靠秦家,恰巧秦家仅剩的秦大叔正在遭难,几乎就要被那群来占地的林氏族人给害死,所以当时她认了寡妇的身分,实在是唯一可以让三人勉强安身的方法了。

可是……她怎么觉得心底空空的、虚虚的呢?

「真黑,真丑。」她一掌拍进水里,将水里那个面孔给打碎,然后狠狠地掏了好几次水泼在脸上,再使劲地揉搓,像是这样就真能将自己所嫌弃的丑与黑给抹了去似。

她懊恼不已,气愤自己为着那个男人,于是发现自己并不美丽的事实。

「其实,他也长得不咋地。远远看着,就是一只灰扑扑的熊样。」她低声嫌弃道。似乎是想要证明,就算自己长得不怎样,可他也不过如此啊,谁也别嫌谁!

洗个脸弄出偌大动静,洒了一地水,以致于当她眯着眼四下摸索布巾要擦脸时,险些被地上的湿滑给暗算跌倒,幸而及时抓住窗抬一角,才隐住身形。

把脸上的水擦干之后,她才看向窗台方向,想着刚才好像抓到了什么别的,可她不记得窗台上有放置什么物品啊。

然后,她便看到了几朵沾满晨露的小花,红的、白的、黄的都有,在清晨阳光的投射下,呈现一种柔亮的光晕,静静地美在那儿……

几乎想都不用想,她便理所当然地知道这些花是谁摘来放在她窗台上的。

除了那个叫秦勉的男人还会有谁!

她伸出手,以一种连自己也没注意到的小心翼翼,近乎珍惜与虔诚地,将窗台上的那些小花都收拢起来,然后不由自主地将花贴放在胸前,有些傻地凑近嗅闻,仿佛这些满山、随意便可以看到的小野花是她毕生仅见似。

也不知道就这样发傻了多久,反正当她再度回神时,脸热热地,嘴里甘甘地、涩涩地——

「哎啊,怎么吃掉三朵了!」语气带着懊恼,为着自己习惯性的行为而生起气来。

是的,山上随意生长的这些小野花儿,是她嘴馋时的零嘴,只要见着了,总会扯几朵来吃,花瓣是酸涩的,但花心里有些许甘甜的蜜,仔细嚼着,就能吃到一点甜,她可是爱极了。

但,这是他给她摘的啊,怎么就这样吃了!

「还好,还有两朵没吃掉。」她喃喃低语。

这时,门外传来祖母的叫唤声:

「福囡,福囡,不早啦,该起来了。」

「哦,我醒了,就出来。」她扬声回道,边将手上的两朵小花放进水盆里。

「今儿个牛哥一早就带人送来了好多米粮肉菜来,让咱们多煮一些,等会他带着弟兄从山上锻炼回来,要与我们一同吃早餐呢。你快出来帮忙。」

「好的,我马上出来。」她快手快脚地套上外衣,以指为梳,沾了清水梳抿着黑发,将所有毛躁都压下,满头浓密的长发很快在脑后盘了个圆髻,黑色发带一束,便将自己打理好了。

正打算开门走出去干活,脚步却突然顿住,看向水盆里飘着的那两朵小花,看了一眼又一眼,最后咬咬牙,走过去将花捞起,把花茎上的叶子给扯掉,然后别到了发髻上。花朵很小,不过比铜子大上一些,所以连着别上两朵,倒是不觉得怪异;她对着水盆里照了又照,却是看不到发髻上簪着花是什么模样的。不过还是不死心地把头侧过来转过去,直到外头袓母又唤了声,她才死心,回道:

「就来,就来。」然后拉开门,干活去了。

虽然已经没仗可打了,且国朝逐渐稳定,未来一片太平可期,但无论怎么说,随时保持强健体魄就是生存的唯一根本。所以对于秦勉,以及他下面的亲信来说,就算如今从小卒仔升为军官,不必随时拿刀去冲在最前方拚命,也不敢将一身功夫放下,仍然保持着每天锻炼的好习惯。

几个汉子赤袒着上身,天未亮就从山下往山上跑,做完各种训练之后,正好迎着朝阳跑下山。

这时已经有许多勤快的人上山来摘采野菜或捡拾柴薪,大多是些老人与妇孺,壮年男子当然是去田里伺候庄稼去了。

在这个衣物比皮肉贵重的时代,男人赤袒着上身干活是一种常态,尤其像秦勉这群人身形高大健硕,肌肉结实健美,宽肩窄腰大长腿,浑身上下精气神畅旺昂扬,却是寻常难得一见的。所以一路上遇见了人,便免不了被指指点点围观,别说老妇幼童看着了,连一些大姑娘、小媳妇的也直勾勾看着,然后几个人凑在一起嘻嘻哈哈说些什么浑话,有一两个比较大胆的,还大声说着「有媳妇没有?」「我是东村的阿春,现在单着,缺个相好的!」之类的话来表达自己的热情。

几个男人维持着训练时的面无表情,并不对这些小娘子的调笑话有所回应,不过当他们跑回秦家的院子里,做完最后的操练解散之后,那漫涌了满肚子的猥琐早就忍不住,几个汉子推推攘攘地说起荤话来——

