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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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金大少也实在太不仗义了,好歹她服务了他五年,帮他做了多少味道百分之百同于原版的“肯德基炸鸡”和“麦当劳薯条”以满足他的口腹之欲;而且职业道德好到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来找她挖八卦新闻的狗仔吐露出这个“世界知名贵公子美食家”的种种秘辛。

谁会知道,当他喝着Perrier Jouet Belle Epoque Blanc de Blanc这种世界上最昂贵的香槟、品尝着世界上最昂贵的意大利皮埃蒙特的白松露,并将它们的历史、产地、口戚、特色如数家珍的向世人做着权威且巨细靡遗的说明时,其实心中想念着的是她特调的柠檬甘蔗汁,以及她常给他做的和风烤杏鲍菇?

谁会相信这个美食名家其实对油炸垃圾食物的热爱胜过健康养生的美食?当他在报纸上的专栏大力呼吁着健康养生概念的同时,私底下老是把高热量的零食当正餐吃,直到体重超过他订定的标准之后,才自虐式的发奋减肥,直到“玉树临风贵公子”的身姿再现江湖之后,接着再不由自主的扑向垃圾食品的汪洋里沉沦?如此不断反复,痛并快乐着。

金郁骐在奉娴眼中,是个好相处的老板,是个执垮,是个半瓶水的美食家,虽然自制力极度软弱,但又把外在的面子和形象视若生命,甚至可以高于生死。他为了当一名撑得了场面的美食家,对世界上各种知名的食材下了工夫去研究了解——而她就是他的活动百科全书、万能救火队。当别个专家不小心谈到他脑袋里不具备的食材内容时,她就会不着痕迹的帮他作弊,让他心满意足的领受世人“这是个货真价实的大师啊!”的崇拜感叹,而无须担心自己对美食的“无所不知、博学多闻”的好名声,会有被其它专家出题难倒的一天。

奉娴觉得这个执垮大少兼并不那么货真价实的美食家还是颇为神奇的。因为他对美食的品味与喜好虽说不怎么样,但无法否认的,他确实有着敏锐的好舌头,对各种味道有着细微的区分,这是身为一个美食家或厨师的必备条件,而他又比其它人更精确,也是她愿意继续签给他下一个五年工作约的重要原因之一——她需要他的舌头……呃……这话怎么听起来怪怪的?好像很容易让人想歪……算了,不研究。反正不管现在再怎么在心中腹诽老板,面临的麻烦依然存在。她明天必须出门,但她一点也不想让这十来个面目不善的黑道分子知道她在外头的任何一个落脚处,不管他们对金大少或她个人抱着善意还是恶意。

“赵嫂,如果你今天见到了金先生,请他跟我联络一下好吗?我需要跟他谈一谈。”

“好的。不过我想我大概也是见不到少爷,我会在晚餐的托盘里放一张纸条,告诉他你找他。”赵嫂是知道她的担忧的,自然愿意尽量帮她一些。

“谢谢,麻烦你了。”她道谢。

“不会,不用客气。”

做完手边的准备工作,时间差不多了,开始作晚餐吧!以前只要先作好金大少的专属餐点,接着就是宅子里包括她三名工作人员的份量即可。

但现在不同了、在一大群人驻守的情况下,员工餐不可能走精致化,也没机会在个人口味上多作考虑,全都是大锅饭了事,总之能填饱肚子即可。

奉娴是个专业厨师,从出师以来,第一份工作就是成为金郁骐的厨师,再也没有其它经验了。她已经习惯于客制化作业,为她专属的客户服务;若不是突然跑来一大群黑社会人士,她还没有机会体会一下煮大锅饭是怎样的感觉呢。

真是难得的经验,不过她永远不会怀念就是了——当她每天都得为了准备超多份量的三餐来喂饱那些来路不明的大胃王们而腰酸背痛的爬上床奄奄一息时、总会这么叹气着。

“赵月梅,五十四岁,在金家工作二十五年,原本在祖宅服务金老夫人的生活起居,直到二十年前正式来到金守恒住处当管家,一直工作至今。家庭人口简单……”一名戴着金边眼镜、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正站在办公室一角的跑步机旁报告着他最近的调查结果——“李新全,金郁骐司机,三十六岁,跟在金郁骐身边十五年,在国外读书那四年也是贴身跟随,孤儿院出身,一直在武术馆打工赚取学费和生活费,在校成绩中上。高三时在上学途中遭遇流氓斓路勒索,一时失手将两人打成重伤入狱,才终止求学。学过拳脚功夫,认定其明面上名为司机,实为保镖——”

