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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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叛深深的看着他说:“名垂青史,不朽功名,所需不过是一个契机而已——你的原话,不是么?你只是被这个契机选中了,你又何尝有过选择的余地。”

倪双阳目光一闪:“那么,如果你有选择余地呢?你会怎么选择?接受这个机会,还是拒绝?”

倪叛先是一怔,随即垂下眼睛……三秒钟后,她抬起头。

“名垂青史的机会么?”她一字字说,目光充满了坚毅和果敢,“如果我有,我会接受。一定会。”

倪双阳定定的看了她几秒钟,忽尔一笑,淡然说:“那么,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穿越时空的人,不知道算不算名垂青史。”

* * * * * *

这世上,最奇妙、最神秘、最充满魔幻意味的字眼是什么?

——穿越时空。

当然是穿越时空。

再没有第二个词汇,能像它这样掀起了一代又一代的人的热切渴望;

再没有第二个词汇,能像它这样只是想一想便足以勾起全部的激情。

千百年来,人们一直梦想着能够无所顾忌的穿梭于时光的隧道,造访远古、探索未来。文学家们用最具想象力的文字来幻想它;学者们投入毕生的精力、用一个又一个方程式来证明它存在的可能性;而更多的普通人,则只能在最离奇的梦境里才能踏上那条幻想之旅……可现在,这竟然不再是幻想,不再是学者脑中的方程式,而是——即将付诸行动的现实。

这无疑是个划时代的创举,是继人造卫星上天、人类登陆月球、探访外太空成功后,人类科技文明进程中的又一个、最意义非凡的一个创举。

全人类都会把这一创举永远铭刻在心,而毫无疑问的,第一个完成这一创举的人的名字,也将随之被留在史册之上,永远。

* * * * * *

永远……倪叛把这两个字细细的咀嚼着,年轻的面孔上渐渐浮起语言难以描绘的光彩。

“爸爸,”她抬起头,用做梦般的神情凝视着自己的父亲,“你是说真的?”

倪双阳颔首:“不但是真的,而且立刻就要进行,一刻也耽误不得。有可靠消息说,美国内华达空军基地的穿越时空研究即将进入活体实验阶段,我们必须先行一步。”

自从2500年欧亚大陆联盟成立,就和美洲大陆形成对峙,其中,科技竞赛更是两方主要的竞争环节,像穿越时空这样万众瞩目的创举,欧亚大陆联盟自然不肯让美洲抢先。

怪不得这么突然。倪叛点点头,因为事关重大,原先的兴奋迅速沉淀,她沉思片刻,问:“我们的研究,已经到了确实可行的阶段了?”

“理论上讲是这样。”倪双阳肃容道,“但是在没有进行活体实验前,谁也不知道那样做有没有危险。”

不错,螃蟹无毒,但是在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出现之前,谁知道?

倪叛沉默下去。

“叛儿,”倪双阳沉声道,“如果你不愿意……”

“不愿意?除非我疯了!”倪叛睫毛一扬,“我一直期盼着能名垂青史,你知道的,不是么?否则军中比我有资历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你又怎么会把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给了我?你从没利用职权徇过私,可为了我,你破例了……谢谢你,爸爸。”

倪双阳微笑:“我也有我的私心。”

“啊,是的!”倪叛冲他挤了挤眼,“父女俩双双名留史册,这可是前无古人的事呢!老爸,哦?”

看着她神采飞扬的笑脸,倪双阳的心没来由的一抽,他皱了皱眉,刻意忽略掉那份怪异的不详之感,话题一转说:“马上就到B3了,你还是想想要去哪里吧。给你个特权,随意选择穿越时间和地点,怎么样?”

“让我选?”倪叛顿时喜上眉梢,“哦这简直太棒了!让我想想,好好想想……”正说着,脑海中浮现一幅画面,眼睛一亮,冲口而出道:“我要去五千年前的古埃及!”

“为什么是埃及?为什么是五千年前?”

“因为……”倪叛想了想,摇头,“我也不知道,就是想去。而且,我一直梦想着能看看以前的地球,看看没有被污染的海洋,看看真正的蓝天白云,一定很美很迷人……”

见她一副深深陶醉的模样,倪双阳不禁莞尔,双手抚膝,一晒道:“好,就去古埃及!”

