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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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煜将那些尸首查看一番,侍卫中有人是在武威军中待过的,即刻辨认出,这些都是周腾的亲信。

“看来这些人是冲着马车来的,想刺杀殿下,”田彬道,“不料错认了夏公子的马车。”

初华嘴角撇了撇,没想到自己竟当了一回肉盾,也不知道这是算自己救了朔北王,还是朔北王救了自己……想着这些,她松口气,却发现身上疼得很,想来是方才搏斗时伤了筋皮。

“挖个坑,埋了。”元煜淡淡道,“即刻开拔,则开阔处扎营。”

众人应下,忙分头准备。

初华正要到车上去,却听元煜道,“夏公子与孤同车。”

她愣了愣,忙道,“我不与你同车。”

元煜瞥她一眼,“这是命令。”

“不要……”话没说完,她的肩膀被元煜按了一下,登时疼得抽气。

“到我车上用药。”元煜淡淡道,转身而去,不容辩驳。

作者有话要说:有大人问我放假没,呃……放假了啊,大家没发现,这些天都是八点更新(不要纠结那一两次例外),并且自出都比前阵子多出一些了么?

两更什么的就饶了我吧,四五千已经是鹅的极限了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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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沙邑上

众人很快收拾妥当,浇灭篝火。号令下来,即刻开拔。

外面的火把光从车帘透进来,光影交错。初华坐在元煜的车上,看着他从行囊中摸出一只小瓶子来,递给她。初华接过药,打开瓶口嗅了嗅。百戏班里练功摔跤,常年跌打不断,初华也算得半个行家。这瓶子里的药酒香十分浓郁,入鼻即知是上好的伤药。

但是她没有动。

元煜坐了一会,瞥瞥她。

“我……我要到自己车上去换药。”初华道。

“不行。”

“为何?”

元煜道:“现下正当黑夜,不知道还有没有剩下的刺客,你换车,众人都要停下来等你。此地山林密布,最易设伏,多待一分,危险便多出三分。”

初华也知道这是实情,没说话。

“换吧。”元煜望向拂动的车帘外,语气缓下,“黑灯瞎火,没人看你。”

“那可说不准,”初华不信任地说,“谁知道你会不会像街上的流氓似的,我可是良家女子……”

“就算偷看,你也要有。”

“咚”,马车里传来奇怪的撞击声,侍从们讶然。

田彬若无其事。心想他们在上药啊上药……

初华带着伤,又本事不济,爪子还没挥出,就毫无悬念地被元煜一手压住。

“你就这点功夫,还敢跟刺客对打?”元煜的声音里没有半点同情。

“你……你放开我!”初华面红耳赤。

元煜松手。

初华瞪着他,退到车子的一角。

“快上药。”元煜神色无波,转过头去。

初华别无选择,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下,那伤的确要尽快上药才是。幸好,伤在肩上,胸下缠着白绫,涂个药倒也没什么。

“你千万别回头。”她背过身去,迅速地脱了上衣。

元煜没有答话。

初华摸摸那伤处,是干的,也没有破损,想来是挫伤。她的心安下许多,打开药瓶,倒出药酒,一点点地擦上去。药酒凉凉的,触在皮肤上,伤处的疼痛似乎立刻减缓了些。

杀千刀的刺客,初华一边擦着心里一边骂,这次是她大意,没将小囊带身上,要是要下次,她连霹雳罐也扔出去,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叫山外有山……

药酒香在车厢之内散开来,外面的夜风带来松树林的味道,和在一起,倒是十分怡人。

可元煜却觉得还有一种味道。

幽幽淡淡,掺杂其间,不起眼,却教人无法忽略。

她还会往身上熏香么?元煜不禁想,未几,又觉得大概是错觉,近来自己的鼻子真是灵得有些古怪。

身后,传来些细微的声音,窸窸窣窣,他似乎能猜测道初华正在做什么。上次在齐国救她的时候,她晕厥过去,衣衫是齐王子的侍婢换下的。这件事,元煜当初懒得说明,她却似乎耿耿于怀。

唇边不禁浮起一抹无奈的笑。

他和这个来路奇特的人,莫名其妙地掺合在一起。他欣赏她的才能,用意是好的,目的也是对的,但与她相处的过程却总是意外频发,并不像收留文远他们那样一帆风顺。她任性,不羁,还带着几分犀利,对他这个皇子应有的礼貌,更是半点没有。

但是元煜并不讨厌,将她留下的心思也从来没有动摇过。

果然是爱才之心么?

元煜想了想,觉得大概如此……

正出神,一只小瓶子递过来,“还你。”

元煜看看那瓶子,回头,初华已经穿好了衣服。

“留着吧,”他没有接,“你这伤不是一时半会能好。”

初华想了想,觉得也对,把药瓶收起来。

一时无话,车厢里很安静,只有车轮和马蹄行走的嘈杂声。

初华瞅瞅元煜,或许是刚刚经历一场意外,或许是身处黑夜,她的心思冷静下来。初华不是胡搅蛮缠之人,想去过往种种,忽然觉得,面前这个人,虽然做事奸猾舌头略毒,但终归待她不差。

片刻,她轻声道,“那个,你……其实挺好的。”

元煜讶然,看向初华,光照昏暗,看不清表情。

突然得到她这般褒奖,元煜有些受宠若惊。

“是么,多谢。”他说,“为何突然这么说?”

