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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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宋犹豫了片刻,点了点头。

【掩藏在长耳朵帽子下的秘密】

路亚一路上很是照顾宋宋,但也很霸道地要求宋宋:不能成天一句话也不说,不能愁眉苦脸。他说人生苦短,应当及时行乐,把每一天当做最后一天来过。路亚说这句话的时候特别严厉,平时脸上总挂着的温和清朗的笑容遁去,神色还有一点点悲伤。

宋宋没有留意这些,她只是怔怔地回味路亚那句把每一天当做最后一天来过,想了许久许久。然后忽然间顿悟一般,莫名其妙地笑了。

那之后,她果然变得开朗了一点儿,不再对着食物发呆。

到西安的头几天,路亚拉着宋宋一路吃吃喝喝,宋宋不是爱占便宜的女生,总是急忙付自己那一份,看着钱包迅速瘦下去,她开始担心自己能否走到新疆。

一天,路亚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小包,沉甸甸地扬在手里,他冲宋宋眨眨眼,丫头,我们现在去把前面花的钱赚回来!

华灯初上,夜市活络起来,衣鞋袜帽包凉皮泡馍烧烤,吃的用的应有尽有。路亚在角落里占到了很窄的一块地方,铺开黑布,小小照明灯拧亮,哗啦一声,小包里的东西悉数倒出来,惊艳了宋宋的眼。

雕花的木头手镯,式样别致古朴的藏银戒指,镶嵌着蓝孔雀石的民族项链,明信片…小布包里仿似一个万花筒,宋宋看得一愣一愣的。

“嘿,好看吧,都是我从各地淘到的宝贝。”路亚一边整理一边得意地说。

宋宋忙不迭点头,望向路亚的眼神直接升级到一种近乎崇拜的光芒。原来他这些天吃喝玩乐的终极目标是踩点呢,真是太有经济头脑了!

那一晚他们带去的东西卖了三分之一,因为式样别致又比店铺里便宜,女孩们蜂拥而上。

收摊时宋宋开心地数着一叠厚厚的零钞,把成本挪出来之后,她兴奋得哇哇直叫,“路亚,我们赚了三百多块呢!”那是宋宋第一次自己赚到的钱,虽然她只是跟在路亚的屁股后面收收钱。

路亚看着难得如此开心的宋宋,宠溺地拍了拍她的头,“那我们明天继续来好不好?”

可第二天晚上他们却没那么好运气,应该说整个夜市的小摊贩们都很倒霉,碰上了他们的天敌――城管!路亚眼尖,拉起正在收钱的宋宋就跑。宋宋一时未反应过来,边回头边大叫,“哎呀,还没有收钱的呀!”

“算了。”路亚头也不回地喊。跑着跑着他忽然觉得不对劲,回头,看到宋宋蹲在几百米之外,整个人蜷缩成一团,大口喘气,嘴唇乌青,手死死地摁住胸口。

“宋宋…”路亚急了。宋宋虚弱地抬头,倒在路亚的怀里,声音轻不可闻,“带我回旅馆,药…药在背包里。”

路亚抱着宋宋飞奔至马路中央,拦下一辆有乘客的出租车,颤抖着声音,“可以先送我们吗?”没有人知道路亚此时心里有多么恐慌与害怕。

所幸在喂宋宋服过药后,她逐渐清醒了。看着路亚一脸担忧,宋宋很是自责,“对不起,害你担心了。”

路亚没有出声,只是定定看着脸色依旧苍白的宋宋。良久良久,她轻轻笑了,缓缓摘下连睡觉都戴着的长耳朵绒线帽,露出一头极短被帽子压得没了形的短发,也将她一直隐藏着的自卑与秘密曝露出来――在她的右耳旁边,多出了一块形状丑陋的东西,仿佛第三只耳朵。

“我早产,差点使妈妈丧命,生下来就被放在氧气箱里,才活下来。医生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缺失3mm,而那缺失的部分就长在了我的耳朵上。婴儿时期只有一点点大,年纪长大,它也跟着长大。”宋宋的声音很平静,仿佛讲述别人的故事一般。

“你曾问我戴这么厚的帽子热不热,当然热。但比之别人炽热的目光,又算得了什么。你或许会问为什么不留长发。我非常讨厌长发,不,简直是痛恨!”宋宋的目光飘得很远,“小时候头发留很长,可没人帮我洗,也没人帮我梳头,一到夏天就会长虱子,总被后桌的男生恶作剧用剪刀绞断。班里同学都讨厌我,当着我的面叫我宋三耳…”

