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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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她是担心他老是三餐不正常呀!

“我六点时吃了些面,现在又有点饿了。我们去夜巿吃铁板烧好不好?”难得他来接她;三年来他们夫妇不曾有过几次出游的时光,唯一相处的地方是家中,能一同看看走走,是多么不容易。而且,他一定还没吃,只要说她饿了,他一定会依她。

“天冷了,别去夜巿吃,找间餐馆吃吧,省得东西不干净让你又胃痛。”他独裁地否决掉她的提议,并且说着:“三餐最好吃一些扎实的东西,别随便吃几口面作数。”

待小刘从南部回来,他得吩咐小刘务必注意这一点。

“好的。可是我想逛夜市。”她柔声央求。

他看了她一眼,最后点头:

“吃饱再去。”他们夫妻确实很少有一同出门的机会,难得她如此要求,他的心如何硬得起来?

将车子停在夜巿入口旁,牵着她手走入附近的餐厅中,由窗口位置正好可以看到马路对面灯火通明的热闹景象。

她偎在他怀中,由着他点来两客烩饭,珍惜着他们少许且珍贵的共处时光。

“我们好久没有逛夜巿了。”

“没什么好看的。”他忍住抽烟的念头,不想让她吸到烟呛的空气,凑下面孔,轻轻摩挲她长及腰的秀发;三年来她不曾剪过,因为他万般喜爱,所以不让她剪。

“是的,没什么好看,我只是想与你在一起。”她低柔地轻喃,抬头对他微笑,美丽得不可方物。

既是足以倾人国城的美丽容貌,就不会被忽略,餐厅内的人不时投来注目的眼光,即使她被安置在卡座的内侧、丈夫的怀中,而她的丈夫看来又如此凶恶,但不怕死的仍大有人在。

她没发现,因为一心一意于丈夫身上,但耿雄谦早发现了,脸色一直好不起来,以宽肩挡去外人注视的同时,更恨不得将那些色狼揍得一辈子看不见。

烩饭送来了,她替他加了胡椒与两茶匙辣沙茶;他向来喜爱辛辣的食物。弄好了,她轻道:

“可以吃了。”

将他的饭端放他眼前,看着自己也有好大一盘,她舀了一口吃着。饭很可口,但她决计是吃不完。她向来羡慕他两、三大口吃得盘底朝天的本事,也怕他用自己的胃容量来衡量她摄取的食物量。

还没吃第二口,他已解决他盘子中一半的食物,果真是晚餐没吃的模样。

“帮我吃一些好吗?”

“你先吃完一半再谈。”

她又吃了几口,便吃不下了。今天的身体状况一直怪怪的,常感到饿,却又在食物入口没几次就觉肚子很撑胀。会不会胃又开始要造反了?

她放下汤匙,不敢看丈夫的脸;他不会放过她这种吃法的。果然——

“吃不下?”他问得很不满。

“待会去夜市再买一些点心回家好了。”她将盘子推到他面前。

“你会不会生病了?”他探手盖向她额头,没有发现异状,心中才稍稍放心。

“雄谦——”她口气怯怯的。

他瞪了她一眼,吞下所有要迫她吃饭的话,埋首吃完她盘子中的饭。回头得去问一下小刘,他老婆平日在外面是怎么用餐的,如果她根本没有定时定量地吃,而小刘却“忘了”向他报告的话,那他最好把脖子洗干净等他砍!

他一向是不说甜言蜜语的人啊!她浅笑地看他,眼中满是温柔。他表达关心的方式是以比平常凶恶的口气质询她,如果不是已经太了解他,怕不又被他吓哭了数回。这人啊,永远不会改变这种拙劣的关心手段,但只要她了解他就好,诉诸于肢体语言的疼惜关爱,已足以补足了言语上的粗率。

“走了。”他丢下餐巾,扶她起身,然后仍忍不住说出警告:“最好别让我发现你每一餐都这么吃。”

“我没有。”她小声地响应。

结完账,走出外头,温热的夜风袭来,不同于屋内的冷气,吹得人慵懒不已。

她勾着他手臂,仰头看着他刚毅的面孔——这两、三年来,他又长高了许多,而身材也因常打斗而益加壮硕高大。

他们看起来是那样年轻,以至于没有人相信他们已是结了婚的人。怎么看都不像哩,只像是一对小恋人。

绿灯亮了,他搂着她过马路,路人之中不乏父母带小娃娃出来逛夜市,她看得有些入迷。孩子呵,上天恩赐人类最珍贵的宝贝,但她……恐怕没法子去当一个母亲吧!

