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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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是的。如果是我,我愿意陪着你,满世界的跑。

但我什么都没说,自十六岁那年夏天后,我再也没有说过喜欢他。

“我想回家了。”我说。

“好。”他没有问为什么。

这一年来,他对我很好,若家人,若朋友,也有一丝内疚,唯独,没有爱情。

但有什么关系,我爱他就好了。这一点,在警局里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就决定了。

我回到学校复课,但没有继续学画画,我想念新闻系。也许,等几年后,我可以站在傅家宁的身边,与他并肩,奔跑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高三那一年,我的压力非常大,但也很快乐。有梦想,有期待,再难熬的日子,都能挺过去。

期间傅家宁回国待了很长一段时间,他见到我这样的状态,终于放下心来。

没多久,他主动申请去了中东。临走前,他将公寓的钥匙交给我,让我帮他照顾那些花花草草。走的那天,我去机场送他。这么多年,这么多次的告别,我第一次为他送行。

在他进安检的时候,忽然又转身,快步朝我走过来,我以为他有什么话要说,哪知他忽然捧住我的脸,嘴唇覆在我的嘴唇上。那个吻很短暂,像幻觉。在我的震惊中,他已经转身离去。

我呆呆地摸着自己的嘴唇,思维彻底短路。等我回过神来时,已经再也看不见他的身影。

那个傍晚,机场大厅里的所有旅客,都好奇地看着一个姑娘,她蹲在地上,又哭又笑,像个神经病。

如果我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我一定不会像个傻瓜一样摸着自己的嘴唇发呆,我一定一秒钟都不会错过,他离开的背影。

他出事的消息传来时,我刚拿到C大新闻系录取通知书。我给他打电话,想要分享这个喜讯,我还想问他那个忍了很久的问题,傅家宁,你是不是也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着我?可一连三天,他的电话都打不通。最后我找去他的单位,得到的却是他的噩耗。

包括他在内的记者三人,在阿富汗的一场战火中,全部遇难,尸骨无存。

我站在那里,只觉天旋地转,所有的声音与画面全都消失了。

世界在那一刻,万念俱灰。

二十三岁那年,我从C大新闻系毕业后,进入他所在的电视台,成为一名新闻记者。

三年后,我因工作去到了阿富汗,我站在当年他出事的那片土地上,这里已是一片废墟。夕阳斜照,我在那片废墟里缓缓蹲下身,从地上掬起一小捧尘土,装进一只素色小布袋里,扎紧,系了一个蝴蝶结。我将布袋贴在胸口,闭上眼,泪水滚滚而落。

家宁,这么多年了,我终于,再次与你重逢。

往后很多年,我带着那只贴胸而藏的布袋,走过了许许多多的地方,草原、湖泊、高山、森林、沙漠、海洋,几乎走遍全世界,唯有一个地方,我始终没有踏足,那是阿根廷的乌斯怀亚。

那是十五岁那年,我想要跟他一起去到的世界尽头。

这一生,再也无法抵达。

2.莫失莫忘

其实我有很多话想跟她说,可到头来,却统统化作一句不相干的话,真正应了从书上看来的一段话――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

我认识唐诺十年,从15岁到25岁,人生中最好的十年。我都用来爱她。

1999年,世纪末。中国考察队闯入南极冰盖之巅,成为第一支闯入这一“禁区”的考察队;举国欢腾建国50周年,天安门广场举行了空前绝后的盛大阅兵仪式;澳门回归;世界末日的传说…那一年值得浓墨重彩的大事记还有许多许多,可于我来讲,这所有的传奇都不及一抹清瘦的身影在我心中的分量。当时光褪色,关于世纪末的记忆,只残留初次见到唐诺时的画面。

那其实是一个并不太美好的黄昏,9月初,炎夏迟迟不肯远去,炽烈的太阳像猛兽。我恹恹地踩在课桌上擦玻璃,那面窗朝西,虽已是傍晚,可阳光照样晒得人发晕,我很想摔了小水桶走人,可又不敢,顶多在心里偷偷将罚我搞卫生的老班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个遍。

可这样热的天,有人却在球场上打排球。起初并没太在意,可当我擦到最后一扇窗时,那个女孩依旧在与排球战斗着,说是战斗一点也不夸张,哪怕隔着一段距离,我也看得出来她是个新手,完全没有章法技巧可言,把球抛到空中跳起来试图去接,十回有九回必是接不到,球跌落,滚出去好远。