“路亚,我都对你坦白了,你不要丢下我好不好?”最后,宋宋仰起脸拉住路亚的手臂,浓浓的祈求意味,仿佛一个害怕被丢弃的小孩。

在没有遇见他之前,她不管不顾地从家里跑出来,一腔绝决的孤勇,不去想前路。而今,她心里却忽然多了一份依赖,有路亚同行的一路,她不再那么孤单。

“傻丫头,我怎么会丢下你呢。我们可是说好的并肩闯江湖!”路亚轻轻拍了拍宋宋的脸,却在转身的瞬间红了眼眶,吸着鼻子大声说:“好好休息,等你好点儿我们去榆林听正宗的陕北民歌。”

【岁月静好】

可他们还没到榆林,路亚就在火车上病倒了,发起高烧来,他迷迷糊糊地趴在座位上,身体不停颤抖。宋宋从包里翻出所有衣服披在他身上,可半点用处也没有。旅客纷纷围拢,七嘴八舌地猜测说,应该是着凉感冒了以及水土不服。列车员将路亚挪到卧铺车间的床位上,拿了三床被子将他团团包住。

“他怎么样,会不会有事?会不会?”宋宋的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心里的恐惧愈加扩大。

“你们下一站就下,赶紧送医院。”列车员脸色凝重,依他的经验,应该不是普通的感冒或者水土不服。

他们在延安站下了车,接站的工作人员他们上了去医院的车,路亚已经陷入到半昏迷状态。

夜幕降临,霓虹在车窗外一闪而过,宋宋抱着路亚的头,眼泪大颗砸在他的脸颊上,发出清脆而寂寥的声响,如同此刻她的心境,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群,身边这个一路照顾她妥帖的人却病得这么厉害。宋宋忽然感觉到很害怕,这种害怕比之当初在洛阳遭遇抢匪时更甚,她怕路亚就这么昏睡过去,再也醒不来。

路亚在医院住了十来天,宋宋怀疑他压根就不是普通感冒高烧。可她找医生问几遍,得到的回答依旧是同样的。路亚笑宋宋一惊一乍,出门在外这样的小毛病实在太正常了。

但宋宋发觉到,路亚的身体愈加瘦削,精神状态明显不佳,陪他在医院外散步,没走多远他就要坐下来歇息,每餐都吃得极少。

“还是打电话给你爸妈吧,要他们接你回家好好检查一下。”宋宋忧心忡忡的。

“我说了没事,可能是最近太累了。”路亚敲了敲宋宋的头,良久才又说:“他们现在应该在国外某个冰天雪地荒无人烟的地方吧。”

这是路亚第一次谈及他的家庭,如同宋宋所想,他出身极好,父母都是考察探险队员,也很爱他,可他们更爱自己的兴趣与事业,总是聚少离多,路亚是被奶奶带大的。

“那你怨恨他们吗?”宋宋问。

“小时候多想念他们就有多怨恨,但长大之后反倒能够理解了,因为我也有自己的天地,兴趣,梦想,追求。反而很感谢他们让我比同龄人更加自立。”路亚笑了笑。

宋宋忽然很感动,她交道过的人虽然不多,但路亚是她见过最乐观最善良的人。

“你的梦想是什么?”她忽然很想要了解他多一点。

“以前有很多,现在,”路亚转过头,“只希望每一天每一个时刻每一秒都不要虚度。”

不知为何,宋宋的心里忽地一颤。

路亚出院后他们还是去了榆林。

天气已经进入11月底,初冬的黄土高原一片苍凉与荒芜,那是南方不曾见过的风景。他们坐了很久的车,下火车后换汽车又换乘县城小巴士最后还坐了长久的拖拉机,终于才找到那个传说能听到最纯粹陕北民歌的小村落。

一路上宋宋在心里偷偷抱怨过好几次,尤其当他们与一群咯吱叫个不停的鸡挤在后车厢时,她真的不明白他们跋山涉水就为了听几支在网上可以听到的民歌,到底值不值得。

可当她与路亚坐在夕阳西下的山坡上,背后是苍茫一片望不到尽头的黄土高坡,听放牛的大伯扯着嗓子吼出一曲荡气回肠的信天游时,宋宋哭了。

原来有一种感动,与亲情爱情友情无关,与小心思小情绪无关,只是那时那刻,一种发自内心的动容,那应该是最最原始最最真切的动容。

他们找农家借住,朴实善良的大婶怎么也不肯收住宿费,最后路亚从那些没有卖完的饰品中挑出几件最好看的赠给了她。

在黄土地的那半个月,直到很久之后宋宋想起来也依旧觉得那是她与路亚最美好的一段小时光,日出而起,日落而息,跟着放牛的大伯在山坡上游荡,听他们扯开喉咙唱信天游、四季歌、酒歌、榆林小曲。这里没有复杂的纷争,日子很缓慢很枯燥但令宋宋感到很踏实。

她的心里忽然产生一种就在这里与身边的人终老一生也不错的想法。

【他消失得宛如从未出现过一般】

可宋宋滋生出的小小奢望在他们走到青海时就被掐灭了,因为,路亚不见了!那时他们已一起走了很久,去过许多地方,她以为他会陪她一直走下去,但路亚却不告而别,消失得宛如他从未出现过一般。

看着空荡荡的房间,宋宋对自己说他可能只是出去买东西呢,可需要连背包都带走么?或许,他是出去找可以摆地摊的点呢?可直至第二天凌晨,依旧没有归来。

宋宋坐在旅馆地板上整夜失眠,她不明白一个人怎么说消失就消失,只言片语都不留。相处的点滴浮上心头,他曾信誓旦旦说不会丢下她的那个约定是骗她的么?不,路亚不是那样的人!

