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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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然从她背后搂住她,一同看着,问:「不认识的?那就不用理会了。」

曲耘禾没理他,按下接听键,还没说声喂,就被那边急切如连珠炮的声音给轰得没机会发声——

「喂!曲姐!我是秀颖的同学,取过你家的那个张心云!你听我说,我现在人在高丰的一楼大厅服务台靠近大门口这边,我要跟你说一件事,就是那个宋开薇已经到你们公司了,她很漂亮,她是来跟楼然相亲的!你要有心理准备!等一下她就要上二十八楼了,你要不要趁还有一点时间打扮一下?啊!我不能多说了,会被发现的!反正你一定要郑重对待!拜拜!」

由于手机调成扩音功能,所以张心云说的内容,两人都听得非常清楚,而同时,楼然也抬头往公司大门的方向遥望,他视力很好,很快就捕捉到那抹在三三两两的人群里,行为显得特别怪异的身影……

「相亲哪……」曲耘禾收起手机,望着楼然,很感兴趣的笑道:「挺有趣的样子,不介意的话,请让我旁观一下吧。」

楼然还没来得及对她翻白眼或表达一下心得感想什么的,换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今天手机真忙。」楼然也同样开了扩音,接起:「怀雍,什么事?」

「老板,刚才楼下服务台通知有贵客到访。」

「这我知道。」

「还有,」依稀像是清了清喉咙,为了能更清楚的表达,「宋开新先生于三分钟前捧了一大束玫瑰花、背了一把吉他,坚守在二十八楼的电梯口,发誓要等到曲小姐回来,并为曲小姐献唱他满腔的情意。」

这家伙是在偷笑吧?

「好了,我知道了,你去找个地方偷笑吧,我就不耽误你了。」楼然收起手机。

两人开始往公司大门走,在行走的过程中,一直有电话打过来——

有曲秀颖打来的——

「姐!你还好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张心云会说发生大事啦?有狐狸精要抢楼然对不对?我哥跟你说,别人要就给了吧,不用跟人家抢,没什么了不起的……」

然后,楼然的手机也响起来了,是楼妈——

「小然,你今天还好吗?宋家小公子那件事处理得怎么样了?你看见宋开薇了吗?那真是个好孩子,条件好得不得了,还没有男朋友呢!对了,宋家在台湾没有产业,你就帮妈妈招待一下宋家姐弟,让他们住在我们家吧!总住在饭店也不是个事儿,你说是吧……」

再接着,曲耘禾的手机又响了,打来的居然是楼烈,他幸灾乐祸地——

「喂,曲耘禾!你这个灰姑娘要小心一点哪,有个公主要来抢我哥了!听说那个公主条件完美到连我妈都挑不出缺点来,我妈说,这个公主正是我哥最需要的,既门当户对,又肯定志同道合,相信我哥见了一定会马上喜欢上,比起来,只有脸蛋尚可的你,要小心哪……」

挂了楼烈的电话,两人理所当然的盯着楼然手上那支手机,就等着它响起,果然,很不负众望的,真的响起来了,这次打来的是福嫂,她的声音非常不安——

「大少爷,太太打电话来说要我整理出两间客房,说是要用来招待你未来的妻子跟妻弟的,我听了吓了一跳,大少爷你是不是没跟太太说曲小姐的事啊?这样不太好吧?你得跟太太说明白啊,现在太太都帮你安排好妻子了,你再不说,等太太回国,不就要帮你办婚礼啦?!曲小姐人不错啦,你也别藏着,快些跟太太说啊……」

好不容易,几乎所以可能会打电话的人都打过一轮了,两人被这些事情弄得没脾气,只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曲耘禾与楼然对视一眼,觉得今天就已经这么着了,若是再发生什么更奇怪的事,也不用觉得奇怪了。

第十章 恋人已圆满,这次一起走到最后!

啪!一只鸡爪的手掌重重拍在会议桌上,手掌的主人气场强大的吼着:「下一期的头条标题就是这个!」将手上一叠白纸分给在场所有人看。

灰姑娘PK名门公主,且看大BOSS将花落谁家!

啪啪!另一只肥厚的大掌用力拍了两下,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声嘶力竭的叫道:「错!下一期的标题只能是我写的这个!」狂撒纸张!

史上最糗之相亲!——公主不爱王子,偏爱王子身边的平民小丰哥!

啪啪啪!傻瓜才拿自己的手跟桌子死磕呢!就有人拿着一支「爱的小手」用力在桌子上鞭几下,声音就大得像打雷,比肉掌打出来的声音震撼多了。

「大家听我说!我下的标题才是最棒的!」直接拉来大白板,写给大家看!

史上最乌龙的求爱!

——情歌唱给亲姐!鲜花送给张照!真心献给大BOSS的心上人!潮男贵公子又一次名留乌龙史之创举!