六字出口,尘埃落定,大势所趋,人力难挽。

再难挽。

第一节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曾无数次的仰望过苍穹,倪叛也不例外。

每当她看着那永远灰蒙蒙一片的天空时,都会在心里想象,那个经常出现在书里的词——蓝天——是什么样的。

现在,她知道了。也知道了所谓的想象力,在自然实物面前,是多么的贫瘠。

什么是蓝天?这,就是!

整个天空就是一块巨大的蓝水晶,倒扣头顶,明朗、清澈的仿佛能映出人的影子……蓝、蓝,那样无穷无尽的蓝,蓝得惊心动魄,蓝得魅惑至极,多看两眼,都会有种将被吸进去的错觉。

而在这片蓝天下的是,却是连绵不断、无休无止、广袤无垠的沙漠,一座座沙丘以各种各样的形态绵延千里,尖塔状的、蜂窝状的、羽毛状的、鱼鳞状的,有的平坦如水,有的沟壑纵横,高高低低、深深浅浅的行成一片沙浪起伏、宏伟瑰丽的金色沙海。

这就是五千年前的地球么?倪叛深深的叹息着,现在她才知道,原来这个星球曾经这样的美丽过,几乎让她忍不住跪下去顶礼膜拜。

也就是在这时,她才真正意识到——她成功了!她真的回到了五千年前!她成为人类历史上首次穿越时空的人!

狂喜骤然袭来,因为太过猛烈,以至于反射到脸上却成了沉静,就像汹涌的暗流永远只存在于平静的海面下。

就这样,她怔忡了大约一分钟,然后才想起,她还有任务在身。

——现在,全世界只有她自己知道穿越时空的实验已经成功,这当然是不够的。她得找到有说服力的证据,用以证明这一创举的的确确已经由她完成了。

为此,军方在她脑中植入了一个微型电子芯片,全程记录她的脑电波活动,作为返回后用以证明这躺远古之旅并非只是她脑中产生的幻觉的证据。另外,这个芯片还具有语言翻译功能,并能向她提供一切已知的相关古埃及历史民俗……必须承认,准备是充足的,现在她要做的就是:找到城市,拍摄下一段古埃及人建造金字塔的实景——没有什么比这更有说理力了。

当然,如果时间允许的话,她还想看看那个方尖碑。说来也怪,那石碑就像在她心里生了根似的,她从没对一件事物有过那么大的兴趣。或许,这就叫缘分吧。她想。

就在这时,头顶忽然传来奇怪的声音,仰头,但见一只雄壮的黑鹰正鼓风振翅滑翔,几个旋转后,忽然俯冲,直扑倪叛面门,苍劲有力的带有钩爪的四趾几乎瞬即已至眼前……

事发突然,倪叛无暇多想,电光石火间一抬手,“呲”——光子戒射出一道碧绿的光,雄鹰如遭电击,戾啸一声,笔直坠落。

光子戒的厉害,倪叛是知道的,她本不想下这样的狠手,只是情急之下,也没别的办法。听那鹰跌落时叫的那样惨,心下很是不忍,就走过去打算埋了它,谁知道蹲下一瞧,竟然看见鹰腿上系着一条细细的金链,顿时眼睛一眯,知道不妙了。

——这鹰竟是人工驯养的!

谁都知道,鹰生性桀骜,即便被驯服也向往自由,所以放鹰时主人绝对不会离其太远,这鹰的主人,肯定就在附近。

出于安全起见,父亲和一干学者经过慎重考虑,把她的遣送坐标设定在毗邻尼罗河三角洲的、人烟稀少的西奈半岛,根据电子芯片提供的信息,纵横这片沙漠的是亚洲迁徙而来的游牧民族闪米特人。这就意味着,这只鹰的主人,十有八九是闪族人。而闪族人,则是出了名的骁勇善战、剽悍凶残……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事情不妙了,非常的不妙。因为,她已经听见急雨般的马蹄声了。