空荡荡的操场上只她一人,她不知疲倦地练习着传球、垫球、发球以及扣球,如此循环反复。最后,烈日一点点西沉,夕阳将女孩的身影拉得细长细长,她本就极瘦,不太高,留一头俏丽潇洒的短发,我们教室在三楼,隔着一段距离我看不清她的长相。

后来明媚说我那样子义无反顾也是贪恋唐诺的美色,与学校里那些喜欢她的男生们并无不同。我一笑置之,世间所有人误解都没所谓。我没有义务并且拒绝向他们陈述关于初次见到唐诺时我就喜欢她但我连她的模样都没看清楚,唯一印象深刻的是那瘦削小身板里蕴藏的固执且不服输的叫嚣劲儿。这是后话。

当时的情况是,看着夕阳下依旧与排球战斗不息的女孩,我很着急,恨不得从三楼窗台跳下去教她传球,事实是行动与思想相当一致,我一脚踩空,人从课桌上重重跌落下来,陪伴我的还有那桶洗过抹布的脏水。当我再爬上课桌往外望,操场上已空无一人。

后来与唐诺熟悉了,我故作无意与她提及这个傍晚,问她是否很热爱排球?她要偏头想好一会才想起这一出,而后云淡风轻地笑,不,当初我只是听说加入排球队可以领取一套免费的运动服。

我讶然,就为了一套运动服,竟冒着中暑的危险去练习。可这就是唐诺,她想要的,从来都只靠自己拼尽全力得来。她身上可爱的地方还有很多,可我最爱她这一点。

第二次见到唐诺,是在半个月之后。学校不大,可偶遇一个人的几率却很小,要找一个不知姓名不知长相不知班级的人也有点难度,更何况我并未动过刻意去找她的心思。15岁,生活中还有更多新鲜好玩的事情,甚过对一个女孩子的好奇与朦胧欢喜。

那年母亲将家里一楼房间腾出来卖起了早点,杨柳镇的早餐店只有两三家,大概因了位置优越加上母亲待人温和有礼,店里的生意极其红火,父亲早出晚归跑摩的出租,早餐店的活计便都落在母亲一人身上,看她天蒙蒙亮起床忙活,有很多回我跟着起床试图帮她,可每次都被她板着脸骂回去继续睡觉。她说你现在升高中了学习更加繁重,你好好念书将来离开这闭塞小镇才是最重要的。如这天下所有的母亲一般,她对我的期望很高,她最大心愿便是我与两个妹妹都能飞出杨柳镇。

我虽心疼母亲劳累可到底也不忍拂她心意,那之后,便再也没有早起说要帮她。看到唐诺那天,是因为早起背英语单词,站在二楼走廊上瞥见楼下一个清瘦的身影正蹲在水池旁刷碗筷。她背对着我,但我认得那抹身影与那头俏丽潇洒的短发。揉了揉眼,依旧是她。飞速跑下楼去,却在临近她时又忽地顿住脚步,我不知我跑得这么急意欲何为。就那么怔怔地站着,她依旧埋首在那堆碗碟里,专注而卖力。

是母亲的声音将我思绪拉回来。“阿 起来了呀,吃包子还是面条?”说完又走近唐诺身边说:“小诺别刷了,跟阿 一起吃早餐吧,吃完你们一道去学校,正好阿 可以载你。”

她回头,对母亲嫣然一笑,点头说好。我不记得见到她面孔那一刻是否忘了呼吸,瓜子脸,大眼睛,雪白皮肤,才15岁的唐诺确实可以称之为美人。后来我见过许多生得美的女孩子,却无人能比唐诺。

她起身时才发觉我的存在,第一次见面,她坦然自若地打招呼,“你好,我叫唐诺,你呢?”她嘴角扬着清浅笑容,短发衬得一双大眼亮如漆黑夜空里的星辰,就那么专注异常地看着我,等一个回答。

“莫良 。”我讷讷地答。

她笑笑,往桌子边走去。母亲很快端来早餐,我要的是稀饭加烧卖,她的是一碗雪菜肉丝面。她先深深呼吸一口,而后便埋头大口吃起来,一边大声对母亲喊,阿姨,你煮得雪菜肉丝面天下第一,我最爱。母亲回过头温和地笑,那就多吃点。她吃的真的很多,母亲给她的碗是最大号,她埋头吃得专注,连汤都不剩一滴,吃完还意犹未尽地砸吧砸吧嘴巴。我从未见过哪个女孩子像她那么能吃又贪吃的。

