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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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挺直腰杆坐在马背上,高傲优雅的一一点头致意,贵族得不能现贵族。其实她很不自在,她从来不喜欢被许多人指指点点,更不喜欢吃饭的时候身边站着一大堆仆从,也不习惯洗澡的时候由好几个侍女侍候,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她坐在盈禄家领主的位置上,好多事不得不忍耐,并强迫自己适应。

片刻,小三三转了回来,“这些人说,隘口已经三天没开了,也没有士兵出来说明是为什么。他们已经等的不耐烦,可是不敢随意通过,已经有一部分人折而向东,打算绕过星月森林。”

“没有原因?”孤儿更加感到意外。

“没有原因。而且据他们讲,日落城里非常寂静,连城头的守卫也好久没有出现,整座城都好像沉睡了一样。”

沉睡?这倒奇怪了,难道日落城被什么魔法控制了吗?可是四系魔法早在八百多年前就消失了啊。不行,她得观察一下!

想着,她掉转马头。骑到阿德斯身边,伸出手,“把‘伯爵小姐的神眼’借我用用。”他地肩上停着那只矫健黑鹰,望远镜就挂在马鞍上的一个袋子里。

“不借。”他漠然拒绝。

“小气。我看一下又不会坏!”

“不。”

“我就是想看看城头的情况。”

“付金币。”他的目光扫来,居然有些戏谑挖苦的意思,“我的人过海,你不是也要收钱吗?”

原来他全看在了眼里,只是不说罢了,然后逮个机会就要报复。真是受计较的别扭个性!切,她堂堂盈禄伯爵小姐会输给臭佣兵头子呢?

“好吧,我不借了。不过你能下令让你的人全闭上眼睛,在我不同意之前就不睁开吗?顺便再用您老人家的杀人目光逼得那些等着过境地人不敢看过来,做得到吗?”她灵机一动。

阿德斯怀疑的看着她,不知道她又要耍什么花样,但是她神色挑衅,让他忍不住就答应了。从来。他都是个我行我素的人,从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也没人能左右他的想法,更不会被人牵着鼻子走。唯有面前这个女人,总是让他心里升起一股无名火,想要压下她的气焰,占她的上风,甚至

或者是因为她三番五次叫嚷他是她的奴隶。尽管现在她不说了,可那眼神和举止还都是那个意思,这让他分外恼火。

“全体闭上眼睛。不得令不许睁开。”他低喝,声音不太,但效果良好,军纪严明地队伍立即执行这古怪的命令,就连詹姆也是疑惑的咕哝一句。之后不打折扣的照办。

接着,他玄冰一样冷而历的目光扫向了那群普通人。被这样杀气腾腾的眼神看一眼,还能抬着头的人一个也没有。

小三三和小四四不知道孤儿要干什么。但是身为跟随在孤儿身边七年的奴隶保镖,本能地明白她的意思,也把头转了过去。

孤儿“咭”的一笑,大剌剌地把裙子一直拉到大腿上,取下小独给她买的新望远镜,无论外形还是性能比之被阿德斯抢走的那个都要强。

死奴隶,还以为不借给我,我就没辙吗?高科技永远能战胜愚昧,武力强横了不起吗?山人自有妙计。也不用避讳他的目光,反正全身早被他看光了,现在就让他欣赏好了,只是大腿而已,比穿短裤露的还少。

流鼻血去吧,异界兵马俑!

她带三分得意、七分炫

持望远镜,看向掩映在大片枫林后的日落城。

之前她来过日落城三次,但每一次都惊叹它的坚不可摧和异样美丽。城墙是由隐隐发红地巨大岩石建成,让人分不清那是被那长年火红不变的枫林映衬的,还是本身是石头泣血。城墙足有五、六层楼那么高,宽得可以在城墙上跑马,墙而上还爬上了些类似于爬山虎的绿色植物,远远看去,整个城堡红绿相间,看来更像个巨大的花园。

不过,要以为这种“爬山虎”有助于攻城可就大错特错了,那都是剧毒的藤蔓,名子很直白,叫“碰着死”。孤儿曾经亲眼看到一匹顽劣的马脱离主人的掌握,从没有此植物的城门口跑到城墙下,只是咬了一口“碰着死”的叶子,就当场毙命。

所以越是美丽的就越是致命的,漂亮的花园也可能是可怕的陷阱,一定要牢记这一点。

日落城的城门上方和城墙的拐角处都建有圆顶塔楼,就连上面的箭孔也是圆形的,初看上去像是长出的蘑菇。不过平时“蘑菇”中总是有“虫子”钻来钻去,现在却一条影子也无。

“怎么回事?”她不禁皱眉,放下了望远镜。

她是想寻找魔法石,但如果精灵家族的领地出了事,对她来讲也是麻烦。是走是留,现在真成个问题。

“没有守卫吗?但是是打响鼻,有点愤怒和不安的样子,连忙拍拍马脖子安抚,“城里可能有人向这边来了,而且是全副武装的士兵。”

孤儿吓了一跳。

不是冲她来的吧?难道是霜雪感受到了杀气?隘口这些人等了三天都没事,她一来就有精灵士兵出城来?哪有这么巧的?