「刚才那个叫阿春的,看起来不错,那屁股可大了,一定很能扭。」王勇总是对这种话题有着强烈的发表欲。

「不只屁股大,那腰也跟她的屁股一样大,也不知道生过几个了。」周全嘟嘴说着。

「管她生过几个,又不是要娶回去当婆娘!」王勇半点不在意,以手肘顶了顶周全道:「这样吧,老哥我今晚先去那边探探路,要是用起来还成,明天就换你去,怎样?」

「你想自己去就去,别扯上我。」周全虽然有点心动,但还是摇头了。「军师上回跟我说了,说会给我找个好的。我老娘也说了,就算娶不着大闺女,至少也得娶个没生过孩子的,省得日后一堆事攀扯不清。你也知道,我就怕麻烦。」

一旁的吴用这会儿也开口了,道:「老王,现在天下太平了,你也收收心,娶个好婆娘过日子吧,别成天想着玩了。」「哎,我这不就图个一时的乐子嘛!其实如果处起来还成的话,娶个村姑当婆娘也不是不行。实在说,我并不想娶那些眼睛长在头顶心的大户人家丫鬟,一个个长得也不咋地,却当自己是仙女似。」

「可人家会持家、懂规矩。咱将将也是个小头领,日后还能不能高升不论,总得有一个象样的家。」吴用很实际地说着。他们这样目不识丁粗鲁不文的军汉,哪里知道怎么经营一个家,当然要娶个明白能干的,才能兴家旺子。

王勇撇撇嘴。谁都想娶个好女,但他实在不想娶那些明明身分比他低,架子却抬得比天高的丫鬟来镇宅。「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村姑好。」说到这儿,还想拉个有力的同盟附和,于是看向头子道:「头儿,虽然大将军想给你说个大家闺秀,但你就是觉得村姑比较好,对吧?」他可是看得很清楚,头儿对自家媳妇可上心了。

秦勉从井里打上一桶水,将满头满脸的汗给擦干后,便拧着湿布巾洗脸擦身体,整弄完毕,穿上衣服后,才懒懒地回道:「没有什么比较好比较差的,我早就有婆娘了,不跟你们这些光棍儿空谈这些没影的事。」什么大屁股村姑、眼睛上头顶丫鬟的,跟他都没关系。他家媳妇身条可好了,修长灵健、胸鼓臀丰——虽然穿着土不拉叽的肥厚衣服看不出来,只以为她不过是个柴禾妞,但身为一个跟自家婆娘有数次亲密接触的人,他可以很权威地说:未来的夫妻生活,肯定性福可期。

「头儿,瞧你得瑟的。」王勇走过来,拿了个水桶打水;水打上来之后,就兜头淋下,凉爽得哇哇叫,也不理浑身的水,接着说道:「我们在这儿已待得够久了,大将军明明只允你半个月的探亲假。先前我们跑到凉山村找人就花了七、八日来回,如今在永梅县这儿又待了近十日,想来大将军那边该催咱回去了。」说到这儿,他扭头问纪智:「喂,老纪,咱军师有没有捎鸽子过来?」

「前几日就捎了,头儿还趁回信时,让军师帮咱们清点一些退役的弟兄们过来这儿安家。」

吴用听了就笑道:「头儿做事向来利索不拖沓,虽是昨儿个才将那些林氏族人全轰走,但想来那些伤残病退的弟兄们早就在军师的安排下起程赶过来接手这几千亩良田了。不过头儿,想来大将军是不愿意看你滞留在这儿处理这些小事的,必定催你尽快回京城吧?」

「他催他的,反正我不急。」秦勉很光棍地说着。

「那么头儿,咱几时回京?」向来比较沉默的宋二子问道。

秦勉给他一个白眼,就是不肯说个确切日期。只道:「走了,吃早饭去。」

宋二子耸耸肩,心想着:就算你不说,该上路时也容不得你多拖上半刻。

真让大将军非得拿军令来催你,那就不好看了。

不管下属正在忙着讲些女人的荤话或者偷偷腹诽他,无心理会他们的秦勉顺着食物的香味而去,打开灶间的小门,却没走进去,就站在外头张望,目光习惯性地捜寻着自家婆娘的身影。

然后,他先看到了一个背影、一个后脑勺,以及一只盘得端正到呆板的乌黑发髻上,那两朵小小的红色小花。

本来挺普通的心情,突然间就好得一塌糊涂,平抿的唇角不由自主地上勾起来。

不过,比起那两朵花,他更愿意看她的脸。很快地,这个愿望也实现了。

钱香福将杂粮馒头装进一只大木盆里,堆迭出一座小山,待再也放不了之后才盖上蒸笼盖,接着转身,打算将沉重的木盆给端上桌,然后,四目相对,所有接下来的动作都暂时被遗忘了。

钱香福怔怔看着他,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而他,朝她露出一口大白牙,附带一张笑得挺呆样的脸。

他看起来很高兴,什么话也没说,就一直笑着,看着她笑着。

必须得说点什么,说什么都好,不能让他就站在那里笑到天黑……她想。

「你……傻乐个啥劲儿!」脱口而出的语气满是嫌弃,却是不由自主地空出一只手,悄悄地摸着后脑勺别着的那两朵花——他笑的定是这个。

暗自庆幸着她现在的肤色够黑,所以,她发烫的脸,应该没让他察觉到半点发红的症状吧?

【第七章】

「净檀庵」原先是一座家庙,在此出家或静修的是某个大家族的贵女,向来以清静安宁高贵而闻名,从未传出什么污秽事迹不说,两百年来更是出过多名佛法造诣高深的尼师。在前朝时,甚至是皇室贵妇专属的讲经师,常常被皇太后、皇后、公主等贵女邀请进宫讲经,由此声名远播,其他家族便将一些守寡的、犯错的或者因着种种原因必须送出家门一阵子的贵女都往这儿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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