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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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她想哭。万一,他死在这里可怎么办?

一等她坐好,小猪就慌忙飞起。因为脚下用力不够,差点又落入水中。幸好它也知道生死攸关,奋力撑住。孤儿心跳得要冲破胸膛了,奇怪的是倒不怎么恐惧,而是惊慌和紧张。因为就算没看到,她也依稀感觉得到,那石头怪兽已经追到了!

“啪”的一声响从水面传来,孤儿吓得一回头,正看到那怪兽撞向木排,它巨力和坚硬鳞甲一下把木排撞得粉碎。

那佣兵大叫着落水,拼命抱着一根浮木,而阿德斯则在船碎的一刻,突然跃起,先是踏到怪兽的身体前端,然后再跃到怪兽的身上,准备了半天的疾风剑看准时机,猛的向下挥去。

“当”的一声巨响,震得孤儿的耳朵嗡鸣不止。再看那怪兽,它的鳞甲居然比钢铁还硬,和疾风剑相交,激起火星四溅,但疾风剑还是没入了半部剑锋。

类似于驴叫的长声大嚎中,怪兽在水中翻腾着,水花溅得连半空中的孤儿也感觉到了。同时,在灰黑色的鳞甲下,张开了一道紫黑色的口子,里面有四五排黑色的尖石。定睛细看,那是怪兽张开了大嘴,黑色尖石是它的牙齿。它的嘴和蟒蛇一样,差不多张了一百八十度,露出黑暗而恶心的喉咙!

阿德斯半跪于怪兽的背上,以插入怪兽身体的剑做为支撑,然后用力向下一顿,长剑整只没

这一剑,换做是别的野兽早就呜呼哎哉了,但这怪兽不但没死,反而更大声惨叫,拼命甩着身体。它的身体往上拱动,居然又露出水面一部分,更显庞大,像一座小山似的。

最可怕的是,它居然是双头的!

它的外形就其实就是两颗巨大的圆头连在一起,上面生满石刺,身子小得可以忽略,除了每个头上有一张血盆大口外,就只有石刺从中两个小小黑点算做眼睛,另外就是在两头中间有一根像尾巴又像是天线的东西,很长,软软的荡来荡去。

阿德斯的剑正深深刺中其中一个头的两眼之间,绿色的液体顺着鳞甲流了出来,显然受了致命伤。而当阿德斯拔出巨剑时,更是绿液狂涌,那头瞬间裂为两半。

一头已死,另一头却变得格外疯狂,扭转头来,似要嘶咬。但阿德斯动作奇快,又一剑刺入怪兽双头之间的地方,任怪兽如何挣扎,就是不能甩下他。

怪兽被激得发了狂,忽然张开大嘴,奋力吸水,低头奋力吸水,把不远处的碎木排和那名漂浮着的佣兵一起吸到嘴边。

阿德斯拔剑下跃,但已经来不及了,惨叫声中,碎木和那名佣兵被怪兽黑尖石般的利齿咬断,鲜红的血在绿液与清泉之间迅速染开。

孤儿惊呼出口,亲眼看到前几分钟还在说话的男人就这么丢了命,心中一阵发颤。可还没等她回目看向阿德斯,怪兽两头间的触手突然卷向半空,连人带猪全给拖了下来!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八十六章 真正的湿吻

她惊叫着落入水中。

水,冰冷极了,一瞬间她就冻僵了,这白泉应该名为冰泉才是。因为她是背部朝下,所以眼看着天空消失,水面离自己越来越远,光线也迅速黯淡。

慌乱中,她急忙闭气,想浑身长出魔法刺,扎死这个混帐圆头怪,但不知怎么却施展出了慧眼金瞳的魔法。只见到水底清澈,那些已经被碎的、恶心的绿液全浮在水面上,水中除了圆头怪的庞大身躯外,还有一缕漂亮的黑色宝光,自它的腹部透出。

圆头怪的身下不似它露出水面的那部分那样布满了鳞甲,粗糙难看,而是像剥掉蛋壳的煮鸡蛋般光滑细腻,呈现出淡淡的粉红色。

或者这就是它的弱点所在,它的皮肤质地还真像地球上的鳄鱼!如果能活着回去,它要用圆头怪的皮做皮包、皮鞋、皮带、皮夹克!