正吃惊的时候,忽然感觉手中一空,新望远镜再度被抢走,阿德斯用它向城门方向望去,“霜雪没有猜错,有人出城了。”

“这是我的!”孤儿去抢新望远镜,因为用力过猛,差点趴到并骑的阿德斯的大腿上,“你干嘛不用你的,反正你也有。”

“麻烦。”阿德斯轻轻吐出两个字,把望远镜丢给孤儿。

“麻烦就抢我的啊。”孤儿把新望远镜重新挂在大腿上,放下裙边。

“这个可是又不愿意问。

“你有几只眼睛?”孤儿恶劣的道,“所以‘伯爵小姐的神眼’也有两只。”

“是战,还是走?”阿德斯目视前方,答非所问。

孤儿愣了几秒才明白过来他的意思,似乎他也感觉精灵家族的士兵是为她而来的。

不管这是为什么,她都得做决定。于是伸手探进霜雪鞍旁的袋子,以牙还牙的“借”过旧望远镜,向城门方向一望,满眼看到一小队精灵族士兵已经大开城门,策马向隘口而来,长枪的枪尖被午后的太阳照得闪闪发光。

“我不知道。”她沮丧而老实的说,因为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七十八章 日落城的邀请

“列队。”阿德斯又低喝一声,自己则提马向前。

他手下的人本来都闭目不动的,听到他的命令,连忙睁开眼睛,按照往常的迎敌习惯,分列为两个纵队,跟在他们的头儿身后。

他们不知道刚才为什么要闭上眼睛,这会儿睁开来也没发现什么异常,除了盈禄伯爵小姐有些气急败坏以外,没发生任何事情。

一边的小三三和小四四见状,连忙退到孤儿身边,一左一右的保护着她,而阿德斯则继续向前,大黑马,或者说大花马所到之处,人们自动退开,闪出一条通道。

“得得”的马蹄声敲击着架在溪流上的木桥,缓慢而有节奏,但就是这平常的声音却在此刻显得如此威严和镇定,对敌人是胆寒的感觉,对孤儿却是安全。就连那匹平时像得了多动症的马,此时也神威凛凛,举止稳重。

阿德斯一直提马走到那拱形桥的中央,站定,黑色的高大背影如山,似乎连午后阳光都被映衬得黯淡了下来。

孤儿一言不发,扣过马缰,也跟在队伍的后面,不管跑还是战,离他近一点总是安全些。

精灵家族的士兵中速前进,离隘口越来越近了,孤儿这才看清他们大约有五、六十人的样子,排成一个方队,身上穿着耀眼的银色铠甲,头盔上的白羽迎风飘动,黑色盾牌挂在鞍侧,手举同色长枪,就连马儿都是纯白健马。精灵家族果然不愧是塔撒大陆上最漂亮的一族人,连军容都这样精致。

他们手中举着地旗帜上透着精灵家的族徽但领旗则与其他旗帜不同,旗上绣有一顶王冠,孤儿看到后吓了一跳,“这是精灵王旗!”她轻叫一声。

“白羽军本来就是精灵王亲属卫队,可是他们跑出来干什么?”小四四疑惑的道,“看样子,他们不像是有恶意。”

“那干嘛?来迎接?我们可与精灵王从来没有交情,他又从哪里知道我们会来的?”小三三道。“难道他们是要迎接

他没说下去,但是孤儿却明白他的意思。

是阿德斯的行踪泄露了吗?这也难怪,盈禄家雇了佣兵之事天下皆知,说不定她被刺杀的消息也传扬开了。她出门在外,带着佣兵保护是自然的,虽然她极力掩饰随行中有阿德斯地事,但他那么惹眼,却也难免给人发现真实情况。

精灵王相信阿德斯就是八百年前被封印的、号称死神的佣兵之王吗?那他又是怎么知道盈禄商队已经到达了精灵家的领地?照理说。有了那只黑鹰和望远镜,还有那些佣兵们的严防,应该没有斥候了解他们的行迹才对。再者,日落城三天前就开始变得奇怪了,难道和他们的到来有关?