宋宋猛地冲出旅馆,像一只无头苍蝇般穿梭在西宁的大街小巷,打听每一个夜市所在地,一个一个摊位找过去…

住在她隔壁房间的叫做小艮的男生,目的地也是喀纳斯,他在旅馆打探有没有同行者,唯一去的人只有宋宋,可她因路亚而一再推迟行程。看着宋宋像个疯子般漫无目的的四处寻找,小艮终于顾不上点头之交的关系,很鸡婆的找宋宋谈话。说旅途上人的缘分本来就如此,来来去去,生命中的过客,你过于较真就是太傻诸如此类的话,宋宋一句都没有听进去。最后小艮忽地话锋一转,说了一句令宋宋颤动的话,他说,你孜孜不倦到底是在找那个人,还是找他带给你的安全感?他一路照顾你妥当,令你依赖,而今你或许只是恐惧他离开所带来的害怕与孤独…

宋宋怔怔地回味这句话,良久良久。

寻找路亚的第十个晚上,她又累又饿,一整天没吃东西,精神恍惚,经过小摊时她去买水,分明递过去50块钱,却久久等不到找零。那男老板一口咬定宋宋给他的是2块钱,他欺负她落单,是外地人,此时又神色疲惫。宋宋先是跟他力争,然后仿佛带着发泄一般与他大吵起来,她从来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小声过,脸红得像猴子屁股,路人纷纷围拢看热闹,宋宋眼眶一红,哇地一声哭出来,跑开了。

她边走边落泪,她想,如果路亚在这里,别人一定不敢欺负她。如果路亚在这里,他一定可以把钱要回来…

她猛地转过身,擦干眼泪,跑回刚才的小摊旁,仰着头大声对那个不良老板说:“你是找我钱还是等我报警!”

她仿佛忽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眼神锐利而坦荡,语气铿锵有力,气势非凡!在拿到找回来的钱转过身后,宋宋的眼泪再次落了下来。

这一次,不是因为委屈与难过,而是忽然间百感交集,她在心里说,路亚,你看到了吗,没有你在身边我也可以照顾好自己,这是你一直对我的期望,我做到了!

也是在那一刻,她终于顿悟过来,路亚是真的不见了,而以后的路途,需要她独自去走。

宋宋蹲在旅馆房间里抱着头狠狠地抽泣起来。

第二天,她跟小艮一起前往新疆。

【唯有好好活下去,才有再相遇的可能】

小艮也是个很会照顾人的男生,很多时候宋宋都恍惚地把他当成路亚,可很快又摇摇头,不一样!怎么会一样呢,哪怕小艮对她再好,他依旧不是她心里的那个人。而且,宋宋有点排斥小艮的好,她害怕这样的好会令她上瘾,令她再次去依赖一个人,她无法再承受一次得到过再失去的悲伤。

在乌鲁木齐的火车站广场,宋宋偷偷跑了。

小艮没想到他不过去了趟厕所回来,宋宋就不见了。他围着广场苦苦找了一个小时,依旧无果,他知道她是故意躲开他,那么势必不会让他找到。

小艮坐在路边,喃喃自语,路亚,对不起,我没有帮你照顾好她。

是的,小艮的出现绝非偶然。路亚在回家的途中遇见他,小艮救下忽然晕倒的路亚。后来路亚恳求他陪宋宋去喀纳斯,然后送她回家。

“她那么善良,又傻气,我怕她吃亏。”路亚对小艮这样说。

“我并非普通感冒高烧,”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袒露他的病情,“血癌晚期,我怕是熬不过这个夏天了。”

“医生说至多一年生命,我不愿把仅余的宝贵时间浪费在毫无用处的治疗上,这一年我走过很多地方,把每一天都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来过,真的很快乐。看过这么多风景也曾在路途上见证过死亡,我原以为我不再害怕,了无遗憾。可是…”有泪自路亚的眼角滑落,“可是,我遇见了宋宋。小艮你相信吗,我20岁却还没有过初恋,从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原来是这么美妙的事情。美妙到令我开始怨恨命运,令我开始贪恋,想要陪在她身边多一天,再多一天,想陪她一直走一直走,去看这个世间最美好的风光,直至世界的尽头…”

