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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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是段不算短的时间,很多事都变了,但对这分友谊的思念,却是难以断绝的。

迫不及待的,未到正午十二点,在她们约好的“重逢茶舍”包厢中,已来了四个主角,其中一个还抱着自己的小翻版来炫耀成果。

二十岁就被拐跑,并且做了妈妈的柯盈然,可以说是千辛万苦地远从美国回来。她与丈夫季濯宇目前都在攻读硕士班,眼见丈夫文凭已快到手,自己却因育了一对双包胎以及一个女儿,在修业期间有所耽搁而无法顺利得到学位,一气之下抱了女儿回台湾娘家,考虑硕士文凭对她是否尚有吸引力,值得她再花一年半去死命拼得;而所谓的“千辛万苦”当然是摆脱四岁的一双儿子,以及八爪鱼的丈夫了。他们那三个混帐舍不得的并不是为娘的她,而是九个月大的宝贝女儿。

除了柯盈然已婚,目前已有未婚夫的,当然是罗蝶起了。父母复和后,她并没有恢复父姓;反正日后总得嫁人,姓氏改来改去也挺麻烦的。何况她日后的重责大任是接过罗家世代相传的校长棒子,直接姓罗方便得多。她目前人在英国就读。并且学习执教鞭;放心不下她的未婚夫孟观涛当然随行,顺便做生意兼修学分,有事没事多拿个学位,免得太闲。

两个女子有了另一半外,其他三人则依然孤家寡人。斐红叶大学毕业后即被父亲派往日本开疆拓土,成功奠定脚步,在排外的大和民族中实属不易,也轻心不得,所以很少回国。

江欣侬去英国攻读戏剧,目前已取得硕士学位,据说下一步要前往美国百老汇学习,也无心关照自己的感情世界;在家族的支持下,她决心成立属于台湾的百老汇舞台。

最后,方筝,甭提了!大学毕业后,立即接掌了家族企业;若不是母亲身体太差,父亲又有轻微中风倾向,她不会在大二时便涉入商界中打滚。她上头还有一个姊姊,可惜的是大学一毕业立即与香港巨富之子锺迅结婚,当然一同去香港帮助夫家去了。方笙的能干是锺家中意的原因之一;也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方家努力栽培二十四年的女强人给挖走了,想来真是心痛……痛的人是方筝,害她无法再出国混个三五年,弄几个文凭回来。如今,她只能等她那二十岁的弟弟念到不想念书,当兵回来,才有法子卸任了。真是满肚子苦水无处倒。

她可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几年不爆发。

中午十二点已到,纸门一分不差地给拉开,最后一个抵达的是斐红叶,她才刚下飞机哩。

“红叶,来看看盈然的小娃娃,可爱透了。”江欣侬抱高漂亮的娃娃现宝。

斐红叶冷艳的面孔漾出一抹温暖的笑,将秀发拨到脑后,伸手抱过可爱的小娃娃,丝毫不介意地露出右眉上方一条三公分长的白色伤疤。在她完美贵族化的面孔上划下一道遗憾。

“红叶,你的脸怎么了?”柯盈然低呼一声。

其余三名女子则是静静地看着,倒也不掩好奇,如果斐红叶不介意露出伤疤,代表那伤口并未曾造成她心中巨大的阴影,所以才会展示得漫不经心;既然外貌不是斐红叶视若生命的事,那么旁人当然无须多事地为她叹息。

斐红叶笑了一笑:

“五年前的伤口了,没什么。”

方筝勾住她肩头:

“上了大学之后,大家各自在忙,没想到六、七年的时间,毕竟也有改变不少的事物。我与红叶最可怜,课业以外的时间全得用在公司上,否则哪会同是T大学生,却不曾见上一面呢?”