虽然这三个人因为嗓门大,抢了发言权,但并不表示他们喊出来的意见,就一定会被所有人采纳,事实上,每个人对于下一期的头条,都有自己的想法,也希望能说服别人同意自己的意见。

大家七嘴八舌的吵来嚷去没个共识之后,终于想到要找总编做主了,于是大家一同看向主位方向,大叫:「老大,你说!下一期的头条标题你用谁的?」

在新闻小组人员火热得像是可以吃人的目光逼视下,总编伟岸的身躯,当下恨不得缩成一粒灰尘,别让别人看见最好。

事实上,他也很头痛的好不好!

身为一本热门期刊的总编辑,最头痛的永远是下一期的主题头条。

就怕头条不够耸动、不够吸引人、不够八卦,以至于前一刻才热呼呼的从印刷厂送出来,下一刻就发现它被垫在便当盒下,还被嫌不够好垫,建议下次换个吸油性强的纸质试试……

曾经,《高大声说》是一本双月刊,原名也不叫《高丰大声说》,而叫《展望高丰》,就跟其他公司集团的期刊没有两样——内容永远不脱歌功颂德,既要不时回想过去的创业维艰,更要展望未来,每次都得在每篇文章的结尾写下:在总执行长以及众主管英明的领导下,我们高丰的未来定是充满希望等等等等……内容是很光辉,同时,也跟教科书一样乏味。

乏人问津的期刊,从来就只有垫便当或打蟑螂蚊子的下场,曾经的《高丰大声说》也是一样的。

员工们这样糟蹋公司期刊,整个新闻小组都没话说,毕竟哪家公司的期刊真能收到员工欢迎的?这种刊物原本已经写来取悦上级的东西,只要上级看了龙心大悦就好啦!

总编辑觉得他的专业被侮辱了!他泪奔了!他悲愤了!他恶向胆边生了!于是他带着满腔怒火,双手用力拍在老板的办公桌上,大吼而出——

「我要求增加经费!我要求增加采编人手!我要求再也不写那些歌功颂德的官样文章!不再为大老板、主管们塑造完美刚毅的伟人形象!我要写八卦!要写辛秘——尤其是你们这些大主管的八卦,将永远是《高丰大声说》的重点!这份期将会完全打变身!还有!您要求的换纸质,我拒不采纳!」一口气没喘的吼完后,总编辑以一种烈士的决绝眼神瞪视着大老板问:「以上,有问题吗?」

要嘛大改革,要嘛走人!总编辑抱着必死的决心,才敢在大老板面前这样硬气。

而大老板听完了他慷慨激昂的要求后,并没有如他料想的勃然大怒,竟只是扬了扬眉,随手一挥道:「你说的,我允了,不过,如果连续三期没有起色的话,那么,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走人吗?谁怕来着!

「我会先写下离职信给您,就当立下军令状了!」总编辑热血的宣告着。

楼大老板又摆了摆手,很轻描淡写地,「不,没那么严重,而且我要的不是那个。」

还有什么比工作不力被公司扫地出门更严重的惩罚吗?

「这样吧,若你没能改善公司期刊的阅读率,那就——」很故意的停顿了一下,才又道:「把期刊的封面设计成便当垫的样式吧。」

轰!

总编辑当下气炸了,发誓就算是死也要让公司期刊起死回生!同时也立下一个伟大的宏愿——只要他还是《高丰大声说》的总编,那么这份期刊就永远不能换纸质。

而,从此,总编辑每每发表文章,或在公司八卦网出没时,所用的唯一笔名就是——我恨便当垫!

好了,讲古到此为止。

总之,《高丰大声说》从此之后便在全新闻小组血泪交织的努力下,从双月刊,被热烈要求变为月刊,然后,将在半年后,会改成半月刊,如今就等编辑部再度扩编,那么,日后成为周刊、甚至对外发售,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把《高丰大声说》做成今天这样了不起的成绩,全新闻小组红光满面,走路有风之余,却也永远在为下一期的标题而不懈奋斗。

下一期可以用的劲爆消息实在太多了,如果上头那些人愿意把今天一整天发生的所有大事,分成每半个月来爆一次,那该有多好啊!这么一来,《高丰大声说》未来半年都不用为没有足够分量的头条可用而头痛。

总编辑搔了搔自己因为太过劳心劳力而日渐稀疏的头发,觉得这阵子大老板真是出尽风头啊!就是不知道他们这些权高位重的有钱公子小姐们,到底会把这一出令人眼花缭乱的戏给演成什么结局……

