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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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之间,孔子曰的目光闪烁了一下,她低下头,仔细去看那些木质餐具,赫然发现,在这些蒙上了灰尘的餐具之中,竟然有一只木勺不染纤尘,就仿佛刚刚被人擦拭过一样!

那只木勺长约十八公分,看起来与其他木勺无异,却偏偏又令人觉得有些不同,孔子曰满心疑惑,将那只木勺拿到手中,掂量了两下,想看看里面是不是藏了什么宝贝。

结果,事实证明,它只是一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木勺。

孔子曰有些失望,但秉着不能空手而归的想法,她还是挽起了长发,将那只木勺当成了簪子,插在了自己的头发上。然后,又原路返回到屋子,将一切都恢复成最初的样子。

待到晚上,孔子曰再次潜入密道,将那两具已经腐烂了的尸体打包装好,背到野外,埋了。

在挖坑的过程中,孔子曰还在想,如果没有经历过那么多次的生死,她还真没有背着死尸的勇气。自从她做了五年白虎后,死尸对于她而言,就跟一堆肉没啥区别。如果有天她饿极了,没准儿还能烤只人腿吃咧!上辈子,有人说她性格彪悍,她还不承认。这辈子,如果有人说她性格不彪悍,她咬死他!

爱咋咋地,姐现在就是这么牛掰!

第二十五章:子日落红艳色浓(一)

回到客栈后,孔子曰抱着被褥走进后院,搬到了已故老掌柜的屋子里,将其当成了自己的闺房!

一夜美梦,早晨起来,孔子曰先是偷偷地将珠宝玉嚣拿出来摸了摸,然后才开始梳妆打扮,咧嘴傻笑。

她将那只木勺插在头发上,当成簪子来用。还别说,当她揽镜自照时,还真是越发觉得这只木勺挺配自己的气质和脸型地。

孔子曰眼角含笑,如沐春风般走出闺房,来到客栈的一楼。

胡狸倚靠石门柱上,啧啧道:“怎么,你还怕别人不知道自己能吃,竟然将木勺当簪子用。”

孔子曰白了胡狸一眼,说:“你要是觉得我这样不妥,等咱赌馆开业了,我让所有的员工都必须顶着盘子当帽子戴,你觉得怎么样?”

胡狸不笑了,大家都沉默了。

孔子曰坐下,一口气喝了一锅粥之后,舒服得眯起了眼睛,吧嗒一下嘴说:“以后啊,这粥里多些肉丝。”

百里凤凑过来,问:“你不是说要节省开支吗?”

孔子曰瞥了百里凤一眼,挑眉道:“等这赌馆一开,姐就是日进斗金的命!没啥,就是有钱,要享受!”

百里凤颇为认真地点了点头,一拍桌子,豪情万丈道:“好!那我今天也要吃鱼翅!”

孔子曰一掌拍向百里凤的后脑勺,“先工作,在吃饭!”

于是乎,在孔子曰的大力指挥下,三个任劳任怨的欠债男人开始了暗无天日的还债之旅。他们没日没夜地做着力工,终于将这间客栈的一楼改造成了一间颇具规模的赌馆。

可惜,还未等开业,便有人来收管理费。

百里凤往门口一站.一脚就将人踢飞了出去!

孔子曰摇头感慨道:“哎……和谐社会,怎么可以用武力解决问题呢?”伸手拍了拍百里凤的肩膀,“不过你踹人的动作很帅,我很欣赏。”

百里凤笑露一口白牙,晃得孔子曰直眼花。她忙抬头看向客栈的牌匾,示意百里凤将其取下来,然后自言自语地嘟囔道:“写些什么好呢?”

这时,一个温润的声音在孔子曰的身后响起,问:“子曰想起一个什么名字呢?”

孔子曰回头一看,但见百里岚身穿月牙色的长袍,腰间系了条同色系的玉带。清风吹动如墨般的长发,拂过温润的眉眼,当真是玉树临风,俊朗飘逸!

孔子曰只觉得眼前一亮,不由自主地打量着明显细心打扮过的百里岚,忍不住打趣道:“王爷,你这身行头可真好看。”

百里岚那如玉般的面颊再次染上红晕,有些不自然地攥紧了手中的折扇,转移话题道:“子曰,你可想好名字了?”

孔子曰歪头思考,自嘲道:“看来,我得去喝一桶墨水才行。否则这名字算是想不出来了。”

百里岚上前一步,“我倒是有个提议。”

孔子曰忙问:“什么?”

百里岚淡淡地笑道:“不如就叫‘暮子赌馆’。”

孔子曰刚要说好,却听胡狸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阴阳怪气道:“你以为赌馆是什么地方?赌馆就是赌馆,不是茶楼!依我看啊,不如叫‘绯衣赌馆’。”

百里凤反驳道:“你起的名字听起来像妓院,怎么会是赌馆?我倒是觉得‘武汇赌馆’这个名字不错。”

胡狸嗤鼻道:“我看你是想将赌馆变武馆吧?”