孤儿泄愤似的想着,但却身不由己的被圆头怪的触角甩来甩去,耳边伴随着小猪可怜的哼哼声。她试图抓住那触角,用指甲掐,用牙齿咬,好摆脱这种困境,可是她早就晕头转向,耳朵嗡嗡作响,别说反击了,就连保持头脑清醒都很困难。

阿德斯!五十万金币的阿德斯,来救我啊!她绝望的想,开始呛水。

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大朵水花在水面上绚烂的绽放,白色水花后是黑色的阿德斯破水而入。他向她急速潜来,因为疾风剑的沉重,很快就追近了。

在就要到达孤儿身边时,他猛的挥出那柄巨剑。干脆利落的斩断那条飘来荡去地长触角,在圆头怪的大脑还没有感受到疼痛的知觉时,他又用力把剑掷出。

疾风剑闪烁着黑金色掺杂血红地光芒。箭一样冲破水浪飞行,最后狠狠刺入了圆头怪的侧脸上。圆头怪这才感觉到断肢地剧痛。立即抽搐、惨叫和翻腾,带得水底的水流强烈的来回翻卷,水花从各个角度抽打、撕扯着水下的人.

另一边,好不容易摆脱了捆绑的孤儿立即手脚齐滑,拼命划水。不过水流强大。她努力半天也没有作用。她感觉自己就像身处洗衣机中,完全无法自控,要不是小猪拼命在身后顶着她,她早就沉到水底了。

她看不清东西,眼前全是水,但当她模糊中看到一抹黑影向她游来时,还是立即伸出手臂。

那是他,绝对没有错!

不过阿德斯并没有抓住她伸出地手,而是绕到她身后。一手揽住了她的腰肢,另一手蒙住了孤儿的眼睛,强迫她半转过头。唇同时压了上来。

他冰冷的唇紧贴着孤儿的,把口中含的一口氧气渡了过去。终于没有让她立即因窒息而死。之后拖着她往水面游去!

水的力量好几次差点把孤儿卷走,但阿德斯紧紧抱着她。冰冷的水和他胸膛的温暖、有力地心跳,交错着包围着孤儿,令她在这生死存亡的时候有一种奇异的感觉。

那是生与死地边缘,一线的距离,向前就是死,回身抱着他就能生!

她一反身,在他怀里如鱼般自由,在抱住他脖子地一刻,两人终于冲出了水面。小猪也游了出来,在一边发出劫后余生般地猪鸣。

新鲜的空气冲入肺里,孤儿剧烈地咳嗽,贪婪的呼吸,也顾不得水面上恶心的腥臭味。

“猪,过来,带她走。”她听到阿德斯略带粗鲁的喊了一声。

“你呢?你呢?”她在他耳边呢喃,紧抱着他不放,好像溺水的人对浮木的执着。

“我去杀了怪兽。”“不行,这太危险了!”她双臂还抱着他宽阔的肩膀,但把脸略拉开了些,半侧着对他说。

哪想到阿德斯也正扭过头来对她说话,于是角度刚刚合适,两人的唇再度蹭到了一起。一瞬间,谁也没动没说话,就那么双唇相贴,大张着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对方。

隔着那层浸满了水的薄薄面巾,孤儿感觉到了他坚毅唇角的轮廓,还有一丝丝的温暖自他的呼吸而来,居然心跳加速。这是真正的湿吻啊,两人全身上下都浸了水,那块不合时宜的阻隔也是湿的。

他跳入水中,面布被水流冲掉了吧?只是她太慌乱了,失去一窥他真容的大好机会。但是他为什么那么不愿意人家看他的脸呢?在生死关头也不忘记遮挡,现在那块湿面巾贴在他的脸上,根本没有系好,她只要用牙齿一咬就可以满足好奇了,可她就是没敢。