“原来最令人心伤的不是从来未曾拥有过,而是让你得到过那种美好,再残忍地剥夺去…我没有办法跟她告别,我做不到…”路亚说到最后,已是泣不成声。小艮呆呆地看着路亚,他从来没有见过男孩子哭得那么伤心绝望过,仿佛全世界的眼泪都掩埋在他的眼睛里。

小艮抬头望了望新疆湛蓝的天空,决定无论怎样艰辛,他都要找到宋宋,然后把她平安送回家。

他买了一张新疆详尽地图,标记出前往喀纳斯最便捷的路线,然后出发了。

宋宋坐在布尔津前往喀纳斯的客车上时,已是她离开小艮后的第七天,这里离喀纳斯只有160公里,时长两个半小时。她蜷缩在座位的最后一排,分明是上午,她却感觉很疲惫,她闭上眼,迷糊地睡了过去。

她做了一个漫长的梦,梦里是一片蓝得惊心动魄的湖泊,望不到边际,她看到自己赤足走在湖面上,轻飘飘地一直往前走,她感觉湖的尽头有个人在等着她,可怎么都走不到尽头…她看到自己焦急地哭了起来,哭了很久很久,耳畔忽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温柔地叫她,傻丫头,哭什么呢,梦境当不得真的!

“路亚…”车子一个震动,宋宋猛地醒过来,她伸手摸向眼角,有泪水缓缓滑落下来。

“喀纳斯到了!”司机扯开喉咙喊起来。

而同一时刻,在另一个城市,路亚的妈妈捂着嘴从病房颤抖着跑出来,蹲在走廊的墙角放声痛哭起来。

医生走出来,拍了拍路妈妈的肩膀,声音沉痛,“节哀顺变。”

宋宋终于见到梦中的湖泊,美得令她心碎。六月的喀纳斯刚刚进入春天,湖泊周围青草如茵,山花烂漫,天空纯粹得如同婴孩的眼眸。

宋宋沿着西岸攀登4000多级的台阶,她捂着胸口,攀几阶歇几步,直至傍晚时分,才登上观鱼亭。站在这里,可以俯瞰整个喀纳斯的全貌,她望着脚下那个如梦似幻如仙境如天堂的梦境之湖,放声痛哭起来。

她对路亚说了那么多她心底的小秘密,她的病,她的家庭,可她却终究难以启齿告诉他,她跋山涉水来到喀纳斯湖最初的目的,是因为,她想在这个如同天堂般存在的地方,终结她的生命,那么,是不是她就可以永永远远地生活在天堂之上。

可如今,她不想就这么死去。因为在遇见路亚之后,他对她的好以及他们一起走过的路,相处过的美好时光,构成了她心里最美好的天堂,那是爱。

她想,生命这么长,世界这么小,她与她的天堂,总有一天会再次相遇。

而这份相遇的唯一可能,就是她好好地活下去。

8.末路之外,星辰以北

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

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的势利,你的庸俗,然而我爱你。

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我如此爱你,对此我毫不在意。

-王尔德

“请在这里签字,然后可以走了。”警察将文件递给沈星辰,他接过,低头,刷刷几下,龙飞凤舞签下三个字,再递回去,起身,拽着一旁的我就往外走。

动作迅速利落果决一气呵成。

“喂,好痛!放开我!”我的胳膊挂了彩,事后直接被拎到警局还来不及处理,此刻被沈星辰蛮力拽了一路,痛彻心扉,我呲牙咧嘴地低吼,“你丫懂不懂怜香惜玉怎么写啊!”

凌晨两点多,夜空很静,因此沈星辰的嗤笑声尤为刺耳,他甩开我,双眼在我身上扫视一圈,“请问您身上哪块肉泛着玉的光泽?哦不,应该说哪个毛孔散发着雌性激素!”

在夜店里单枪匹马跟两个痞子男大打出手最后弄到警局去,这行为确实不那么女人,但是女人该有的都有好不好!真是瞎了他的狗眼了!

我懒得跟他一般见识,口舌之争沈星辰未必斗得过我,只是此刻我又冷又饿,实在没心思跟他斗。

“你的车呢?”我抱紧双臂哆嗦。南方早春的凌晨寒凉透心,而我身上只穿了件无袖亮片裙。

身上忽然一暖,鼻端萦绕着熟悉的味道,是威露士的沐浴液清香,沈星辰的味道。当初我发现他用沐浴液洗衣服,大大鄙视了一番,他不仅不反思这种奢侈行径,反而就“生活品质直接影响着生命舒适度”这种狗屁论调对我进行了一番教育,最后他在唇枪舌战中败下阵来,丢下句“懒得理你,你这个粗俗的女人”,然后落荒逃回了房间。

我以为我早已忘记那段时光,记忆却在气味中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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