柯盈然有些许嫉妒地道:

“别抱怨了啦!至少你们都未婚,自由得让人眼红,有谁像我二十五岁就荣登黄脸婆宝座的?”她可怜的少女青春,来不及享受就断送掉,最有资格无病呻吟了。

“黄脸婆?姑奶奶,你胆敢说你们夫妻不恩爱?不恩爱哪会拼命地增产报国?少来这一套。”方筝直言无讳地嗤笑着。没留什么余地,就很光明正大地盯着柯盈然的红脸大笑,端的是无比放肆;没什么女人味,却是别有一抹豪迈意兴,教人看了失魂。

柯盈然怔怔地看着方筝,等大家的笑声初歇,她才恍然想起什么道:

“方筝,我在美国曾听到一则马路消息。”

“与我有关吗?几时我的大名如此远播了?”方筝瞪大眼,开玩笑地问着。压根不相信美国会有什么与她有关的事发生,因为她未踏上过美国那块土地,打死她也不信。

“也许是真,也有可能是假。你记不记得六年前咱们高三时,你曾接到过不少恐吓信,甚至差点遭人绑架?”

方筝无聊地掏掏耳朵,完全地漫不经心:

“哦,那档子事每年都会来个几次,如果你问我曾经哪一年没被恐吓过,我反而说得出来。”

身为富家子弟,总会招来各种名目的妒恨威胁,以及敌对公司的设计,不光是方家,其实在座的几位千金小姐们也都曾领教过这种手段,只是也不知怎地,方筝身上的事总比别人多个一、二倍;也许是她的父执辈们做人太失败,也或许是她本身闲事管得太多,反正每年不来个几次恐吓威胁,她还真不习惯。

柯盈然正想正色地告诉方筝什么,但却被罗蝶起截去了发言权:

“方筝,六年前那一次是相当诡异的。只是没料到布局了那么久,居然功亏一篑,没了下文。前年我进入孟家的档案室玩了一下,发现六年前被消灭的艾森总部,灭亡前唯一来不及完成的任务就是你——方氏集团的二千金方筝;若是当年他们没有被一股来路不明的势力所消灭,你大概活不到现在了。艾森总部不轻易杀人,但凡是他们接下的生意,断然不会失败,即使必须让一千人陪葬,他们也在所不惜!”

即使对黑道不甚了解,但她们这票女子到底也或多或少听说过一些传闻,尤其六年前那条震惊全世界的新闻——全世界最凶残的杀手组织遭不明人物瓦解,依然印象深刻。

听说要聘请艾森总部杀人,几乎要赔上所有家产,以及应付其所提出的种种苛刻条件。

而,那个应该浑身打颤的方筝,却兴致勃勃地叫道:

“我是那个组织唯一无力完成的任务?谁这么恨我?恨我恨到不惜用一切财产来毁灭我?”

罗蝶起淡然一笑,摇了摇头:

“不,方筝,你必须想的是,既然有人痛恨你到要穷尽所有来杀你,那么,那人就不可能在艾森总部灭亡后就做罢,理应再去寻求其他杀手组织的协助,但,后来为何没下文了?孟家的机密追踪系统从此没下文,列为悬案,只可惜被艾森总部接下的案子绝不留客户资料,也因此至今我们未能找出幕后主使人。”

方筝不以为意:

“耍杀我、恐吓我的人并不少,不过都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一方面是孟老大在台湾有其势力,让他们忌惮;再一方面是我并未做过赶尽杀绝的事。真有人与我过不去,那我也不怕。过去的事,我当笑话听过就算,没必要多想,不会搁在心头:至于是不是依然有什么人非要杀我不可,那么,我也会好整以暇地等他们出现。”

斐红叶轻道:

“好气魄,是块早死早超生的好料子。”

“啧!我怕什么来着。”方筝举起一杯清酒,叫道:“来来来,若谁先醉死在这里,负责付酒钱!”