“这怪物杀了我的人,就必死。”暧昧的对视几秒,还是阿德斯先错开头道,“你快离开。”此时,圆头怪正疼得在水上水下的四处乱窜,暂时没有来追击过来报仇。

“你要承诺不会死,不然我扣掉你的金币!”想让他活着,说出的话却是恶劣的。

“我不会死!”四个字,掷地有声。

孤儿松了一口气,在阿德斯的帮助下,爬上了小猪的背,“建议你划开这怪物的肚子,那是它的弱点所在,而且魔法石有可能被它吞了,一起拿回来吧。”她没忘记嘱咐。

阿德斯没理她,托了小猪一把,让一人一猪再度飞上天空猪的耳朵。

从来,她都是喊:飞吧,小猪!今天是第一次下这番指令。要知道圆头怪虽然已经身负重伤,但它毕竟是凶猛的怪兽,就算她相信阿德斯的力量,终究是放心不下。

小猪在天空中盘旋一圈,让孤儿可以正面看到水上的情景。就见圆头怪终于发现伤害它的人了,先是一直游到白泉的最南边,然后在水中加速,向浮在最北面的阿德斯冲来,身子还没到,大嘴已经张开,并且用力吸水。

阿德斯随波逐流,没有一点挣扎的表示,不了解他的人会以为他被吓傻了。直到圆头怪的嘴就要咬到他的一刹那,他忽然按住圆头怪嘴前的尖刺,优雅的侧身,让过了这一攻。一眨眼的时间内,圆头怪的唇角几乎擦着他的身体而过,惊险无比,害孤儿差点落猪。

而当圆头怪的头越过他的身体大半,他准确的抓住仍然插在怪物脸侧的疾风剑,跃上它的头,手脚用力,拔下了长剑。

但这次圆头怪学乖了,不再露出水面逞强,而是迅速潜入水底,把阿德斯也带了下去。孤儿只看到水花如沸水般翻腾不止,之后又蓦然平静,而阿德斯却没有冒出来,急得不知道怎么办好。

“你个说话不算数的,快出来!”她冲着水面叫了一声。

阿德斯没有回答,但白泉之水却代替他说了。

一股绿液从水下翻涌到水面,迅速浸染了整片泉水,接着一大片粉红的东西浮现,正是圆头怪的的尸体底朝天的飘上来,它的肚皮上,或者说是脑袋下面,有一道深深的剑痕凌厉的贯穿。

最后,阿德斯在一片惨绿中钻出水面,脸上没戴面巾,但孤儿看不清楚他的模样,只看到他剑指半空。

当初,她说他是她的奴隶时,他也这样剑指着她。但这次,不是威胁。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八十七章 对不起,伯爵小姐

得不说,当救世主的滋味还真不是人类可以忍受的。样被膜拜,就连吃一颗葡萄,也有人立即跪下来,双手高举着,等她把葡萄核吐到手心里。

孤儿很难受,甚至一直担心这些虔诚过分的精灵族人会真的把她塑成塑像,放到神庙里。而且,她最近一年来第一次饿饭,因为实在受不了她在进餐时众人射来热烈而敬仰的目光。

令她奇怪的是,圆头怪在死后不久就强力萎缩,庞大如小山般的身躯很快就缩成了一头猪的大小,而且还是差点不到出栏标准的那种。幸亏精灵全族的人在神庙中都听到了它的巨吼,也感到了地动山摇,否则孤儿真怕他们以为她杀了一头生癞的猪来欺骗精灵族人。

但另一方面,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怪物藏于水底而人们一直不知道。如果它能随意涨大缩小,外形又那么像一块石头,有谁会发现得了呢?

这怪物的血液是绿色的,非常粘稠,泉水大概就是因为它的存在而差点死去,但是为什么会这样,它又为什么会潜伏在水中,为什么之前没有攻击过人类却是个谜。

“这不是怪兽,是魔兽。”当谈论起这事时,精灵王说,显得有点忧心忡忡,“四系魔法已经消失,除了几条仅余的龙,靠残存魔法是无法驯养这样可怕魔兽的。难道大陆上隐居着一个人所不知的、还拥有魔法地超级魔法师吗?”

这种情况孤儿怎么会知道,她只知道阿德斯杀了魔兽后。尽管她到处宣扬他只是个奴隶,但仍有无数美丽的精灵族少女爱上了他。在精灵家族修养的几天里,他收到了无数的美女们亲自编织的花冠,再加上他始终黑布蒙面,对人冷淡,自有一种神秘性感的气质,更增加了他的受欢迎率。

“我们头儿在被封印前就是大受女人欢迎的人物哪。”詹姆这样告诉孤儿,神色间很是得意,“以前他骑马经过的地方。女人们都扔满鲜花。”

“他受女人欢迎关你什么事?你这么高兴干什么?”孤儿没好气地道,“詹姆土包子,现在已经不再是你们的世界了。”