※※※

「真是辛苦的一天……」曲耘禾从浴室里拖着脚步走出来,疲惫不已的伸了伸懒腰,试图振作一下精神,「哎,你不回家真的没关系吗?」

楼然将手上的IPAD放到床头柜上,起身把她拉坐在床沿,揉了揉她的头发,确定吹得够干后,才拿过犀牛角梳为她梳头,一小撮一小撮的细细梳开。

「不过是提供几间客房给人借住,有福嫂在,不会有问题,若是需要主人家说几句场面话,楼烈不就是现成的一个?那个宋小姐可是个美人呢,楼烈应该会好好把握机会献殷勤,即使……人家宋小姐心仪的是她青梅竹马小丰哥。」最后那句话的语调阴阳怪气的,让曲耘禾听了,颈后一阵凉飕飕的感觉。

她就知道这个人不打算放过这件事,叹了口气——

「如果不是宋小姐叫了那么一声,我都差不多要忘了在美国生活的那两年的事了,以前我跟你说过,在我升五年级那年,我父母在美国打离婚官司,由于双方歧见很大,官司打了很久,所以也把我从台湾拎过去了,就丢在双语教学的寄宿学校,我在那里读了两年才又回到台湾上国中。」

「这些我当然记得,但你可没说那段时间邂逅了一个从此对你死心塌地的小美女,成就了你们青梅竹马的美丽回忆。」哼声道。

曲耘禾身子往后一躺,直接靠进他怀抱里,双手抬高往后寻到他的后脑勺,轻轻揉抚着。

「我自己都差不多忘光了,又怎么会记得跟你说?而且当年我十岁,她六岁,就只是牵着哇哇大哭的她从宿舍楼走到小一的教室,这种举手之劳,只要有点恻隐之心的,都会这样做吧?」

「别人的恻隐之心就只有三两天,而你倒是长情,人家的小手你一牵就是两年,再笨的人也不至于需要两年才认得宿舍到教室的路吧?」

「哎,就算不是看在人不亲土亲的份上,实际点的说,我那时英文不好,需要有人跟我说中文,也顺便学好口语英文,所以自然就跟她亲近了点了,那么小的一个小妹妹,爱护点很正常,哪来什么其他心思?我在美国认识的人不多,主要是知道不会在那边生活太久,只要我父母离了婚,我就会被送回台湾,所以没有特意去结交朋友,除了这个宋小姐之外,其实那时有几个同班同学对我也很好,但我现在都记不住他们的名字与长相了。」

「你不记得没关系,人家记得可牢呢。」虽然还是很介意,但楼然说到这里,竟也忍不住笑出来,低头亲了下她的后颈,「林少丰的名字里也有个丰字,而宋开薇那时除了记得你随口取的英文名字外,也只知道你是小丰哥,而不知道你的全名是丰禾,因此当她朝着林少丰跑去,完全忘记维持淑女形象的大叫『小丰哥』时,林少丰虽然搞不清宋开薇为什么这样热情,但还是下意识的应了声,真是个美丽的误会……」抑制不住的笑意,让他没再说下去。

「几天场面一片混乱,林少丰不确定宋开薇以前是不是跟他见过面,等回去细细一想就会知道是被认错了。不知道他会不会在下次见到宋开薇时,跟她说个明白。」

「那就要看他对宋开薇的身份有什么看法了。」楼然想了下,淡道:「他这阵子确实是很努力,也渐渐的被接纳了,但他需要更多的表现与努力,才有可能爬到与二十八楼其他人相同的高度,这是个很辛苦的过程,而,世间种种,并不是努力了,就一定会有结果,这样的风险,他愿不愿意去承担,我却是没把握的——当一座天梯落在眼前,可使他少奋斗三十年,你认为他会怎么选择?」

「选择一步一脚印或一步登天,都得付出相对的代价,只要他想得清楚就好了。」曲耘禾不是很想谈林少丰,偏头看了他一眼,道:「你也真奇怪,上一刻还在吃醋宋小姐把我当初恋情人,这会儿又看不顺眼她认错人啦?正义感发作吗?」

楼然以额头轻轻撞了下她的后脑勺,道:「别说笑了,我只是不喜欢林少丰尽得了丰禾的好处,不过是一张越看越不像的脸罢了……」他记忆中的丰禾,已经渐渐变成了曲耘禾现在的样子了。

「你也是给他好处的人之一,还好意思说这样的话?」真是双重标准。

「哼!你很高兴是吧?」楼然就是心气不顺。

「我有什么好高兴的?」虽然这样说,但眼底却是带着一点笑意的。

这人可能是第一次尝到醋味的关系,有点适应不良呢……曲耘禾心底很宽容的想着,然后,才想完,整个人毫无防备的被放倒在床,并被一具伟硕的身躯给压住。

「还敢偷笑,嗯?」他轻咬她耳朵,放出他迷人的声音大杀器。

「我说……你今天肯定是吃到坏掉的醋了,林少丰被当成丰禾诉了衷肠,你吃醋;宋开新堵在二十八楼电梯门口唱情歌,结果唱完了才发现电梯里站着的是他脸色铁青的姐姐,马上吓得四处逃窜,结果手上那束玫瑰花就抛到张照身上,打掉了他手上那支宝贝得要命的IPHONE5手机——整个二十八楼从来没有那么鸡飞狗跳过,而张照抓狂的样子,也真是挺……像你的。」

