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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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空尽欢

岁月终将她的爱耗尽。

楔子

她在机场安检处被他截住。

他脸色阴沉,一言不发地将她拽往停车场。他用了蛮力,她吃痛,低吼:“放开我!”

他置若罔闻,加快了步伐,几乎是半拖着她走,她手中拖着沉重的行李箱,令她好几次踉跄着差点摔倒。

夜色正浓,盛夏的风夹杂着滚滚热浪,她却只觉得冷。

他将她粗鲁地塞进车里,然后发动引擎,车子如离弦之箭,驶上了高速。

许尽欢望着他的侧脸,嘴唇紧抿,这是他盛怒的表现,可此刻,疲累与绝望令她无所顾忌,

“砰”地一声,一阵强风灌进疾速行驶的车内,狄彦偏头,车门洞开,副驾上空空如也。他瞳孔急速收缩,脸色如死灰,慌乱中去踩刹车,双脚却止不住地微颤,车子最终歪斜着撞上公路的护栏…

痛,浑身散架般地痛。许尽欢躺在马路上,感觉脑袋像是被挖开,温热的液体一波一波汩汩往外冒,瞬间模糊了视线。愈加强烈的昏眩感袭过来时,她沉沉地想,真好,真好啊,我终于可以离开了。

狄彦,纠缠了这么久,如果活着我没办法离开你,那么就让自己死了这颗心吧。

手术室外。

灯光惨白,寂静无声。狄彦靠在墙上,指尖的烟点了好几次都没有点燃,长廊里并没有风,他发觉原来是自己手在发抖。他的白衬衣上血迹斑斑,那颜色刺痛他的眼。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攫取他的心。

两个小时后,许尽欢被送进重症病房,陷入深度昏迷。

医生说,头部撞击厉害,颅内有淤血压迫神经,能否醒过来,看病人自己意志,与天意。

她的意志…

他想起事发前她说的话,哪怕死,我都要离开你。

隔着玻璃门,狄彦望着病床上安静苍白的尽欢,真想冲进去狠狠扇她两耳光,可他却连推开病房门的勇气都没有。

是他,是他将曾经那个生动活泼的许尽欢变成了如今这副绝望死寂的模样。

三年多过去了,狄彦一直记得初次见到许尽欢时的画面。

巴比伦会所顶楼的旋转餐厅里,她穿着格格不入的白T、破洞牛仔裤,棒球帽下绑了个高马尾,站在餐桌旁举着刀叉,指着她对面的男人大声说:“狄彦,我给你说,我不嫁!去他妈狗屁的联姻!”

对面的男人神色尴尬,蹙着眉说:“小姐…”

“别打岔!”挥挥手,她抓过水杯咕噜噜喝一大口水,将杯子搁得掷地有声,“我说你们男人咋这么没出息呢,做生意靠真本事,拉个女人来牺牲算怎么回事…”

对面男人脸色愈加难堪,起身招手:“服务生!”

服务生刚动,就被狄彦抬手拦住,他迈步过去,在许尽欢身后站定:“许尽欢小姐。”

“干嘛,忙着呢…”尽欢不耐地回头,却在看清来人的面孔时倏忽噤声,整个人愣住。餐厅里的灯光是暖色调,不知是否狄彦眼花,他竟然看到她的眼神在那一刻变得特别明亮,神情从不耐到恍惚再到…惊喜?

他按下心头疑惑,伸出手:“你好,我是狄彦。”

尽欢终于回过神来,指着狄彦,又指着被她莫名骂一顿的那个男人,“你…他…你…”

狄彦指着她身后的餐桌号305:“我订的是503。”

尽欢低头,掩面,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后来那顿晚餐尽欢吃得十分不在状态,狄彦只当她是因为尴尬。而他,本来就对老爷子强逼的联姻十分反感,因此那顿饭在彼此的沉默中草草收场。饭后他送她回家,下车时他忽然叫住她:“许小姐,说实话,我对这桩没有感情的婚姻也没兴趣。很高兴你我达成共识。再见。”