“想到了就说了。”初华道。

元煜扬扬眉,觉得这一点倒是实至名归,自己没什么可反驳的。

“知道就好。”他淡淡道。

初华想了想,觉得心底的那个想法似乎考虑成熟了,过了会,道,“以前的话我收回,我可以继续帮你钻研那些火器。”

元煜听到这话,心中一动,目中亮起了光。

他感到十分意外,这个小家伙今天是怎么了,吃错了药全都想通了?

“不过我有要求。”初华道,“我要是何时想回中山国,你不能阻拦。”

“那当然。”元煜露出微笑,这是很合算的买卖,对于她的本事而言,这算得什么条件?他问,“还有别的要求么?一并说。”

“暂时未想到,想到再说。”初华只觉扬眉吐气,骄傲十分。

*****

元煜加强了警戒,那次遇袭之后,再也没有再遭遇过刺客。

初华也在第二日回到了自己的马车上,不过,她发现,众人行走的路线开始弯弯道道起来,今天往东,明天往北,与既定的去向全然不一样了。路程过了一半之后,元煜收到一份密信,看完,露出笑容。

“去过互市么?”他元煜忽而看向初华,问道。

“互市?”初华眨眨眼。

一场大风刚刚刮过风,天空澄净。

沙邑座落于边境,临近大漠,因设有最靠北的互市而闻名。这是一个不小的城邑,内地的各色货物和外族的特产,每日源源不断地从各处城门运送进来,又运送出去。这城邑由汉人管理,却囊括着各色人等,汉人、匈奴人、羯人、羌人、氐人……甚至遥远的身毒人,都能在这里见到。

初华穿着一身胡人少年的衣服,跟着元煜等人,骑着骆驼,扮作商旅的模样,在沙邑的城门前等了好一会,那守门的军士才验完了文牍,放他们入城。

街道上,人来人往。各处街道皆商铺林立,大小买卖都有,熙熙攘攘,人口之繁盛,让初华咋舌。

“原来这就是互市。”她好奇地看着路旁一个吹笛子让毒蛇起舞的人,片刻,又转向一队豪华商旅,骆驼上满载着货物,还坐着几位浑身金灿灿的胡姬,轻纱掩面,香气夺人,露出一双漂亮的大眼睛。

“那是要卖到中原去的舞伎,”田彬难得遇到有个什么都不懂的人,跟她并排走着。叽叽喳喳,“中原里的富户如今喜欢养一两个胡旋舞跳得好的胡姬,宴会请客,倍有面子。”

“那肉也不错!”初华又盯着街边一处热闹的食肆,门口,一直整羊放在炭火上烤着,一个光着膀子的健硕胡人正在给客人割羊肉,刀子使得漂亮,教人看着便想流口水。

“那可是这边最负盛名的美食,”田彬笑嘻嘻,“等会安顿下来,我等也去吃些。”

初华心花怒放,看看坐在马上的元煜,他贴了一脸络腮胡子,穿着宽松的衣袍,还缠着头巾,看上去,就是个常年行走的商人。

先前看到他装扮成这副模样的时候,初华就有些佩服。这个朔北王,真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点顾忌都没有。

“为什么殿下要扮成商旅?”初华不解地问,“他是朔北王,直接过来不就是了?”

田彬一副“这你就不懂了吧”的神色,不答却问,“你可曾发现,这里没有朔北军的军士?”

初华四周看了看,的确,无论是城门查验文书的,还是街上巡视的,都不是朔北军的军士,服色并不一样。

田彬道:“沙邑有沙邑都督府,自设府兵。朔北军不驻此处,便不是殿下的地盘,殿下不过来此看看,要是顶着朔北王的头衔,那可就两样了。”

初华点点头,又问,“此处既然在朔北,为何不让朔北军驻此处?”

“啧,你可知晓这互市每年税前能收多少?自从殿下来了朔北,这里就没打过仗,朝廷这不是防着殿下分钱么……”

初华想到皇帝那副模样,不禁讪然。这两兄弟,在算计别人的方面,倒是实打实是一家子。

“还有一事。”初华想了想,问,“殿下来这里,要做什么?”

*****

沙邑以市而生,故并不似内地一般,日落之后即闭市。

太阳在天边落下,夜幕降临,各处商铺虽关门闭户啊,食肆酒楼却灯笼高挂,风中飘扬着乐声和食物的香气。

城中最好的伎馆,在沙邑的北边,叫琉璃馆。此时,灯火通明,虽不算得门庭若市,来往者却都是衣锦饰金的富贵之人。

鸨母高氏是个半老美妇,在馆中迎来送往,一双精明的眼睛,能在看到人的片刻分辨出身家如何。

门外传来仆人热情的声音,高氏听得语气,忙出门去,看到来者,即刻笑靥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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