有了妻子已令他苦恼担心不已,他又哪会容许自己的致命伤又多了一项?结婚时他就说过了,他不要孩子,至少二十年内他都不打算有孩子,最好是一辈子也不会有子息,反正他是社会败类,生孩子做什么?当然,她只能听他的。有关黑社会的电影常演的桥段总是那几套,她哪有不明白自己的处境代表什么,还需要雄谦来讲解吗?反正还年轻,她可以等,总有一天会有孩子的。

耿雄谦轻点了下她鼻子:

“在想什么?看这种东西看得这么入迷?”他嫌恶地瞄了眼摆满洋娃娃的地摊,以及高价贩售的办家家酒玩具。

她摇头,指着冰淇淋摊道:

“我们吃冰淇淋。”

叶蔚湘不由分说拉他往人潮中挤去,很快地成为沙丁鱼群中挣扎波动的两尾这是他们的约会呢!

耿雄谦没有异议,在护着妻子不让人潮推挤到的同时,不忘注意四周,似乎看到了几个对头。那些人有看到他吗?回头得好好查一下。有蔚湘在,他决计不能掉以轻心。

一辆原本将通过路口的保时捷跑车蓦地停住,跳下一名俊美高大的男子四下张望。

驾驶座的窗口探出一张白净的脸,面孔上满是不明所以:

“陆湛,你在干嘛?突然叫我停车,这样我会被交通警察开罚单的!”

陆湛看着汹涌推挤的人潮,过多的人令他确认更为困难,他只能徒劳地看过每一张女子的面孔,却找不到他以为会见到的那一个……真的是他眼花了吗?眼光衰退到只要每一个纤细的长发少女都当成是他心中深深烙印的人儿?不!他不会看错的,刚才远远看到的,明明是蔚湘,他一向精准的眼力不会有错误!

“陆湛,怎么了?”

“我——看到熟人。”

“嘿!少来,你到牛津念书前一直住在中部,你唬我呀!”陆康明嘘他。

在台北见到熟人?开玩笑,这小子十八岁以前住台中,十八岁以后在英国,这星期回国省亲,才住台北三天,没半个相熟的朋友,他这个堂哥哪有不清楚的?

陆湛没有多做解释,然而心中已有计划。

“喂,阿湛,你爸妈还等你去用饭哩,我们迟到半小时了。”

“好,我们先去饭店。”他再看了一眼,终于坐上车。无妨,他有半个月的时间找到她,也一定会找到。

蔚湘……他心中永远割舍不下的疼痛。

那小子对她好吗?他们有在一起吗?

任谁也没料到她会有那样惊人的举动,留下一封信,天涯海角地追随那小子去了。

是什么力量令她可以不顾一切,甚至放弃家人也在所不惜?

整个叶家因她出走而乱成一团,几乎不成样,报警、寻找、登报,却音讯杳杳;而他——区区且不相干的陆湛,也为了找她而陷入疯狂。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也找不到耿雄谦的下落,他多怕蔚湘没找到他,遇到了什么不测,又何其希望她根本找不到他,最后会乖乖回家。

她出走一个月后,寄来一封报平安的信,告知她已结婚——信件的下场是让叶教授撕成碎片烧个精光,从此宣布叶家没这种败坏门风的不孝女,不允许有人再去找她的下落,她的名字从那以后成了忌讳。

知道她平安、知道她嫁人了,他这个可悲的配角便失去了舞台,前去英国读书,准备遗忘一切。然而,他的心终究放不下呀!

她过得好不好?幸不幸福?可否后悔过自己冲动的作法?

蔚湘呀……因她而起的伤痛能有不再疼的一天吗?他紧紧闭上眼,二十岁的面孔有着太早到来的沧桑,洗褪了意气风发的光采,让他沉潜了下来。

陆康明疑惑地问:

“不舒服吗?”