孔子曰望向一直低头擦拭桌子的囚奴,囚奴就仿佛和孔子曰心有灵犀般抬起头,用沙哑的嗓子说:“盘鸿赌馆。”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怪,反正当囚奴说出了这个名字后,孔子曰下意识地想说“好”!但是,非常不幸的是,囚奴的提议被众人一致否决掉了,其原因不明,却都异口同声地说:“不好!”

一时间,众人纷纷为自己起得名字吆喝,坚决投自己一票。这其中以百里凤和胡狸为最,眼见着两个人又要掐到一起去了。

孔子曰头痛,干脆小手一拍,大喝道:“就叫‘金灿灿赌馆’!”

很好,一锤定音,绝无二话。

孔子曰将写有客栈名字的牌匾重新粉刷,然后提起大笔,沾满金粉,写上龙飞凤舞的五个大字——金灿灿赌馆!

百里岚叫了一声“好”!

孔子曰得意一笑。

当百里凤将这块牌匾挂好时,众人仰头观看,只觉得眼前一花,似乎看见了成堆的金子在冲着自己招手。

孔子曰的点子,胡狸的精明,囚奴的实干,小侠的勤奋,百里凤的拳脚,外加百里岚的细心,都是“金灿灿赌馆”顺利开业的必备条件。也正是因为有大家的共同努力,所以才能让“金灿灿赌馆”在这个繁华的都城中站有一席之地,成为真正的捞钱耙子!

在这间赌馆里,不但有大家耳熟能详的赌博方式,更有一些大家闻所未闻的新奇赌具,勾引得赌徒们心痒难耐,恨不得天天泡在这里,赢出一座金灿灿的金山。

孔子曰在开业之前不但将胡狸等人训练成了好帮手,而且还雇佣了很多的小工。这些人都是胡狸挑选的,所以皆是容貌秀美的主儿。这些小工只要往那里一站,便已然成为一道婀娜的风景,勾去了赌徒们的魂魄。

正式开了赌馆后,孔子曰才终于明白,何谓真正的三教九流。

单说这间赌馆里,每天迎来送往的人当中,不但有地痞流氓老乞丐,还有王孙贵族龙子龙孙。

看来,真正能做到君民同乐的地方,除了赌馆,绝对找不出第二家!

为了满足那些王孙贵族的尊费心里,孔子曰特意在二楼开出了六个雅间,用来为其服务。

从开业至今,“金灿灿赌馆”可谓是日进斗金。

每天,百里岚负责记帐,百里凤负责看场,胡狸负责迎来送往,囚奴负责修补被赌客捶坏的桌椅,小侠负责端茶倒水,孔子曰则是在赌馆里出现豪赌客时亮相,先是送些甜头,然后将对方赢得直在心里骂娘!

每个人都很忙,却也过得十分充实。

除了百里岚不愿露脸,百里凤喜欢揪住某位大侠出去锻炼拳脚,胡狸常常数着银子傻笑,囚奴会在半夜里突然消失,小侠会望着赌馆里漂亮的小工发呆之外,一起都是很和谐地。

然而,天下大事向来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当“金灿灿赌馆”走上了正轨之后,原本齐心协力的众人又开始了针锋相对,简直就是相看两厌。

尤其是每当孔子曰和某个人过于亲近时,其他几位便会产生倦怠工作的情绪,更有甚者会直接罢工,赌气般“离赌出走”!

为此,孔子曰只得找人代替他们的工作,一来二去,大家又都清闲了下来。

入夜,孔子日在吃过晚饭后,让小侠为自己打来一大桶的热水,然后将门窗全部关好,这才脱下衣裙,跳入温热的水中,舒舒服服地哼了两声,缓解着一天的疲劳。

不知不觉中,她的困意袭来,上下眼皮开始做起了亲密接触。

“咚咚——”有人敢响她的房门。

孔子曰睁开眼睛,懒详详地问:“谁啊?”

胡狸应道:“我。”

孔子曰又闭上眼睛,“我洗澡呢。你等会儿再过来。”

门外的胡狸咧嘴一笑,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轻轻松松地挑开了孔子曰的门闩,然后推开房门,扭着水蛇腰款款而入。

第二十五章:子日落红艳色浓(二)

孔子曰只觉得自己的肩膀上突然多出了两只手!她一惊,忙睁开了眼睛。

胡狸的眼中荡漾着万种风情,柔声软语道:“我来帮你擦后背。”

孔子曰的呼吸一窒,连忙将身体往水下沉去,冲着胡狸比手画脚地吼道:“出去,出去!没听见我说洗澡呢吗?!”