不等尽欢接腔,他已调头离去。

却没有料到,几天后的家庭聚会上,狄老爷子忽然喜笑颜开地宣布说,许家那丫头同意了这桩婚事。

狄彦正往嘴边送菜,听到这句,手僵在空中,顿时没了胃口。

第二天狄彦约尽欢见面,她似乎早已料到他会来电话,在那头抢先开口说:“请我吃饭吗?没问题。但我讨厌死了那种静悄悄的餐厅,地方我挑。”

她选的地方很偏僻,狄彦开着车在她的指挥下绕了一条又一条小巷子,在他耐心快要用光时车子终于停在了一家小四合院前。

是云南菜馆,专做小火锅。地方不大,天井里摆着几张木头长条桌,四周盆栽缭绕,肆意绽放,绿意盎然里掩着一口小水池,黑红两色的金鱼在水中游来游去。院子中央挂着四只大红灯笼,灯光不亮不暗,气氛营造得恰到好处。

尽欢嗜辣,点了一只酸辣汤锅,给狄彦要的是鸡汤锅。下锅菜很快上来,堆了满满一桌子,尽欢大手一挥:“有什么话等我吃饱再说,开动!”

大夏天的吃火锅,狄彦实在没什么胃口,倒是老板自酿的米酒很好喝,他端着杯子慢慢饮,望着吃得满头大汗还直呼过瘾的尽欢,他见过许多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但从未见过像她这样大大咧咧在美食面前毫不顾忌形象的女人。只可惜,她的身份依旧是他将要联姻的对象。

“你为什么改变主意?”他问她。

热气蒸腾中,尽欢抬起头,朝他笑嘻嘻地说:“我对你一见钟情非君不嫁呀。”她其实二十一岁了,这一刻口吻坦率直接得却像是十几岁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狄彦有几秒钟的怔忪,随即摇头讪笑:“这不是偶像剧。”

是,生活不是偶像剧,他没有那里面男主角的魄力,可以不顾一切潇洒拒婚。因为狄老爷子开出的条件实在太诱人――狄氏集团接班人的位置。

狄氏集团遭遇空前的资金危机,而许家是银行金融业的巨头,狄老爷子与许老爷子多年合作伙伴,但在商言商,那么大一笔资金注入,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但若两家结为一家人,又当别论。尽欢是许家唯一的孙女,被老爷子娇宠着长大,哪怕婚姻,也想为她打算好。狄氏两位接班人选狄彦与狄斐都得许老爷子赞赏,原本是想让尽欢与两人相识,然后挑自己喜欢的。哪知狄斐宁愿放弃接班人位置,也不愿联姻。

狄彦与许尽欢的婚期定在一个月后。

婚礼前一晚,狄斐拎着一瓶酒来找他喝酒。

“大哥,恭喜呀。”狄斐向他举杯,漫不经心的语调里听不出半分祝贺的意味。

狄彦不置可否,仰头饮尽。

“自从你回到狄氏,我们斗个你死我活的,每次我都卯足了劲,这几年,彼此不分输赢。但是这次,我输得心服口服。”他顿了顿,喝一口酒,“你知道为什么吗?”没等狄彦答话,他自顾自地接下去:“因为,你对自己比对敌人更狠,而我做不到。我没办法牺牲掉自己的婚姻,来作利益的筹码。”

狄斐走后,他又开了一瓶酒,站在露台上一杯接一杯地喝。喉咙里火辣辣的疼,但胃里却是麻木。他微微阖眼,问自己,如果重来一次,他还会做这样的选择吗?答案是肯定的。他不是狄斐,天生拥有那么多,哪怕生在这样的家庭,他依旧可以选择。而他,回到狄氏三年,所拥有的一切,都靠自己拼来。

他仰头,将杯中酒饮尽,苦涩滑过胸腔,将心底最后一丝犹豫压下去。

有所得,有所失,人生就是这样,很公平。

尽欢曾幻想过很多次自己的新婚夜,浪漫的,甜蜜的,脸红心跳的。但从未想过会是这样一种情境,她的新郎被一通电话叫走,彻夜未归。

尽欢在国外念书时候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次有压力或者难过时就打扫房间,里里外外抹一遍。他们的新家是狄老爷子送给尽欢的聘礼,临海的独立小别墅,上下三层。她找到吸尘器,从一楼开始,清理到三楼,又找出园艺剪,将花园里整整齐齐的花草再修剪了一遍。可时间却像跟她作对似的,一分一秒,怎么都熬不到天亮。她想打电话给爷爷与父母,可她不敢。这场婚姻是她自己心甘情愿的,这个人,是她自己选择的。