他挤出无力的笑,只能摇头。

※  ※ ※

不舒服的感觉又来了。

叶蔚湘努力安抚自己的胃,让翻搅的感觉慢慢平缓。她向来定时吃饭,怎么又掀起了胃病的症状呢?尤其早上初起床时更是难受。有空得去检查看看。

将皮蛋瘦肉粥端上桌,盛了两碗放凉,她走入卧房叫丈夫。这几天接她上学的事由他接手,难为了他要这么早起床。

晨光下,他赤裸的上身一览无遗,趴睡的姿势使他看来像个小孩子。然而过多伤痕又令她每每见到都难受不已,但这是容不得她唠叨的。

她坐在床沿,双手轻放在他肩头,柔声叫着:

“起床了,雄谦。”

他蓬乱的发几乎遮住双眼,半醒之间便已伸手拉住她,让她毫无抗拒机会地倒在他身上。

“几点了?”他睁开一只眼,不大适应刺眼的阳光,翻转身体,改而压她在身下,深吻了会。

“七点。”

他呻吟了声:

“几点有课?”

“九点上第一堂。你还要睡一下吗?”

她拍着他肩,从他腋下滑下床,捧来为他挑好的衣服一一服侍他穿上。

“不了。反正起来了,早上可以多做一点事。”看到日历上的日期,令他想起要到孟氏财团的事。

叶蔚湘替他扣好最后一颗扣子,正想打理床单,却被他抱入怀打量。

他瞇眼:

“你脸色很糟。”在阳光映照下,简直没半点血色。

“胃怪怪的。”她照实报告。

“你们学校的伙食烂得让你胃痛吗?”早餐由他盯着吃,晚餐由小刘陪着吃,会出问题的当然是中餐;小刘可不敢拿这种事开玩笑,他早叮嘱过蔚湘的胃不好,首要就是注意她的饮食。

她连忙摇头:

“不是痛,只是胀胀的,也许只是胀气而已,没事的。我们吃早餐吧,桌上的粥差不多凉了。”

“我不要你生病,如果身体觉得怪异,最好马上去找医生,明白吗?”搂住她往外头走去,他的口气比谈判还严厉,也没有多想,便道:“下午小刘去接你时,顺道去挂号看病,明天别给我看到这种脸色。”

典型独裁性格表露无遗,她只能点头。对他的小题大作向来无可奈何,除非医生再三保证她没病,否则雄谦会天天押她去挂号急诊;这是耿家独特的关心方式,生活愈久,愈能体会。

说老实话,也亏她受得了,理解得透彻,不会在这方面钻牛角尖,否则早该离婚几百次了。

当然,应对这么一个独断独行的男人,她自是不会太过表露自己身体的病痛情况。

如果此时顺便告诉他,自己不仅胃胀,连同头晕带目眩、浑身乏力的话,这会儿自己大概会被安置在加护病房了。

“蔚湘,有没有听到?”他要她的响应。

“听到了。我会去看医生。”她低垂的面孔正暗自皱着眉,将他的早餐端在他面前。

他忍不住盯着她渐渐泛红的美丽面孔。她嫁他两年多了,却依然还是个未满二十的青春少女,并不因她为人妻而减了清艳气韵,反而更添丽色,常看可是会失魂的。所以他老是克制自己别像呆子死盯着她看,否则一整天下来,哪还做得成什么正事?!

她考中了A大的中文系,听说中文系是女人的天下,他一点也不必担心老婆会出什么岔子。然而A大男人也不少,他可不相信没人会发现她的美丽,更不相信没有狂蜂浪蝶企图接近她,只是入学两个月以来,她都没说,他更不肯问。

必须对自己承认,有名有分的关系证实了她终生为他所有,但他仍是……担心的。

因为她太美,也因为他不是个好丈夫。

“怎么了?不好吃吗?”

“哦!咳,没有。”他回神,咕哝两大口吃完一碗。

她接过碗,又添满了,交给他。

“在想什么呢?”

“在学校……咳!有没有人追你?”

叶蔚湘怔了怔,看着他又开始凶恶起来的面孔,差点大笑了起来,但她可不敢在这时候惹他。

“没有。一年级的课几乎都是满堂,下课就回家了,何况同学都知道我已婚,也不会约我参加什么联谊晚会。台北的美女那么多,相形之下,我并不算什么的。”

“我没别的意思!”他僵着声音说明,百分之百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她伸手轻拍他搁在桌上的手:

“我知道。”

白金龙纹戒指在白皙素手上看来是那么不协调,但却是她唯一珍爱的饰品,一如她有全天下的好男人可以嫁,却独独挑了他这个粗夫过一生一般;他心中不是没有感叹的。

即使是他,也不会把女儿托付到自己这种身分的人手上,所以耿雄谦从不以为娶到叶蔚湘是理所当然的事。

上天恩赐了他阳光,却也亏欠了她的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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