“这个李新全是金守恒找来的,还是别人安排的?”在跑步机上运动的人打断下属的报告,沉声问道。

“是金守恒找来的。这李新全出狱之后找工作四处碰壁,最后被更生保护协会的副会长李宏顺引荐给金守恒当司机。李宏顺是金守恒大学同学,所以金守恒才会愿意给有前科的李新全一个工作机会,带在身边考察一年之后,才将他放到金郁骐身边。在这十五年内,李新全曾经瓦解两次针对金郁骐的绑架预谋,还有几次……赫泽帮里某些人私下对金郁骐的‘邀请’ ,也是被他破坏的。”

“哦?一个只是身手不错的人,就算能化解那些见财起意、完全不专业的绑架犯,可是要说能阻止赵家这边派出的人,我可不信。”

“从资料上来看,并不能证明李新全有什么了不起的身手。因为我查过当年派出去的人,都不是以身手好着称的角色。他们接到的命令是以礼相待,可以拐骗诱哄,但不可以动手,没有成功也无需感到惊讶。”

跑步机上的年轻男子沉吟了一会,没再在这个话题上说什么,只道:“继续。”

负责报告的男子接着往下道:

“李新全至今未婚,平日休假时唯一的去处是他待过的孤儿院以及他学生时代打工的武术馆。”对于这个人的生平算是报告完毕。顿了顿,翻页,进入下一个人物简报——“奉娴,二十六岁,金郁骐的专属厨师,工作五年,是古老厨艺世家奉氏的学徒,学艺成绩优秀,目前正参与家族族长大位的角逐……”“厨艺世家?奉氏?跟那个电视上很红的秋氏比,如何?”

“秋家在这十几年来名声极为响亮,在国际厨艺界也打下一定的知名度,但比起至少有三百年以上传承的奉氏,还是有高下之分。在厨艺界,一个是历史悠久的隐世名门,一个是超级爆发户。”

“啧!”轻蔑的喷笑道:“说到底,也不过都是煮饭的,什么名门?什么爆发户?还不是佣人的等级,别搞笑了。”挥了挥手。“别扯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挑重点说!”

“是。”眼镜男自然知道上司所谓的重点是指什么。“奉娴为金郁骏工作这五年里,前三年跟着金郁骐到世界各地参加美食展亮相打知名度,帮助金郁骐成为一名知名的美食家。这两年由于金郁骐在美食界的地位已经建立成功,也就渐渐少带着奉娴出国四处走,去年和今年都只带出去一次——”

“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那个女人长得怎样?”男子问。

“奉娴的长相在一般人眼中或许清秀,但在我们这里的评分只能勉强算是中等。若是以‘金满楼’的标准来看,她连当个服务生的资格都没有。”

“金满楼”是全台最昂贵、最华丽的六星级夜总会之一,那儿有最年轻美丽的女人,每个都不超过二十五岁,超过二十五岁而还能留在“金满楼”的女性,那绝对是美貌和手腕皆高超的妈妈桑。

“所以你认为这个煮饭的,不可能和金郁骐有什么工作以外的私人关系?”

“是的。不过这并不仅仅出自于毫无根据的‘ 我认为’ ,而是这五年以来,金郁骐确实没有花多少时间在奉娴身上。就算前三年总是结伴出国参加各地的美食展,除了共同出席正式场合外,其它私人时间,他们皆各自行事。金郁骐花心风流的名声,其实比他美食家的名号更为响亮,因为他总是轻易与各国美女发生绯闻。当金郁骐带着美女玩乐购物时,奉娴通常一个人在各个传统市场采购食材,精进自己的厨艺。”

“就算没有私情……”想了一下,像是有点不甘心。“好吧!就算他们之间纯粹是工作上的雇佣关系,但能在金郁骐身边长期工作,也实在不容易。为什么她可以?”

这可是非常难得的信任呢!赵月梅和李新全都是金郁骐的父亲为他安排的人,自然是十足值得信任的,而奉娴这个平凡的厨娘,最特别的一点在于:她是金郁骐亲自聘用的,而且已经为他工作五年了。如果他们一直合作良好,不排除这个奉娴会被金郁骐聘用一辈子。他们太了解金郁骐了,知道这个人有多么缺乏安全感。他从来不交付别人信任,要让他建立起对某个人的信任,恐怕得花费一辈子的时间——即使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亦然。

“她之所以可以,或许是因为她出自奉氏。奉氏是个低调沉稳的家族,他们历代子孙只专注于追求厨艺上的进境,除此之外任何事都不会放在心上。这种与世无争的隐世家族,相对的也就单纯。金郁骐不见得对奉娴交付出信任,但聘用她是合理的,因为奉家的人不可能会对他有所图谋。而依着奉氏的脾性,也不容易为了更高的成就或更好的薪水或名声而离职。当然,对金郁骐来说,就算只是煮饭的,他也不喜欢三五年就换一张脸,重新熟悉起。别忘了,他小时候曾经食物中毒过。”