胡狸眨动着无辜的狐狸眼,“子曰,我是你的夫君啊,为什么不能帮你擦擦后背?”不待孔子曰回答,他眼含水渍,露出凄楚的表情,哽咽道,“还是说……你嫌弃我是从那个地方出来的,身子脏?”

孔子曰轻叹一声,说:“胡狸,我觉得你是个聪明人。我想,你应该能看得出,我对你……呜呜……呜呜……”

胡狸突然俯身,用自己柔软的唇畔吻住孔子曰嘴巴,堵住了她尚未说完的话。

孔子曰的身心一震,在脑袋空白的瞬间,猛地推开了胡狸。

胡狸却并不放弃,执着地捧住孔子曰的脸颊,眼中荡漾起潋滟的水波,缓缓吐纳着温热的呼吸,声声诱感道:“子曰,你可懂得什么是男欢女爱?”

孔子曰的心跳犹如击鼓,磕巴道:“知……知道……”

胡狸摇头,断言道:“你根本就不懂。”

孔子曰挺直背脊,说:“怎么不懂?不就是两个人脱光光,然后嘿咻吗?”

胡狸笑了,笑得如同最璀璨的烟花。他拍手点向孔子曰的脑门,笑骂道:“你个蠢货!”

孔子曰拍走他的手指,皱眉道:“ 喂,自从我会走路以来,便没有人骂过我是蠢货。”

胡狸问:“那骂什么?”

孔子曰扑哧一笑,“大家都骂我丑八怪呗。”

胡狸满眼疑惑,用柔嫩的手指抚摸孔子曰的脸颊,喃喃道:“怎么会是丑八怪呢?”

孔子曰淡笑不语。

胡狸又靠近一分,将温热的呼吸呵在孔子曰的鼻尖上,诱惑道:“子曰,让我教你何谓男欢女爱可好?”

孔子曰的心跳加快了!她打个大激灵,一把推开了胡狸,红着脸吼道:“我说我知道,我就是知道!”

胡狸也不恼火,只是再次靠了过来,伸手捧起温热的水,洒向孔子曰的锁骨。他的眼睑轻垂,看样子似乎是在做一件十分认真的事儿。但是,这个样子的胡狸,却给人一种致命的诱感,于无形中勾引着人的魂魄,让人恨不得醉死在他的怀里!胡狸的语气很淡,却好似能触碰到人的心上。他说:“子曰,你在害怕什么?”

孔子曰不敢再看胡狸,扭头嗤鼻道:“我有什么好怕的?你是不是太多心了?”

胡狸抬起眼睑,温柔地望向孔子曰,“子曰,你就像是一只流浪猫。没有安全感,没有目标,只为活着而活着。你明明饿得发慌,想要吃掉那条养在水中的金鱼,却又害怕水将自己淹死。”低头,在孔子曰的唇上轻吻一口,“你可知,想吃鱼是猫儿的天性,又何必克制?看着你腹中饥饿,我又怎么忍心?子曰,不要禁锢你自己,你难道就不想尝试一下那销魂蚀骨的滋味?子曰,人生不过百年,纵情享受,方可得到快乐。”

孔子曰望着再次靠近的胡狸,闻着他身上的诱人芳香,感受他或轻或重的吮吻,她的大脑开始缺氧,身子开始战栗,一种从未有过的渴望从心底升起——她想……

狠狠地揉槎着胡狸,将他一寸寸地吞进肚子里!

胡狸的吻,是销魂的。

胡狸的舌,是勾人的。

胡狸的眼,是妩媚的。

胡狸的呼吸,是炙热的。

胡狸的体温,是滚烫的。

当胡狸用灵巧的舌,缠绵着孔子曰的软舌,她忍不住低吟一声,似愉悦,似痛苦……

虽然孔子曰不想承认,但当胡狸一针见血地指出她的懦弱与恐慌,挖掘出那些被她刻意掩埋在鲜活皮肉下的胆怯与渴望时,她努力维持的淡定表象彻底碎裂开来。

哪个女人不渴望爱情?哪个女人不希望慰藉温暖?哪个女人不愿意在爱人的怀中撒娇?可是……她不敢!她不敢靠近爱情。即使渴望得灵魂都颤抖了,她仍然不敢!

她管好自己的心,克制着白己的感情,既然觉得心动,也只是一笑置之。

谁能相信,她这辈子的命运,只不过就是为了偿还那一刻的痛苦!

如果爱一个人,一定是以死亡的凄美为结束,那爱情还有什么值得期许?

唇畔上的酥麻一点点儿地荡漾开来。就像潮水,顷刻间将孔子曰吞没。她就像是一个溺水的小动物,紧紧抓住胡狸的衣领,恨不得吸走他所有的氧气,让自己可以继续呼吸!

是的,她是自私的人,一直很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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