“这个世界我们会夺回来的。”詹姆信心满满。

孤儿没理他,心里想着阿德斯的事。哼,受女人欢迎了不起吗?他这人跩了巴叽的,到底哪好?如果是她,就在他马蹄下扔炸弹,一踩就会飞起无数暗器的那种。

她没意识到自己那莫名其妙的气愤中包含了一丝丝妒忌。只是因为太多女人围着他,也没意识到之前在杀怪兽的时候,她那么想得到魔法石,却一度想要放弃,也只是因为那会让他身处于危险之中。

但说到魔法石,她对精灵王就没那么客气了。阿德斯杀掉魔兽时,确实从它地肚子里得到一块六角形石头,事后孤儿确定那就是光明系的风系魔法石。当然想据为己有。

不过她不想偷偷摸摸的拿,于是干脆张口索要,和在紫金王宫时一样理直气壮。用的理由也一样,什么养颜护肤云云。

精灵王对本族的魔法石被吞入魔兽腹中感到非常意外,因为他说精灵族魔法石已经丢失很久,没想到在白泉下,之后又给魔兽吞了。

“会不会是一只无意间潜入白泉水底的小野兽因为吞了魔法石而变得强大。最后还变成了魔兽?”他疑惑的提出一只可能。

孤儿把魔法石随便往桌上一丢,“就凭这块失去一切魔力的石头?”她撒谎,因为明知道别人看不到魔法石上地宝光。

精灵王一想也是。反正所谓的魔法石就是一块稍微漂亮点的石头,所以就大方地把魔法石赠送,并附带了和盈禄家世代成为朋友的承诺。当然,既是朋友,孤儿就应该帮忙查出怪兽进入白泉之谜的真相。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啊。这个精灵王看似高贵,实际上一肚子算计。就连留下盈禄商队,也是为了等白泉彻底恢复,以肯定孤儿确实是拯救了精灵一族。

之前在阿德斯的示意下,精灵全族地人以类似于纱布的东西上水

,把那些粘液通通收集了上来,和怪兽的尸体埋在了怪兽已死,当泉面清理干净,白泉也慢慢恢复了活力。

事到如今,孤儿地精灵家族一行也算是圆满成功,下一步打算向尊贵家族进发。临行之时,精灵王送了不少东西,孤儿假意推辞一番,之后就全部笑纳了。

与此同时,阿德斯也收了不少女人的礼物,但是他非常不近人情的全部拒绝了,这让孤儿很高兴,而阿德斯心里盘算的却是另外的事。

那只魔兽,八百多年前他曾经见过,那是驿马家的魔法师养出的可恶东西,贪婪而且无知,是异形魔兽。现在四系魔法已死,这种东西还能被制造和控制吗?它为什么出现?难道大陆上有魔法未消失的地方?难道是那个驿马家的首领掌握了永生之法吗?还是祭司终究帮了他?

四系魔法必须复活,魔法横行的世界才是他的世界。他有太多的渴望要实现、有太多的尊严要重拾、太多的债要算一算,要补偿的、要讨还的,必须清清楚楚。逼不得已,也只好利用盈禄伯爵小姐,只怕,要对不起她了。

她是个可爱的女人,相处下来,他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虽然有时候是很可恶,让他恨不得拿疾风剑砍在她纤细柔嫩的脖子上。但她和其他贵族小姐不一样,那些傲慢和无知都是装出来,她其实是个温柔易感的小东西,贪婪的外表下,心灵善良,活泼清新得像春天草原上的风。

现在他明白为什么她的奴隶会死心塌地的跟着她了,因为跟着国王也未必能享受这样的待遇,那种平等与尊重,信任与友爱,不是大陆贵族做得出来的。

她来自哪里?从那块石头中消失到什么地方?她为什么会在受到攻击时身上生满魔法刺?为什么会变化一只金色的眼睛?她是个谜。

阿德斯站在大房间内最不为注意的角落中,静静凝视着孤儿指挥几个精灵王派来的侍女打包行李,忙了个不亦乐呼,一脸的好气色。

似乎感觉到了他的凝视,孤儿回眸一笑,无关乎感情,只是得到这么多东西太开心了,见到谁都觉得心情好。

但在阿德斯眼中,阳光透过玻璃穹顶洒落在她纤细柔美的身姿上,使她成为最耀眼的所在,尤其她黑眼睛中的笑意,比阳光还要明媚。

他转身离开,心下刚硬:对不起,盈禄伯爵小姐,你得为我的目标付出代价,不管你多么可爱,把我释放出来就是你的罪过。我的心是石头,不为任何人、任何事情而动。

他决然的走,身后孤儿的目光狠狠的在他宽阔的背上烙印。她不知道他内心的矛盾,只觉得这人真是个别扭,她又没招惹他,为什么又这样态度恶劣?!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八十八章 饮马店