我的单车从未载过女孩子,唐诺跳上后座抓住我的衣摆时,我心里一紧,心跳仿佛加速许多,倒是她,很坦然地大手一挥,出发咯!那天她穿了一条洗得有点泛旧的海蓝色连身裙,我微微偏头,眼光余角瞥见她的裙裾在晨风中轻轻飞舞,仿似有清香袭来,我有刹那走神,单车一个趔趄便磕上一块石头上…

“嘣”地一声,我们双双摔倒在地,顾不得手肘传来的酥麻刺痛,我慌乱去看唐诺,她的手掌有血迹渗出,可她硬是没有痛呼一声,爬起来将单车扶起,仔细检查后松了口气,“还好,没有掉链子。”

“你的手…还有你的裙子。”她的裙子在慌乱中大概被什么东西刮了一下,裙摆裂开一道长口子。

她低头去看,然后笑笑,“没事,用针缝一下就好。”她说得云淡风轻,笑也是,虽才第一次相处,可我发觉她真喜欢笑。她大概不自知,她笑起来的时候,最好看。

那天我们赶到学校时,刚好踩准早自习的铃声,唐诺跳下单车一溜烟跑得飞快,跑了很远她又忽地回头,冲我大声喊:“谢谢你啊,莫良 。”

清晨的柔和阳光细细碎碎地洒下来,打在她眼角眉梢,她的脸颊仿似氤氲成一团金色光芒,隔了好一段距离,我不禁看呆。

晚上吃饭时,我装作不经意地问母亲,“那个女生是你请的帮工吗?”

母亲愣了下才意会到我是在说唐诺,她摇了摇头,“不是。”

几天前她在店里吃完一碗雪菜肉丝面后,跟母亲说她没钱付,然后指了指水池旁堆得高高的碗说,但是我可以把这些都刷了。母亲说没有关系。可唐诺却十分倔强,她振振有词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也并非乞丐。争执了许久,母亲无奈,也只得随她去。接下来几天,她早早便赶来早餐店,以自己的劳动换取每天早餐。

“那孩子真懂事呀,就是命不太好。”末了母亲无限感慨。在她细细碎碎的念叨中,对于唐诺,我大抵有个粗略了解。

两个月前,她随母亲嫁入杨柳镇,据说这是她母亲第二次改嫁,她现任继父谎称在杨柳镇开了个大型煤矿,一开始时确实对她们母女俩大方豪气,可跟他回到小镇领了结婚证后,才蓦然发觉,这个男人不过是那家大型煤矿里的一个小管事。没钱也就罢了,还爱好麻将,每天坐在街头的茶馆里不知归家。赢了欢喜,输了便拿她们母女俩出气,唐诺的日子自是不好过。

后来我曾问过唐诺,既然他这样对你们,为什么不离开这里?那时我们已经算是朋友了,她依旧每天很早来店里刷盘子,我特意早起帮她,然后一道吃早餐,再载她一起去学校。

“她是为了我,想给我一个健全的家庭以及更好的照顾。”我记得唐诺回答我时的表情,那时已是寒冬,浓厚雾霭包裹着她冻得通红的脸颊,我们推着单车并肩而行,偏头,便见她神色幽黯,一点也不似她平日里的言笑晏晏。

“他每次输钱喝醉酒就往死里打她,身上新疤遮不住旧疤,可她不许我声张也阻止报警。所有的委屈都独自默默承受。”她的语调很低,还带了颤音,我心里十分难过,对她的感情中又加入了一丝心疼。

其实在清楚对唐诺的感情后,我曾写过一封情书给她。那封信写了很长,反复措辞,花了五天才完成。我打算在1999年最后一天拿给她,全世界的人都在宣言,世纪末的最后一天,应该干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情,才不枉此生。我不知道别人在干着多么壮烈多么值得书写的大事件,于我来讲,向唐诺告白这件事比之任何,都更要轰轰烈烈。

只可惜,我的初恋也失败的轰轰烈烈。

唐诺拿着我写给她的情书来教室找我,那天学校有跨年文艺晚会,整个校园都是喧闹一片,她穿过打闹的人群,走到我的课桌旁,我的座位靠窗,彼时我正趴在窗台上看楼下操场上的一场篮球比赛,她从后面拍我肩膀。