她刚刚转过头,就见远处一座沙丘后转出一队人马,沙尘飞扬间,转眼已在百米之内。

好快的速度!倪叛暗自警惕,在这沙漠之上,只有训练有素的人才能策马如飞。但是,细细一看,见那队人马最多只有二、三十人,又稍觉安心,一只光子戒对付这几个人还是不成问题的。

她缓缓站起身,腰板尚未完全挺直就听利器破空的声音响起,“嗖嗖嗖”三箭射来,直插在离她脚仅有三寸远的沙子里——她刚才只要往前迈一步,这双脚就算报废了。

冷汗,骤然从倪叛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里冒了出来,那一瞬,她脑海里唯一的念头居然是——该死的这不是五千年前么?连复合弓都还没出现呢,这箭是怎么射这么快这么准的?

再一抬眼,那队人马驰得更进了,为首一男子,黑衣黑马,黑巾掩面,尽管马速快的惊人,他却只以双腿紧夹马肚,双手完全撒缰,握着把三角弓,紧贴脸侧,已经拉满,箭尖直指倪叛的大好头颅。

这意思,再明显不过:刚才那三箭只是警告,如果现在倪叛有任何轻举妄动的话,这第四箭肯定会把她的脑袋射个对穿。

骇然、惊讶、恼怒,种种情绪交替在倪叛心中出现,最终化作冷静,这人的箭实在太快太准,虽然光子戒威力惊人,但她不想冒这个险。

于是,在那群人团团围住她后,她缓缓的举起手来,想表示一下自己没有反抗之意。

谁知双臂甫动,就听一声轻哼,却是那领头的男子不赞同的摇了摇头,手一紧,弓弦立刻发出轻微的拉扯之声,仿佛那箭随时都会脱弦而出似的。

见鬼!难道五千年前的人不知道举手就是示弱的意思?倪叛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肩膀一松,垂下手来。好吧好吧,她不举手了还不行?该死的,他为什么偏偏拿箭指着她的头?为什么不指着心脏或是别的要害?要知道她身上穿的这件白色长袍,表面看和古埃及女子常穿的没有不同,所用材料却和那件高科技军服一般无二,能防弹的耶!

她开始后悔为什么不带个防弹帽过来。

可是,谁能料到她的运气会这么差嘛!喏,刚来到古埃及,连气都没顾上多喘几口,就先是被鹰袭击,接着被人用箭指着头……没的说,衰就一个字!

倪叛叹了口气,哀怨的尾音尚未消散,那男子突然开腔了:“你杀了我的鹰?”

他的声线非常奇特,沙哑中带着股金属杀伐之意,仿佛每说一个字,声带的振动都会在咽喉中磨出血来……光听声音,倪叛已知道这男人必是个心狠手辣的厉害角色。直觉告诉她,和这种人打交道,最好是实话实说。于是她点点头:“是它先攻击我的。”

她脑中的芯片具有双向翻译功能,不仅能翻译别人说的话,还能干扰对方的脑电波,使之听懂她的话。饶是如此,那男人露在黑巾外的双眼中还是出现一丝狐疑,沉默着,用鹰隼般犀利的目光上下扫视她一番,最后,停在她的指间,那枚光子戒上。

倪叛立刻意识到自己犯了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她不该承认自己杀了那只鹰。

看看她现在的样子吧,除了一身白袍,根本身无长物!

那她是怎么杀死那只鹰的?抓起把沙子把它给呛死的么?

她身上唯一一件多余的东西,就是手上的这枚戒指,当然也就成了唯一值得怀疑的东西。

可是,一个五千年前的人,一个连“高科技”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竟然一眼就瞧出戒指有玄机,这、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太受打击了,如果五千年前的人都这么精明,那么很显然,人类根本就不是在慢慢的进化,而是迅速的退化。

一瞬间,不知多少念头划过倪叛的脑海,最后化为一句话:一定要保住戒指!

这男人既然已经看出戒指有问题,想必下一句话就是让她脱下戒指,否则就一箭射穿她的头。可她宁愿被他射穿头也不能把戒指交给他,它不但是她在这个时代赖以自保的武器,更是开启时空之门唯一的钥匙,给他?绝无可能!

然而,意外的是,她竟然猜错了。那男人的下一句话竟然不是让她交出戒指。

“你穿白袍,我的鹰想必是把你当敌人了。”他说,目光不再在她的戒指上逡巡,连弓也收了起来。“这片沙漠很少有孤身女子出没,你叫什么?要去哪儿?”