按照事先对行程的安排,盈禄商队的下一个目标是尊贵家族。

尊贵家族与精灵家族的领地接壤,两家还因为梦幻溪水的事频繁开战,算是交恶的邻居。当孤儿走到去尊贵家的路上时才突然想起,盈禄家和精灵家做了盟友,那她在尊贵家的领地是不是会很不受欢迎?甚至会被当作敌人对待?

果然她的政治智慧还是很低啊!当时只以为和精灵家搭上关系,对孱弱的盈禄家是好事,却没想到当力量平衡受到破坏,就会引发连锁反应。这塔撒大陆上,成为两个敌对家族一方的朋友,势必就会成为另一方的敌人,骑墙派虽然被鄙视,至少不会招来麻烦。

当然,福临家不算在其内,每个家族都不想与他们交恶,因为他们相信那会带来坏运气。

七年来,孤儿虽然生意做得很大,但是多在各大自由贸易城邦和港口逗留,除了紫金家和福临家以外,很少到其他家族的王城去。因为魔法石分布的关系,本来她打算这次借机游览兼考察一下各家族的领主城堡,可是目前看来,这趟旅行注定无法顺利。

但不管她如何发愁和犯怵,出了星月森林后,尊贵家的领地还是出现在了前方。在接近尊贵家高大巍峨的黄金城时,天色已经晚了,从他们所在之地虽然看得见城保的轮廓,但因为这一片全是平原地,所以实际上相距还有半天的路程,就算连夜赶路也进不了城,所以他们只好住在黄金大道边的唯一的一间客栈里,客栈的名子叫饮马店。

说是黄金大道。实际上是石头铺就宽阔官道,两边全是绿草茵茵地草地。它之所以名叫黄金大道,是因为要和黄金城的名子相匹配。

塔撒大陆的地貌很奇特。盈禄家地土地贫瘠,但拥有广阔的海洋;紧邻地紫金家拥有全大陆最富饶的平原。还有一个相当不错的内港;再接着的精灵家是森林之地,气候温和、鸟语花香;而旁边尊贵家,除了城门外是一马平川之地,其余的地方全是大片山地。

但他们地山地又与远在大陆东边的孤傲家族的龙牙山不同,不是穷山恶水之地。而是遍布矿藏,全大陆流通的金币和银币,甚至铜钱都是由尊贵家族铸造,然后流出。除了盈禄家外,尊贵家是最富裕的,不过他们谨遵远古时定下的规矩,每年只有一定的开采量,而且只用本家族的人开采。

因此,尊贵伯爵大人的城堡被称为黄金城。外间一直流传。黄金城连城墙都是黄金打造,其实是演义来地。

“这家饮马店不错哦,是精灵家和尊贵家领地之间唯一的客栈。这儿的老板娘听说是精灵家和尊贵家地人生下的女杂种,所以两边都不承认她是本家族地子孙。结果她就成了零人。”小三三扶孤儿下马车。指着前方地几间大木屋和升起的炊烟给她讲解。

孤儿为了掩人耳目,本来让队伍带上了一些不太重地商品。以经商掩盖她寻找魔法石目的的,但这些东西不但没卖出去,还因为精灵王赠送的大批礼物而使队伍的负担加重了不少。好在精灵王还送了十几匹健马,外加一辆设计精巧的马车。自从出了日落城,孤儿就和艾丽坐在马车上,使她在路上舒服多了。

“干净吗?”这是孤儿最在意的问题,尽管她一再提醒自己要入乡随俗,但有时候还是无法忍受塔撒大陆上的一些卫生习惯。

总之,地球上设施完备,人们的物质生活极大丰富,但环境污染严重。塔撒大陆正好相反,环境几乎没有一点破坏,可贵族生活虽然很奢侈,许多生活细节就显得很简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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