一吆喝之下,沉重的气氛又染上轻松色彩,一杯杯清酒,喝它个昏天暗地,日月无光。

 ※  ※ ※

呃……

放纵自己是很好,但喝到烂醉的地步可就不好玩了。

是谁说过“白日放歌应纵酒”?又有谁说过“将进酒,杯莫停”的?什么“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古人就是话太多了,才会害她这个堂堂方氏千金、方氏企业的掌权人此刻蹲在排水沟前吐了个惨不忍睹。

吐到连胃酸也没得吐时,她才虚脱地靠在一棵行道树上,脑袋不怎么灵光地想起那个李太白说了一大堆醉话后,下场是醉疯到去捞月而死的。醉鬼的话误信了,也只能陪着一同当醉鬼,没得抱怨。

红叶也真是无情,难道听不出来她说要散步回家只是醉话吗?哪一个白痴会在凌晨四点,在距家十公里远的地方当真会独自散步回家呢?那家伙竟然当真停下了车,一脚踢她下来,自己歪歪斜斜地开车走了。

距家还有多远呢?三公里?五公里?

哦,老天,全身细胞没有半个愿意接受大脑的命令,全采罢工姿态,一点也不合作!看来她必须探探脚下水泥地舒适的程度,以求待会入眠时不会太难受。

可是,即使总得向水泥地屈服,她仍然走一步是一步地努力着,离家愈近,愈有机会被家中的人发现,并且“捡”回家;她可不希望在天亮后被警察当作倒路酒鬼来处理。唉……

踉跄的步伐晃了二三步后,又抓到一株大树傍身,不过,这棵大树挺诡异地涌着温度;在她耳朵贴住的某一处,还传来心脏沉稳的跳动声,并且有两双树枝圈住她身体,牢牢攫住了她下滑的身子。

“咦?”她伸出手捧住“大树”的脸,眯着眼仍然看不出个所以然,只好呆呆地问:“你是谁?”

手的触感明白地告诉她,眼前的“大树”是个人。

“你希望我是谁?”温厚的男声像一道凉风吹拂。

“我希望你是李白。”她很正色地回应。

“为什么?”男声又吹拂在她耳畔。

“那么,我便可以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

“哦?”

“我想要把你鞭打,你这个超级骗子,害我全身难过死了!”吼完了,她的神智也好了些许,叹息道:“我必须回家,你愿意当个好心的路人甲吗?”

“你醉得不能走,脑子倒还算清醒。”路人甲发表观察所得的结论。

方筝冷着迷死女人芳心的笑,长手一伸,搭住眼前路人甲的肩膀,一时之间不怎么满意这个肩膀的高度,比她的肩高出五公分,让她靠得不大舒服,而且他的肩膀好硬,肩骨会硬是必然,但连肌肉都硬如铁就太没天理了。这个男人挺强壮的哦。

“你看来是个练家子。”

“是吗?”

“如果我的敌人派你来暗杀我,说不定就能成功。”她边说边走。显然路人甲正好心地扶着她走向回家的方向,而半醒半醉的她丝毫不担心自己也许会面临的种种危机,还很有兴致地与他聊天。

男子低笑:

“你可以打电话通知敌人来雇用我。”

“好呀,多少钱起价?我可以代你争取更多优渥的条件。”

男子低笑声歇止,也没有立即回话,她模糊地感觉到他正在看她。好笑了,这样漆黑晦暗的凌晨时分,没星光没路灯,他是不可能“看”清她的,但她却强烈地感觉到他能把她的面貌看了个一清二楚。

“你在看我吗?”

“是的。”男中音加了些微的沙哑。

“那你一定和孙猴子一样有火眼金睛。”她笑,沉重的头颅已完全栖上他颈窝。

男子似乎叹息了声,像在自问:

“为什么你不怕我?我是个陌生人。”

她在沉睡前的最后回应是:

“因为我醉得什么也不想担心,也因为我家门口到了,而摄影机已将你我两人拍了进去……一旦我死了,也不怕没有线索可以追察。”和着低沉笑语,她安心地软在他怀中沉睡,任他处置了。

她的话惹来男子浅笑,铁般的双臂牢且轻柔地扶住她腰背,让她可以贴在他怀中沉睡。看了她睡颜好一晌,才抬头环伺方家大宅门口,很快地在隐密处找着了摄影机,并且不只有一架。

这女子。确实够格当他的新娘!