唐诺连拒绝都说得那么漂亮,她扬起手中的信笺,依旧清浅地笑着,“从不知道,你的字这么漂亮,啊,还有文采,真棒!”若换做别人,或许你会听成这是讽刺,可从唐诺嘴里说出,沾了她的语调,那便是真心实意的夸赞。

可我知道,她已经拒绝了我。她从来都是坦荡磊落的女孩子,所有的事情,她都求一个明白清楚,于别人,她亦是这样做。

说不难过那肯定是自欺,我接信笺的手臂很无力,她却在我的伤口上再撒了把盐,她将我拉到窗边,指着在夕阳下的球场奔跑传球的那个叫顾桥的男生对我轻言:“怎么办呢,莫良 ,我好像喜欢上他了。”

后来我们一直趴在窗台上,彼此都很沉默,直至夜幕降临,直至文艺晚会的喧闹退去,直至倒计时的钟声敲响,绚丽烟花铺满夜空…

那是我短暂人生中最漫长的一晚,仿似一个世纪。

其实在唐诺袒露心声之前,我与顾桥有过交集,我们在篮球场上实力相当,偶尔凑一起打比赛。顾桥高我们一届,在学校里算是光环笼罩那一类男生,学习好偏偏性格不羁,呼朋唤友爱玩乐。

唐诺追顾桥追得辛苦,且闹得满城风雨,学校里每一个人都在兴奋地讨论这件事。讨论的并非她不顾矜持追着一个男生跑,用现在一个时髦的词语来说便是,唐诺是人见人打的小三。顾桥的女朋友明媚,与他同班,据说他们青梅竹马。

虽然耗时久了点但唐诺的墙角挖得异常成功,一个长得好看又孜孜不倦倒追的女生,我想没有人能够拒绝吧。

后来她对我说,我终于懂得张爱玲那句“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原来真爱一个人,是愿意为了他而委屈自己的。

那时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吃早餐,我将头埋在碗里,努力不泄露情绪,她不知道我其实有点难过,还很心疼她。她追顾桥的这一路,点滴我都看在心头,而我与她之间,关系变得仿似好朋友、兄弟姐妹,什么都可以谈,除了爱情。那种关系很微妙,我心里的感受说不清道不明,但我无能为力,做不到从她身边走开。

“你开心就好。”其实我有很多话想对她说,比如说顾桥可以抛弃前女友与你在一起,那是否下一次也能为别的女生再抛弃你。但说出口终究也只有一句她开心就好。那个时候,我不见得多么睿智,懂得对一段无奈的感情最好的选择是放手,但彼时心愿真的很单纯,我比谁都希望唐诺好。

唐诺16岁生日时,顾桥在镇上最好的酒家订了一个小包厢帮她庆祝,我原本并不太想去,可又不忍看唐诺失望的神情。她说去的都是顾桥的朋友,她与他们都不太说得上话。

那天我跑到很远的郊外花圃找花农买了一盆仙人掌给她当礼物,在书上曾看过,仙人掌的花语是坚强。我觉得与唐诺很相称。

唐诺很喜欢我的礼物,她微微噘嘴说他们送的不是发夹就是娃娃一点新意都没有,完了忽又将左手伸到我面前,脸微微红了,顾桥送的银戒指,好看吗?包厢里只有我与她,顾桥与他的朋友都出去买啤酒了,我强迫自己将视线从那枚刺眼的戒指上移开,心里却一阵酸意翻涌。

后来我想,那天事件的导火线便是唐诺手指上那枚戒指,否则依我个性不至于情绪失控到拿啤酒瓶将顾桥的脑袋砸开花。酒瓶事件后果之一是我被抓进派出所关了一夜,第二是,将明媚带入我往后的生命中。

一开始我并未过多留意明媚,她跟在顾桥与他几个朋友身后进来,也没有人介绍,我只瞥见唐诺在看到她时神色忽地一变但很快又恢复过来,因为那女孩递过来礼物还对唐诺说生日快乐。

冲突发生在饭局的尾声,大家都有点喝高了,唐诺起身去洗手间,有人盯着她的背影冲顾桥说了句,“你小子真有福呀,这么清纯的妞都被你把到了。”调侃与痞味十足。我来不及出声,便听顾桥嗤一声笑了,“再清纯还不是一样犯贱的倒追男生…”

他的话被我扬起的酒瓶截断,刹那间血流如注,他应声落地。尖叫声与咒骂声交织成一片,我怔怔地捏着一块碎裂的玻璃,手上有痛意传来。恍惚中,我听到有人在外面打电话,110吗?