凌晨三点,她从酒柜里找出一瓶酒,窝在露台椅子上慢慢地喝,一杯一杯的,可怎么都喝不醉。她身上还穿着婚宴上的小礼服裙,已经被她弄得皱巴巴的,就像她的心。

狄彦是在天亮时回到家的,他放轻脚步推开卧室门,却发现床上空空如也,通往露台的落地窗洞开,海风卷起轻柔的纱幔。他蹙眉走出去,看见尽欢抱着空空的酒瓶蜷缩在椅子上望着海面发呆。

他微怔,开口喊她:“尽欢。”

她像是被吓了一跳似的,猛地从椅子上弹起,酒瓶滚落,发出突兀的声响。

“你回来了,是不是公司出了什么急事…”

“尽欢。”他打断她,走近她,“公司没有事,是一个朋友出事了。”

她心里一个咯噔,咬了咬嘴唇,哑声问:“朋友?”顿了顿,才再次艰涩地开口:“女的?”

她希望他摇头,希望他否定,可他真残忍,连骗都不愿意骗她一下。他那么迅速地肯定地点了点头,将她被海风吹了一夜吹凉的心再次吹冷。

她望着他,他神色憔悴,双眼布满了红血丝。他眉目间挂着浓浓的疲惫与担忧。这些,却都是为了另一个女人。

她是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可她不是傻子。

她立即明白了,他与那个能令他在新婚之夜抛下妻子的女人是什么关系。

她低了低头,走向卧室。经过他身边时,他忽然抓住她手臂,“尽欢。我不想骗你。是,我们是结婚了,可是,你我都明白,这场婚姻,并没有感情基础…”

尽欢挣脱他的手,低低地说:“我好困,我要去睡觉了。”如果再不离开有他在的地方,她真怕自己被这棒头一喝与心底一波波的难过击倒。

狄彦没有再说什么,从衣柜里拿了衣服,又迅速出门了。

尽欢蜷在被窝里,听到楼下车子离开的声音,她扯过被子,紧紧地咬在嘴里,眼泪肆无忌惮地开始流淌。

她想起自己隔着热气腾腾的火锅对他笑嘻嘻地说,我对你一见钟情非君不嫁呀。在婚前不多的几次见面中,他孜孜不倦地问了她好几次,她总是这样回答。她知道他不相信,可她不愿再多说。她一直在等他想起来,想起那次在巴比伦顶楼的旋转餐厅里,并非他们的初见。

可惜他忘记了,或许压根他就从未记得过。只有自己,傻傻地一记记了三年。

那是她十八岁的春天,美国西雅图的傍晚。她留学生涯里的第一次独自旅行。她从小被家人保护得太好,觉得全世界都是好人,丝毫没有戒备心,在火车上与对面座位的金发女生聊得很欢,下了车一起结伴走,去厕所时傻乎乎地将所有行李都让那个女生看管,出来才惊觉自己遇见了骗子。

她坐在火车站附近的广场阶梯上左右开弓扇自己耳光,大骂自己蠢货。更要命的是,她除了记得自己手机号,家人朋友的电话一律记不得。绝望地挨到了傍晚,暴躁地揪着乱糟糟的短发发疯般地用中文大声嘟囔着“啊啊啊啊疯了疯了要死了要死了”之类的怪音。或许是她的奇怪举动与中文引起正从她身边路过的狄彦的注意,他在她面前停了下来。

那一年,是狄彦结束留学生涯之前的毕业旅行,西雅图是他最后一站,他不像如今西装笔挺的冷峻模样,他灰T牛仔裤,肩膀上挂着一个黑色背包,他站在傍晚昏黄的光线下,对她说,Hey,需要帮忙吗?

异国他乡的街头,她最绝望无助的时刻,一句轻巧的乡音,令她“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他请她吃晚餐,不过一杯可乐与一只面包,尽欢却觉得那是她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他们坐在湖边的长堤上,那是多雨的西雅图难得的好天气,金色的夕阳慢慢沉入湖底,水面波光粼粼,美得一塌糊涂。

她侧头,望见他安静喝水的侧面。十八岁的心,轻轻一动。

她将这场短暂的遇见称之为初恋,宿舍里的好友笑话她说,什么初恋呀,你连人家名字都不知道,不过萍水相逢一场,快快忘记吧!