不,这太巧合了,不太可能。日落城一定发生了其他事情,而且是突发性的事情。否则不可能连隘口都没派人守,听说精灵王塞拉昂是谨慎沉着地人,这举动实在反常。

马蹄声近。精灵王的亲卫队终于来到了隘口前。

孤儿看不到阿德斯的脸,但是看到霜雪虽然有点蠢蠢欲动,却没有长嘶或者刨蹄,这说明对方没有恶意吧?

“请问来者可是盈禄家的商队?”亲卫队中为首的一名骑士跃马而出,朗声问道。

孤儿愣了一下。虽然之前也有些思想准备,但听到对方真的是找他们来的,还是感到有点意外。她看对方的言行举止。似乎真地没有恶意,就连头盔上的面具也没有放下,于是给小四四使了个眼色。

小四四立即提马上前,回道,“盈禄家首领、孤儿伯爵小姐问精灵王好。”

对方的骑士一听,脸露喜色,大声道,“我王已经等了伯爵小姐三天了,请随我

。”

这情况?!怎么回事?是有阴谋还是天降喜事?孤儿地意外彻底转化为疑惑,一时不知道要怎样抉择才好,不禁下意识的看看前方的阿德斯。

就见他站在桥头,不说也不动,却正好阻隔在精灵王的亲卫队和商队之间,似乎一夫当关,千军万马也不能闯过,心里登时觉得安心,一咬牙对小四四点了点头。

“感谢精灵王盛情,请前方带路。”小四四不卑不亢的回道,之后带偏马头,为孤儿让出道路。

孤儿策马前行,走到桥面上时,与阿德斯擦身而过,近到两匹马几乎挨在一起。

她假装整了整草帽,以极低地声音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她也不管阿德斯是不是明白这句话,“这是人家的地盘,不知道精灵王要耍什么花样,你得小心。”

阿德斯只冷冷的“嗯”了一声,没有说话。

孤儿从他身边走过,忽然闻到他身上地味道很奇特,那是马革味、类似于肥皂的植物粉的清爽味、一点点汗味混杂而成的,当然并不是香喷喷的,也不优雅,但却神秘、粗糙、性感而男性化。

“不知道这些人要什么时候才能通过关隘呢?”当那名亲卫队的队长在马上行过礼后,孤儿问。

亲卫队长奇怪的看了孤儿一眼,似乎对她的多管闲事感到十分不理解。精灵家族对任何人也没有好感,也不欢迎有人踏入星月森林,所以这些人在隘口等待多久,根本不在他们的注意之内。

“我王找伯爵小姐有要事商量,至于隘口的事,我王自有示下。”他礼貌的拒绝回答正题。

“话不是这么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塔撒大陆的惯例是,只要非为战争,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通过任何家族的领地。尊敬的精灵王既然同意了这条不成文的规定,还设立了边关,就应该遵守承诺,哪有三天不开隘口,也没给个说法的道理?这不公正。”

孤儿反感精灵王表面礼貌,实际上看不起其他家族的态度。不爱与人交往就少联络好了,犯不着骄傲到视人于透明的地步。隘口外的人都是苦哈哈讨生活的人,有各家族底层的属民,有被人轻视的零人,可他们也是人,作为一方领主,怎么能轻易打破自己订下的规则?

他坐在王宫中吃香喝辣,这些小商贩和过境者就得在野外风餐露宿,她看不下去,自然就要为那些人说句话。这事放在以前,她是不会这么莽撞的,现在她有阿德斯,胆气壮了很多,不平事也敢说出来了。

亲卫队长被她问得无语,半晌才道,“不是我王破坏规矩,实在是我们精灵家发生一点事情,我王分身乏术,一切还等伯爵小姐到了王宫再说吧。”

王宫?精灵家也是被封为公爵之位的,可是他们自认是神的子孙,不肯臣服于人,于八百年多前自称为王,可见这个精灵王以及他的祖先都是自视甚高的人,这样的人,有什么事要和她商量?