那一夜真漫长。

我蹲在角落里双手抱膝,窗口有寒风吹进来,刺骨的冷。被关在里面的我并不知道父母为了我奔走在医院与派出所之间,母亲甚至跪在顾桥父母面前声泪俱下代我道歉,恳求他们原谅。可顾桥一直昏迷未醒,他们始终都肯不松口撤销对我的起诉。

这些,都是后来明媚告诉我的。

第二天下午,我被民警叫出来,他让我在一份文件上签字后便说你可以走了。出乎意料,在派出所门口没有看到父母,反而是一个略感面熟的女生向我走过来。

“我叫明媚。”她笑着向我伸出手,我迟迟没有伸手握住她的,微微蹙眉,明媚?要想好一会,才想起这女生是顾桥的前女友。只是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你爸妈昨晚守在医院里整宿没睡,我叫他们先回家休息了,我来接你。”看出我的疑虑,她收回手,也不觉尴尬,耸耸肩然后对我粗略解释了如今的状况。

顾桥在清晨已经醒过来,所以事情才算告一段落。

“你为什么要帮我?”我与她并无交集过,更谈不上朋友。我想过无数种可能的答案,独独没有想到会是那一种。

她忽然笑了,然后仿似对全天下宣言一般双手握在嘴边大声对我说:“因为我对你一见钟情啊!”

我被她吓倒了,真的。一个才见过一次的姑娘站在派出所的门口大声对你说她对你一见钟情了,这真令人彷徨,我怔怔地看着她,不知该如何接口。

“真的,莫良 ,我还从没见过哪个男生像你一样有气魄的!”明媚不理我的目瞪口呆,她很有气概地重重拍了下我肩膀,“靠,当你扬起酒瓶砸向顾桥那一刻,简直帅呆了!我的一颗小心脏哟砰砰砰地直跳,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爱上了你。”

听到最后,我完全石化,一个姑娘家竟可以将告白说得如此气魄如此铿锵有力,实在令人刮目相看,从呆愣中回神,然后了然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我知道你处于失恋的阴影中…”

她粗暴打断我,“你才处于失恋的阴影中呢。”她忽然意识到什么,慌忙捂住嘴巴,有点小心翼翼地朝我望,见我神色如旧才又说:“我与顾桥那是比豆腐脑还要白的清白,”她顿了顿,“咳,若不是本姑娘看上了你我才懒得向你解释。”

传闻终究只是传闻,向来做不得准,明媚与顾桥青梅竹马倒是事实,只是落花无情流水亦无意。

“你以为我那么大气度,被人挖了墙角还带着礼物去参加狐狸精的生日聚会?”明媚说话语速快,字字句句都仿佛落地有声。比之唐诺,明媚实在算不得好看的女生,但她身上有一股爽朗的侠气,让人很难不喜欢。但也仅仅止于喜欢,不会更多,我心里十分明了。

可她不管,在学校里碰见了,老远便大声打招呼,将我的名字叫得惊天动地的。每天早上等在我家楼下早餐店里,非扯着我陪她一起吃早餐,我看着对面而坐的她,不自禁便想起唐诺。她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来找我。

“你为什么要打顾桥。”那是我从派出所出来的当晚,唐诺死死地望着我问,好似要看穿我的灵魂一般。

我沉默良久,终是一句话也没有说。我宁肯被她误会也不忍破坏顾桥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她有多喜欢他大概连她自己都不自知,我却看得分明。

“莫良 ,是我把你看错了么?我一直以为你是个磊落的人,可你这算什么呢,因为嫉妒你就可以随便打人吗?”

在我的沉默中,她失望离去。我望着她的背影在暗夜里一点点隐匿,忽然觉得我与她之间,仿佛自此便要越离越远了。

我未曾料到明媚会做出那样的决定,她在高三最后一个学期,主动要求降级,与我同班。

“你疯了么?”我是真的生气了。

“没有,”她依旧笑嘻嘻,“我成绩原本就很烂,我爸求了我好多回我都死活不肯降,这次他算如愿以偿了,他得感激你。”

她总有冠冕堂皇的理由,我说不过她,亦拿她半点办法也无,气得扭头就走,不想再理她。

我与唐诺再次走近是在顾桥去上大学的一个月后,他提出与她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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