五千年前的埃及虽然没有中国人,却有很多从迦南一带为躲避饥荒而迁徙来的亚洲人。倪叛的五官本来就比较立体,肤色也较深,加上一身当地人的装束,倒是与西亚人种有几分相像。

这男人问出这两个问题,虽有试探之意,但至少是真的把她当成本地人了。

对倪叛来说,这当然是个好消息,意味着即使她进入人口密集的城市,也不会显得很突兀。心中一喜,觉得也该给自己取个带埃及味的名字,以便进入城市后使用,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名字,张口就说:“我叫依希丝,要去……”顿了顿,从电子芯片提示给她的地名中选了一个,说:“去孟菲斯。”

“孟菲斯?离这很远呐。”那男人眈了眼四周,似乎笑了笑,“你不是打算走过去吧?”

倪叛面不改色:“当然不。我的马在半路上死了,所以……”

“哦。”那男人轻抚着马鞭,沉吟片刻说,“我们要去孟菲斯附近的奴隶市场,可以分你一匹马。”

这么好?信他才怪!不过……倪叛眼珠一转,他说的对,此地距离城市太远,有马骑总比走路强。反正,从他收起弓的那一刹那起,他,以及这一行人的性命就算落到她手里了,她怕什么?于是展颜一笑,说:“那太谢谢你了。”

那男人淡然扫了她一眼,身形忽动,眨眼功夫已下了马,丢下一句“我的马比较听话,你骑。”就翻身上了另外一匹马,动作犹如行云流水,既流畅灵动,又充满了力量与剽悍。

好身手!倪叛暗赞一声,要是古埃及也有奥运会,这家伙绝对能拿马术比赛的冠军!

电子芯片感应到她的脑电波,自动把有关讯息调了出来:在古埃及,只有闪米特人懂得如何驯养马,直至其分支喜克索斯人占领下埃及,埃及人才逐渐掌握了驯马术,并开始发展骑兵……

哦,原来是这样。那么,很显然,那家伙这辈子也别想拿马术冠军了。倪叛笑嘻嘻的想,仰脸看天,一朵白云悠闲的挂在头顶,仿佛在她的心头投下一片阴影,笑容仍然浮在唇边,却已僵硬:她忽然就意识到什么事不对劲了。

——只有闪米特人会驯马,她是闪族人么?

当然不是。

那么,她哪来那匹“死在半路上”的马?

“我的马比较听话,你骑。”耳畔鬼使神差的响起刚才那男人说的话,倪叛猛一咬牙:遭了!

恰在此时,身后响起刺耳的呼哨声,身下的马顿时一声长嘶,前蹄骤然立起,又“砰”的落下,如此不停反复,外加摇头摆尾,直把倪叛颠得五脏六腑都翻了个个,手不由一软,一头就从马背上栽进沙地里去。

她自小受训,反应不能说不快,就地一个翻滚,已卸去大半冲力,正要站起,头顶传来一声冷笑:“就知道你不简单!”她只来的及抬眼,就见半空一道黑影压下,整个人再度被压在地上。那人一把捏住她的手腕,用力往地上一按,也不知道使了什么巧劲,她只觉指上一凉,顿时知道发生了什么——那枚光子戒,到底没保住!

愤怒和羞辱使她忘记了一切,膝盖一曲,狠狠的撞在那男人的胯下,听他在自己耳边倏的发出一声闷哼,心中真是说不出的痛快……然而,这痛快并没有维持多久,因为他几乎立刻就扬起手来,重重的切在她颈上。

昏厥之前,她听见他说:“你要了我的鹰的命,就用的你自由来换吧。”

第二节

倪叛醒转时,夜幕已经降临。

她睁开眼后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满天的星子。那么、那么多的星星,如钻石般点缀在蓝丝绒似的夜空中……尽管生于现代的她早就知道,即使在最理想的观测条件下,地球上肉眼可见的星星也只有九千颗,因为每次只能看见一半天体,这个数目还要减半,可这一刻,“无穷无尽”这个词还是从她的脑中跳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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