谁管张照怎样,那一点都不重要,重点是——

「你很得意是吧?你是男人时,宋小姐心仪你;你是女人时,宋小弟迷恋你,这男男女女的,都给你一网打尽了,阁下真是个万人迷啊。」

「喂,够了哦,我都没吃醋张照跟楼烈林少丰等人对你的爱慕——哎唷!别咬啦!咬下来了也没用啊,饿哦的耳朵又不能煮来给你下酒吃。」

「你全身上下不用煮,我一口就能吞下,你不用替我担心味道问题,我觉得你比黑鲔鱼美味多了。」

「是是,你的满意是我的荣幸。」既然阻止不了他的狠性大发,那就给他吻个够吧。

好一会,终于吻够了,才得意的问她:「还敢说那样的话吗?」

「其实是……敢的。」她很勇敢的直言了,「别跟我说你没察觉到你很容易让男人崇拜服气,当崇拜到一定的境界时,不就是会产生爱慕感吗?楼烈都有恋兄情结,你不否认吧?林少丰之所以会那么努力模仿我,不正是因为丰禾是你很重要的朋友?再说到张照……」

「你连张照也抓来说,就太离谱了,我与张照以前从没有正式见面,直到他进公司来,才开始偶尔见面,有了浅薄的接触,但也只是当成员工对待,这样泛泛的往来,他哪来的机会崇拜我?」

曲耘禾摇摇头,说道:「喂,你别说你不知道张照今天抓狂的原因——那支IPHONE5只是不慎打落地上,就让一个从来表现得风度翩翩的人气成那样,这难道只是因为手机贵,而且台湾还没有上市?别开玩笑了!他身上随便一件物品都比那手机贵多了,可见家里很宽裕,那他为什么生气?」

楼然一时没有回答,不是不明白,是不想多理会。

话说,那支手机之所以让他如此宝贝,不在于现在能在台湾用上的人显得很炫,而是因为这是由楼然亲手颁给他的「总裁卓越奖」奖品,这是高丰最高奖项,设立至今,张照是第二个拿到这个奖的人。

是楼然亲手颁给他的!而奖品是总执行长掏私人腰包去选购的!

张照太珍惜这样的礼物了!不在于它来自公司大老板,而在于这是楼然给的。

「我们一定要谈这样无聊的话题吗?」

「你耐心点成吗?结论不是要来了吗?我的意思是,你这个人很招男人呢!你发现没有?」

就知道她嘴里吐不出什么好话,楼然很想白她一眼,却又舍不得。

「招男人如何?招女人又如何?我在意的只有你,能招到你,我就拥有了全世界。」他凝望着她,用他最迷人的声音对她轻轻倾诉着。

「……阿然,有一个问题,我放了两辈子,一直没机会问出口。」她捧着他的脸,轻吻了下,才又道:「你对自己的性向是怎么看的?如果我没生病,一直健健康康的,那么我们会怎样呢?」

楼然轻笑,带着遥想的表情回道:「我想过,从你生病那时起,到后来任何医疗手段都挽不回你的生命时,想得更多,我知道如果你活得好好的,我们会怎样——就如同我们一同创立高丰那样,我们会买相邻的房子当邻居,我们会各自结婚、生的孩子会一起玩到大,我们会当一辈子的至交好友,会互损,会帮对方做尽一切,既插兄弟两刀,也为兄弟两肋插刀,把所有不会对老婆说的话都跟对方说,我们一辈子信任不疑,互为依靠,一同到老,老了之后,就是死,谁先死了,就让另一个人帮忙收尸送葬,我们就算是死,也葬在隔壁的,不分开。」

「最好的朋友,是吗?」听起来好棒的样子,曲耘禾微笑。

「当然,最好的朋友!比夫妻更亲密的关系——即使一辈子没往性事上想。」

「而我现在是女人了,所以你觉得性事很理所当然?」

「不,」楼然摇头,「在你病情开始逐渐严重那时,我就想清楚一切了,并发誓,只要你病痊愈了,我就要将我们这份情谊重新明确的定位,我们不只是最好的朋友,我们还是一生的知己,再没有人能介入我们之间,既然如此,我们就该是恋人,那时如果你真能痊愈,我们也是会上床的。」楼然很理所当然的说着。

曲耘禾不知道该吁了口气,还是觉得遗憾……忍不住好奇的问了一下:「喂,你真的知道男人该怎么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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