不枉他千里迢迢而来。

方筝,他的新娘。

2

如果她的耳朵在一天之内被震聋了,并不是太稀奇的事。

如果她曾对武侠小说中的“魔音穿脑”斥笑过无稽荒诞,那么她会立即为此而忏悔。

老天呀,你不觉得世上的噪音已经太多了吗?为什么还要纵容眼前咯咯叫的火鸡群在她面前制造污染呢?

幸好她向来身体健康,宿醉的痛苦没有太严重;喝下解酒茶后,整个人神情气爽了起来——如果耳边的叫嚣声可以用遥控器按掉,她的精神会更好一些。

方筝修长的双腿放在大书桌上,整个人舒适地窝在大皮椅中,坐没坐相地办公着。

她的美人秘书一大早被她召来家中办公。

方筝眼睛与手没一刻得闲;这么辛苦地在为方家基业打拼着,却仍要命苦地挨骂,不知道世上还有没有天理!

方氏企业安管部的主管董培良、方氏企业未来继承人方范,以及方家大宅的元老奶娘康婆婆——人家说三个女人可以创造一座菜市场,不料二男一女也有同样的效果;也就是说古人只会把坏的东西栽赃到女人头上,一点也不知反省,甚至不知道男人创造菜市场的功夫更胜一筹。

“张伯。”方筝觑了一个空。

立在书房门外等召唤的管家立即应道:

“是。”

“奉茶。”

“几杯?”

“你难道数不出来书房内的老母鸡有几只吗?”方筝目光没有稍离过文件,只有批阅的右手将钢笔转了几个圈圈,又复振笔疾书。

但她的话却又引来另一波的不满叫嚣。

方范首先冲到书桌前,抡着他多年苦练铁沙掌的拳头在方筝面前晃着:

“二姊,你居然把我们的关心当成母鸡叫!我们难道没有吼叫的权利吗?喝酒喝到三更半夜,不理会董大哥打的呼叫器留言,然后站着睡在一个大男人而且是陌生人的怀中,直到我们发现,你你你——哇!”伸长的手指猛然收回,跳着脚、甩着手,安抚自己差点被咬成两段的指头。

方筝嗤笑了一声,示意李乃君暂停工作,将手上的文件往桌上一丢,俐落且准确地落在堆积如山的文件堆最上头,并且让它保持平衡,没有散成一地。

将玉腿放了下来,她道:

“你们这些人存在的意义就是成天在我耳边吼叫吗?拜托你们找点有用的事来做好不好?”

董培良开口道:

“可以,但你得告诉我,早上抱着你的那个男人是谁?我好可以去查他的资料。不会再烦你。”

真是不死心,唉!

“我怎么知道他是谁?事实上我连他长得怎样都很模糊,这问题应该问你们才对吧?你们至少知道他长得是圆是扁。”

老奶妈康婆婆呼叫道:

“二小姐,你连人家是谁都不知道,就跟人家睡了?要知道这要发生在五六十年前,你根本已经身败名裂了!哎呀!太随便了!太随便了!我怎么有脸在死后去见我家小姐、姑爷呀!”她老人家的“小姐、姑爷”就是指方筝的爷爷奶奶。当年陪奶奶嫁过来后便以教养少主人为己任,直到现在堪称三朝元老。

“婆婆,我没有和他睡!您以为在大门口、在光天化日之下能做出什么苟且的事?董老兄,你是安管部的人,就要有本事自己去查陌生人的资料,别再烦我。还有你——方范,听说你最近玩电脑玩得凶,连功课也不顾了?当心我打断你的狗腿,当一科、打断一双。当了四科以上,我看你要准备办后事了。明白吗?还不快出去!”最后一句含着火药吼了出来,充分表现出方氏掌权人的威严。

吓得两名哀怨男夹着尾巴逃了出去,只剩势单力孤的康婆婆依然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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