“也是。你的分析很有道理。”跑步机上的男子嘉许的看了眼镜男一眼。“金守恒死得太早,我一点也不意外如果他活得够久的话,就会把金郁骐需要的每一个下属都安排妥当,确定那些人可以一辈子待在他身边,不让他遭受任何可能的危险。不过……哼!再怎么老谋深算,他也算不过老天。他的儿子,终究没那个命当一辈子执垮。”

眼镜男静静听着上司脸色快意的对金氏父子好一番嘲讽之后,才接着将剩余的资料都报告完。包括奉娴简单的身世,然后就是这五年来金郁骐来往过的、而今还稍有联系的友人。

男子停下跑步机,接过下属递过来的毛巾,擦拭着满头大汗,下指示道:

“那些吃喝玩乐的酒肉朋友不必放太多心思去关注。我还是认为重点监视目标仍是金郁骐身边那三个人。若他们走出大门,就随时派人盯着,别跟丢了。”

“放心,一定盯得紧紧的。”

“还有,我们需要的医生,都找齐了吗?”将毛巾随手丢在沙发椅背上,男子倒了杯温开水,一口气喝完。

“当今权威的心理医生都联络得差不多了。不过听说当年那个主要的医生一直行踪成谜。‘那边’正在大伤脑筋。”

“哈!”冷笑一声。“没有用的,只是白费力气而已。”

眼镜男没敢搭话,静立一边等吩咐。

“我们就坐在一边看戏,就看看那个阿斗到底会是什么下场,看看斗到最后,夺得那个位置的究竟是哪个人,然后……”话到最后,将未竟之语留在嘴里,冷冷的笑了起来。赫泽帮的帮主大位不管由谁继承,最终都会被他掌控住实权!

这是唯一的结果。这也是赵家人欠他的!

“奉娴,我记得你说过这两天休假,要不要过来我这边玩?”

才刚走出金家大宅,就接到奉嫣打来的电话。奉娴听到她的邀请,忍不住朝天空投去一枚白眼。到她那边玩?这个说法可真是含蓄啊。

“小嫣,你最近在台湾啊?真难得。”

“我一直都在啊,上次出国是好久以前的事了。我可是个穷人,哪像你那么好,随时都可以公费旅游。你上个月不是才刚从法国回来?你去那边玩了十五天,对不对?”又羡又妒的语气酸酸的传了过来。

“我今年也就出去这么一次,没什么好说的。倒是你,今年的大半时间都在国外吧?”

“哪有!我只出去两次而已。”

“是,你只出去两次,可是加起来的时间就有六个月以上。”这家伙,从来是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绝对不考虑回来乖乖工作。奉娴记得有一次奉嫣甚至玩得太过头,连买机票回国的钱也没剩半分,千里迢迢的从南非打电话回来求救;而那时,她这个几乎已经算是流落街头的笨蛋是在南非警察局打的电话。

奉嫣是个有流浪癖的人,她拚命赚钱就是为了满世界乱跑。当她人在台湾时,就是众师姐妹们的灾难日,尤其那些特别心软的人,只有被乖乖驱役蹂躏的份。她会抓紧每一分钟拚命赚钱,更会善用每一分闲散的劳动力来帮助她完成赚钱的任务……而当她在抓闲散劳力时,都会有个好听的说词——来我家玩吧。

如果说世界上最了解奉氏女厨们生活作息的人,除了负责管理的奉氏大总管之外,就非奉嫣莫属了。尤其对她们的休假日,奉嫣绝对可以倒背如流,有时候当事人自己排了休假,都还有不小心忘掉的时候,但奉嫣却是绝对不会忘掉的。

“小娴,你太夸张了,我哪有出去六个月,事实上我一直在国内作牛作马累得快要口吐白沬死掉了。我这个穷人现在连一张飞去高雄的机票都买不起,哪里敢想出国这种事啊。我想我接下来三十年都没有钱可以出国了。”哭穷。

奉娴任由电话那头的人哭个高兴而体贴的不予打扰,步伐轻而缓的走在人行道上。金家宅子位于安静且规画良好的住宅区,交通非常方便,离最近的公车站牌只要走五分钟就到了。

虽然没有回头张望,但凭着一种直觉,她相信后头一定有人在盯着她,并密切注意着她现在正在通话的对象……奉嫣这家伙实在打来得不是时候。不过,也好,她正在想着今天要上哪儿溜跶呢。原本想去可以上网的咖啡厅打发一整天的,也好将这个月的工作月志写完,寄回奉氏。但现在接到这通电话,其它的打算都得作罢。只要奉嫣打电话找她,而她确实有空的话,她并不太介意被抓去帮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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