盈禄家可是谁逮谁欺侮的家族,除了钱,他们什么也没有?难道日落城发生了什么事需要钱,精灵王要找她借?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七十九章 打倒那只花

灵王的王宫是一个种满奇花异草的大花园,房子也是建,白色的石屋在花团锦簇中若隐若现,脚下彩色碎石铺成小径,走几步路就能看到点缀其中的小瀑布,泉水叮咚,各色蝴蝶漫天飞舞,还时而有音乐不知从哪里响起。重要的是,植物这么多却没有蚊虫,果然是仙境一样的存在。

孤儿忍不住走走停停,在每一朵花前驻足。她这样,不耐烦的不只有阿德斯,亲卫队长更是焦急,似乎精灵王找她确实有急事。

到底是什么事?孤儿心里没底,于是走得更慢。

但走得再慢也有走到的时候,当她来到一个门前有巨大白色雕花石柱的大殿前,居然看到精灵王和王后亲自来迎接她。

这可是迎接贵客的架式!可越是这个样子,她就越是觉得这两口子有求于盈禄家,让她心中更添忐忑。

之前她从没有来过日落城,更没见过精灵王夫妇,但现在她一眼就认了出来,因为他们的淡绿头发上戴着纤细的金丝王冠和后冠,配上他们的金色眼眸,纯白的袍服、略尖的耳朵和精致的五官,很容易判断。

精灵一族是最漂亮的一族,孤儿到今天才知道这话没有丝毫水分。精灵王夫妇都是中年人了,但男的威严而英俊,女的高贵中带着一点不食人间烟火气的气质,确实像远隔尘世的人。可惜,他们离不了这个尘世。只能这样努力生活下去,和盈禄家在夹缝中挣扎求生是一样的。

一番寒暄之后,孤儿被迎进了大殿中,但并没有停留,而是被邀请到王宫后园中地一个天然植物形成的花棚之下落坐。

“这花可真漂亮,是骄阳玫瑰吗?”她指了指花棚上伸出的花朵,惊叹。骄阳玟瑰是极其罕有而名贵的花,价值比稀有香料还要贵重,她以前见过。但似乎没有眼前的艳丽。

那花有着无法形容的美,花冠含蓄的半拢,枝叶骄傲的挺括,颜色是所能想像的最漂亮地红,晶莹剔透,就像顶级红宝石,又像是旭日东升的阳光,气质华贵典雅。令人迷醉。

“正是骄阳玫瑰,但日落城的骄阳玫瑰是玫瑰之王,别处无法见到。”精灵王冷淡而礼貌的答道,“我以为,只有此花才可以匹配伯爵小姐的美丽,所以选在花棚下招待您。”

哈,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不过千穿成穿。马屁不穿,被一个素来看不起人的人这样夸奖,心情还是不错的。

“谢谢您的夸奖。”孤儿微笑作答。直入主题,“只是不知道盈禄家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地呢?”

精灵王目光闪烁,微笑着看向他的妻子,于是王后轻启朱唇道,“作为尊贵的客人。我们要送您一只骄阳玫瑰,不知道伯爵小姐‘敢’自己采摘吗?”

“空手摘?”孤儿吓了一跳,所以冲口而出。谁不知道骄阳玫瑰到处是刺。花瓣、花、花枝、叶片甚至根上,都生满了密密麻麻的小针,用手直接触碰,不是等着被扎死吗?

“最珍贵的,总是最难获得。伯爵小姐一力扶持起孱弱的盈禄家,相信明白这个道理。这是我族送给伯爵小姐的礼物,您不会不接受吧?”王后优雅温柔的说着,但怎么听怎么有点像阴阳怪气,客气中还带点威逼和无礼。

孤儿恼火中又感到大为意外,不知道精灵王究竟要干什么?盈禄家和精灵家没有矛盾,也没有和他们发生过冲突,她甚至都没来过日落城,为什么他们要迎她进城,说是有事商量,现在又来这一手呢?他们葫芦里卖地什么药?

现在她骑虎难下。

不接受这只玫瑰?是对主人的侮辱,如果精

就怀有恶意,正好以此为借口伤害商队。当初卢沟人也是这么做的。

而且这样也行不通,因为她是做为贵客被迎进精灵王宫地,所以身边没有带太多守卫,只有小四四和阿德斯而已。小四四是贴身保镖,常年跟进跟出,阿德斯是不信任精灵王,为了保护她的生命安全而跟随。

她没想到精灵王这道貌岸然的家伙居然这样对待宾客,因为按照塔撒大陆上的惯例,只要是被当做客人迎进来的,主人就不能在自己地地方伤害客人,否则就会受到诸神诅咒和所有人的鄙视,这就叫“宾客权利。”

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她才没有防备,所以如果此时撕破脸,就算阿德斯有万夫不挡之勇,只怕商队也会伤亡惨重,这是她不能得罪精灵王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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