可她不,固执地记了这么多年,记得他的脸如同记得西雅图那面金色的湖泊。她固执地相信,总有一天,她会再次遇见他。

幸运的是,她终于再次遇见他,并且命运如此巧妙,她嫁给了他。不幸的是,他从未记得过她,更不幸的是,她曾天真地以为,只要去到他身边,爱情可以慢慢来。只是,她到底晚了一步。

尽欢站在病房门外,望着房门上挂着的病历卡上的名字:沈幼希。她深呼吸,握拳,给自己打气,然后抬手敲门。

四目相对,空气中有瞬间的沉寂。

尽欢率先开口:“你好,我是许尽欢…”她的话被病床上的人接二连三的喷嚏打断。沈幼希捂着鼻子,指着她怀里开得热烈的香水百合低喝道:“拿出去拿出去…”说着又是一个喷嚏。

尽欢急忙转身,将花搁在了走廊上。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花粉过敏。”尽欢抱歉地说,心里苦笑,第一回合,自己似乎就没占到上风。

沈幼希拍着喘息的胸口,原本就苍白的脸变得惨白。

尽欢望见她左手腕上缠着的厚纱布,那上面隐约可见血迹。她心头不禁打了个寒战,要多有爱,才能这样绝望,以死相许。

“你来这里,阿彦知道吗?”沈幼希终于抬眸看她,她声音轻轻的,却带着赤裸裸的挑衅。

尽欢微微一笑:“他知道,他刚接手公司,很忙,所以我替他来看你。”而其实,狄彦压根就不知道。她颇费了一番力气,才查到这家医院的。

果然,沈幼希脸色一变,但很快恢复自若,挑眉望着尽欢。“你想干什么?示威?还是用你们有钱人的一贯手段,威逼利诱让我离开阿彦?”

她一口一个阿彦,叫得那样亲切自若,好像在提醒着她与他的关系有多么亲密一般。尽欢心里不舒服到极点,但依旧还是平静地说道:“我来,只是想告诉你,我与他已经结婚了。不管你跟他有着怎样的过去,一切都结束了。”她望了眼沈幼希的手腕,“以后你别再做这种无谓的傻事…”

“你知道什么!”沈幼希打断她,“谁说我们结束了!不要一副同情者的嘴脸,该被同情的是你!他压根就不爱你,你们之间只是一场交易!他永远都不会爱你。”

你们之间只是一场交易,他永远都不会爱你…

尽欢走出医院,沿着街道漫无目的地走,耳畔反复响起沈幼希的这句话,像是一句咒语。

关于狄彦与沈幼希,她已经有所了解。他们青梅竹马,认识了近二十年。她晚的何止两三年,而是隔着他与她的整个年少时代。她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明明有恋人,狄彦为何还会答应与自己结婚。他是私生子,与狄斐同父异母,他十九岁那年父亲病逝,才得以回到狄家。狄斐的母亲自然容忍不了他,狄老爷子将他送到国外,四年后学成回国,进入狄氏。他不像狄斐,有母亲家族的强大后盾,他所有的一切,都靠自己拼命争来。他曾受尽了白眼,因此比谁都有野心,都想要成功,所以,哪怕他不爱她,依旧会选择这桩婚姻,因为许尽欢背后,是整个许氏。

她提起力气与勇气来宣战,想要捍卫自己的领地与幸福,结果却令溃败而归。

手机铃声打断她的神游,屏幕上显示的是狄彦的号码,尽欢心里一喜,急忙接起,那边却劈头盖脸一顿急喝:“许尽欢,谁准你去找她的!你到底对她做了什么?如果她有什么事情,你也别想好过!”

不容她开口,电话已切断。

她站在车来车往的十字路口,举着手机,阳光明媚,她却觉得好冷,打心底冷。原来爱一个人的感觉,不是甜蜜,不是幸福,而是这么心痛与难过。

那是她第一次对这段才开始的婚姻,生出无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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